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XX市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办法试行》后评估工作有关情况报告
对《市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办法试行》的实施情况进行评估,提出改进建议,确保食品安全管理有效落实。以下是网友为您整理分享的“《市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办法试行》后评估工作有关情况报告”相关范文,供您参考!
关于《XX市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办法(试行)》后评估工作有关情况报告
根据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要求,现将我局牵头起草的《XX市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后评估工作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组织会议研究。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各县区市场监管局、部分乡镇食安办、部分农村集体聚餐承办者召开座谈会。会议集中学习《XX市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办法(试行)》和2023年4月新印发的《XX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风险防控工作的通知》,对《办法》实施效果、存在问题和下一步建议进行了讨论。参会人员一致认为,《办法》责任分工明确,措施具体可行,对保障农村红白喜事食品安全的作用明显。
开展实地调研。市市场监管局、市农业农村局自5月25日起对各县区宣贯、落实《办法》情况进行了实地调研,深入部分乡镇了解基层工作情况,征求意见建议。在怀远县包集镇,实地检查了上半年农村集体聚餐承办者登记备案、聚餐报备和现场指导情况。在五河县朱顶镇,对农村集体聚餐食责险和家宴中心建设等工作进行督促指导。
二、实施效果
出台配套细则,迅速宣贯到位。市食安办在《办法》实施前夕印发《关于贯彻落实《XX市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对加强政策宣传引导、统一登记备案要求、组织集中摸排登记、加强现场指导管理、推动产业升级发展等提出具体要求。各县区动员红白理事会、"一组一会"等多方力量,采取一封信、宣传栏、宣传画、大喇叭等多种形式,重点宣传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要求和报备管理要求,引导居民选择合规承办者、主动签订协议、及时报备、配合管理。
加强登记备案,纳入监管范围。各乡镇食安办会同乡镇市场监管所开展农村集体聚餐承办者摸底,一次性告知办理《营业执照》和食品摊贩备案所需材料、办理渠道、咨询方式等内容。登记注册部门深入各乡镇集中受理农村集体聚餐承办者登记备案申请,开通全程网办、一网通办,制作网上申办指南,方便承办者足不出户办理登记备案。截至目前全市共办理农村集体聚餐承办者食品摊贩备案45家。
强化培训考核,落实报备指导。分级组织农村集体聚餐承办者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共培训农村大厨1532人。突出"清明""五一"等重点时段,加强分类现场指导,督促承办者落实信息公示制度,防范化解风险隐患。宜探索发展新型农村集体聚餐经营模式,利用闲置的校舍、村集体房屋等建设农村家宴中心,供辖区居民举办农村集体聚餐时选用,正在改造4家。
三、下一步建议
(一)继续实施。防范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风险是当前食品安全工作的重点、难点。实施《XX市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办法(试行)》有利于规范市场准入、强化过程管理、促进行业发展,建议文件保留继续实施。
(二)强化登记。目前全市农村集体聚餐承办者登记占比不高,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加强引导和帮扶,督促承办者依规办理登记备案。对食品摊贩备案现场核查环节,可以依法实施告知承诺制,解决流动经营不便核查的问题。
(三)严格管理。充分发现乡镇食品安全"四员"作用,加强信息监测,督促提醒农村居民依规报备、配合指导。加强"四员""农村大厨"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增强现场指导有效性,提升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将已登记备案的承办者纳入属地责任包保,督促落实主体责任。
(四)帮扶发展。加快农村家宴中心建设,确保完成年度任务。积极引导中央厨房经营企业、食品生产企业等拓展业务范围,通过向农村集体聚餐配送净菜、半成品、预制菜、成品菜等降低食品安全风险。加快农村集体聚餐食责险推广,提高抗风险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