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总结范文报告【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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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第一篇】

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三条规定的传染病分为甲类(2)乙类(25)和丙类(10):

甲类传染病是指:鼠疫、霍乱。

乙类传染病是指: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麻疹、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脑炎、登革热、炭疽、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肺结核、伤寒和副伤寒、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百日咳、白喉、新生儿破伤风、猩红热、布鲁氏菌病、淋病、梅毒、钩端螺旋体病、血吸虫病、疟疾。

丙类传染病是指: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急性出血性结膜炎、麻风病、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伤寒、黑热病、包虫病、丝虫病,除霍乱。

报告时限及方式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第十九条

责任报告单位对甲类传染病、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和乙类传染病中艾滋病、肺炭疽、脊髓灰质炎的病人、病原携带者或疑似病人,城镇应于2小时内、农村应于6小时内通过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系统进行报告。

对其它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伤寒副伤寒、痢疾、梅毒、淋病、乙型肝炎、白喉、疟疾的病原携带者,城镇应于6小时内、农村应于12小时内通过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系统进行报告。

对丙类传染病和其它传染病,应当在24小时内通过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系统进行报告。《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规范(试行)》指出,当同一班级的学生一天内有3个或连续3天内有5个以上学生有相似的发热等症状,学校需要在24小时内向卫生行政部门上报。

《规范》强调,当在同一宿舍或者同一班级,1天内有3例或者连续3天内有5例以上学生患病,并有相似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或者共同用餐、饮水史时,学校疫情报告人需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当学校和托幼机构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立即报出相关信息;个别学生出现不明原因的高热、呼吸急促或剧烈呕吐、腹泻等症状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学校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或者其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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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规范(试行)

根据《传染病防治法》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的规定,为了使全国各类中小学校(以下简称学校)和托幼机构的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统一、有序,特制定本工作规范。

一、相关部门职责

(一)教育行政部门

1.负责对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的督促与检查;

2.负责与卫生行政部门共同组织开展学校和托幼机构有关人员传染病防控及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相关知识的培训;

3.协助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制定本地区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与报告工作相关要求或规范;

4.加强与卫生行政部门的沟通,及时了解本地区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

(二)卫生行政部门

1.根据本工作规范,负责制定本地区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与报告工作相关要求或规范;

2.配合同级教育行政部门开展对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与报告工作的督促与检查;

3.与同级教育行政部门共同组织开展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防控及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与报告工作相关知识的培训;

4.、负责及时向同级教育行政部门通报本地区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

传染病疫情报告【第二篇】

传染病疫情报告

传染病疫情报告

(一)报告

1.疫情报告人

(1)责任报告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和采供血机构及其执行职务的人员。发现传染病疫情或者发现其他传染病暴发、流行以及突发原因不明的传染病时,应当遵循疫情报告属地管理原则,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或者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内容、程序、方式和时限报告。

(2)义务报告人: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当及时向附近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者医疗机构报告。

2.疫情报告时限

根据《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责任报告单位和责任疫情报告人发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的病人或疑似病人时,或发现其他传染病和不明原因疾病暴发时,应于2小时内将传染病报告卡通过网络报告;未实行网络直报的责任报告单位应于2小时内以最快的通讯方式(电话、传真)向当地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并于2小时内寄送出传染病报告卡。

对其他乙、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规定报告的传染病病原携带者在诊断后,实行网络直报的'责任报告单位应于24小时内进行网络报告;未实行网络直报的责任报告单位应于24小时内寄送出传染病报告卡。

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收到无网络直报的条件责任报告单位报送的传染病报告卡后,应于2小时内通过网络直报。

(二)通报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及时向本行政区域内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医疗机构通报传染病疫情以及监测、预警的相关信息。接到通报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医疗机构应当及时告知本单位的有关人员。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及时向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通报全国传染病疫情以及监测、预警的相关信息。

依照本法的规定负有传染病疫情报告职责的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采供血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不得隐瞒、谎报、缓报传染病疫情。

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总结报告【第三篇】

为加强学校传染病疫情管理,预防、控制和消除传染病在学校内发生、流行、蔓延和爆发,预防学校发生公共卫生事件,避免或减少对师生的损害,为学生的健康提供保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国务院《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晨午检

班级里保证经常具备几支体温计,供学生测量体温使用。晨午检时间,班主任一定要亲自过问寻查,班级内有无因病缺席的同学,缺席的同学一定要联系他的家长,弄清楚到底患的是什么病。学生在家是否有发热、咳嗽、咽痛、头痛、肌肉酸痛等症状。观察询问每位同学的身体状况,各班主任老师要尽早发现本班患病或疑似患病的学生,如果有学生出现发热、腮腺肿大、出皮疹疱疹、咳嗽咳痰频繁、口和手出现疱疹等症状,要及早向医务室报告,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校医向学校领导、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报告。有同学感觉不舒服,出现发热、咳嗽、咽痛、出皮疹、出水痘、两腮疼痛肿大、腹泻等传染病症状时,为其测量体温,如果同学出现发热(体温≥℃)(≥38℃),要及早向医务室报告,校医重新为其测量体温,做好登记,患病的学生要尽早隔离去医院治疗,彻底治愈后,持医院诊断书才能返校。

晨午检时,班主任要把班级当时因病缺席和在校发热学生的情况尽早报到医务室,早发现、早隔离,及早采取有效措施,才能把疫情控制在最小范围,不至于大面积流行蔓延。

班主任老师对因病没来上学的同学要随时与之联系,追踪该学生的患病情况,如患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要及早向医务室报告,返校时也要持医院诊断证明。

医务室校医对每个在校发热离校的学生和因病缺席的学生都做好登记。

由专人(专职校医)负责对传染病疫情、疑似传染病疫情、学生因病缺勤等健康信息的进行收集、汇总与报告,定期对学生的出勤、健康情况进行巡查、知道学生的晨检工作。发现学生有传染病早期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等),应当及时告知学校疫情报告责任人,疫情报告责任人要进行进一步排查。建立学生晨检、因病缺勤病因追查及登记制度。对于因病缺勤的学生,应当了解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原因,如有怀疑,要及时报告给学校疫情报告责任人,疫情报告责任人接到报告后,应及时追查学生的患本能感情况和可能的`原因,做好登记,以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

一旦发现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立即向学校领导报告,并以最快捷的通讯方式(电话、传真),向属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同时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报告,漏报、谎报、瞒报、缓报的,将追究法律责任。

二、疫情报告

由专人(专职校医)负责对传染病疫情、疑似传染病疫情进行报告。学校疫情报告人要依法履行职责,一旦发生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要按照以下要求向发病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1、疫情报告人在发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肺炭疽”的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城镇于2小时内,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2、疫情报告人在发现乙类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城镇与6小时内,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3、疫情报告人在发现丙类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城镇与24小时内,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学校疫情报告人在发现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时,不得隐瞒、谎报或缓报。如因疫情报告人玩忽职守造成学校内传染病传播流行,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当学校发生传染病暴发流行事件时,采取下列相应措施:

1、报告:立即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向学校领导、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和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说明发生传染病暴发流行的单位名称、地址、时间、人数等内容,不得隐瞒、拖延、阻挠、慌报、不报。

2、立即停止学校群聚活动。

3、隔离:在上级各部门未到达之前,尽可能将患传染病者隔离。

4、打120电话,积极协助医疗卫生机构救治患者。

5、协助教育、卫生主管部门做好疫情信息的收集、报告、人员的分散隔离,向师生宣传传染病防治的相关知识,消除师生恐惧心理。

6、消毒:通知学生把教室和宿舍的门窗经常打开通风,使空气经常保持流通。室内通风,使空气流通是最好的消毒方式,加强教室、办公室、宿舍、活动场地等室内的通风换气,经常保持室内空气清新,降低室内空气中病毒的浓度。

学校配备各类必需的卫生器材和消毒药械,各办公室、教室要配备洗手液、喷雾器,水龙头处要放置杀菌肥皂,进一步改善师生在校的卫生状况。

由学校专人负责做好消毒工作,或班级学生进行消毒,做到定期消毒,学校将配好浓度的含氯消毒剂(如过氧乙酸或84消毒液),学生随时领取消毒液,对教室、走廊、门把手、宿舍、食堂、厕所、办公室的空间、地面、物品等进行喷雾消毒。

三、病愈返校规定

痊愈返校时必须持有关医院病愈诊断证明,先到学校医务室,交诊断证明,测量体温,体温正常后才能回班级。对发热同学返校的要求:按照市政府、市疾控规定,发热超过38度(含38度)的同学,自发热之日起7天后(第八天)才能返回医务室测体温、登记,(交诊断证明),最后才能回班,请班主任老师把住关。

四、流行期间如有必要,在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下由卫生行政部门进行疫苗接种。

传染病疫情报告登记及管理制度【第四篇】

综合上述管理部门要求,落实了专网专机专人进行24小时网络直报,能对传染病及时认真登记,按时报告,做到不迟到、不漏报。对重点科室重点要求,如妇产科负责艾滋病筛查报告,放射科负责结核病登记报告,门诊中西医科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报告,肝病科对肝炎传染报告工作做到了肠道门诊五专建设,发热门诊日报,按时向疾控中心填送月报表,认真组织学习上级下达到的各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文件,加强了关于结核病、艾滋病、肠道病知识宣传工作。

今年上半年我区手足口病复燃,我院及时认真的落实相关文件,多次组织全体医务人员学习手足口病的培训,认真及时处理发热和手足口病的筛查和转诊工作及疟疾知识防控培训。

加强了今年传染病管理督查工作,及时组织医务科等相关人员对每个科室进行传染病报告检查工作,对不符合报告要求和迟报、漏报现象进项严格的处理,对工作优秀者给予通报表扬。

总之,在上半年度的传染病工作中作出了成绩,但是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有待进一步加强,传染病工作是一项长期工作,是持久战,相信我们有信心,有能力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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