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调查报告的意义通用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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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调查报告的意义【第一篇】

近期,由于暴雨天气频发,我县林业生产受到了极大损失,为全面掌握我县暴雨灾害林业生产损失情况,更好地做好灾后林业生产项目重建,根据《市林业和园林管理局关于收集我市暴雨灾害林业生产受灾情况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我县暴雨灾害实情,我局组织相关技术人员于2012年7月21日-9月15日全面开展了暴雨灾害林业生产项目损失情况的调查工作,现将调查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调查对象及方法。

县18个乡镇林业生产项目实施的行政村社。

(二)调查方法。

本次调查主要是我局组织林业技术人员联合各乡镇、村具体负责人逐个逐小班林地进行实地查看、登记、拍图等全面调查。

二、调查基本情况。

自20xx年县实施退耕还林工程和天保工程等林业项目以来,县在乡大力发动农户以生态林为主,经济林发展经济产业造林,造林树种主要以竹类、香樟、红椿、柑橘、李子、梨为主,经过12年的发展,的'林业发生了很大变化,农民从林业中获得的收入也从单一变成双收入,而且的生态环境得到了有效的改善,俗称的“百竹海”、“橙花岛”、“南屏山”等吸引了大量的外来游客。的森林覆盖率由20xx年26%到20xx年达到了%。但由于近两年来气候变化多端,对林业生产还是造成了一定损失,20xx年极度干旱,20xx年又遭受了极度频发的暴雨袭击,对全县林业生产项目造成了一定损失。

三、调查结果。

经过为期近两个月的灾情调查,县林业生产项目受灾严重的乡镇主要有镇、镇、镇、乡、镇、镇、镇共7乡镇,受灾面积共计3044亩,成灾面积共计1275亩,其中:天保公益林受灾面积1851亩,成灾面积784亩;退耕还林受灾面积1043亩,成灾面积471亩;珍稀树种基地建设受灾150亩,成灾面积20亩。

林业调查报告的意义【第二篇】

(二)加强组织领导,促进了非公有制快速发展。县委、县政府多次召开常委会、县长办公会,对我县的林业工作进行了认真研究,确定了发展思路和目标,明确了工作措施,制订下发了《-林业发展规划》、《林业生产意见》、《林业产权制度改革意见》以及实施方案等一系列文件。实行了县乡两级领导干部包保责任制,县级领导包乡镇,县直部门包重点项目,乡镇领导包村队,乡镇干部、村级干部包路段、地块。层层落实责任,各级领导干部都在自己的责任工程里挂牌立标,示范带动。各乡镇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安排,结合本乡镇实际,制定出本乡镇林业产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工作措施,为全县林业产业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三)广泛宣传发动,转变了群众观念。以“适应发展新形势、更新观念抓调整、做大做强林产业”为主题,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宣传动员活动。一是各级领导带头宣传,切实转变了广大干部和群众观念。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和乡镇领导逢会必讲,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等宣传媒体宣传林业,使广大干部群众在思想上真正认识到新时期林业的地位和作用,认识到发展非公有制林业是大势所趋,是加速林业跨越式发展的必由之路。二是由林业部门组织每个乡镇扎制宣传彩车,组成宣传车队统一在全县进行巡回宣传。同时,利用过路横幅、墙体标语、印发宣传材料和技术资料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发展林业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达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三是各乡镇采取召开动员会、乡村干部会、群众代表会等多种形式,宣传植树造林是调优农业种植结构,实现农业增收的一条有效途径,使全县广大干部群众对植树造林的认识实现了质的飞跃。

1、思想解放程度不够,对林业的认识不足。由于林业发展周期长、见效慢的特点,有些群众只看到眼前利益,对林业具有的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认识不足,缺乏发展林业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2、规模小,投入少,难以形成规模效益。我县非公有制林业大多是个体分户经营的小生产和分散化的经营方式,一般规模较小,投入少,加上当前贷款难,贷款期短,从而使一些造林户还未得到林业开发的回报时,就疲于还贷,生产持续投入难以为继,使林业得不到有效的发展,难以形成集约化经营,与现代林业规模经营不相适应。

3、管理粗放,经济效益低。有些经营者采取自然放任的粗放经营方式,“靠天长树,自然成材”的作法较为普遍,树木生产缓慢,低产林比重大,有的形成了残次林,降低了林地的直接经济效益。

4、技术网络不健全,先进科技成果应用率低。林业主管部门没有足够的资金来健全技术网络,技术指导和服务滞后,一些林业新成果、新技术、新经验得不到及时全面的推广和应用,使造林成效受到一定影响。

5、缺少龙头企业,加工能力低。境内缺少大型的木材加工、果品加工企业,缺乏林业发展的拉动力。

三、林业部门需要做的工作。

为使非公有制林业部能够得以稳步健康发展,必须遵循林业的自身规律和特点,从有利于促进林业整体发展和致富林农出发,积极对其加以扶持和引导。

1、突出非公有制林业的重要地位,营造发展氛围。要广泛宣传发展非公有制林业的重要意义及其在整个林业中的地位和作用,宣传非公有制林业在造林绿化、发展经济、促进改革、保持稳定等方面所发挥的`积极作用,使全社会形成共识,为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营造一个良好的舆论环境。

2、落实林业政策,为非公有制林业拓展空间。制定优惠政策是非公有制林业巩固和发展的根本保证,认真落实林业政策是调动群众造林积极性,推动林业产业化的动力源泉。要进一步深化林业产权制度改革,在坚持林地所有权不变的前提下,利用竞标拍卖、承包、租赁、返租倒包等形式,公开转让林地使用权,并制定保护林农权益的相关优惠政策,使林地使用权和活立木可依法流转、继承,确保经营者的利益不受侵害。

3、加大在资金、科技上的投入,提高非公有制林业的发展质量。当前,我县非公有制林业存在着规模小、林分差、管理落后、科技含量不高等问题,虽有总量的扩大,但质量和效益没有大的提高。因此,必须加大对非公有制林业的资金和科技扶持力度,将其做大做好,提高层次,实现质的突破,特别是一些公益林,国家补偿资金要及时到位。加强科技指导和服务,改变传统粗放型的增长方式,使非公有制林业依靠科技进步来提升经营管理层次,提高产品质量和经济效益,不断增强市场的竞争力。

林业调查报告的意义【第三篇】

**县地处江西省南部山区,是全省重点林业县,南方重点林区。全县辖18个乡镇,160个行政村,总人口万人。全县土地总面积356万亩(2375平方公里),其中林业用地面积万亩(其中有林地面积万亩),森林活立木蓄积量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达%。

**县物产丰富,是一个特色鲜明的山区县。**是全国第一个无公害脐橙生产示范基地县,全县脐橙面积达万亩,脐橙产业覆盖了80%的农户。**文化底蕴深厚,是赣南采茶戏的发源地,是江西第一个“中国楹联之乡”,境内有中国最大的方形围屋东升围。

近年来,**县委、县政府对林业生态建设给予高度重视,提出了“生态立县”的可持续发展战略,强化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大力培植森林后备资源,加快森林生态体系建设,全县的森林生态得到健康、稳定、快速发展。

一、坚持以资源增长为目标,强化保护,推动森林生态体系建设。

一直以来,我们坚持以资源增长为目标,强化保护管理措施,推动森林生态体系建设不断向前发展,为实现构建和谐新**的战略目标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一)加强林政资源管理。一是严格林木采伐管理。坚持以“限额采伐、全额管理”为重点,严把木材采伐许可的审批关,严禁超范围、超树种、超限额采伐,严禁在划定的生态公益林、珠防林、阔叶林保护区内设立伐区。加强伐区的检查监督,强化源头管理。改革集体林木采伐生产办法,取消集体林由林业公司独家经营的管理模式,坚决取缔乡、村买卖青山和个人承包生产木材的行为,减少资源浪费。二是强化木材流通管理。在提高管理人员素质的同时,进一步完善木材运输管理工作监督网络,加大对违法木材运输活动的查处力度,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违章木材运输行为。三是规范木材加工管理。严把木材加工厂办证审批关,制定出一套符合实际的办证程序。坚决取缔生产规模小、加工工艺简陋、资源浪费严重的加工企业。严格按照省林业厅、省经贸委、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省中小企业局《关于开展全省木材(加工)单位清理整顿工作的通知》精神,加强了木材经营(加工)企业监督管理,对经营加工单位实行全面监督,分片管理,统一印发加工台帐,制订生产计划,核定年度木材消耗量。使木材经营加工逐步走上规范化、法制化轨道。四是积极开展“开源节流,改燃节能”工作。全面关闭柴炭市场,积极引导广大农村居民改燃节能,推广以煤代柴、以气代柴、以电代柴等无污染燃料,大力推广“猪-沼-果”生态农业模式,有效缓解了能源性消耗对森林资源造成的巨大压力,减轻了环境污染。

(二)强化封育管护措施。以国家重点生态公益林为重点,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强森林资源的封育管护。一是严格国家重点生态公益林管理。,我县被列为全国森林生态效益补助资金试点县,实施面积达万亩。为保证我县森林生态效益补助资金试点工作顺利实施,我们结合本县实际,制订了《**县国家重点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保护管理办法》、《**县森林生态效益补助资金试点实施方案》,严格按照定人员、定面积、定责任、定报酬、定奖罚的“五定”责任制及公平、公正、公开的竞标原则,择优聘请专职护林人员。落实管护责任制,签订管护责任状,强化检查监督,严格奖惩,对管护好的乡(镇)、单位予以表彰,对不依照责任状进行管护的乡(镇)、单位予以处罚,并在全县通报批评。二是加强城区风景林的保护管理。制订了城镇绿化规划,印发了《关于对城区风景林及主要公路沿线山场实行封禁的通告》,把县城周边第一层山林规划为城区风景林,实行全封山,进行封闭式培育和保护,配备专职护林员,落实奖惩措施,实行定任务、定山场、定目标、定报酬的岗位责任制度,并定期组织开展造林绿化活动,补植针、阔树种,提高林分质量和自然抗风险能力。三是强化林业行政执法队伍建设。通过举办业务知识培训班,开展法律法规知识竞赛,实行业务考核等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方法,提高执法人员整体素质,增强保护森林资源的技能。并成立了林业执法稽查大队,加大林业行政执法的监督管理,规范执法行为。同时,在全县18个乡(镇)组建了老年护林协会和村级护林协会、禁山会,充分发挥县、乡、村三级民间护林协会组织这一群众性护林组织的护林作用。四是狠抓护林防火工作。始终把森林防火工作放在森林资源保护工作的首位,全面落实行政领导负责制,强化防火领导责任。采取敲铜锣、播放录音喇叭和防火知识光碟等措施,强化防火宣传教育。加强专业扑火队伍和兼职扑火队伍建设,成立了县森林防火专业扑火队,深入开展知识培训,提高扑救火灾能力,使全县有限森林资源得到切实保护。

(三)严格林地使用管理。一是放活林地使用权。深化林地资源经营管理改革,建立和完善有偿流转机制,规范流转程序,打破对林地占而不用、用而不管、荒废林地的管理模式,保障转让、受让双方人的合法权益,推动全社会投入到搞活林地上来,充分发挥林地资源在加快县域经济发展中的资源配置作用。二是严格征占用林地管理。坚持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兼顾、开发利用和保护管理并重的原则,严格执行林地使用审批制度,先后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县国有林保护工作的意见》、《关于进一步明确林地使用权流转有关规定的通知》等文件,专门下发文件规范产业开发(果业、中药材等)征占用林地秩序,要求产业开发必须优先选择荒山、荒地、稀疏林地,并在严格规划设计的基础上,报经县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由林业部门审核后报县政府审批。从而有效地遏制了无序开发、乱征滥占林地、乱砍滥伐林木的现象,使产业建设逐步走上科学化、规范化、生态化的道路。三是加强对果园戴帽山的管理。为发挥果园戴帽山保土蓄水、维护生态平衡的天然屏障作用,促进全县无公害脐橙产业的发展,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果园戴帽山管护的通知》,规定凡需开发种果的单位或个人,必须搞好果业开发规划设计,划定等高线,保留总山场1/5-1/3戴帽青山,严禁“剃光头”式开发。同时,按照“谁开发,谁绿化,谁管护,谁受益”的'原则,加强戴帽山的保护管理和造林绿化,落实管护责任,各果业开发户为戴帽山保护管理的责任人,严厉打击“剃光头”开发和破坏果园戴帽山林木的不法行为,从而形成“山顶飘绿带,山腰果飘香”的生态佳境。四是加大林地资源的保护力度。严厉打击非法占用、破坏林地资源的行为,积极开展清理整顿活动,针对盲目毁林开荒、取土、采石、采矿、修路、建房、侵占生态公益林地等非法征占用林地现象,逐项逐类立案登记,依法从严查处。

(四)加大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力度。积极开展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工作,对境内的珍稀野生植物进行造册登记,加强对野生植物经营单位和个人的管理,严禁非法采集野生珍稀植物。积极开展“春雷行动”和“飓风行动”等专项整治斗争,对全县非法收购、出售和加工野生动物的窝点进行严厉查处,并将行动过程拍制成电视新闻在社会上反复播放,起到了很好的宣传和警示效果。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停止了全县所有野生动物经营、加工、销售的许可证发放,并对现有经营加工户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收回证件重新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批准,有效保护了全县野生动植物资源。

二、坚持以重点工程为依托,创新机制,大力培育和发展森林后备资源。

为建设完善森林生态体系,我们在切实保护好现有森林资源的同时,以重点工程建设为依托,创新营造林机制,大力培育和发展森林后备资源。

(一)以社会造林为主体,全面推进防护林工程建设。为加快生态环境建设,我县在上级没有资金投入的情况下,不等不靠,多方筹集资金,组织力量,自我启动了防护林工程建设,在全县各乡(镇)、场大力开展植树造林、绿化荒山荒坡活动。一方面,通过广泛宣传发动,争取社会各界捐资赠资,大力开展“保护母亲河绿色行动”等植树造林活动。另一方面,深化林业经营管理改革,创新营造林机制,推广桉树、速生杨、杂交竹等新品种,按照“谁造林,谁经营,谁受益”的原则,落实经营主体,加快“五荒”和疏林地的合理流转,大力发展股份制林场和生态林业庄园,有效调动社会造林积极性,带动公民义务植树活动深入开展,推动防护林工作建设不断向前发展。近几年来,共绿化荒山荒坡万亩,建立水源涵养林12万亩,固堤护岸林万亩,水土保持林9万亩。

(二)以重点工程为纽带,推动造林绿化活动深入开展。重点落实三大重点林业工程建设项目。一是全面启动珠江防护林体系建设。为进一步绿化、美化好东江源头区的生态环境,完善东江源区森林生态保护体系,给香港同胞送上一泓洁净、放心的东江水,自我启动了天然林保护、水源涵养林、水土保持林等珠江防护林造林工程项目。同时,于20、实施了国债珠江防护林建设项目工程,严格按照项目管理要求,落实“谁造林,谁管理,谁受益”的造林新机制,全面推行招投标制落实经营主体,高标准、严要求地完成造林万亩、封山育林万亩。二是全面实施退耕还林工程建设。为了进一步改善生态环境,调整农村经济结构,增加人民群众收入,于启动实施了退耕还林工程,全县退耕还林面积万亩。特别是为了更好地净化水质,按照“户有一蔸竹,村有一个点,乡有一条线”的规划要求,重点以濂江河和镇岗河两条流域沿河两岸为主营造黄竹林基地,在美化绿化村庄环境的同时,护堤固岸、净化水质。三是大力发展商品林基地。通过制订优惠政策,放活商品林的经营管理权,加大资金扶持、技术服务和信息网络服务,深入开展诚信生态招商,积极引进外商和境内外民营企业、个私业主投资林业产业建设,拓宽投资渠道,商品林基地得到不断发展壮大。目前,全县建立以毛竹、速生丰产用材林为主的各类商品林基地万亩。

三、坚持以“生态立县”为指针,立足当前,努力开展林业生态建设。

历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及全县人民的共同努力下,我县森林生态环境建设取得了一定的成绩,森林资源得到了较好的保护,但在生态保护建设中也呈现出了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

一是我县农村居民生活水平较低,生产力还不发达,农村能源性消耗仍然是我县森林资源消耗的重点。二是农民整体素质较差,生态环境保护意识还不高,破坏生态环境的事情时有发生。三是个别乡镇水土流失仍较为严重。四是经济发展与源区保护之间的矛盾远未解决,特别是全面禁伐森林资源、全面关停稀土和其他采矿业,关闭影响生态环境的企业,阻止污染企业进入我县,每年减少财政收入1亿多元。五是由于县财政困难,源区保护与建设投入资金不足的矛盾日益突出,许多基础建设工程特别是防护林工程、防火基础设施、农村新能源开发、污水治理、防洪工程等基础建设无法实施。

针对当前林业生态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紧紧围绕“生态立县”的可持续发展战略目标,按照“严格保护,统一管理,合理开发”的原则,今后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强化生态宣传教育。充分利用电视、广播、宣传标语、生态讲座、送戏下乡等渠道,多形式、多角度、深层次地宣传国家林业政策、生态环境保护政策及法律法规。宣传保护建设生态林业的重要意义和措施,特别是要加强中央、省委《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森林法》及《森林实施条例》等林业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全面提高全社会爱林护林、爱护保护环境的生态意识,为生态环境保护建设营造良好的人文社会环境。

(二)加强护林队伍建设。严格按照新时期生态林业发展的整体要求,全面加强护林队伍建设,培育一支业务过硬、组织有力、精简高效、廉洁奉公的林业护林队伍。一是进一步发展壮大护林队伍。按照生态林业建设的要求,通过进一步深化劳动用工制度改革,建立起“竞争上岗,双向选择,择优录用,末尾淘汰”的劳动用工新机制,聘请护林人员充实到护林队伍中来。同时,以业务技能、法律法规知识为重点,切实做好护林员的培训工作,提高护林队伍的整体素质。二是进一步落实护林责任制,强化奖惩措施,加强巡山护林工作。三是加大森林消防队伍建设力度,建立健全各乡(镇)专业扑火队伍和兼职扑火队伍,加强防、扑火知识培训,提高防扑火能力,全面加大森林生态体系保护、防火和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活动的力度。

(三)推进封山育林工程。把封山育林工作作为生态环境建设的重点工作来抓好抓实。在全面施行禁伐天然阔叶林,保护好自然生态系统的基础上,准备从明年开始逐步减少商品性的木材采伐,逐年增加封山育林面积。通过搞好规划设计、资源评估、落实政策措施,带动全县天然林的保护、发展,更有效地保护我县的自然森林资源,增加林木蓄积量,提高森林覆盖率,改善生态环境。

(四)突出林政资源管理。首先,重点抓好森林资源监测站建设,加强境内森林资源管理的动态监测,随时掌握资源的消长情况,适时按监测结果调整培育和保护战略。其次,抓住国家加大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力度的有利时机,按照省、市建立地方性生态公益林的要求,设立县级生态公益林,通过逐年加大面积,使全县公益林面积达到152万亩,占全县山地面积的50%以上。第三,继续实施企业上马先加盖“绿色印章”的环境保护制度,进一步抓好污染源的清理整顿工作,严禁创办高污染或耗资源型的企业。进一步加大低消耗、无污染、促进生态建设的生态环保型企业的引进和保护、扶持力度,全面降低森林资源消耗和生态环境污染。第四,按照“谁开发,谁绿化,谁管理,谁受益”的原则,抓好果园戴帽山的造林绿化管理,严禁“剃光头”式开发,营造良好的果园生态环境。第五,强化林地管理,严格执行国家林业用地管理审批制度,严厉打击各种借产业建设破坏林地等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切实保护林地资源。

(五)深化林业改革。在全面完成劳动用工制度改革的基础上,把林业改革推向森林资源更深层次的改革。重点抓好以集体林业为重点的林业产权制度改革。通过明晰产权,减轻税费,放活经营,规范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的流转,建立“产权归属清晰,经营主体到位,责权划分明确,利益保障严格,流转规范顺畅,监管服务有效”的现代林业产权制度。切实减轻林农负担,保护林农的林地、林木产权和收益权,充分调动广大林农群众发展壮大林业产业的积极性。此外,进一步深化源头管理改革,建立健全源头管理责任制和木材采伐公示制,完善基层林业工作站和森林公安派出所的管理方式,转变林业工作站职能,强化伐区检查监督,确保有限森林资源科学利用、永续发展。

(六)积极争取上级加大对我县林业生态建设和森林资源保护的投入。在生态移民、防护林、水源涵养林、森林防火及森林资源监测体系等基础工程建设上,认真搞好规划设计,科学合理布局,积极争取国家国债无偿资金的扶持。特别是我县地处南方亚热带湿润季风气候区,具有很多天然的森林资源,植被比较多样化,森林资源的自然恢复能力强,现只要加以封山育林和进行必要的改造,很快就能成为高产高效的丰产林。为此,建议上级对我县低产林改造方面给予更多的资金投入,使天然林资源得到更好的保护,推动我县林业生态建设不断向前发展。

林业调查报告的意义【第四篇】

本文目录。

为了进一步规范林权流转行为,深入贯彻执行《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以下简称中央《决定》)及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贯彻中央《决定》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河南省《实施意见》),探索林业产权制度改革新的模式和途径,促进我省林业可持续发展,资源林政管理处组织开展了我省林权流转情况调研,现报告如下:

林权流转既是开展林业产权制度改革和发展非公有制林业的重要内容,又是实现林业产权制度改革和发展非公有制林业的主要途径,我省自上世纪80年代以来,特别是中央《决定》和河南省《实施意见》发布以后,围绕深化林业体制改革,林权流转势头迅猛,取得的成效明显。通过林权的合理流转,使林地所有权和经营权适当分离,使资源配置得以优化,在一些地方出现了“资源增量、农民增收、社会增效”的“三增”局面。

(一)林权流转的主要内容。

我省林权流转的重要内容包括林木所有权流转和林地使用权流转,以及林地使用权和地上林木所有权同时流转。其中,以林地使用权的流转为主,尤以宜林荒山、荒沟、荒滩、荒丘、荒沙等宜林荒地和渠旁、路旁、沟旁、河旁等宜林四旁隙地的使用权为多。如洛宁县早在1993年就出台了《关于出让“四荒”使用权,加速“四荒”开发的决定》和《关于出让“四荒”使用权的实施细则》。1995年以后,*、*、*、*、*等地市委、市政府相继制定下发了关于开发治理“四荒”,拍卖、承包其使用权的意见或决定,*县、*县、*县等许多县(区)也出台了相关决定或具体的实施办法。

(二)林权流转的发展过程。

我省的林权流转行为,始于二十世纪80年代后期,是在农村家庭联产承包制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土地由农户承包自主经营,平原地区的农田林网和农林间作的树木,实行树随地走,作价转让给农户经营,林木所有权发生了流转;山区大面积的集体林、果园由懂经营会管理的农民接手承包,林木连同林地使用权一起发生流转。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中后期,随着农村土地改革的不断深入,尤其是“四荒”的开发治理,农民投资经营林业的积极性越来越高,从开始承包几米的路段、河段,发展到承包经营一条路、渠或一条河段;从承包经营几亩、几十亩林地发展为买断几百亩、几千亩的荒山经营权;从小片荒山荒坡开发利用发展到以林为主的多种经营。随着林业投资规模的不断扩大,经营方式的不断更新,林地使用权流转的规模也不断扩大,涉及面不断拓宽。《森林法》的修订、《森林法实施条例》的实施、中央《决定》的出台,使林权流转保持着持续发展的局面和良好的发展趋势。

(三)林权流转的主要形式。

1、拍卖。

拍卖是指依照有关规定对林地进行资产评估,确定底价后,举行拍卖会,由买方竞价,报价最高者中标,与卖方签订。

合同。

(协议),出资买断一定时期的林地使用权或林木所有权,并在林业部门统一规划的基础上自主经营管理,收益全部归中标人的流转形式。在拍卖过程中,允许各类投资主体跨地区、跨行业竞标购买,同等条件下本地人员优先。这种形式在很大程度上体现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比较受群众的。且这种形式转让,一般成交价都要高于底价,有利于最大限度地实现国家或集体森林资源资产的价值。

2、承包经营。

承包经营是指按照有关规定,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林地承包合同,由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向发包人支付承包费用,取得林地使用权,自主进行植树造林、经营管理,收益完全归承包人所有的流转方式。承包经营中,承包方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农户、法人单位或合伙组织。承包经营是起步最早的一种林权流转方式,也是实践中应用较多的方式之一。

3、联合(合作)经营。

联合(合作)经营,是指由多个投资主体以土地使用权、林木经营权、资金、劳动力、技术等作为合作条件,从事林业生产经营,收益按比例分成的经营方式。联合(合作)经营主要是通过民主协商,以联办合作的形式进行经营管理。如鲁山县赵村乡国贝石村布朗李园艺场,经营面积1000亩,*市房产局职工王保宪以30万元资金入股,国贝石村以土地、劳动力入股,林业技术员以技术入股,建立董事会,联合经营管理。

4、林木认领托管。

所谓“林木认领托管制”是指:托管公司首先通过承包等方式取得国有或集体林地使用权和林木所有权,然后面向社会吸引自然人(主要是城市市民)、法人及其他社会组织自愿认领一定面积的林木,获得其林地使用权和林木所有权,再由认领者将其所认领的林木委托给托管公司进行专业化、集约化经营管理至采伐的一种林权流转形式。委托方按照协议约定的价格和付款方式向托管公司交纳托管费用,托管方按照专业化水平对所托管的林木进行集约化管理,并确保林木生长量达到约定的蓄积,此种林权流转形式20*年起在我省新兴。

(一)拓宽了林业投资渠道,增加了林业投资主体。

随着林业产权制度改革的深化,林权流转的加速,全社会投身林业建设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亦随之高涨,非公有制林业形成并迅速发展,林业建设资金的打破了过去长期依靠政府的局面,林业建设主体实现了由过去单一行业建设项社会多元化参与的转变。以桐柏县为例,1999年以来,全县非公有制林面积达万亩,占全县五年来造林总面积的67%,参与经营的企业、单位、个人2452家,累计吸引投资3800余万元,占同期全县林业总投资的70%。

(二)盘活了林业资产,优化了资源配置。

在林权流转前,宜林荒地、四旁隙地等长期闲置不用,或分配给无力经营者,得不到有效的开发,土地作为生产力要素,其使用价值难以实现,形成死滞资产。同时,社会上一些闲散资金没有找到合适的投资项目,因无政策和资金的支持,林业上一些技术人员和农村大量富余劳动力没有施展的空间。通过林权流转,实现了林地资源、资金、劳力、技术等各种林业生产要素的合理配置,活了资产,富了群众,稳定了社会,发展了林业。

(三)扩大了有林地面积,增加了森林资源的总量。

投入的增加、资源的优化组合必然地带来了资源量的增加。仅就桐柏县而言,1999年的有林地面积为118万亩,目前,已增加146万亩,森林活立木蓄积量从116万立方米增加到138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由原来的%提高到%。

(四)提高了造林质量,有效保护了资源。

俗话说:“三分造,七分管”,是说造林不易,管护更难。过去植树造林产权收益不明确,群众积极性差,造林成活率低,管护困难,“年年造林不见林”。通过林权流转,明确了产权,保证了收益,“谁造谁有”的政策落到了实处,广大林农有了实实在在的拥有感,造林护林积极性极大提高,前期造林舍得投入资金选良种、栽壮苗,高规格高质量栽植,后期管护精心浇水、施肥、防治病虫害,“象种粮一样育林、象管田一样管林”。在自己加强管理的同时,还积极学习林业法规政策,加强了对他人毁林的防范,乱砍滥伐等现象明显减少,资源得到了较好保护。

(五)促进了科技成果的转化,增加了林业建设的科技含量。

林权的合理流转,促进了生产资料与劳动者的紧密结合。经营者为了提高生产力水平,增强市场竞争力,积极与林业科研单位建立协作依托关系,大力引进和推广新品种、新技术、新成果,促进了林业科技进步,加快了林业科技建设步伐。如桐柏县,近五年来,共引进优良树种15个,良种接穗(芽)100万节,推广优良品种58个,应用新技术、新成果36项,造林成活率、良种率均在95%以上,科技成果转化率达50%以上。

(六)增加了农民收入,培育了农村新的经济增长点。

以经济利益为驱动的非公有制林业,使经营者将追求最大经济效益为目标,围绕市场进行生产和经营,根据市场供求信息调整产业结构和树种结构。在实现了自身经济利益的同时,也为区域经济的发展注入了生机和活力,成为农村新的经济增长点。据对桐柏县的调查,全县依靠发展非公有林业经济脱贫致富的农户达xx余户,占全县脱贫农户总数的30%。

(七)开辟了一条就业途径,减轻了政府压力。

经营“绿色企业”,风险小,效益持久,为机关富余人员、企业下岗职工及城镇无业青年提供了就业、再就业门路,也为一些单位和企业兴办经济实体、走兴林致富开辟了新的途径。如桐柏县风扇厂下岗职工杨某,在朱庄乡购买荒山200亩,发展以板栗为主的经济林,并在林间套种中药材及牧草,每年收入达2万元以上,依靠林果业摆脱了困境;义马市煤业集团下岗工人王小锋,承包荒山1000亩栽植经济林,实现再就业,被评为非公有制林业的好典型。

(八)带动了林业产业的发展,次金了区域经济进步。

通过林权流转,森林资源的增加带动了林业产业的发展,木材加工、林产品加工、花卉经营等,陆续形成一些地方的支柱产业。灵宝市农民罗眼科,从1993年起承包荒山4万亩,自筹资金1000万元,建成了目前全省最大的连片杜仲基地。他依托西北农大等院校,山上建基地,山下办工厂,实行综合开发。罗眼科的兄长罗来科承包荒山6000亩,投资150万余元,嫁接梨枣、雪枣等15万株,成立了来科枣业有限责任公司,实行种植、贮藏、销售一体化,现每年产干鲜枣10万余斤,产值达50多万元。

(一)有关法规政策相对滞后。

这里所说的相关法规政策包括两个大的方面:一是以建立具体完善的林权流转制度,规范、引导林权流转行为为内容的法规政策,二是以森林资源合理保护利用管理为内容的法规制度。

第一个方面,1985年,国家体改委、林业部颁发的《林业经济体制改革总体纲要》中提出要建立明晰的产权制度,规定“遵照林木所有权与林地使用权一致的原则,进行林木所有权及林地使用权的有偿转让”,提出了林权流转的要求。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关于治理开发农村“四荒”资源进一步加强水土保持工作的通知》中,要求要合理安排农、林、牧、副、渔各业生产,实行家庭或联户承包、租赁、股份合作、拍卖使用权等多种方式治理开发“四荒”,规定了对宜林“四荒”使用权的有偿流转。

1998年4月29日修改后的森林法,增加了第十五条,规定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及其林地使用权、采伐迹地使用权以及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森林、林木和林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依法作价入股或者作为合资、合作造林、经营林木的出资、合作条件,同时指出“不得将林地改为非林地”、“除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外,其他森林、林木和其他林地使用权不得转让”。以法律的形式,对林权流转作出了原则性的规定。20*年,中央《决定》中也提出:“在明确权属的基础上,国家鼓励森林、林木和林地使用权的合理流转,各种社会主体都可通过承包、租赁、转让、拍卖、协商、划拨等形式参与流转”。应该说林权流转已是于法有据了。但相关的配套法规政策滞后,缺乏规范具体操作的行政法规,致使林权流转中还存在着操作普遍不规范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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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全县非公有制林业基本情况和基本经验。

*县属于黄河冲积平原,是个平原农业县,辖13个乡镇,耕地面积万亩。土层肥沃深厚,气候温暖湿润,境内河流众多,适宜多种林木生长,林地构成主要是果桑园、林场、苗圃地和农田防护林,没有自然林和原始林。近年来,经过县委、县政府和林业部门的努力,我县的林业事业取得了一定成绩,特别是近两年随着一系列优惠政策的出台,非公有制林业得到迅猛发展,个体造林人数不断增加,资金投入不断增大,造林规模越来越大,质量越来越好。截止底,全县非公有制造林总面积达到万亩,其中用材林万亩,经济林万亩,公益林面积万亩,其他万亩;全县造林大户100亩以下的12个,面积万亩,其中用材林万亩,经济林万亩,公益林面积万亩。非公有制林业占全县林业的98%,在我县林业发展中占主导地位。投入方式主要是个体经营者自筹资金,共投资2717万元,就业人数32人。总结所取得的成绩,我县发展非公有制林业的基本经验是:

(一)全面落实林权制度改革,提高了群众植树造林的积极性。非公有制林业不仅在我县林业发展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对解决农村可持续发展问题也起到了重要作用。虽然经过多年的努力,大户承包方式有所增加,但主要还是各家各户平均到户的责任制形式,很难形成规模效益。为促进非公有制林业的发展,形成全民都来发展林业的大好局面,我县按照“明晰所有权、搞活使用权、放开经营权”的思路,对全县宜林沟、路、渠、堤滩采取拍卖承包等形式落实产权,实行“谁造谁有、合造共有”、“谁经营、谁投入、谁受益”的政策,逐步建立起既适应市场经济体制要求,又符合林业特点的管理体制。建立合理的利益分配机制,鼓励企事业单位、各类经济组织和个人跨行业、跨所有制、跨地区开发经营林业,实现林业经营主体多元化。对承包后的林地颁发林权证,明确权属,同时结合各乡镇实际情况,在简化转让承包手续、扶持信贷资金、减免部分税费等方面制定了相关优惠政策,并保持林业政策的稳定性和连续性,把利益最大限度地让给承包者。目前,卜集乡、胡集镇、肖云镇、司马镇等乡镇100以上承包大户12个,共承包河堤、林地2500亩,收回承包费200多万元。林权改革的落实,充分调动了群众投资投劳、植树造林的积极性。

(二)加强组织领导,促进了非公有制快速发展。县委、县政府多次召开常委会、县长办公会,对我县的林业工作进行了认真研究,确定了发展思路和目标,明确了工作措施,制订下发了《-林业发展规划》、《林业生产意见》、《林业产权制度改革意见》以及实施方案等一系列文件。实行了县乡两级领导干部包保责任制,县级领导包乡镇,县直部门包重点项目,乡镇领导包村队,乡镇干部、村级干部包路段、地块。层层落实责任,各级领导干部都在自己的责任工程里挂牌立标,示范带动。各乡镇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安排,结合本乡镇实际,制定出本乡镇林业产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工作措施,为全县林业产业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三)广泛宣传发动,转变了群众观念。以“适应发展新形势、更新观念抓调整、做大做强林产业”为主题,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宣传动员活动。一是各级领导带头宣传,切实转变了广大干部和群众观念。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和乡镇领导逢会必讲,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等宣传媒体宣传林业,使广大干部群众在思想上真正认识到新时期林业的地位和作用,认识到发展非公有制林业是大势所趋,是加速林业跨越式发展的必由之路。二是由林业部门组织每个乡镇扎制宣传彩车,组成宣传车队统一在全县进行巡回宣传。同时,利用过路横幅、墙体标语、印发宣传材料和技术资料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发展林业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达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三是各乡镇采取召开动员会、乡村干部会、群众代表会等多种形式,宣传植树造林是调优农业种植结构,实现农业增收的一条有效途径,使全县广大干部群众对植树造林的认识实现了质的飞跃。

(四)实行典型引导,推进了全县林业的均衡发展。为使广大农民真正成为林业发展的主体,我县实行多元化投资机制,进一步挖掘广大农民生产经营潜力,培养了一大批林业局产业发展的典型乡镇的村户。司马镇从种植业结构调整、获取最大经济效益、切实增加农民收入的角度出发,瞄准市场,建立了千亩大樱桃基地;兴隆乡政府出台优惠政策,调动群众造林积极性,发展梨枣和冬桃,力促林果基地规模发展;卜集乡在去年宋庙村速生丰产林间作紫花苜蓿效益显著的基础上,决定在5年内建成万亩林牧型速生丰产林基地。目前1300亩的工程任务已高标准完成,在全市林业生产检查中得到市政府领导的高度评价。肖云镇为加快林业建设步伐,大力发展民营林业,制定优惠政策,引进外资,在唐王村对外承包700亩农田发展速生丰产林,走出了一条以民营经济发展林业的新路子。大力发展林业第二、三产业,以鸡黍镇的张寨、刘楼等村为重点,发展锯材加工46家,家具制造厂50家,竹材及制品销售点12个,年产万立方米的纤维板生产厂2个,年产万立方米的胶合板生产厂1个。注册资金达到了700余万元,解决就业人数达500余人,年上交利税万元,对非公有制林业的全面发展起到了强有力的推动作用。

二、当前非公有制林业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思想解放程度不够,对林业的认识不足。由于林业发展周期长、见效慢的特点,有些群众只看到眼前利益,对林业具有的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认识不足,缺乏发展林业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2、规模小,投入少,难以形成规模效益。我县非公有制林业大多是个体分户经营的小生产和分散化的经营方式,一般规模较小,投入少,加上当前贷款难,贷款期短,从而使一些造林户还未得到林业开发的回报时,就疲于还贷,生产持续投入难以为继,使林业得不到有效的发展,难以形成集约化经营,与现代林业规模经营不相适应。

3、管理粗放,经济效益低。有些经营者采取自然放任的粗放经营方式,“靠天长树,自然成材”的作法较为普遍,树木生产缓慢,低产林比重大,有的形成了残次林,降低了林地的直接经济效益。

4、技术网络不健全,先进科技成果应用率低。林业主管部门没有足够的资金来健全技术网络,技术指导和服务滞后,一些林业新成果、新技术、新经验得不到及时全面的推广和应用,使造林成效受到一定影响。

5、缺少龙头企业,加工能力低。境内缺少大型的木材加工、果品加工企业,缺乏林业发展的拉动力。

三、林业部门需要做的工作。

在发展非公有制林业过程中,林业主管部门在引导、规划、服务等方面还需要做大量工作:一是搞好规划设计。在林地落实产权过程中,林业主管部门要组织专门人员加强技术指导,对承包的宜林地进行逐一丈量、确权发证,并进行统一规划,合理布局,提高规模效益。二是以市场为导向,搞好树种引进工作。要根据社会对良种的需求,进行名、特、优、稀经济林树种和用材绿化树种的引进、繁育、示范和推广,做好金太阳杏、油桃、日本甜柿、丰水梨、雪枣、杨树107、108、三倍体毛白杨等优良品种的引进工作,增加我县优质树木品种,努力提高经济效益和市场竞争力。三是搞好科技服务。积极推广应用新技术、新成果,实行果树保护地栽培,进行高密度定植优质早期丰产技术研究,逐步提高科技含量。大力发展林牧、林菜、林菌等多种形式间作,以短养长,提高经济效益。利用电视讲座、培训班、现场指导等多种形式进行技术指导,提高果农的管理水平。

四、今后非公有制林业发展的思路和建议。

为使非公有制林业部能够得以稳步健康发展,必须遵循林业的自身规律和特点,从有利于促进林业整体发展和致富林农出发,积极对其加以扶持和引导。

1、突出非公有制林业的重要地位,营造发展氛围。要广泛宣传发展非公有制林业的重要意义及其在整个林业中的地位和作用,宣传非公有制林业在造林绿化、发展经济、促进改革、保持稳定等方面所发挥的积极作用,使全社会形成共识,为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营造一个良好的舆论环境。

2、落实林业政策,为非公有制林业拓展空间。制定优惠政策是非公有制林业巩固和发展的根本保证,认真落实林业政策是调动群众造林积极性,推动林业产业化的动力源泉。要进一步深化林业产权制度改革,在坚持林地所有权不变的前提下,利用竞标拍卖、承包、租赁、返租倒包等形式,公开转让林地使用权,并制定保护林农权益的相关优惠政策,使林地使用权和活立木可依法流转、继承,确保经营者的利益不受侵害。

3、加大在资金、科技上的投入,提高非公有制林业的发展质量。当前,我县非公有制林业存在着规模小、林分差、管理落后、科技含量不高等问题,虽有总量的扩大,但质量和效益没有大的提高。因此,必须加大对非公有制林业的资金和科技扶持力度,将其做大做好,提高层次,实现质的突破,特别是一些公益林,国家补偿资金要及时到位。加强科技指导和服务,改变传统粗放型的增长方式,使非公有制林业依靠科技进步来提升经营管理层次,提高产品质量和经济效益,不断增强市场的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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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建设进程。目前,全县有林地面积达到43063公顷,森林覆盖率达到83%,林木绿化率达到%。

(一)退耕还林工程。xx年开始试点,xx年全面实施,各级党委、政府把退耕还林作为农村经济结构调整的切入点,明确把退耕还林作为一项政治任务,作为检验各级领导班子是否具有战斗力的试金石,退不下坡耕地就退官退位。截至xx年底,全县累计完成退耕还林工程造林2万亩,封山育林29293公顷。

(二)天然林保护工程。xx年启动后,进一步加强管护工作,建立森林管护站20处,竖立护林宣传标语30个、小型固定标志牌117块,配备专职护林员108人;累计完成封山育林29293公顷,为4个国有林场的1180名职工参加了基本养老社会统筹,使天然林资源得到了有效保护、恢复和发展。

(三)四大造林绿化工程。两年来,全县累计完成重点通道绿化648公里,补栽路段公里,植树483万株,在出县际交界处,高标准建设绿化树120公里,绿化面积2100亩;完成交通沿线绿化1900亩,环城绿化1200亩,村屯绿化82个,渠系校院绿化101个。

二、林业建设主要做法与特点。

xx年以来,**县采取超常规举措,高起点定位,高标准投资,高质量施工,相继实施了四大林业重点工程,推动林业建设步入了快车道,成为林业史上发展最快、投入最多、质量最好的时期。

强化森林资源保护。近年来,**县把依法治林、强化森林资源管护作为林业工作的重中之重。一是加大对乱砍滥伐林木、违法征占用林地、乱捕滥猎野生动物等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通过精心组织,摸底排查,累计查处各类林政案件18件,给予行政处罚43人,罚款万元,补种树木2300株,征收森林植被恢复费万元。二是全面加强森林防火工作。气候干燥,十年九旱,历来是个森林火灾高发的地区,境内有2个省直林局所属24个林场,有1000多万亩的森林和未成林地需要管护。面对日益繁重的森林防火任务,县政府及时出台了《关于加强森林防火工作的决定》和《全县林区山区实施封山禁火的命令》,通过层层签订防火责任状,加大督察力度,及时组织扑救,取得了近29年无重大森林火灾发生和无扑救人员伤亡的好成绩,有力地保障了森林资源安全,推进了吕梁林业又好又快发展。

三、问题与建议。

调查发现,**县是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83%的县,境内山高坡陡,沟壑纵横,水土流失严重,生态环境严重恶化,治理与破坏矛盾突出。通过实施“四大战略”,林业建设得到了快速发展,生态环境有所改善。但是,林业建设还面临着任务重、难度大、产业发展滞后等不少困难和问题,亟待研究解决。

森林资源管护任务越来越重,经费更加缺乏。随着林地面积的增加,特别是退耕还林、通道绿化管护任务日益繁重,乱砍、乱采、乱挖屡禁不止,加剧了地表植被破坏。建议改变重数量、轻质量的现象,坚持数量与质量并重,强化管护也是发展的理念,努力提高林分质量水平。

林业产业开发相对滞后。产品加工开发力度不够,龙头企业发展缓慢,销售信息渠道不畅,森林旅游和林下产业开发利用还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建议借鉴“公司+农户+基地”的模式,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强化经济林产业化基地建设,实现富民强县。特别要重视经济林优良品种选育,坚持以优良品种带动优质发展,避免一哄而起的低效盲目发展。同时,重视加工产品的品牌意识,严把原料和加工质量关,尽快形成拳头产品和品牌,提高发展效益。

林业技术力量不足,科技服务体系不健全。乡镇林业站作为林业生产经营管理的最基层组织,由于人员、经费、管理体制等原因,严重制约了其职能的发挥。建议加强县、乡林业站和技术推广站队伍建设,科学核定编制,调整充实人员,落实经费,真正承担起科技服务、技术指导、维护森林资源安全的重要作用。

我们得到两点重要启示:

(二)林业发展必须与农民群众脱贫致富紧密结合,使广大群众从林业发展中受益。过去一提起林业,人们首先想到的是长周期、慢效益。这样的状况使得广大农民不愿投身林业,积极性得不到调动和发挥。把群众经营林业的积极性充分调动起来,把林业长期效益与农民的切身利益有机联系起来,使林业发展真正与广大农民致富意愿、与地方社会经济发展的大局融为一体。农民群众一旦从林业发展得到了真真切切的实际利益,必然从根本上焕发起建设林业、发展林业的热情,必然把林业作为自己的致富源泉而备加珍惜,林业的稳定、高效、可持续发展就有了切实的保障。

通过对**县林业发展的调研,我们深切体会到,林业战线践行科学发展观的中心任务,就是要解决林业为谁发展、靠谁发展、怎样发展的问题。

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以人为本。林业发展的目的,就是为了保护和改善广大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生态环境,为广大群众提供日益丰富的林产品,提高人民生活水平;林业的发展,必须紧紧依靠广大人民特别是广大农民群众,把林业发展与群众的切身利益紧密结合起来;林业的发展,必须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因区施策,分类指导。这就是我们通过对林业的调研,对林业为谁发展、靠谁发展、怎样发展问题的初步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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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规范林权流转行为,深入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以下简称中央《决定》)及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贯彻中央《决定》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河南省《实施意见》),探索林业产权制度改革新的模式和途径,促进我省林业可持续发展,资源林政管理处组织开展了我省林权流转情况调研,现报告如下:

林权流转既是开展林业产权制度改革和发展非公有制林业的重要内容,又是实现林业产权制度改革和发展非公有制林业的主要途径,我省自上世纪80年代以来,特别是中央《决定》和河南省《实施意见》发布以后,围绕深化林业体制改革,林权流转势头迅猛,取得的成效明显。通过林权的合理流转,使林地所有权和经营权适当分离,使资源配置得以优化,在一些地方出现了“资源增量、农民增收、社会增效”的“三增”局面。

(一)林权流转的主要内容。

我省林权流转的重要内容包括林木所有权流转和林地使用权流转,以及林地使用权和地上林木所有权同时流转。其中,以林地使用权的流转为主,尤以宜林荒山、荒沟、荒滩、荒丘、荒沙等宜林荒地和渠旁、路旁、沟旁、河旁等宜林四旁隙地的使用权为多。如洛宁县早在1993年就出台了《关于出让“四荒”使用权,加速“四荒”开发的决定》和《关于出让“四荒”使用权的实施细则》。1995年以后,*、*、*、*、*等地市委、市政府相继制定下发了关于开发治理“四荒”,拍卖、承包其使用权的意见或决定,*县、*县、*县等许多县(区)也出台了相关决定或具体的实施办法。

(二)林权流转的发展过程。

我省的林权流转行为,始于二十世纪80年代后期,是在农村家庭联产承包制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土地由农户承包自主经营,平原地区的农田林网和农林间作的树木,实行树随地走,作价转让给农户经营,林木所有权发生了流转;山区大面积的集体林、果园由懂经营会管理的农民接手承包,林木连同林地使用权一起发生流转。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中后期,随着农村土地改革的不断深入,尤其是“四荒”的开发治理,农民投资经营林业的积极性越来越高,从开始承包几米的路段、河段,发展到承包经营一条路、渠或一条河段;从承包经营几亩、几十亩林地发展为买断几百亩、几千亩的荒山经营权;从小片荒山荒坡开发利用发展到以林为主的多种经营。随着林业投资规模的不断扩大,经营方式的不断更新,林地使用权流转的规模也不断扩大,涉及面不断拓宽。《森林法》的修订、《森林法实施条例》的实施、中央《决定》的出台,使林权流转保持着持续发展的局面和良好的发展趋势。

(三)林权流转的主要形式。

1、拍卖。

拍卖是指依照有关规定对林地进行资产评估,确定底价后,举行拍卖会,由买方竞价,报价最高者中标,与卖方签订合同(协议),出资买断一定时期的林地使用权或林木所有权,并在林业部门统一规划的基础上自主经营管理,收益全部归中标人的流转形式。在拍卖过程中,允许各类投资主体跨地区、跨行业竞标购买,同等条件下本地人员优先。这种形式在很大程度上体现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比较受群众的欢迎。且这种形式转让,一般成交价都要高于底价,有利于最大限度地实现国家或集体森林资源资产的价值。

2、承包经营。

承包经营是指按照有关规定,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林地承包合同,由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向发包人支付承包费用,取得林地使用权,自主进行植树造林、经营管理,收益完全归承包人所有的流转方式。承包经营中,承包方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农户、法人单位或合伙组织。承包经营是起步最早的一种林权流转方式,也是实践中应用较多的方式之一。

3、联合(合作)经营。

联合(合作)经营,是指由多个投资主体以土地使用权、林木经营权、资金、劳动力、技术等作为合作条件,从事林业生产经营,收益按比例分成的经营方式。联合(合作)经营主要是通过民主协商,以联办合作的形式进行经营管理。如鲁山县赵村乡国贝石村布朗李园艺场,经营面积1000亩,*市房产局职工王保宪以30万元资金入股,国贝石村以土地、劳动力入股,林业技术员以技术入股,建立董事会,联合经营管理。

4、林木认领托管。

所谓“林木认领托管制”是指:托管公司首先通过承包等方式取得国有或集体林地使用权和林木所有权,然后面向社会吸引自然人(主要是城市市民)、法人及其他社会组织自愿认领一定面积的林木,获得其林地使用权和林木所有权,再由认领者将其所认领的林木委托给托管公司进行专业化、集约化经营管理至采伐的一种林权流转形式。委托方按照协议约定的价格和付款方式向托管公司交纳托管费用,托管方按照专业化水平对所托管的林木进行集约化管理,并确保林木生长量达到约定的蓄积,此种林权流转形式20*年起在我省新兴。

(一)拓宽了林业投资渠道,增加了林业投资主体。

随着林业产权制度改革的深化,林权流转的加速,全社会投身林业建设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亦随之高涨,非公有制林业形成并迅速发展,林业建设资金的来源打破了过去长期依靠政府的局面,林业建设主体实现了由过去单一行业建设项社会多元化参与的转变。以桐柏县为例,1999年以来,全县非公有制林面积达万亩,占全县五年来造林总面积的67%,参与经营的企业、单位、个人2452家,累计吸引投资3800余万元,占同期全县林业总投资的70%。

(二)盘活了林业资产,优化了资源配置。

在林权流转前,宜林荒地、四旁隙地等长期闲置不用,或分配给无力经营者,得不到有效的开发,土地作为生产力要素,其使用价值难以实现,形成死滞资产。同时,社会上一些闲散资金没有找到合适的投资项目,因无政策和资金的支持,林业上一些技术人员和农村大量富余劳动力没有施展的空间。通过林权流转,实现了林地资源、资金、劳力、技术等各种林业生产要素的合理配置,活了资产,富了群众,稳定了社会,发展了林业。

(三)扩大了有林地面积,增加了森林资源的总量。

投入的增加、资源的优化组合必然地带来了资源量的增加。仅就桐柏县而言,1999年的有林地面积为118万亩,目前,已增加146万亩,森林活立木蓄积量从116万立方米增加到138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由原来的%提高到%。

(四)提高了造林质量,有效保护了资源。

俗话说:“三分造,七分管”,是说造林不易,管护更难。过去植树造林产权收益不明确,群众积极性差,造林成活率低,管护困难,“年年造林不见林”。通过林权流转,明确了产权,保证了收益,“谁造谁有”的政策落到了实处,广大林农有了实实在在的拥有感,造林护林积极性极大提高,前期造林舍得投入资金选良种、栽壮苗,高规格高质量栽植,后期管护精心浇水、施肥、防治病虫害,“象种粮一样育林、象管田一样管林”。在自己加强管理的同时,还积极学习林业法规政策,加强了对他人毁林的防范,乱砍滥伐等现象明显减少,资源得到了较好保护。

(五)促进了科技成果的转化,增加了林业建设的科技含量。

林权的合理流转,促进了生产资料与劳动者的紧密结合。经营者为了提高生产力水平,增强市场竞争力,积极与林业科研单位建立协作依托关系,大力引进和推广新品种、新技术、新成果,促进了林业科技进步,加快了林业科技建设步伐。如桐柏县,近五年来,共引进优良树种15个,良种接穗(芽)100万节,推广优良品种58个,应用新技术、新成果36项,造林成活率、良种率均在95%以上,科技成果转化率达50%以上。

(六)增加了农民收入,培育了农村新的经济增长点。

以经济利益为驱动的非公有制林业,使经营者将追求最大经济效益为目标,围绕市场进行生产和经营,根据市场供求信息调整产业结构和树种结构。在实现了自身经济利益的同时,也为区域经济的发展注入了生机和活力,成为农村新的经济增长点。据对桐柏县的调查,全县依靠发展非公有林业经济脱贫致富的农户达xx余户,占全县脱贫农户总数的30%。

(七)开辟了一条就业途径,减轻了政府压力。

经营“绿色企业”,风险小,效益持久,为机关富余人员、企业下岗职工及城镇无业青年提供了就业、再就业门路,也为一些单位和企业兴办经济实体、走兴林致富开辟了新的途径。如桐柏县风扇厂下岗职工杨某,在朱庄乡购买荒山200亩,发展以板栗为主的经济林,并在林间套种中药材及牧草,每年收入达2万元以上,依靠林果业摆脱了困境;义马市煤业集团下岗工人王小锋,承包荒山1000亩栽植经济林,实现再就业,被评为非公有制林业的好典型。

(八)带动了林业产业的发展,次金了区域经济进步。

通过林权流转,森林资源的增加带动了林业产业的发展,木材加工、林产品加工、花卉经营等,陆续形成一些地方的支柱产业。灵宝市农民罗眼科,从1993年起承包荒山4万亩,自筹资金1000万元,建成了目前全省最大的连片杜仲基地。他依托西北农大等院校,山上建基地,山下办工厂,实行综合开发。罗眼科的兄长罗来科承包荒山6000亩,投资150万余元,嫁接梨枣、雪枣等15万株,成立了来科枣业有限责任公司,实行种植、贮藏、销售一体化,现每年产干鲜枣10万余斤,产值达50多万元。

(一)有关法规政策相对滞后。

这里所说的相关法规政策包括两个大的方面:一是以建立具体完善的林权流转制度,规范、引导林权流转行为为内容的法规政策,二是以森林资源合理保护利用管理为内容的法规制度。

第一个方面,1985年,国家体改委、林业部颁发的《林业经济体制改革总体纲要》中提出要建立明晰的产权制度,规定“遵照林木所有权与林地使用权一致的原则,进行林木所有权及林地使用权的有偿转让”,提出了林权流转的要求。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关于治理开发农村“四荒”资源进一步加强水土保持工作的通知》中,要求要合理安排农、林、牧、副、渔各业生产,实行家庭或联户承包、租赁、股份合作、拍卖使用权等多种方式治理开发“四荒”,规定了对宜林“四荒”使用权的有偿流转。

1998年4月29日修改后的森林法,增加了第十五条,规定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及其林地使用权、采伐迹地使用权以及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森林、林木和林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依法作价入股或者作为合资、合作造林、经营林木的出资、合作条件,同时指出“不得将林地改为非林地”、“除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外,其他森林、林木和其他林地使用权不得转让”。以法律的形式,对林权流转作出了原则性的规定。20*年,中央《决定》中也提出:“在明确权属的基础上,国家鼓励森林、林木和林地使用权的合理流转,各种社会主体都可通过承包、租赁、转让、拍卖、协商、划拨等形式参与流转”。应该说林权流转已是于法有据了。但相关的配套法规政策滞后,缺乏规范具体操作的行政法规,致使林权流转中还存在着操作普遍不规范等问题。

第二个方面,由于在林权流转中,大多数投资者主要追求的是经济效益,而我国的森林分类经营工作刚刚起步,现行的资源保护管理法律法规还不是建立在分类经营的基础之上的,各项管理制度如采伐制度等还停留在旧有的框架内,造成林木经营者经营上的约束性,客观上对林权流转产生了不利影响。

(二)森林资源资产评估制度不健全。

其主要表现为:一是没有执行统一的评估标准、方法,二是没有法定的评估机构,同时,国家关于评估机构、人员资质的现行规定也与实际工作需要脱节。在已经开展的林权流转中实施的资产评估,多为有各方代表参加的合议性的评估,虽具有一定的公开性和合理性,但缺乏法定性、准确性和科学性。还有相当一部分流转没有进行资产评估,不可避免地造成了国有资产和集体资产的流失。如某国有林场,通过不很公开的协商,将本林场3500余亩林地全部承包出去,承包期20年。协议中将现有林木资源无偿交给承包方经营,待承包期满,承包方也无偿将林木资源交给林场。面上好似等资源交接,但实际操作起来远非如此,林场现有林木资源,多为中、近熟林,其价甚巨。若采伐后转租别人耕作、木材收入和地租收入两得,快到期满时再造林,还场以幼林,则国有资产流失的结局不可挽回。

(三)操作不规范,缺乏有效监督机制。

在林权流转过程中,有的没有依法实行公开;有的发包时没有依法召开群众大会或代表大会;有的合同条款不完备甚至是没有书面合同。不规范不仅表现在程序上,有些在实体内容上,也有不妥当甚至是违法的情况,如超出法律规定的流转范围实行流转、超出法律规定的权限约定双方的权利等。除了部分流转合同依法进行了公证以外,林权流转普遍缺乏监督机制。如在我省新兴的“林木认领托管”公司,在经营和宣传中,均存在有不同程度的不实之词和误导之嫌,他们假借有关主管部门和科研单位的名义,夸大宣传其经济效益,错误宣传《林权证》的性质和效力而分散委托人对托管协议的关注。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双方签定的合同中,有关条款不严谨、不完善,投资人一次性投资后,对公司执行合同情况缺乏约束与监督,不能及时有效地发现和应对该公司可能出现的违规甚至违法行为。将可能酿成经济纠纷甚至社会事件。

(四)政府干预多,服务不到位。

目前,全省的林权流转基本上是地方政府及其部门推动。有的地方对流转方式实行“一刀切”,强令在一定期限内完成所有宜林荒地的拍卖,重数量不重质量;有的地方甚至对经营者种什么树种、林种作出规定、强行实施,侵犯林农经营自主权;有的地方随意撕毁原来的承包合同,强行将已经承包的林地收回,再进行“拍卖”。竞标者主要是本地农民。虽然也有跨区域投资者,但在流转规则、成交价格等方面,以县域为单位,各地存在较大差异,全省尚未建立信息丰富的交易平台从而培育流转价格具有参考意义的市场。

据了解,目前仅“河南省技术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xx年9月1日成立)的经营范围中有代理林权交易的内容,尽管自行制定了《河南省技术产权交易所林权交易实施细则(暂行)》和《河南省技术产权交易所活立木托管暂行办法》、《河南省技术产权交易所林权证明托管办法(暂行)》、《河南省技术产权交易所林权交易信息披露规则(试行)》,但仍处于萌芽的状态。从长远来看,不符合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不能满足进一步推进林权流转工作的需要。

四、促进林权合理流转的途径。

(一)在较高层次上完善相关立法。

如前所述,法律法规的滞后已成为林权流转中的主要问题,对投资者来讲,需要一个具备较强操作性的具体规定,进一步规范流转的原则、范围、方式、程序、监督、管理,进一步地明确流转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对政府职能部门来讲,需要明确其法定职责,确定其管理和服务的方式和内容。而这些内容,从我国现行的有关立法规定和行政管理要求来看,不是哪个部门或地方政府文件所能够规定的,有些内容甚至是地方性法规也不能作出规定的,如前所述的流转范围问题、资源评估机构及人员资质问题、采伐管理问题等,必须通过修改《森林法》或国务院制定行政法规才可得以实现。

(二)建立完善的森林资源资产评估制度。

各种形式的流转,都应当建立在科学规范的评估基础上,合理确定底价,才能保证流转依法有序进行,实现盘活森林资源资产、促进林业建设可持续发展。建立完善的森林资源资产评估制度,一是要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编制科学合理的参数表和各主要临终的评估细则,规范和完善评估技术、评估方法;二是要根据《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科学、可行的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机构和人员资质认证办法,解决目前有关资质规定与实际工作要求相脱节问题;三是要加强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机构和队伍建设,满足工作需要。

(三)搭建林权流转平台,培育和完善森林资源交易市场。

要真正将林权流转推向深入,就应该在保证国家生态安全和生态建设发展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引入市场机制。要按照市场经济运营的要求,结合森林资源资产的固有特点,培育和完善森林资源市场,一是要有大量能够在价格上进行量化的待转林权;二是要有畅通的信息收集和发布渠道;三是要有完善的服务体系,包括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机构、林权流转中介机构的建设等;四是要有完善的市场监督保障机制。

(四)准确定位,合理发挥政府及林业主管部门在林权流转工作中的作用。

政府和林业主管部门要依照法律规定和市场经济运营规则的要求,明确其对林权流转的组织、指导、服务、管理、监督等职能,做到既积极推进,又充分尊重群众意愿;既严格管理又不干涉经营者的经营自主权;既加强监督又全面提供服务,充分、合理地发挥职能作用。尤其是林业主管部门,既要加强相关法规政策的宣传咨询,又要积极开展实际工作的调研;既要认真进行规划设计,又要搞好技术服务;既要大力指导评估机构、队伍的建设,又要加大对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以促进我省林权流转工作的依法、有序的开展。

篇2。

近年来,我县以“国土增绿,农民增收”为目标,坚持林业重点工程实施与兴林富民相结合,成果巩固与产业培育同步,林业产业得到了长足发展。

一、发展现状。

1、第一产业发展迅速。全县林业用地面积为万亩,其中有林地万亩、疏林地万亩、灌木林地1万亩、未成林造林地万亩、宜林地万亩。按森林类别分商品林万亩,公益林万亩。全县活立木总蓄积为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为%。干杂果产业基地建设顺利,现有干杂果总面积万亩,其中柿子13万亩,核桃万亩,红枣万亩;干杂果总产量7万吨,产值7000万元。

2、第二产业基础薄弱。在干杂果深加工方面,建成年产柿饼500吨的加工企业1户、小型加工厂3户,建成柿子醋生产线一条,加上农户采用简易手工自发加工部分,据统计,全县每年共加工鲜柿13000吨,市场销售鲜柿45000吨,还滞销1xx吨;随着柿树产量逐年增加,柿子滞销现象将越来越明显。木材加工业底子单薄,全县木材加工业仅有49户,主要有带锯解板15户,寿木加工25户,原木经营4户,农具配料加工5户;产品以初级产品为主。精加工产品主要是梨枣木工艺制品,如擀面杖、捣蒜窝、拐杖、碗、酒杯、麻食板、茶叶筒、调料盒等生活用品和神仙葫芦、木猴等旅游工艺品,但设备简陋,技术和工艺落后,各类产品档次低,不具备规模生产,年经济效益不足500万元。原木材年销售200余万元。全县第二产业年产值700余万元。

3、第三产业发展起步良好。近年来我县以“发展大旅游、建设大产业、开发大市场”为理念,按照“政府主导、部门联动、激活市场、强化两翼”的发展思路,以历史文化、休闲养生、自然观光、乡村旅游为重点,积极推动旅游产业结构调整,全面提升旅游服务质量,使森林旅游产业开发焕发出勃勃生机。五年来,我县相继投资亿元,实施了大佛寺景区改扩建和周边环境治理、紫薇山公园、泾河防洪景观带、公刘教稼苑景区、泾河龟蛇山大峡谷漂流、程家川古民居、侍郎湖生态休闲景区、拜家河观光农业长廊等十项旅游景区建设,旅游景区已成为我县林业发展重要组成部分。

总之,目前我县林业产业发展步伐虽然较快,但经济效益依然偏低,仅为8000余万元,人均元,占全县农民人均纯收入的%。

二、存在问题。

1、森林改善环境能力低下。目前我县森林林木多为近十年来林业重点工程建设保存的中幼林,虽然区域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变,地表径流量逐年减少,但森林涵养水源、防风固沙能力还不能充分发挥,水土流失治理进度仍然缓慢,人居饮水严重不足。

2、干杂果产业存在“大资源,小产业”。贮藏、加工和深层次开发业发展滞后,干杂果中名优品种匮乏,市场竞争力不强。尤其是干杂果品种结构不合理,优质主栽品种不足。如柿子面积达13万亩、核桃万亩、红枣万亩,分别占干杂果总面积的%、%、%,但引进和繁育新优品种面积太少,占总面积不足15%,致使产品质量参差不齐,未能将资源优势充分转化为商品优势、经济优势,制约了林业产业的发展和壮大。

3、林业资源开发层次较低。森林旅游业开发水平较低,正处在起步阶段,综合服务设施还不健全,难以吸纳外地游客来彬观光旅游。木制旅游产品加工业发展缓慢,现有的均是一些小型加工企业,没有先进、较大规模的龙头企业,设备落后,技术力量薄弱,产品粗糙单一,难以满足广大旅游者的需求。

三、几点建议。

1、狠抓森林抚育工作。对于目前建成的中幼林积极开展抚育工作,应通过对森林合理抚育,优化森林结构,增强森林生态系统的抗逆能力,维持森林生态系统的生物多样性和生态平衡,进一步提高森林生产效能和生态服务功能,控固水土流失,促进人与自然和谐。

2、狠抓依法治林工作。进一步健全和完善领导干部保护和发展森林资源的责任制度,明确森林资源保护的第一责任人和主要负责人,并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依法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树立执法权威,提升执法效果。全面监督重点区域的森林资源管理,加强对林业重点工程实施的核查,准确把握森林资源信息动态变化和工程进展情况,建立和完善预警机制,有效遏制边治理边破坏的现象。

3、发展林业合作经济组织。坚持政府引导、社会参与、重点打造、集群发展、点面结合、形成优势的原则,真正把引导、扶持产业发展作为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手段。一是成立专门的柿子产业机构,采取招聘考试、竞争上岗的办法吸收一批有专业知识、有工作能力的大学生或抽调现有技术人员,组成彬县柿子办。选派专业人员出外学习有关柿子深加工的先进经验,为柿子产业发展奠定基础。二是针对我县柿子园的经营现状,积极实行流转经营。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允许农户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将地处山沟里的原属一家一户所有的柿子树及集体所有的柿子园承包给善于经营、有能力作务者,走集约化的路子,实现规模经营,降低生产成本。三是建立专业合作组织。

在群众生产方便、热情较高的村,积极组织和引导广大果民,进行户间联合,组建专门经济合作组织,把分散的农户联合起来,组成农业经济合作组织,进行规模生产,进一步培育优势产品,寻找和开发市场,以经济组织形式应对复杂、多变、激烈竞争的市场。

4、增加林业生态建设投入和加大扶持力度。努力争取国家、省、市在财政预算内基本建设专项资金,并逐步提高对林业重点生态工程建设资金的投入,力争在经常性财政预算中,加大对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林业科技教育、森林防火、病虫害防治、野生动植物保护、森林旅游等事业的投入。在资金使用上,应增加后续管护资金,保证公益林生态效益的持续发挥。

林业调查报告的意义【第五篇】

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都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根轴上的两个车轮,共同推动着我国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党的“十六大”对民营经济做了进一步的肯定,为民营经济的发展扫除了观念和政策上的障碍,西部大开发和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为民营经济带来了新的机遇和挑战。“十六大”明确指出,必须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深刻认识这一论断,对加快我旗个体私营经济乃至全旗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巴林右旗非公有制经济是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的指引下,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弱到强。特别是我旗“小城镇建设”和“开放带动”战略的实施,为民营经济的进一步发展注入了新的生机和活力。今天,非公有制经济无论是在发展速度上,还是在规模上,都呈现出了良好的发展势头,对于我旗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截直到20xx年11月末,据统计,巴林右旗个体工商户发展到了2388户、2家企业集团,86家股份制私营企业。从业人员达到了6300人,注册资金19579万元。全旗民营经济实现营业收入15627万元,完成现价产值7800万元,实现增加值5215万元,实现利润985万元,上交税金1600万元,占财政收入的34。

二、非公有制经济在我旗经济发展中的作用。

近几年来,非公有制经济在全旗经济发展中已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为地方经济建设做出了积极的贡献。具体表现在:

(一)、已成为全旗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我旗财政收入34来源于个体私营经济,他们自主经营、照章纳税,增加了地方财政收入,缓解了财政困难。

(二)、带动了相关部门和产业的发展。我旗属欠发达地区,农业经济不稳定、经济基础薄弱。近几年,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有效的促进了社会经济的全面发展,促进了生产力的解放,增加了社会财富,也拓宽了农村牧区脱贫致富的路子。

(三)、个体私营经济异军突起,打破了传统单一的所有制模式和行业垄断,适应了生产力的发展,给企业注入了生机和活力,促进了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四)、个体私营企业主在抗震救灾、扶危济困等公益事业方面做出了贡献,在支持地方建设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五)、活跃了城乡经济,搞活了商品流通,满足了社会多方面的需要。在老百姓衣食住行等方面,个体私营经济成了主力军,现在人们感受最深的就是出行、购物、消费、休闲的方便,这是大力发展个体私营经济的.结果。

(六)、拓宽了就业渠道,分散了城市和农村剩余劳动力,减轻了国家负担,缓解了社会矛盾,促进了社会稳定。

(一)、总体发展水平低,经济基础薄弱,融资困难。

由于历史原因,我旗个体私营经济起步晚、规模小、水平低。近几年来,个体工商户的数量虽增加很快,但大部分投资于服务行业和小商品市场,在产品深加工、养殖业、种植业及产业化经营等方面却涉及很少。这就造成了我旗投资结构不合理,服务行业“僧多饭少”的局面。目前,我旗非公有制经济在发展中还存在着许多问题:大多数个体私营企业经济基础薄弱,缺乏必要的生产资源;多数经营者尚未摆脱家庭经营的习俗,产供销相互独立,各自为战;只瞄准本地市场,缺乏冲击外部市场的能力,竞争能力较弱;生产高附加值、高科技含量的产品几乎没有,而且名、优、特产品少。由于缺乏必要的信用担保,许多中小企业均面临着融资困难、发展后劲不足等诸多问题,制约了企业的正常生产和长远发展。

(二)、优惠政策难落实,“三乱”现象仍然存在。

我旗自1995年开始,陆续出台了关于加快发展的有关政策。20xx年4月出台了《关于加快发展个体私营经济的若干规定》,同时又出台了《关于招商引资的若干规定》。这对我旗个体私营企业的发展创造了较宽松的社会环境,但仍有所欠缺。由于宣传力度不够,许多人对优惠政策不了解;有些部门对优惠政策的落实难以到位;在审批、办证等方面仍然存在滥收费的问题。造成许多个体私营企业者负担加重,挫伤了他们发展企业、扩大生产的积极性。

(三)、企业内部管理机制落后,管理人才严重紧缺。

我旗大部分私营企业没有成形的内部管理机制和用人机制,仍然存在着“一把手”说了算和“唯亲是用、唯友是用”的用人现象。一部分个体私营企业者缺乏管理经验,小农经济意识严重,短期行为盛行,严重制约了企业的市场竞争和生存发展能力。

(一)、调整产业结构,加大企业扶持力度,增加融资渠道。

要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坚持“不限比例看发展、不限速度看效益、不唯成份看实践”的方针,将政府职能转向引导和服务。要坚持多种经济共同发展,调整我旗产业结构。积极引导个体私营企业向资源开发、产业化经营等方面发展。随着西部大开发和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随着入世后中国经济的不断全球化,市场竞争越来越激烈,外来的冲击力也越来越大。私营企业要依托资源优势,增加产品的科技含量,创造自己的特色品牌,以应对越来越激烈的市场竞争。要加大对中小企业的扶持力度,由政府出面,帮助他们解决在资金、技术、人才等到方面遇到的困难。政府应建立相应的信用担保机构,和金融机构一起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

(二)、积极落实优惠政策,加大对“窗口”单位的监管。

提高对非公有制经济服务意识,切实将营造巴林右旗完善的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外部环境,作为推动经济发展的重要举措来抓。政府行政职能部门要把落实关于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各种优惠政策作为突破口,纳入议事日程,积极引导,大力支持。对落实好的单位要予以表彰,对阻碍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要给予制止和处罚。要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健全行政审批监督机制,根据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对个体私营企业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进行认真清理,要认真查处“三乱”和“吃、拿、卡、要、报”行为。各“窗口”单位要改变工作作风,服务到位,将优惠政策真正落到实处,切实减轻个体私营企业的负担。

(三)、努力提高个体私营企业者的素质,增强企业竞争力。

个体私营企业者由于受客观条件的局限,普遍缺乏法律知识、市场经济知识和企业管理知识。对于私营企业的管理者,政府部门要定期组织培训班,对他们进行培训,使他们的知识不断更新,视野不断扩大,观念逐渐转变。对于中小企业经营者,我们应充分利用广告牌、标语等方式进行宣传,可以设立各种知识宣传栏和法律知识援助热线,帮助全体民众提高文化水平,增强法律意识。应引导个体私营企业者改变观念,增强创新意识,走出不求上进、保守求稳、安于现状的误区。个体私营企业者要守法经营,善于合作,克服狭隘的“老板”情结。

(四)、改变企业用人机制,处理好企业与员工的关系。

企业面对越来越激烈的市场竞争,民营企业需要从各方面来增强企业的竞争实力,人才已成为企业竞争胜负的关键。所以企业选人可以通过多种途径,实行“外引内进”广开门路,尊重每一位员工,充分发挥企业员工的聪明才智,充分调动人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使他们觉的自己也是企业的主人。只有这样才能真正体现“以人为本”的理念,企业才能获取源源不断的发展动力,才能健康的发展下去。

(五)、积极发挥工商联在发展非公有制经济中的作用。

工商联是党和政府联系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桥梁和纽带,在经济建设中发挥参谋和助手的作用。进一步加大工商联工作的领导力度,使工商联更好地发挥统战性、经济性、民间性的作用,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做优、做大、做强。坚持“团结、帮助、引导、教育”的方针,把会员的思想教育工作和提高其在社会上的政治地位结合起来,增强他们的社会责任感,鼓励他们为全旗经济建设多做贡献。要协助政府有关部门对会员的生产、经营、财务、纳税、质量技术和信誉情况进行监督。建立好企业项目库,不断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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