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组织领导机构报告最新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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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组织领导机构报告【第一篇】

近年来,我县社会组织发展较为迅速,截止到2011年底,共有民间组织156个,其中社团组织108个,民办非企业单位48个。具体分布如下表:

(二)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及创先争优活动开展情况。

在我县的156个社会组织中,建立党组织的有150个,占96%。自全县开展创先争优以来,我县的社会组织积极参与,也相应的成立了领导班子,按照“一讲两评三公示”的要求,积极推动创先争优活动。各党支部为提高党员的党性,积极采取外出学习、相互交流的方式,不断提高组织成员的整体素质。如巴川中学积极打造教师“健康工程”——实行“四个一”:每个工作日10:20全体党员集中到操场做一次课间操,每周分工会小组开展一次800米跑,每月一次户外活动(远足、登山等),每期组织一次趣味运动会。一年来,共攥写心得体会260篇,发展规划11个,帮助就业50人,帮扶贫困学生100个,化解劳资矛盾50个。

(三)农村专业经济协会培育发展情况。

xxx同志在xxx报告中指出:“积极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和农业综合效益。”积极培育和发展农村专业经济协会和农民合作组织,是建立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增强农业竞争力,繁荣农村经济的有效措施,也是农民表达利益的渠道、推动村民民主管理的重要载体,实现了村民和市车发展。

5.社会组织运行具有法制性。社会组织根据成员的意志制定了章程和运行规程,成员都要在章程规定下活动;同时社会组织也要在法律法规的框架内从事自己的行业,因此法制是社会组织的有效保障,也是社会组织运行的重要依据。

6.社会组织运行具有文化性。社会组织也有自己的组织文化,而组织文化更多的是在运行中体现的。组织文化决定着组织的精神面貌,决定着组织是够可以长治久安,是否能够更好的为成员服务,因此社会组织大都在运行中不断的创新和实践自己的组织文化。

(二)社会组织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

社会组织在承接政府职能转变、直接参与社会公共管理、健全市场体系、规范市场秩序等方面具有特殊的地位和作用,尤其是行业协会对经济的发展促进较具有意义。建立行业协会,实现了资源的互通有无、调剂余缺,有利于进行产业结构的调整和技术的相互交流,大大地提高了企业的竞争力,实现了资源的有效整合。如围龙镇的石材行业协会,实现的石材资源的有效调整,革新了技术,完成了石材企业的结构调整,大大地提高了企业的竞争力。

2.社会组织极大地促进了社会和谐。

社会组织作为一个服务型的组织,以提供服务为主要的产品支出,因此社会组织在调节劳资矛盾、维护会员合法权益方面具有重要的作用。如我县的煤炭行业协会,2010年调解劳资矛盾50余起,并组织和帮助行会的会员加入意外医疗保险,为会员解决了后顾之忧。同时社会组织可以培育人民的互助协作精神,增强人民的社会责任感,坚持自助、互助和助人的原则,极大地推动和传播了志愿精神。

和谐社会的涵义之一就是以人为本的和谐文化。社会组织在弘扬社会先进文化和促进学术研究方面有着不可代替的作用,它为弘扬传播先进文化和促进学术研究提供了一个平台,有力地促进了社会先进文化我需要。如我县的合唱协会、老年书画研究会、美术家协会,定期的开展活动,以“唱读讲传”为契机,不断弘扬红色文化和传统文化,大大的繁荣了我县的文化,推动了精神文明建设。

4.社会组织极大地推动了民主建设。

市车社会,推动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协调发展产生了积极作用。在社会组织中,集中了一批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充分利用自身优势,在繁荣文化、发展教育、企业管理、保护生态、推进科技进步、促进体育卫生事业方面奉献聪明才智,建功立业,促进了各项社会事业的发展;如我县xxx自2003年成立以来,筹集资金3500万元,救治15万人次,救治资金达3300万元,极大地缓解了社会压力,促进了社会和谐;铜梁县水禽联合会自2005年成立以来,不断促进扩大养殖规模,目前蛋禽销售已遍及云贵川渝,每年为农户带来数万元的增收。

(三)内部管理社会化。

为切实克服社团行政化倾向,转变政府职能,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在社会建设与管理中的积极作用,积极推动社会组织体制改革。一是定期召开业务培训。我县涉及社会组织有156个,业务面广、情况多样,政策性强,因此我局定期召开社团秘书长和业务主管单位联系人会议,强化业务培训,去年来共培训300人次。二是积极推动社会组织自我管理。积极引导社会组织在章程的范围内活动,不断激发社会组织的自我管理积极性,推动社会组织管理的自治化,培育独立的社会组织管理机制。全县108个社团组织,全部实现了政企分离和独立管理。三是强化监督。自我管理并不意味着不受登记部门的管理和监督,对违反章程活动的社会团体进行限期整改。2010年,整改社会组织3个,注销社会组织1个。

社会组织领导机构报告【第二篇】

一是党员难找。有些党员由于种种原因不愿意亮出身份,这给党组织开展工作带来了不少困难。而且,发展党员不容易,党建工作的影响力有待提高。二是党组织难组建。目前全省新社会组织中党组织的组建率只有26%。已建立党组织的,也主要集中在会计师、律师等行业。三是活动难开展。由于部分业主、合伙人对党建工作认识不到位,加上活动场所等条件限制,一些新社会组织党组织难以正常开展活动,无法发挥作用。有的党员对传统的“三会一课”、读书读报等活动兴趣不大,参与积极性不高。

三、加强和改进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对策与建议。

第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要从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重要性,坚持循序渐进、改革创新、注重实效的原则,树立服务的理念、引导的理念、促进和谐的理念。

第二,进一步完善管理服务机制。坚持谁审批谁主管,谁主管谁组建,谁组建谁管理的原则,没有业务主管单位或业务指导单位的新社会组织,其党建工作由登记管理机关领导和管理。将新社会组织党建与社区党建统筹谋划、同步推进,完善现有机构人员设置,有条件的地方可设立新社会组织党工委,加强专职党建指导员队伍建设。

第四,进一步加强组织建设。选好配强党组织负责人,把党性强、业务精、有一定组织领导能力和党务工作经验的行政负责人或合伙人、管理者选拔为党组织负责人。建立活动经费保障、活动阵地建设制度,探索建立区域党建资源共享机制。在新社会组织中评先评优活动,增强党员的创先争优意识。积极拓展党员参政议政渠道,在推荐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人选时适当考虑新社会组织党员。健全党员关怀帮扶机制,通过开设党员维权热线、实施结对帮扶等形式,帮助党员解决实际困难。

社会组织领导机构报告【第三篇】

近期,突然觉得社区社会组织的话题变得十分的火热。不仅是政府在讨论这个问题,甚至居民都开始关心北京社区社会组织的建设,这与我们的生活水平日益提高,与居民的精神文明水准日益提高密切相关。

社区社会组织与一般的社会组织不同,它的地域性更强而且规模相对更小。本次的研讨会,听取了很多前辈和专家的发言,学习了很多。在这里,提出我个人一些不成熟的观点,以求推进社区社会组织的更好更快发展。

一、当前社区社会组织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1、社区社会组织的发展与政府经费逐年投入有一定差距。目前,大部分社区社会组织基本没有固定的经费投入,而且社区工作自筹经费十分有限,也抑制了社区为民服务的范围,影响了社区居民的积极性,更难以吸引高素质人才。

2、社区发展不平衡,硬件设施建设水平参差不齐。部分社区办公条件虽有改善,但社区活动用房严重不足,公共服务设施不够完善,开展较大的活动往往受到限制。影响了社区服务工作的开展。

二是社区服务项目较少,难以对居民群众形成吸引力。

二、加强社区社会组织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2、加强领导,逐步建立良好的社区社会组织机制。社区社会组织建设是一项繁杂的社会系统工程,绝非一蹴而就。要切实加强社区居委会对社区社会组织改制的领导,认真研究解决社区社会组织建设中存在的重点和难点问题,整合社区资源,实行资源共享。同时制定相关政策,明确赋予社区社会组织一定的自主权、协管权、监督权,为社区工作的顺利开展创造条件。

3、加强管理,进一步优化社区社会组织的力量。一是要加强社区社会组织的人员素质,鼓励有特长的居民加入行列当中,改善社区社会组织人员的结构。二是要加强对社区社会组织人员综合素质的培训。每年至少一次的集中培训,适当地聘请一些专业人士讲课等。

4、理清社区资源,实行资源共享。搞好社区与驻区单位的关系,实行资源共享,是双赢的项目。这样也能减轻社区的行政负担,为和谐建设的顺利推进创造一个良好的体制环境。

以上就是我的一些浅薄讲解,不足之处,希望领导和各位同事指正。如何做好社区社会组织服务与管理工作。

近期,突然觉得社区社会组织的话题变得十分的火热。不仅是政府在讨论这个问题,甚至居民都开始关心北京社区社会组织的建设,这与我们的生活水平日益提高,与居民的精神文明水准日益提高密切相关。

社区社会组织与一般的社会组织不同,它的地域性更强而且规模相对更小。本次的研讨会,听取了很多前辈和专家的发言,学习了很多。在这里,提出我个人一些不成熟的观点,以求推进社区社会组织的更好更快发展。

一、当前社区社会组织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1、社区社会组织的发展与政府经费逐年投入有一定差距。目前,大部分社区社会组织基本没有固定的经费投入,而且社区工作自筹经费十分有限,也抑制了社区为民服务的范围,影响了社区居民的积极性,更难以吸引高素质人才。

2、社区发展不平衡,硬件设施建设水平参差不齐。部分社区办公条件虽有改善,但社区活动用房严重不足,公共服务设施不够完善,开展较大的活动往往受到限制。影响了社区服务工作的开展。

二是社区服务项目较少,难以对居民群众形成吸引力。

二、加强社区社会组织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2、加强领导,逐步建立良好的社区社会组织机制。社区社会组织建设是一项繁杂的社会系统工程,绝非一蹴而就。要切实加强社区居委会对社区社会组织改制的领导,认真研究解决社区社会组织建设中存在的重点和难点问题,整合社区资源,实行资源共享。同时制定相关政策,明确赋予社区社会组织一定的自主权、协管权、监督权,为社区工作的顺利开展创造条件。

3、加强管理,进一步优化社区社会组织的力量。一是要加强社区社会组织的人员素质,鼓励有特长的居民加入行列当中,改善社区社会组织人员的结构。二是要加强对社区社会组织人员综合素质的培训。每年至少一次的集中培训,适当地聘请一些专业人士讲课等。

4、理清社区资源,实行资源共享。搞好社区与驻区单位的关系,实行资源共享,是双赢的项目。这样也能减轻社区的行政负担,为和谐建设的顺利推进创造一个良好的体制环境。

以上就是我的一些浅薄讲解,不足之处,希望领导和各位同事指正。

为认真贯彻落实鼓委办[20xx]45号《关于开展xx区社区分级考评和特色社区创建工作的意见》和xx区社区建设工作会议精神,不断推进和深化社区开展“学习型社区”建设,现根据怡山社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

年度工作计划。

如下:

一、健全组织机构,完善制度建设。

(1)要结合本社区实际,成立以社区主任杨玉景为组长、福大校办主任何建设为副组长、辖区各单位领导为成员的怡山社区学习型社区工作领导小组机构;(2)成立以社区主任杨玉景为组长,福大老年大学李松华为副组长,洪山小学总辅导员李小苹、华南幼儿园园长余关琴、社区副主任王献萍、社区劳动站林清爱、福大学生干部(社区主任助理)、社区副主任陈晓云为成员的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机构,负责协调指导学习型社区建设工作,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同时要制定各委员会成员职责,明确分工;(3)要建立健全学习型社区工作制度、学习制度和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运作。

二、落实学习阵地,建立社区兼职教育队伍。

要充分发挥社区优势,利用福州大学师资力量雄厚、辖区单位科研人员众多、居民思想文化素质较高、学习氛围浓厚等优越的人文环境来推动社区开展学习型社区的建设步伐。(1)充分发挥辖区单位的资源优势,落实学习阵地。社区党支部要与辖区单位党支部签订了共建。

协议书。

由省物构所无偿提供单位工会楼三层近300平方给社区做为老人活动中心和社区学校同时还依托福大老年大学、军休所、中检所、地堪院等单位的活动场所作为学习教育活动阵地。(2)充分发挥社区力量配齐教学设备配强师资队伍。今年拟聘请5名兼职教师充实社区学校教师队伍(其中福建老年大学福州大学分校教师李松华、黄鸿生2名教师为民族舞蹈班、太极拳班授课老师;福州绿锋中老年健康培训中心巫瑞晓教师为老年健康知识培训授课教师;洪山小学总辅导员李小苹为暑期青少年教育授课教师;华南幼儿园园长余美琴为幼儿教育教师)。要分层次组织开展“学习型社区”的读书、学习活动做到教学有计划、培训有教材、社区学习蔚然成风。

三、利用辖区教育资源,认真开展各项宣传教育活动。

1、要通过召开联席会,邀请福州大学、省物构所、省中检所、省地勘院、洪山小学、洪山干休所等辖区单位的有关负责人参加,协调好辖区单位向社区居民无偿开放活动场所和教育资源、向社区拨付一定资金支持社区建设等项事宜;要积极开展各项宣传服务活动,通过制做固定标语牌、建设文化长廊,开展新春老人书法、图画展、社区运动会等活动,丰富了社区群众的文化体育活动,增进了社区与单位的友谊。

2、要依托福建老年大学福州大学分校、社区学校等,定期开展老年知识、健康保健讲座,满足广大老年人“老有所为、老有所乐”的愿望,丰富老年人晚年生活、提高自身修养、陶冶情操,促进身心健康。

3、要开展好青少年教育活动,实现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的良好结合。(1)与福大会计系学生党支部共建开展学习型社区活动,通过签订共建协议,社区聘福大会计系2名学生为社区主任助理,协助组织日常共建活动安排,做到学习有计划、工作有安排、活动有记录;要充分调动大学生参与社区建设的积极性,组织福大学生参加社区青年志愿者队伍,拟与今年6月份开展为社区文化活动站捐书活动;(2)积极开展暑期青少年教育活动,拟于今年7月举办暑期英语夏令营活动,与洪山小学落实学生假日社区服务制度,为青少年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进一步完善了“三结合”教育网络,切实加强家庭与学校、学校与社区的联系。

4、以“构建终身教育体系、创建学习型社区、弘扬婚育新风、提高居民素质”为宗旨,加强对计划生育、生殖保健等宣传教育活动,要根据群众需要有针对性的安排课程,做到有学习、有考试,今年拟依托社区内幼儿园开展0-3岁学前教育活动,同时还要通过发放计生宣传单、制作固定的人口文化宣传栏、进行入户随访、为已婚育龄妇女、下岗失业育妇免费妇检达等活动,使社区学校成为传播婚育新风、科学知识、普及人口计生法律法规政策等公共服务的窗口。

5、要加强外来人口教育,督促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适龄子女依法接受义务教育,要利用社区学校对社区居民、外来人口进行普法教育,通过开展送法进社区宣传活动,在社区宣传栏定期进行科普法制宣传教育等,不断提高社区居民、流动人口的法律水平。

6、发挥社区劳动站职能作用,为社区下岗失业人员提供各种短期职业信息培训,为下岗失业人员办理下岗再就业优惠证手续,认真搞好下岗、失业人员的求职登记、辖区内单位的用工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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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组织领导机构报告【第四篇】

为切实落实中央、省、市委有关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近期,我们按照市委组织部的《通知》精神,对全县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情况进行了调研,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县现有社会组织63个,其中社会团体42个,民办非企业单位21个,共有从业人员263人(其中社会团体从业人员98人,占37%,民办非企业单位165人,占63%),党员78人,占30%。现有社会组织中,3名以上党员的社会组织5个,3名以下党员的社会组织42个,无党员的社会组织16个。目前,只有个体劳动者协会和沁州中学两家建立了党支部。调查发现,已建党组织活动开展正常,能较好的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绝大部分未建党组织的社会组织对建立党组织、开展党建工作有较强的意愿,希望得到党的有效指导和有力支持。

二、存在问题。

根据调研结果显示,我县社会组织党组织组建率低下,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不足,社会组织作用得不到充分发挥。

一是管理不规范,社会组织服务中心作用发挥不明显。目前,我县社会组织管理主要以审批部门民政局和业务主管部门联合管理的方式进行,没有形成科学的管理体制。社会组织组织机构过于松散,党员组织关系难以把握,特别是党员基础性资料变化大,给党建工作也带来了一定的不确定性。从社会组织本身状况来看,有的从业人员全部是在岗在职人员,因共同的爱好组织起来的,如摄影协会、钓鱼协会等;有的从业人员全部是离岗离退休人员组成,组织关系都在原单位,如决策咨询委员会;有的由在岗在职、离岗离退休人员和社会人员组成,如太极拳协会、书法协会;有的由职能部门主要领导领办,如检察官协会、消费者协会等;有的由企业围绕产品组建,如小米协会、小杂粮协会等,建立党支部无疑会出现多头管理、重复管理的问题。全县社会组织没有得到有效管理,作用也因此得不到有效发挥,虽然近几年社会组织也在北方水城建设各领域发挥了一定作用,但不少社会组织离“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要求还相差甚远,有的社会组织甚至存在空有名、无活动的现象,造成资源的白白浪费。

二是党建工作覆盖不全,党员作用得不到充分发挥。社会组织涉及领域宽广,并不缺乏党员在其中活动,有些组织中甚至有原先在领导岗位上退下来的高素质党员,但由于社会组织未成立党组织,党员无处安家,得不到有效整合,只凭党员个人意愿在发挥作用。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得不到有效发挥,也导致了有些社会组织活动开展中心不明、档次不高、组织整体发展缓慢的现象发生。

三是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管理服务机制不健全,已成立的社会组织党组织得不到有效指导和支持,进步不快。社会组织党建是一个新的领域,全县从业务主管部门、行政审批部门、社会组织党组织隶属党委到社会组织本身在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方面经验不足,虽然一直在不断探索实践,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总的来说全县整体的党建体制没有与社会组织党建工作配套,没有形成健全的工作制度,没有建立起专门的工作队伍,而且由于社会组织党组织的特殊性,在一定程度上得不到所隶属的上级党组织的高度重视,党的文件、党的声音存在不能规范传达的现象,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得不到有效指导和支持,进步不快,创造力、战斗力、凝聚力有待进一步增强。

三、意见建议。

社会组织涉及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在政治、经济、文化等领域产生着越来越重要的影响,在激发社会活力、促进社会公平、反映公众诉求、整合社会力量、化解社会矛盾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随着我县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全县各类社会组织也开始进入了快速发展的时期,加强和改进这一领域党建工作,引导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在水城建设中有效发挥作用,已经成为一项刻不容缓的重要任务。综合此次调研结果,应从以下四方面加强这项工作。

(一)规范领导,完善机制。一是成立社会组织党建工作领导机构。成立加强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组织部牵头,把相关部门吸收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依托民政部门成立社会组织党工委,组建党工委办公室,形成齐抓共管的党建工作格局。二是建立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机制。明确组织部、党工委和其他领导组成员单位在抓好社会组织管理、加强党建工作方面的职责任务,形成“组织部门牵头抓总、党工委统一领导、业务主管单位协同配合”的党建工作机制。

(二)分类组建,明确定位。一是采取“建、联、挂、派”四种形式分类对全县社会组织党组织进行集中组建:对有3名以上专职党员且有合适党组织书记人选的单独组建;对专职党员人数少、暂不具备单独组建条件的,进行联合组建,或者按“行业管理或属地管理”的原则挂靠组建;对没有党员的社会组织,通过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开展党的`工作,帮助做好培养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党员工作。二是社会组织党组织应执行《党章》规定的基层组织的基本任务,在会员和员工中发挥政治核心作用。要围绕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引导和监督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团结凝聚职工群众维护各方合法利益、促进健康发展等职能探索发挥作用的途径和方法。

(三)选好书记,用好党员。一是选好党组织书记这个关键人物。和其他领域党建工作相同,社会党组织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如何,书记是关键,务必把选优训强党组织书记作为加强社会党组织建设的重要任务。但从我县社会组织目前党员队伍总体情况来看,绝大部分社会组织兼职党员数量多,专职党员数量少,能找一个思想素质高、党务经验多、工作时间足的党组织书记实属不易。要解决此难题,一方面要动员组织找。由社会组织业主亲自出面,为党组织聘请有能力、有精力的党员干部,比如退休领导干部,来担任党组织书记。另一方面要号召社会优秀党员,比如农村优秀党员、退休党员干部积极向社会组织靠拢,主动了解党务工作,学习社会组织所从业务,竞选党组织书记。二是用好党员队伍这股优秀力量。党员队伍具备思想素质高、干事能力强、纪律观念浓的特点,用好这股力量,对于社会组织党建、社会组织业务的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但目前社会组织还处于机构管理松散,人员流动频繁的初始阶段,很多党员都不愿接转组织关系,难以纳入稳定规范的管理体系。这种情况下,一方面要开展高质量的党组织生活,珍惜专职党员,争取兼职党员,引导他们发挥出最大效用。另一方面要加强社会组织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培养,积极培育发展新党员力量。

(四)加强建设,发挥作用。一是要建立活动阵地建设、活动经费保障等制度。通过实现“有人员、有场所、有设备、有制度、有经费”的“五个有”标准,来完成新社会组织党组织的规范化建设,同时逐步将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经费列入公共财政预算,形成以财政拨款为主,党费为辅,社会各类资金来源和社会组织自身补充的党建经费保障体系。二是党组织要以社会组织整体发展为着力点,在研究探索的基础上,充分借鉴其他领域党建的先进做法和经验,建立健全党建工作制度,结合具体社会组织的性质和特点,创新主题,丰富载体,把党的政治要求、社会组织的发展需求、员工群众的利益要求和广大党员的个人追求有机结合起来,灵活开展党建活动,切实发挥出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发挥出社会组织在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领域的重要作用,真正实现社会组织的健康发展和效用的最大化。

社会组织领导机构报告【第五篇】

为进一步加强社会组织的监督管理,促进其健康稳定有序地发展。根据县委高书记在县治理投资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我县2008年行政效能暨发展软环境调查测评情况的分析报告》(双治投领[2009]1号)上的批示和县纪委、县目督办有关会议精神,以及部、省市近期关于清理整顿社会组织的`有关通知要求,我局于今年9月集中开展了一次全县社会组织的清理整顿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按照社会组织自查自纠、业务主管单位清理审查、登记管理机关整顿处理、总结验收等步骤,重点对全县社会组织的规范管理和发挥作用、自身建设与能力、遵纪守法等方面进行了清理整顿。

一是清理整顿的范围:未经业务主管单位同意,或已经同意,未到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册登记手续,擅自以社会团体或民办非企业单位名义开展活动的社会组织,责令停止一切活动,限期到登记管理机关注册登记手续;连续两年不参加年检的社会组织,视为自动注销;被撤销登记后继续以社会组织名义进行活动的,依法给予查处;对乱收费扰乱经济发展环境和社会秩序的社会组织,限期整改,造成不良影响的,均予以取缔。

二是清理整顿的主要对象:超业务范围开展活动的社会组织;未建立财务、社团收费备案、内部管理体制和重大活动报告制度不健全的社会组织;只收费服务,不按时参加年检的社会组织;挂靠党政机关“政社不分”和未经组织(人事)部门批准的党政领导干部在社团组织担任领导职务的社会组织;未按要求建立健全社团党组织的社会组织。

社会组织(其中民非39家,社团43家),占16。8%,根据《四川省社会组织行为失信惩戒制度(试行)》规定建议业务主管单位给予撤销许可的处理。

(一)精心准备,广泛动员。

此次社会组织的清理整顿是我县历年来最大的一次,涉及业务主管单位和社会组织数量众多,为此,我局高度重视,为切实抓好清理整顿工作,2009年9月8日,我局经请示县领导同意后,通知全县31个业务主管单位组织召开了清理整顿社会组织的动员大会,认真传达了社会组织清理整顿通知精神。并将《双流县社会团体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整改方案》、县民政局等八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规范社会团体收费行为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文件印发给了各单位,要求各业务主管单位认真抓好学习贯彻,同时要求各单位齐心协力,通力配合,严格按照《整改方案》的要求,指导所主管的社会组织认真、彻底地抓好此次清理整顿工作。

(二)明确整顿重点,狠抓整改落实。

为确实抓好此次清理整顿工作,我局安排工作组全程指导,及时收集汇总各社会组织自查整改和业务主管单位初审落实情况,并在社会组织自查和业务主管单位检查阶段进行了抽样检查整改阶段性工作的落实情况,同时我局还会同县监察局、财政局、物价局等部门,共同对社会组织开展清理整顿工作情况进行了检查验收。

一是重点解决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兼任社团领导职务和机关工作人员在行业协会中兼职问题。凡在社会团体中兼任领导职务的且未经组织(人事)部门批准的在职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均要求必须辞去所兼职务。因特殊情况确需兼任社会团体领导职务的,其拟兼职的社会团体必须是在本地区、本行业和社会政治生活中起重要作用、有一定影响且社会团体的主要领导职务一时没有合适人选,而领导干部本人又无其他社会兼职,但前提必须是经组织(人事)部门批准后才能兼任社会团体领导职务。

二是对部分协会和业务主管单位在同一地点办公的要求抓紧分离,对达不到要求的,要向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申请,但必须限期进行整改。

三是对行业协会没有独立账号或财务由业务主管(或挂靠)机关的业务指导(联系)科室代管的,均要求必须设立独立账号。行业协会不得与业务主管单位的职能科室合署办公,搞“一套班子、两块牌子”。行业协会的会员数量必须达到规定的标准,不足的必须补足。清理整顿期间,县财政局一律暂停供应收费票据并缴销已领购的票据;县民政局一律暂停受理审批未与行政事业单位脱钩的新成立协会、学会的申请。对于违反本规定在清理整顿期间继续收取会费和以各种名义拉赞助搞捐赠的,均一律视同乱收费,由县纪检监察机关会同有关单位追究相关单位领导和责任人的纪律责任。

(三)加强管理,巩固整顿成果。

为了巩固清理整顿的成果,我们借检查整改之机,加大了社会组织登记管理相关法规的宣传力度,并积极探索完善相关的登记管理办法,对社会组织开展活动,财务管理等方面做出明确规定,实行社团活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党政领导干部兼任社团职务报批等制度。在具体工作中,通过年检进一步加大对社会组织的管理力度,完善社会组织的章程,规范社会组织的业务及财务行为,使社会组织管理工作步入了法制化、规范化轨道。

通过此次清理整顿,我县社会组织状况得到了较好转变,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为我县今后社会组织的管理工作积累了经验,但仍然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要在以后的工作中不断加以完善,认真查漏补缺,总结经验教训,以巩固此次清理整顿的工作成效,确保我县社会组织始终健康规范地发展。

特此报告。

社会组织领导机构报告【第六篇】

为进一步摸清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基本情况,找准问题,分析原因,拟订对策,近期我们对全市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进行调研。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目前,全市共有社会组织195家,建有党组织18个(含去年新组建党组织11个),其中社会团体65家,建有党支部10个、党总支1个;民办非企业单位130家,建有党支部7个。共有从业人员2462人,党员265名,占从业总人数的9%,其中党员人数在3名以上的33家,党员人数在3名以下的42家,无党员的120家。去年“百日百家大组建”以来,派出党建工作联络员2名,新成立党组织11个,社会组织建立党组织试点工作进展有序。

二、主要问题。

由于社会组织结构松散、人员流动性大,致使其党组织建设和党员管理都存在一定的局限性,主要表现在:

(一)工作经费难以保障。社会组织的功能是提供服务,自身没有创收能力。因此,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经费难以落实,开展工作缺乏保障。像常宁市家具协会党支部,党员参加培训、开会印发资料、订阅党报党刊等,基本上靠支部书记个人垫资。常宁市酒业协会党支部开展活动所需经费基本上靠党员集资。由于经费保障难以到位,导致社会组织党组织开展活动的积极性不高,党员作用难以发挥。

(二)思想认识有待提高。个别社会组织负责人存在重业务、轻党建的'思想,担心开展党建工作浪费人力、物力、财力,常常是“嘴上说说重要,工作中落实次要”。有的行业主管部门本系统党建工作有条不紊,而对所管辖的社会组织党建工作重视不够,认为这是一项“计划外”的任务,没有做到统一安排、统一调度、统一检查。有的行业主管部门对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特殊性认识不够,指导不力。

(三)管理体制亟需理顺。社会组织管理部门与业务主管部门,在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管理方面,职责划分不够明确,出现有的社会组织党组织“争着管”、有的“没人管”的现象。像民办学校、民办医院等基础相对较好、人员相对稳定的社会组织,其党组织经常会同时收到教育主管部门、卫生主管部门、非工委、民政局等同样内容的会议通知,而义工协会等社会组织党组织却很少有人过问。

三、几点建议。

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扩大党组织和党的工作在社会各领域的覆盖面,是有效发挥社会组织党组织的的战斗堡垒作用、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根本途径。为此,特提出以下三点建议:

(一)成立社会组织党工委。为理顺管理体制,明确管理职责,建议成立社会组织党工委,作为市委派出机构,负责统筹协调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二)加强社会组织党组织建设。按照谁组建、谁审批,谁审批、谁主管的原则,加大社会组织党组织组建力度,确定社会组织党组织的挂靠方式。坚持党建工作联络员制度,选派党建工作经验丰富、年富力强的同志担任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联络员,对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进行督促、检查、指导。组织开展社会组织党组织书记培训,帮助其掌握党建工作要领。开展不同行业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交流,推广先进经验。加强党内激励,优先推荐社会组织党员为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候选人选。加强党内关怀,切实帮助社会组织困难党员解决实际问题。

(三)保障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经费。建议上级党组织出台社会组织党组织工作经费保障性文件,参照非公企业党组织工作经费保障标准执行。社会组织党员缴纳的党费要按1:1的比例在下年度返还。社会组织党组织基本运转经费要按每名党员200元的标准,纳入各级财政预算,及时足额拨付到位。通过采取党费返、财政拨、组织筹、党员捐等方式,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经费保障建设,确保社会组织党组织事好办、好办事。

社会组织领导机构报告【第七篇】

第一条为了规范社会组织评估工作,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社会组织是指经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社会组织评估,是指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为依法实施社会组织监督管理职责,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依照规范的方法和程序,由评估机构根据评估标准,对社会组织进行客观、全面的评估,并作出评估等级结论。

第四条社会组织评估工作应当坚持分级管理、分类评定、客观公正的原则,实行政府指导、社会参与、独立运作的工作机制。

第五条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按照登记管理权限,负责本级社会组织评估工作的领导,并对下一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社会组织评估工作进行指导。

第二章评估对象和内容。

第六条申请参加评估的社会组织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二)获得的评估等级满5年有效期的。

第七条社会组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估机构不予评估:

(一)未参加上年度年度检查;。

(二)上年度年度检查不合格或者连续2年基本合格;。

(三)上年度受到有关政府部门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罚尚未执行完毕;。

(四)正在被有关政府部门或者司法机关立案调查;。

(五)其他不符合评估条件的。

第八条对社会组织评估,按照组织类型的不同,实行分类评估。

社会团体、基金会实行综合评估,评估内容包括基础条件、内部治理、工作绩效和社会评价。民办非企业单位实行规范化建设评估,评估内容包括基础条件、内部治理、业务活动和诚信建设、社会评价。

第三章评估机构和职责。

第九条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设立相应的社会组织评估委员会(以下简称评估委员会)和社会组织评估复核委员会(以下简称复核委员会),并负责对本级评估委员会和复核委员会的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

第十条评估委员会负责社会组织评估工作,负责制定评估实施方案、组建评估专家组、组织实施评估工作、作出评估等级结论并公示结果。

第十一条评估委员会由7至25名委员组成,设主任1名、副主任若干名。复核委员会由5至9名委员组成,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

评估委员会和复核委员会委员由有关政府部门、研究机构、社会组织、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单位推荐,民政部门聘任。

评估委员会和复核委员会委员聘任期5年。

第十二条评估委员会和复核委员会委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熟悉社会组织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二)在所从事的领域具有突出业绩和较高声誉;。

(三)坚持原则,公正廉洁,忠于职守。

第十三条评估委员会召开最终评估会议须有2/3以上委员出席。最终评估采取记名投票方式表决,评估结论须经全体委员半数以上通过。

第十四条评估委员会可以下设办公室或者委托社会机构(以下简称评估办公室),负责评估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第十五条评估专家组负责对社会组织进行实地考察,并提出初步评估意见。

评估专家组由有关政府部门、研究机构、社会组织、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有关专业人员组成。

第四章评估程序和方法。

(一)发布评估通知或者公告;。

(三)组织实地考察和提出初步评估意见;。

(四)审核初步评估意见并确定评估等级;。

(五)公示评估结果并向社会组织送达通知书;。

(六)受理复核申请和举报;。

(七)民政部门确认社会组织评估等级、发布公告,并向获得3a以上评估等级的社会组织颁发证书和牌匾。

第十七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将获得4a以上评估等级的社会组织报上一级民政部门审核备案。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在每年12月31日前,将本行政区域社会组织等级评估情况以及获得5a评估等级的社会组织名单上报民政部。

第十八条评估期间,评估机构和评估专家有权要求参加评估的社会组织提供必要的文件和证明材料。参加评估的社会组织应当予以配合,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

第五章回避与复核。

第十九条评估委员会委员、复核委员会委员和评估专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一)与参加评估的社会组织有利害关系的;。

(二)曾在参加评估的社会组织任职,离职不满2年的;。

(三)与参加评估的社会组织有其他可能影响评估结果公正关系的。

参加评估的社会组织向评估办公室提出回避申请,评估办公室应当及时作出是否回避的决定。

第二十条参加评估的社会组织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向评估办公室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第二十一条评估办公室对社会组织的复核申请和原始证明材料审核认定后,报复核委员会进行复核。

第二十二条复核委员会应当充分听取评估专家代表的初步评估情况介绍和申请复核社会组织的陈述,确认复核材料,并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复核结果须经全体委员半数以上通过。

第二十三条复核委员会的复核决定,应当于作出决定之日起15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复核的社会组织。

第二十四条评估办公室受理举报后,应当认真核实,对情况属实的作出处理意见,报复核委员会裁定。裁定结果应当及时告知举报人,并通知有关社会组织。

第二十五条评估委员会委员、复核委员会委员和评估专家应当实事求是、客观公正,遵守评估工作纪律。

第六章评估等级管理。

第二十六条社会组织评估结果分为5个等级,由高至低依次为5a级(aaaaa)、4a级(aaaa)、3a级(aaa)、2a级(aa)、1a级(a)。

第二十七条获得评估等级的社会组织在开展对外活动和宣传时,可以将评估等级证书作为信誉证明出示。评估等级牌匾应当悬挂在服务场所或者办公场所的明显位置,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社会组织领导机构报告【第八篇】

中国道家养生协会广东分会、中华易经协会广东省分会、中国易学家协会广东风水分会、广东省风水协会、广东易经协会、广东周易协会、广东易经交流协会、广东易经预测协会、广东省水域运动协会、广东省酒店it联谊会、广东省教师继续教育培训中心、中国国家烘培协会、深圳市领养它爱护动物志愿者协会、中国家居品牌联盟、中国餐消联合会、中华全国老红军协会、大华南it高管共赢圈(大华南it培训学院)、广东省双节棍协会、广东省西周少儿教育研究院、中国拥军优属基金会国华基金管理委员会中山发展中心、中山市cio联盟、野山参文化博物馆、江门市野外登山协会、江门市野外体育探险协会、中国拥军优属基金会国华基金管理委员会龙心发展中心、肇庆市信鸽协会。

(一)省、市联动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4家。

省社会组织管理局会同广州市社会组织管理局查处了广东省西周少儿教育研究院、中国家居品牌联盟、中国餐消联合会、广东省教育继续教育培训中心。相关处置工作目前仍在进行中。

(二)市级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13家。

深圳市取缔了“中国国际烘焙协会”、“深圳市领养它爱护动物志愿者协会”,劝散“中国高校深创联盟”,暂停登记审批“深圳市一带一路法律联合会”,移送离岸社团“中国将军文化艺术协会”;中山市取缔“野山参文化博物馆”,劝散“中山市cio联盟”;江门市取缔“中国拥军优属基金会国华基金管理委员会龙心发展中心”;清远市劝散“清远市吉他学会”;潮州市劝散“饶平饶北烈属协会”;云浮市劝散“云浮市暖心会”、“云浮市车友会”、“云浮市乐善爱心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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