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情况报告范例(最新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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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情况报告范例【第一篇】

期刊名称《北京支部生活》。

年(卷),期1997(000)005。

作者田雄;。

作者单位;。

正文语种英文。

中图分类i267。

相关文献。

1.二把手与一把手——一把手眼中二把手的孽根性[j],王舒; 邢有涛。

2.“一把手”要有“一手”[j],任栩栩。

4.新时期“一把手”的素质辨析[j],王援肃; 李晓源。

5.一把手与二把手共事艺术的辩证思考[j],李荣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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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情况报告范例【第二篇】

近年来,乡党委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以高质量党建,引领全乡高质量发展。近日,《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印发后,我乡党委认真学习贯彻,细化落实措施,确保将《意见》精神落在实处。

制定《意见》既是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必然要求,又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对“一把手”监督和同级监督难题的迫切需要,更是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构建一体推进“三不”体制机制的重要举措。收到《意见》后,白衣阁乡党委站在讲政治的高度第一时间抓好学习贯彻落实,对二十五条要求逐条研读,做到逐条对标对表,明确工作重点,明确职责任务,压实监督责任,将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切实促进白衣阁乡各方面发展取得更多成果,更大成效。

针对《意见》提出的有关要求,在抓好现有各项工作落实的基础上,乡党委认真研究细化措施,确保落实到位。具体来讲:通过严格落实好民主生活会、民主集中制、“三会一课”、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民主评议党员等党内生活基本制度,种好“责任田”,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一岗双责”、切实加强党内监督,杜绝党内监督禁区,使班子成员和“一把手”之间形成经常性互相监督的氛围,促使“关键少数”做到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用权受监督、失责必追究。乡纪委在工作中切实发挥监督作用,发现问题及时反应并指出,履行监督专责和“监督的再监督”作用;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以适当的方式公开领导班子的工作规划、决策程序、办事规则等;人大依法履行监督职责,坚持和完善行政执法评议和乡镇办、部门党政“一把手”述职评议制度;坚持习总书记指导兰考民主生活会标准,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在工作中相互提醒、相互督促。发挥乡党委和纪委对村级自我监督的带动引领作用,经常性入村调研,了解村支部“四议两公开”、民主集中制等重大决策程序落实情况,确保集体决策的民主集中、公平公开,严防村党支部书记“一言堂”;定期梳理村级监督主要内容和流程,加强对村级财务、涉农资金、产业项目、低保扶贫等村级重大事项的监督能力;利用公开栏、村民小组微信群等多种形式公示公开,公布监督举报方式,主动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进一步配齐配强乡、村级纪检监督队伍,提升经费、办公设施设备保障水平,增强乡、村级纪检工作动能;选拔出群众基础好、德才兼备的村级纪检组织队伍,严格执行回避程序,提升独立监督履职能力。

通过《意见》的贯彻落实,促进了主动开展监督、自觉接受监督,不断增强乡党委的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

实践告诉我们:贯彻落实《意见》必须结合实际,细化创新各项监督制度,以细化扬特色,以责任抓落实,在落实中求突破。我们要以落实责任制为龙头,以制度监督为主要形式,以规范权力运行为主要内容,以发展党内民主为基础,切实抓好配套制度的落实,推进我乡谱写从严治党的新篇章!

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情况报告范例【第三篇】

在我国现有领导体制下,各级各部门“一把手”在领导班子权力结构中处于核心地位。如何建立健全行之有效的监督机制,切实加强对“一把手”监督和纪委对同级党委常委会成员的监督,已成为进一步完善惩防体系建设,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亟待解决的重大课题。最近,碧江区纪委专门组成调研组,深入六个纪工委和部分乡(镇、办事处)进行了专题调研。

绝大多数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对党务和行政工作都有明确的分工:局长主持本部门行政业务工作,党组书记主持局党组全面工作,分管党风廉政、纪检监察、干部人事等工作。有的机关党委书记只分管业务,不抓党(委)组工作,甚至有的改任非领导职务干部也参与领导班子分工。针对这一点,碧江区《关于印发碧江区部门预算编制管理办法的通知》(碧府发〔2012〕66号)第一章总则第六条明确规定,党政主要负责人一律不得直接分管财务工作。基层纪委在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双重领导下工作,行使监督权力的主动性减弱,监督力度不强,呈现的是一种“气不足、力不够”的疲软状态,尤其是对大权在握的党政“一把手”难以真正实现有效监督。针对这一问题,部分乡(镇、办事处)严格按照《关于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建立了党政一把手报告个人重大事项制度,每年报告两次,实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备案;同时,要求对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点项目投资决策、大额资金使用等“三重一大”必须经过集体研究,完善了领导干部廉政风险防控“一查二卡三防控四承诺”工作机制,确保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近几年随着干部人事制度的不断完善,对各级党政“一把手”和纪委对同级党委常委会成员的监督虽然取得了一定进展,但还没有从根本上扭转措施不力、效果不好的局面,仍然存在很多薄弱环节和突出矛盾。

通过调研,我区虽然普遍重视和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并已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对党政“一把手”和纪委对同级党委常委会成员的监督仍然是一个难题,面临着不小的困难和挑战。

一是不敢监督。有些“一把手”在单位存在高人一等的思想,认为自己是“老大”,除了上级可以对自己进行监督外,别人无权监督;有些“一把手”则认为,监督主要是对副职和下级的,自己不在监督之列,常常把自己置于监督之外;甚至有些“一把手”认为对自己监督多了,会削弱领导班子乃至整个单位的威信和束缚手脚。受这些因素影响,往往导致监督不具体、不到位。

二是不便监督。尽管各纪工委、各乡(镇、办事处)制定了相应的议事规则、决策程序和规章制度,但有的只是表面文章,针对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不强。特别是针对“一把手”在行使“三重一大”事项方面的实际权限,监督者的命运已由被监督者掌控,客观上各乡(镇、办事处)和部门纪检监察机关很难履行自身职责,难以发挥作用,对“一把手”根本不可能进行有效监督。针对纪委对同级党委常委会成员的监督,由于体制的不同,纪委毕竟是在同级党委领导下开展工作,人权、财权、物权都在党委掌控之下,如果没有党委的认可,纪委往往会成为一潭“死水”。所以,对同级党委常委会成员的监督会面临诸多不便,即使发现问题也只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不好捅破“窗户纸”。

三是不好监督。虽然当前的信息渠道比较畅通,但难于监督的情况也普遍存在。如一些单位“一把手”把公车当私车甚至是自己的专车,上下班公车接送、双休日节假日公车私用,亲朋好友来了,不论公事私事,基本都是公款招待以及公款请客送礼等,虽然大家都知道这是有违党纪条规的,却很难进行有效的监督。对此类问题,上级组织和领导一般是管不过来或者不可能管得那么具体,班子成员是敢怒不敢言,单位职工是看在眼里记在心里,群众把账记在共产党身上,心里骂共产党腐败。当然,也有一些单位的副职和班子成员对“一把手”进行了监督,但结果并不令人满意,到头来往往是搞得班子内部不团结、经常闹矛盾。可每当到了这个时候,其根源在哪里?谁应负主要责任?谁是谁非?都没有人来评判,没有人站出来为监督者撑腰,而一旦到了闹得不可开交时,便只能请求组织出面协调解决了。

四是不懂监督。部分乡(镇、办事处)专兼职纪检干部人员有限,干部不能做到专职专用,分工混乱的现象极为普遍。加之有些新进入纪检监察岗位的干部本身业务素质不高,执纪办案能力偏弱,存在着对一些新的政策规定掌握得不够,思路不够清晰,措施不够有力、量纪不够准确、宽严把握不当等问题,以致在监督上没法做到有的放矢,不善于抓住重点,也没有精力做好纪检监察工作。

五是不善监督。由于开展监督的思路和手段落后,目前相当一部分党政领导班子民主集中制坚持不好,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没有起到应有的监督作用,致使“一把手”在班子中形成“家长制”和“一言堂”而没有得到应有的监督和批评。党政“一把手”作为班长,也就没有摆正自己的位置,发挥带头作用,没有处理好民主与集中的关系,自觉接受班子成员的监督与批评。民主生活会虽然一年比一年规范,但是领导干部讲成绩多,摆问题少,很少用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武器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削弱了领导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一些班子成员作为副职和助手,不能正确处理班子成员之间的关系,不能从国家、人民的利益出发,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而是从个人的利益出发,对一把手不愿监督,不敢监督,致使一些领导干部在工作中形成了不正常的人身依附关系,助长了“一把手”主观主义和家长制作风,集中领导、分工负责、相互协作的民主集中制原则遭到破坏,班子成员之间相互监督名不符实甚至名存实亡。

解决对党政“一把手”监督难的问题,建议从以下方面入手:

一是强化监督意识。正确认识监督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对“一把手”监督是从严治党、促使各级领导干部正确行使权力的可靠保证。我们要使各级党委及其领导成员尤其是“一把手”对监督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有一个充分的认识,自觉树立廉洁意识,有力克服和防止在监督方面存在的认识误区。同时还要全面推行党务公开、政务公开,深入开展好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并且坚持简政放权,能纳入政务中心的审批事项一律纳入政务中心,避免权力过于集中和暗箱操作给权力寻租提供机会。

二是改革监督体制。建立健全“三重一大”事项管理制度,对人、财、物实行副职签批制,且不能只由一名副职审核把关;狠抓“一把手”队伍建设,从培养、选拔、任用、监督到管理各个环节严格把关着力解决干部“能上不能下,能进不能退”的问题。同时建立“一把手”思想道德量化评分制度,对家庭不和及社会满意度评价差的予以扣分,情节严重的进行诫勉谈话并取消年度评先选优资格,严厉惩治“一把手”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行为的发生。

三是落实廉政责任。按照“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的支持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的要求,修订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分工,明确责任,分解任务。党委、政府领导班子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领导班子的正职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总责;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抓好分管部门和单位的反腐倡廉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加强对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的检查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乡纪委书记主抓党风廉政建设,管理监督好班子成员,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纳入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总体目标,做到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奖惩。

四是强化廉政教育。通过剖析典型案例,积极开展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和预防职务犯罪教育,使其不想违纪、不敢违纪、不会违纪,提高廉洁自律意识,自觉抵制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的侵蚀,在思想上筑起拒腐防变的防线,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真正做到源头反腐、开门反腐、制度反腐。

解决纪委对同级党委常委会成员监督难的问题,建议从以下方面入手:

一是完善监督机制。纪委副书记任职推行异地交流、定期交流并出台相应的保障政策和机制,这样既有利于纪委对同级党委常委会成员的大胆监督、有效监督,也可免除纪委书记后顾之忧,便于纪检监察机关领导班子建设和整体作用的发挥。此外,全面推行上下级纪委联动协作机制,同时由上级纪委授权,纪委可对同级党委常委会成员参照司法机关“属地管理”模式进行监管(包括违纪案件的查办),以堵住过去单纯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监督管理存在的漏洞,从而进一步增加纪检监察机关的威慑力。

二是改革领导模式。此模式与现有的双重领导模式不同,即从原来的以同级党委领导为主调整为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特别是下级纪委的干部人事均由上级纪委提名和任命。同时,在人员编制、工作经费、办公设备等方面对纪委优先保障,单独安排,重点考虑。为慎重起见,可以试行乡镇纪委由县级纪委垂直管理,不断摸索和总结经验后再逐步推广。

三是加强队伍建设。配齐配全乡(镇、办事处)纪委专职人员,适当增加人员编制,并放宽专职纪委副书记的身份限制,以便拓宽选人用人视野,做到好中先好、优中选优。

四是注重作用发挥。对同级党委常委会成员的述职述廉述德、年度考核、评先选优、选拔任用等环节,都应明确同级纪委委员参与并行使表决权、评判权,并试行纪委对同级党委常委会成员民主评议工作,有利于进一步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对增强“一岗双责”意识、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保证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具有重要意义。

五是推行立体监督。整合各方面力量和资源,实行纪律监督、法律监督、民主监督、舆论监督、社会监督相结合的立体监督模式,避免“上级监督太远、同级监督太软、下级监督太难”的现象,为纪委监督同级党委常委会成员提供坚强后盾。特别是针对干部作风问题屡犯不止,为把干部作风建设落到实处,区纪委今年面向社会公开选聘了30名社会监督员,对包括区四大班子成员在内的全体党员干部作风问题进行明查暗访,开通民意“直通车”。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做到一检查一通报,一问题一剖析,一案例一曝光,突出监督效果和社会效果。

综合运用党内监督。

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

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情况报告范例【第四篇】

加强对主要领导干部和领导班子的监督,是新时代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提高党的建设质量,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必然要求。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现就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提出如下意见。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的委员会是党执政兴国的指挥部,“一把手”是党的事业发展的领头雁,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上必须作表率、打头阵;强调对各级“一把手”来说,自上而下的监督最有效,党中央要加强对高级干部的监督,各级党委(党组)要加强对所管理的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上级“一把手”必须抓好下级“一把手”;强调破解同级监督难题,关键在党委常委会,要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武器,增强主动监督、相互监督的自觉。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面临前所未有的复杂环境和风险挑战,只有毫不动摇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一以贯之推进党的伟大自我革命,以有效监督把“关键少数”管住用好,充分发挥党员领导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和表率引领作用,才能团结带领广大干部群众战胜前进道路上的各种艰难险阻,不断取得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胜利。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推动落实党委(党组)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一岗双责”、纪检机关监督专责,形成了许多有效做法和经验。同时,必须清醒看到,对“一把手”监督仍是薄弱环节,完善党内监督体系、落实监督责任的任务依然十分紧迫。领导干部责任越重大、岗位越重要,越要加强监督。破解对“一把手”监督和同级监督难题,必须明确监督重点,压实监督责任,细化监督措施,健全制度机制。各级党委(党组)要充分认识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极端重要性和现实紧迫性,强化上级党组织监督,做实做细同级监督,推动党员领导干部增强政治意识,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自觉践行忠诚干净担当,带头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确保全党步调一致向前进。

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促进主动开展监督、自觉接受监督,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监督工作格局,不断增强党的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推动中国特色监督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治理效能。

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要全面落实党内监督制度,突出政治监督,重点强化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对党忠诚,践行党的性质宗旨情况的监督;强化对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践行“两个维护”情况的监督;强化对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情况的监督;强化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情况的监督;强化对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依规依法履职用权、担当作为、廉洁自律等情况的监督,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

各级领导干部要从政治上认识领导职责中包含监督职责,增强监督意识,履行监督责任;正确对待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勇于纠正错误,切实改进工作;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主动接受监督,决不能拒绝监督、逃避监督。“一把手”要自觉置身党组织和群众监督之下,强化责任担当,加强对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下级领导干部的监督。

(一)把对“一把手”的监督作为重中之重,强化监督检查。“一把手”被赋予重要权力,担负着管党治党重要政治责任,必须以强有力的监督促使其做到位高不擅权、权重不谋私。党委(党组)、纪检机关、党的工作机关要突出对“一把手”的监督,将“一把手”作为开展日常监督、专项督查等的重点,让“一把手”时刻感受到用权受监督。

(二)“一把手”要以身作则,自觉接受监督。“一把手”必须旗帜鲜明讲政治,带头做到“两个维护”,带头落实党内监督各项制度,在履行管党治党责任、严格自律上当标杆、作表率,既要自觉接受监督,又要敢于担当作为。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要带头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主动向党组织请示报告工作,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廉洁治家,自觉反对特权思想、特权现象,始终保持共产党人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

(三)加强党组织自上而下的监督,上级“一把手”必须抓好下级“一把手”。中央政治局委员要注重了解分管部门、地方、领域党组织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督促有关地方和部门“一把手”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做到廉洁自律,发现问题及时教育提醒。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应当加强对省级党委、中央单位“一把手”的监督,督促省级党委加强对下级“一把手”的管理。上级“一把手”要将监督下级“一把手”情况作为每年述职的重点内容;对下级新任职“一把手”应当开展任职谈话;同下级“一把手”定期开展监督谈话,对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进行批评教育,对存在轻微违纪问题的及时予以诫勉。

(四)严格执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度,落实“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职责。党委(党组)要加强对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下级“一把手”落实责任不到位、问题比较突出的及时约谈。纪检机关应当通过抓好组织实施和督促检查、提出整改建议等方式,推动第一责任人切实履行职责。健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考核制度,考核结果作为对“一把手”选拔任用、实绩评价、激励约束的重要依据。对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不担当、不作为的,依规依纪追究责任。

(五)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完善“三重一大”决策监督机制。党委(党组)、纪检机关、组织部门要加强对下级党委(党组)“一把手”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的监督检查,防止出现搞一言堂甚至家长制问题。中央组织部应当对省级党委、中央单位“一把手”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进行重点监督。把“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情况作为巡视巡察、审计监督、专项督查的重要内容。纪委书记、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发现“一把手”违反决策程序的问题,应当及时提出意见,对纠正不力的要向上级纪委、派出机关反映。

(六)巡视巡察工作要紧盯“一把手”,及时发现问题。党委(党组)要坚持“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的巡视工作方针,坚守政治巡视定位,查找纠正政治偏差。巡视巡察组应当把被巡视巡察党组织“一把手”作为监督重点,进驻前向纪检机关、组织部门深入了解情况。巡视巡察谈话应当将“一把手”工作、生活情况作为必谈内容,对反映的重要问题深入了解。巡视巡察报告应当将“一把手”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和廉洁自律情况单独列出,提出明确意见和整改要求。

(七)及时掌握对“一把手”的反映,建立健全述责述廉制度。党委(党组)、纪检机关、组织部门要加强对下级党委(党组)“一把手”的日常监督,通过驻点调研、专项督查等方式,全面掌握其思想、工作、作风、生活状况。落实纪检机关、组织部门负责人同下级“一把手”谈话制度,发现一般性问题及时向本人提出,发现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向同级党委主要负责人报告。开展下级“一把手”在上级党委常委会(党组)扩大会议上述责述廉、接受评议工作,述责述廉报告在一定范围内公开。

(八)加强领导班子成员相互监督,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中央委员会成员必须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发现其他成员有违反党章、破坏党的纪律、危害党的团结统一的行为,应当及时向党中央报告或者实名向中央纪委常委会反映。党委(党组)“一把手”要管好班子、带好队伍,经常开展谈心谈话,切实履行好教育、管理、监督责任;对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所作的函询说明签署意见时,要进行教育提醒,不能“一签了之”。领导班子成员之间应当经常交换意见,发现问题坦诚向对方提出,发现“一把手”存在重要问题的可直接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坚持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制度,“一把手”要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领导班子成员按规定对个人有关事项以及群众反映、巡视巡察反馈、组织约谈函询的问题实事求是作出说明。

(九)发挥领导班子近距离常态化监督优势,提高发现和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党委(党组)要全面履行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领导责任,建立健全相关制度。领导班子成员应当本着对自己、对同志、对班子、对党高度负责的态度,相互提醒、相互督促,把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增强领导班子战斗力;发现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有违纪违法问题的,应当及时如实按程序向党组织反映和报告,对隐瞒不报、当“老好人”的要连带追究责任。

(十)坚持集体领导制度,严格按规则和程序办事。健全党委(党组)领导班子权力运行制约机制,合理分解、科学配置权力。坚决防止以专题会议代替常委会会议作出决策,坚决防止以党委集体决策名义集体违规,决不允许领导班子成员将分管工作、分管领域变成不受集体领导和监督的“私人领地”。完善领导班子议事规则,重要事项须提交领导班子会议讨论,领导班子成员应当充分发表意见,意见分歧较大时应当暂缓表决,对会议表决情况和不同意见应当如实记录、存档备查。

(十一)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抓好职责范围内管党治党工作。党委(党组)要制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年度计划,分解工作任务。“一把手”要定期听取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履行管党治党责任的情况汇报,发现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及时约谈。纪委应当向同级党委领导班子其他成员通报其分管部门和单位领导干部遵守党章党规、廉洁自律等情况,推动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抓好分管部门和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十二)严格执行领导干部插手干预重大事项记录制度,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党委(党组)要完善落实领导干部插手干预重大事项记录制度的具体举措。对领导班子成员存在违规干预干部选拔任用、工程建设、执法司法等问题的,受请托人应当及时向所在部门和单位党组织报告。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对来自其他领导干部家属亲友的违规干预行为应当坚决抵制,及时向党组织报告。不按要求报告的,依规依纪严肃追究责任。

(十三)建立健全政治生态分析研判机制,分领域形成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报告。党委(党组)要定期分析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政治生态状况,经常听取纪检机关、党的工作机关相关报告,认真查找领导班子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纪检机关应当加强对审批监管、工程建设、资源开发、金融信贷等领域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的分析,注重发现普遍性问题,形成专题报告,促进同级党委领导班子加强对关键岗位的管理监督。

(十四)完善纪委书记谈话提醒制度,如实报告领导班子成员履职尽责和廉洁自律情况。纪委书记应当牢固树立报告问题是本职、该报告不报告是失职的意识。发现领导班子成员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及时进行提醒。发现存在重要问题的,向上级纪委和同级党委主要负责人报告,全面准确反映情况。不报告或者不如实报告的,依规依纪严肃追究责任。

(十五)落实上级党组织对下级党组织的监督责任,把管理和监督寓于实施领导的全过程。党委(党组)要切实管好自己的“责任田”,综合运用检查抽查、指导民主生活会、受理信访举报、督促问题整改等方式,加强对下级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做到责任清晰、主体明确、措施管用、行之有效。

(十六)把制度的笼子扎得更紧更牢,推进监督工作规范化。党委(党组)要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健全任职回避、定期轮岗、干部交流制度,对“一把手”制定更严格的管理制度。坚持和完善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推进“一把手”个人有关事项在领导班子中公开工作。健全干部双重管理制度,明确主管方、协管方对双重管理干部的监督职责。

(十七)规范领导干部家属从业行为,推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高级干部要带头执行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规定,为全党作出示范。党委(党组)要抓好相关规定落实,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领导干部与企业家交往必须守住底线、把好分寸,“一把手”要带头落实“亲”、“清”要求,不得以权谋私,搞暗箱操作和利益输送;管住管好自己的家属亲友,决不允许他们利用本人职权敛财谋利,防止居心不良者对家庭成员进行“围猎”。党委(党组)、纪检机关要加强对构建亲清政商关系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处置投诉举报,发现问题依规依纪严肃处理。

(十八)加强上级党组织对下级单位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的指导,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党委(党组)要履行组织开好民主生活会的领导责任,统一确定或者批准下级单位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主题,上级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有计划地参加下级单位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组织部门应当会同纪检机关对下级单位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进行督促检查和指导,重点检查“一把手”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是否态度鲜明,民主生活会是否真正红脸出汗。对不按规定召开的严肃指出并纠正,对走过场的责令重新召开。对下级党组织所辖地区、部门、单位发生重大问题的,督促下级领导班子及时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

(十九)强化选人用人的组织把关,落实干部考察考核制度。党委(党组)要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过程监督,强化对下级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一把手”拟任人选的把关,压实分析研判和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等各环节的领导责任。组织部门应当按照好干部标准,严格“凡提四必”程序,全面考察干部。纪检机关应当动态更新领导干部廉政档案,严把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党委(党组)要对下级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实行分级分类考核,同巡视巡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督查、相关业务部门考核发现的问题相结合,进行全面客观评价。每年可以选定部分“一把手”和领导班子进行重点考核,对问题反映较多的进行专项考核。

(二十)定期分析研判信访举报情况,对群众反映多的领导干部及时敲响警钟。党委(党组)要重视信访举报工作,了解掌握群众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的反映。领导干部要倾听群众呼声,严肃认真地对待群众的意见、批评。纪检机关、组织部门应当对信访举报情况定期开展分析研判,对反映的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处置意见,督促信访举报比较集中的地方、部门、单位党组织查找分析原因。对涉及下级“一把手”及领导班子其他成员的信访举报问题进行专题分析,对社会反映突出、群众评价较差的领导干部情况及时报告,对一般性问题开展谈心谈话。

(二十一)推动问题整改常态化,完善纪检监察建议制度。党委(党组)、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要加强对问题整改情况的监督检查,通过审核整改报告、督办重点问题等方式,压实主体责任,督促整改落实到位。针对查处严重违纪违法案件暴露出的问题开展警示教育。完善纪检监察建议提出、督办、反馈和回访监督机制。对整改问题不及时不到位甚至拒不整改的,依规依纪严肃处理,对典型问题通报曝光。

(二十二)加强党委(党组)对监督工作的领导,完善党内监督体系。各级党委(党组)必须坚决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决策部署,领导好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党内监督工作,抓好督促检查。把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摆在管党治党突出位置,通过抓好“关键少数”带动“绝大多数”。统筹党内各项监督,支持和监督纪检机关履行监督责任,督促党的工作机关加强职责范围内职能监督工作,注重发挥基层党组织日常监督和党员民主监督作用。

(二十三)以党内监督为主导,贯通各类监督。各级党委要切实发挥党内监督带动作用,推动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统计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贯通协调、形成合力。加大统筹力度,整合各类监督信息资源,有效运用大数据,建立健全重大监督事项会商研判、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移送机制,定期听取工作情况汇报,使各类监督更加协同有效。

(二十四)发挥纪委监委专责机关作用,增强监督实效。纪委监委要强化政治监督,做实日常监督,督促各级“一把手”和领导班子履行好管党治党责任、落实好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精准有效运用“四种形态”,以严格的执纪执法增强制度刚性,对滥用职权、以权谋私的坚决查处,对不抓不管、失职失责的严肃问责。加强对下级纪委监委的领导,大力支持下级纪委监委履行监督职责,推进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监督统筹衔接,完善全覆盖的监督机制。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健全内控机制,自觉接受监督,确保权力受到严格约束。

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情况报告范例【第五篇】

县委组织部:

根据安排,下面,我代表华池县市场监管局领导班子作述职报告,请予评议。

2019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市场监管局领导班子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系列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两次视察甘肃时的讲话精神,团结带领全系统干部职工,克难奋进,主动作为,较好的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机构改革的成效初步显现,市场监管工作实现了高点起步精彩开局。

一、领导班子坚强有力。市场监管局领导班子是2019年新组建的,一年来,我们全面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坚决向党中央看齐,做到与党中央同心同向、同频共振。一是坚持把理论学习放在首位。始终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的政治任务,把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内法规制度作为重点学习内容,采取理论中心组学习、主题党日集体学习和个人自学等形式,认真学原文、悟原理,悉心领会新论断、新思想,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二是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制定和完善了党组议事规则,对“三重一大”事项坚持民主决策,严格落实“一把手”末位表态等制度,按照规矩办事,做到了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和依法决策。三是加强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定期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任务,党组书记带头贯彻落实县委意识形态工作决策部署,真正履行岗位职责,形成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相关股室密切配合的工作合力。

二、党的建设全面加强。始终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的政治任务。一是落实工作责任。逐级签订《“一岗双责”抓党建工作责任书》4份,召开党组会议19次,研究部署党建工作12次,召开党建工作专题会议8次,定期听取工作汇报3次,开展督促检查3次。二是强化理论武装。深入开展“。

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将学习教育调查研究检视问题整改落实四项措施有机融合,实现了理论学习有收获思想政治受洗礼干事创业敢担当为民服务解难题清正廉洁作表率的目标要求。三是夯实党建基础。成立并完成了局党总支和机关党支部等4个支部的选举,健全了总支和各支部班子,高标准建成规范党支部8个,实现了行政机构与基层党组织的同步整合。四是严肃组织生活。严格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等制度,全年共召开理论中心组学习12场次,专题研讨19场次,党员领导干部带头讲党课4场次,党员大会8次,支部委员会12次,举办各类主题党日活动12场次,党员人均记录学习笔记3万字,撰写理论调研文章2篇,撰写各类心得体会8篇。各党支部按时召开了“。

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并对党员进行了民主测评。

三、作风建设不断强化。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把党的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躬耕不辍种好自己的“责任田”。一是靠实“两个”责任。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15份,《党风廉政建设承诺书》28份,全年开展三级廉政约谈80人次,党组书记党课2次。二是突出权力约束。紧盯执法检查、审评审批、许可验收、窗口服务等重点岗位和人员开展廉政监督检查,抓住元旦、春节、端午、中秋等重要节点等进行跟踪督查和明察暗访,先后开展党风廉政监督检查4次,有效防御了市场监管工作中的廉政风险。三是修复净化党内政治生态。以刀刃向内的勇气和决心全力修复净化党内政治生态。印发了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领导小组,召开了工作启动会。先后开展集体学习7次,观看党史军史等红色题材主题电影5部,警示教育片3场,实地开展革命传统教育和接受红色革命洗礼1次,撰写红色教育学习心得体会30余篇,警示教育心得体会32份,72名党员干部默写《入党誓词》,正确率99%,收集科级以上党员干部重温入党志愿书读后感32份,高标准召开了修复净化党内政治生态组织生活会。四是深化作风建设。深入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食品药品监管领域腐败作风问题自查工作,及时查摆全局在作风建设方面存在问题,逐项靠实责任抓好整改,有力推动了全体党员干部纪律意识进一步强化,工作作风进一步转变。

四、营商环境不断优化。一是深入落实企业准入制度改革。今年以来,紧跟省、市、县三级“放管服”改革步伐,进一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按照“一网通办”改革工作要求,所有行政审批事项全流程、全要素、全职能推送到甘肃政务服务网,实现所有许可事项在线办理,形成“一窗受理、集成服务,一网归集、多方使用”的服务模式,建立完整的线上线下运行机制,受理、审批、发证全部落实“网上行权”、“一网通办”。截至目前,全县新增各类市场主体1099户,其中企业310户,农民专业合作社69户,个体工商户720户。推进企业名称登记便利化,实现企业名称全程电子化登记,进一步为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开办和成长提供便利化服务,材料简化,环节减少,效率提升,减少企业办事成本。今年共核准各类市场主体名称1101件,其中网上自主起名339件,企业自主起名339件,企业自主起名核准率100%。二是全面推行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应用。根据《国家工商总局关于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工作的意见》(工商企注字[2017]47号)文件精神,企业登记申请、受理、核准、发照等各环节均通过网上电子数据交换实现的登记方式,“全流程、无纸化、零见面”的全程电子化企业登记,真正实现让企业和群众零跑腿、让数据多跑路的政务服务新模式。与此同时,从便民利企的考虑出发,充分尊重申请人的多元选择,允许继续选择在现有登记窗口办理的传统申请方式。今年共办理全程电子化登记135户。三是全面推行简易注销。全面推行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进一步降低未开业、无债权债务市场主体退出成本。整合流程减环节,简化公告省费用,合并受理减材料。截至目前,共办理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简易注销登记139户,有效解决了市场主体“退出难”问题。四是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紧扣全县机构改革节点,及时下发全县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有关文件,进一步明确成员职责、业务主办、具体工作。制定2019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15项,涉及34个抽查类别。完成2019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计划的制定工作,“四库一细则”正在逐步完善中。今年以来,我县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76个批次,抽查市场主体1392户,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甘肃)公开513户(其中,县市场监管局开展双随机抽查33个批次,抽查市场主体459户,公示459户)。五是发挥年报公示在事中事后监管中的基础性作用。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网站、微信等媒体发布、推送年报公告100余条,工作人员上门宣传和指导公示500余次,提醒各类市场主体按时参加年报公示。今年,2018年度企业年报率%,农专社年报率%,个体户年报率%。对未按时年报的70家企业、10户农专列入经营异常名录,211户个体户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同时,加大对长期停业未经营市场主体的清理工作,印发了《关于对长期未经营等情况市场主体开展专项清理的工作方案》,,在全系统集中组织开展关于对长期未经营等情况市场主体开展专项清理工作,经排查清理,注销长期未经营市场主体1144户,吊销158户,进一步净化了市场环境。六是强化企业信用体系建设。随着各级部门对信用监管的不断重视,市场主体的各种信用信息不断得到各方引用。共向县纪委“甘肃省扶贫(民生)领域监督信息平台”录入20098条市场主体相关信息,向“信用中国”录入6738条市场主体相关信息。截至目前,通过部门协同监管平台共享推送企业信息1651条、个体户信息3798条、变更信息3077条、处罚信息325条、经营异常名录261条、简易注销公告271条、简易注销结果187条、注销信息162条、吊销信息45条、双告知推送951条。通过平台归集企业许可信息560条,处罚信息16条,小微企业扶持信息48条,抽查检查信息96条。七是全面开展“万名干部进企业、帮扶项目促发展”活动。制定了具体工作方案,全县市场监管系统75名干部联系105户非公企业,围绕解读政策、非公党建、纾解问题、优化发展环境等方面开展帮扶工作,通过走访调研,发现问题6大类73条,目前,已解决42条,剩余问题需要与其他部门沟通协商解决。

五、深化质量提升工程。一是实施商标品牌战略。大力培育企业自主创新主体地位,聘请兰州弘毅天承公司为我县知识产权全产业链服务代理机构,引导我县两户企业(华池县洲阳机械制造公司、甘农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申报全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开展了知识产权宣传活动4场次,举办了“商标、地理标志申请运用与专利知识实务培训班”1期,进一步提高我县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截止目前,我县企业法人、自然人共申请商标注册138件,实际注册商标37件,全县注册商标数累计278件。全年发明专利申报9件,实际授权2件。二是不断强化计量监管。开展了集贸市场在用衡器免费检定工作,共免费检定1个集贸市场计量器具40台件,其他店铺衡器215台件,压力表476台件,血压计49台件,建立了集贸市场计量器具台帐,制定了《华池县集贸市场计量器具管理办法》,落实了计量器具配备、检定和管理的各项要求。对在用的民用“三表”的产品信息以及安装、检定、轮换、是否超期使用等情况登记造册,我县民用“三表”共计47791台件(其中电能表40800台件、水表5091台件、燃气表1900台件)。以学校周边的眼镜制配场所为重点开展自查,共检查眼镜配置店6个,对眼镜制配使用的焦度计、验光仪、验光镜片组等强检计量器具进行造册登记,对发现的6个眼镜店超周期使用计量器具责令限期整改,并督促向检定部门提交检定申请,目前申请已提交等待市质量计量检验检测所安排检定。检查环境监测类计量器具使用单位共4家,涉及环境监测类计量器具共24台/件。(其中:正恒机动车检测中心10台/件环境计量器具全部检定合格;华池县污水处理厂6台/件环境计量器具未检定;县政兴供热公司2台/件环境监测类计量器具未检定;华池县环境监测站6台/件环境监测类计量器具未检定)对3户14台未经检定的计量器具责令限期检定。在加油机专项计量监督检查中,共检查加油站7个,加气站2个,检查加油机28台,均在有效检定周期内;加气机8台,7台检定合格,1台未检处于停用状态。三是开展电动车、电动自行车、彩钢瓦、儿童和学生用品安全等专项整治。出动执法人员100余人次,检查电动车经营户4户,电动车15辆,其中非标电动车7辆,已下达文书召回7辆;检查电动自行车经营户1户,销售电动自行车4辆。在检查中,执法人员加强对经营户进行电动自行车标准政策方面的宣传,杜绝非标电动自行车及电动车流通到我县销售。出动执法人员50余(人次),摸排到彩钢企业11户,共销售灰色彩钢板1000㎡,蓝色彩钢板4050㎡。对不符合市委市政府规定的彩钢要求7月1日前予以消化处理,7月1日后坚决杜绝蓝色色系彩钢瓦进入市场。实现不符合规格要求的彩钢瓦存量基本消化,建立长效监管机制,提升市容环境质量,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对儿童玩具、学生文具、校服、眼镜(含镜片)等4类产品进行摸底排查和监督检查,共摸排到产品4大类71户。其中:学生文具、图书销售门市41户,儿童玩具24户、校服1户、配装眼镜5户。对校服、眼镜生产加工企业进行了企业建档,建立质量档案6份,抽取儿童服装2个批次,眼镜2个批次,至2019年年底,我县儿童和学生用品监督抽查合格率保持在90%以上;年度未发生质量安全投诉事件;没出现14岁以下儿童玩具及用品致伤问题。四是开展认证机构监管和企业标准自我申明公开监管。共检查认证机构认证人员12,认证监管平台执法监管率100%,检查产品标准自我申明企业5户,标准5个。五是开展质量文化宣传。印制了“ccc认证标志相关知识”、“产品质量鉴别常识”“产品质量法”等相关资料6000多份,在“安全生产月”期间,共发放资料1000多份,接受消费者咨询100多人次。

六、强化食品安全监管。一是靠实监管责任。先后召开全县食品监管工作会议和推进会议,对2019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与下属食品稽查局、各乡(镇)食药监所签订了《2019年度食品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落实了层级目标管理。继续实行科级干部包乡镇包单位、一般干部包店包企业的监管模式,层层传导压力,靠实工作责任,形成了县、乡(镇)、村“三位一体”的网格化监管格局。二是进一步强化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意识。分别举办了食品经营环节“两方”责任约谈会和食品经营单位负责人培训会、全县集体聚餐承办者集体约谈暨培训会,与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签订了集体约谈记录和承诺书,要求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要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认真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切实提高食品安全意识。三是日常监管持续加强。按照省市县日常巡查事权划分规定和分级分类监管要求,全面落实“痕迹化”监管责任和“网格化”监管模式,做到高风险食品经营单位每月开展一次巡查,低风险食品企业每2月巡查一次,其它食品经营单位每季度不少于一次的日常巡查。目前全县所有获证生产企业、学校食堂、商场超市、批发部和中型以上餐饮服务单位、集体用餐配送单位100%应用电子追溯管理系统;所有生产经营者100%落实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同时严格落实“网上巡查”和“记分管理”监管措施、截止目前,累计检查食品经营单位3200余户次,监督覆盖率达到100%。四是持续推进电子追溯系统应用工作。所有获证生产企业、学校食堂、商场超市、批发部和中型以上餐饮服务单位、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年内达到100%应用电子追溯管理系统;所有生产经营者100%落实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落实“网上巡查”监管措施,开展食品安全信息备案工作;开展“明厨亮灶”提升改造行动,全县“明厨亮灶”提升改造实施率达到90%,学校食堂提升改造实施率达到97%。五是专项整治深入开展。加强春节、五一、端午等重大节庆活动以及“两会”、“高考”等重点时段的专项检查,全力保障食品安全。先后组织开展了元旦春节期间食品市场大整治、春秋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中秋国庆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和农村食品安全大整治等12个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累计共出动执法人员1500余人次,检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8400余户(次),检查各类学校食堂128户次,监督覆盖率100%,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160余份,下发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督查意见书128份,没收不合格食品67种240余公斤。尤其是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由县食安办牵头,联合农业农村、教育、公安、商务等10多部门开展了“整治食品安全问题联合行动”,截止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320余人(次),检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户)1700余户(次),下发责令整改24余份,立案8起。罚款6600元。六是持续抓好重大活动保障工作。我局坚持按照“制定方案、精心部署,提前介入、严格把关,驻点监督、全程监控,快筛快检、排除隐患”的原则,对承担重大活动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和协调,坚决落实执法人员提前介入、全程跟餐制,做到活动前有方案、活动中全程监管,活动结束后开展有效评估,切实做好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今年以来,共完成陕甘边苏维埃政府成立85周年纪念大会、“津企陇上行”等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15次。确保重大活动期间餐饮食品安全零事故。七是检验检测有序推进。按照市局制定的食品抽检、快检计划,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2019年华池县食品安全抽检工作计划》和《2019年华池县食品安全快检工作计划》,明确了抽验重点品种、时间计划要求,制定了快速检测目标、检测重点和项目。特别是按照市市场监管局的安排部署,6月份开展了“你点我检、你送我检、问检于民保食安”活动,先后深入县百佳超市和南梁等乡镇开展快检活动,免费为群众检测从农贸市场购品开展监测服务,让消费者“零距离”感受食品快速检测工作,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好评。截止目前,全县共完成食品快速检测5528批次,其中合格为5500批次,不合格为28批次;已经完成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县级抽检550批次,占任务550批次的100%,其中不合格1批次;完成市级抽检92批次,占总任务量的100%,其中不合格2批次。不合格批次食品依法完成了后处置工作。八是开展食品生产经营百家企业示范引领创建行动。以“食安甘肃”建设为契机,认真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制定了《华池县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相关单位和乡镇创建工作职责。县直相关单位和各乡镇政府均明确了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分管领导和联络员,各成员单位以积极认真负责的态度全力抓好创建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在10月份市委深改办的督察中得分分,为2020年通过验收打下了坚实基础。积极开展“百家企业示范引领”行动,在食品生产、销售、餐饮不同环节,精心打造一批市级、县级示范引领企业,带动食品行业、推动食品产业、拉动中小企业整体水平得到提升。2019年,全县拟创建省、市、县级示范单位54户,目前,创建工作进展顺利,效果良好,等待省市验收。

七、从严整顿药械市场。一是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于2019年4月25日召开药品经营使用单位负责人集体约谈暨培训会,分别与药械经营使用单位签订了《药械经营使用安全责任书(承诺书)》和《药械经营使用单位约谈记录》,全面落实了药品经营使用者主体责任。二是加强特殊药品的监管工作。加大对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的监管,严格落实“五专”管理(专人负责、专柜加锁、专用处方、专用帐册、专册登记),确保了特药安全。三是全面落实药品流通使用风险评估公示。指导全县所有药品经营企业、乡镇以上医疗机构每季度开展药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认真查找本单位、本企业药品质量风险环节、风险点,梳理公示风险防控清单,逐条提出有针对性的风险整改控制措施,及时公示药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同时抓好风险问题整改和风险管控工作。四是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先后开展了中药饮片、执业药师“挂证”、“陇原护老”、无菌和植入性医疗器械等4个专项整治活动,共出动执法人员812人次,检查单位402户次,查办药品案件3起,收回罚没款万元。共出动执法人员812人次,检查药械经营使用单位402户次,办理药械违法案件4起,收回罚没款万元。五是认真开展家庭过期药品回收工作和基层用药安全保障行动。截至目前,组织开展了6场宣传活动,悬挂横幅12条,设置宣传栏(板报)22块,发放宣传材料1030份。出动执法人员278人次,检查涉药单位130户次,涉药单位自查过期药品78盒,查处过期药品数量14盒,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8份,已公示家庭过期药品定点回收单位20家,回收过期药品165盒(瓶),霉变虫蛀中药饮片。六是全力抓好药品抽验工作。组织开展了流通环节基本药物全品种覆盖的监督抽验。已完成省局药品监督性抽验15种22批次,完成市级抽检任务10批次,省级探索性抽检任务1批次。七是开展药物滥用及药械不良反应和事件监测工作。按照省、市局关于加强药物滥用及药械不良反应和事件的报告监测工作要求,结合县域特点,我们及时督促相关单位建立健全符合自己实际的药物滥用及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监测制度,确定专人负责药物滥用和不良反应的收集和上报工作。截止目前,上报药品不良反应60例,医疗器械不良反应上报5例。八是加强化妆品安全的监管。督促企业自觉执行备案管理、索证索票、进货查验、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定期自查等制度,加大商场超市、化妆品专卖店、美容院、美发店、养生馆等索证索票、标签标识等方面的监督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248余人次,检查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126户次,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4份。

八、加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力度。一是加强宣传培训。为了更好地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我局在“安全生产宣传月”活动中,把特种设备安全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广为宣传,悬挂横幅2条,分发宣资料500多张,提高了人民群众对特种设备的安全意识。与电梯、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59户使用单位签定了2019年《特种设备安全生产责任书》,进一步明确了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安全主体责任。二是开展专项治理。一是开展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大提升专项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98人次,检查企业49户,发现安全隐患21条,现场整改15条,限期整改6条,下达《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6份。二是开展10蒸吨及以下违规燃煤锅炉整治工作。对2014年以来违规注册每小时10蒸吨以下的2台燃煤锅炉及时进行督促整改,对华池县康盛农产品加工有限责任公司1台燃煤锅炉进行拆除,对华池县盛力食品有限责任公司违规注册的1台每小时10蒸吨以下的燃煤锅炉督促其改为“煤改气”、“煤改电”等清洁能源方式,目前该公司已经将燃烧方式变为燃烧甲醇。三是开展了电梯安全专项检查。召集全县28户电梯使用单位召开了电梯安全工作会议,对电梯安全管理机构的设置和管理人员的配备,设备日常检查维护,档案管理及制度建立,电梯维保内容开展培训,督促各电梯使用单位进行全面自查。截至目前,共检查电梯使用单位56户(次),电梯310台(次),共出动安全检查人员112人(次),下发指令书2份,现场检查出问题26条,现场整改8条,限期整改18条(截止目前已整改12条),剩余6条均为电梯使用单位管理人员无安全人员管理证,我局已督促其相关人员尽快培训取证。目前12365贴牌已张贴101台,电梯贴牌率:%,82台电梯未发放贴牌,及时为电梯维保单位提交的维保信息做到了“网络绑定”及“纳入应急处置”处理,刷卡维保9台,我局正在积极督促维保单位对已贴牌的电梯进行刷卡维保。四是开展涉氨制冷企业特种设备专项检查。我局组织执法人员对辖区内庆二联轻烃厂、龙润能源科技公司2家涉氨制冷企业进行了全面检查。同时,督促企业开展特种设备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增强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整体素质,通过安全教育培训和日常监管相结合,促进使用单位牢固树立安全主体责任意识。五是开展液化石油气钢瓶专项治理。重点对人员密集场所、集市、夜市、文化娱乐场所、餐饮场所在用液化石油气钢瓶的数量、生产日期及有效期等进行摸排,严查液化石油气非法充装行为。对一处无证经营液化石油气经销点涉嫌存在使用过期、报废液化气瓶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目前该经销点已被取缔,查扣超期、报废气瓶50支。三是开展甘肃省特种设备监管平台数据核实降隐患工作。一方面加强平台的应用和安全管理,严格按规定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今年以来办理电梯32部,压力容器98台,压力管道6条。另一方面认真做好平台基础数据核实降低隐患率工作。目前监管平台设备登记率是%,设备检验率%。

九、从严整治市场秩序。一是加强市场检查执法力度,严惩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开展煤炭市场专项整治,规范整治27家,限期整改9家,进驻一级煤炭配送中心8户,抽检煤炭59个批次,23批次合格,其余批次正在检验中;查处一起销售不合格煤炭案件,罚款24710元。开展农资市场专项整治,共抽检农资(化肥、地膜)25个批次,其中一批次化肥不合格,立案一起,查封扣押不合格化肥2吨,收缴罚没款4994元。开展医疗服务价格检查,共检查县级医院2家,延伸抽查乡镇卫生院2家,发现不同程度存在重复收费和超过规定范围收费问题,立案处理3起,其中华池县中医医院违规收费元,没收违规收费并处罚款元;五蛟乡卫生院违规收费元,没收违规收费并处罚款元;山庄乡卫生院违规收费元,没收违规收费并处罚款元。开展物业抽查和转供电企业收费价格检查,检查物业公司12户,转供电企业22户,均存在未按照政府定价收费问题,目前已下发责令退款通知书16份,立案3起,此项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中。开展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改专项整治,对饮用水源地附近需整改的40家企业(个体户)进行排查摸底,建立台账,目前已整改到位13户,其中我局牵头整改清理的2户企业(个体户)已停业,营业执照已注销。开展儿童用品守护行动、“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共集中检查1次,检查大型经营户80余户,发现消防隐患2条(无灭火器),已整改2条。发放消防安全宣传资料510余份,把消防安全知识宣传到各个商户,有力提高了人民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二是加强广告市场和合同监管。依据《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广告监督管理工作要点》和市市场监管局《转发关于深入开展互联网广告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实际,认真组织开展传统媒体广告、互联网类广告等专项整治工作。累计出动执法人员34人次,检查广告经营单位27家,其他各类市场主体80余户,查处广告违法案件1件,罚没款2000元。办理抵押物登记4件,抵押登记金额3150万元。

十、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紧紧围绕“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有乱治乱”的总体目标,坚持局所联动,全面加强市场监管,压缩涉黑涉恶活动生存土壤。一是落实属地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工商所、各食药监所负责本辖区扫黑除恶巡查工作,把握市场监管领域涉黑涉恶行为苗头,及时做好防范。二是强化宣传力度。结合各类宣传活动,积极向广大人民群众宣传扫黑除恶相关知识,在市场(商场)设置举报箱,充分发挥12315申诉举报中心的作用,动员群众积极检举揭发涉黑涉恶涉乱行为。召开专题会议12场次,制作横幅、展板30个,入户宣传1800余次,发放宣传资料6400余份,设立投诉举报箱50个,led显示屏滚动播放信息1200多条,营造了浓厚的宣传氛围。三是抓住监管重点。结合市场监管部门职能,充分发挥市场监管执法力量点多、面广的优势,通过走访座谈、个别了解、日常检查、受理消费投诉等渠道,从“诉转案”挖掘线索,不断拓展线索来源渠道。将商品交易量大,消费较为集中的商场、超市、专卖店、仓储中心、配送中心、批发市场以及农村和城乡结合部市场作为重点监管对象和问题线索摸排重点区域,将市场监管领域易滋生黑恶势力的7项违法问题作为排查重点,安排人员逐门走访了解,做到不漏一户。同时,坚持什么违法违规现象突出就重点查处,什么地方问题突出就重点整治、集中力量打击的原则,切实提高扫黑除恶工作的针对性、主动性和实效性。截至目前,查办案件5起(食品方面1起。药品方面1起,煤炭市场1起,农资市场1起,诉转案1起),上报涉乱线索1条。

十一、提升消费维权能力。一是加强消费维权宣传引导。开展以“信用让消费更放心”为主题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宣传活动,各相关部门通过悬挂宣传横幅、发放宣传资料、设置咨询台、投诉台、假冒伪劣商品展示台等方式向广大群众宣传食品安全、用水用电安全、非法集资、网络诚信、消费维权法律法规等方面知识,提高消费者维权意识和识假辨真的能力,广泛传播消费维权社会共治理念,传递消费维权正能量,积极引导广大消费者文明、节约、绿色、低碳消费。此次宣传活动累计发放宣传资料20000余份,现场接受群众咨询900余人(次),有效宣传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为华池县营造优良的市场消费环境起到了良好的宣传作用。二是畅通消费维权投诉渠道。。以信息化为依托、以网络化为基础,实现信息迅速传递、执法快速反应。按照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案件系统工作要求及时受理、处置和反馈,第一时间完成各类热线转办的各类投诉,确保申诉举报事事有落实,件件有回音,并依托投诉举报扩宽监管案件线索排查渠道。截至目前,受理各类投诉举报69件。其中,诉转案2件,立案收缴罚没款2800元,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69692元,增加赔偿1870元,处理率达100%。三是积极推进放心消费示范创建工作。紧密围绕消费“安全、质量、价格、计量、服务、维权”六个方面,广泛进行宣传动员,引导经营者主动开展创建,动员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申报县级示范单位8户、县级示范店2户,申报市级示范单位和示范店各1户。

十二、提升依法行政水平。一是建立健全各项制度。成立了重大案件核审委员会、制定了《华池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普法学习计划》,重新制定了《华池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疑难重大案件研讨制度》、《普法工作制度》、《行政执法过错追究制度》等18项制度。对国家总局新制定的法律文书40项中33种进行制作并按照下属二级单位各一套进行发放,使办案机构能够及时使用新的文书。申请办理了华池县市场监管局行政执法主体资格证,为本单位申报137名行政执法人员行政执法证,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即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治审核制度,按照市局工作要求,建立我局法治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建立法律顾问制度。二是开展案件评查工作。采取集中交叉评查方式,对我局2018年6月1日至2019年5月31日查办的87起一般行政处罚案卷进行了全面评查,评查采取一案一表仔细核对检查,评查人员对评查的案件如实填写评查意见,按照谁评查,谁负责,政策法规股对评查人员意见进行落实,分管局长抽查的方式对评查过的案卷调阅。截止目前,我局共办理各类行政处罚案件128件,其中一般程序案件103件(包括吊销营业执照75件,不予处罚1件,行政处罚27件),简易程序案件25件。截止目前罚没款入库合计万元,法治核审案件119件,核审率达100%,无一起行政复议和诉讼案件,并将全部案件在信用中国平台公示。

十三、加强非公党建工作。一是夯实非公企业党建工作基础。结合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工作实际,制定了党支部建设标准化工作指导方案,举办了党支部建设标准化辅导培训班。今年创建的延庆、甘农、源泰、盛力、顺城、建筑、神盾公司等7个党支部标准化建设已初步达标。先后对甘农、源泰、大通、建筑公司4个党支部书记及8户企业支委成员进行了改选和调整,撤销了凤川、华东2个党支部,初步实现了组织设置更加优化科学,领导班子更加坚强有力的目标。根据省委“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领导小组、省委组织部关于印发《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集中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确定华池县北地雪嘉合陇之航有限公司联合党支部为主题教育集中整顿软弱涣散党组织,制定了整顿工作方案,成立了整顿工作领导小组,明确4项具体整顿措施,目前党支部各项工作逐步规范,标准化建设取得显著成效,基本完成整改任务。二是强化非公经济党员教育管理。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制定党员学习教育计划,积极开展研讨交流、撰写心得体会,组织40名非公经济组织党务干部赴延安、梁家河开展党性锤炼活动。严肃认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严格党员发展程序,严把政治审查关,目前吸收预备党员6名,确保了党员队伍稳步发展。对“三本台账”进行了重新摸排核对,做到了底子清、情况明。进一步规范组织关系转接和党员党费收缴,目前清理转接党员组织关系20人,党费也能按照规定标准及时间按月收缴,队伍的党员意识和党性观念逐步增强,从严管党治党氛围逐渐形成。三是落实“千企帮千村、党建促脱贫”。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动员非公企业参与精准扶贫工作的意见》,积极动员组织、引导鼓励全县非公企业参与精准扶贫工作。截至目前先后有7户企业,3个党支部投入财力120余万元,围绕4个产业开展了脱贫行动。其中盛力公司与农村种植大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合作,与4个村418户农户签订荞麦、黄豆略高于市场价收购协议,重点发展农产品加工和特色种植业,解决了群众销售难题。延庆公司在山庄乡大庄村新农村建设、乡村公路、村卫生所规划设计中,抽调公司技术人员进村规划、测绘制图,为该村节省费用7万多元。为紫坊畔乡堡子山村、五蛟镇杜右手村85户贫困户提供优质湖羊1350只,为五蛟镇刘阳洼村、乔川乡铁角城村农户免费提供米以上油松11000株,提高了贫困户致富造血能力。神盾、福泰、神鹿苑、生枝建材、恒峰中药材5家公司优先接收建档立卡贫困群众57人务工,免费开展技能培训,稳定提高了贫困户收入。

总之,2019年,全县市场监管系统组织上合编、思想上合心、工作上合力、行动上合拍,各项工作运行良好,成效明显,较好的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但理性研判形势,我们的工作与县委县政府的要求、与人民群众的期盼还有很大差距。下一步,我们将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统一部署,进一步提站位、强担当,高效推进机构改革,以饱满的热情和良好的精气神投入到市场监管工作中,坚决维护好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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