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情况的报告
关于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情况的报告
近年来,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的有力监督指导下,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四个最严”的要求,勇于担当,积极作为,强化监管,严格执法,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形势持续向好。一是网格化监管取得新突破。全市建立一级监管网格16个、二级网格176个、三级网格5637个,10个县(市、区)为村级协管员落实了工作补贴,我市网格化监管工作走在了全省前列。二是检验检测能力不断提升。市农安中心被确定为省级检测分中心,认证参数达269个;13家县级农产品检测机构通过了“双认证”,通过率居全省首位。三是标准化生产水平持续提高。有效期内市级农业地方标准172项,打造省级全产业链标准化试点2个,认证“两品一标”产品110个、名特优新农产品3个,农产品全程质量控制技术体系试点3个,标准化生产覆盖率达%。四是农产品安全整治成效显著。持续推进“治控促”三年行动,组织开展了系列专项整治,三年来查办各类农产品安全案件303起,其中移交公安20起,行刑衔接案件在全省名列前茅。
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高度重视,坚决扛起食品安全政治责任。“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农产品质量安全事关农业健康发展,事关社会和谐稳定。市委、市政府始终高度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相继出台了《关于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的意见》《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纳入食品安全、乡村振兴、质量强市、优化营商环境等多项考核范围。建立健全了农安、食安、公安“三安”联动机制,实现了农产品“从田间到餐桌”的无缝隙监管。今年7月,市政府召开专题会议并在全市启动了农兽药残留超标专项整治行动,加大农兽药残留整治力度。市农业农村局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四个最严”要求,坚持“产出来”“管出来”两手抓、两手硬,把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作为重中之重,站在对党和人民负责的高度,坚决扛起食品安全的政治责任,切实加大了农产品安全监管工作力度,全市农产品安全水平逐年提高。
二、健全体系,不断夯实农安监管工作基础。着力构建农安、食安、公安“三安”联动,市县乡村四级齐抓,监管、检测、执法三方配合的监管体系。一是健全了监管体系。按照“区域定格、网格定人、人员定责”的要求,印发了全市网格化监管方案,市县乡村四级网格化监管体系初步形成。着力打造4个省级追溯与网格化提升县、5个市级提升县和38个示范乡镇。二是完善了检测体系。持续推进县级检测机构“双认证”和能力提升工作,加强对县级质检站“双认证”复评审及扩项技术指导,全市县级检测机构“双认证”通过率%。三是构建了执法体系。市县建立农业综合执法队伍17个,配备执法人员500余名,各级执法机构均把查办农产品质量安全案件作为执法的重点,积极推进京津冀协同执法,有力的保障了重要农产品的质量安全和有效供给。四是建立了协调联动机制。定期与食安委成员单位会商、研判农安形势,联合开展“瘦肉精”整治、农产品产地准出市场准入、农兽药残留超标等联合执法检查,建立了行刑衔接、信息共享长效机制,形成了监管合力。
三、强化监管,切实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围绕重点环节、重点品种、重点区域,持续推进“治控促”三年行动,确保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一是加大监测力度。加强农产品监测和风险预警,全年定量监测达到批次/千人。今年已检测农产品及投入品万批次,其中定量检测万批次,精准速测1790余批次,农产品检测合格率%。二是开展专项整治。紧盯禁限用药物违法使用、常规药物残留超标等问题,强化农兽药生产、经营、使用等关键环节管控,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今年以来,出动监管执法人员3162人次,检查生产主体2033家次,查办农产品质量安全案件68起。三是加强质量追溯。积极推动食用农产品追溯示范县和合格证示范单位创建工作,帮助4418家重点农产品生产主体依托国家平台完成了产地溯源信息采集;实施承诺达标合格农产品亮证行动,968家生产主体依托省追溯平台实现电子追溯,累计开具电子合格证万张。四是强化普法宣传。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以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颁布实施为契机,普及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提高生产者的守法意识和主体责任意识及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今年以来组织各类培训100余期次,发放宣传材料6万余份。
四、标准引领,全面推进农业高质量发展。积极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不断提高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能力。一是健全完善农业地方标准体系。加快农业地方标准的制修订工作,今年来组织征集省级农业地方标准制修订任务书25项,批准立项3项;征集市级标准32项,批准立项23项,强化标准的转化、推广和应用。二是加快高品质蔬菜示范区建设步伐。着力打造两个重点县,构建县羊角脆、圆茄、县甜瓜、银耳、多刀茴香等5个单品品质指标体系,指导4个合作社积极创建全国蔬菜质量标准中心标准化基地,指导相关县市实施省级绿色优质全产业链项目4个。三是积极推进“两品一标”认证。组织相关人员积极参加第22届绿色食品博览会,我市两个产品获金奖。为8个县市免费进行绿色食品环评,今年以来,新增绿色食品认证产品11个。四是巩固提升县创建成果。全市已实现省级农安县全覆盖,打造成第二批国家级农安县,新区通过了国家农安县达标提升验收,4个“菜篮子”大县正在积极开展国家农安县达标提升行动。
虽然我市农安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必须清醒地认识到,监管中仍存在着许多薄弱环节和亟待解决的问题。一是违法违规使用禁限用药物行为依然存在。今年来,我市风险监测检出不合格样品12批次。二是生产者主体责任意识不强。目前,我市农产品生产主体中小农户占比较大,标准化、规模化、集约化程度不高。三是属地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个别地方领导重视程度有待提高,网格化监管机制未理顺,乡镇机构人员少、工作杂,监管职能发挥还不够充分。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强化底线思维,扎实履行法定职责,按照“一二三”的工作思路,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一是坚决守住“一”个底线,即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依法履行“管行业必须管食品安全,管业务必须管食品安全”的责任,全面准确把握本地农产品安全形势,进一步建立健全协调联动机制,构筑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屏障,坚决扛起食品安全的政治责任,确保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链条式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二是牢牢把握“两”个抓手,即一手抓整治、一手抓提升。一方面继续深入开展农资打假、农兽药残留超标和“瘦肉精”等专项整治,通过加强监测、开展暗查暗访、加大执法力度等措施,下大力气解决非法使用禁用药物和常规药物残留超标等突出问题;另一方面依托衡沧高品质蔬菜示范区建设,大力推进标准化生产,从提升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能力上下功夫,确保年内标准化覆盖率达到76%。三是全面压实“三”方责任,即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各级农业农村、市场监管部门和公安机关要强化协调配合,严格履行监管职责,坚持问题导向,加强风险隐排查整治,持续保持严惩重处高压态势。强化普法宣传和技术指导,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进一步压实县乡村属地责任,落实三级网格化监管职责,充分发挥基层职能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