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总结范文实用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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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总结1
**街道**社区系原来**居委会、部分法海居委会,东街街道部分鳌峰坊居委会、水部街道部分**居委会整合而成。四至范围:东至五一北路,西至新权路、法海路,南至古田路,北至鳌峰坊,总面积37万平方米,1605户,5095人,新村楼院29座,辖区省属单位1个,市属单位7个,医疗单位1个,学校1所,老人活动中心1个,社区内政治文化气息浓郁,有市人大、福州警备区、协和医院、格致中学、**宾馆等,是XX市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窗口之一。
**社区自建立以来,社区党政班子始终坚持以增强社区党建活动为核心,采取“抓队伍、强素质、搞服务、聚民心的”方法,紧紧围绕创建中心广泛,发动辖区单位居民参与社区建设,真抓实干,初见成效,突出创建“康乐型”社区特色,着力把社区建设成为“居民文个人工作总结体活动极大丰富的快乐园”,社区建有4支志愿者队伍,6支文艺队,各文艺团队在专家的指导下,演出了许多精彩的节目。在社区精神文明建设中发挥积极的作用,社区在**风景区还设有户外健身活动点,较好地为社区居民提供活动场所。同时,社区还着重推进“绿色社区”等创建活动。各项建设活动,呈现出和谐的发展态势。
几年来,**社区积极倡导居民和共建单位开展争当文明市民、创文明楼院、文明单位活动,设立了党风廉政、消防、综治、计划生育科普、反对邪教等宣传栏,通过教育引导,提高了居民素质。先后荣获省级“企业退休规范化管理达标社区”、市级“巩固国家卫先城市先进单位”、“绿色社区”、“先进社区妇联”、“平安家庭先进示范社区”、区级“卫生达标社区”、“三八红旗单位”、“平安社区”、“计生生育红旗单位”等荣誉称号。荣获“二级达标”社区。
20xx年,**社区认真贯彻“十八大”精神,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创建平安为主线,以维护人民群众利益为根本,紧紧围绕维护社会政治稳定这个大局,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全面落实维护稳定的各项措施,有效地维护了社会稳定。现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总结如下:
一、矛盾调处成功率高。
加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力度,主动预防和有效化解各种社会矛盾纠纷,依法调解、以情调解、公平解决纠纷。在调解工作中,司法调解员擅于运用亲情、友情等讲道理、讲法律,使情、法、理有机地结合,达到化解纠纷的目的,并耐心、细致、公正的。进行调处,化解了多起矛盾纠纷、积怨,调处成功率达95%。
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情况。
20xx年共排查调处矛盾纠纷共7起,及时有效的把各种社会矛盾化解在基层,处理在萌芽状态。
三、维稳组的建立。
由于排查调处工作涉及面广、情况复杂,为更好地做好排查调处工作,根据社区党委研究决定,成立了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和突出问题重点整治领导组司法所作为牵头单位,每月到各个小区进行一次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所有社区群众在遇相关情况下可随时向维稳组调解组反映、汇报。为构建平安和谐的**社区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四、例会制度的确立。
即每半年组织召开综治调解专干培训、交流会议,由司法所主持,各村调解委人员参加培训,对本月的纠纷排查调处情况进行汇报、交流。并通过会议交流形式对调解人员进行政治思想、业务知识和调解能力培训,提高其综合素质,更好的开展人民调解工作。
总之,**社区深入排查调处矛盾纠纷,把矛盾纠纷隐患解决在萌芽状态,抓早抓小抓苗头,努力提高矛盾纠纷调解成功率,确定社会政治稳定,在下一步的排查调处工作中将继续努力。
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总结2
2010年,在上海世博会即将召开、广州亚运会紧张筹备之际,全区启动了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调联动”工作,这一活动的开展,对充分发挥司法行政系统在预防、调处矛盾纠纷、促进社会稳定和谐,具有特殊的政治意义。我区司法局在区委、区政府的高度重视和相关部门的大力配合下,精心组织,全力投入,为协调衔接“三调联动”工作,制定了“三调联动”工作方案,在法院、检察院分别设立人民调解工作窗口,在公安派出所设立人民调解室8个,并撰稿12篇,市级新闻媒体出稿2篇,特别是在完善人民调解机制、完善监督管理机制、完善调解联动机制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今年来,全区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428起,其中:诉前调解20起,法院委托人民调解13起,治安行政调解21起,刑事和解15起,人民调解247起,法律援助化解矛盾纠纷112起,调处成功率%。防止群众性上访10起,防止群众性械斗5起,防止民转刑1起。
一、完善人民调解机制
过去,我区只有村和社区建立了人民调解组织,企业这一块只的少数大中型企业有,个体、外资和民营企业没有建立,事业单位和乡、街道这一块没有启动,人民调解工作发展不平衡。针对这一问题,我们狠抓人民调解组织建设。一是以区委副书记为组长,区委政法委书记和一名主管司法工作的副区长为副组长,区委、区政府等23个部门负责人为成员,成立了石鼓区人民调解工作领导小组。二是在乡、街道以司法所所长为调委会主任,成立了乡、街人民调解委员会。一年来,全区共建设健全乡、街、村(居)人民调解组织79个。8个乡、街、28个行政村、43个社区全部建立了人民调解委员会,配齐首席调解员196名,村(居)民小组还设立了调解小组791个,村各屋场院落、社区各楼栋设立了纠纷信息员1980人。三是试行在处资、民营企业、集贸市场、经济开发区、物业管理委员会、医院、交警、消费者协会成立人民调解委员会163个,在农业、林业、国土、建设、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行政部门建立健全行政调解机制和相关台帐。
二、完善监督管理机制
为了进一步规范人民调解工作,我们一是按照湖南省司法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化建设的意见》[2004]86号文件的要求,建立健全了学习例会、矛盾纠纷排查分析报告、纠纷调解督办、跟踪回访、人民调解组织岗位责任和考评制度、优秀人民调解员考评办法等11项制度,建立了矛盾纠纷排查、受理登记、人民调解工作机构及人民调解员、矛盾信息员名册等5种台帐。为统一一民调解工书格式,印制了10000本“人民调解工作卷宗”。为使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在实践中提高技能,在要求基层调解组织严格执行调解委员会在实践中提高技能,在要求基层调解组织严格执行调解工作相关原则、程序、纪律的同时,还建立了人民调解协议书审查评阅制度,即:凡由调解委员会主持达成的调解协议,在正式出具前必须报司法所备案,由司法所对其合法性和合理性进行审查,人民法院和司法行政机关每半年派人对调解协议书进行评阅。帮助人民调解组织不断提高人民调解协议书的规范化水平。二是建立了区每两月一排查,乡、街每月一排查,村(居)每周一排查制度,并坚持经常排查与重点排查相结合,针对重点时期、重点地段的群众反映较多的热点、难点问题,如企业改制、征地拆迁补偿等纠纷及时部署心项排查。三是将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进行分类,明确解决问题的责任单位的责任人,“三调联动”工作以来,我区各级出来的,如农业养殖、企业改制、学校周边矛盾、拆迁安置赔偿、医患等94起重大疑难矛盾纠纷全部得到了调处,成功率为100%。
三、完善调解联动机制
三年来,我们在探索完善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一是在辖区内选拔一批法律素质好的人民调解员担任人民陪审员,参与一般民事调解。为了提高人民调解员队伍素质,还请领导、专家、教授授课,组织调解员观摩庭审等形式,对司法助理员、基层调解人员进行了有针对性的业务培训。连续四年共培训人民调解员346人,其中2010年85人。在此基础上,培育出首席调解员和一批按不同专业划分、不同领域设置的专家型人民调解员81名,人民调解员持证上岗412人,配发徽章412枚。实现人民调解员“四统一”,即统一培训、统一发证、统一管理、统一考核。
二是实现了人民调解与司法诉前调解的有机衔接。与区法院协调,设立了人民调解室,制定了《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对接联动制度》,明确了司法局、法院在诉前调解联动机制中的职责分工,并探索形成区法院与司法局联席会议制度,定期通报各自受理民事案件和民间纠纷的情况,把握纠纷发展变化规律,共同加强人民调解和诉前调解工作。今年来,以调解方式结案的33起,其中诉前调解20起,法院委托人民调解13起,调处成功率100%。三是实现了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对接联动。在公安派出所设立调解室。年初以来,共受理各类矛盾纠纷36起,其中:治安行政调解21起、刑事和解15起,调处率100%。XX街道XXX交通事故赔偿、XX拆迁征地补偿、XX大厦股民兑现、XX乡XX村XX的儿子因公死亡等54起法人与法人之间、法人与公民之间、公民与公民之间和重大疑难纠纷都得到了及时化解,缓解了法院民事诉讼压力,有效维护了社会稳定,促进了社会和谐。
矛盾纠纷调解工作总结3
我市医患纠纷调解委员会挂牌成立以后,在市委、市政府的关心、领导下,全体工作人员进一步增强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高效投入医患纠纷调解工作,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平等协商、互谅互让、不伤感情、成本低、效率高的作用,确保医患纠纷定性、定责以及调解过程的公平、公正和权威,积极化解医患纠纷,使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都能得到更好的维护,维护了正常医疗秩序,为百姓创造了和谐的就医环境,维护了社会稳定。
一、组建机构,建章立制。
根据市卫生局和市律师协会的推荐,组建医学专家库和法学专家库。市司法局分管领导亲自为105名具有较高政治素质和专业技术水平、公道正派的主任医师、主任律师颁发聘书。为使医患纠纷调解工作规范化和制度化,依照国家法律、政策和有关文件要求,借鉴外地经验,制定涵盖调解工作各个环节的相关制度,包括《来访接待制度》、《来信回函制度》、《调解指南》、《当事人须知》、《调解纪律》、《调解原则》、《回避制度》、《回访制度》等,初步形成医患纠纷调解工作制度体系,确保各项工作有章可循。此外,医调委还实现了来访登记、受理、调解、结案等环节的动态管理和信息自动化。
二、强化宣传,营造氛围。
医患纠纷调解既是我市司法行政工作的一项重大创新举措,更是一项民生工程,对积极探索和研究解决新时期的医患纠纷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因此,在市医患纠纷调解委员会的挂牌成立仪式上,我们邀请了xx日报、法制日报、电视台、人民广播电台、商报、晚报等新闻媒体进行广泛宣传和报道,在全市引起强烈反响。电视台《司法行政视点》就医患纠纷调解适时制作了两期专题节目。医调委在办公场所全文公布了《人民调解法》和《厦门市医患纠纷处置暂行办法》,还不定期编发医患纠纷调解简报,在人流多的地方解答咨询、发放《医患纠纷调解法律法规汇编》和《医患纠纷调解指南》等材料。通过广泛宣传,市医调委运作以来,得到了广大市民特别是患者和患者家属的普遍欢迎和高度赞扬,在全市初步形成了有医患纠纷通过正常的'调解渠道解决的新途径,“医闹”现象大幅度减少。
三、发挥优势,初见成效。
第三方调解医患纠纷是完全独立于医患双方的中立性机构,在很大程度上消除了以往患方对医方的解释和医学鉴定的怀疑和不信任。我们在接待和处理医患纠纷过程中,始终站在中间立场,靠辛勒的劳动和不懈的努力,想方设法通过法、理、情来做各方的说服工作,赢得各方认可和赞许,虽然没有公权力,但逐渐形成了较强的公信力,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20XX年,共接待医患纠纷来访咨询xxx起,受理医患纠纷调解申请xx起,市医调委实际组织调解xx起。达成调解协议的有xx起,调解成功率达70%。共索赔7859452元,由于调解协议是双方自愿达成的,确保了100%的履行率。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医患纠纷调解委员会的工作是一项全新工作,从目前全市的工作情况看,虽然是刚刚起步,但已取得了明显的成效。有一些历史遗留的,老上访的疑难性医患纠纷也有寻求医患纠纷调解委员会介入和调解的意向。我们认为,如果能让所有的医患纠纷都引入到医患纠纷调解委员会来调解,而不再使医患纠纷双方发生直接的矛盾冲突,那我们成立这一机构的目的就达到了,影响全市稳定的一大难题就破解了。下步的工作重点,一是建议尽快成立各区医患纠纷调解机构。中央综治办、卫生部、司法部和省综治办、省卫生厅、省司法厅及市政府办公厅的文件明确规定县(区)都要成立医患纠纷调委会。我市现有1500余家合法医疗机构,每年发生重大医患纠纷均超过300起。全市各区各镇街均相当重视医患纠纷调解工作,作为综治维稳工作的重要内容,主动介入,积极调解。现迫切需要在原有基础上成立各区医患纠纷调解机构,以落实“谁主管谁负责”、“属地管理”和“便民利民”的综治原则。二是建议尽快修订《市医患纠纷处置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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