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教育队伍建设调研报告精编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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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教育队伍建设调研报告篇1

一、政工队伍建设现状的分析

在调研中大家认为,从中国铁建到公司党委高度重视政工队伍建设。各级党委从实际出发,认真贯彻中国铁建总公司党委要求,百分之九十以上的基层单位配备了党支部书记。从总体上看,当前政工队伍状况的主流是积极、健康、向上的。在企业全面建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一是各级政工干部自觉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对企业发展充满信心。二是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不断增强。三是各级政工干部把党建工作融入到企业管理的全过程,推进了企业的全面建设。四是深入抓好反腐倡廉,落实“三重一大”,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实施民主决策,减少决策失误,起到了较好的监督作用。五是通过发挥思想政治工作和宣传教育工作优势,为稳定员工队伍、构建和谐企业,发挥了重要作用。六是在上级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各级政工干部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施工生产,在唱响发展主旋律、打好建筑市场主动仗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当前政工队伍还存在一定差距和不足。主要有:一是体制的原因,影响了基层政工队伍尤其是党组织第一责任人的本来位置,造成政工队伍的不稳定性,53%的被调查者认为书记难当,政工难做。二是由于削弱了党的政治领导,失去了党组织在企业中的核心位置,使企业重大问题难以监督,个人说了算的现象在一些单位表现突出,违规违纪现象有所抬头,反腐倡廉成了一句口号。三是宗旨观念、公仆意识不强。有的单位政工干部公仆意识淡薄,对员工缺乏真感情,关心职工群众疾苦不够,满足于在接待上访中解决问题,忽视深入基层,把问题解决在萌芽中;少数政工干部作风不够扎实,有时仅满足于召开会议、下发文件、部署工作;在督促落实的过程中,听汇报多,实地检查少,跑面多,跑点少,工作方法还不够细致。四是部分政工干部不注重系统的理论学习和业务钻研,缺乏一定的理论功底,说话毛躁,办事粗糙,不可打造。部分政工干部自我要求不严,凭经验按部就班,创新意识、进取意识跟不上新形势政工工作的节拍,有时候用一般的工作纪律、工作要求代替了党的先进性和与时俱进的要求,不能适应新形势下政工工作的需要;部分政工干部没有跳出“本本主义”、“教条主义”的桎梏,仍采取粗放型管理的老办法,与施工生产的快速发展不相适应。五是精神状态需作进一步调整,在机关的同志感到无所事事,在基层的同志感到有压力无动力;有相当部分的同志认为政工干部有职无权,难以完成领导交给的任务,不安心政工工作;六是目前政工队伍老化,而对年轻政工干部的培养又缺乏力度,二至三年内将出现青黄不接。

二、政工队伍存在问题的原因

——放松自我修养是政工队伍存在问题的内在根源。主观因素表现为部分政工干部忽视对马列主义基本理论、党的基本规章制度以及优良传统和作风的学习,放松了世界观的改造。理论虚无主义思想在政工干部中占有一定市场,很难在理论学习上投入足够时间和精力,很难静心思考一些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缺乏理性思考与分析,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工作的创新和深入开展。客观因素表现为少数政工干部缺少必要的严格的党内生活锻炼。经过多年来的努力,一大批优秀中青年政工干部进入各级领导班子,45岁以下的政工干部已成为政工队伍的主体。这些同志普遍受过高等教育具有较高的科学文化水平,思想解放、思维敏锐、年富力强、充满活力、具有良好的改革创新精神。但他们大多成长经历比较顺利,缺乏艰苦环境的磨练,缺乏严格的党内政治生活和组织生活的熏陶,致使一些同志在思想政治素质方面存在一定差距。

——措施不力是政工队伍思想政治方面存在问题的关键。长期以来,党组织特别是上级党组织对思想政治建设重视程度不够,对政工干部思想政治建设的要求更多的是倡导性和原则性的,缺乏刚性制度作保证,缺乏配套制度作支持,缺乏有效机制作约束,“高压线”不带电,致使有的政工干部特别是党的一把手把思想政治建设看成是软指标,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会上强调,会后忘调;平常忽视,出了问题才重视。有些单位对政工干部日常管理缺乏有效的手段,除界中考察、年终考核外,难以及时了解干部平时的表现;组织监督在一些单位还比较薄弱,看得到的管不到,管得到的看不到。尤其是近年来企业行政一把手权力过于集中,加上监督机制不完善,致使对企业和项目行政主管监督难,存在监督盲点和监督空当的现象。

——多样化的客观环境对政工队伍产生直接影响。社会经济成

分和组织形式的多样化及其发展,使价值取向多样化,有的政工干部不能正确把握人生观、价值观,迷失了政治方向;利益关系和分配方式多样化,导致各种物质利益刺激的强度日益加大,追求个人利益的趋利性侵蚀人们的思想,以致极少数政工干部把市场经济等价交换原则带进党的政治生活,把权力、地位作为与利益交换的“筹码”,经不住权钱的诱惑,产生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思想。

——基层党建工作与企业快速发展和科学发展的新形势不相适应是影响政工队伍建设的重要因素。当前建筑企业大集团施工生产快速发展,而基层党建工作并没有与此同步加强。上级党委重视发挥基层党组织对施工生产的服务作用,而轻视基层党组织的自身建设;过多精力用于应付组织、协调,不能充分发挥对基层党组织的领导、监督作用。部分单位重行轻政比较明显,对同级党政领导实行“阶梯式奖励”,挫伤了政工干部的积极性,使政工干部在感情上难以接受,83%的被调查者认为政工干部没干头;在基层政工干部选拔上,仍然存在“经验主义”的错误,往往选派一些老同志出任书记,客观上造成了年轻同志缺乏思想政治工作的阅历,加剧了青黄不接的趋势。

三、政工队伍建设的思考与建议

新形势下政工队伍建设,要在总结和继承过去好的经验和做法的基础上,结合政工队伍的实际情况,突出重点,着力增强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着力增强政工队伍科学发展的能力和水平,着力增强政工队伍的活力;突破难点,在提高政工队伍整体素质上下力气,在选准、配强、用好政工干部上下功夫,在制定有关制度办法的刚性约束上出新招,从而把整个政工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提高到一个新水平,为推进企业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一)加强政工队伍思想政治建设,提高服务科学发展的实战能力

认真学习特色理论体系,提高政工队伍理论水平。按照党的十七大的部署和要求,组织政工干部进一步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切实抓好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武装政工干部工作。在全面开展的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依托党校培训的同时,各级中心组要克服工学矛盾,认认真真的学习、与时俱进的学习、持之以恒的学习,做到真学、真懂、真信、真用,使学习成为不断增强政治上坚定,理论上清醒的过程;各级政工干部要广泛涉猎多方面的知识,不断拓展学习领域,完善知识结构,更新知识体系,从而应对各种复杂的政治局面;对一些重大理论问题和新知识,必须反复学习,深刻领会,把握精髓,融会贯通,真正做到“知其然,知其所以然”,以适应新形势下政工工作的需要。要进一步挖掘和借鉴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成功经验,进一步拓展主体实践活动的载体和手段,确保主体学习实践活动取得实效。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中心组学习制度、理论学习考核制度等。要在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和方法上下功夫,潜心研读马克思主义经典原著,真正做到钻进去,晓悟大义,心领神会,并能走出来,化为思路,自觉应用,解决问题。不同政工干部要区别不同情况根据自身需要有选择、有重点地开展学习,把学习作为一种觉悟、一种修养、一种境界、一种责任,努力建设学习型企业。

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带着感情做好新形势下的职工群众工作。不是恻隐之心,而是政治责任;不是策略安排,而是价值取向;不是权宜之际,而是根本要求。做好这项工作,可以知民心、察民情、体民意、解民难,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带着感情做好新形势下的职工群众工作,可以推行“三不”工作法:一是从远到近,不搞“背靠背”。教育引导各级政工干部在认识上从“高高在上”、“自以为是”中摆脱出来,把接访当作密切干群关系的民心工程;感情上克服“好人不告状,告状不是好人”的对立情绪;情绪上正面交流,袒露心扉,防止矛盾激化。二是由虚入实,不搞“空对空”。察实情,见微知著,一叶知秋;说实话,言之有理,查之有据;办实事,能办的竭尽全力办,难办的想方设法办,不能办的解释清楚。三是以柔克刚,不搞“硬碰硬”。遇到言辞激烈、行为失范的群体上访,要临而不惊、处而不乱、冷静观察、笑脸相迎,切异唇枪舌剑、争高论低,防止火上浇油;对“死缠硬磨”者提出的复杂问题,要拿出具体的解决办法,防止再有新的过激行为;对态度粗暴的上访者,要以细对粗,细语轻言、和风化雨,消除其积蓄的怨怒,达到“润物细无声”的效果。

克服少数政工干部“贵族化”倾向,培养政工队伍为民、务实、廉洁的良好作风。调研中,46%的被调查者反映,在政工队伍中间,有生活上讲究排场,作风上脱离群众、高高在上,工作上醉心应酬、追风逐浪等现象。这一现象被认为是“贵族化”倾向。出现这一倾向的根本原因在于少数政工干部放松了党性修养,淡化了宗旨观念,丢掉了职工群众是企业的主体和创造者这一基本观点。在掌握了一点权力后,自以为高人一等,从而滋生出“贵族化”倾向。在他们看来,手中的权利不是职工给的,而是上级领导给的或个人争取来的。甚至有的认为自己凭努力当了官,享受一点是应该的。“贵族化”倾向发展下去,害莫大焉。水可载舟,亦可覆舟。要克服“贵族化”的倾向,首先,应加强党性修养,提高思想境界。政工干部任何时候都必须具有远大的理想和坚定的信念,牢记宗旨。其次,必须坚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一些政工干部走上腐败犯罪道路,大多是从生活上不节俭开始的。而艰苦奋斗、勤俭节约能够使人保持健康向上的精神状态,能够发挥砥砺意志、陶冶情操的重要作用。各级政工干部应将节俭意识贯穿于履行职责、行使权力的过程中,用有限的财力、物力为职工群众创造最大的效益。再次、必须密切与职工群众的联系,不断增强公仆意识。只要心里时刻装着职工,把他们的安危冷暖挂在心上,自然就会得到职工的拥护和支持。同时,政工干部每年应有三分之一的时间深入基层,真学、真帮、真干,想职工所想,急职工所急,办职工所需,努力为职工多办好事、实事,以此取信于民。

(二)重才育才,为年轻政工干部成长成才开通“绿色通道”

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要贯彻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方针,坚持党管人才原则,统筹抓好以高层次人才为重点的各类人才队伍建设。”贯彻落实十七大的这一精神,需要对培养造就年轻政工干部的重要性、紧迫性有深刻的认识。针对当前政工队伍年龄老化、青黄不接的现状,应从实际出发,不断加强对年轻政工干部培养的引导和管理,积极探索发挥年轻政工干部作用的有效途径和办法,确保年轻政工干部进得来、留的住、用的好。

选准、用好政工干部,为科学发展提供组织保证。要创新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机制,把那些德才兼备、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业务精、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勇于创新、善于开创工作新局面的年轻优秀干部选拔到各级政工岗位上来,以此改善政工队伍的年龄结构,适应新形势下政工工作的需要。在选拔中,注重在施工一线培养、锻炼和发现人才,研究制定“领导来自基层,干部出自一线”的具体措施,加大从基层和施工一线选拔政工干部的力度,鼓励和引导机关优秀年轻政工干部到一线施展才能、建功立业,使基层和施工一线成为政工干部成长进步、脱颖而出的主阵地。加强后备干部的补充、培养、锻炼和使用,通过上挂、下派、到基层部门或到一线任职等多种途径,切实加强后备干部的培养。继续探索以差额推进、差额考察、差额酝酿、差额表决为主要内容的干部差额选拔任用工作;积极探索科学的干部考察、选拔任用工作新机制,提高选人用人的公信度,进一步规范会议投票推荐和个别谈话推荐工作,完善两种方式相互佐证的具体办法,注重通过谈话了解干部的深层次问题。实行分层次分批推荐和加权计分。不搞“一人一票”的简单相加。进一步完善体现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要求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充分调动各级政工干部的积极性,为科学发展提供组织保证。同时,在选拔用人中,要坚持选拔与淘汰并重,不断健全科学的考核、选拔机制。坚持按照“风清气正、确保质量、好中选优、公开公平公正”的总体标准,严格程序、严明纪律、严格监督,把那些热爱政工工作的优秀干部选拔进来、稳定下来、使用起来,让他们为企业发展作贡献。此外,要把那些只把政工岗位作为过渡、作为跳板,不安心工作,挂名不办事、出勤不出力,业绩不明显、工作能力差、群众不认可的,经组织考察确定后,坚决清退出政工队伍。

健全激励机制,开通年轻政工干部成长成材“绿色通道”。各级党组织要关心一线政工干部。一是经常了解他们的思想动态,及时协调解决他们工作、生活中的困难和问题,尽可能改善他们的学习、工作、生活环境。二是对群众认可、工作突出的,给予充分肯定,鼓励他们扎实干好工作;表现突出,具备条件的要培养他们向党组织靠拢。三是对荣誉称号的表彰,要与行政干部一同看待,给政工队伍分配一定名额。从近几年看,政工干部只有推荐的权利,没有享受的待遇。有的政工干部说,政工没干头,前途没奔头,奖励没盼头。势必要从根本上改变这一现状,从而提高政工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四是开通年轻政工干部成长成材的“绿色通道”,对有才干、有事业心、有较强能力的、工作成绩突出且群众认可度高的,要积极创造条件,给他们搭建更好的成长平台。

主题教育队伍建设调研报告篇2

近年来,中央、自治区对加强基层政法队伍建设工作予以高度重视,做出了一系列部署。今年四月三十日罗干同志在司法部召开的人民满意的司法所、人民满意的司法助理员经验交流暨表彰大会上的讲话中明确指出:“司法所是司法行政系统最基层的组织机构,是司法行政部门直接面向群众和社会提供法律服务、法律保障的前沿阵地和工作窗口,担负着具体组织实施司法行政各项基层业务工作的重要职责。

司法所与公安派出所、人民法庭和基层综合部门共同构成我国基层政权的政法组织体系,共同担负着维护基层社会稳定,保障法律正确实施,推进基层法治建设的重要使命。”目前基层机构体制改革已经迫在眉捷,司法所建设工作是当前加强基层基础工作的重中之重。

只有把司法所建设纳入到社会治安防范体系,与公安派出所、人民法庭共同构筑基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第一道防线,才能充分发挥基层司法行政组织的法制宣传、法律服务、人民调解、两劳帮教等各项工作的职能作用,这既是维护我市政治稳定、社会进步的客观要求,也是促进经济发展和民主法制建设的重要举措。我局对此项工作高度重视,广泛开展调研工作,现就阿勒泰市基层司法所存在的问题及今后建设提以下几点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阿勒泰市现共有专兼职司法助理员(指在街道、乡镇专门或主要从事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人员28名,占用司法行政编制14名,未占用司法行政编制14名。从我市基层司法行政机关和人员的发展历程分析,很多问题既有复杂的历史原因,也有近年来的客观因素,主要问题有:

(一)法律地位不明确,职能界定不清司法所作为街道、乡(镇)自设的一个职能机构,多年来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缺乏必要的法律依据,只有一些并不系统完善的临时性指导文件,同时缺少必要的分工和协作,如综治办、政法委、法制办等,从而导致多年来基层司法行政工作法律地位不明确,职能界定不清。工作任务从宏观上看很重要,很具体,但到了基层实际操作难度大,用司法助理员的话讲:“工作太软”。

而且优无奖、劣无罚,干好干不好没有太大的区别,只能靠觉悟工作。这些都和司法工作本应具有的性质差距太大,极不相称,也导致了司法行政工作在基层政府的重视程度大打折扣。

从司法所的发展历程来看,司法所的机构设置不同于公安派出所、法院派出法庭是得到国家法律、法规确认的,又没有在中央编委“立户列编”,司法所的设置与否主要取决于党委、政府的重视程度。因此,明确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法律地位职能,解决司法所的“立户列编”问题,是司法所建设的首要环节。

(二)人员杂、素质参差不齐,人事管理不统一目前全市共有专兼职司法助理员28名,占用司法行政编制14名,不占用司法行政编制14名。人事管理情况大致分两类:一类是占用地方行政编制的公务员,人事、工资关系均在街道、乡镇,共8人;另一类是非公务员身份事业编制干部共6人,法律专科以上学历人员10人,非法律专业人员18人,人事关系的不统一,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势必影响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造成这种状况的主要原因也是因为基层司法行政组织没有单独“立户列编”,在实践中形成了“谁建机构谁用人”的方式,司法局没有任何人事权力。由此产生了不少问题;一方面拨给我市的司法助理员专用编制没有得到有效使用;另一方面,一些司法助理员没有公务员身份,有的年龄偏高,专业素质较低,难以保障工作质量;另外由于公务员轮岗,基层领导可以随意更换司法助理员,许多新上岗的人员不具备专业素质,经过努力刚熟悉业务,又轮岗到别的地方,新来的又要重新熟悉,常此以往,使工作缺乏连续性,发展就更困难。

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缺乏协同作战能力,难以发挥基层司法行政的整体合力。

(三)人少事繁,职能发挥难以到位目前,我市九乡二镇三个办事处的司法所共配备专职司法助理员24人,兼职4人。根据司法部的规定,司法所主要职责有8项:指导、管理人民调解组织开展矛盾排查调处工作;协助基层政府处理重大疑难民间纠纷;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依法治理工作;法律服务工作;安置帮教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

多年来,广大司法助理员在各方面工作中都做出了巨大贡献,也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他们不计个人名利得失,为维护社会稳定,保一方平安,促进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但是日趋繁重的工作也使本就人员不足的基层司法行政队伍应接不暇,而且司法助理员在完成本职工作和政府部门的涉法工作以外,还要承担大量其他工作,特别是近几年,地方政府领导经常交办一些临时性、应急性任务,使司法助理员工作任务繁重,不能深入开展司法行政工作。

(四)缺少必要经费、待遇低,保障措施不利由于基层司法行政组织的法律地位一直悬而未决,必要的财政办公经费也没有保障。市财政中没有司法所、司法助理员的专项经费预算,所以办公经费没有来源。

许多司法所和法律服务所是“一套人马两块牌子”的生存模式,市司法局也只能从收取的法律服务所管理费中支取司法所的日常管理 经费,挤多少钱干多少事,司法助理员的积极性受到严重影响。同时司法助理员的待遇问题也没能很好解决,由于编制问题一直没有解决,司法助理员应享受的政法干警每月的津贴也无法落实。

综上所述,明确法律地位、“立户列编”、理顺管理体制是司法所建设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

二、加强司法所建设是基层民主法制建设的客观需要,也是“依法治国”方略的具体体现二十一世纪,我国的改革、发展、稳定都面临着一个新的形势。江泽民___提出的“依法治国”的方略和“三个代表”的指导思想都对加强基层基础工作,维护基层社会的稳定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当前加强司法所建设是适应新形势、新要求的一项主要举措。

(一)司法所在正确处理新时期人民内部矛盾,维护政治稳定,保一方平安的工作中将发挥不可替代的作用。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产业结构的调整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基层社会的利益格局和人际关系也发生了巨大变化,由此而引发的新类型的社会矛盾不断增多,处理不好极易产生群体性矛盾纠纷。

近年来,基层司法行政组织参与矛盾纠纷调处,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已经得到了各级领导的认可。如果建立司法所做为代表政府调处矛盾纠纷的专门机构,说服教育,依法调处,可以使党政领导从繁杂的事务当中解脱,有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去考虑发展经济的大事。

同时建立司法所又能进一步加强对人民内部矛盾纠纷的预防调处的力度。司法所可以充分发挥司法调解中心的职能作用,把大量人民内部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

在发挥政府职能的同时发挥法律的优势,发挥司法助理员即懂法律又熟悉本地区的民情的优势,依法、依情、依理的多层次、多角度的预防化解矛盾,为地区百姓办一些实实在在的事情,解决他们生活、工作中遇到的法律问题,做到“上为政府分忧,下为百姓解难”。正确处理新时期人民内部矛盾是新时期党和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主题之一,是维护社会稳定的关键环节,在基层需要有这样一级专门机构来做这项工作。

应该说建立司法所是一项利在当前,功在长远的重要举措。

主题教育队伍建设调研报告篇3

近年来,中央、自治区对加强基层政法队伍建设工作予以高度重视,做出了一系列部署。xxxx年xx月xx日xxx同志在司法部召开的人民满意的司法所、人民满意的司法助理员经验交流暨表彰大会上的讲话中明确指出:“司法所是司法行政系统最基层的组织机构,是司法行政部门直接面向群众和社会提供法律服务、法律保障的前沿阵地和工作窗口,担负着具体组织实施司法行政各项基层业务工作的重要职责。司法所与公安派出所、人民法庭和基层综合部门共同构成我国基层政权的政法组织体系,共同担负着维护基层社会稳定,保障法律正确实施,推进基层法治建设的重要使命。”目前基层机构体制改革已经迫在眉捷,司法所建设工作是当前加强基层基础工作的重中之重。只有把司法所建设纳入到社会治安防范体系,与公安派出所、人民法庭共同构筑基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第一道防线,才能充分发挥基层司法行政组织的法制宣传、法律服务、人民调解、两劳帮教等各项工作的职能作用,这既是维护我市政治稳定、社会进步的客观要求,也是促进经济发展和民主法制建设的重要举措。我局对此项工作高度重视,广泛开展调研工作,现就xx市基层司法所存在的问题及今后建设提以下几点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

xx市现共有专兼职司法助理员(指在街道、乡镇专门或主要从事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人员xx名,占用司法行政编制xx名,未占用司法行政编制xx名。从我市基层司法行政机关和人员的发展历程分析,很多问题既有复杂的历史原因,也有近年来的客观因素,主要问题有:

(一)法律地位不明确,职能界定不清司法所作为街道、乡(镇)自设的一个职能机构,多年来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缺乏必要的法律依据,只有一些并不系统完善的临时性指导文件,同时缺少必要的分工和协作,如综治办、政法委、法制办等,从而导致多年来基层司法行政工作法律地位不明确,职能界定不清。工作任务从宏观上看很重要,很具体,但到了基层实际操作难度大,用司法助理员的话讲:“工作太软”。而且优无奖、劣无罚,干好干不好没有太大的区别,只能靠觉悟工作。这些都和司法工作本应具有的性质差距太大,极不相称,也导致了司法行政工作在基层政府的重视程度大打折扣。

从司法所的发展历程来看,司法所的机构设置不同于公安派出所、法院派出法庭是得到国家法律、法规确认的,又没有在中央编委“立户列编”,司法所的设置与否主要取决于党委、政府的重视程度。因此,明确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法律地位职能,解决司法所的“立户列编”问题,是司法所建设的首要环节。

(二)人员杂、素质参差不齐,人事管理不统一目前全市共有专兼职司法助理员xx名,占用司法行政编制xx名,不占用司法行政编制xx名。人事管理情况大致分两类:一类是占用地方行政编制的公务员,人事、工资关系均在街道、乡镇,共x人;另一类是非公务员身份事业编制干部共xx人,法律专科以上学历人员xx人,非法律专业人员xx人,人事关系的不统一,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势必影响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造成这种状况的主要原因也是因为基层司法行政组织没有单独“立户列编”,在实践中形成了“谁建机构谁用人”的方式,司法局没有任何人事权力。由此产生了不少问题;一方面拨给我市的司法助理员专用编制没有得到有效使用;另一方面,一些司法助理员没有公务员身份,有的年龄偏高,专业素质较低,难以保障工作质量;另外由于公务员轮岗,基层领导可以随意更换司法助理员,许多新上岗的人员不具备专业素质,经过努力刚熟悉业务,又轮岗到别的地方,新来的又要重新熟悉,常此以往,使工作缺乏连续性,发展就更困难。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缺乏协同作战能力,难以发挥基层司法行政的整体合力。

(三)人少事繁,职能发挥难以到位目前,我市九乡二镇三个办事处的司法所共配备专职司法助理员xx人,兼职x人。根据司法部的规定,司法所主要职责有8项:指导、管理人民调解组织开展矛盾排查调处工作;协助基层政府处理重大疑难民间纠纷;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依法治理工作;法律服务工作;安置帮教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多年来,广大司法助理员在各方面工作中都做出了巨大贡献,也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他们不计个人名利得失,为维护社会稳定,保一方平安,促进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但是日趋繁重的工作也使本就人员不足的基层司法行政队伍应接不暇,而且司法助理员在完成本职工作和政府部门的涉法工作以外,还要承担大量其他工作,特别是近几年,地方政府领导经常交办一些临时性、应急性任务,使司法助理员工作任务繁重,不能深入开展司法行政工作。

(四)缺少必要经费、待遇低,保障措施不利由于基层司法行政组织的法律地位一直悬而未决,必要的财政办公经费也没有保障。市财政中没有司法所、司法助理员的专项经费预算,所以办公经费没有来源。许多司法所和法律服务所是“一套人马两块牌子”的生存模式,市司法局也只能从收取的法律服务所管理费中支取司法所的日常管理经费,挤多少钱干多少事,司法助理员的积极性受到严重影响。同时司法助理员的待遇问题也没能很好解决,由于编制问题一直没有解决,司法助理员应享受的政法干警每月的津贴也无法落实。

综上所述,明确法律地位、“立户列编”、理顺管理体制是司法所建设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

主题教育队伍建设调研报告篇4

纪检监察机关作为党的监督部门,具有督促检查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执行情况的职责,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最终要靠基层党组织带领广大人民群众贯彻实施。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创造良好的政治环境,纪检监察干部肩负着重大责任。加强纪检监察机关队伍建设,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必然要求,是新形势下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迫切需要,是提高纪检监察干部拒腐防变能力的重要保证,必须不断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以提高素质为目标,坚持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建设一支“思想端正靠得住、业务精通拿得起、公正廉明立得牢”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为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供坚强有力的保证。

一、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性

(一)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是适应新时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的需要。随着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深入,反腐败斗争已从侧重遏制转到标本兼治、逐步加大治本力度上来,并呈现出向纵深发展的趋势。新形势、新任务不断赋予反腐败新的内容,对纪检监察干部提出了越来越高的要求。随着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和治本力度的加大,从源头预防和治理腐败的任务也越来越重,需要进一步从体制、机制、制度上进行改革,有效地从根源上减少和铲除腐败滋生蔓延的土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对外开放的不断扩大,社会经济成分、组织形式、就业方式、利益关系的日益多样化,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思想方法和思想观念、工作方式和工作方法都提出了新的要求。

(二)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是提高纪检监察干部拒腐防变能力和提高业务能力的需要。随着形势的不断发展和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出现,新领域也不断产生。纪检监察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和理论水平、业务能力都需要跟上时代发展的需要,主要应该做到:一是准确把握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精神实质,不断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能力,在重大问题上分清是非,提高辨别是非的能力;二是增强反腐败斗争的决心和信心,增强原则性,在人情、风情、关系网面前理直气壮;三是要保持积极向上的态度,开拓进取,办事严谨;四是坚定立场,经得起市场经济和改革开放的考验,决不被形形色色的腐败分子拉下水,在任何情况下不犯错误。一些纪检监察干部在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等方面还存在很多不容忽视的问题,个别同志深入实际、调查研究不够,工作缺乏创新意识,办事效率不高等。因此,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增强反腐蚀能力和业务能力,显得非常必要和紧迫。

二、纪检监察干部必备的基本素质和基本要求

xx在中纪委第五次全会上强调,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对纪检监察干部提出了要“公正无私、刚直不阿、不徇私情、敢于碰硬”的十六字要求,新的形势和任务,对纪检监察干部提出了必备的基本素质和基本要求:

(一)纪检监察干部必备的基本素质

1、政治素质。政治素质是纪检监察干部政治思想水平的集中体现,要从工作任务出发,不断增强全面准确地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的自觉性,准确把握“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精神实质和科学内涵,勇于开拓和创新。

2、业务素质。业务素质是纪检监察干部必须具备的与工作职责相适应的知识能力。纪检监察工作是一项涉及面非常广的工作,特别是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同时还要求具备非常强的专业知识,要时刻把握好纪检监察工作的原则、方针、任务、政策、方法和基本知识,还要有较强的能够独立开展工作的业务能力和水平。

3、道德素质。道德作为行为规范,是以善恶、荣辱等观念为标准,通过社会舆论、传统习惯和内心信念来评估人们的行为,调整人与人之间以及人与社会之间关系的原则和规范。纪检监察干部与党的其他干部一样,应以共产主义道德为指导、调整自己的行为,培养良好的职业道德。

4、心理素质。包括性格、气质、情绪以及自我意识中的道德感、理智感、责任感等诸多方面。纪检监察干部面临复杂、艰苦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决定了必须具备良好的心理素质。如坚定的理想信念、坚忍不拔的意志、沉着冷静的情绪、乐观开朗的性格等,这些都是纪检监察干部不可缺少的心理素质。

(二)纪检监察干部必备的基本要求

1、政治坚强,明辨是非。这是纪检监察干部素质的最起码要求。首先要政治上过的硬,忠于党和人民,坚贞不渝,百折不挠,始终坚定不移地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始终坚定不移地与一切腐败现象做坚决的斗争。同时要认真学习xx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并用以指导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积极探索加强和改进纪检监察工作的有效途径和方法,坚定理想信念,增强明辨是非的能力,确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其次要始终保持与党中央高度一致不动摇。纪检监察干部要结合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际,通过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反腐败的一系列方针、政策,树立反腐败斗争的信心和决心。在是非面前要旗帜鲜明,有较强的政治鉴别能力和政治敏锐性,牢固树立群众观点,自觉维护党和人民群众的利益。

2、恪尽职守,精通业务。要求纪检监察干部把自己从事的工作当作自己的职业理想,要有神圣的职业责任感、使命感和爱岗敬业精神。纪检监察干部所在的机关是“清水衙门”,但工作任务却相当繁重和艰巨。这就要求纪检监察干部要正确处理好名利、得失、苦乐的关系。

纪检监察干部要具备较强的实际工作能力,如观察、分析、判断、调查研究、组织协调、语言文字表达能力等,要能够运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观点、方法以及党和国家的有关政策,去分析处理纪检监察工作中的实际问题,运用调查研究的基本功,根据不同的情况,运用不同的方法进行深入细致的调查,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精心维护安定团结的大局,给党的工作创造良好的政治稳定环境。

纪检监察干部接触的工作,是一项政策性、业务性很强的工作,涉及到政治、经济、文化等各个领域,要求纪检监察干部是一位学习型干部,不断补充和更新知识,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3、坚持原则,秉公执法。这是纪检监察干部职业道德的核心内容之一。坚持党性原则,其核心就是实事求是。以党和人民的利益为重,在工作中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忠实履行职责。树立法制观念,依法办案,坚持原则,不徇私情,坚决维护党纪国法的尊严。

4、清正廉洁,一身正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是纪检监察机关的首要任务,纪检监察工作的性质决定了纪检监察干部首先要做到廉洁奉公,决不能贪赃枉法,以权谋私。纪检监察干部担负着教育、挽救、处理人的工作,自己首先要以身作则,高标准,严要求,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站得稳,行得正,始终保持政治上的坚定性和思想道德上的纯洁性,一身正气,两袖清风,真正做到耐得住清苦,抗得住诱惑。

5、勤奋工作,乐于奉献。纪检监察干部要牢记自己肩负的重任,时刻想着党和人民对自己所寄予的厚望,增强自己工作的光荣感和责任感,以饱满的热情和积极的态度投入到本职工作中去。虽然纪检监察干部处于比较艰苦的地位,工作清苦,但是越是在这样的环境和地位,越要讲党性,顾大局,讲奉献。站得稳,挺得住,艰苦奋斗,任劳任怨,自觉当好党的忠诚卫士。

三、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对策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市场经济条件下反腐败斗争的形势和任务更加艰巨复杂,对纪检监察干部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要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干部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增强纪检监察机关监督的有效性,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整体素质尤为重要。为使纪检监察干部的思想政策水平、观察问题和处理矛盾的能力与新的形势和任务相适应,就必须努力提高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政治思想素质、文化业务素质、纪律作风素质、道德品质素质,完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构。

1、努力提高政治思想素质。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从整体上看是好的,政治坚定、作风正派,能够抵制各种腐朽思想的侵蚀,较好地实施其监督和服务职能。由于封建主义、资本主义腐朽思想的侵蚀,在我们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里也有极少数人经不住权力、金钱、美色诱惑和考验,堕落为腐败分子。正人先正已,作为纪检监察干部,首先要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武装头脑,要保持坚定的立场,有较高的政治思想觉悟,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淡泊名利,乐于奉献,做清正廉洁的模范。

2、不断增强文化业务素质。纪检监察工作政策性强、原则性强、涉及领域比较广,工作难度比较大,因此要努力学好科学文化知识,学习和掌握各种相关的法律知识,精通党纪政纪法规,了解和熟悉市场经济管理中有关金融、贸易、财务、审计、税收等各种业务知识,扩宽知识面,由过去“单一型”的知识结构转变为“复合型”的知识结构。

3、加强纪律作风素质的培养。纪检监察干部要做到恪尽职守、公正严明、依法办事、不徇私情,就要有严格的组织纪律观念和优良的工作作风,要在工作实践中继承和发扬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既做到坚持和发扬实事求是、理论联系实际的作风,又要反对弄虚作假、言行不一;坚持和发扬密切联系群众的作风,反对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坚持和发扬批评与自我批评的作风,反对好人主义、阿谀奉承;坚持和发扬廉洁奉公、勤政为民的作风,反对以权谋私、敷衍塞责;坚持和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作风,反对铺张浪费、奢侈挥霍。

4、保持高尚的道德品质素质。在商品经济大潮的冲击下,很多人经不起考验,抵制不住资产阶级腐朽思想和生活方式的侵蚀,经不住权力、金钱、美色的诱惑,在资产阶级糖衣炮弹面前败下阵来,损害了党的威信和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形象,在群众中产生了极坏的影响。所以纪检监察干部要有严格的自律精神,要坚定自己的理想和信念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要身体力行共产主义道德,坚持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要耐得住“寂寞”,守得住“清贫”,受得住“委屈”,把得住“原则”,永远保持共产党人的高风亮节。

5、完善领导体制与工作机构。

一是提升纪检监察领导干部职务力度。现在机关部门的纪检监察工作一般只设纪委书记(纪检组长),个别单位由党委(党组)副书记兼任纪委书记(纪检组长)。从行政领导职务排位来看,同是副科级领导干部,纪检书记(纪检组长)排在行政领导的末位,这样的监督让纪检书记(纪检组长)感到力不从心。建议统一由党委(党组)副书记兼任纪检书记(纪检组长),有利于开展工作。因为从行政领导职务的排位来看是部门、单位的二把手,排在党委(党组)书记的后面,有利于监督其它班子成员。

二是实行纪检监察领导干部片组制。部门、单位只设一名纪检书记(纪检组长)身单力薄,行政上又受同级党委(党组)的领导,给监督工作带来一定的难度。建议由3~5名纪检书记(纪检组长)组成一个纪检监察片,负责此3~5个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片组纪检监察干部实行统一调配,根据此3~5个单位工作轻重开展轻重缓急的纪检监察工作。各片组纪检监察干部统一由上级纪检监察部门统一调配,根据工作和查办案件需要进行定期不定期交流使用,实行片组纪检监察工作,有利于集中力量查办案件和开展反腐倡廉工作。

三是实行部门、单位派驻纪检监察干部制。学习中纪委的做法,部门、单位纪委书记(纪检组长)统一由上一级纪委监察部门管理,统一工资福利、统一人事调配。上一级纪检监察部门可设立干部调配科,对派驻部门的纪委书记(纪检组长)进行定期不定期的交流派驻。这种派驻不受部门、单位党委(党组)的领导,有利于加大监管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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