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土保持工作总结范文汇总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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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土保持工作总结【第一篇】

公路工程建设是国家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公路工程建设过程中,由于线长面广,土石方挖填量大,取土、弃渣量大,施工过程中可能产生的水土流失危害大,因此,需要做好水土流失防治措施,避免产生水土流失。

根据水土保持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确定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的总体目标为:结合项目建设特点,积极合理地配置各种水土保持防护措施,将因公路建设带来的人为水土流失减少到最小程度。

该项目位于喀什冲积扇平原的前端、塔里木盆地西部边缘、喀喇昆仑山北麓、喀什绿洲中部、叶尔羌河中下游地区,属于沙漠与冲积平原过度的绿洲地带。路线总的走向由东南向西北,全线地势平坦,海拔在1155m~1225m之间,相对高差70m,属于典型的平原农耕区。总的地势为西北高,东南低,自然降坡比较小。公路自然区划为V12区,即绿洲荒漠区。项目区域的典型地貌为农田湿地、荒漠盐碱地和风积沙丘。

本项目设风积沙料场七处:K45+050左侧700m;K49+500左侧3km;K53+500右侧5km;K20+100右侧2km;K26+180左侧500m;K33+500右侧100m;K33+500右侧100m。弃土场四处:K22+700右侧400m;K30+400右侧500m;K34+900右侧400m;K44+500左侧400m。

建设过程中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危害主要来自以下三个方面:

1、施工过程中由于对地表的扰动带来的土壤流失,特别是在雨季土壤被冲刷。

2、扬尘的危害:地表扰动后,松散的地表结构容易产生扬尘的危害。

3、对植被的破坏:本工程施工过程中将进行土石方的挖填,包括路基填挖、取、弃土场的利用等,一方面在规划位置时要铲除地表植被,进行基础挖掘和混凝土浇筑;另一方面各种机械和人员的活动也会对地表植被造成破坏,引起土壤侵蚀及水土流失,可能带来土壤肥力下降及表层肥沃土壤流失,进而影响植被的`生长。

根据建设过程中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危害实行的治理措施有:

1、水污染的防治。施工现场废水和固体废物随水流流入水体部分,包括泥浆、水泥、各种油类、混凝土外加剂、重金属、酸碱盐、非金属无机毒物等,是造成水污染的主要来源。

路基施工机械、桥梁桩基施工及混凝土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大量废水和废物会侵蚀深层地基的清洁水源;混凝土的生产、运输、浇筑产生的污染,施工机械设备产生的污染,劳动力高度集中产生的污染,以及其它相关配套设施产生的污染将对水源产生较大影响。在施工中必须采取有效措施,保护水源及所处水系不受污染。

⑵ 建便道时,滑落到河道的土石方我们将及时清理,及时疏通河道。 ⑵施工现场搅拌站废水,桩基、墩台修建时的泥浆水和施工机械油污。我们将充分利用沉淀水,用于工地洒水降尘。

⑶现场存放油料的地面进行防渗处理,如采用防渗混凝土地面、铺防油毡等措施。在使用过程中,要采取防止油料跑、冒、滴、漏的措施,防止土壤或河流受到污染。

⑷施工现场的临时食堂,污水排放设置有效的隔油池,定期清理,防止污染。

⑸工地临时厕所的化粪池采取防渗措施,并尽可能利用既有建筑物内的

水冲式厕所,同时做好防蝇、灭蛆工作。

⑹化学用品、外加剂等应库内存放,妥善保管,防止污染环境。

⑺禁止将有毒废弃物作土方回填。

⑻加强对地表水和地下水水质的监测,配合当地环境监测部门搞好舆论宣传和监督工作,加强对沿线施工废水的控制,发现新的污染问题及时进行处理,防止水质恶化。

2、固体废弃物的处理。本标段在施工过程中,会产生大量的固体废弃物,包括建筑碴土、生活垃圾、废弃的散装建筑材料、废弃的包装材料、粪便等。固体废弃物对环境的危害主要表现在侵占土地、污染土壤、污染水源、污染大气、影响环境卫生。

3、减量化处理。对固体废物按设计的弃土坑进行集中处理,减少其最终处置量,减低处理成本,降低对环境的污染。在减量化处理过程中,也可采用焚烧、热解、堆肥等技术措施。

4、填埋。经过无害化、减量化处理的废物残碴集中到环保部门指定的地点进行填埋处理。填埋场应利用设计弃土坑,尽量使需处置的废物与周边的生态环境隔离,并注意废物的稳定性和长期安全性。

施工现场的生活垃圾,应运至环保部门指定地点集中堆放。

水土保持措施

⑴努力做好水土保持工作,实行“三同时”制度,加强对施工人员水土保持的教育。严格遵守有关水土保持的法规、条例。

⑶施工便道原则上少挖多填,避免对地表植被的扰动及地下层上水的出露,减少对环境的扰动。

⑷取土场选择应尽量避开植被覆盖区和耕地,当必须占用植被覆盖区或

耕地时,应采取措施予以保护。植被可选择合适地点进行移植,防止破坏;耕地取土场内应先把表层耕植土推出,放置一边,待取土完成后,将耕植土予以回填,继续耕作,不减少当地耕地面积。

⑸路基填筑完成后应及时进行坡面防护,并进行坡面绿化,绿化植被必须经过认真筛选,适合当地生长。绿化时间宜选在春季进行,播籽应注意浇水养护,保证成活率。

⑹在基坑顶设挡水埝,防止地表水流入基坑;采用水泵排水时,水泵的进出口水管和水泵进行包扎保温。做好防排水措施,避免基底、坡脚、填层积水。

⑺施工完毕后,对取土后的取土场进行平整,必要时需覆盖,防止荒漠化或水土流失。 (8)并且在沿线路基边坡种植草方格,以防止风化导致的水土流失。草方格沙障固沙成本高,费工大,但对于保护交通干线非常有效。沙坡头因治沙成就卓越经验丰富被世界治沙同行评为“全球环境保护500佳”。草方格沙障一是能使地面粗糙,减小风力,再一个可以截留水分,如雨水,提高沙层含水量,有利于固沙植物的存活。

我项目利用简报、标语、环保会议等多种形式,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宣传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普及环保基本知识。通过全方位、多层次的宣传,使项目全体充分认识环保工作的重要性和环境污染的危害性,调动全项目参与环保的积极性,努力拓展环保工作。从3月份至今,开展环保会议为6次,参加会议人员82人次,环保巡视记录为10次。(如下图所示)

创造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施工建设的一大任务。据此,通过实施水土保持方案及措施,使项目建设生产的水土流失和环境问题得到综合治理。本合同段自开工到现在,一直贯彻落实和执行项目部制定的水土保持方案及措施,不断完善保证体系,对保持水土流失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我们决心,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振奋精神、再接再厉、扬长避短,全面实施《水土保持法》,为建设人水和谐的生态做出应有的贡献。

水土保持工作总结【第二篇】

公路工程建设是国家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公路工程建设过程中,由于线长面广,土石方挖填量大,取土、弃渣量大,施工过程中可能产生的水土流失危害大,因此,需要做好水土流失防治措施,避免产生水土流失。

根据水土保持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确定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的总体目标为:结合项目建设特点,积极合理地配置各种水土保持防护措施,将因公路建设带来的人为水土流失减少到最小程度。

该项目位于喀什冲积扇平原的前端、塔里木盆地西部边缘、喀喇昆仑山北麓、喀什绿洲中部、叶尔羌河中下游地区,属于沙漠与冲积平原过度的绿洲地带。路线总的走向由东南向西北,全线地势平坦,海拔在1155m~1225m之间,相对高差70m,属于典型的平原农耕区。总的地势为西北高,东南低,自然降坡比较小。公路自然区划为V12区,即绿洲荒漠区。项目区域的典型地貌为农田湿地、荒漠盐碱地和风积沙丘。

本项目设风积沙料场七处:K45+050左侧700m;K49+500左侧3km;K53+500右侧5km;K20+100右侧2km;K26+180左侧500m;K33+500右侧100m;K33+500右侧100m。弃土场四处:K22+700右侧400m;K30+400右侧500m;K34+900右侧400m;K44+500左侧400m。

建设过程中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危害主要来自以下三个方面:

1、施工过程中由于对地表的扰动带来的土壤流失,特别是在雨季土壤被冲刷。

2、扬尘的`危害:地表扰动后,松散的地表结构容易产生扬尘的危害。

3、对植被的破坏:本工程施工过程中将进行土石方的挖填,包括路基填挖、取、弃土场的利用等,一方面在规划位置时要铲除地表植被,进行基础挖掘和混凝土浇筑;另一方面各种机械和人员的活动也会对地表植被造成破坏,引起土壤侵蚀及水土流失,可能带来土壤肥力下降及表层肥沃土壤流失,进而影响植被的生长。

根据建设过程中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危害实行的治理措施有:

1、水污染的防治。施工现场废水和固体废物随水流流入水体部分,包括泥浆、水泥、各种油类、混凝土外加剂、重金属、酸碱盐、非金属无机毒物等,是造成水污染的主要来源。

路基施工机械、桥梁桩基施工及混凝土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大量废水和废物会侵蚀深层地基的清洁水源;混凝土的生产、运输、浇筑产生的污染,施工机械设备产生的污染,劳动力高度集中产生的污染,以及其它相关配套设施产生的污染将对水源产生较大影响。在施工中必须采取有效措施,保护水源及所处水系不受污染。

⑵建便道时,滑落到河道的土石方我们将及时清理,及时疏通河道。

⑵施工现场搅拌站废水,桩基、墩台修建时的泥浆水和施工机械油污。我们将充分利用沉淀水,用于工地洒水降尘。

⑶现场存放油料的地面进行防渗处理,如采用防渗混凝土地面、铺防油毡等措施。在使用过程中,要采取防止油料跑、冒、滴、漏的措施,防止土壤或河流受到污染。

⑷施工现场的临时食堂,污水排放设置有效的隔油池,定期清理,防止污染。

⑸工地临时厕所的化粪池采取防渗措施,并尽可能利用既有建筑物内的水冲式厕所,同时做好防蝇、灭蛆工作。

⑹化学用品、外加剂等应库内存放,妥善保管,防止污染环境。

水土保持工作总结报告【第三篇】

20xx年,泸州市水土保持工作在省厅的大力支持下,以“预防为主、重点治理”方针为指导,按照水利部和我省的治水工作新思路,坚持科学发展观。以治理水土流失、改善生态环境为主线,以开发建设项目监督管理为重点,以改革和创新机制为动力,以完善制度、强化管理为主要措施,精心谋划,真抓实干,高标准治理了一批小流域。同时,根据泸州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创建森林城市的工作部署、创造性地提出并实施了水域水土保持生态建设。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工程在规模上、机制上、内容上与经济建设、城乡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构筑起了“大水保城市生态水利”框架,全市水土保持工作由精品小流域向规模化、整体化、城市化推进的跨跃。

一、水土流失综合治理

在水土保持生态建设中,我市坚持以小流域为单元,农、林、牧、副、渔统一规划,水、田、林、电、路综合治理,取得了良好的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我们在加强水土流失生态治理工作中,全市加强领导,制定规划,增加投入,落实措施。综合利用全市投入到生态建设项目的有限资金,治理思路和方法不断拓宽,通过吸收相关行业的先进经验。在治理工程中实行招标制。对工程质量实行了“业务部门质量监控,受益群众百姓监控,”的双向质量监理制。并体现了“小工程、大监理”,从而保证了建一处,成一处,受益一处。我们在治理水土流失工作中,坚持以坡耕地改造为重点,结合新农村建设,建设一批农村基础设施为基础。治管结合,突出经济效益,建设生达农业,走适合本地区特点的水土保持发展之路。

20xx年省上下达目标治理水土流失面积60平方公里,投入治理水土流失项目资金1875万元(泸县1250万元、合江250万元、江阳区万元、龙马潭区万元)。实际完成治理水土流失面积66平方公里,超省上下达计划的110%。通过治理,我市水土流失治理区林草覆盖率达48%,三大效益显著,我市水土流失区生态环境的改善,对调整农村产业结构,起到了十分重要作用。

二、水土保持预防监督

按照制度化、规范化的要求,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得到了良好的贯彻执行。泸州市境内开发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审率、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率和实施率均比往年有所提高,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征收率达到90%,违法案件查处率也在提高,结案率达到100%,审批、落实水土保持方案报告68件,全年对开发建设项目执法检查95次,征收水土保持补偿费万元。基本遏止了人为水土流失恶化的趋势,为全市水土保持工作的顺利开展营造了良好的大环境。

三、创森创园工作完成情况

20xx年是双创工作的关键年,我局担负着双创工作的水系绿化部分。今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双创办的指导下,我局紧紧依托水土流失治理等项目,结合水系绿化规划,在全市范围内掀起了水系林带绿化建设的高潮,把水系绿化工作有力的向前推进。全市水务系统共完成水系库区绿化面积公顷,为全面完成双创目标打下了基础。

(一)进一步深入规划,制定实施方案。在市水务局创森、创园规划基础上,结合20xx年即将实施的水土保持治理项目,着重规划了江河、库区绿化部分,把江河、库区绿化纳入了水土保持治理项目规划,确保创森、创园有具体实施方案和资金保证。

(二)分解工作目标,与县区签订目标责任书。年初市水务局把全市创森、创园水系绿化目标进行了分解细化落实到各县区,并与各县区水务局签订了双创目标责任书,进一步落实了全市水务系统双创工作任务,使双创工作有的放矢。

同时,市水务局将双创重点区江阳、龙马潭、纳溪三区纳入水土保持治理工程规划,打捆上报争取20xx年省级小流域治理资金用于双创工作。

(三)水务系统职工认真参与义务植树,为双创作贡献。全市水务系统于2月21日在泰安镇、3月12日在三道桥、3月29日在胡市镇组织了3次大型的植树活动,共栽植了天竺桂、小叶榕、香樟、荔枝、枇杷、竹等植物树苗1500余株,新增绿化面积近15000平方米。

四、主要做法

(一)强化宣传为水土保持工作开展提供良好氛围

水土保持生态建设是一项系统的社会工程,需要全社会的积极参与和支持。为此,我们结合有关宣传和新闻部门运用各种形式广造舆论,大张旗鼓地宣传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的重要意义。充分利用“世界水日”、水利宣传周、《水土保持法》颁布实施纪念日等时机,向市民宣传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的重要意义和紧迫性,通过一系列宣传活动,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全社会的生态环境意识和水土保持观念得到了显著提高,为水土保持工作提供了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强化规划龙头作用,为高起点、高标准建设水土保持生态工程奠定基础。主要做法是依靠政府

[莲山 课件 ]的统筹能力,协调各部门关系,各投其资,各建其功,共同唱好生态这台戏,同时把更多的投资和力量放在小流域工程建设上,突出行业特色。开展治理与加强管护的关系,把治理成果管护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综合运用行政、法律、科技和经济的手段,加强对现有治理成果的保护,改变边治理、边破坏,一方治理、多方破坏等重建轻管的现象。在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工作

中,我市紧紧抓住规划这个龙头,依照“水保工程建设与区域经济发展结合,改善生态环境与发展经济结合,水保生态建设与解决市民关心的热点问题结合”的原则,按照《泸州市一20xx年水土保持工程生态环境建设规划》,“预防为主,全面规划,综合防治,注重效益”的原则,在认真总结前些年工作成绩和存在问题的基础上,提出了水土保持工程建设与新农村建设紧密结合总体思路,为水土保持工程奠定了坚实的基础。目前,全市水土保持工程生态环境建设规划开始实施,通过各方努力将从根本上解决人为因素造成的水土流失,建立起比较完善的水土保持体系,实现生态环境的总体好转和良性循环。

(三)处理好开发建设与监督执法的关系。加大执法力度,坚决惩处开发建设中破坏生态的违法行为,加强对开发建设行为的监督和管理,为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保好驾、护好航。为使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工程健康发展,我市始终把严格依法行政,加强监督管理工作摆到突出位置来抓,首先,根据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对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进行全面落实,使全市的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做到了有法可依。严格执行水保“三同时”制度。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狠抓了对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收费、监督检查“三权”管理,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已列入政府行政并联审批,使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得到了全面落实。纳溪区、泸县、被列为全国的水土保持监督能力建设试点县。在执法过程中,我们通过采取执法工作人员“约法三章”等措施,确保行政执法工作的严肃性和规范性。尤其是在水土保持预防监督、水土保持补偿费的征收程序、宣传教育与法律强制合理衔接、点面结合、以点促面等方面,都是经过慎重研究,分别制定不同的管理措施,从而有力地促进了全市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工作的有序进行和规范发展。

水土保持工作总结【第四篇】

为深入贯彻《水土保持法》,加强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永嘉县水利局根据省、市的统一部署,结合本县实际,认真开展水土保持监督能力建设各项工作。现将20xx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20xx年我县水土保持工作总结

一是组织领导情况,20xx年5月我县成立了水保委员会,有关部门成为成员单位,今年水保委的主要活动是开展新《水土保持法》培训及宣传活动,争取县委县政府出台了水土保持法专题宣传计划,召开专题培训会,邀请了省厅水保处领导来永授课,在全县开展全方位的宣传,并与教育局开展联合征文活动,取得显著效果;二是制度建设情况,20xx年内出台《永嘉县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规定》,对方案审批、验收、监管、规费使用都做了规定,今年局内部出台《关于加强水利水电工程建设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见》《永嘉县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制度(八项)》,并建立了定期廉政学习教育制度,方案审批公示制度,公布了举报电话;三是方案审批与规费收取情况,今年共审查审批水保方案37件,做好了水土流失的源头治理,共收取水保规费万元,并加大了对桥下等9处历年欠缴水保补偿费的追缴工作,统一窗口作业,未出现有技术错误,审批率100%四是市级信息库 1

录入,对全县有审批档案的水土保持审批项目全部信息都做了录入;四是更新配备了办公设备、执法设备,配备了计算机、传真机、执法用车、摄像机、照相机等装备,并建立专用档案,纳入局档案管理;五是监督检查情况,同时与国土局联合发文,进行水保专项联合执法。全年,县水保办对全县在建重点工程进行了监督检查,对辖区在建的诸永高速公路、绕城高速公路、41省道乌牛至上塘段、104国道、永缙复线、楠溪江供水工程、西向供水工程、瓯北西片堤塘等重点项目进行了密集的。检查监督,对突出问题发放整改通知书,发放整改通知书15份,并建立巡查制度,及时查处各类案件,程序与执法文书规范;六是验收工作,验收规范,今年主要对莲溪水电站水土保持设施等完工项目进行水保专项验收工作,共验收62件;七是规费征收使用情况,征收使用符合省市规定,未出现以收代管现象;八是在监测网络建设方面,做好全国水保监测站二期工程永嘉站点建设,并完成了水利部太湖局和省厅初验。

二、我县水土保持工作开展情况及存在问题

一是专题发文,部署了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专项行动,但工作未深入,须进一步加强;二是已经成立永嘉县水土保持委员会,但需进一步建立配套制度,与有关部门形成良性互动;三是部门前期把关中对水保要求有遗漏,环保与水保在审批改革中成为平行审批,一系列问题有待解决;四是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申报率、实施率和验收率不高,水保监测开展流于形式,09

年12月县里出台建设项目综合验收办法时没有征求水利部门意见导致水土保持验收未纳入该办法;五是监管有待加强,并建立监管档案。

三、下一步我县水土保持工作要点

一是按照省市加强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有关要求逐步落实各项要求,做好县政府与有关部门层面上规范性文件出台,同时局里建立配套制度;二是进一步加强对在建的瓯北三江片堤塘、雁楠公路及41省道上塘至沙头段、41省道南复线岩头至大若岩段、104国道三江至李浦连接线、垃圾发电厂等工程进行有效监管,三是在建工程未验收的,继续做好跟踪检查;四是做好岩门水保科技示范园区、水土流失监测站等相关工作;五是推进水保方案的验收工作。

我们相信,只要我们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水土保持法》,全面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下大力气查处水土保持违法违规行为,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必将取得实效,并进一步推动我县水土保持工作的水平。

20xx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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