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上栗县国家税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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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栗县国家税务局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提升透明度,增强公众参与,促进税务工作的规范化与高效化。以下是网友为您整理分享的“上栗县国家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相关范文,供您参考!


上栗县国家税务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萍乡人民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要求,现公布上栗县税务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报由上栗县税务局办公室编制,由工作情况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共七部分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受理机构联系,地址:上栗县浏万东路186号,邮编:337009,电话:3661840)

一、工作情况概述

2018年以来,我局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为己任,以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为重点,加强领导,健全机制,周密部署,明确责任,规范运作,提升实效。下面将一年来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汇报如下:

(一)抓组织领导,健全信息公开领导机构

为理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我局按照《条例》规定,结合工作实际,成立了以党组书记、局长陈光红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同时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的职能,加强了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各股室也进一步明确了本科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负责人和具体联系人,健全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体系。同时注重加强载体建设,不断完善门户网站、办税服务厅、纳税服务热线建设,充分利用各类社会媒体加强宣传,确保信息公开发布渠道畅通、内容充实。

(二)抓制度基础,健全信息公开工作机制

根据《条例》以及市局相关工作部署,我局对所有发文都明确公开属性,凡应公开的全部公开,做到政策公开"三同步",完善网上税收法规库,同时提供提分税种、分年度等多层面的查询功能,方便社会各界快捷了解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并认真抓好各项制度的落实,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到了有章可循。

(三)抓关键渠道,强化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功能

一年来,我局突出抓好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根据《公开目录》,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功能,特别是认真做好纳税服务咨询系统的工作,及时受理、答复纳税人咨询事项,充分发挥了网站作为政务公开第一平台,服务基层、对外宣传和展示形象的作用。

(四)抓形式创新,拓宽信息公开的范围

2018年,我局积极借助各种媒体,例如开展与纳税人访谈,税法宣传月等活动,直接与广大纳税人进行交流沟通,详细解答涉税业务咨询,为纳税人提供直接的、交互式的政府信息公开。同时,积极创新公开手段,比如在办税服务厅推广使用触摸查询系统、"一机双屏"等设施,强化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效果。

(五)抓督查考评,促进信息公开工作落实

上半年,我们组织开展了机关政务公开自查自评工作,逐项对照检查政务公开工作的实际开展情况,逐条研究和落实整改措施,边查边改,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下半年,以开展目标责任制考核活动为契机,加大检查力度,进一步落实政务公开工作措施,促进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8年,县税务局主动公开信息,内容涉及领导班子、分工和内设机构及职能介绍、税收法律法规、工作动态等,有效地宣传了税收政策法规,较好地完成了主动公开信息的任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18年,我局未发生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形。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严格按《条例》和《萍乡市人民政府信息规定》规定,未收取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任何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8年,我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提出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局按照《条例》要求开展各项工作,但尚存在以下不足:一是主动公开的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存在信息发布总量不够多、部分信息发布不够及时等问题;

二是各种业务操作不够熟练,网上填报内容不够充实,公开形式的便民性有待提高;

三是公开载体不够丰富。

七、改进措施

针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我局积极制定和落实了一系列措施,全面加强今后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做到目录内容与站内信息的一致,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流程,促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走向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发展。

(二)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进一步做好公开和免予公开两类政府信息的界定,进一步完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凡是需要群众知道的,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都要纳入公开范围,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的梳理,及时、全面地在网上进行公布。

(三)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流程。提高依申请公开的处理效率,方便公众查阅、申请、获取政府信息。

(四)不断完善和加强载体建设。结合实际,设置政府信息公开公共查阅室、宣传栏、资料索取点、信息公告栏、电子显示屏、信息公开版面、信息公开手册等场所和设施,为纳税人和社会各界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利用广播、电视、报纸、杂志等新闻媒体及时公开社会各界和纳税人关心的涉税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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