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外培训机构注销报告范例【精编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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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外培训机构注销报告【第一篇】

从业人员包括教学人员、教研人员和其他人员。教学人员是指承担培训授课的人员;教研人员是指培训研究的人员;其他人员是指助教、带班人员等辅助人员。教学、教研人员应熟悉体育教学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特点。培训机构必须有相对稳定的从业人员,须具备以下条件:

1.爱国守法,恪守宪法原则。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依法履行各项职责,身体健康,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具备与所开展体育培训运动项目相应专业水平的培训能力。

2.教学人员、教研人员应持有以下至少一种证书:

(1)体育教练员职称证书。

(2)社会体育指导员职业资格证书。

(3)全国性单项体育协会颁发的体育技能等级证书。

(4)体育教师资格证书。

(5)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确定的人才评价机构颁发的体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6)经省级(含)以上体育主管部门认可的相关证书。

3.非中小学、幼儿园在职教师。

4.培训机构可聘请持技术等级证书的社会体育指导员开展体育志愿服务。聘用在境内的外籍执教人员,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并做好外籍执教人员持有资质证书的认证工作,严禁聘用在境外的外籍执教人员开展培训活动。

5.符合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共同制定的《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要求。

(二)人员配备。

培训机构应配备与自身规模适应数量的执教人员,按照体育项目特点和培训规模控制学员与执教人员配比。原则上每班次培训的学员人数不超过35人,超过10名学员的培训应至少配有2名执教人员。

(三)人员管理。

1.培训机构应与聘用的从业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保障其工资、福利待遇和其他合法权益。

2.对初次招用人员,应当开展岗位培训,内容应当包括法律法规、职业道德和有关政策文件要求等。

3.培训机构应组织执教人员参加体育部门举办的各级各类教练员线上线下继续教育培训。培训机构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在职执教人员内部培训,培训时长年度累计不少于90个学时。

4.培训机构应对拟录用的从业人员进行背景审查,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人员不得录用。

5.培训机构应建立学生信息档案,实现一人一档。教职工和学员基本信息应定期分别报当地体育主管部门备案。

校外培训机构注销报告【第二篇】

新时代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必须深刻准确把握丰富内涵和根本要求。

第一,在指导思想上,必须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贯彻_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第二,在办学方向上,必须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第三,在根本宗旨上,必须坚持教育为人民服务、为中国_治国理政服务、为巩固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服务、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扎根中国大地办教育。坚持“四个服务”是社会主义教育的根本宗旨。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要准确把握新时代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教育的理念。为人民服务是党在不同历史阶段教育方针中一以贯之的基本思想。教育为人民服务,是社会主义教育的本质要求,要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教育需求,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教育为中国_治国理政服务、为巩固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服务,是社会主义教育的中心任务,教育方针要准确把握和服务于新时代党的中心任务。教育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是社会主义教育的重要任务,教育应当自觉服从并服务于现代化建设,发挥提高学生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的基本功能,全面适应现代化建设对各类人才培养的需要,全面提高办学的质量和效益。

第四,在人才培养途径上,必须明确人才培养的基本途径,坚持“教育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这是现代社会经济和教育发展的必然趋势。

第五,在教育工作目标上,必须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教育强国、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这是教育的战略任务。

校外培训机构注销报告【第三篇】

一、指导思想:

为贯彻落实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等四部门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苏教社教﹝﹞1号)及市、区教育局等五部门下发的《关于联合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精神,预防并切实解决学生课外负担重、民办教育培训类机构(以下简称校外培训机构)存在的突出问题。

二、排查重点。

1.校外培训机构开展学科类培训出现的“超纲教学”“提前教学”“强化应试”等不良行为。

2.校外培训机构组织学生等级考试及竞赛,并将培训结果与学校招生入学挂钩的行为。

3.中小学教师到校外培训机构任职,并诱导或逼迫学生参加校外培训机构培训等行为。

三、职责分工。

实验初中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杨国斌。

副组长:_、吴新华、杨建华、刘小平、王修明、姚爱萍范国文严秋明。

成员:唐宝泉、刘胜、刘德俊、张筱山、夏雪峰、李卉、郭飞、吴莉莉、李明、各级部主任。

职责分工如下:

政教处:负责组织我校全体学生参与校外培训机构情况调查。指导填写《中小学生参加校外培训调查表(学生用表)》(附件1)和《中小学生参加校外培训情况汇总表(学校用表)》(附件2)。

教导处、工会:负责我校教师到校外培训机构任职或介绍学生去校外培训机构参培情况等情况的调查。配合校长室对调查中出现的在职教师违规问题进行教育和处理。

党支部:负责对我校在职教师到校外培训机构任职、有偿向校外培训机构提供生源、将学校招生考试相关情况透露到校外培训机构等违规问题进行教育和处理。

四、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工作布置阶段(4月18日—4月23日)。各处室、级部要将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作为重要工作来抓,全部布置到位。

第二阶段:排查摸底阶段(204月24日—5月12日)。序时推进,整体推进中小学生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排查摸底情况、校外培训机构分类筛查情况和教师与校外培训机构联系情况,及时上报统计表。

第三阶段:梳理分类阶段(2018年6月1日—6月10日)。校内校外联动,进行全面梳理工作——全面梳理我校教师与校外培训机构存在的联系。

第四阶段:集中整治阶段(2018年6月11日—11月20日)。根据教育局相关要求对我校教师与校外培训机构存在的联系进行专项治理。

五、有关要求。

1.各处室、级部要认真对照学习教育部等四部委及省教育厅等四部门下发的关于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的《通知》精神,进一步明确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的重要性,切实增强治理工作的责任意识。

2.成立专项治理工作组,落实责任人,全力配合局机关开展专项治理行动。校内排查务必要按年级逐人排查,摸清楚学生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情况,确保排查摸底的全面性、准确性和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效性。

扬州市江都区实验初中。

2018年4月18日。

校外培训机构注销报告【第四篇】

根据xx县教育局关于在全县中小学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本机构领导高度重视,在本机构的消防安全工作常抓不懈同时,杜绝火灾隐患,做到防患于未然,保护全校师生的安全,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消防工作的领导,按照上级要求,结合本机构实际,本机构成立了消防安全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校长--担任,副组长由教导主任---担任,组员有各班班主任,制订了本机构消防安全工作职责,做到责任到人,加强自身消防安全管理,共同做好本机构消防安全工作,不断提高师生自防自救能力,杜绝事故发生。

本机构每周都要利用校班会课,对师生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强调消防安全的重要性,通过国旗下讲话、板报,大力宣传消防安全的法律法规,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定期组织疏散演练,灭火器灭火演练,使师生掌握基本的防、灭火常识,具有自救,互救和应急避险逃生的能力,并要求每个师生都要熟悉消防安全职责,共同做好本机构的消防安全工作。

为了做到防患于未然,每月或重大节假日前都对全校进行消防安全大检查。建立消防安全检查台账。

1、本机构对消防设施进行了检查,按规定对消防重点部位,做到专人管理,专人负责。

2、相关室场能配齐灭火器,并定期检查保证安全使用。

3、校舍周围没有违章乱搭建现象,没有影响消防车通行的障碍物。

4、本机构用电线路一旦发现有老化、破损、裸露现象,及时维修和更换,线路安装规范。

1.本机构无消防总控系统。

2.本机构无消防栓,教室无灭火器等消防器材。

3.本机构无专业专职管理人员。

今后,我们要深入开展消防宣传、培训、演练活动,增强师生安全意识。做到管理到位、人员到位、措施到位、思想认识到位。认真落实安全责任制,不断完善消防安全措施,确保师生生命和本机构财产安全。

校外培训机构注销报告【第五篇】

抬头班、占坑班、疯狂的海淀黄庄、焦虑的家长、喘不过气的孩子……为中小学学生“减负”,是2018年教育部门工作的重点之一。

针对近年来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一些校外培训机构开展违背教育教学规律和素质教育要求的“应试”培训,增加学生过重课外负担,加重家庭经济负担等问题,今年2月份以来,教育部会同有关部门先后印发了《关于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关于健全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整改若干工作机制的通知》等,推动开展为期1年半的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8月,_办公厅还印发了《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

根据文件要求,2018年底前所有培训机构整改工作必须完成。从下半年开始,教育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大整改推进和督查督办力度。

澎湃新闻()注意到,逼近年末,治理工作进入最后的攻坚阶段,从11月开始,教育部几乎每隔半个月就会发一次进程公告。截至12月12日,全国已整改万所校外培训机构,整改完成率达到90%。

与此同时,各类中小学生的竞赛活动也被进一步规范。

近年来,一些社会团体和企事业单位面向中小学生开展了诸多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的竞赛活动,有的违反规定擅自组织进行,有的存在严重“应试”倾向,有的与招生入学挂钩,有的名为发展教育实为谋取利益,造成了中小学生过重课外负担。

今年2月,教育部发出《关于规范管理面向基础教育领域开展的竞赛挂牌命名表彰等活动的公告》,查处了一批违规竞赛活动;9月印发了《关于面向中小学生的全国性竞赛活动管理办法(试行)》,对竞赛的申报、认定、举办和日常监管作出详细规定,强调竞赛产生的结果不作为中小学招生入学的依据,在竞赛产生的文件、证书、奖章显著位置,要标注教育部批准文号以及“不作为中小学招生入学依据”等字样。

与学生负担重相关联的结果之一,是中国学生近视率的节节攀升。

“很多人认为,视力不良不是病,而且在很多情况下,我们很多人,包括家长、学校,宁愿牺牲孩子的健康和视力,也不要让他们在分数上落后半分。”在今年11月的一次教育部新闻发布会上,教育部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司司长王登峰曾表示,要治“近视”先改“短视”,要彻底改变青少年体质健康下滑,包括视力不良的问题,就必须采取全社会、全方位的行动,来改变生活方式。

此前的8月,教育部等八部门联合印发了《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方案》明确了家庭、学校、医疗卫生机构、学生、政府相关部门应采取的防控措施,明确了各部门防控近视的职责和任务。《方案》提出,到2023年,力争实现全国儿童青少年总体近视率在2018年的基础上每年降低个百分点以上,近视高发省份每年降低1个百分点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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