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开年度报告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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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第一篇】
一、概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20*年3月起本局开始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此,设立了1个专门的信息申请受理。截止20*年底,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20*年度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22条,其中全文电子化达100%。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本局20*年共受理信息公开申请0件,其中通过我局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提交的网上申请有0件,通过电子邮件提交的申请有0件,通过公开受理窗口当面提交的申请有0件。
四、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本局20*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
五、政府支出和收费
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受理的工作人员主要是来源于本局的相关部门。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财政纳入本局机关的财政管理。
由于本局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因此未发生与诉讼(行政复议、行政申诉)有关的费用。
20*年度,本局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因此未发生收费情况。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年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二是要在信息主动为有关企业提供服务方面进一步提高。
(二)改进措施
1、统一认识,努力规范工作流程
我局将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梳理局机关所掌握的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公众能够方便查询。
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第二篇】
年,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有关部门的关心支持下,我市认真贯彻实施《条例》,层层分解落实《市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得到平稳、有序地推进,工作机制不断完善,公开内容不断深化,公开形式不断拓展,服务水平不断提高。同时,加强政府门户网站升级改版以及档案馆和图书馆等公众信息查询场所的建设和维护,为广大人民群众及时、规范、高效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较好地满足了社会公众获取、利用政府信息的需求,有效地保障了公民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财政性资金公开情况
积极稳妥地推进财政预算、决算信息公开。认真贯彻《预算法》及其实施办法,以政府预算、部门预算、预算执行、财政转移支付等内容为重点,在政府门户网站设立专栏向社会公开经人大审议通过的政府预算、决算报告及预算、决算表。同时重点做好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事业、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以及“三农”等方面的财政专项支出信息的公开。不断完善政府采购信息公告制度,在政府门户网站开设“政府采购”专栏,及时政府采购信息,主动公开有关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政策、集中采购目录、政府采购限额标准和公开招标数额标准,政府采购招标业务机构名录,招标公告及更改事项、邀标资格预审公告、评标结果、中标公告等招投标信息。完善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健全单一来源采购公示制度,进一步增强政府采购公开透明度。全年共主动公开政府采购类信息224条。
(二)规划及政府投资项目公开情况
(三)重大公共政策决策过程、政策解读及执行公开情况
完善规范和程序,提高重大行政决策的公众参与度。凡涉及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关注度高的重大事项,都对决策的可行性、必要性进行充分调研,认真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通过座谈会、政府网站、新闻媒体等途径广泛听取社会各方意见。加大规范性文件和政策公开力度。及时公开涉及社会公众利益的重大公共政策、产业政策和规范性文件,加大政策宣传力度,通过政府网站、新闻媒体等途径做好政策解读,方便公众了解,推动政策落实。
(四)公共服务类信息公开情况
根据《条例》的要求,积极推动学校、医院、供水、供电、供气、公共交通等公共企事业单位的信息公开。围绕社会普遍关注的价格、质量、服务等要素,重点公开收费标准、办事结果、监督渠道等内容。年市政府门户网站对教育、社保、就业、医疗、住房、交通等十二个重点领域公共服务资源进行了整合公开。加强与政府管理相关的公共信息公开工作。主动公开企业营业执照信息、年检结果信息等,依申请公开企业注册登记等相关信息。公开环保、食品安全等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保障公众的知情权,提高行政执法公信力。
(五)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建设情况
加强政府网站(专栏)建设,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的第一平台作用。年再次对“”门户网站进行了改版,在首页显著位置设置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设“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目录”、“信息公开制度规定”、“依申请公开”、“信息公开年报”和“信息公开意见箱”等6个二级栏目。据统计,年“”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访问量达万人次。丰富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公众查阅场所建设。构建多样化的公开渠道,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的作用,继续提升档案馆、图书馆等各类公共查阅点、电子信息屏等现有公开渠道的服务水平。积极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向基层延伸。探索在社区、农村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依托居委会、村委会等基层组织现有资源和设施,多形式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公众就近及时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
(六)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形式
1.互联网
在“市人民政府网”专门开辟了“政府信息公开”模块,并根据需要设置了相关的信息公开栏目。市民通过“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可以查阅市政府、各镇街、相关市属单位机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通过“依申请公开”子栏目,可以向相关部门单位提出信息公开申请,并查阅申请的处理情况。年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访问量逾80万人次。
2.公众查阅点
3.政府公报、新闻媒体及其他形式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着便民利民的原则,目前我市对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未进行任何收费。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年我市未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宣传
结合政务公开工作,充分发挥网络、报刊等新闻媒体的作用,加大对政府门户网站的宣传推广力度,更好地宣传普及《条例》,大力推动政府信息公众查阅点的建设,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便民利民的作用。
(二)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
深入学习贯彻落实省、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等文件精神,不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积极拓展公开形式,以公众关注度高、涉及面广的政府信息作为重点进行多渠道公开,不断满足社会公众获取、利用政府信息的需求。
(三)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行为
1、继续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培训工作,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地开展。
2、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行为,切实履行公开责任。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
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第三篇】
根据《做好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等工作的通知》(辽政办明电〔2014〕2号)的规定和市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的通知》要求,我局编制了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一、总体工作情况
按照省审计厅和市政府的要求,2013年我局紧密结合审计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在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深化审计信息公开内容,加快网络平台建设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是领导高度重视。局机关成立以党组书记、局长迟成君同志任组长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一名副局长分管政务公开工作,办公室、法制科等相关科室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
二是认真建章立制。立足审计特色,出台并印发了《营口市审计局审计政务公开制度》、《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等规章制度,建立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
三是公开程序规范。坚持“谁公开、谁负责”和“初审、审核两级审查”的信息公开原则。各科室和分管领导对信息严格把关,保密人员定期检查,严防信息上网,法制科全程介入信息公开实施过程,保证了信息公开的合法性。
四是公开内容详实。我局的职责权限、业务范围等事项,特别是一些人民群众普遍关心、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均及时依法依规公开。
二、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情况
我局认真学习贯彻全国和省政府政务公开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转发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全省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精神,深刻领会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意义,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整体水平。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更加注重政务信息公开的完整、准确、规范和及时性,2013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条,包括政策法规类2条,规划计划类4条。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3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3年,在办理政府信息公开事项中,未发生复议及诉讼情况。
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第四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相关规定,特向社会公布宁安市公安局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共分六部分:1、概述;2、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3、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4、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申诉情况;5、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以及免除收费情况;6、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本报告所列数据自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
一、概述
2013年,我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建设,不断加大公安工作宣传力度,努力增进与社会各界与广大人民群众的沟通和交流,以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为宗旨,有效拓宽了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的渠道,在深化信息公开内容、完善信息公开配套制度、加强信息公开基础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新的成绩。
(一)组织机构健全,任务责任明确
2013年,我局按照《条例》和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一部署,认真落实《条例》中的各项要求,及时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不断优化信息公开渠道,拓展信息公开业务,提高信息公开效率,信息公开基本做到及时、准确、高效。新一届局党委班子组建以来,我局重新成立了公安局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局长任组长、指挥中心主任任副组长,成员包括局机关各部门负责人,并确定了相应的工作机构和工作人员负责的具体工作。根据2013年度工作实际,及时制定了信息公开关制度,编写了政务公安指南,进一步规范了公开程序和公开流程,完善信息渠道,便于及时公开。
截至2013年底,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
(二)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
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进一步修改完善了《宁安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明确了信息公开的制度、保密审查制度、考核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等,政府信息工作制度施行以来,执行有力,效果明显。
(三)全面真实、及时准确地公开政府信息
我局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全面真实,并做到了及时准确,公开内容涉及治安管理行政审批、身份证户籍办理、计算机安全检查行政执法、出入境管理工作流程等各个方面,实现了公安管理工作的全覆盖。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2013年,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我局采用了通过宁安市政务公开网、 雪城警网、宁安公安微博等形式对外公开信息。我局对公开的信息进行了梳理,2013年度共向社会主动公开政务信息67条,上报行政执法备案769条,上报公文类信息备案22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3年所公开的67条政府信息,均为同意公开信息,无部分公开或不予公开类信息。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申诉情况
2013年,我局没有发生因信息公开引起被举报、投诉行为,没有因信息公开审查不当或保密审查机构未履行保密审查职责而发生泄密,没有发生因信息公开引发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没有不符合《条例》规定的其他情况,没有因信息公开工作不当而造成重大影响。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以及免除收费情况
2013年,我局主动公开各类信息,没有依申请公开信息,没有任何收费,也无减免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我局虽然在政务公开中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识还有待深入。少数部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识不足,工作被动应付,不能主动及时提供和信息。二是信息公开形式还需要进一步丰富,还需要提供面向社会更为方便快捷的信息公开方式。三是门户网站的业务公开信息量不够、服务功能有待增强。
2014年,我局将按照《条例》和市政府的要求,继续加大力度,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进一步加强宣传
教育,提高公安民警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自觉支持、参与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做到机构健全、制度完善、责任到人,建立各负其责、运转协调的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
(二)进一步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制度,形成一套与工作要求相适应的管理办法,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加强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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