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监察调研报告范例(精选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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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监察调研报告【第一篇】

调查报告是调查组对被调查对象的问题进行调查后,所写的说明案件事实真相,提出定性和处理意见的书面综合材料,是用文字形式表达出来的调查成果。同时,调查报告也是反映案件事实真相以及呈送领导报批的正式材料,是对被调查对象的问题作出处理的主要依据。撰写调查报告是案件检查工作程序中的一个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一名办案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业务要求,调查报告写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对整个案件的处理。

在实际工作中,尤其是从一些地区或单位纪检监察机关上报的有关案件调查情况报告看,还确实存在许多问题,需要进行规范。今天,我就案件调查情况报告的撰写与报送需要规范的几个问题,与各位领导和同志们共同学习和研究。

一、报送初步核实或调查情况的呈报函

上级交办件,是指上级机关或者上级领导交给承办单位办理并要求报送办理结果的案件或者案件线索。目前自治区纪委向所属单位交办案件主要通过三种渠道:一是信访室以“内纪信字”、“内纪群字”发函,要求报告办理结果;二是案件检查室以“内纪×发”、“内纪×信”(直接发给主要领导同志)发函,要求报告结果;三是案件监督管理室以“内纪案督”发函,对交办件进行督办,并要求报告办理结果。

(一)报送时限

自治区纪委对上级交办要结果件的上报时限规定,承办单位未进行立案查处的案件,一般应在收到交办件后3个月内报告结果;立案调查的案件,可在6个月内报告结果。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办理时限的,应作出书面说明,可再适当延长。

(二)报送方式

凡要求报结果的案件,承办单位在报送案件办结报告时应注意以下问题:1、必须以书面形式上报给交办案件的具体部门或交办函明确要求的部门或领导同志。上报材料应一式两份(如属中央纪委交办要结果的案件,上报材料应一式四份)。2、案件承办单位上报查结报告时,要以纪委、纪检组、监察局(室)名义形成呈报函,并加盖公章,不准用复印件上报。3、必须一案一报,不得一个呈报函同时报告两个以上案件。4、原则上不得多头报送,不得越级报送。坚持谁交办报送谁,非特殊要求不得直接报送领导同志。

(三)呈报函的基本格式和内容

1、标题。关于对反映××(单位、职务)××(姓名)××问题调查(初步核实、初步了解)情况及处理意见的报告。

2、文号。如以纪委名义上报,应使用×纪案报[年份] ××号,如以纪委办公厅(室)名义上报,应使用×纪办案报

[年份] ××号。

3、主送单位。一般应直接报送交办案件的具体的厅(室)。如果需要给其他部门上报,应另行文上报。

4、正文的基本内容。主要包括四个部分:

第一部分:核查工作的依据。即根据哪一级机关或领导的交办或决定、批示要求,进行的初步了解、初步核实或者调查工作。

第二部分:核查工作的简要情况。包括调查组的组成情况、核查的主要问题、核查的起止时间及工作的大体经过。

第三部分:核查结论。对于初步核实类的核查结论通常有三种:一是反映问题失实、未发现违纪问题或未发现举报反映的问题。下此结论时,建议不要一律使用“反映问题失实”这样的结论,有些问题是我们在核查中没有查出来或暂时没有发现,对于这种情况就应如实的反映我们核查的结果,最好使用“经核查未发现××有违纪问题”或“经核查,未发现××在××工作中没有××问题”。二是反映问题部分属实。三是反映问题属实。对于部分属实或属实的,还应简要说明处理情况。

对于立案案件的调查结论通常也有三种情况:一是有违纪问题并给予党政纪处分或移送司法机关给予刑事处罚的。应说明主要违纪行为、经研究决定给予何种处分,以及何时移送司法机关给予了什么样的刑事处罚等。二是有违纪问题但不给予党政纪处分或给予相关组织处理的。应说明主要违纪行为、但违纪行为轻微,经研究决定不追究纪律责任,但给予何种组织处理等。三是销案的。应简要说明销案的理由和审批情况。

第四部分:呈报单位对核查情况的处理意见。呈报单位

应对核查的问题或案件提出“我委同意调查组意见,建议了结、建议结案”或其他建议等具体意见。

(四)上报查结报告必备材料

一是对交办要结果件进行初步核实或初步了解的情况报告。必备的材料有两种情况:(1)失实了结件。附:初步核实或初步了解报告。(2)适当处理件。除附初步核实或初步了解报告外,还应附有关适当处理的文书,如书面检查材料、批评教育材料等,如对被反映人的工作或职务进行调整的,还应付有关文件或通知等。

对署真实姓名的举报人,尤其是上访人员,应将调查核实结果向其进行通报,听取他们的意见,对不同意见应做出书面说明。这些情况也应作为上报查结报告的必备材料。

二是对交办要结果件进行立案调查的情况报告。必备的材料应包括:(1)调查报告;(2)纪律处分决定及相关组织处理的文书;(3)错误事实见面材料及其相关情况说明;(4)与署真实姓名举报人的通报情况及相关情况说明。(5)如移送司法机关并作出刑事判决结果的,还应附带刑事判决书。

二、初步核实(初步了解)情况报告

在自治区纪检监察机关除初步核实情况报告还包括初步了解情况报告,初步了解是为了提高初核成案率在初步核实前所采取的一种外围调查了解方式,在案件检查工作条例中没有规定。

对违纪线索进行初步了解后,也应写出初步了解情况报告,初步了解情况报告同初步核实情况报告写法上基本一

致,只是在调查结论和建议部分有所区别。初步了解的结果:一种是对初步了解的问题进行了结,一种是建议进行初步核实。经初步了解不能直接建议立案,不能建议采取“两规”措施,也不能建议对被调查人员进行工作岗位或职务调整;实践中,经初步了解后,可以对被调查人员进行警示性的谈话或批评教育或作出检查。

初步核实情况报告,简称初核报告,是调查人员对违纪违法线索进行初步核实后,向有关组织或领导写出的书面报告。《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规定,纪检机关受理反映党员或党组织的违纪问题后,应根据情况决定是否进行初步核实。初步核实的任务是了解所反映的主要问题是否存在,为立案与否提供依据。初步核实后,由参与核实的人员写出初步核实情况报告,纪检机关区别不同情况作出处理。

初步核实情况报告是作出立案决定的重要依据;是为被反映人澄清事实并了结违纪线索的重要依据;是对核实的问题作出结论和处理的重要依据。

初步核实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1、标题;2、导语;3、被核实对象的简况;4、反映的主要问题及核实情况;5、存在的疑点;6、处理建议;7、署名。

(一)标题。初核报告的标题要反映出对何人何问题的初步核实情况报告,不能笼统地写成“初步核实情况报告”,也不能写成“××调查报告”。初步核实情况报告和调查报告是有区别的,只有立案件才有“调查报告”。初核报告通

纪检监察调研报告【第二篇】

基层纪检监察信访工作关系到干部作风问题和党在基层的形象,认真分析和研究基层信访工作的特点,探求解决信访所反映问题的对策,对于加强基层纪检监察信访工作、保持稳定和促进经济发展十分必要。通过对群众信访反映问题的分析,可以找出引发群众信访的诸种因素,探求、预测、调控、解决其信访原由的对策,以适应新形势下基层纪检监察信访工作的需要。

一、当前基层群众信访行为的特点

信访举报工作是纪检监察机关直接依靠人民群众执纪办案、惩治腐败的主要形式,对从严治党治政、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基层群众信访行为具有其自身的特点:

(一)当前信访群众最关注的几个问题

1、盼望信访部门公正处置信访问题,担心办案人员徇私枉法;

2、盼望把自己反映的问题当成大事,能够迅速得到解决,担心久拖不办,互相推诿;

3、盼望工作人员讲真话、办实事,担心找借口敷衍搪塞,言而无信;

4、盼望“大官”能够接待,担心领导不予理睬;

5、盼望接待人员服务热情,以诚相待,担心面冷、心硬、话横;

6、盼望自己不清楚不明白的问题能解答圆满,担心态度冷漠不耐烦;

7、盼望自己的“官司”能打赢,担心办案人员偏袒一方不公正。

(二)不知道如何行使自己的权利

不少基层群众不了解信访举报的有关工作制度,不能很好地行使自己的权利。即使能够行使权利的,也因自身的文化因素等原因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信访举报的效果,诸如匿名举报多,不便于答复信访人,反映问题内容不具体,道听途说,造成查办难度大等,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查处和反腐败工作的力度。

二、构成群众信访行为的诱因

人的心理活动从根本上讲,是由人的主观愿望和客观要求这个基本因素决定的。群众信访行为的形成与发展,也是个体所处的社会环境中的消极因素与个体为维护自己权益相互作用的结果。在新形势下,群众信访的主要诱因是:

1、行政行为侵害群众合法权益。部分行政机关在行使职权过程中,对实际情况把握不准,对群众切身利益考虑不周,只顾及部门及团体利益,做出了一些有损群众利益的行为。

2、部分党员干部素质低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发展,要求党员干部必须牢固树立依法行政的观念。但少数基层干部严重脱离群众,宗旨意识淡薄,对群众的合理要求推诿扯皮、敷衍塞责。个别基层干部甚至欺压百姓,违法乱纪,引起群众极度不满,严重影响了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

3、腐败现象成为刺激群众信访的社会原因。当前存在的以权谋私、贪赃枉法、行贿受贿、腐化堕落等腐败行为和现象,尽管由于近年来不断加大惩治力度而有所收敛,但作为一定历史阶段内的社会现象,从根本上遏制和清除还要有个过程,而这些不正之风的存在与人民群众大量亟待解决的困难和问题所形成的强烈反差,已成为导致群众信访的一个社会原因。

三、处理当前基层信访问题的对策

当前,我国的主要任务是加快现代化建设步伐,使全国人民尽快步入小康社会。因此,社会稳定就显得尤其重要。要解决好信访和上访工作,笔者有以下几点想法:

(一)充分发挥信访举报工作职能,将苗头型、倾向性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

作为纪检监察工作的前哨阵地,信访信息工作是把握群众思想脉搏和意愿的一个窗口。同时,它又是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息息相通的渠道和桥梁。来信来访是人民群众参政议政、对党员干部进行监督、反映社情民意的主要形式,只有畅通信访渠道,才能及时地了解群众的意见和要求,掌握群众的思想脉搏,一切工作才能有主动权。因此,必须高度重视信访工作,充分发挥其体察民情、与民参政的职能。把信访信息工作的主要精力放在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上,注意抓住倾向性、苗头型问题,善于从小处入手,选准角度,快速反应,并通过信访信息的加工、提炼,使信访信息发挥在宏观控制上的重要作用。同时,要把信访信息工作作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的大事来抓,把掌握准确的信访信息作为解决社会问题的坚实基础,经常研究、布置,加强检查指导,确保信访信息的质量和效果,以便在查办信访案件工作中,自觉地把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和有集体上访、越级上访,以及闹事苗头的信访问题作为重点,高度重视,极早处理,努力把矛盾解决在基层,避免问题恶化;要通过这些信访问题的查处落实,维护社会稳定,为经济的发展提供良好环境。

在接待来访和处理来信工作中,要认真履行职责,发挥主观能动性,坚持做到对来访不回避,不推诿,不上交矛盾,并注意一次性解决问题,提高成功率。对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的意见和问题,要认真对待,深入基层,主动了解,逐个分析。要以为群众办事为己任,关心群众疾苦,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合法权益。对待群众上访,不管是党员干部,还是普通工人、农民,都要一视同仁,热情接待,认真听取来访者陈述,作好记录,启示他们正确地反映问题。要耐心做好思想工作,有的来访者思想比较偏激,言重口粗,要向他们耐心解释政策,帮助他们认识问题,解开思想上的疑惑。对群众反映的不属受理范围的事情也要热情帮助,尽量为他们提供便利条件。在办理来访工作中,要有强烈的政策和法律观念,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原则和程序,同时要注意区别轻重缓急,突出重点,注重实效。通过细心扎实的工作,较好地处理反映的各类上访问题,避免矛盾激化,减少重复、越级上访。要加强信访调研工作,围绕各个时期的工作重点和群众信访反映的问题,有目地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收集基层群众的愿望和要求,并将这些分享的“纪检监察调研报告范例(精选4篇)”,进行认真分析,从中发现带有规律性、倾向性、必然性的东西,供领导决策参考。这不仅有助于党委和政府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而且有助于加强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联系。

(二)加大信访案件的查处力度,切实维护群众利益。

查处信访案件是纪检监察机关的一项重要工作。只有认真查处信访案件,使群众反映的问题得到落实,各类违纪问题得到处理,才能化解矛盾,减少重复、越级信访。只有对群众举报的问题认真受理,及时调查,果断处理,给群众一个明白,才能取信于民。因此,必须将纪检监察工作的立足点放在“倾听群众的呼声、围绕群众的要求、站在群众的立场、解决群众的困难”上。对每一件来信来访,从阅信、接待到调查的全过程,都坚持做到快传递、快审批、快结案、快答复;对批转下去的信访件,要勤催办、勤指导,努力提高信访件办理质量和效率,使群众反映的事情尽快得到解决。

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要以对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要以同广大人民群众同呼吸、共命运的政治热情,以“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解群众之所需”的优良作风,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深入到广大人民群众中去,体察民情,倾听民声,化解民忧。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要一个一个去解决,一件一件去落实。对群众的信访举报,要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对损害老百姓切身利益的人和事,要抓住不放,一查到底,依纪依法作出处理,坚决维护党纪国法的严肃性。惩腐纠风工作同样要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加大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的力度。努力以惩治腐败的实际成果取信于民,让人民群众更多地感受到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成效,更多地得到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带来的实惠。一是认真解决涉及群众利益的热点问题,切实为民谋利益。近年来,随着经济建设步伐的加快,各种社会矛盾不断产生,群众信访呈现出“三多”现象,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信访增多,影响经济发展的信访增多,影响社会稳定的群众突发性集体访增多。在查办信访案件工作中,要着力解决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要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找准切入点和工作着力点,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在解决行风建设方面的问题时要重在整改。根据信访工作中梳理出来的情况和行风监督员提供的情况组织暗访组,从查到的问题中举一反三,抓好单位行风建设。为推动纠风工作的深化,要建立健全评议行风工作制度,完善职业道德规范,促进部门和行业改进作风,推进依法行政。要把纠风工作和行风建设纳入部门和行业管理之中。要从领导机关作起,特别是各级领导要作表率,逐步形成条块紧密结合,纠、评、建相互促进的纠风工作机制。在解决农民负担过重问题时,要严格执行减轻农民负担和农村税费改革的各项政策规定,抓好农业生产性费用、农民建房收费和各种搭车收费等专项治理,纠正和治理面向农民工的不合理收费。

总之,在查办信访案件工作中,始终坚持按“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切实维护好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二是坚决查办信访案件,有效惩治腐败。查办信访案件是纪检监察机关的一项重要职责,也是纪检监察机关为人民群众办实事的重要体现。腐败问题是近年来广大人民群众一直关心的热点问题之一。党的十六大报告指出:“不坚决惩治腐败,党和人民的血肉联系就会受到严重损害,党的执政地位就有丧失的危险,党就有可能走向自我毁灭。”查办信访案件、惩治腐败分子,是体现党和政府反腐败的决心和信心、取信于民的重要举措,也极大地鼓舞着人民群众举报违法违纪行为的热情和信心。在查办信访案件工作中,要积极探索查办信访案件新路子,要坚持充分依靠群众的信访举报和初步调查的情况发掘线索,找准突破口。在查办信访案件的过程中,针对目前信访反映的问题匿名化、视觉化、违纪人员手段隐蔽、知情人少、反映的情况不具体等特点,要求办案人员开动脑筋,细心分析,找准突破口;严格按办理信访案件要求,认真分析案情,做到快中有细,粗中有细,通过耐心细致的工作,在“细”中发现问题,查清问题。大力查办信访案件,展现信访成果,取信于民,才能有效惩治腐败,真正树立起纪检监察机关的威信。

(三)完善纪检监察体制,建立健全解决热点问题的运行机制。

随着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推进,从解决基层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看,纪检监察体制自身改革也要与时俱进,以适应时代发展的要求。第一,倾听民声,反映民意,掌握纪检监察的主动权。要主动了解民情民意,根据各地的经验,主要是拓宽信访渠道。信访渠道便利畅通才能全面及时地了解民情民意。要主动接受群众的咨询和来访,解答群众迫切关心的一些问题,增强信访举报的透明度,使广大群众进一步明确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的受理范围及检举、控告、申诉人的权利和义务,以激发群众的举报积极性。为此,要创造条件,努力构筑与广大人民群众沟通交流的快速通道。

一是完善传统信访渠道。设立专门举报电话、公布举报通讯地址一直是传统有效的信访渠道。要经常在新闻媒体上公布举报电话和通讯地址。

二是开辟网上信访渠道,让群众“说出想说的话”。一般信访主要来源于写信、来电、来访三个渠道,但一些举报者都有所顾忌,担心遭到打击报复,客观上导致了信访渠道不是很畅通。“因特网”是当今人们最方便、快捷的交流沟通方式。要专门设置“网上监督举报”,网站开通人民群众在任何时间、任何地方都可以通过网络完成举报。这个更加直接、更加透明的渠道可以完全消除举报者的疑虑,能够大胆地“说出自己想说的话。”

三是建立社会信访渠道。要改变等待群众来信来访的被动局面,可以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民主党派人士组成行风监督员,基层各单位层层聘请行风监督员,形成社会监督网络,全方位主动收集人民群众对各个行业的意见和建议。通过行风监督员这样相对固定的社会信访信息渠道,及时了解行风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并采取相应的措施和对策,从而大大减少群众来信来访次数。

四是完善领导接待来访制度。领导接待日制度,即规定具体时日,由党委、人大、政府领导到纪检信访部门接待来访群众。来信来访的群众最关心的就是所反映的问题能不能到领导手中。为了使来访者“访到了想访的人”,要认真落实领导信访接待日制度,使群众和领导之间的面对面对话变成现实。领导走到前台,让群众“访到想访的人”。领导要轮流排班,以一颗坦诚的心,放下手中其他的工作,专心坐在信访接待室接待来访群众,倾听群众呼声,当面解答群众疑虑,解决群众合理要求。协调处理信访事项,进一步密切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的联系。领导接访日的制度与纪委常委信访接待日制度以及部门每天实行的领导带班接访制度相配套,形成各级党政领导接待来访,处理信访的良好氛围,使群众反映的问题做到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管,从而减少越级信访。

第二,规范信访工作程序。首先,凡纪检监察机关受理的群众来信来访和举报电话以及上级机关和领导同志批转的信件一律由信访室统一登记,提出承办建议,由分管领导阅批。其次,对群众举报问题重大和案情明显可直查快结的,交各室自办;对转交基层办理的信访件,各有关室负责跟踪督办至结案。再次,信访件办结后,除转立案处理的外,一律将查核材料和处理结果交信访室,经分管领导审核后统一归档;需向上级报结果的,由信访室统一报告;对于调查不彻底,处理不到位和群众对处理不满意的,退回有关室进一步查处,直到领导满意、群众满意、自身满意为止。

第三,对信访案件的查处工作应进一步规范化。实行信访办案的工作制度,要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明确要求查办信访案件必须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认真查办影响地方经济发展的人和事。近年来,纪检监察部门的信访工作在这方面取得了不少成熟的经验,要在总结提炼的基础上形成制度,进一步明确分工,责任到位。即对信访案件的查处工作,明确各自分工,落实责任,以促使信访案件查办工作规范化,做到统一承办,统一协调督办,形成从领导到经办人,人人重视、人人参与、人人支持信访案件查办工作的良好局面。对信访案件查处的质量和效果等,也要提出明确的要求。对查办的信访案件在质量上必须符合“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的要求。严把质量关,对不符合质量标准的信访案件重新查处。注重信访初查,提高办信质量,使信访问题得到落实。在信访中根据纪检监察工作的特点,要注重这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自办、多办。根据信访反映的问题、性质线索、难易程度,确定由信访室或其他职能室进行办理或初查。

二是联办、协办。群众的举报,有的涉及党纪、法纪多种情况交叉,有的涉及多个部门,需要有关部门协办或联办,发挥各有关部门的职能作用,形成合力。遇到这种情况,纪委主动与有关部门联系牵头办案。

三是督办、催办。纪委建立信访跟踪督办制度,对转出的信访件要求件件有结果,事事有回音。信访室负责把好报结的时间观、质量关;对有关报结材料,规定五个不收,即:事实不清不收,证据不足不收,定性不准不收,处理不当不收,手续不完备不收,确保信访的按期结案率和优质率不断提高,以赢得人民群众的信赖和支持。

纪检监察调研报告【第三篇】

信访举报工作是纪检监察机关获取案件线索的主渠道,是纪检监察业务工作的第一道门槛,更是群众维护自身权益、参与民主监督的重要途径。随着党的十八大提出“苍蝇老虎一起打”的反腐倡廉新思路,群众举报各类党员干部违纪违规问题的热情空前高涨。近年来,黄集镇纪委无论是接收上级信访交办件还是收到群众信访举报都居高不下,为从信访举报看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我镇开展了专题调研活动,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腐败和作风问题易发多发的原因

(一)是基层干部纪律和廉洁意识还有待强化

基层干部工作任务繁重琐碎,普遍学历学识不高,对政策法规和纪律的学习不够,对党风廉政建设的思想认识不到位,贯彻责任制的积极性不高,政治理论水平欠缺,法纪意识淡薄,工作规范性不高,接受监督的自觉性不够,甚至个别基层干部认为“山高皇帝远”,自我约束意识不强。如,一些基层干部认为“八项规定”精神约束的是领导,反“四风”、反腐败,查的是国家干部,与自己关系不大,偶尔搞点违规的事,没什么大不了;一些村居干部把公权当私器,权钱交易,认为自己帮谁出过力,谁就得来报答;一些村居干部把公款当私人钱袋,集体的钱想怎么花就怎么花,随意挥霍浪费,大肆贪污挪用;利用职权挪用集体资金、贪污受贿,已严重触犯刑律,一些基层干部却以为钱已经归还、问题交代清楚就可以回家,村干部还可以照当不误;一些基层干部认为法不责众,只要大家有参与,就大胆跟着拿;一些基层干部工作只求结果,不注重工作程序和规范要求,时间一长容易产生腐败,导致违法违纪行为发生。

(二)规范基层用权制度不健全

基层权力清单制度还不健全,有些权力边界还不明确,权力运行程序还不规范,权力运行监管机制还不完善。一些规章制度虽然建立,但流于形式,贴在墙上、挂在嘴上,就是很少落实在行动上。如,一些村居主官自认为是村里一把手,代表村集体,村里事情自己说了算,把集体议事规则当儿戏,把财务管理、村务公开当摆设,以账外账、假公开甚至不公开来逃避政府和群众的监督。有的制度没有广泛宣传,群众不知道,不了解,不知办事究竟该找哪个部门、按什么程序、需提交什么资料。有的制度没有坚持执行,上级要考核检查的时候就抓一阵子,不检查时就不执行了,成为应对检查考核的临时措施。有的制度执行不严,执行中往往变通解释,使制度成为维护少数利益体的“护身符”,损害党群干群关系,拉开干部与群众的距离,群众对权力产生怀疑,对干部失去信任。

(三)基层干部工作强度与待遇不匹配

现在既是发展的机遇期、也是矛盾的凸显期,随着基层群众的权益保护意识逐渐增强,基层干部面临着发展和维稳的双重压力,工作条件艰苦,难度大。而且基层干部在政治、经济待遇两方面都较差,晋升空间有限,这种工作强度和工作待遇上的不对等,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基层干部的工作心态和发展预期,从而在思想上放松要求,并导致腐败问题的发生。

(四)基层监督执法问责力度不够

一些基层党组织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特别是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还不够重视,措施还比较有限。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力量比较薄弱,监督执纪问责职能发挥不到位。对基层干部的监督制度没有得到很好的执行,特别是党内民主没有得到充分发挥,主要领导“一言堂”的现象比较突出。基层群众对干部的监督渠道不畅,一些重大事项公开的内容不全、时间不及时、范围不大;监督反馈意见的途径较少,解决的过程较长。上级对下级的监督有效性不够,失之于软,失之于宽,导致一些腐败问题易发多发。监督检查覆盖面不全,存在“运动化”倾向。惩处问责威慑力不够,存在“疲软化”倾向。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大多数程度较轻,在处理时基于保护干部的目的,一般处理也较轻,震慑力不够,导致违纪成本较低,造成有的干部认为只要不出大问题,对自己也没有多大的影响,造成大错不犯、小错不断,影响了法纪的公信力。

二、腐败和作风问题整治对策和建议

(一)加强纪律和警示教育,筑牢廉洁履职思想根基

深入贯彻《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针对新形势下基层党员干部队伍建设的新情况新问题,建立完善并落实基层干部党性党风党纪和法律法规教育制度,加强廉洁履职教育。建立健全对基层党员干部的廉政谈话提醒机制,及时扯袖子、咬耳朵,将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利用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件,深入开展警示教育。通过教育引导基层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和群众观点,不断增强党性观念和法治意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办事。加强基层廉政文化建设,营造崇廉尚廉、风清气正良好氛围。

(二)严肃监督执纪,坚决查处群众身边的腐败行为

加强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和干部队伍建设,为切实解决好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提供组织保证。加强对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遵章守纪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无组织、无纪律问题。加强对镇、村级重点领域的监督,尤其是对征地补偿、工程建设、资产发包等事项进行验收审计。坚持问题导向,建立区对镇街、镇街对村居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巡查制度,及时发现侵犯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并督促问题整改。完善信访举报渠道,认真处置群众反映的侵犯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的信访举报。对基层党员干部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手软、决不姑息,严肃查处“三资”管理、工程建设、征地拆迁、共同缔造以奖代补资金使用管理等重点领域中的违纪违法行为以及小官大贪等基层腐败问题,对典型问题予以通报曝光,强化震慑效果。

(三)落实“两个责任”,严格责任追究

我镇将把解决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作为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强化责任担当;领导和支持本级纪检监察机关依法履行职责,切实采取有效措施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党委一把手高度重视,对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亲自部署,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和重要信访举报亲自过问,对涉及多部门的工作和问题亲自协调,对损害群众利益的重要案件和信访件亲自督办。各级基层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把纪律挺在前面,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把群众身边的腐败和“四风”问题列入纪律审查的重点,以全面从严治党成果取信于民。对发生严重群体性事件,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禁而不绝,或者其他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在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的同时,开展“一案双查”,实行责任倒查,对工作不力、听之任之,或者压案不报、有案不查,甚至袒护包庇等严重失职行为,要严肃追究问责,不仅要追究直接责任,还要追究领导责任;不仅要追究主体责任,还要追究监督责任。

三、信访举报工作信息化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

一是信息化应用率有待提高。有的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仍习惯于传统的办公方式,没有从根本上认识信息化给传统工作方式带来的革命性转变,究其原因是由于思想上“三转”特别是转方式上不到位。互联网+的信访平台作为纪检监察工作创新性探索的载体,在推广应用上还需要一个不断深入的过程。

二是安全保密性有待加强。信息化的出现,使保密的载体发生了革命性变化,过去的“锁好柜”“关好门”的保密措施已难以适应新时代的需要。在使用过程中,虽然电脑从技术上加强了保密管理,从程序上规范了操作流程,但使用人员的保密意识还须进一步加强。另一方面,网络也会被黑客攻击,也有可能存在信息失密、被盗等风险。

(二)具体的建议

强调“自动化”,提高信访件办理效能。巧妙设计EXCEL电子台账,利用EXCEL自动筛选、搜索功能,实现信访件查询、督办、预警等工作的自动化。将受理的信访件的主要问题、处置方式、处置时间、办理结果、答复举报人情况等信息收集后,再次录入,使得信访件从受理到办结的轨迹清晰可见,避免了转送件办理无法追踪的问题。 

纪检监察调研报告【第四篇】

目前,医疗卫生行业过分医疗、商业贿赂和收受“红包”等行业不正之风,已经成为了行业热点和社会焦点问题。作为基层医疗机构纪检监察部门,应不负重托,切记使命,从大局出发,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和时俱进,开拓创新。

目前,着力转职能、转方法和转作风“三转”之际,为深入提升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本身建设水平,推进纪检监察干部在医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最大程度地发挥监督职能和保障作用,紧密结合我院工作实际,现将调研情况汇报以下:

一、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基础情况

现在,我院现有基层纪检监察机构总数1个,由院长任组长,配置了纪委委员4名。

二、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存在问题

(一)综合能力素质需深入提升。干部队伍综合素质是做好纪检监察工作关键。因为纪检监察工作性质特殊性,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素质好坏直接决定着纪检监察工作效率和质量,影响着纪检监察作用发挥,所以在客观上要求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要有较高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纪检监察工作作为一项纪律性、独立性强工作,含有本身规律和特点,搞好专业培训,保持知识更新,是做好工作必需手段。然而,在基层纪检监察部门中,仍存在干部素质不高问题。一是理论

学习不深入。有些同志对理论学习不感爱好,学习爱好淡化,造成理论水平不高;还有干部学习不够深入,满足于一知半解,不在用心领会精神实质、研读理论原著上下功夫,造成思想水平不高,理论功底不深,处理复杂问题能力不强,业务知识上只能靠吃老本。三是业务素质不够高。有些同志政策水平不高,办案技巧掌握不够;有口头表示、文字基础功还不够强,对党纪条规等业务知识还不够熟,存在着业务能力“偏低”问题;有掌握知识不够全方面,对经济发展政策、相关法律知识、会计知识知之甚少,各级部门对纪检监察干部组织业务培训机会仍然不多,个人又不愿主动性钻研业务,造成业务知识常常得不到有效补充,知识面普遍比较窄,政策理论水平、工作思绪、方法举措等相对滞后。三是自我约束较差。有纪检监察干部混同于通常一般群众,标准不高,要求不严,行为举止不端,存在不率先遵守院规院纪,偶有工作状态涣散现象;在工作中不重视坚持标准,偶有“送人情”现象发生,这些问题存在全部从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纪检监察工作开展。

(二)部门监管职能需深入发挥。第首先是体制和制度原因制约。就是对下级部门监督也要受到很多原因影响。如监察处行政职级等同于同级职能部门,对于同级职能部门监督管理工作不好开展。如医院让党办牵头调查处理很多上级部门转办、包含到其它职能部门业务投诉上访件时。第二方面是责任心不强。有在处理多种新问题、新矛盾和新困难时,常感能力不济,效果不佳。有平时忙于中心工作,放弃本职“责任田”,对本职员作虚以应付,问题发觉不了,案件查办不了,即使查办案件也存在经验不足、质量不高现象,既不能在理论上有提升,又不能在实践中锻炼成长。对纪检监察工作使命感、责任感不够强,对上级指示照搬照抄,缺乏开拓创新意识,对纪检监察工作关键性认识还不足,工作处于被动状态,极难主动去考虑抓纪检监察工作。第三方面为平时专职纪检监察人职员作任务繁重,有些人员认为本身工作就是得罪人伤感情,还要面临被管理人员测评或选举,所从事工作往往是“挨累不讨好”,部分秉公执纪、清廉自律纪检监察干部还常被调查对象埋怨,甚至被亲戚好友们所不了解。在一定程度上形成了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心理落差,造成了纪检监察干部思想不稳定,工作主动性不高。第四方面为部门职能外事务性工作任务较多,偶有没有法专注做好好本职员作情况。第五方面自我要求不严。第六方面工作开展有顾虑。部分在实际工作中存在畏难情绪,关键表现为:一怕得罪领导。在监督检验、查办案件时,纪检干部既担心得不到领导支持,更怕查出问题得罪领导,以后工作难以开展;二怕影响人际关系。监督上级怕遭打击报复,监督同级怕妨碍团结,监督下级怕伤和气、丢选票,影响工作和本身发展;三怕影响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怕管严了、限制多了,影响干部工作主动性,于是对可查可不查事件便不了了之。

(三)工作方法方法需深入提升。一是思想认识模糊。部分纪检监察领导干部认为自己身处执纪执法要害部门,享受监督惩处她人权利,平时不重视政治素质和思想品质培养和提升,对新时期、新形势下做好纪检监察工作关键性缺乏足够认识。二是畏难情绪需要消除。总体处理工作关系时存在人情心理。在部分同志看来,纪检监察工作是“得罪人”工作,有时为了处理好上级领导、同事、熟人、好友等诸方面关系,做纪检监察工作就“不可不认真,也不可太认真”,处理工作关系时看人脸、讲人情,不安心本职员作。

三是工作上有待创新。伴随市场经济深入发展,纪检监察工作面临着很多新情况、新问题。有纪检监察领导干部却满足现实状况,固步自封,不善于研究新情况,仍凭过去习惯、经验开展工作,裹足不前,不思进取,有同志因为业务不精,对碰到新问题怎样处理更是束手无策。四是处理方法过于简单。一部分纪检监察领导干部错误地认为自己工作就是“管人”,从而在实际工作中出现不注意工作方法现象。五是缺乏工作主动性。对纪检监察工作缺乏正确认识,存在有等、靠思想。大部分纪检监察干部普遍存在布署工作时习惯于开会安排部署工作就算完事,不能扑下身子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摸不准基层真实情况,没有集中精力静下心来思索部分深层次存在问题,对出现问题提不出有针对性对策,甚至带着框框搞调查,缺乏实际效果。

三、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关键做法

(一)重视学习教育先导作用,提升业务能力整体素质。纪检监察工作是一项政策性、业务性很强工作,包含到多个领域,这就要求纪检监察干部要加强学习,提升本身素质,适应新形势发展需要。一是领导干部带头学习政治理论不放松,努力提升本身理论修养和水平。根据学习计划,党委关键领导上台讲廉政课;坚持每个月学习一次,组织纪检委员和纪检干事系统学习了“***”关键讲话精神,有针对性地学习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关键文章和叙述。不停改善学习方法,改变了主持人唱“独角戏”枯燥单调学习方法,实施了“中心讲话人”制度,切实做到每组织一次学习,全部明确一个专题,联络一次实际,在思想作风上受到一次启迪。一是抓好政治理论培训。要以树立马克思主义世界观、人生观、价值为根本,以培养正确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为关键,大力开展政治理论教育,切实处理好纪检监察干部政治理想、政治信念、政治敏感性等方面存在问题,使纪检干部能一直坚定正确政治方向。二是抓好综合知识培训。要对现有纪检监察干部进行培训,建立干部定时培训机制,不仅要加强对基层纪检干部业务知识培训,还要加强对干部经济、管理、法律等方面知识培训,确保每个在职干部每十二个月就能有一次业务培训机会。三是狠抓学习优异经典不放松,激发工作主动性和主动性。在抓队伍建设中,我们深刻认识到,楷模力量是无穷,用优异经典事迹鼓舞人、感染人、激励人是加强队伍建设一个关键手段。为此,我们对各个时期、各行各业涌现出优异经典,尤其是纪检监察战线优异经典,立即组织纪检监察干部认真讨论学习,并撰写心得体会。

(二)加强学风作风思想建设,弘扬执纪监督清风正气。打铁需要本身硬。纪检监察干部既是执法者又是监督者,这就需要我们作风愈加过硬,随时随地经得起检验,做到一身正气、两袖清风。所以,必需加强纪监察干部作风建设,尤其要针对纪检监察干部在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方面存在突出问题认真加以整改。一要改善学风。要立足学以致用,从工作实际出发,不停拓展学习领域,改善学习方法,提升思想素质、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同时要在创新中学习,以创新观念、发展思绪、科学精神推进反腐倡廉工作。二要改善工作作风。要克服形式主义,多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为基层出计划策、排忧解难;要从医院具体实际出发,在预防腐败问题上出实招、求实效;要严格实施各项纪律制度,不怕得罪人、不怕打击报复,勇于叫真、勇于碰硬,做到违纪必究、有案必查、一查到底。三要改善领导作风。好作风能够带出好队伍、好风气。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模范带头,为干部职员树立起良好楷模;要心系群众、服务群众,关心困难群众疾苦;要顾全大局、令行严禁,确保医院路线方针政策落实落实。

(三)依靠执纪监督管理载体,拓展干部队伍建设层面。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富有成效活动,是推进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有效载体。今年初,我们精心设计载体,把开展丰富多彩活动作为加强队伍建设关键举措。一是以加强队伍建设,树立良好形象为根本,前后开展了“管理责任区定时入驻轮岗制”、“监督效能绩效目标考评制”等活动。二是依据纪检监察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斗争需要,采取培训和分散自学相结合、学业务知识和相关知识相结合方法以,加强纪检监察队伍业务建设。三是经过“行风日查房”深入临床一线、走科室入病房,和群众面对面进行交流,听取她们热点、难点问题,真心实意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缩短了纪检监察干部和群众之间距离,亲密了党群、干群关系,也促进了纪检监察工作深入开展。

(四)加强本身工作能力建设,树立执纪监督良好形象。首先必需坚持标准依法办事。其次要提升修养,树立可亲、可信、可敬形象。要慎权、慎独、慎欲、慎交、慎危。要管住自己嘴,不该吃不吃;管住自己手,不准拿不拿;管住自己腿,不该去地方不去。堂堂正正做人,清清白白处事,扎扎实实工作。再次就必需要牢靠树立依纪依法办案观念,自觉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深入研究新形势下办案规律,严格根据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不停提升依法执纪能力和水平,确保有案必查、违纪必究。最终要提升构建友好社会能力。要针对新形势下社会发展改变情况,努力提升化解社会矛盾能力、处理群众诉求能力、维护社会稳定能力,主动帮助院党总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为维护人民群众各自正当权益作出贡献。

(五)强化纪检机关保障力度,确保公平公正执纪监督。一是合理配置人员。选拔党性好、作风正、能力强、威信高干部进入纪检监察部门,优化组员年纪、知识和专业结构,增强部门整体功效和协力。二是对相关部门行风服务和廉政建设实施严格奖罚机制。

面对目前纪检监察工作新形势、新任务、新挑战,纪检监察干部必需和时俱进提升本身工作能力,才能担当起反腐倡廉重担。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素质,强化队伍本身作风建设,是我们处理纪检监察队伍存在问题必需路径。在加强基层医疗机构纪检监察本身建设工作中,我们坚持“正人先正己”,把“严”字一直贯穿于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每一个过程、每一个细节之中,严格落实中央各项要求和要求,清清白白做人,干洁净净干事,一直做到“为民、务实、清廉”,在人民群众中树立“可亲、可敬、可信”良好形象,真正建设成为一支医疗卫生行业中规范化、知识化、年轻化、专业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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