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开展监督工作情况报告集聚(优推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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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开展监督工作情况报告【第一篇】

一、基本情况

(一)行政处罚实施情况

1、我县各行政执法部门实施行政处罚主体合法,不存在自收自支事业单位进行行政执法情况;不存在下达罚款指标的行为;没有出现以罚代管、以罚代刑行为,对涉嫌犯罪的违法行为,能及时按程序移送司法机关;不存在多头执法、重复执法的情况。

2、我县各行政执法部门实施行政处罚裁量权规范,能严格执行省级行政执法部门制定的行政处罚裁量权执行标准;重大行政处罚能按规定报备案。同时为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执法行为,我县还下发了《关于转发<省重大行政执法案件集体讨论办法>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执法行为备案工作的通知》,对行政处罚裁量权、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工作明确了规范要求。

(二)行政审批实施情况

1、行政审批事项衔接落实情况。2009年以来,我县对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中下放、保留、委托和转变管理方式事项均能及时衔接落实。2009年对县级行政审批事项进行了全面清理,决定保留县级行政许可252项(含省市级机关委托实施的11项),精简53项(其中取消33项、暂停实施5项、转变管理方式15项);保留县级投资项目审批事项31项(含省市级机关委托实施的2项),精简8项(其中取消3项、转变管理方式5项)。2012年对县级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进行了全面清理,决定保留县级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64项(其中省市级机关下放18项,受委托实施1项)。对已取消或转变管理方式的审批事项,不存在继续审批的现象。

2、行政审批实行“两集中、两到位”、并联审批、网上审批。我县严格执行行政审批事项“两集中、两到位”,行政审批服务股室基本进驻行政服务中心,并授权到位,实行“窗口受理、内部运转、统一收费、窗口出证、限时办结”的办理模式。同时,着力简化行政审批实施机关内部办事程序,按照上级要求,组织各行政审批实施机关对行政审批工作办事流程进行认真梳理,进行了流程再造,并通过窗口办事指南等形式将流程再造结果对外进行公示。对保留的县级行政审批项目纳入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严格按照承诺的办理期限执行,提高了工作效率,杜绝超时限审批现象发生。实行并联审批制度,在并联审批中不存在“互为前置”,相互“踢皮球”现象。

3、我县各行政审批实施机关在行政审批事项实施过程中遵循职权法定,不存在超越法定职权范围实施审批;严格依法审批,不存在随意设定审批条件和擅自增加审批事项、提高或降低审批门槛;严格执法管理,杜绝了态度粗暴、故意刁难、滥用职权、“吃、拿、卡、要、报”等行为。

(三)行政执法检查规范情况

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检查,我县转发了《市对入园企业实施行政执法的规范办法》,对入园企业实施行政执法行为进行规范要求:实施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执行登记制度;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依法实施监督检查、不得趋利执法;互认检查结论、避免重复执法等。同时,对入园企业实施行政执法信息也作了规范要求。

(四)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情况

1、严格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和教育培训。我县严把执法人员入口关,严格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杜绝不具备执法资格的人员从事行政执法工作。同时,加强执法人员教育培训,要求申领行政执法证件的人员必须参加统一组织的法律综合知识培训并通过统一考试。2010年至今,我县已对900多名申领行政执法证件的人员进行了法律知识培训,进一步提高了我县行政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和业务水平。

2、严格协助执法人员管理。目前,我县公安、城管、城建、国土等部门聘用了协助执法人员,在招聘过程中对应聘人员进行基本法律知识能力考核,对录聘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制定了聘用人员管理制度,严格管理聘用人员在行政执法过程中的协助执法行为。

3、我县各行政执法机关实施行政施法过程中基本不存在粗暴野蛮执法、随意执法、选择执法等情况。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一)行政执法工作进展不平衡。部门之间行政执法工作有一定差距,主要原因一是领导重视程度不同,二是各行政主管部门开展各种业务培训、执法评比、执法检查的力度有较大区别。

(二)行政执法有待进一步规范。少数单位行政执法人员素质参差不齐,行政执法人员综合素质不高,在执法过程中,存在执法行为不规范等问题,文明执法和理性执法有待进一步强化。

三、下一步打算

(一)进一步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强执法程序建设,依法简化执法程序,公开执法流程;严格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制度,加强行政执法监督。

(二)切实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加强行政执法队伍职业道德教育和法律业务培训,增强其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切实加强对协管员队伍的管理,明确协管人员职责,避免违法执法的现象。

(三)强化层级监督。加强重大行政执法行为备案管理,积极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加强对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检查,切实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2022年开展监督工作情况报告【第二篇】

近年来,XX县纪委、监察局坚持以强化管理、严格监督为主线,严把干部准入关口,创新干部管理制度,整合干部工作力量,提高队伍履职能力,打造了一支政治坚强、公正廉洁、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反腐“铁军”,有力推动了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工作的深入开展。然而在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中还存在业务素质不高、专职干部不专、办案力量不足、被监督意识不强等一些问题,亟待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一、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总体情况

XX县现有基层纪检监察机构18个,其中乡镇、社区服务中心(街道办)纪委(纪工委)11个,县纪委、监察局派(出)驻纪工委6个。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共有干部86人,从年龄结构看,35岁及以下30人,36岁至45岁40人,46岁及以上16人,平均年龄38岁;从学历结构看,大学学历31人,占36%,大专学历46人,占%,中专及以下学历9人,占%,;从专业结构看,经济管理专业16人,占18%,财会专业7人,占9%,法律专业9人,占%,其他54人,占%。从以上统计情况看,干部队伍的专业结构尚不合理,特别是法律、审计、经济专业人员欠缺。

二、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近年来,针对新形势下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XX县纪委、监察局从规范执纪执法行为、健全监督制约机制为切入点,坚持强化内部监督管理,就“纪委监督别人的同时,谁来监督纪委”这一课题进行了积极有效探索。

1、严把关口,干部准入规范化。制订《XX县纪检监察机关干部资格准入制度》,按照逢进必考、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对新进入县纪检监察机关的干部进行严格考试,考试合格者,县纪委干部室对具备纪检监察资格准入基本条件的后备人选按要求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后,进行资格考察。考察除对被考察对象的工作情况进行考察外,还重点考察其“八小时”以外的生活、社交情况。考察组在汇总分析考察情况的基础上,提出考察意见,形成考察报告后专题向县纪委常委会汇报。县纪委常委会听取考察组的资格考察意见,集体研究确定获得纪检监察干部资格准入人选。取得纪检监察干部任职资格的,通过干部任用程序,择优录取。在干部任免和交流方面,各乡镇纪委书记、各派出纪工委(监察室)副科级以上职务人选由县纪委商县委组织部提名并考察,按程序报县委任免。

2、加强监管,干部监督严格化。按照“打铁还需自身硬”的要求,持之以恒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在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开展会员卡专项清退活动,着力纠正享乐主义,奢靡之风等不良风气,坚持“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自行清退收受的各种会员卡,同时要求,办案人员在办案期间,严格遵守办案工作纪律,不准与涉案人员及其亲友建立私人联系和交往。不准收受涉案人员、单位的物品、现金;不得接受涉案单位、涉案人员的宴请和娱乐邀请。不准利用办案之机,通过涉案单位、人员为本人、亲友办理私人事项。并聘请了廉政监督员,定期不定期对办案人员八小时以外的“生活圈”向纪委反映,同时向社会公布监督举报电话,使纪委在行使监督检查职能的同时,自身也接受广大群众的监督。

3、创新方式,干部管理制度化。结合统管工作实际,及时制定《纪工委、监察室业务工作管理及日常联系暂行办法》、《工作绩效考核办法》、《干部管理暂行办法》、《工作纪律规定》、《事务管理制度》等20余项规章制度,达到了完善管理制度、推动工作创新的目的。严格考核奖惩机制,明确“五严守、五禁止”要求,每年年终对全县乡镇纪检监察干部考评一次,由乡镇纪委书记向县纪委常委会述职述廉,接受县纪委评议,连续两年处于末位的淘汰出队伍,根据具体实际,调整到其他部门单位或岗位工作,对在年终考核中不合格的乡镇纪委,不予以发放办案人员补贴;对派驻机构及各科室进行严格考核。对照年初目标责任书下达的任务,逐项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与评先树优和干部使用等结合起来,使考核成为强化监督、推动工作的重要手段;同时,建立纪检监察干部电子廉政档案。完善了纪委、监察局领导班子成员和派驻机构副科级以上干部电子廉政档案,全面动态掌握纪检监察领导干部廉政情况。

4、统一管理,工作机制科学化。全面推行县级纪检监察机构统一管理,建立纪委常委联系纪工委工作制度,实行纪工委与县纪委机关各科室工作、人员、车辆“联动”调配机制,纪检监察工作力量不断加强。明确了纪委和纪工委之间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纪工委和部门之间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建立了每季度一次的纪工委书记工作汇报交流和纪委常委联系纪工委工作机制。并在全县纪检监察系统深入开展廉政风险查找活动、派驻机构、机关科(股)室、岗位个人三个层面分别查找各自的廉政风险点,认真查找在思想道德、岗位职责、工作业务、权力行使、制度机制和制度监管不到位等方面可能发生不廉洁行为的条件和因素。采取“自己找、大家提、组织点”的方式,精心梳理盘点,认真仔细分析,切实查找出了符合自身实际、针对性强的廉政风险点,对有可能引发腐败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采取风险提示、批评教育、警示训诫、立案查处等措施,及时化解廉政风险,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

三、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业务素质不高。纪检监察工作是一项纪律性、独立性很强的工作,具有自身的'规律和特点,搞好培训和知识更新,是做好工作的必要手段。就全县纪检监察队伍整体专业素质而言,从事过财务、审计、金融、法律、计算机等与纪检监察业务密切相关的专业人才缺,知识结构单一,接受培训和业务考察的机会较少,业务知识得不到有效地补充,使执纪能力滞后,协调能力不强,直接影响着纪检监察工作的开展。

二是专职干部不专。从乡镇纪检组织机构设置看,个别专职纪委书记、纪检干事不能全身心投入到纪检工作中,参与中心工作的时间多,真正用在纪检业务工作的时间少;专职纪委委员(一般是兼职)编制少,事务繁杂,身份的多重性,导致用于纪检监察工作的精力难于集中;纪委委员通常由乡镇民政所、财政所、村干部等非专职人员担任,不能有效发挥作用;乡镇纪检干部参加省市纪检监察业务培训机会少,纪检监察业务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是办案力量不足。虽说纪检监察机构庞大,人员充足,但在实际办案过程中,能办案会办案的人员不多,仅局限于县纪委案件室、审理室等少数科室,加之长期以来,由于纪检干部的特殊性,干部交流多数在本系统内进行,具有一定的局限性,在很大程度挫伤了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工作积极性,不利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开展。

四是被监督意识不强。纪检监察机关的工作性质,决定了纪检监察干部在履行职责时,既是监督的主体、监督的实施者,也是监督的客体、被监督的对象,必须无条件地接受方方面面的监督。但是,有少数纪检监察干部忽视了自身的客体角色,不能正确区分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总把自己看作是监督主体,是“监督别人的”,片面地把被监督看成是威信降低、软弱无能的表现,因此对监督存在抵触情绪,以致放松了自我约束,腐化堕落。我县腰坪社区原纪委书记袁某就因赌博,矿工打架等原因,给予免职处分,调离纪检监察系统,进一步纯洁了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四、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的对策与建议

(一)加强学习培训提素质。教育培训是提高干部素质的重要手段。纪检监察干部只有加强纪检监察知识业务培训,努力接受高层次知识培训,才能适应新形势的需要。一是采取走出去的办法,有计划地选派纪检监察干部到上级机关参加业务知识培训;二是对新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同志,除搞好岗前培训外,经常举办业务培训,特别是对法律知识、经济知识、管理知识方面的学习教育,促使他们熟练掌握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基本功,提高在新形势下做好纪检监察工作的能力。三是根据工作需要,建议上级机关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有组织有计划地安排纪检监察干部外出参观学习,接受教育,更新观念,开阔视野。

(二)加强组织建设重履职。对乡镇、街道办、社区中心要明确要求,要把纪委(纪工委)书记的工作重心和主要精力放到纪检监察工作上来,专职从事纪检监察工作。同时,要充分发挥兼职纪检监察干部的作用。在选择纪委委员时,要注重选择责任心强、业务能力突出、愿意参与纪检监察工作,并对财务、审计、工程等业务熟悉的同志担任,在日常的工作中,注重发挥其作用。同时,要尽可能的落实纪检监察专干和兼职监察室主任的办案补贴,提高其工作的积极性。

(三)加快干部交流增活力。要严格按照“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能力,作风上过得硬”标准,把能力强,业务精,能干好纪检监察工作的人吸收到纪检监察队伍中来,充分发挥他们的优势。把素质低下,社会影响不好,损害纪检监察队伍形象的纪检监察干部调出纪检监察队伍,提高队伍整体素质。同时疏通纪检监察干部输出渠道,对工作时间长,做出一定成绩的干部应优先考虑提拔重用,委以重任。从而提高干部工作的积极性。

(四)严格监督管理保纯洁。要加大监督力度,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在会上深刻剖析存在的问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经常“洗洗澡,照镜子”保持思想的纯洁性,对纪检干部办案的单位和当事人发出廉洁办案回馈单,了解纪检干部办案时是否有人情案,关系案或者吃拿卡要等违纪和不廉洁行为,要专门设立纪检监察干部作风建设举报箱,公开举报电话,把干部的言行举止,特别是“八小时”以外的活动置于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之下。造就一支“政治坚强,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2022年开展监督工作情况报告【第三篇】

加强纪检监察组织和干部队伍建设,树立新时期纪检监察干部形象,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客观要求,是纪检监察机关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和任务的重要保证。近年来,元谋县高度重视纪检监察组织和干部队伍建设,促进各项工作取得了长足发展。

一、纪检监察组织和干部队伍建设现状

1、合理设置县、乡纪检监察机构。县纪委监察局自1993年合署办公以来,经过历届县委、政府和纪委领导的关心重视,目前,机关内部设置有8个副科级科(室),设有办公室、纪检室、案件审理室、信访室、党风室、宣教室、执法室和纠风综合室;根据上级要求,从2014年开始,元谋县首批向县属16个部门派驻了纪检监察机构,2014年又向上划垂直管理的县国土资源管理局增设纪检组。至此,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增加到17个,根据当时管理领导体制,由县纪委监察局和驻在单位党委(党组)实行双重领导。2014年,元谋县对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实行县纪委监察局统一管理,同时向县扶贫办、县移民局2个单位增派纪检组,到目前为止,派驻机构增加到19个。其中,公安局、法院、检察院的派驻机构为正科级设置;在去年乡镇撤并和党委换届中,对全县10个乡镇纪委班子作了进一步调整充实。

2、配齐配强县、乡纪检监察干部队伍。2014年以来,结合县、乡党委换届实际,元谋县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取得历史性突破。一是调整充实新一届县纪委领导班子。县纪委委员由上届的19名增加到现在的25名,县纪委设常委9名(书记1名、副书记3名、副局长1名、室主任4名)。县监察局设局长1名、副局长2名(新增配1名非党副局长)。整个县纪委监察局机关在编干部职工24人;二是对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实行统一管理。共向19个单位派驻了纪检监察机构,增加派驻机构主要负责人的编制19名,各派驻单位设置专(兼)职纪检监察专干3-5名;三是调整充实乡镇纪委领导班子。7名年轻干部新提拔为乡(镇)纪委书记、3名纪委书记作了乡镇交流,10个乡镇纪委班子各设置纪委委员5-7名。截至目前,县纪委监察局机关、派驻机构和乡镇纪委共有在编专职纪检监察干部53名,平均年龄岁,大学本科16人,大学专科35人,中专2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不断壮大,年龄结构日益改善,知识水平和工作能力明显提高。

3、纪检监察干部提拔、调整和交流实现历史性突破。去年以来,原县委副书记、县纪委书记提拔到州级部门担任正处级主要领导,从邻县提拔交流1名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察局长到元谋担任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纪委原2名副书记分别交流到县级重要部门和乡镇担任主要领导,1名室主任和1名副局长得到重用提拔;对10名乡镇纪委书记全部进行调整,其中,新进纪委书记7名,交流乡镇3名;派驻机构纪检组长(纪委书记、纪工委书记)调整了9名。近两年全县共提拔、调整和交流纪检监察干部达28名,纪检监察干部的使用取得了历史性突破,在纪检监察系统选人用人的良好机制正逐步形成。

二、主要做法及成效

1、抓成效,以工作实绩争取领导、赢得支持。有为才有位,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的威信只有通过工作实绩来体现。近年来,元谋县通过认真抓好纪检监察各项工作的落实,多项工作在全州甚至全省都取得了较好成绩:信息工作已连续3年排名全省纪检监察信息直报点第一、连续4年排名全州第一的好成绩,宣教、纠风、执法监察、个案查办、信访办理等单项工作均受到州纪委监察局的表彰奖励,2014年的党纪案件公开审理开创了我省第一例的先河,审理工作得到省、州纪委和同仁的一致肯定,2014年、2014年元谋县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工作被评为楚雄州优秀单位。可以说,每项成绩的取得,都是以全县广大纪检监察干部的辛勤工作分不开的。同时,我们以工作实绩赢得了广大人民群众的理解和信任,争取到各级党委、政府领导对纪检监察机关及其干部的更加关注和重视。

2、抓协调,以理顺关系、形成合力为突破口。按现行管理体制,纪检监察机关实行上级机关和同级党委双重领导。但在实际工作上,同级党委、政府对纪检监察机关享有绝对的支配权,纪检监察机关在组织人事、工作经费等方面对同级党委、政府的依附性极强,而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对下级纪检监察机关的领导则仅局限于业务层面的指导。另外,在同级层面上,纪检监察机关的工作也需要有人大、政协领导的支持配合。鉴于管理体制等诸多复杂关系的存在,纪检监察机关在履行职责的同时,不得不考虑处理好上下、左右和部门之间的各种关系。尤其在案件查办上,现实中就存在意见不一致、配合不默契、协作不到位的现象。因此,纪检监察机关要想打开工作局面,除了全面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外,还应注意搞好协调,充分依靠和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积极支持反腐倡廉工作,形成工作整体合力。

2022年开展监督工作情况报告【第四篇】

按照省纪委监委将深入部分市县对政治监督的开展情况进行实地调研的通知要求,我县认真组织相关科室进行集中摸底调研,现将基本情况简要汇报如下:

一、政治监督的重点、难点和解决途径

政治监督是指监督公共权力正当范围内行使职权,主要任务是防止和惩治腐败。加强政治监督,对纪检干部自身的政治觉悟、政治素养和政治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我们不仅要成为业务上的行家里手,更要成为政治上的明白人,以担当诠释忠诚,用行动兑现承诺,确保本质要好、本事要有、本身要净。

政治监督的重点是要坚持把维护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摆在首位,着力督促各单位强化党的意识,加强党的领导,形成遇事多想政治要求、办事多想政治规矩、处事多想政治影响、成事多想政治效果的思想和行动自觉;时刻提醒党员干部做到“五个必须”,即一是必须维护党中央权威,决不允许背离党中央要求另搞一套,必须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听从党中央指挥,不得阳奉阴违、自行其是,不得对党中央的大政方针说三道四,不得公开发表同中央精神相违背的言论。政治监督存在的问题:一是觉得政治监督工作无从下手。纪委的监督工作即为政治监督,但大都是具体到违纪违法具体行为的监督,对党的领导弱化,党的意识缺失等方面感觉没有抓手,没有有效的途径进行监督。甚至停留在开会强调政治纪律,但对执行党的方针政策方面是否到位没有一个量的标准,难以监督。二是对政治监督的重视程度不够。二是必须维护党的团结,决不允许在党内培植私人势力,要坚持五湖四海,团结一切忠实于党的同志,团结大多数,不得以人划线,不得搞任何形式的派别活动。三是必须遵循组织程序,决不允许擅作主张、我行我素,重大问题该请示的请示。

二、履行监督责任存在的问题

(一)深化“三转”思想共识不到位。有的地方和单位主要领导习惯于把纪委当成党委的工作部门,把党风廉政建设当成是纪委的事,导致纪委监督责任错位、党委主体责任缺位。有的职能部门还是指望靠纪委“牵头”推动工作,或出于担心管不了、怕担责等动机,不愿履行责任,致使有的工作在纪委退出后,出现监管空档。有的纪检监察干部对“三转”存在怕得罪人、怕难出成绩、怕影响晋升等思想顾虑,片面理解“有为才有位”,存在不想转、不愿转、不会转的问题。

(二)纪委组织协调作用发挥不充分。在当前以治标为主、高压反腐的大环境下,纪委作为党内监督专责机关的执纪监督作用日益彰显,但纪委执纪监督与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等其他七大监督的协调联动还不够,对权力制约监督和反腐败的整体合力还未形成,从某种程度上讲,纪委由反腐败的组织协调者变为事实上的“主力军”。纪委在开展反腐败组织协调工作中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还不够,存在靠人情、靠关系、靠个人魅力来协调的问题,与反腐败协调小组其他成员单位在线索移送、信息共享、联动办案等方面的办案协作机制还不顺畅,成员单位的职能优势、资源优势、工作优势没有得到充分发挥。

(三)履行职责方式方法不适应。对下级纪委领导、督导和指导不够,有的地方和单位难以把握上级意图和要求,在工作中进退两难。有的干部在退出一线监督后感觉工作失去了抓手,难以及时发现问题,难以启动执纪问责程序。有的抓作风建设满足于抓工作纪律等浅层问题,对于人财物管理、收送礼金、说情风等深层次问题触及不多。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执纪监督不够,查办案件工作存在重数量轻质量、重实体轻程序、重突破轻规范等问题,有的习惯于深挖细查、滴水不漏,追求查办大案要案,抓早抓小不够,导致“病树”发展为“烂树”。

(四)系统队伍建设不到位。纪检系统事多人少的矛盾较为突出。乡镇纪检力量尤其缺乏,有些纪检监察干部常年高强度、高负荷、高风险开展工作,工作压力和心理压力较大。另外,纪检干部整体素质还需进一步提升。复合型人才稀缺,不能完全适应查办案件专业化的需要。

三、对策建议

(一)厘清纪委职责,找准工作定位。在加强督导、传导压力上再加力度,推动“两个责任”落地生根。把落实“两个责任”作为是否遵守和维护政治纪律的“试金石”,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引导,切实增强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抓好党建是最大的政绩”的意识,推动落实责任在全覆盖、抓具体、抓细化上下功夫,实行条块式分责、动态式传导、差异式考核、连带式追责。督促落实“两个责任”清单任务,加强常态化的督导检查,通过定期督导、专项督导、分层约谈、通报曝光等方式,把压力层层传导到基层,形成发现问题、推动整改的闭环效应。按照工作目标化、目标项目化、项目责任化、考核序位化的思路,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在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考评中突出落实“两个责任”情况,加强痕迹化管理。严格实施“一票否决”和“一案双查”,增强落实责任的刚性约束。(二)在查办案件、严肃执纪上再加力度,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严肃查处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的案件,确保纪律刚性约束,使纪律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在继续严肃查处工程领域等重点领域案件的同时,力求在扶贫资金专项管理等案件查办上取得突破,巩固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要健全办案流程等方面的制度规范,提高查办案件规范化水平,保证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强化反腐败组织协调,完善执纪执法部门问题线索移送和办案协作机制,形成合力。

(三)在巩固拓展、抓常抓长上再加力度,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巩固教“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果,进一步抓好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和落实,持续抓住关键时间节点、紧盯重点人员,以锲而不舍、驰而不息的决心和毅力,坚决把目前作风转变的好势头保持下去。完善改进作风长效机制,将以前工作的有效做法上升为制度,切实把制度约束转化为纪律自觉,把规则要求转化为担当行动,根除“四风”问题病原体,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制度化。

(四)在抓早抓小、强化监督上再加力度,实现对权力的有效制约监督。加强对“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促进“一把手”规范用权。加强农村党员干部的监督,落实“三资”管理、“乡财区管”、村务公开、票据管理等方面的制度,切实防控村官廉政风险。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督,建立廉政谈话、廉政约谈、诫勉谈话分级分类管理机制,规范工作流程,对发现的问题早提醒、早纠正、早防范。扎实开展党纪条规教育,充分利用纪委网站和公众号加强宣传工作,加大典型案例曝光力度。

(五)在发现问题、问责追责上再加力度,有效发挥纪检监察“再监督”作用。加快建立部门监管责任清单,逐项明确责任内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做到可视化、能公开、易考核。采取重点巡查、交叉检查、信访筛查、部门联查、舆情倒查等方式,及时发现部门履行监管职责中的问题,推动执纪监督由“过程监督”向“结果监督”转变。协助党委、政府加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督促职能部门履职尽责,对“为官不为”、“为官乱为”问题及时问责和查处。

(六)在健全机制、激发活力上再加力度,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组织建设和队伍建设。以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为契机,改进完善机构人员整合融合,最大程度实现资源优化配置。建立信息沟通制度,完善干部信息平台和后备干部队伍库。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大力实施干部素质能力提升工程,加强系统干部业务培训和拓展训练,加强实岗锻炼,增强履职能力。完善纪检监察干部实绩考核机制,强化实绩导向。构建优质高效内控机制,严防“灯下黑”,科学运用《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指导工作,进一步明确职责,规范监督执纪工作流程,切实做到“打铁还需自身硬”。

2022年开展监督工作情况报告【第五篇】

今年以来,县纪委监委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始终把监督挺在前面,推动定位向监督聚焦,责任向监督压实,力量向监督倾斜,切实管好关键人、管到关键处、管住关键事、管在关键时,精准有效开展政治监督,努力当好全县政治生态“护林员”。

一是坚持在政治监督上破题。

全县纪检监察组织坚定不移贯彻中央和省市县委及中央省市纪委各项决策部署,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政治任务,着力推动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会同县委组织部对全县各级党组织落实“三会一课”、召开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等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对全县各级党组织2019年度民主生活会和省委巡视反馈问题专题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进行了全程督导。由县委常委带队,对全县各乡镇、部门、单位2019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了年终考核,对考核优秀等次的乡镇和部门提请县委进行了表彰奖励,对考核中位列后三位的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进行了严肃约谈,进一步传导了县委坚定不移抓党风廉政建设的坚强决心。严把党风廉政关口,通过建立领导干部廉政档案、严格党风廉政意见回复、组织开展任前廉政谈话等方式,严把选人用人政治关、廉洁关、形象关,对拟提拔使用、职级晋升、评先选优的单位和个人严格审查,有效杜绝“带病提拔”“带病上岗”“带病表彰”现象发生。

2020年以来,分*次对新提拔、平职转任重要岗位和交流任职的*名干部开展了任前廉政谈话,对涉及职务调整、评先选优、职称晋升等方面的*名党员进行了廉政审查,完成了*份廉政档案的动态更新。把抓好廉政教育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基础性工程来抓,不断创新方式、拓展载体,提升实效。坚持廉政教育常提醒、早告诫,在元旦、春节等节假日期间发送廉政短信*万多条,利用*廉政网和“清风*”微信公众号发送各类廉政资讯*多条,组织全县科级干部观看警示教育片*余场次,组织*名纪检干部开展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知识测试,初步构建了常态化、全方位的廉政教育格局。

二是坚持在日常监督上用劲。

组织召开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会议,进一步提升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整体合力。扎实开展党员干部利用名贵特产谋取私利问题整治,为常态化监督提供有效载体。把党员干部信教、意识形态领域及宗教领域违纪问题作为执纪执法的重要内容,联合统战、民族宗教等部门进行了全面排查整治。扩大信访宣传面,畅通信访举报渠道,提升群众监督意识,组织开展了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颁布2周年暨信访举报宣传周活动,制作宣传展板*面,发放宣传资料*万余份,悬挂横幅*条,面对面受理信访举报*件,现场接访收集问题线索*件,接受干部群众现场咨询*人次,取得了良好社会效应。同时,监督督促乡镇纪委进一步加强对乡村干部的日常监督,增强监督针对性和实效性,各乡镇纪委按照县纪委监委工作要求,规范化组织开展集体学习、集中培训、警示教育、监督检查,有效发挥了基层纪检组织监督职能,为脱贫攻坚提供了重要保障。坚持关口前移、防微杜渐,最大限度防止干部和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在小事上失察、小节上失守、小利上失足。把常态化监督放在首要位置,督促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组织对党员干部苗头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2020年以来,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运用“四种形态”处理*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人次,占*%;第二种形态*人次,占*%;第三种形态*人次,占*%;第四种形态*人次,占*%,抓早抓小、动辄则咎的常态化管理态势初步建立。深入推进县级巡察,今年*月初,抽组*个巡察组,对县委换届以来未接受过市县巡察的*个县直单位集中开展了为期三个月的常规巡察,收集各类问题线索*条,边巡边改*条。紧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加强监督,全力推进“挖伞破网”工作,组成*个专案核查组,及时介入公安机关侦办案件,精准推进“打伞破网”工作。至目前,共受理涉黑涉恶问题线索*件,属我委办理*件,完成初核*件,立案*件,审查调*人,给予党政纪处分*人,组织处理*人。充分发挥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职能作用,加强与组织、政法、统战、信访、公安、法检等外部监督主体的协作配合,全方位收集掌握全县各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日常监督情况,实现优势互补,形成监督合力。

三是坚持在“一把手”监督上聚焦。

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紧盯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一把手”,对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学习贯彻**x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市县各项重点工作情况进行“政治体检”,从大额资金支出、重大事项决策、重点项目实施等环节入手,实现日常监督常态化。对日常监督中发现的违公号“老秘带你写材料”整理纪违法问题严肃查处,年内共有*名乡镇和部门主要负责人被立案查处。聚焦关键领域、重点环节和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坚定不移减存量、遏增量。紧盯大棚房整治、安全饮水、人居环境改善、征地拆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等群众关注度高的反映线索,坚持快查快办、严查严办。2020年至今,信访受理问题线索*件,同比下降*%,谈话函询*件,同比下降*%,转乡镇纪委、部门纪检组*件。立案*件,同比下降*%,给予党纪政务处分*人,同比增加*%。对*案*人涉嫌职务违法、*案*人涉嫌职务犯罪案件立案审查调查。

四是坚持在扶贫领域监督上深化。

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制定了《2020年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和行事历。认真整改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问题,制定了《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方案》,对反馈的*条问题,逐条制定整改措施,现已全部完成整改。对信访问题反映集中的*个乡镇开展重点整治,由县纪委监委班子成员包案督办,有效化解了信访存量和矛盾纠纷。抽调县纪委监委、县直部门干部成立督查组,对驻村帮扶工作队履职,扶贫政策落实、扶贫项目实施等情况开展监督检查*次,对发现的问题督促相关乡镇和部门及时进行了整改。*月份,县纪委监委全体干部对帮扶乡镇*乡贫困户进行了入户访查。组成*个督查组,重点就群众政策知晓率、满意度低,乡村及帮扶干部对扶贫政策掌握不全面等问题逐项开展了督促整改。组织*乡全体驻村帮扶干部、乡镇干部开展了脱贫攻坚应知应会知识测试。充分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加强与行业主管部门的协调联系,针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危旧房改造、低保五保、退耕还林、产业补助等问题,督促住建、民政、林草等部门对巡视巡察、监督检查发现的各类问题限期整改,进一步加强对相关补助资金的管理,确保扶贫资金规范发放。深入推进农村基层小微权力规范运行,组建了*人的县乡村三级廉政监督员队伍,为全县*个行政村成立了村务监督委员会。在健全组织、配备人员的基础上,更加注重作用发挥,严格按照标准选准用好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落实了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工作报酬,促进了村务监督委员会积极履职。严肃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共立案*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人,组织处理*人,通报曝光典型案例*批*件*人。深入推进“一卡通”管理问题专项治理,全县共自查发现问题*个,已督促整改*个。切实发挥扶贫领域监督信息系统作用,认真抓好推广应用工作,目前已完成2019年基础数据录入,正在组织录入2020年数据。

五是坚持在作风监督上突破。

紧盯“四风”问题集中整治加强监督,从政治高度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针对全县党员干部中存在的“庸、懒、散、慢、软、乱”等作风问题,在全县范围内部署开展党员干部作风整治活动,扎实开展问题查摆,逐条制定整改措施,督促限期整改落实,促进干部担当作为。牢牢抓住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这个关键,紧盯传统节假日等重要时间节点,积极开展常态化监督检查和明察暗访,先后开展监督检查、明察暗访*次,促进了党风政风持续好转。规范党员领导干部婚丧喜庆事宜报备制度,严格落实《*县党员领导干部婚丧喜庆事宜暂行规定》,共备案婚丧喜庆事宜*起。2020年以来,全县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人,通报曝光典型案例*批*件*人。扎实开展“四察四治”专项行动,制定了《关于开展“四察四治”专项行动深入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实施方案》,督促各级各单位广泛听取意见、认真开展自查,对存在的文件多、会议多、检查考核多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逐项列出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措施,限期整改落实,切实为基层减负。按照省市纪委监委统一部署,组织开展人防、食药、金融、医疗、教育等领域专项整治,制定了《关于集中整治重点领域突出问题的实施意见》和《*县集中整治人防领域突出问题工作方案》,由县纪委监委抓总,相关部门牵头,对各相关领域认真排查,严肃查处存在的违纪违法问题,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

六是坚持在干部监督上常态。

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全县干部监督工作,制定了《*县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和信息沟通办法》,由县委组织部牵头,每季度召集县纪委监委、政法委、编委办、信访局、检察院、法院、公安局、人社局、审计局和卫健局等成员单位围绕本单位的监督职能,通报季度干部监督情况及主要做法,通过与各成员单位的负责人进行座谈交流,进一步加强对县管科级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全面、准确、及时地掌握各级干部的有关信息,切实增强干部监督工作合力,提高干部监督工作质量,今年共组织召开干部监督联席会议*次。从严监督管理纪检监察干部,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市县纪委《实施办法》,教育引导纪检监察干部严格按党的政策办事、按党纪国法办事、按规章制度办事,不断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组织召开了乡镇纪委书记、部门纪检组长工作约谈会,重点就乡镇纪委、部门纪检组监督职能发挥、扶贫领域作风整治、审查调查安全等方面做了部署要求,进一步压实了工作责任,传导了责任压力。对涉及*名纪检监察干部的信访反映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对*人进行了诫勉谈话。

虽然我们在监督方面想了很多办法,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是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纪律教育还需进一步加强。由于长期以来,把党性党纪党规教育的重点放在了各级领导干部上,对基层党员干部的教育不够全面深入,致使个别农村党员干部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各级党组织的重大决策部署理解不够透彻、把握不够全面,导致农村党员干部违纪违规问题特别是群众身边的作风和腐败问题时有发生。

二是扶贫领域监督还存在短板。一些乡镇、部门在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上,思路方法、工作措施还不多,在惠民政策落实和项目资金监管上还不细不实。“一卡通”专项治理方面主动说清问题的少,发现的问题线索少,监督执纪力度还不大。

三是对干部的监督方式和手段单一。各级党组织通过日常监督管理主动发现问题还不够及时,预防性的事前、事中监督比较薄弱。对“八小时之外”监督不到位,对干部八小时之外的生活圈、朋友圈监督缺乏有效抓手。

四是干部监督合力发挥不到位。干部监督工作是一项系统性工程,需要各相关单位的协同配合,及时沟通交流,实现信息共享。从目前来看,部分单位对干部监督工作重视不够,没有形成“一盘棋”思想,不能主动作为,互通信息,导致监督还不到位。

五是制度规定执行不严格。少数基层单位对规章制度重制定、轻落实,说在嘴上、停在纸上的现象仍然存在,形式主义在一些单位和党员干部身上还不同程度的存在。

六是监督制度还不够健全。从总体看,纪检监察机关内部监督的监督措施和规定还不完善,没有形成一套完备的监督。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省市纪委监委关于进一步加强监督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压实基层党组织的主体责任,把工作重心和工作力量持续向监督:倾斜,紧盯关键少数、聚焦关键领域,认真履行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两项职能,推动监督工作质量进一步提升,为全县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快速发展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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