农民工调查报告【优质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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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调查报告范文【第一篇】

一、2019年农民工转移就业情况

2019年,全县共输转农民工万人,占全县输转城乡富余劳动力万人的74%,其中有组织输出万人,组织输转率76%;实现劳务收入亿元。

从就业地域看,2019年省外输转农民工万人,主要分布在新疆、内蒙、青海、宁夏和长三角、珠三角地区;省内输转万,其中就近就地转移万,市外省内转移就业万,主要分布在武威、兰州、张掖等地。从劳务输转方式看,经过近几年的发展,劳务输转从自发无序的流动,逐步开始向有组织、上规模、有序化、市场化的输转方式转变。有组织输出和县内就地就近转移的劳务输转人员比例开始增长。据调查,近三年,有组织输出人数为2017年万人,2018年万人,2019年万人。从输转行业看,输出人员主要从事农业、建筑业、服务业等行业为主,以泥瓦工、操作工、缝纫工、服务员、保安、保姆、司机等职业为主。调查数据显示,建筑业占%,服务业占%,制造业占%,建材业占%,采掘业%,其他占%。在就业时间上看,2019年,在外就业时间在6个月以下的占%(务工兼务农),就业6—12个月的占%,一年以上的占%(含整户外出务工者)。

三、当前农民工就业情况分析

今年,自新冠疫情爆发以来对我县农民工就业造成了一定的影响,大部分企业复工复产推迟,城市管制、公共交通尚未完全恢复,农民工对外出务工存在一定的心理恐慌,使得大部分农民工滞留在家,难以正常外出务工。

为了统筹推进疫情科学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全力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及后续我县农民工返岗就业和劳务输转工作,县人社局多措并举促进农民工返岗就业。一是全面摸清掌握全县外出务工劳动力情况,特别是建档立卡贫困户信息,研究新形势下劳务输转的有关政策,坚持防疫为前提、组织化输转为途径的原则,有组织地做好农民工劳务输转和就业扶贫工作。2020年截止目前,全县输转劳动力4616人,其中省内3739人,省外877人。二是围绕全县各类企业复工开工,积极挖掘全县就业岗位,积极打造“就业服务不打烊、网上招聘不停歇”线上“春风行动”。截至目前收集储备的用工信息数量共109家企业,提供岗位9218个(其中,省内61家企业,提供岗位2956个;省外48家企业,提供岗位6262个),开展县上“春风行动”场次1次,共用工企业49家,提供就业岗位4878个。三是认真研判疫情影响下农民工返岗复工形势,深入做好返岗复工情况摸排,积极服务农民工安全返岗、有序复工、稳妥就业。截至目前返岗就业人数1404人,其中省内640人,省外764人(其中点对点服务组织农民工赴江苏返岗就业35人),4家扶贫车间复工复产,返岗就业47人。四是做好疫情期间线上职业技能培训与公共就业服务平台的衔接,加强与人力资源市场就业需求信息对接,鼓励企业依托线上职业技能培训平台开展网络招聘,提高劳动者培训后的就业质量。五是加强就业形势监测分析,密切关注跟踪疫情对就业形势的后续影响,确保就业大局稳定和人才有序流动配置。

三、存在的问题

一是就业结构性矛盾依然突出。农民工就业需求期望值随着经济发展水平增强,就业愿望也有所提高,加上就业观念尚未根本转变,整体技能水平偏低,与用人单位岗位要求有较大的差距,导致出现“就业难,招工难”的现象。二是市场化运作水平低。市场载体发育不健全,劳务中介机构、劳务经纪人尚处在孕育、萌芽和发展的初级阶段,在市场化运作中还不能真正发挥主体作用,致使劳动力资源和市场不能做到有效对接和合利配置。三是农民工培训工作有待加强。农民工普遍文化较低,缺乏一技之长,参加职业技能培训的积极性不高,导致外出务工技能较弱。

四、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进一步摸清务工信息,全面掌握输转动态。建立完善劳动力资源信息库,通过县、乡、村三级联动,对全县农村劳动力输转情况进行全面摸底调查。以农民工群体,特别是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和零转移就业家庭为重点,紧盯春季集中求职、集中用工的重点时段,通过入户、电话、短信、微信等方式,逐村逐户逐人了解掌握农民工就业情况,摸清务工人员基本信息、技能状况、就业需求、往年务工地点及企业、务工地疫情和务工企业复工等情况,全面做好登记统计工作并登记造册,做到输转人员情况底数清、台账明。对已有就业企业和岗位的农民工做好各项返岗服务,对没有就业岗位正在求职的农民工及时提供就业岗位信息,确保实现转移就业“有岗复、有工做、稳增收”的目标。

(二)进一步收集用工信息,多渠道开发就业岗位。一是加强与劳务输入地有效对接,密切跟踪疫情对就业形势的影响,及时了解主要输入地疫情变化、交通状况、企业复工复产的最新情况,准确掌握主要输入地企业用工岗位、复工时间等用工信息,及时通过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村委广播等宣传手段至农村劳动力手中,促进他们实现就业、稳定就业。二是积极开发金川公司、河西堡化工园区及县内土地流转大户等企业的就业岗位,加强与发改、住建、水利、交通等部门对接联系,深入掌握县内企业和在建工程项目用工需求,鼓励企业优先吸纳本地劳动力,不断加大就近就地输转力度。三是积极推进现有扶贫车间尽快开工复工,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充分利用扶贫车间建设优惠政策,吸引更多的企业到永昌县建立扶贫车间,促进贫困劳动力就近就业。

(三)进一步完善就业服务体系,提高组织化输转程度。一是尽快启用和规范劳务市场。采取以“政府引导服务、中介机构参与、市场主导运作”的模式管理运行劳务市场,建立完善覆盖全县城乡和各行业的人力资源市场供求信息系统,完善市场信息制度,为求职招聘提供服务,努力形成政府促进就业、市场调节就业、个人自主择业的就业新机制,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劳动力市场。二是大力开展线上就业服务。面对当前疫情防控形势,暂不集中开展各类现场招聘活动,在疫情防控期间全部改为线上就业服务,打造“就业服务不打烊、网上招聘不停歇”线上“春风行动”。进一步提高“永昌县劳务信息平台”的推广率、使用率,为用工企业和劳动者搭建规范、有序的网络服务平台,实现点对点信息推送,帮助农村劳动力实现就业。三是积极探索劳务转移就业新路子,发展劳务公司+培训基地(学校)+企业的劳务输出模式,不断拓宽组织化输转渠道。依托现有人力资源服务中介机构,组织开展劳务输转,对人力资源服务中介机构在劳务信息、组织人员输转等方面给予支持和配合。

(四)进一步开展技能培训,不断提高务工者就业技能。坚持培训输转一体化,把技能培训贯穿输转过程中,做好技能储备,确保输得出、稳得住。着力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实用性和有效性,对已联系好用工单位的务工人员,根据岗位需求,组织开展岗前技能培训,协调用工单位开展岗技提升培训。对还未联系到用工单位的务工人员,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根据就业意愿,组织开展定向式、订单式精准培训。进一步创新培训方式,采取以工代训、农民夜校等方式,实行弹性学制,为转移就业的农村劳动力提供各种形式的就业培训,提高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技能素质。

农民工调查报告【第二篇】

荆州市委确立了“农民工集聚到哪里,党建工作就延伸到哪里;农村优秀人才流向哪里,党组织就跟踪培养到哪里”的新思路,积极解决农民工群体党建工作中面临的一系列新情况和新问题。

(—)延伸工作领域,构建农民工党员信息网络。

全面调查摸底,准确掌握农民工群体结构分布情况。2002年和2004年,荆州市先后两次组织开展了大规模农民工群体党建工作调研活动,发放问卷调查表万份,走访11个大中城市农民工2733人,召开农民工和农民工党员座谈会28场次,基本掌握了全市农民工的分布特点和流动情况,对外出务工经商农民工的思想、就业和生活情况有了比较深入准确的了解。从年龄上看,全市农民外出务工经商以18-45岁年龄段人员为主,其中25-35岁青年男女居多;从文化程度上看,高中毕业生居多;从流向上看,主要流往沿海发达地区,在广东、浙江、江苏、北京、上海、武汉等省市务工经商者居多;从职业上看,主要从事制衣、建筑、电子产品生产、酒店餐饮服务等。

开展结对联系,对农民工群体中的优秀分子进行跟踪培养。农民工群体中蕴藏着大量优秀分子和后备力量。针对农民工分布广、流动性大的特点,全市各地实行县、乡镇、村三级党组织领导成员与农民工结对并跟踪培养,村支部侧重与农民工中有一技之长的能人结对;乡镇党委与农民工中的管理层人员结对;组织部门与农民工中的相关人才结对。市委、市政府领导与农民工中杰出人才结对。通过结对联系,全市共有1459人被确定为重点培养对象,一批优秀农民工及时纳入了党组织的视野。

建立健全档案,及时掌握农民工党员动态情况。全市以县(市、区)为单位,建立了农民工党员信息库,将外出务工经商党员的工作岗位、学历情况、技术特长等有关信息输入微机,集中管理,每年结合党员年报进行信息维护。各乡镇党委建立流动党员档案,通过电话、手机短信或者信函方式,与外出农民工保持经常性联系,及时掌握农民工党员的动态信息。

(二)实施“安家工程”,打造流动党员组织平台。

异地建“家”。去年5月,松滋市在外出务工经商党员相对集中的广东省东莞市建立了第一个外出务工经商党员党支部。今年,石首、洪湖、公安、监利等县市在北京、武汉等地建立流动党员服务站,选派党务工作干部担任服务站站长,由地方党委解决工作经费。目前,在外建立党支部10个,流动党员服务站25个,下建102个党小组和165个“流动党员之家”,网络外出务工经商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8480人。

入住新“家”。对工作单位较为固定、本人又有要求的党员,他们主动做好服务工作,将其组织关系转到输入地的企业或社区党组织,“入住”到输入地。近3年来,全市共转出农民工党员组织关系483人。

联姻找“家”。对相对分散的农民工党员,他们主动与输入地党组织联系,和输入地党组织联合进行管理,让流动党员在输入地参加组织活动。乡镇、村党组织在农民工党员外出一个月内将其详细情况寄发给当地党组织,实行交人、交权、交责任,在一些党建工作基础好的地区取得了比较明显的成效。此外,荆州市还开通党建网站,通过因特网与外出农民工党员实现信息互动、资源共享,使农民工党员在异地也感受到党的温暖。

(三)创新党建活动方式,推进农民工群体党员先进性建设。

创新农民工入党机制,不断注入新活力。为了方便农民工递交入党申请,他们打破传统递交入党申请渠道单一化模式,农民工优秀分子入党申请书既可以递交给户口所在地党支部,也可以递交到流入地党组织;既可以递交到家乡党组织设立的流动党支部,还可以递交到由培养人指定的党支部。在入党考察上,通过直接考察、委托考察、鉴定考察和情景考察四种方式,全面掌握了解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工作和生活情况。近年来,共培养发展农民工党员1095人,社会各方面反响较好。

创新教育和管理模式,不断增添新动力。针对农民工生存压力大、文化生活少、知识渴求强烈等特点,他们从充实内容入手,在农民工相对集中地开展了农民工党员寓教于乐活动,每年一次互相交流的茶话会,让农民工党员在丰富多彩的文化娱乐活动中受到教育,提高素质。在管理体制上,主动理顺输出地与输入地党组织联动共管体制,灵活有效地实施管理,对外出务工的农民工党员掌握基本情况,寓教育管理于服务之中。

创新服务项目和内容,不断增强党组织凝聚力。一是延伸外出务工经商党组织前台服务。一些务工经商党组织走上前台,为广大农民工进行维权服务,撑起了权益“保护伞”。二是拓展家乡党组织联动服务。劳动、计生、公安等部门为外出务工经商人员办证时实行零费制和限期制,并以劳动力市场为基础,组建城乡对接的信息网络,及时准确地就业需求信息,引导农民工劳动力有序流动;民政部门加强福利院建设,解决外出农民工家庭老人赡养问题;教育部门兴办寄宿制学校,使外出务工经商人员子女都能安心接受教育。三是开展农民工党员和农民工相互服务。

(四)请回外出能人,搭建农村人才经济舞台。

将有培养前途的农村青年送出去,借地育才;把优秀农民工党员请回来,委以重任。荆州市充分发挥这批优秀农村人才的素质优势和资本优势,为农村经济发展注入了新动力和新活力。

优惠政策吸引。各县、市、区汇编了《外出务工人员回乡创业投资指南》,建立投资项目信息库,储备以农业和加工业为主的项目560个,方便返乡农民工根据自身优势选择创业方式。还出台了吸引外出务工经商人员回村任职和创业的一些规定。

激励保障留人。荆州市委对回乡创业且表现突出的优秀农民工,作为乡土人才跟踪培养管理的重点对象,由组织人事部门定期联系,了解他们的生活、工作和创业情况,帮助解决一些实际问题。市委和有关部门每两年组织一次表彰活动,近几年有200多名农民工党员受到表彰,其中1名被授予“荆州市十佳基层党组织书记”称号。市委还将优秀村支部书记纳入社会保障体系,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

2初步效果:拓展了新时期农村党建工作的内涵和外延,促进了流动党员先进性的保持和激发,拓宽了农村人才队伍建设的新途径,培养了维护社会稳定的新生力量。

经过几年的实践和探索,荆州市的农民工群体党建工作取得了一些初步成效。

拓展了新时期农村党建工作的内涵和外延。荆州市在外出务工经商党员相对集中地建立流动党组织,加强对流动党员的教育和管理,实施外出农民工党员“回归工程”,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找到了切实可行的发展路子。这些实践和探索,扩大了党建工作覆盖面,丰富了农村党建工作的外延,较好地解决了长期以来制约农村党建深入开展和农村经济发展的现实问题,并将农村党建与人才队伍建设和经济建设紧密联系在一起,促进了各项工作的协调发展。

促进了流动党员先进性的保持和激发。在农民工党员集聚地建立党组织后,通过定期开展丰富多彩的主题教育活动,广大农民工党员感受“家”的温暖,产生恋“家”情怀,主动亮明身份,实现了从“埋头致富”到“带头致富”的角色转变。今年以来,荆州市委组织部在北京、广东两地服务站和务工经商党支部,举办了“建设外地、回报家乡,永葆共产党员先进性”主题教育活动,务工经商党员和积极分子纷纷集聚两地,踊跃汇报思想情况和创业成果,了解家乡发展变化,共同发出了为家乡建设献计出力、彰显先进性本色的倡议书。

拓宽了农村人才队伍建设的新途径。大批农民走出家园,开阔眼界,转变观念,了解市场,提高技能,积累了资本和技术。外出务工经商农民工作为新一代经济能人回到家乡,带回了资金、技术、信息和全新的经营管理理念,对农村经济社会发展起到了重要推动作用,产生了“输出劳动力,引回生产力;输出生产者,引回经营者”的效应。松滋市新建成的城东工业园区,已落户企业11家,其中有7家企业为农民工创办或者领办。在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方面,通过回乡创业农民工的带动,荆州市私营农庄发展到511家,建起了114个专业村、833个专业组织,涌现了万个专业户。

培养了维护社会稳定的新生力量。外出务工经商农民工出于生存压力、经济交往、安全保障等多重需要,突破传统地缘、血缘、业缘关系,在更大范围内以“老乡”为纽带逐渐联合起来,形成了具有广阔地域空间和广泛动员能力的社会组织,共同面对社会歧视和种种不合理的用工规定。在农民工集聚地的服务站和党组织,正确引导,把农民工的临时性、小规模、松散型的群众组织经过党员干部的引领和党组织的教育管理,团结、凝聚到党的周围,对于缓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3几点思考:加强农民工群体党建工作的一条主线、两个关系、三项基础性工作和四个方面探索创新。

加强农民工群体党建工作,是促进劳务经济健康发展、扩大党的群众基础的现实要求,是统筹城乡协调发展、推动农村城市化进程的有效载体,也是扩大党的工作覆盖面、全面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迫切需要。

加强和改进农民工群体党建工作,必须紧紧抓住一条主线。新时期农民工群体党建工作,必须以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一是要促进农民工所在经济体发展。要针对部分企业主怕分散精力、怕增加开支、怕削弱权力的心理顾虑,改进农民工群体党建工作方式方法,团结和带领广大农民工为所在经济体发展献计出力。二是要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吸引农民工党员回乡任职创业,发展壮大农村党员队伍,优化村干部队伍结构,为加快农村小康建设步伐提供人才保证。

加强和改进农民工群体党建工作,必须妥善处理好两个关系。一是要妥善处理好党员属地管理和流动管理的关系。必须加强农民工党员输出地与输入地党组织之间的联系,明确责任主体,切实解决好制约联动管理的每个具体问题。二是要妥善处理好外出务工党员和回乡创业党员的关系。只有重视外出务工党员的教育管理,提高其素质,增强其创业本领,吸引其回乡任职和创业才有意义;只有做好回乡创业党员的跟踪服务工作,为他们发挥先进性作用搭建好创业舞台,让他们安下心、留得住、干得好,党员回乡才有吸引力。

农民工调研报告【第三篇】

为什么农民工工资是年年清年年欠的现状没有从根本上转变,甚至有愈清愈多,越清越难呢?就预防和解决农民工工资问题进行了专题调研。本文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农民工拖欠工资调研报告,仅供参考。

农民工拖欠工资调研报告一:

为了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今年第一季度我们按省厅统一部署对全市范围内使用民工较集中的建筑、餐饮、服装等行业工资拖欠情况进行了调查。主要利用开展专项检查的契机采取随机抽查、发放调查表等方法,共抽查了1069家企业,涉及职工总数万人,其中农民工万人。调查结果表明,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在餐饮服务、服装行业中虽然存在,但情况不严重,但在建筑行业拖欠工资现象比较严重。

一、农民工拖欠工资基本情况

据有关部门统计,在我市(含四县)打工的农民工大约20万人,其主要分布在建筑业、餐饮业、轻纺行业等。据不完全统计,建筑行业使用农民工约15万人,约占全市使用农民工的四分之三。经我们调查统计,我市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企业户数974个,被拖欠工资的农民工数为万人,分别占抽查企业户数和人数的91%和20%,累计拖欠农民工工资万元,人均拖欠工资元。

(一)拖欠工资的单位以集体企业、股份制企业为主。在拖欠工资企业中,国有及集体企业占拖欠单位总数的60%;股份制企业占拖欠单位总数的10%;其他类型企业占拖欠单位总数的30%。

(二)拖欠工资的企业以建筑行业为主。从抽查结果看,欠薪现象在建筑行业最为严重,拖欠农民工数为9000余人,拖欠总额万元,分别占抽查拖欠总数的75%和82%。

(三)企业拖欠工资时间较长,数额较大。从抽查结果看,拖欠时间平均一个月以上,有的长达1年,其中有的被拖欠达3年以上。

二、农民工工资被拖欠的主要原因

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既有社会大环境的因素,也有企业自身经营管理的问题。主要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因主观或客观等原因,生产、经营不正常,资金周转困难,造成企业停产、半停产,发生亏损,不能依法正常履行向职工支付工资的义务,确实没有能力按时足额支付职工工资,这是企业拖欠职工工资的主要原因。

(二)在工程建设方面,由于部分开发商资金不足,盲目立项、开工,造成项目建设资金先天不足,导致建设单位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进而导致总包单位不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分包价款,从而造成建筑工程施工专业或劳务分包企业拖欠民工工资。

(三)少数企业无视国家法律、法规,将承建工程非法转包或分包给无资质的单位或个人(包工头)施工,造成民工工资发放无保障,无故拖欠或克扣职工工资行为时有发生。这类用工也是造成的拖欠职工工资的原因之一。个别包工头钻法律空子,不予民工签定劳动合同,随意克扣、拖欠民工工资,导致民工投诉时缺乏法律依据。另外,不按月发工资也是造成农民工工资被拖欠的原因之一。

(四)监察机构人员不足,影响了监察工作开展。目前我市有专职监察员45人(经省培训发证),其中有部分专职监察员还从事其它工作。由于监察机构人员不足,监察案件逐年递增,迫使监察人员长年处于疲于应对状态,严重影响劳动监察工作的开展。

(五)职工用法律手段自我保护的意识淡薄。在劳动关系主体中,劳资双方是平等的参与者,但实际上劳动者明显处于弱者的地位,加上多数职工不学法、不懂法,致使绝大部分劳动者当自己的利益受到侵害时,不懂、也不敢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利益,这从另一方面助长了一些企业无故拖欠或克扣职工工资的行为。

三、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一)规范建筑市场管理。非法分包是建筑市场用工形式混乱主要原因之一,也是造成拖欠民工工资的主要原因。有关部门应加强对建筑工程非法分包等行为监督检查,加大执法力度,严禁建筑施工企业使用无资质劳务队或包工头。同时应把建筑市场监督检查情况与市场信用等级评定、资质年检和升级、评先创优挂钩,对有不良欠资记录的单位坚决降级其资质处理,依法对其市场准入、招投标资格和新开工项目施工许可证等进行限制。

另外,我市目前建设领域实行农民工劳动计酬手册制度,有效解决了农民工追讨欠薪过程中遇到的举证难问题。制度实行三个月来,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的民工中有部分人能拿出《劳动计酬手册》举证,希望有关部门加快该项制度的实施。

(二)健全劳动关系调整制度,规范企业的用工行为。有些企业用人行为不规范,用工不签劳动合同,解决劳动争议无凭无据,这就为一些企业提供了无故拖欠或克扣职工工资的可乘之机。因此,要堵塞漏洞,就应健全劳动合同制度,加强劳动合同管理。用人单位在与职工订立劳动合同时,必须严格按照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明确包括劳动报酬、工资支付、违犯劳动合同的责任等内容的有关条款。这样才能为职工按时足额领取工资提供书面依据,一旦发生劳动争议,便于及时解决。

(三)加大执法监察力度。工资是劳动者维持家庭生活的直接收入来源,关系到每个劳动者的切身利益。劳动行政部门应加强对企业工资支付情况的监督检查,并加大执法力度,一经发现企业无故拖欠或克扣职工工资的,不仅要求企业依法补发,还要给予职工经济补偿,并进行经济处罚。只有让经营者感到无故拖欠或克扣职工工资的行为不仅不会有利可图,而且会得不偿失时,用人单位才有可能自觉地遵守《劳动法》及其配套规章的有关规定,主动地按时足额发放职工工资。

(四)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法律意识。要广泛宣传,重点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及农民工工资问题,这关系到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要深入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政策,增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守法和维权的自觉性。要逐步提高农民工的自我维权意识和维权能力,增强农民工的维权信心。媒体应多向其宣传维权知识、方法、程序,加强劳动法的宣传等,使其人人皆知。农民工对企业拖欠行为要及时投诉、举报;新闻媒体要采取多种形式,对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以及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好的典型及时曝光和宣传,增强新闻舆论监督力度。

(五)建立企业欠薪保障制度。面对日益增加的拖欠工资事件,如何由被动应付变为主动预防。由滞后的政府干预转变为规范的企业守法行为。从长远看,解决问题的根本出路在于建立企业欠薪保障制度。去年,我市已在使用农民工较多的建筑行业实行欠薪保证金制度,但由于种。种原因欠薪保证金无法使用,没有发挥出应作用。政府部门应结合本地特点,制定便于操作的有关法规政策,在所有企业或建筑等部分行业尽快建立欠薪保障制度,从根本上解决企业拖欠职工工资问题。

农民工拖欠工资调研报告二:

一、 前言部分

近些年来,用人单位违反国家劳动法律法规,侵犯农民工合法权益,随意克扣、 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现象十分突出。为了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有效防范、杜绝用人单位拖欠工资行为的发生与蔓延,同时也为了保证社会的安定团结,构建和谐社会,促进中国经济健康快速发展,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亟待解决。这就需要我们思考更深的是如何探寻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法治化之路,建立杜绝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发生的长效机制,通过法律措施从源头上预防和制止拖欠农民工工资。

调查人:朱龙生 调查时间:__年4月

调查地点:铜陵县钟鸣镇所属企业 调查方法:走访企业、镇社保所、部分职工

二、事实部分

我国新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就目前统计,钟鸣镇管辖内的企业176家,规模以上企业8家,劳工总人数5380人。据统计,__年长顺服饰、金盛服饰等企业欠薪事件,追讨回农民工工资23万余元,宝莉菲服饰已通过信访,铜陵县法院已向市法院申请执行,执行金额5万余元。从统计上看,拖欠工资问题越演越烈,主要原因是因为劳工和企业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导致追要工资方面比较困难。

三、分析部分

(一) 拖欠劳工工资的原因分析

1.立法方面存在缺漏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不够配套和完善, 缺乏法律保驾护航, 是拖欠工资问题难以根除的重要原因。主要表现在:

第一,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对用人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和劳动行政部门在处理此类问题的职权规定得过于灵活,不利于严格执法,不能有效制裁、扼制用人单位的拖欠工资行为。

第二,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对用人单位与农民工形成劳动关系时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未作行之有效的规定,不利于对劳动合同制度的完善,也不利于农民工在权利受到侵害时及时举证,反倒容易助长用人单位的欠薪行为。

2. 劳动行政管理部门方面存在不足

劳动行政管理部门执法监察不严,有隙可乘,是部分用人单位屡次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重要原因。其主要表现在两点:一是对用人单位不依法与农民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拖欠农民工工资等问题熟视无睹,不能及时责令其改正并对其进行行政处罚。二是劳动行政执法中对国家有关规定大打折扣。

3. 工会方面尚不完善

从诞生之日起,工会一直在为提高工人工资和改善劳动条件而不懈奋斗,是代表和维护工人利益的特殊社会组织。虽然 《工会法》 逐渐臻于完备,但实际生活中,工会在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方面仍存在不足。具体表现在:

第一,目前非公有制企业中大多尚未建立工会组织,严重制约着 工会职能的发挥。 第二,个别工会受用人单位影响太大,根本无法担负为农民工维护的责任。因此, 工会在经济上对用人单位的依赖性较大,也易沦为企业行政的附庸。

第三,由于工会既有错误认识的存在以及宣传组织力度不够,致使农民工入会积极性不高。

4. 用人单位自身的急功近利

企业用人单位劳动法律意识淡薄,不能正确处理企业利润与劳动工资之间的合理分配关系,总想通过拖欠工资以降低生产成本,进而获取最大的经济利益并控制员工流动。“当违法成本低于违法者所要承担的法律后果时,违法者肯定会选择后者” 。

5. 农民工自身的弱点

农民工处在弱势地位,法律意识淡漠,依法维权意识差。在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时,不知订立劳动合同。而在工资被企业拖欠时,不知道或不敢向劳动行政管理部门举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和审判机关申诉、起诉,及时主张自己获取劳动报酬的权利。

(二) 解决思路及对策

为有效地防范、杜绝拖欠农民工工资这一现象的发生和继续蔓延,必须明确拖欠农民工工资是严重的违法行为。解决拖欠工资问题是一项关系到社会稳定和民心安定的重要任务。针对前述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成因,结合学术成果和实践经验,笔者提出以下几项具体应对方案:

1. 完善劳动立法,加大处罚力度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首先应从立法入手,建立完善配套的劳动法律法规规章体系,加大对拖欠工资行为的处罚力度,改变以往立法中存在的 “有规定,没处罚,有职责,无手段” 的漏洞。具体来说,有以下解决手段:

(1)加快建立起完备的劳动法律体系, 尽早出台专门调整劳动报 酬关系的法律,如 《工资法》、《农民工权益保护法》、《社会保障法》等,并及时修改《劳动法》和相应法律法规,吸收目前地方立法中的成功经验,使我国劳动关系的法律调整趋于统一,构成一个完善的立法体系,从而使农民工的权益得到全方位的保护。

(2)加大对恶意拖欠工资者的惩治力度,在刑法中可以增设侵占工资罪,将恶意欠薪行为规定为犯罪,给予有力打击,使恶意欠薪者付出得不偿失的代价,从而不敢再侵吞农民工的血汗钱,从源头上解决拖欠工资问题。

(4)全面规范各类企业,尤其是私营、外资、港澳台投资企业和包工单位的劳动用工行为,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完善劳动合同管理,以立法形式,强调用人单位必须与农民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强调劳动行政管理部门要定期进行劳动审检,如年审、季审,对用人单位未与农民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要规定给予一定数额的经济处罚。

2.加强劳动行政执法工作把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作为劳动行政执法部门的工作重点,提高地方劳动行政执法部门的法律意识,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工作, 采取有力措施,积极预防和认真查处用人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问题。具体而言,一是建立和加强用人单位劳动年审和劳动规章备案制度,把用人单位工资发放等情况作为劳动年审的重点内容, 逐步建立并推广“劳动违法行为警示记录系统”,将长期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用人单位录入系统,向社会曝光。二是建立健全用人单位工资发放监控制度。对经常拖欠工资的企业要进行备案,列入“黑名单”,限制其银行贷款、工程投标等行为资格。

3.增强农民工法律意识,建立合作自助组织。各级劳动行政管理部门和工会组织应加大对农民工的宣传和培训,普及劳动法律知识,加强劳动合同观念,培养维权意识,鼓励其在发生用人单位拖欠工资时,主动向劳动争议调解机构、仲裁机构或司法机构寻求权益的法律救济。

4.改革完善劳动争议处理体制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应完全脱离行政机关, 建立类似于仲裁机构的劳动仲裁机关,并用类似于仲裁法的法律法规规范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以保证其独立性、公正性和权威性。应当建立或裁或审、裁审分轨的争议处理机制,以解决劳动争议处理耗时耗力,不利于劳动者维权的问题。在此种制度下,农民工可以申请仲裁, 可以直接起诉,也避免了因劳动仲裁机构久拖不决, 导致仲裁期限延误的情况。

总而言之,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是一项系统工程, 需要有关各方共同努力。 完善劳动立法,强调行政执法,发挥工会作用,强化用人单位与农民工双方法律意识,改革劳动争议处理机制,努力消灭拖欠工资问题所滋生的 “土壤”,还农民一片晴朗的天空。 相信在不久的将来,拖欠工资问题将不再成为农民工的烦恼和政府的困扰。

农民工拖欠工资调研报告三:

拖欠农民工工资是全国普遍存在的现象,国家对此给予高度重视并出台各项措施规范且打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近年来此类问题得到了有效遏制,但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仍然存在。今年以来由于受整体经济形势下行的影响,我旗各行业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现象频繁发生,主要集中在建筑和酒店餐饮行业,且解决的难度较大。拖欠农民工工资不仅不利于保护农民工本人的合法权益,也不利于城市建设的推进和城市经济的繁荣,甚至,有的农民工在讨薪过程中由于情绪过于激动,可能采取一些过激行为激化矛盾、扩大纠纷,容易引发集体上访和群体性事件,甚至导致恶性案件,成为社会不稳定因素。

为全面、系统地掌握我旗拖欠民工工资案件的具体情况,更好地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针对我旗用人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从掌握此类问题的基本现状入手,分析造成拖欠农民工工资纠纷的原因,从而提出通过各种途径妥善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纠纷的若干思考,以更好地保护民工的合法权益,进一步维护社会稳定。

一、我旗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现状

举报投诉案件居高不下,劳动关系错综复杂。__年以来,我旗劳动监察大队共受理举报投诉案件95件,涉及农民工1281人次,追还拖欠工资2610多万元。其中群体性来访案件逐渐攀升,主要是外来务工人员,尤其以江苏、四川、陕西、宁夏以及东三省劳动者居多,而且劳动关系错综复杂,建筑领域违法分包、层层转包、包工头及挂靠现象非常普遍。劳务分包企业注册资金低下,抗风险能力较差导致的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普遍存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不签订劳动合同,不缴纳保险,出现劳资纠纷后劳动者掌握依据不足,劳动监察大队协调解决难度较大。

二、产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原因

(一)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制度执行的不完善。目前我旗尚未全面实行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制度,按照制度在建筑施工企业预存保证金后方可发放《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各苏木镇、工业园区的大量建设项目并未预存保证金,预存保证金的建设项目较少,产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主要集中在未预存保证金和无建筑审批手续的项目。

(二)建筑市场管理不规范。一是建设项目垫资现象普遍。房地产开发项目多为施工企业垫资建设,开发商按进度给建筑方付款,建筑方再按进度给劳务公司付款,劳务公司再把钱给包工头,包工头支付农民工的工资。由于受国家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及整体经济形势下行的影响,房地产开发企业资金压力较大,导致拖欠施工企业工程款,继而引发施工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现象有所增加。二是建设工程存在转包、违法分包、挂靠施工等现象。由于建设项目层层转包、分包,其中任何一个环节出问题,都可能导致最下游的农民工拿不到工资;建筑领域挂靠联营现象普遍,部分不具备建设资质的单位或个人通过使用大企业资质承揽工程,一旦发生问题必然导致农民工工资被拖欠。

(三)劳务公司注册资金少,抗风险能力差。农民工与劳务公司签订用工合同,由过去的散兵游勇成为实行公司化管理的员工,在一定程度上保护了农民工的合法劳动权益。但目前劳务公司大多注册资金少,抗风险能力差,一旦发生上游企业拖欠工程款的情况,根本没有能力垫付农民工工资,目前我旗工商登记注册的劳务公司有35家,大部分注册资金较少,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极为普遍。另外,部分劳务公司签订合同时未充分考虑人工成本的上涨因素,出现劳动力价格大幅上涨的情况时,公司无力支付人工工资,便会出现公司负责人携款逃逸或工人工资被拖欠的问题;还有部分企业负责人在此情况下,煽动工人情绪,借讨薪之名讨要或要求追加工程款,形成恶意讨薪。

(四)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责任主体不明确。按照现行法律,农民工是与劳务公司签订的合同,发生工资拖欠时应该是劳务公司的责任,但追根溯源,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多是由于建筑企业拖欠工程款或工程款结算纠纷造成的,劳务公司在工程款被拖欠时必然会拖欠农民工工资,因此责任主体很难界定。而且作为拖欠工程款的上游企业与劳务公司之间是经济合同关系,不在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调整范围,劳动监察部门在处理此类问题时往往缺乏依据,这也是造成“讨薪难”的重要原因。

(五)劳动监察人员力量薄弱、执法手段单一。目前,我旗有劳动保障监察机构1个,人员10名,承担着对全旗所有企业、个体工商户及劳动者的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任务,远远不能适应日益繁重的工作任务,难以对用人单位进行全面有效监管,同时劳动监察执法缺乏强制手段,遇到拒不支付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用人单位,最终必须通过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或移交公安机关,难以对农民工的权益做好有效保护。

三、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建议

(一)全面推行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制度。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是从源头上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治本之措,今后我旗将全面推行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制度,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二)严格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建立防范制约机制。一是严格新建项目的审批程序,对建设资金不到位的项目不予立项、不办理项目审批;对于施工企业过度垫资而引发的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项目,建设单位应承担农民工工资支付的连带责任。二是施工企业原有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未解决的,一律严禁参与新建工程的招投标;对有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工程,问题未解决前一律不予办理验收备案手续。三是对有“转包”、“违法分包”、“挂靠”等非法经营活动的施工企业,给予其限制承接新项目、停业整顿直至降低资质等级的处罚,并计入企业信用档案,降低其信用度。

(三)加强对劳务公司的监管,规范用工行为。要研究制订具有较强操作性和约束力的劳务企业管理制度,明确劳务企业市场准入条件,按注册资金的大小、信誉度的高低对劳务公司设臵不同的等级,按等级承揽相应的工程量,以增强劳务公司的抗风险能力,还可引导、扶持有实力的施工企业自己设立劳务公司,避免劳资纠纷。要规范劳务合同签订及监督要求、工人工资支付方式、解决拖欠工人工资方式或途径等,对发生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吊销其相关资质。

(四)加强法制宣传,提升农民工的法律意识。加强法制宣传,从帮助农民工树立基本的法律意识入手,强化农民工的维权意识,是一项必须长抓不懈的工作。一方面,要通过法制宣传普及法律知识,使农民工懂得一些基本的法律常识和诉讼知识,强化农民工的维权意识,使他们变被动为主动,勇于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要通过法制宣传督促用工单位自觉规范自己的用工行为,防止主观上出现偏差,这也有利于减少“拖欠农民工工资纠纷”案件的发生,有利于从根本上维护广大农民工的根本利益。

农民工调查报告【第四篇】

一、××乡的基本情况及农民外出务工现状

××乡位于泽州县西南部山区,全乡总面积平方公里,辖27个行政村,30个自然村,人口10459人,其中劳动人口约4560人。多年来,面对山大沟深、土地贫瘠,以及交通不便等不利因素的影响,乡党委、政府坚持把劳务富民作为加快全乡经济发展的一条主线,多途径进行人力资源开发,把全乡潜在的劳动力资源优势变成了现实的经济优势,使广大农民摆脱了自然条件的束缚,走上了奔富裕达小康道路,从而也极大地促进了全乡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到今年底,全乡生产总值完成6500万元,财政总收入达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2478元。

从调查情况看,××乡农民外出务工呈现出以下几个主要特点:

1、打工经济初步形成,规模日益扩大。通过多年坚持不懈的努力,××乡每年外出务工人员基本稳定在3000-3500人左右。据调查,从业种类大致可分为五种:餐饮业200多人,占外出务工人员的%;商业100多人,占%;殡葬300多人,占10%;运输400多人,占%;打零工1500多人,占外出务工50%;其他人员500多人,占%。以村为来看,发展条件相对较差的李河、安岭、白背三村外出务工人员所占全村总劳力的比重较大:李河村232口人,就有157人在外务工,其中以干零工和其他较多;安岭村有234人,仅搓背就有44人,占全村劳力的一半左右;白背村有124人,就有55人在外务工。外出务工以每人每年收入5000元计算,总收入超过1500万。这样,仅外出务工一项,全乡农民人均纯收入就可多增加1500余元。可以说,打工经济已经成为加快××发展的重要产业。

2、农民素质不断提高,造就了一批适应××发展的有用人才。“解放思想,外出打工,勤劳致富,回报家乡”。广大农民通过外出务工,从中学到了知识,增长了见识,把外面新鲜的事物带回了家乡,极大地促进了××的发展。白背村农民白海廷曾在市内艺海广告公司打工多年,培育了敏锐的市场意识,积攒了一定资金,他针对家乡沿沁河一带旅游资源丰富,但由于资金和人才问题多年来一直处在无人问津状态的实际,率先成立了集餐饮、住宿、旅游观光于一体的旅游服务公司,经济效益可观,由此带动了东磨滩村家家户户搞旅游开发,既增加了收入,又促进了磨滩风景旅游区的快速发展。安庄村农民崔大要曾在市内朝阳市场开了家小饭店,经过几年的经营,手头有了一定的积余。家乡发展“黄梨产业”的战略,对他产生了积极的影响,回乡后,他投资近万元发展黄梨产业,开始了“二次”创业,目前已发展梨园20多亩。

3、一批农民在外出务工中发家致富,辐射带动作用增强。经过多年的外出务工,××乡一批头脑灵活,敢闯敢试的农民已经率先发家致富。比如,现年57岁的武城村农民张廷红,1987年就开始进城打工,从事饮食业多年,已由刚进城时的夜市经营地摊,发展到现在50多平方米的小餐馆,生意一直红红火火,每年都向工商、税务部门缴纳几千元,而且自己盈利也相当可观。曹河村农民李广东,进城打工15年,从在某公司站柜台开始,到开办摩托车维修部,再到荣做北京华麟油晋城总,实现了“三级跳”。如今,昔日的打工仔已经成为了一个大老板。东风村农民张永军14岁时就只身一人来到城里,看过自行车,卖过冰棍、澡票,后来从事搓澡按摩,一干几十年。靠搓澡娶了媳妇,购买了房子,去年又花十多万元购置了小汽车,跑起了出租生意。同时,经他介绍在市区从事搓澡的××人就有100多人。多年来,正是这样的一些身边人、身边事教育了××乡的广大群众,进而辐射带动了更多的农民外出务工,形成了“一带十、十带百、百带千”的局面。如今,××乡外出务工的队伍不断壮大,“农忙种田,农闲打工”正在成为广大农民的生动实践。

二、××乡农民外出务工的具体做法

××这种“打工经济”格局是怎样形成的,有什么好的措施和做法?调研中我们找到了答案。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版权所有

一是政策调动。××乡农民历来就有外出务工的传统。对此,乡党委、政府因势利导,牢固树立开发农村劳动力资源就是创造财富的理念,努力在全乡营造“外出一人,致富一家”良好氛围,积极鼓励广大农民群众外出务工。乡里制定出台了相关务工措施和政策,每年定期召开两次外出务工人员专题会议,年初针对外出务工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讨论研究;年终对外出务工人员进行评选,表彰一批对家乡贡献大、勤劳致富、成绩明显的优秀外出务工人员。同时,乡党委、政府每年还要召开××乡在外人士座谈会,恳请他们为本乡农民工寻找、创造和提供就业机会。这些举措,都对农民外出务工人员起到了积极的激励和鼓舞作用。

二是多管齐下。就是因人而异,合理引导,积极优化农民外出打工途径,努力为广大农民创造就业岗位。近年来,针对广大农民外出务工“由亲投亲、无亲靠友”的自发状态,乡党委、政府积极加大组织力度,通过乡村两级组织,通过××在外工作人员,托关系、找门路,为广大农民尽可能地创造就业机会。现任乡党委书记李晋中,经常通过亲朋好友为××农民联系就业岗位。三年多来,经他介绍外出务工的农民多达30余人。据统计,今年外出务工农民,通过乡镇、村组织介绍的有500多人,占总外出务工人数15%;经在外工作人员介绍的有800多人,占总外出人数的22%。

三是全力扶持。针对外出务工农民没有务工项目,缺少致富资金,以及家中老小无人照顾等一些实际困难,乡党委、政府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等媒介以及其它各种渠道,为他们提供致富信息;同时积极与乡农村信用社联系协调,帮助外出务工农民解决小额贷款,为他们解决资金困难;对外出务工人员的家庭实际困难,要求各村组织人员进行帮助,做好后勤工作,切实解决外出务工农民的后顾之忧,使他们能安下心来、全力以赴在外打工,谋求更快、更大发展。

三、几点建议

××的实践充分证明,打工经济是山区乡镇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区域经济发展最现实、最有效的途径,它给全县的农民增收工作,特别是山区乡镇的农民增收提供了许多好经验、好做法。应该说,近年来,发展打工经济,促进农民增收已经在我县广大山区乡镇形成了共识,大都开始了积极的探索,有了一个较好的开端。但从总体上来看,打工经济对全县来讲,规模还不是太大,还没有成为促进泽州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柱性产业。因此,结合××的实际,借鉴我县其他乡镇以及外地的成功经验,做强做大全县打工经济,我感到有以下几点建议:

第一,加大培训力度,提高农民素质。劳动力市场的竞争,说到底是人的素质的竞争。做强做大打工经济,首要的是要提高农民素质。从××以及其他乡镇来看,农民外出务工,尽管“搓澡的、卖饭的、出租摩托车的、打墓的、抬材的”等五花八门、各行各业都有,但大多从事的是比较简单的体力劳动,而且空间很狭小,不利于长远发展。同时,在调研中我们也感受到了农民需要知识,需要技术的迫切心情,以及无一技之长的困惑。为此,我们必须切实加大培训力度,千方百计提高农民素质,着重提高外出务工农民的思想素质和操作技能。在这方面,我县的一些乡镇也探索出了一些好经验,如李寨乡的素质教育,柳口镇的农民夜校等。在今后工作中,我们要聘请专业教师,切实加大职业教育力度,使学生在校期间就能够掌握“一技之长”;要进一步充分利用好各村农广校资源,在农闲、春节等时节组织外出务工技能培训,努力提高他们的文化水平、技能水平;积极和用工单位联系和合作,有针对性地对外出务工农民进行多种形式的培训。通过这样的一些措施,使广大外出务工农民走得远、站得住、能致富,实现农民工由单纯体力型向技能型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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