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中村改造现状调研报告(精编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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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中村改造现状调研报告1
“城中村”是中国城市化进程中的一个必然现象,有其长期的历史原因和社会原因,在城市建设的不断发展过程当中,“城中村”改造成为城市发展的焦点。“城中村”改造是市民人居环境改善、城市功能完善、城市形象提升、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城市产业布局的一项综合性的民生工程,同时也是我区比较突出的重点难点工作。开发开放近30年,北仑从一小渔村发展成国际性大港,可谓突飞猛进,但北仑的“城中村”现象也十分严重,有“四不象”之说,虽然这些年进行了一些“城中村”的改造,总体上进度并不是很快。北仑区作为全市乃至全省对外开放的窗口,以新碶、大碶、霞浦、柴桥等街道组成的中心城区的建设步伐正在不断加快,新碶作为北仑中心城区的核心区,虽然亮点不少,但整体城市品位仍然不高。尤其是大量“城中村”的存在,不仅使城市宝贵的土地资源未能发挥其应有的价值、加大了城市管理的难度,而且影响市民的人居环境和城市的景观风貌,现代化滨海新城区的建设亟需对新碶中心城区核心区范围内的“城中村”进行改造。
一、我区“城中村”的基本情况及存在的问题
(一)基本情况。“城中村”一般是指在城区范围内失去或基本失去耕地,仍然实行村民自治和农村集体所有制的村庄。北仑中心城区核心区一般指新碶城区,范围应为:北至骆霞公路(含横浦全村)、南至泰山路(含千丈全村)、东至珠江路、西至富春江路。这个范围内现有22个行政村(实际24个村庄,约万常住人口,约万户),其中“城中村”有15个,户籍人口26650人,13952户,外来人口81200人。“城中村”在形成过程中虽然带来各种问题和矛盾,但无疑也在发挥独特的作用:一是为大量外来务工人员提供了廉价的居住房,从而为本地企业提供了充足劳动力,这也是北仑快速发展的源泉之一;二是为村民和村集体带来了稳定收入。大量外来人口涌入带来“城中村”异常繁荣,有的村甚至已发育成内地小县城规模,如高塘村、沿海村,从而造成租赁市场火爆,村民和村集体相当一部分收入来自地租、房租。三是保留了传统的民俗。“城中村”的存在,客观上为北仑习俗提供了传承下去的土壤,北仑民俗是浙东文化的组成部分,具有一定的历史文化价值。
(二)存在的问题。“城中村”在北仑开发开放进程中发挥独特的作用,但同时存在相当多的问题,而且是问题多于作用。
1、违章建筑多。由于“城中村”租房炙手可热,受利益驱使,乱搭建、乱加盖等违章建筑十分普遍,多年来这些违章建筑一直存在,并没有得到有效查处,给“城中村”下步改造带来巨大压力。
2、环境状况差。由于“城中村”居住大量外来务工人员,居住环境不堪重负。“城中村”公厕不堪入目,基本上没有水冲洗,大多没有照明,甚至没有门窗。“城中村”垃圾箱、站数量不够、质量也不高。“城中村”乱张贴现象相当普遍。“城中村”道路狭窄,通行困难。“城中村”菜场卫生不佳,大多难以入脚。
3、管理难度大。“城中村”中外来务工大多超过本地村民,成分复杂。“城中村”警力不力,治安状况差,案件频发。计生、环卫、市场管理等也都由村委会承担,人手、经费都成问题,一个村一年的卫生费都要几十万元,村里负担相当重。
4、交通功能弱。历史上自发形成的“城中村”缺乏规划,使得村内交通混乱,应急车辆无法通行,已对村民的生活安全构成了威胁。与此同时,“城中村”的存在也影响了城市道路的建设,产生了较多的 “断头路”(如辽河路、淮河路、太河路等),极大地影响了城市交通功能。“城中村”的改造将有力缓解城区的交通条件。
二、我区“城中村”改造的必要性
(一)“城中村”改造是推进城市化进程的需要。
区委六届八次全会提出全域城市化,这是加快我区推进城市化进程和城乡一体化发展的重大战略部署。区第七次党员代表大会又进一步提出打造品质之城、魅力之城、幸福之城,使城市化率达到75%以上,其中中心城区要突出“现代高端”。“城中村”就是城区中的农村,而全域城市化是要把农村城市化,所以全域城市化的第一步,也是当务之急就是要进行大规模的“城中村”改造,否则全域城市化就无法谈起。
(二)“城中村”改造是创建文明城市的需要。
严重影响北仑的对外形象。疏港高速沿线向家村、大路村、备碶村形象极其不佳,严重影响北仑入口形象;横浦村附近是海上进入北仑的窗口,规划已限制20余年,土地闲置严重,且规划中滨海休闲公园、邮轮码头、杂货码头均在此地,如不加以改造也影响城市的整体形象。
宁波实现了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三连冠,而获得全国六个三连冠城市只有6个,但“城中村”的存在给文明城市创建带来诸多麻烦,通过改造,可以完善中心城区核心区的窗口形象,充分展示北仑区域的特色和品位,为文明城市创建创造良好条件。中心公园、行政中心周边已是北仑的核心区块,是展示北仑形象的重要窗口,而位于该地段的隆顺村、贝
(三)“城中村”改造是建设宜居城区的需要。
中心城区的“城中村”毗邻宽广整洁的马路与现代化的街区,村内却杂乱地分布着缺乏规划甚至是乱搭乱建的平房和楼房,街巷狭窄、地势低洼,过量的外来低收入人口聚居,居住者犯罪率高,存在较大的安全和治安隐患,基础设施很不配套,人居环境相对较差,“城中村”的存在已经越来越影响到城区的卫生、治安等人居环境,与建设宜居城区不相适应,必须加以改造。
三、我区“城中村”改造所面临的优势及困难
(一)我区“城中村”改造的优势
1、改造有成功先例。北仑中心城区典型的“城中村”整村改造有凤洋村、五星村、镇安村、下史村、千丈村等5个村,部分改造的有星阳村、横浦村、高潮村、向村家。正进行改造的有隆顺村。这其中困难丛丛,但也有许多经验,如千丈村改造就比较成功。值得一提的是北仑目前进行的农房“两改”进展顺利,成效显著,值得借鉴。
2、农村股份制完善。北仑区始于2002年的农村股份制改革工作,现已基本完成,全区20多万农民成了集体资产的股东,应当说北仑农村股份制改革走在全省、全国前列。农村股份制全面建立,使村集体资产量化到个人,村民不会因“城中村”改造失去股份,这个优势在全国全省来说还是比较明显的,许多地方因股份制未建立或不完善,村民担心自己权益受到损害而不愿意进行“城中村”改造。
3、全区综合实力强大。
地区生产总值;财政收入;规模以上工业产值;实际利用外资;固定资产投资等指标排名居省市前列,总体发展水平跻身全省前列,现正迈向全国第一方阵。“城中村”改造需要不菲的人力、物力、财力,没有实力则谈不上“城中村”改造,北仑综合实力不断增强为“城中村”改造提供了有力支撑。
(二)我区“城中村”改造的面临的困难
1、村民期望的问题。大多数村民希望进行“城中村”改造,但对改造的期望值都很高。共同的期望有:拆一赔一(合法非法都要算在内),原地安置,市价赔偿(区内高档小区市价),原建后拆。而目前上述要求都很难达到。
2、政策时效的问题。前后政策差异大,同一时期也有政策宽松不一现象。政策不调整不可能,调整幅度过大,又造成先前改造对象的心里不平衡,从而引发矛盾,这是二难的选择。同一时期也有政策宽松不一则直接造成不公平现象,使正在进行的改造很难进行。
3、安置落实的问题。我区目前安置有现金补偿或调产安置二类,绝大多数村民选择的是调产安置。问题是安置房都是先拆后建,过渡期长的达到5-6年之久,而每个村民每月过渡补偿费目前是300多元,每户不超过700元的过渡费无法租到象样的房子,何况村民还失去了原有的房租,收入减少。安置房地点大多与原有居住地有一定距离,村民也不满意。区内原有的安置房档次都不高,问题还很多,如高凤新村、滨海锦园,村民反映强烈。由于用地紧张,以后的安置房的都是高层电梯房,如隆顺村安置房,而村民最好选择楼梯房。
4、资金缺口的问题。据初步测算,按照现行拆迁安置政策,若对15个“城中村”全部改造,收支相抵,大约需亏损60亿元,这给区级财政带来很大的压力。即使是部分村采取整治办法,每户需要2万元,镇安、五星、备碶、沿海、永丰5个村按10318户计算,约需整治经费亿元。
5、社会舆论的问题。目前整个社会舆论对“城中村”改造十分不利,提到“城中村”和征地拆迁,都一味指责当地政府,如果发生事件,干部则要承担严重后果,基层街道乡镇已经很难开展工作,一些群众则漫天要价,各地最牛“钉子户”层出不穷,许多群众已经到了完全不讲理的地步。
6、老年房等的问题。老年房是北仑一大特色,以往的“城中村”改造都少不了老年安置房,而目前的隆顺村则取消了老年安置房,代之为房票、货币补贴、人头方式,但老年村民并不领情,多次到区、街道上访过。另农村祖堂(祖屋)也是一大问题,“城中村”散落着大量祖堂(祖屋),如隆顺村就有大大小小祖堂(祖屋)28座。以前的“城中村”改造都新建了祖堂(祖屋),就是现在正进行的隆顺村改造也兴建了规模不小的祖堂,可是将来的“城中村”改造却很难找到一块地方去兴建这样祖堂了。
其它问题:“城中村”拆迁后,大量外来务工人员失去廉价居住房,难以维持生计,企业反映招工更难。如新碶环卫站现有员工500多名,按要求下步要达到1000名左右,但因没法安排宿舍,很难招到新员工。“城中村”改造后,村民失去了原来租金来源,收入减少,虽然拆迁能得到赔偿,但许多村民没有理财观念,一夜暴富后结局各异,村里也同样涉及到后继发展的问题。
四、“城中村”改造的对策建议
(一)保障百姓权益。“城中村”改造其实是利润再分配,目前北仑“城中村”改造不可能做到资金平衡,必要的投入是肯定的,但如果过多投入对其它的百姓又不公平,所以要找到一个平衡点。对于“城中村”村民关心的安置先行、安置房质量、货币安置价格、老年村民补贴等热点问题要全盘考虑,制定政策要反复酝酿,让绝大多数村民能够接受,然后才实施。“城中村”改造是一项重大的民生工程,要让“城中村”的村民体会到政府温暖。
(二)着手统一运作。“城中村”改造工作应在区委区政府统一领导下,采用部门分工负责的方式进行,其中,征地、拆迁、配套建设按现有职能分工执行。村庄整治改造工作由新碶街道牵头,规划、国土、城管等部门配合,“城中村”整治改造中的与新农村建设有关体制创新等工作由新村办牵头实施。“城中村”改造中涉及城市道路等配套设施建设费用,按原有支出渠道列支。“城中村”改造所需资金由区财政负责统收统支。“城中村”改造资金需要作一个中长期预算,分期实施。
(三)进行分类改造。第一类:整体拆迁重建型,包括千丈、星阳、隆顺、凤洋(新凉亭)、横浦(骆亚线北)5个村,这类城中村总体人居环境较差,地势相对较低,交通瓶颈明显,严重影响城区总体形象,整体拆迁后可提高土地利用率、提升城市核心区块的整体形象。第二类:周边整治完善型,包括大路、向家、贝碶、小山和高潮5个村,这类城中村总体人居环境尚可,局部存在交通节点,但有些区块主要道路周边建筑形态较差,影响市容市貌。开发之后,有利于消除交通瓶颈,改善市容市貌,整体提升区块形象。建议此类区块可通过村集体股份合作社统一开发店铺的形式实施改造,既改善市容整合形象,又起到增加村级集体经济收入和实现农民创收的作用。第三类:保留完善整合型,包括镇安、五星、备碶、沿海、永丰5个村,以及凤洋安置新村。这一类镇安、五星、凤洋大部、沿海局部安置新村,都是在2000年以后新建的农民住宅,建筑质量较高,内部设施完善,适当整合即可。新大路两侧内大路、贝碶村大多数建筑系90年代以后拆迁安置房,也以内部设施整修,完善基础设施、方便居民出行、解决立面形象,按照新农村示范村建设模式予以整治为主。备碶地块近期不符合开发条件,永丰、沿海大部四面已被工厂包围,建筑密度很高,近期也不具备开发条件,逐步改善村民居住环境。另外,对老街区块设想同步考虑城市设计,尽可能按老街坊风格实施改造,努力实现老街区的改造更新与延续历史文脉的有机结合,尽可能把它建设成为具有宁波“城隍庙(老外滩)”或上海“新天地”风格的商业步行街区。
(四)做好持续发展。“城中村”改造过程中,村级部分二产、三产用房也面临拆迁,集体经济有所影响;少数已转制的民营企业厂房也面临拆迁,搬迁压力较大。为此,应充分考虑给予村级二产、三产用地和民营企业工业用地补偿,以巩固和发展村级集体经济。
(五)处理关联问题。大规模拆迁以后,“城中村”外来人口居住问题也需配套解决,由无序出租农民住宅为主,转向集中建造外来人口居住地来有序解决外来人口居住问题。
“城中村”改造说起难,做起来更难,可谓是目前各级党委政府的天下第一难事,根本没有什么灵丹妙方,但如果不去推进,那些“城中村”就永远存在。实际证明,“城中村”改造越早越好,越晚就越被动,改造成本越高,改造难度和风险越大。越早改,政府所支付的成本越低;越早改,城市综合管理秩序也就越早统一。目前北仑“城中村”问题突出,但也有优势,相信在党委政府的大力投入、科学运作下,通过艰苦努力,“城中村”改造必然有新的进展。
海纳百川,有容乃大。上面的3篇城中村改造现状调研报告是由山草香精心整理的城中村改造范文范本,感谢您的阅读与参考。
城中村改造现状调研报告2
一、“城中村”:推进城市化发展中出现的现象
我省已经确定了提前基本实现现代化的战略目标,加快城市化进程是实现这一战略目标的必由之路,而“城中村”则是城市化进程快速推进当中出现的现象。
所谓“城中村”,是指改革开放以来,由于城市化快速推进而把周边地区部分村落及其农用地一起纳入城市用地的范围,使大部分农用地的性质由集体所有制转化为全民所有制,而在征地过程中返还给乡村的用地和以前的村民住宅用地、自留山等则维持征地前的集体所有制性质不变,在维持征地前的集体所有制性质不变的土地上以居住功能为主、且深受城市影响的农村社区就被称为“城中村”。
近几年来,随着城市化建设进程的加快发展,城区范围不断扩大,原先城区周边的村庄,现在区域位置上已成为城区的组成部分,成为一道城市建设发展中的特殊景观——“城市里的村庄”。“城中村”在行政上已是城市的范畴,属于街道管理,但“城中村”仍然实行农村集体所有制和农村管理体制。“城中村”农民的土地大部分已经被国家所征用,不再从事农业耕作,其经济来源主要依靠第二、三产业及土地收益,生活方式也发生了根本的变化,已不再是传统意义上的农民。
二、“城中村”存在的问题
“城中村”是发展中出现的现象,也给城市发展提供了宝贵的空间,但是,“城中村”也存在着诸多的问题。这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土地利用粗放,土地资产流失
由于“城中村”缺乏统一的规划和管理,造成土地利用率和产出率低下,房屋建筑占地面积大,建筑风格与城市规划不够衔接,且往往含有院落和小块菜地、猪圈等,房屋容积率低,土地利用十分粗放。同时,“城中村”的土地区位条件相对优越,土地的产权又属于村集体所有,这样,优越的区位条件和相对于城市低廉的土地价格,使“城中村”中不规范的房地产二级市场特别活跃,导致由于规划和基础设施改善而使土地升值的部分国有土地资产的流失。
2、管理体制不顺,管理难度较大
“城中村”周围已经被城市社区所包围,而“城中村”是一种特殊类型的社区,它既像城市又像农村,既不是城市又不是农村。从管理体制上考察,城市社区的管理体制与农村社区的管理体制有较大的区别,它们在“城中村”形成矛盾和冲突,有时又会出现管理上的“真空”,“城中村”的性质使城市管理部门管不到,街道、村、镇管理又不力。这样,村集体组织和村民受利益的驱动,乱搭乱建成风,违法违章用地十分普遍,住宅用地严重超标。
3、人口构成多元,社会治安堪忧
“城中村”的人口构成十分复杂,并不是以前所认为的城乡二元结构。据调查,“城中村”的人口主要由以下几个方面构成:首先是当地的原有“村民”(部分村民的户籍实际上已经成为市民),其次是租用“城中村”村民住宅的城区市民,第三是来自外地、职业构成十分复杂的外来人口。特别应当指出的是,由于租金低廉,“城中村”容易吸引外来人口,出租房中聚居了大量缺乏有效管理且职业构成和宗教信仰十分复杂的人员,因此可能成为滋生“黄赌毒”的温床和违法事件发生的策源地,这种状况的存在制约着城市的健康发展。
城中村改造现状调研报告3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中村改造成为推进天穆镇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走向现代化的必然和机遇。此项惠民兴业工程,对于改善全镇群众生活水平、加强城市管理、改变城市面貌、提升城市形象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势在必行。
一、基本情况
20xx年,为拓展城市发展空间、改善群众居住环境、提高城市品位,市委、市区政府做出用三年时间完成全市城中村改造任务的战略性举措。天穆镇严格按照部署要求,在区委、区政府统一指导下,于当年10月启动了城中村改造工程。改造工程共涉及9个村,万户民宅和30万平米公建的拆迁任务。
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以区委、区政府制定的《北辰区加快城中村改造的意见》和《城中村改造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为指导原则,坚持“政府主导、群众自愿、公平公正、阳光透明、依法依规、稳妥推进”的方针,统一思想、赢得民心,成立了以镇主要领导为总指挥,中心组领导为成员的城中村改造指挥部,从各部门抽调骨干精英,细化目标任务,创新工作方法,举全镇之力,打好城中村改造这场硬仗。在全镇上下的共同努力下,截至目前,全镇已完成6个村2840户民宅和万平方米公建的拆迁任务,占启动量的73%。其中,闫街、马庄还迁房建设地块已全部拆迁完毕,具备进场施工条件,南仓、刘房子两村已进入还迁房主体建设阶段,天穆、王庄村民宅核量和公建评估工作已全部完成,适时启动拆迁。清理、整合天穆幼儿园地块50亩土地,实施天穆西苑一期10万平方米还迁房建设,为实施天穆村城中村改造拆迁工作创造了条件。
二、存在问题
一是追求利益最大化,影响拆迁积极性。部分被拆迁群众因选房意愿与拆迁政策相抵触,认为凭自己实力一辈子也不可能买到房,就这一处宅基地,现在不提出高要求以后就没有机会了,是一锤子买卖,利益最大化造成心理上不平衡。
二是拆迁群众相互攀比,造成拆迁进度缓慢。部分滞留户认为村里多年来没有新放宅基地,子女结婚都是自己出资在外购房,此次拆迁要求同困难户一样享受阳光救助政策,“多要面积,少交钱”,因此迟迟不搬迁。
三是拆建同一地块,加大拆迁难度。这次城中村改造,我们采用的是“原拆原建”的方式,即在老宅基地上建新的还迁安置房,需要先拆后建,拆不出来就建不了,这不仅增加了安置成本,也加剧了拆迁工作的难度。
三、对策建议
为实施好城中村改造,不断提升群众居住环境,全镇上下要抓住重点环节,众志成城、攻坚克难、步步为营,加快推进城中村改造步伐。
1、政府主导、市场运作是城中村改造的关键。城中村改造事关群众切身利益,要使老百姓拆迁的放心、安置的满意,就必须发挥政府的组织和推动作用。城中村改造的关键是“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即所有改造项目都是在政府的主导下进行,政府牢牢把握改造项目立项规划、拆迁建设、回迁安置、管理服务等各个环节的主动权。通过对城中村的改造,从根本上解决多方面问题,一方面改善群众的生活居住环境,使城中村有一个整洁靓丽的环境,另一方面也为居民就业提供了更多的机会,创造更多的发展条件,极大的推动城市第三产业发展。努力实现会议提出的“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的目标,使老百姓得到更多的实惠。
2、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是城中村改造的前提。城中村改造不是一般性的拆旧建新,而是在城市统一规划下对存量土地资源的有效整合。因此,在改造中既要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又要有利于城市健康发展,有利于解决城中村村民的长远生计。要实现这一目标,只有搞好规划,才能保证改造项目的科学性、前瞻性和高标准,才能实现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天穆镇的城中村改造,按照全区统一安排部署,遵循“先规划、后改造”的原则,以能够代表天穆镇未来发展方向为目标,积极寻求规划改造与地域特色的最佳结合点。高起点、高标准地完善公用设施、环境规划和空间设计,充分兼顾经济功能和其他社会服务功能的协调,促进城中村改造与城市整体功能的融合。
3、发扬民主、科学论证是城中村改造的基础。在城中村改造过程中,群众最关心的是利益分配,最关注的是改造是否公平公正。天穆镇城改工作必须始终坚持发扬民主、科学论证,始终把公平公正贯穿于拆迁改造的全过程,努力提高工作透明度,充分发挥群众的参与权和监督权。在工作中,对还迁安置房建设方案进行反复研究、论证和推敲,并通过各种途径广泛征求群众意见。无论是政策的制定,还是项目的实施,都让群众充分参与。无论是签订协议,还是还迁安置,都要实现公开公示,接受群众投诉和监督。无论是改造的前期策划、招商引资,还是后期建设、选房安置,都要让群众信得过的代表全程跟踪监督。整个拆迁过程坚持照章办事、按政策兑现,做到公开透明,不折不扣地履行给群众做出的承诺,使拆迁改造得到群众的信任、拥护和支持。
4、整合资源、依靠基层是城中村改造的有力保证。城中村改造影响面大,涉及部门多,只有充分整合人力资源,变“单兵作战”为“联合作战”才能形成整体合力。在所有城改项目的组织实施中,全镇上下树立“一盘棋”思想,形成“城中村改造是中心工作”的共识,各部门全力配合,为城改工作提供强有力的支持。强化村两委班子拆迁主体责任,要紧紧依靠各村委会,充分发挥各村党组织、群众自治组织的作用,用党员、干部的模范行动,调动群众参与城中村改造的积极性。城中村改造后,我们要最大限度地发挥现代化社区管理和服务的功能,延伸和拓展基层组织管理服务的触角,把城改项目打造成功能齐全、实施齐备、环境优美、管理有序、文明健康的新型社区。
5、创新思路、强化措施是城中村改造的`强劲驱动。拆迁工作越到最后越艰苦,为确保被拆迁户能够尽快入住还迁安置房,及时采取有力措施,集中精力以还迁房地块为主攻方向,全力攻坚。组织动迁工作人员深入各户调查家庭情况,认真分析被拆迁群众思想动态,研究其滞留的根本原因,有针对性的加大动迁力度,从改造意义到阳光政策,从全局利益到个人得失,方方面面进行深入宣传,使被拆迁户充分认识到此次城中村改造确实是一项惠民兴业的好工程,彻底打消其等靠心理,尽快搬迁,为还迁住宅楼能够开槽动工提供前提保障。
6、以人为本、惠及百姓是城中村改造的根本目的。城改工作必须始终坚持把以人为本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严格遵循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在制定政策、工作方法、还迁安置上充分考虑群众的利益,最大限度地让利于民、惠及百姓。对拆迁补偿、搬家补助、安置标准处理等实际问题作出具体明确的规定。在还迁安置之后,千方百计为群众考虑还迁后的生活生计等切身利益问题,既要着力改善村民居住条件,又要注重解决村内长远收入问题,把亟待解决的问题和中长远目标在城中村改造中有机结合起来,通盘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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