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全国安全用药活动简报【通用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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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全国安全用药活动简报【第一篇】

为进一步在广大青少年中普及安全用药知识,引导青少年提高安全合理用药意识,促进全社会关注青少年安全合理用药问题,大力推进全国药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垫江界枫小学积极响应,认真开展了_年“安全用药月”活动。现将此项活动总结如下:

一、活动时间。

_年11月25日-12月15日。

二、活动主题。

三、活动对象。

全校师生。

四、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

“安全用药、关注青少年”主题宣传月活动时间紧,内容多,任务重,为深入抓好活动的开展,我校召开职工大会专题部署,及时成立了以余建宏校长为组长,赵勇主任为副组长,相关年级段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切实加强了对活动的组织领导和贯彻落实;同时,结合实际制定了主题宣传总之,此次宣传活动进一步提高了全校教职工和学生的安全用药意识,倡导了健康的生活理念和生活方式,普及了安全用药的'基本常识,认识了不合理用药和滥用药品的重要性,逐步养成科学、合理用药的意识和行为习惯。

总之,此次宣传活动进一步提高了全校教职工和学生的安全用药意识,倡导了健康的生活理念和生活方式,普及了安全用药的基本常识,认识了不合理用药和滥用药品的重要性,逐步养成科学、合理用药的意识和行为习惯。

最新全国安全用药活动简报【第二篇】

10月10日上午,在北京举行2016年全国安全用药月启动仪式暨第一届中国药品安全论坛。政府部门、学术机构、行业企业、新闻媒体、社会组织等各界权威人士围绕“安全用药共享健康”主题,开展研讨交流。(食品药品监管总局、中国科协指导,中国药学会、中国健康传媒集团主办,赛柏蓝协办)。

二、第五届“药品安全网络知识竞赛”

10月1日—31日,举办第五届“药品安全网络知识竞赛”,公众可通过关注微信公众号“中国食事药闻”或“宝葫芦娃”参与有奖答题。通过以奖促学、寓教于赛的方式纠正公众用药误区、提供即时的用药指南服务,传播安全用药科学知识。(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指导,中国药学会主办)。

10月10日—16日,在北京举行第一届“安全用药健康中国”互动体验活动。通过血压平衡站、血糖管理站、天使“药”美丽、手撕谣言等互动游戏和亲子活动,吸引公众参与公益传播活动,掌握实用技能。(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指导,中国药学会、中国健康传媒集团主办)。

以普通人的视角,捕捉挖掘从研发到使用各环节基层工作者为保障药品安全付出的'点滴努力,展示部门新风、弘扬工匠精神、讲述诚信故事、倡导社会共治。(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指导,央广网主办)。

五、2016年药盾论坛——益老益小“药”知道。

邀请药学领域权威专家围绕家庭“一老一小”群体用药现状和科普干预效果进行研讨,提高针对婴幼儿疫苗注射、疾病预防及老年人慢性病、突发性疾病等问题的“家庭药疗”能力水平。(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指导,中国药学会、药品安全合作联盟主办)。

六、药品安全辟谣联盟论坛。

邀请监管人员、科普专家、媒体记者和法律工作者共同探讨药品安全科学传播,抵制谣言散播,净化药品安全传播环境,帮助媒体从业者提高参与药品安全新闻监督的专业素养。(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指导,新华网主办)。

七、《走出国人用药误区》再版发布。

梳理过去一年流传较广的用药谣言及误区,通过数据比对分析、典型案例讲述、专家权威解读等方式,推出新一版的可视化作品,提高公众学习安全用药科学知识的兴趣和效率。(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指导,中国药学会、中国健康传媒集团主办)。

结合主流搜索引擎的大数据反馈和专业临床用药经验,将晦涩难懂的药学知识进行科普转化和可视化加工,集中制作一批微视频、微动漫在视频网站上推广宣传,推进安全用药知识在新媒体领域的传播。(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指导,中国药学会科技开发中心、healthtalk主办)。

九、疫苗科普工作坊。

围绕公众普遍关注的疫苗安全问题,组织媒体记者走进疫苗研发实验室、生产车间、检验检疫所,通过技术人员专业讲解、媒体专家双向交流,展示先进的生产工艺和严密的质量安全控制措施,提振公众对国产疫苗的使用信心。(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指导,清华大学主办,“健行”协办)。

十、药品安全进社区。

开展药品安全进社区公益活动,通过搭建科普展板、发放科普资料、药学专家现场咨询、慢性病用药知识讲座等形式,宣传药品安全知识,纠正不适当自我用药、混淆保健食品和药品等常见误区,提高公众对安全用药认知水平。

最新全国安全用药活动简报【第三篇】

1、开展家庭过期药品回收返利活动。为保障全市广大群众用药安全有效,切实关爱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避免家庭过期失效药品对民众健康构成危害和造成环境污染,堵塞假劣药品通过非法回收渠道重新流入消费环节的漏洞,构建家庭过期失效药品定点回收的长效机制,通过严格遴选,仔细洽谈,临沂市局在“安全用药月”宣传活动中,与国药控股国大药房山东有限公司一起,共同开展全市家庭过期药品定点回收活动。

为确保过期失效药品定点回收工作取得良好效果,鼓励居民及时清理上缴家庭过期失效药品,国药控股国大药房山东有限公司经过与生产厂家的洽谈,推出了家庭过期失效药品定点回收的让利政策,任何时候到国大药房指定的药店上缴家庭过期失效药品,均可获得相当于原价值20%的代金券,凭代金券可随时到国大药房的任何门店购买药品。

对回收的过期失效药品,临沂市局采取严格的管理措施,要求定点单位实行“三专”管理,即专人负责、专箱存放、专册登记。过期药品回收箱由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统一定制,箱体钥匙由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统一保管。根据回收情况,定点回收企业及时将回收的过期失效药品上缴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双方进行交接,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将按照清单逐一核对,清点无误后,双方签字确认。回收的过期失效药品由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联合公安、环保等部门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无害化销毁处理。

2.开展家庭小药箱发放活动。与市委组织部共同开展家庭小药箱发放活动,为临沂市局派驻第一书记村平邑县流峪镇三岭村每户村民发放一个家庭小药箱,小药箱内存有生活的常用药品,通过医生现场义诊、现场咨询等方式,普及安全用药常识,指导群众合理用药。

最新全国安全用药活动简报【第四篇】

根据市局的统一部署,xx县于9月期间全面开展了以“防止滥用成瘾性药物”为主题的“全国安全用药月”活动,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力实施专项活动,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一、健全责任体系,强化安全用药的综合监管。为确保安全用药月活动顺利开展,该县成立活动专门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县委宣传部、县财政局、县卫生局、县经贸局、县工商局、县药监局等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药监局),由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具体实施工作,指导全县开展安全用药月活动;各乡镇(街道)也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切实加强对该项活动的具体领导;同时,县药监局还将全县15家重点制药企业和药品经营户,分别落实责任人员,做到目标量化、任务细化、奖罚分明,确保“千斤重担大家担,人人身上有指标”。

二、开展专项活动,突破安全用药的重点难点。在做好面上工作的同时,着重开展了五大专项活动。一是开展药品安全咨询活动。于9月3日在县文化广场举行了“全国药品安全月”活动启动仪式暨咨询服务活动现场会,发放宣传资料800余份,接受群众现场咨询70余人次,取得了较好的宣传效果。同时县药监局在有条件的药店和新建立的饮食用药科普宣传站等地为主要场所,开展现场咨询、药学服务等活动,共发放《对中药的认识》、《老年人用药安全知识》等宣传资料145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55人次。二是开展药学服务活动。组织执业药师志愿者、药品监管工作人员等开展药学服务和宣传活动进南门、中山等社区,进实验小学、实验中学等学校,进中余普丰等村居活动。在中山社区、实验中学等有条件的`场所举办知识讲座,并现场接受群众有关假劣药品辨别的咨询,同时,号召家家户户开展清理小药箱活动,对回收的过期失效药品,要按照有关规定做无害化销毁,防止再次流入市场。()三是开展药品安全示范县(乡镇)创建活动。到各乡镇、卫生院免费发放药品安全宣传册万余份,利用信息平台以及qq监管平台向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发送安全用药信息2000余条次,进一步树立了群众安全用药意识,有效推动群众科学、合理、规范使用药品,增强风险防范能力。四是开展公益广告宣传活动。指导各药品经营企业、医疗机构在门前悬挂横幅标语,设置安全用药知识宣传栏并指导消费者、患者合理用药。在全县15个乡镇(街道)行政服务中心,社区等场所设置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栏,悬挂宣传标语。同时在电视台、闭路电视等多渠道开展公益宣传,增强了活动影响力。五是开展“终止妊娠药品”经营联合检查活动。抽动检查人员15人次,共查企业15家查处违法经营药品零售企业1家,查扣药品7人份,目前,药品购进渠道由我局进一步查处,其非法终止妊娠的行为由县计生局进一步查处,有力遏制了药品违法销售行为。

三、实施有效举措,确保安全用药的工作成效。一是发动群众参与。积极发动个人素质好、基层威望高、社会影响大的老党员、老干部、农村社区有影响人物、基层“两代表一委员”等加入安全用药月活动直接参与或督促检查工作,形成了群众支持整治、监督整治、推进整治的合力。二是上下齐心攻坚。坚持县、乡、村三级联动,主管部门、配合单位协同作战,社会团体、企业个人共同上阵,真正形成了上下一心、众志成城、共同攻坚的良好局面。三是做好后勤保障。积极做好影像图片资料的收集,及时报送宣传活动工作进展情况及有关信息,较好地总结了做法、推广了经验。

今后,xx局将把向公众普及药品安全知识,提高公众安全用药、合理用药的意识和水平作为一项经常性和长期性的工作来抓,注重宣传工作的广泛性和时效性,继续大力实践科学监管理念,正确认识和处理监管与发展、公众利益与商业利益的关系,确保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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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全国安全用药活动简报【第五篇】

为普及饮食用药安全知识,增强公众饮食用药安全意识,提高公众饮食用药安全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根据市局《关于印发_年乐山市饮食用药安全科普宣传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乐食药监[_]122号)和(沐府办函[_]54号)文件要求,为顺利开展饮食用药安全科普行动,县领导高度重视,成立了副县长陈育忠心为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启动了“全国安全用药月”宣传活动。初步形成电视有音像、报刊有形象、网络有链接、学校有授课、户外有广告的全方位立体宣传模式。现将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1、科普宣传活动全县社区(乡镇)覆盖率达到100%;。

2、完成了社区和全县48所中小学科普宣传;。

3、举办食品药品安全知识讲座51场;。

4、电视台播放科普公益广告及公益宣传片40次;。

5、发放科普宣传资料8000份;。

6、农村电影公益性放映305场;。

7、制作安全用药的宣传光碟400余张。

8、悬挂标语、横幅66条。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健全机构,县、乡两级政府高度重视。

为更加有效、有序开展我县食品药品安全科普行动计划,县政府成立了沐川县食品药品安全科普宣传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分管副县长陈育忠同志任组长,各乡(场、区)镇政府及县政府办、县团委、县药监、卫生、教育、县科协、县广电局、食安委成员单位、县移动公司等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药监局,负责科普宣传日常工作。同时,制定了《沐川县(_—_)食品药品安全科普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和《沐川县_年“全县安全用药月”宣传活动方案》。各乡镇分别成立了乡镇分管领导任组长的领导小组,以确保宣传活动顺利开展,不走过场。

9月9日上午,县局与国家、省、市局同步在沐川竹海酒店举行“全国安全用药月”启动仪式暨培训会,活动以“谨防网络欺诈销售假药”为主题,倡导“安全用药,健康生活”,并确定每年的9月为“安全用药”宣传月,县食品药品安全科普宣传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陈育忠副县长作了重要讲话,标志着_—_食品药品安全科普行动计划正式开始。来自我县县、乡、村三级医疗机构和药品经营企业的245名负责人签定了安全用药承诺书,并举行了“饮食用药安全科普宣传活动”签名活动。活动中药监局干部将制作安全用药光碟和《食品药品安全册》等宣传资料发放给乡、村、社区、药品经营企业和全县中小学。

(三)积极通过各类新闻媒体宣传,扩大影响。

1、通过沐川县电视台滚动播放。宣传我县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介绍食品药品监管职能及我局履职情况,向社会广泛宣传,提高公众认知度。9月9日至30日晚6点50分和晚8点50分黄金时间播放“安全用药”公益广告40次,普及安全用药知识。

2、利用乐山市电影公司。在全县农村数字电影院播放饮食用药安全宣传公益片305场。

3、充分利用本局网站。宣传安全用药知识,开辟专栏,建立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快速发布平台,加强食品药品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的普及,并向群众公布安全用药专家咨询电话(8008101988)方便公众解疑答惑。

(四)突出重点、加大宣传。

1、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大讲堂”活动。通过开展“五进”(即进农村、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机关)等方式进行宣传,广泛动员各类人群、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等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科普宣传活动,组织有关专家到农村、社区、学校、农村、机关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知识讲座51场,普及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充分利用电视、网络、通信等媒体平台提升公众依法维权意识和参与打假治劣的积极性。

2、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公益宣传片播放”活动。在县有线电视台播放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统一制作的各类公益宣传片。结合电影下乡等相关活动,普及农村食品药品安全知识。活动期间,确保县电视台每年播放60次以上,利用电影下乡每年播放305场以上。

3、开展户外公益宣传。在公交站牌张贴公益广告50张,在社区、药店、学校、医院、工地、农村集贸市场等地设置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栏120个,以群众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形式,普及饮食用药安全知识。

4、在人群聚集地发放科普宣传材料。通过宣传定期到社区、医院、学校发放科普宣传材料以及食品药品监管提示信息。共发放安全用药宣传资料800份,悬挂标语、横幅66条,街头解答群众咨询450人次。

三、下一步工作。

_—_期间,为普及饮食用药安全知识,增强公众饮食用药安全意识,提高公众饮食用药安全水平,我县将进一步加强通过开展“安全用药月”、“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大讲堂”、“食品药品安全公益宣传片播放”、“户外公益广告”、开辟安全用药电视专题节目、组织有关专家进社区、进学校、进农村、进机关,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知识讲座等活动,广泛宣传普及食品药品安全知识,满足公众日益增长的健康需求,形成“品牌引领、社会协作、媒体辐射、监管呼应”乡镇政府及企业单位积极参与、行业积极配合的食品药品安全科普宣传工作格局。将饮食用药安全知识送进千家万户,使安全用药理念深入人心,增强百姓自我保护能力,全面构筑全县公众饮食用药安全“防火墙”。

最新全国安全用药活动简报【第六篇】

为进一步提高公众的安全用药意识,在全社会倡导健康的生活理念和生活方式,自20__年起,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将每年的9月定为“全国安全用药月”,集中开展安全用药科普宣传活动,服务和改善民生,展示部门形象。为认真组织开展20__年“安全用药月”活动,根据国家总局、省局的部署和市政府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活动目的。

按照“三严三实”的要求,围绕“药品安全放心市”的创建目标,扎实组织开展20__年“安全用药月”宣传活动,进一步面向公众普及用药安全知识,增强公众用药安全意识,提高公众用药安全水平,在全社会倡导健康的生活理念和生活方式,树立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贴近公众、为民服务的良好形象。

二、活动时间。

20__年9月1日—30日。

三、活动主题。

今年“安全用药月”活动的主题是:拒绝违法医药广告,保障公众用药安全。

四、活动内容。

通过各种形式宣传虚假违法医药广告的危害,普及识别违法医药广告知识,以及药品安全科普知识、公众用药注意事项、药品不良反应知识、网络购药知识、药品领域科技创新、慢性病用药、儿童用药、青少年用药、老年人用药、药品安全谣言解答等。同时,向公众普及正确使用抗生素、维生素、疫苗、保健品以及药品的储存和说明书的阅读等科普知识。

(一)开展媒体专题宣传。通过商洛广播电视台、商洛日报、商洛新闻网、商洛市政府门户网等媒体发布统一的活动主题和活动口号,全面启动“安全用药月”宣传活动,及时报道活动进度和成效,扩大宣传声势和影响。办好商洛电视台《聚焦食品药品安全》专栏,请市政府领导作电视讲话,市局领导接受媒体访谈,由专业人员开展安全用药知识讲座。

(二)组织现场宣传咨询和文艺演出活动。9月上旬在中心广场或望江楼广场开展“安全用药月”活动启动仪式暨文艺演出活动,邀请市政府领导和有关部门领导参加启动仪式,市局有关科室监管人员通过现场设立宣传咨询台,发放职能宣传、形象宣传、科普宣传资料,安排执法人员解答群众咨询,受理群众投诉举报线索。在启动仪式文艺演出之后,组织文艺团队深入城乡开展“安全用药月”文艺演出6场次。

(三)落实户外公益广告宣传。通过悬挂横幅、设置宣传橱窗、广告牌和张贴宣传挂图等形式,普及用药安全知识,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根据此次活动主题和内容,及时更新原有户外广告牌内容。以省级卫生城市复审为契机,调动有宣传资源的药品生产企业、医药企业、医疗机构和各级食品药品监管机构,利用其宣传栏、电子屏、资料架及科普大讲堂、悬挂横幅等形式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科普宣传。

(四)举办“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大讲堂”活动。利用国家总局统一提供的讲座教材资料,组织业务骨干及专家深入社区、学校、农村、机关、企业、景区、工地、军营等地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知识讲座,发放安全用药、科学餐饮、健康生活科普资料,向群众面对面开展宣传活动。同时,畅通“12331”投诉举报电话,及时处理、答复群众反映和咨询的相关问题,使“12331”成为与群众互动和展示行业形象的窗口。

(五)强化企业质量安全责任。召开企业负责人约谈会、企业质量负责人座谈会,进一步落实质量受权人制、约谈制、质量承诺制等制度,强化企业的gmp和gsp规范意识,从源头控制药品的质量和安全。在原来已有的商洛市药学会的基础上,积极筹建新的商洛市药学协会,通过发挥协会组织的行业自律作用,强化涉药企业的安全质量意识。

(六)抓好食品药品消费警示信息发布和案件查办工作。定期通过市政府门户网、市局网站,向公众发布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信息。通过手机短信、市局门户网站等平台和县区、镇办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员、信息员等渠道,定期向公众发送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和消费警示信息,提供信息服务,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结合“飓风”行动的要求,在全市范围深入开展食品药品违法犯罪线索摸排,重点打击违法生产、流通、销售假药劣药行为和违法销售处方药的现象。

五、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实施。为了扎实搞好今年的宣传活动,市局成立“安全用药月”活动领导小组,局长李育善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相关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市局办公室、市场科、安监科、器械科、稽查科、不良反应中心、投诉举报中心等科室和监察支队、药检所等单位要明确职责、积极参与,相互配合、共同实施,确保宣传活动积极推进,切实取得良好的效果。各县区局要结合工作实际,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做好“安全用药月”宣传活动。

(二)注重落实,确保活动效果。各县区局要按照国家总局、省局和市局的统一部署及要求,完成20__年“安全用药月”活动各项任务,并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开展有特色的主题宣传活动。市局各科室和直属单位要结合岗位特点,在切实搞好活动的同时,要创造性的开展宣传活动,确保活动达到预期效果。

(三)组织评估,检验活动效果。市局负责全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20__年“安全用药月”活动开展情况的协调推进和效果评价。请各县区局分别于20__年8月26日前和10月20日前,将活动实施方案和开展情况报告及有关音像资料报市局办公室,市局在汇总后将有关情况及时上报省局和市政府。

最新全国安全用药活动简报【第七篇】

根据《全国食品药品安全科普行动计划(2011—2015)》,为进一步做好药品安全科普宣传工作,提高我县公众安全用药科学素养和自我保护能力,我局围绕宣传活动主题,突出宣传重点,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食品安全宣传活动。现将活动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精心组织。

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此次药品安全月宣传活动,专门成立了药品安全宣传活动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和参与药品安全宣传活动,为开展好此次宣传月活动做好了充分的准备。

二、方案具体,目的明确。

围绕此次安全用药月宣传活动的主题“安全用药,全民行动”,结合当地实际,制定了详细的宣传实施方案,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手段,通过开展大型广场宣传咨询活动、药品安全教育课等活动,以悬挂横幅、设立展板、现场咨询、印发宣传材料、实物比较等形式,进行全方位、多视角、多角度的宣传,以吸引广大人民群众的关注,最大程度的扩大宣传面,大力营造人人关心重视药品安全的社会氛围。

三、内容丰富,效果明显。

9月8日在县政府门口举行了“全国安全用药月”永兴县启动仪式,并开展现场咨询宣传活动,以横幅、展板、发放宣传材料、现场咨询和实物比较等形式,向过往群众宣传安全用药科学理念和实用知识,对不适当的自我用药、过度使用抗生素和注射剂、盲目轻信进口药和高价药等常见误区进行梳理、解读;发放药品法律法规知识和用药安全知识宣传资料1000余份,《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宣传手册》科普资料300本,现场接受群众咨询200多人次,解答问题28条次。此次“全国安全用药月”

科普宣传活动全县社区(乡镇)覆盖率达到100%;建立用药安全科普宣传站3个;完成了社区和全县中小学校科普宣传;举办药品安全知识讲座6场;在电视台播放科普公益广告及公益宣传片80场次;悬挂标语、横幅46条,制作户外公益牌10块;发送安全用药短信3000多条,增强了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让药品安全走进千家万户,形成全民关注、人人参与药品安全的`良好氛围,受到了群众的热烈欢迎和好评。

四、与农村药品“两网”工作相结合。

充分发挥农村药品“两网”的作用,与协管员一起开展以“科学用药,健康生活”“安全用药,关注老人”“人人关心食品药品安全,家家享受健康幸福生活”为活动口号,广泛宣传药品法律法规和安全用药知识,提高农民群众安全合理用药的意识,让安全用药,健康生活活动走进广大农村。我局紧密结合实际,精心组织,周密策划,采用多种形式把安全合理用药知识送到了千家万户,维护了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进一步提高了公众安全用药和依法维权意识,营造了全民关注、共同关心药品安全的良好氛围,为药品安全监管创造了更好的舆论环境,受到了群众的热烈欢迎和好评。

今后,我们将把向公众普及药品安全知识,提高公众安全用药、合理用药的意识和水平作为一项经常性和长期性的工作来抓,注重宣传工作的广泛性和时效性,继续大力实践科学监管理念,确保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

最新全国安全用药活动简报【第八篇】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将每年的9月定为“全国安全用药月”,要求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围绕主题开展宣传活动。为扎实开展该项活动,确保活动取得实效,根据《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__年全省安全用药月活动的通知》(皖食药监风险秘〔20__〕371号)要求,特制定如下活动方案:

一、时间安排。

20__年9月1日至10月31日。

二、活动主题。

拒绝违法医药广告保障公众用药安全。

三、宣传重点。

通过各种形式,宣传虚假违法医药广告危害,普及药品不良反应、网络购药、药品领域科技创新、药品储存与回收、药品包装与说明书识别、正确使用抗生素、维生素、疫苗、中药等药品安全科普知识。

四、活动形式。

月1日上午10:00,本着“一切从简,贴近基层,注重实效”原则,市局采取市、区、所三级联动方式,在乡镇开展宣传,启动20__年“安全用药月”活动。其他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同一时间组织开展启动仪式,在活动现场开展宣传、咨询等活动。

2.各地要结合实际组织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科普宣传进机关、进学校、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等“五进”活动,至少举办两场“安全饮食用药大讲堂”,要进一步巩固和完善科普宣传站。

3.在当地主流媒体开辟食品药品安全科普宣传专栏。

4.在当地电视台播放食品药品安全公益宣传片。

5.广泛发动当地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利用其门店上方的电子显示屏,滚动播出安全饮食用药科普宣传用语。鼓励引导当地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自编自演安全饮食用药科普文艺节目等。

6.动员全市食品、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和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使用单位从业人员关注“安徽食品药品监管”、“池州食品药品监管”微信公众号。

7.动员社会各界自愿参与食品药品科普宣传,为全省食品药品安全城市创建营造良好氛围。组织社会各界参与食品药品安全科普宣传用语有奖征集活动。组织协调当地媒体有针对性地开展正面宣传报道等。

五、活动要求。

1.加强领导,认真谋划。各地要加强对活动的组织领导,要结合实际,周密安排部署,确保各项活动举措落实到位,务求活动取得实效。加强人员和经费保障,有效运用科普宣传专项经费,确保各项活动顺利进行并形成规模声势。紧扣公众关注的热点,精心策划活动内容和形式,做到贴近生活、贴近基层、贴近实际。

2.突出重点,扎实推进。活动中,使用统一的“全国安全用药月”标志。结合实际,切实抓好举办“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大讲堂”、播放“食品药品安全公益广告宣传片”、投放食品药品知识公益户外广告和在人员集中的风景区设立食品药品知识科普宣传栏等四个活动。省局和市局将重点抽查这四个项目的实施情况。要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该项活动,要组织本地区有影响力的媒体,集中报道各项重点活动及重要新闻信息。

3.创建形式,总结经验。各地要在传统宣传形式的基础上,进一步创新思路与方法,通过公众喜闻乐见的方式,积极运用微博、微信等新媒体,扩大活动影响力。同时,注意及时总结活动成效、经验和做法。各地“安全用药月”活动总结材料(含电子版),请于11月5日前报送市局风险管理和新闻宣传科(联系人:蒋庆华,联系电话:203__,邮箱:good@.com)。

国家总局已将各地该项活动开展情况纳入中央专项转移支付考核范围,并将配合财政部适时开展考评。请各地在开展科普宣传活动时注意积累资料,以便迎接国家总局和省、市局组织开展的检查评估。

最新全国安全用药活动简报【第九篇】

一、开展led食品药品安全公益宣传9月中旬开始,花1个月时间,在电视台走字播放、食品药品相关企业led屏幕播放宣传标语,在部分街道悬挂横幅,宣传标语具体见附件。(责任股室:食品生产流通安全监管股、药品化妆品安全监管股)。

二、印制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材料。

印制药品安全宣传材料5000份,以药品安全基本知识、科普知识为主,增强我县广大人民群众药品安全意识,倡导安全、科学用药社会风尚。(责任股室:办公室)。

三、开展“用药安全”主题宣传系列活动。

一是开展“四进”活动。深入社区、学校、农村、企业举办药品安全知识讲座不少于10场,普及药品安全知识;二是利用电视、媒体宣传,播放“安全用药公益广告”、“安全用药情景短剧”等不少于30次;三是利用移动短信群发平台向辖区手机用户发送药品安全知识短信;四是城区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在显著位置悬挂标语及张贴宣传资料(已在led屏幕播放宣传标语的除外)。(责任股室:办公室、政策法规股、相关业务股室)。

四、开展“三品一械”安全知识现场咨询活动。

在街心广场举办“三品一械”安全知识现场咨询活动,内容包括中药材真伪识别、中成药和化学药品安全使用咨询、避免过度使用抗生素和注射剂宣传、保健食品与药品的区别、正确使用化妆品知识宣传等。(责任股室:药品化妆品安全监管股、食品生产流通安全监管股)。

五、组织参加第三届药品安全网络知识竞赛。

组织城区药品经营单位从业人员登陆进入竞赛主题页面参加由中国药学会主办的第三届药品安全网络知识竞赛。(责任股室:药品化妆品安全监管股)。

最新全国安全用药活动简报【第十篇】

为进一步做好安全用药的科普宣传工作,提升公众安全用药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树立食品药品监管系统为民服务的良好形象,《全国食品药品安全科普行动计划(20__-20__)》将每年9月份定为“全国安全用药月”。为切实开展好江苏省20__年全国安全用药月活动,根据国家总局《关于开展20__年全国安全用药月活动的通知》(食药监宣〔20__〕167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江苏省20__年全国安全用药月活动方案》。

一、时间安排。

20__年9月1日至10月31日。

二、宣传重点。

宣传贯彻《国务院关于改革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的意见》(国发〔20__〕44号),围绕改革的主要目标、具体任务和各项措施,进行深入解读和推广;宣传安全用药科学理念和实用知识,对不适当的自我用药、过度使用抗生素和注射剂、盲目轻信进口药和高价药等常见误区进行梳理、解读;宣传医药健康领域最新技术成果,增进社会公众对现代医药科技的了解,引导行业企业加强自主创新,推动科技成果转化惠及公众健康;宣传贯彻执业药师有关法规条文和政策导向,树立和维护执业药师队伍形象,切实发挥执业药师药学服务作用。

三、活动内容。

(一)第三届“药品安全网络知识竞赛”。广泛宣传动员本地区公众积极参与“药品安全网络知识竞赛”,公众可通过手机下载安装“食事药闻”竞赛版app,也可关注新浪微博“@中国食品药品监管”“@药葫芦娃”参与有奖答题。竞赛期间,将实时统计网民答卷,梳理出错误率较高、有代表性的用药误区,定期发布《居民用药安全警示》,有针对性地指导公众安全用药。(省局指导、省药学会主办,市局、省直管县局分别实施)。

(二)“安全用药平安出行”公益宣传。组织开展“安全用药平安出行”公益宣传行动,省、市局要通过电视台、互联网、报纸、广播电台、城市道路电子显示屏等各类媒体和新媒体领域加大安全用药和用药警示信息宣传的力度,重点宣传最新的政策动态。通过举办主题论坛等形式,深入分析“药驾”引发的交通事故,警示药品不良反应对出行的影响和特殊人群用药问题,提高公众的认知水平和防范意识,形成宣传声势。(省局、市局、省直管县局分别实施)。

(三)“药师在您身边”宣传活动。遴选业务能力好、表达能力强的执业药师,通过广场咨询、安全用药知识大讲堂等形式开展药学服务,宣传安全用药的重要性,向社会公众介绍执业药师的服务职能和重要作用,展示执业药师积极形象。依托微信公众号推送安全用药科普文章、用药提示、热点解析等,扩大药品安全科普知识在互联网新媒体上的覆盖面。(省局指导,省执业药师协会主办)。

(四)“安全用药校园行”宣传活动。开展药品安全校园行公益活动,组织科普志愿者队伍,深入学校开展校园公开课、科普书籍发放、青少年常见病咨询等活动,提升青少年群体、教职人员、学生家长的药品安全科学素养,增强自我保护意识。(省局、市局、省直管县局分别实施)。

(五)“安全用药公开课”宣传活动。选择本地有影响力的网站、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进行合作,举办安全用药系列公开课,组织安全用药科普专家开展线上健康公开课、便携安全药箱发放等活动,提示用药安全隐患,树立安全用药意识,培育植根于新媒体和传统媒体融合发展的健康传播队伍和渠道。(省局、市局、省直管县局分别实施)。

(六)用药安全公众互动活动。组织开展专家媒体双向交流、企业开放日、知识技能培训、社交媒体互动等公众系列体验活动,并以多种形式在移动客户终端展示活动成果,近距离指导公众用药安全,普及药品和医疗器械常识。(省局、市局、省直管县局分别实施)。

(七)“安全用药月记者走基层”主题活动。组织省级媒体记者实地走访、报道药品医疗器械行业诚信企业,通过深入药品生产一线,了解江苏医药产业的发展态势和科技成果,宣传医药健康领域最新技术成果,增进社会公众对现代医药科技的了解。(省局主办,市局、省直管县局支持)。

(八)“安全用药科普宣传片创作”竞赛活动。在辖区范围内组织开展“安全用药科普宣传片创作”竞赛活动,要求参赛者围绕安全用药科普宣传主题,创作动画、短片等类型的参赛作品。通过竞赛,征集一批优秀作品,同时也为长期开展健康领域可视化传播创作发现和培养人才。每个市局至少提交1部优秀的安全用药科普宣传作品,作品时长3~5分钟,省局将择优在省级媒体上进行展播。(省局指导,市局实施)。

四、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保障。参照省局《江苏省20__年全国安全用药月活动方案》,结合本地区实际,精心策划开展各项活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保障人员和经费投入,确保活动顺利进行并形成规模声势。鼓励和引导社会团体、科研院校、大型企业、新闻媒体、科普组织积极参与,凝聚各方资源力量,共同开展主题宣传活动。

(二)做好宣传推广。要使用统一的“全国安全用药月”标志。围绕国发〔20__〕44号文件深入开展政策解读。动员本地区广大公众积极参与“药品安全网络知识竞赛”。加大对安全用药科普书籍、电视片、微视频的宣传推广力度。组织本地区有影响力的都市类媒体集中报道安全月活动及重要新闻信息。

(三)提高活动实效。要加强广电报刊等传统媒体和“两微一端”等新媒体的融合宣传,形成多元化的传播格局。坚持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思路手法,贴近公众需求,吸引公众参与。加强可视化信息技术在药品安全科普领域的运用,借助信息图、短视频等手段,提升内容感染力和“落地”效果。

(四)总结经验做法。要注意总结安全月活动的成效和经验,请各市局、省直管县局将总结报告电子版于11月6日前报省局应急管理与宣传处。各市局组织创作的“安全用药科普宣传作品”请于11月底前报送省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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