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采购部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精编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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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采购部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1

当前疫情形势错综复杂,特别是国内部分省(市、区)出现本土确诊病例,给我们敲响了警钟。为扎实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严格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阻断传播链”各项防控措施,坚决筑牢疫情防控各道防线,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编制目的

为及时发现、有效控制新冠肺炎疫情,指导和规范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工作,按照“预防为主、科学应对、统一领导、依法防控”的原则,强化多部门协调配合,落实联防联控和属地责任,最大限度地减少因新冠肺炎疫情对公众健康和社会稳定造成的影响。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内交通卫生检疫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动物防疫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广西壮族自治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广西壮族自治区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预案》《钦州市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预案》《钦州市农业农村局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方案》等编制。

三、加强组织领导

根据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需要,成立区农业农村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略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畜牧股,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黄小愿同志兼任,副主任由杨富有、张有华、李远瞻、黄永辉担任。办公室内设综合协调组、防控处置组、应急保障组、宣传教育组等4个工作组,组长由各牵头股室、二层单位负责人担任,成员从各股室、各二层单位、各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抽调。

(一)综合协调组:由局办公室牵头,畜牧兽医股、科技教育股、政策法规股、农安股、农办综合股、渔业股、种植业管理股、区监测站等组成。

(二)防控处置组:由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政策法规股、畜牧兽医股、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区畜牧站、区动物产品检疫站、区水产技术推广站站长、区农机监理站等组成。

(三)应急保障组:由畜牧兽医股牵头,办公室(财务)、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区动物产品检疫站、区农机监理站等组成。

(四)宣传教育组:由科技教育股牵头,区农业机械学校、区经管站、区划站、区农技站、区土肥站、区农业环保站、区植保站、区植检站、各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等组成。

四、强化联防联控

根据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的职责分工要求,坚决落实好各项联防联控措施,精心组织好冬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切实抓好家禽流感等与人类密切相关动物疫病防控和应急处置,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农贸市场的消毒等工作。强化动物及产品的检疫,配合市场监督、林业部门等,加强野生动物市场监管的密切合作,开展联合执法,提升监管合力。

五、开展疫情排查

强化疫情排查和报告制度,认真落实养殖场户动物疫情主动报告责任,确保做到“早发现、早报告、严处理”,严防疫情扩散。要加强对养殖场户的检査和指导,督促其规范建立防疫制度、严格生物安全管理措施,定期开展消毒灭源。农业农村部门应密切关注当地家禽等动物是否有异常情况,如发现不明原因发病或死亡情况应及时报告,并迅速开展应急监测和紧急流行病学调查。

六、做好常态化防控

(一)提高防控意识。全局干部职工要高度重视疫情防控,提高警惕,不能麻痹大意,常备消杀工具,持续关注健康状况。密切关注各级政府和卫生健康部门有关疫情通报,不信谣、不传谣、不恐慌。

(二)加强个人防护。全局干部职工进入医院、商场、超市、影院、电梯等公共场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应规范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养成勤洗手、常通风,不扎堆、少聚集,一米线,公勺公筷等良好卫生习惯。谨慎购买进口冷链食品,不要购买未经检测合格的进口冷链食品。做好环境卫生整治工作,保持环境和家庭清洁卫生,保持室内定期开窗通风,加强个人健康监测,一旦出现咳嗽、发烧等症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到定点医疗机构就诊。

(三)减少外出活动。全局干部职工非必要不外出,无特殊情况一律不得前往中、高风险地区,禁止出境。确需离钦的,必须提前向所在单位报备,从中高风险地区周边来钦人员应当持2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社区报告,不能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要立即进行核酸检测,并按要求落实管控措施。中高风险地区来钦人员,按健康码黄码进行严格管理,根据疫情防控规定配合做好信息登记、核酸检测、隔离观察等健康管理措施,并及时向局办公室报备。

(四)减少人员聚集。倡导节庆文明新风,疫情期间干部职工不得举办或参加升学宴、谢师宴,不得参加集体团拜和大型聚餐等各种人群聚集性活动。少串门、少走动,提倡家庭私人聚会聚餐等控制在10人以下,缩短聚会聚餐时间,并严格遵守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最新规定。

(五)减少会议活动。疫情防控期间,要按照“非必须、不举办”的原则,严格控制各类会议和集体活动,尽量采用工作群、视频会议等方式进行工作交流,降低交叉感染风险。必须举办的会议或活动,要提前做好会议场馆、活动场所的防控措施,报行业主管部门或活动举办地乡镇、街道从严从紧审批,由部门或属地政府报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备案。参会人员要做好自我防护。

(六)加强防疫物资储备。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中应急响应规定,做好口罩、防护服、测温仪、消毒药品等应急物资储备。密切关注疫情动态,掌握流行特征和防护要求,积极配合做好疫情科学防控知识,做好技术储备和应急队伍建设。要严格落实在岗人员每日检查报告制度,如有异常情况,及时与医疗机构报告并进一步诊治。要每日对办公场所、通道、电梯间、卫生间等进行全面消杀,保持环境卫生清洁和空气畅通,营造安全工作环境。

(七)积极参与联防联控。要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优势,按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要求积极参与联防联控与值班值守,推动各项工作更加有力有序有效。

(八)加强外来人员管控。对进入大楼人员进行“一测二查三询(测体量温、查验健康码和行程码、询问从哪里来去哪里)”,确保不漏一人。局属单位应参照建立相应措施,加强外来人员管控。

七、积极接种疫苗

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预防新冠肺炎最经济、最有效的方法,也是构建群体免疫屏障最有效的手段。符合接种条件的干部职工要求应接尽接,共同努力建立全民新冠病毒免疫屏障。

八、做好渔港渔船防控

(一)加强渔港渔船监管。按区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协助做好渔港、渔船防控工作,对犀牛脚渔港和龙门渔港进行协管,严格落实渔船出海必须向渔港管理机构报备制度。同时,指导乡镇政府落实乡镇船舶管理责任,要求各镇加强监管,督促船主严格遵守疫情防控和船舶出海管控规定,落实乡镇船舶出海报备,查验渔民“三码”制度。

(二)加强海上巡查执法。根据《钦州市2021年海上船舶管控联合执法行动方案》要求,在适航条件下,坚持出动船艇对我市海域开展巡查监管。联合政府、海洋、公安等部门、单位,开展联合执法行动,重点打击夜间违反管控规定出海船舶,防止不法人员利用船舶进行走私、偷渡活动。

(三)开展“三无”船舶整治工作。根据区政府工作部署,联合交通运输、海洋、海警等部门,开展海上联合执法行动,严厉查处“三无”船舶非法载客、非法捕捞等违法行为,维护海上渔业生产秩序。

(四)加强渔民疫情防控知识宣传。定期开展疫情防控宣传,向渔民发放宣传资料,发送疫情防控和海上船舶管控信息,实现全区在册渔船和乡镇船舶信息发送全覆盖,筑牢沿海群防群控边防线。

九、做好农业企业防控

(一)落实农业企业防控主体责任。各农业企业要成立主要负责人牵头的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组建企业负责人牵头专班负责疫情防控工作。结合企业生产实际情况和职工人员状况,制定本企业的疫情防控方案,并根据最新要求不断完善。

(二)建立员工基础信息台账。详细了解企业每名职工的住所地,节假日期间出行情况、健康状况等,倡导企业职工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留在务工地休假,做好人员信息登记和日常健康监测工作,督促落实个人防护措施,排查确认职工节假日期间密切接触者中是否有疫情重点地区人员,加强人员流动管控,对于到过疫情重点地区或接触过疫情重点地区人员的职工全部进行核酸检测,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核实和报告,在医学观察解除前暂缓上岗。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保障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

(三)严格落实防控措施。每日在上班前、下班后,企业需对生产经营场所、办公场所、厂车、电梯、人员集中区域进行消毒,重点区域应多次消毒。对生产经营设施设备进行安全检查,记录在册。上岗人员如有异常情况立即安排到医疗机构就诊,向监管部门报告情况,并在排除疫情后方可上岗。每日要对进出车辆、人员、消毒防护情况进行登记,对于到企业办理业务的外来人员要特别关注,做好防护措施后方可进行接洽。在防疫期间,暂时取消或控制人数参加集体活动及大型会议,尽量减少或停止因公出行等。

(四)加强对职工的宣传引导。企业须在内部工作群、显示屏、广告栏等地方进行防疫知识宣传,教育职工讲究个人卫生,做到勤洗手、公共场所戴口罩,保持生产经营和办公场所常通风。引导职工积极接种疫苗,不信谣,不传谣,严禁利用社交媒体传播不实信息,制造恐慌情绪。

(五)保证物资储备到位。企业要做好各类应急物资储备,包括防护用品、体温检测仪器、消毒液,应急预防性药物等,满足生产经营期间需求。

(六)严格落实H7N9、H5N1高致病性禽流感和非洲猪瘟防控措施。一是强化动物检疫监督工作。严格规范开展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工作。二是加强屠宰监管工作,确保上市肉品质量安全。三是严格外引动物监管工作,严格实施检疫申报制度和落地监管制度。四是开展各场所消毒和家禽流行病学调查、检测工作。五是加强应急准备。加强应急预备队建设和应急物资储备,查缺补漏,及时更新应急物资储备。加强应急值守,确保信息畅通,一旦发生疫情,要严格按照《钦州市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预案》及各级政府的统一要求,及时参与应急响应机制,果断采取措施,坚决防止扩散蔓延。六是实行日报告制度。全区农业农村系统实施疫情零报告制度。

十、执行报告制度

疫情监测情况、疫情排查信息如有异常情况需及时按规定处置并报告局办公室0777-2869629。

十一、做好疫情应急处置

在日常体温监测和巡查过程中,发现职工有不明原因发热、咳嗽等异常症状严格按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及时处置,并报告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对新冠肺炎疑似病例职工,立即配合有关监管部门排查密切接触人员,并初步隔离观察。确诊后将严格按照疫情监管部门有关要求进行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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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采购部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2

一、指导思想

二、工作原则

(一)预防为主。加强疫情防控,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及时采取措施,切断传播途径,迅速控制疫情,严防疫情在学校的传播和蔓延。

(二)联防联控。疫情防控实行条块结合、联防联控、分工负责,共同落实防控措施。

(三)及时处置。确保早发现、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对防控对象及密切接触者按规定进行医学观察。对疑似病例及时送指定医院进行诊断和治疗。

三、组织领导

成立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组织领导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张立祥、袁志勇

副组长:战文翔、史梅、耿少平

成员:各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学校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王亭同志担任。

四、分工及职责

(一)学校办公室。执行零报告和日报告制度。负责汇总学校各部门每日报告情况,对接上报省卫健委、省教育厅;与烟台市卫健委、烟台市教育局、牟平区卫健局等地方政府卫生健康部门保持紧密对接,及时协调处理疫情突发情况;与学校各部门保持紧密沟通,负责防控工作的综合协调工作。统筹加强寒假期间各部门值班值守工作,确保信息渠道畅通。

(二)宣传统战部。密切关注疫情发展变化,通过学校官网、官方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及时发布学校相关防控要求和信息,加强防控知识宣传普及,引导师生科学理性认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做好舆情监控工作。

(三)学生工作处。及时发布学校相关防控要求和信息,通过微信工作群、QQ工作群、家长群、学生群等渠道及时发布假期生活提示和学校开学工作安排,开展健康教育,引导学生和家长居家、外出或返校时主动做好防控工作,发现疫情及时报告。

(四)离退休工作处。及时发布学校相关防控要求和信息。对离退休教职工要指派专人对开展宣传教育,做好防控工作。要通微信工作群、QQ工作群等网络渠道及时发布假期生活提示,开展健康教育。引导其居家、外出时主动做好防控工作。执行零报告和日报告制度,发现疫情及时报告。

(五)附属医院。要积极配合驻地卫生健康部门严格落实防控措施,做好疫情防控有关条件和应急药械的必要准备。要做好校园疫情防控,及时有效处置疫情。要积极落实学校相关防控措施,通过多种形式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等传染病防控宣传教育,帮助师生提高防范意识、掌握防治知识,引导师生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

(六)总务处。春季学期开学前,要以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等传染病为重点,进一步改善学校环境卫生条件,切实抓好教学楼、宿舍、食堂、公共场馆、实验室、洗手间、水房等重点区域和场所环境卫生,做到日常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流通,为广大师生创造卫生、整洁、健康、文明的校园环境。

(七)安全保卫处。加强校园安全管理、禁止外来车辆、人员入内,联防联控,做好安全保卫工作,确保学校和谐稳定。

(八)各部门及时对本部门教职工发布学校相关防控要求和信息,要指派专人开展宣传教育,做好防控工作。要通微信工作群、QQ工作群等网络渠道及时发布假期生活提示、开展健康教育,掌握教职工寒假外出及身体健康情况,执行零报告和日报告制度,发现疫情及时报告。

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部门要进入应急状态,全面落实好各项管控措施;要强化责任意识,加强组织领导,以极端负责的态度高度重视,迅速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对涉及疫情方面的信息迟报、不报、瞒报、谎报的,将严肃问责。

企业采购部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3

为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做好“外防输出输入,内防扩散反弹”,确保全县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省市卫健委关于2022年新冠肺炎农村疫情防控的相关要求,结合本县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XXX,坚持生命至上、人民至上,大力弘扬伟大抗疫精神,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切实做好我县卫生健康系统冬春季疫情防控各项工作,确保疫情防控工作依法、科学、精准、及时,促进卫生健康事业持续高质量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集中统一领导和压实责任相结合。卫生健康局全权负责、全面负责,压实系统内各医疗卫生机构主体责任,科学精准落实冬春季基层医疗机构疫情防控要求。

——坚持科学精准防控和正常开展诊疗活动相适应。科学精准、慎终如始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统筹好疫情防控和正常开展诊疗活动。

——坚持突发应急处置和适时动态调整相统一。卫生健康局统一调配、统一指挥全县卫生资源,集中力量应急处置突发事件,适应疫情变化,依法科学、精准防控,该严则严、当宽则宽、应放则放。发生局部疫情,及时果断应急处置,做好防控救治,

三、主要工作任务

(一)加强重点人群、重点场所环境监测。

1、加强重点人群监测。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按照网格化管理工作要求,落实“五包一”责任制,对集中隔离转居家、阳性病例康复转居家、重点返望等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人员做好登记造册、健康监测和异常状况处置等工作,出现异常情况要及时报告(卫生健康局疾控监督股股长xx,电话xx)。(牵头股室:XXXX,责任单位:XXXX)

2、加强重点场所环境监测。定期对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和个体诊所等医疗机构环境开展核酸检测。(牵头股室:X,责任单位: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

(二)加强医疗机构“哨点”作用发挥。

充分发挥医疗机构“哨点”作用,严格落实“四早”要求,实现及时发现、快速处置、精准管控、有效救治。为尽早发现可疑患者,制订医疗卫生机构和个体诊所发热病人接诊指引,强化预检分诊和首诊负责制,重点关注近期外地返望人员中有发热、干咳、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临床症状的患者,加强流行病学史问诊、核酸检测和可疑病例早期识别。(牵头股室:医政股,责任单位:县人民医院、中医院、妇幼保健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个体诊所)

(三)强化核酸采样检测工作。

1、快速开展核酸采样检测。成立核酸采样检测应急队伍,对有核酸采样任务立即派人进行采样,并送到指定检测机构,完善交接手续。

①中高风险地区乡村医护人员、参与乡村疫情防控人员、村屯居住人员、密切接触者和次密接触者等,做到“应检尽检”、七日一检。

②实行“乡采样、县检测”,乡村采样过程中要实行多点采样,避免人员聚集,对重病、老人、婴幼儿等特殊群体要做好防护、入户采样,做到“应采尽采”、不落一人。

③定期配合指挥部对确诊、无症状、密接者和次密接者等家庭入户开展抽样检测。

④按照相关要求对境外和中高风险地区返望人员按时间节点做好核酸采样检测工作。

⑤定期对商超、阳性病例活动场所、冷链物流经营场所、医疗机构等重点环境、物表开展采样和检测工作。(牵头股室:医政股、疾控监督股,责任单位:县人民医院、中医院、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

2、及时报告核酸检测结果。

①检测机构接到样本后12小时内反馈检测结果。

②阳性结果要立即反馈送样单位和卫生健康局。(牵头股室:医政股,责任单位:县人民医院、中医院、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四)做好疫苗储备和接种工作。综合考虑暴露风险、危害程度、岗位重要性等因素,确定接种重点人群。按照接种服务需求,合理规划并设置接种单位,配备必要的冷链设备、注射器材和急救药品等,加强接种人员培训,保证接种质量,做好疫苗接种准备工作,做到“应接尽接”。(牵头股室:疾控监督股,责任单位: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各乡镇卫生院)

(五)加大风险点排查力度。县卫生综合监督执法局要不间断开展检查督查,加大风险点排查,重点对开复工企业、大型商超、理发店等公共场所和个体诊所、门诊部等医疗机构,加强执法力度,通过定期、不定期的实地检查和明察暗访,及时发现问题,堵塞防控漏洞。(牵头股室:疾控监督股,责任单位:县卫生综合监督执法局)

(六)立即响应,迅速开展应急救治处置工作。

发生疫情后,各医疗卫生机构要立即响应,新增病例、密切接触者要在2小时内完成人员的隔离转运。要迅速组织调派疫情分析、流行病学调查、核酸检测、医疗救治、环境消杀等工作队伍开展疫情防控,做好集中隔离、定点医疗机构救治等工作。

1、可疑患者报告。

①各医疗卫生机构如发现体温异常、身体不适的,迅速按要求隔离。

②村卫生室出现可疑患者后要在2小时内报告乡镇卫生院,乡镇卫生院负责采集样本和送检,并协助做好转诊等工作(个体诊所出现可疑患者后要在2小时内报告卫生健康局医政股)。(牵头股室:医政股,责任单位: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个体诊所)

2、感染者网络直报。定点医疗机构(县人民医院)发现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后2小时内进行网络直报。(牵头股室:医政股、疾控监督股,责任单位:县人民医院、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3、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密切接触者判定。

①疾控中心立即开展流行病学调查。

②在24小时内完成流行病学调查和密切接触者判定。

③依据通讯大数据,及时排查疫区流出人员并发出协查通告。

④在国家和省市专家指导下,医疗卫生机构配合县疾控中心开展疫情溯源调查工作。(牵头股室:医政股、疾控监督股,责任单位: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各医疗卫生机构)

4、加强隔离医学观察管理。

①集中隔离管理。集中隔离医学观察人员在转运过程中实行最严格防护措施,全员全程佩戴N95口罩、穿防护服,不在转运车辆上就餐。要在最短时间内完成密切接触者和次密切接触者转运。同时,做好转运工作人员和车辆的防护和消杀工作,坚决防止转运途中交叉感染。隔离点医务人员要做好隔离人员健康监测工作,按相关要求采集核酸和血清抗体。

②居家隔离管理。严格执行《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管理工作方案》,落实核酸检测、体温监测等措施。(牵头股室:疾控监督股、爱卫办,责任单位:各医疗卫生机构)

5、开展环境消杀。

①对确诊和无症状感染者的行动轨迹进行全链条、彻底消杀。

②对生活垃圾消毒并外运集中处理,对隔离人员产生垃圾集中消毒、封存并由相关部门处理。(牵头股室:疾控监督股,责任单位: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6、可疑患者转诊。

①县人民医院规范设置发热门诊和留观室,有条件的乡镇卫生院要设置发热诊室,不具备条件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和诊所等要备有专门房间,对可疑患者进行隔离。

②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和个体发现可疑患者后要立即报告卫生健康局(疾控监督股股长xx,电话xx)。

③卫生健康局2小时内安排负压救护车将患者转运到县医院就诊。

④如没有负压救护车使用普通救护车时,要注意做好司机和医务人员防护。(牵头股室:医政股、疾控监督股,责任单位:县人民医院)

7、规范治疗。按照疫情防控救治工作实际,县人民医院要将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集中收治,按照诊疗方案实施同质化、规范化救治。如需进行统一集中收治,以及可以转运的重症病例,要集中收治到市级定点医院。(牵头股室:医政股,责任单位:县人民医院)

8、严格院感防控。

①各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是院感防控第一责任人,要指定专人负责本医院及医共体内所有医疗机构的院感防控工作,开展全员培训,落实标准防护措施。

②进入医疗机构人员均要佩戴口罩、测量体温、出示健康码或其他健康证明。

③要优化诊疗流程,做好人流、物流管控,减少人员聚集。

④乡镇卫生院等医疗机构不具备上述条件时,在接诊新冠肺炎可疑患者后,要尽快实施环境和设备消杀,防止交叉感染。

⑤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指导医疗机构做好疫情发生后的密切接触者隔离和环境消杀工作。(牵头股室:医政股、疾控监督股,责任单位:县人民医院、中医院、妇幼保健院、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乡镇卫生院)

四、工作保障

(一)强化组织保障。各医疗卫生机构严格落实主体责任,要保持应急状态,实行24小时值班,严格执行“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落实好各项防控措施。

(二)强化能力保障。加强县乡村三级专业人员样本采集、核酸检测、流行病学调查、环境消杀等技术培训;加强县人民医院、中医院和疾控中心采样和核酸检测能力建设;发挥医共体作用,县乡一体落实县级医疗卫生机构疫情防控的区域防治任务,乡镇一体落实乡镇卫生院的包村任务。

(三)强化物资保障。各医疗卫生机构提前准备防护物资,要切实做好急诊急救、老年人、孕产妇、发热病人的救治工作,满足居民基本诊疗需求,把高血压、糖尿病、肾功能不全(透析患者)等慢病纳入疫情防控期间基本医疗保障范围。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压实责任。局各相关股室、各医疗卫生机构要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齐抓共管的疫情防控工作机制,切实落实各医疗卫生机构的主体责任。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确保每一项工作、每一个环节落实到位,全面落实好冬春季基层医疗机构的疫情防控工作。

(二)科学制定方案,提高实战能力。各医疗卫生机构要坚持人物同防、多病共防,结合自身实际,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做好不同情形下的防控和应急处置等应对准备,同时组织开展培训演练和排查,及时查风险、补短板、堵漏洞、强弱项,进一步提高疫情处置能力。

(三)强化督查检查,严肃责任追究。卫生健康局对责任不落实、履职不到位、不担当不作为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严肃问责。各乡镇卫生院要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加强对村卫生室的明察暗访,及时发现问题,堵塞防控漏洞。在各级检查中,发现擅自接诊发热患者,延误发热患者发现、转诊,造成疫情防控不良后果的,将严格按照机制,依法从严从重从快追责问责。

(四)强化统筹衔接,形成工作合力。局相关股室、各医疗卫生机构要加强工作统筹和政策衔接,在疫情防控措施的同时,按照要求,坚持科学精准、从严从细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各医疗卫生机构要主动作为、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统筹做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各项工作,实现工作无缝对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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