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工作方案【范例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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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机关审计方案准则【第一篇】

第一条 为了规范审计方案的编制、审核、调整和实施,实现审计目标,保证审计工作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 本准则所称审计方案,是指审计机关为了能够顺利完成审计任务,达到预期审计目的,在实施审计前对审计工作所作的计划和安排。

第三条 审计机关在实施审计前,应当制定审计方案。

第四条 审计方案包括审计工作方案和审计实施方案。

审计工作方案是审计机关为了统一组织多个审计组对部门、行业或者专项资金等审计项目实施审计而制定的总体工作计划。

审计实施方案是审计组为了完成审计项目任务,从发送审计通知书到处理审计报告全部过程的工作安排。当一个审计项目涉及单位多,财政收支、财务收支量大时,审计组为了完成审计实施方案所规定的审计目标,可以对不同的审计事项制定若干具体实施步骤和方法。

第五条 审计机关应当根据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的安排和审计准则的有关规定,编制审计工作方案,对审计的组织方式、分工、协作、汇总、处理等事项作出规定,提出要求。

第六条 审计工作方案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审计工作目标;

(二)审计范围;

(三)审计对象;

(四)审计内容与重点;

(五)审计组织与分工;

(六)工作要求。

第七条 审计工作方案由负责审计项目组织工作的审计机关编制,并下达到具体承担审计任务的审计机关执行。

第八条 审计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编制的依据;

(二)被审计单位的。名称和基本情况;

(三)审计的目标;

(四)审计的范围、内容和重点;

(五)重要性的确定及审计风险的评估;

(六)预定的审计工作起讫日期;

(七)审计组组长、审计组成员及其分工;

(八)编制的日期;

(九)其他有关内容。

第九条 审计实施方案由审计组编制,经审计组所在部门负责人审核,报审计机关主管领导批准后,由审计组负责实施。

第十条 审计组编制审计实施方案前,应当调查了解被审计单位的下列情况,并要求被审计单位提供下列资料:

(一)财政财务隶属关系、机构设置、人员编制情况;

(二)职责范围或者业务经营范围;

(三)银行帐户、会计报表及其他有关的纸质和电子会计资料;

(四)内部审计机构和社会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

(五)财务会计机构及其工作情况;

(六)相关的内部控制及其执行情况;

(七)相关的重要会议记录和有关的文件;

(八)与审计工作有关的电子数据、数据结构文档;

(九)其他需要了解的情况。

第十一条 审计组编制审计实施方案时,应当收集、了解与审计事项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其他文件资料。

第十二条 审计组对曾经审计过的单位,应当注意查阅了解过去审计的情况,利用原有的审计档案资料。

第十三条 审计组编制审计实施方案时,应当运用重要性和谨慎性原则,在评估审计风险的基础上,围绕审计目标确定审计的范围、内容、步骤和方法。

第十四条 审计机关和审计组在实施审计时,如果由于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或者其他原因,认为需要对审计工作方案进行调整的,需报经原制定机关批准。

第十五条 审计组在实施审计时,应当对被审计单位相关内部控制进行测试、分析和评价,进一步确定审计重点、步骤和方法,必要时可以调整审计实施方案。

第十六条 审计组在实施审计过程中,如果发现审计实施方案中有不适应实际需要的内容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按照规定进行修改和补充。

第十七条 审计组调整审计实施方案时,应当向审计组所在部门负责人说明调整理由,提出调整建议,一般事项报经审计组所在部门负责人批准后实施,重要事项报经审计机关主管领导批准后实施。

第十八条 审计组在特殊情况下不能按照前条规定办理调整审计实施方案审批手续的,可以口头请示审计组所在部门负责人或者审计机关主管领导同意后,调整并实施审计实施方案。审计结束时,审计组应当及时补办审批手续。

第十九条 审计机关应当将审计工作方案归入制定机关的文书档案,将审计实施方案及其编制、调整过程中形成的资料归入审计档案。

第二十条 审计方案的编制和执行情况应当作为检查、考核审计质量的重要内容。

第二十一条 本准则由审计署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 本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审计署于1996年12月11日发布的《审计机关审计方案编制准则》(审法发〔1996〕338号)同时废止。

审计工作方案【第二篇】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和《省审计监督条例》,切实做好20xx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审计工作,结合市审计局预算执行审计工作要求,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审计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坚持“评价总体、揭露问题、规范管理、促进改革、提高绩效、维护安全”的总体思路,贯彻“财政资金运行到哪里,审计就跟进到哪里”的要求,围绕稳增长、调结构、转方式、惠民生、防风险、促改革,认真履行审计监督职责,更加注重从体制、机制、制度层面揭示和反映问题,努力当好公共财政“卫士”,充分发挥保障国家经济社会健康运行的“免疫系统”功能。

(二)主要目标

一是合理界定公共财政事权范围,推动财政性资金全部纳入政府预算管理,促进预算体系的统一性和完整性。二是推动预算安排和资金分配的科学公开、公平公正,促进规范政府预算管理。三是推动深化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收支两条线、政府采购等改革,促进深化财政改革。四是推动建立健全预算执行绩效评价体系,促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

二、审计项目安排

围绕上述目标,着力做好12个项目的审计工作,汇集20xx年已经完成的22个审计项目成果。

(一)预算部门单位审计

根据上级总体部署,按照轮审计划、保持一定审计覆盖面的原则和财政审计大格局要求,结合党政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共安排审计10个部门,其中预算组织部门3个:市财政局、市地税局、市国库,预算执行部门7个:市经信局、市交通局、市供销社、市科技局、市民政局、市环保局、市商务局。

同时,开展2个专项审计项目:

1、全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建设跟踪审计和审计调查(省厅安排的项目);

2、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资金筹集管理使用情况专项审计(市审计局统一实施的项目)。

(二)拟汇入审计结果报告的主要项目成果

拟将20xx年已经完成的22个审计和审计调查项目成果汇入审计结果报告。其中:经济责任审计项目15个,财务收支审计项目3个,专项审计调查项目1个,财政决算审计项目3个。

三、审计重点内容

(一)市财政部门具体组织20xx年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以促进健全统一完整的政府预算体系、提高预算管理水平、推动积极财政政策的贯彻落实为主要目标,重点反映预算编制不细化、部门预算与职能和工作计划不衔接、项目论证不充分、预算下达时间晚等原因导致预算执行率低、执行进度缓慢、影响预算绩效的问题。

1、预算编制和分配情况。一是审查政府预算编制是否完整,各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和财政专户收入等是否按规定全部编入政府预算。二是部门人员和公用支出的定额标准以及项目支出审核依据是否合理。三是对超收收入的处理是否符合规定,对市级预备费的使用是否真实、完整地向市政府报告。四追加预算项目的申报程序是否严格,有无做到专款专用。

2、预算批复和下达情况。审查财政部门是否按照市人代会批准的预算及时批复部门预算,批复的部门预算是否全部明确到具体执行单位和项目,是否按照支出方向“打捆”批复项目支出预算;对转移支付预算指标是否及时足额下达到位。

3、预算执行和调整情况。以市人大批准的市级支出预算科目为依据,审查市级预算执行过程中调整预算科目、预算级次是否合规,揭示财政部门在组织预算执行过程中自行调整预算科目和级次未在市级预算执行报告中如实反映的问题。审查各项收支是否据实列报,有无人为调节收支科目、进度,以及将应按规定纳入预算管理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国有资本经营收益、专项收入、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等仍未纳入预算管理的问题,对比分析非税收入规模、结构、比重变化趋势及原因。摸清当年追加部门项目支出预算的总体规模、预算来源和下达时间,审查预算支出进度是否均衡,有无年底集中分配资金等问题。重点关注为提高预算执行率,在预算执行中擅自调整预算科目和支出项目,或者“以拨列支”将预算资金沉淀在所属单位或项目单位等问题。

4、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摸清基金规模、预算编制和资金分配、结转等总体情况,审查基金收支是否真实完整,预算编制是否细化,上级补助收入、上年结余等是否编入年初预算;支出是否合理,是否存在预算执行进度慢、支出方向重点不突出等问题;分析结转和结余资金的结构、规模、原因及增减变化情况。

5、市级部门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的实际执行情况。以财政部门批复和追加的部门预算为基础,检查市级部门预算的实际执行结果,反映是否存在定额标准不符合实际的问题;检查部门项目支出的预算编制、执行、决算等环节,反映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6、财政资金管理情况。审查应纳入国库管理的资金是否纳入,有无存放国库之外脱离监管问题;审查财政专户开设的合规性,是否存在开设数量过多、无依据开设、专户资金规模过大问题。审查有无“以拨列支”,将预算内资金转移到财政专户,脱离国库监管,关注是否存在闲置、挪用等问题。重点关注国库资金收纳拨付管理、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落实、政府采购管理、政府重点投资项目评审及管理、财政资金绩效管理和地方债务管理等情况。

(二)市地税部门20xx年税收征管质量情况审计。根据上级授权,围绕促进地方经济平衡较快发展、优化财政收入结构、提高税收征管质量,对地税系统20xx年度税收征收管理情况进行审计。

1、税收政策执行情况。审计地税部门执行国家税收政策情况,审查有关税收优惠政策是否落实到位,有无违规制定执行减、免、缓税政策,变相包税,越权办理减、免、缓税等问题。

2、税收征管情况。重点反映当前地税部门在税收征管中存在的漏洞和问题,检查是否严格执行《税收征收管理法》,按规定征收期限足额征税,有无违规少征、缓征或多征、预征当期税款,以及通过办理退库、设立“税款过渡户”等方式人为调节收入进度等问题。

3、税务稽查情况。摸清稽查工作开展现状和建立完善稽查机制情况,通过查阅稽查档案和抽查有关纳税单位,重点检查履行稽查职责是否到位,工作流程是否规范,处理处罚是否严格,有无执法不严、应处理处罚而未处理处罚或处理处罚标准不一致导致税款流失问题;查补入库税款是否及时,有无隐瞒截留等问题。

4、税收收入结构情况。一是从产业结构、收入级次、行业、区域等不同方面进行横向比较,分析造成税收增减变化的主要因素。二是通过对比分析三年来税收计划的完成情况、从计划、清欠上年入库和稽查收入等方面分析对税收收入质量的影响。三是重点调查部分企业税收变化情况。分别从大型、中型、小型企业中选择不同行业的纳税单位(不少于12户)进行延伸审计,掌握企业纳税的总体情况,税收收入增减变化的规模、结构、原因。

(三)市国库办理20xx年预算资金收纳拨付情况审计。以促进加强国库资金管理、保障财政收支的合规性与完整性,推动完善国库资金管理体制为主要目标,从检查国库会计核算的真实性入手,揭露会计核算不真实、混淆入库级次、违规退库、内控流程管理等问题,充分发挥国库的执行、监督和促进作用。

(四)市级部门20xx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审计。以推动提高市级部门预算管理水平,深化部门预算改革,促进部门预、决算真实完整,提高预算绩效为主要目标,通过对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审计,审核部门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和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效益性,关注部门专项资金分配、管理、使用以及“五项费用”支出、管理中存在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

1、预算编制方面。一要关注年初预算编制是否真实、完整,明细支出预算与实际工作是否相符,有无虚报、多报支出,以及预算编制存在随意性等问题。审计中,要对少报、漏报、虚报的内容及数据进行详细审查。二要关注预算编制的规范性,对会议费等经常性支出年初预算编报为零的项目进行重点关注。三要检查年度执行中追加预算的合规性、合理性,在摸清追加预算总体规模、来源和下达时间的基础上,分析追加预算的时间、规模、结构和比重。审查追加预算项目是否合理,依据是否充分,是否按追加预算的用途使用资金。

2、预算收支及管理方面

(1)收入方面。一要关注单位取得的预算收入、非税收入、其他收入等有无不及时入账、长期挂账等问题;有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的单位,有无未严格贯彻执行“收支两条线”的规定及时足额上缴,而截留、隐瞒、转移、坐支。二要关注是否存在利用办培训班、代收会费等方式获取收益,设立“小金库”行为。三要关注是否存在将应纳入单位账内核算的预算收入转入下属企事业单位问题。

(2)非税收入管理和上缴方面。关注部门是否按规定执行“票款分离”和“罚缴分离”,通过对票据的检查,看是否按规定将行政事业性收费或罚没收入及时上缴;当场处罚款和罚没物资变价款等不能实施“罚缴分离”的,罚款是否按规定及时上缴,有无隐瞒、截留、坐支和私设“小金库”问题。

(3)违规收费、罚款、摊派方面。重点关注部门收费是否按照规定办理了《收费许可证》,有无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已经取消的收费项目继续收费的问题,是否存在无标准或以协议收费名义乱收费的情况。

(4)违规支出方面。关注资金的使用是否符合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对照有关文件的规定,严格审查有关津贴、补贴有无超标准或未经批准擅自提高比例发放的问题。是否存在支出向个人倾斜问题,如巧立名目乱发奖金、福利及招待费超支等问题。

(5)支出不规范方面。关注各项支出是否严格按照预算进行,是否存在无预算、超预算支出的问题;各项支出是否真实合法,有无虚列支出、套取资金、以拨列支的问题。

(6)结余不实。重点关注资金结转是否真实,有无虚列支出、隐瞒结余、转移财政资金等问题。

3、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方面。重点关注资金是否按计划和规定用途使用资金,是否严格执行财政部门核定的项目、范围和标准,是否存在擅自扩大支出范围、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等问题,在使用环节中是否存在通过虚列支出,将资金转至下属单位或其他单位问题,是否实行专项管理和明细核算。关注资金结余的规模、形成的原因,对上年结转后今年仍未使用完结的资金、当年未使用的资金进行详细审查,分析资金未使用和结转结余较大的原因,提出改进建议。对照部门立项资料,审查专项资金使用效率和效果,看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分析未达到预期目标的原因。

4、政府采购方面。通过审核单位编制的政府采购预算和购置固定资产及大宗物品的支出,审查部门当年政府采购是否如实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关注部门政府采购是否按照批准的预算执行,是否存在超预算安排或无预算安排问题。对部门当年购置固定资产及大宗物品的支出进行审查,对照《政府采购目录》进行核对,看是否有目录外自行采购的问题。

5、财务管理方面。重点对部门内部控制制度和管理制度的健全情况进行全面调查了解,审查其在经济业务管理、行业管理、所属单位管理、经济合同管理、专项资金管理、财务管理、会计报销审批等方面是否建立了相关规定,银行账户开设、票据使用是否合规,有无资金管理分散,多头设账核算,固定资产未入账、管理混乱造成资产流失等问题。对各项制度执行情况进行验证,审查制度执行各环节是否得以有效进行。

6、五项费用方面(公务接待费、会议费、培训费、交通费、出国费)

(1)预算编报方面。关注年初预算五项费用编制是否真实、完整,明细支出预算与实际工作是否相符,有无虚报、多报支出,以及预算编制存在随意性等问题。审计中,要对少报、漏报、虚报的内容及数据进行详细审查,对比五项费用支出预算与审计认定数,查清差额数的真实性及原因。

(2)决算编报方面。关注决算报表的五项费用数据编报是否完整,关注决算报表的数据编报是否真实、准确,分析审计认定的财务报表数与决算编报数是否存在差异,找出并分析产生差异原因。

(3)五项费用支出真实性审查。对照有关文件的规定,严格审查五项费用的支出是否符合规定的范围和标准,是否存在超标准、超范围支出等问题。

(4)五项费用挤占专项资金情况。在对部门资金进行全面审查的基础上,对五项费用支出资金来源进行专项审查,看是否存在五项费用超支情况,超支资金来源是否挤占部门专项资金。

(5)报销虚假的发票和不合规发票情况。对部门五项费用报销环节进行重点审查,核对五项费用发生的实际支出情况,落实发现的疑点问题。

(6)五项费用内控制度建立和健全情况。重点对部门五项费用支出的内控制度的健全情况进行全面调查了解,审查其费用控制、支出审批、会计报销等方面是否建立了相关控制制度,是否符合厉行节约要求。

(7)五项费用内控制度执行情况。对部门执行五项费用内控制度的有效性情况进行验证,通过对五项费用支出情况的具体审计,审查制度执行各环节是否得以有效进行。

(五)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资金筹集管理使用情况专项审计。以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初步均等化,保证城乡居民享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为目标。根据市审计局统一安排,开展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资金专项审计。重点关注资金筹集情况、拨付情况、使用情况和管理情况,揭示资金筹集、管理和使用中存在的普遍性、倾向性、典型性问题,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从完善体制、机制、制度层面提出审计意见和建议,促进有关部门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规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

(六)全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建设跟踪审计和审计调查。以促进全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全面完成为目标,根据上级部署,继续开展对我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建设跟踪审计和审计调查。重点对计划完成、资金管理、工程质量等情况进行审计和审计调查。

四、审计组织和时间安排

(一)组织安排

1、财政科。为牵头科室,负责制定20xx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审计工作方案,负责审计市财政局、市国库及城乡居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资金筹集管理使用情况专项审计;定期调度审计情况,及时组织协查重要问题;负责审计成果的汇总,以及审计情况报告初稿的起草工作。

2、行事科。负责审计市地税局、市经信局。在对地税审计中重点调查部分企业税收变化情况,分别从大型、中型、小型企业中选择不同行业的纳税单位(不少于12户)进行延伸审计。

3、经贸科。负责审计市交通局、市供销社和市科技局。

4、经责处。负责审计市民政局、市环保局和市商务局。

(二)时间安排

1、市财政局审计,于4月10日前完成审计实施并将小组报告提交法规科审理,4月20日前出具审计报告。

2、市地税局审计,于4月1日前完成审计实施并将小组报告提交法规科审理,4月10日前出具审计报告并上报市局。

3、其他部门单位审计,于4月10日前出具审计报告等文书,并及时将有关文书资料送财政科汇总。

4、两个结合开展的专项审计:城乡居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资金筹集管理使用情况专项审计报告于3月20日前上报市局,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建设跟踪审计和审计调查报告分别于4月底和10月底前上报市局投资审计科。

5、财政科根据各科室提交的审计报告、审计决定书以及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报告,于4月20日前完成全部审计成果汇总工作,向局领导提交审计情况报告初稿。

6、向市财政局出具的审计报告、向市政府提报的审计情况报告、向市人大常委会提报的审计工作报告分别在有关资料正式形成后5日内上报市局财政科。

五、工作要求

(一)增强全局意识,努力构建财政审计大格局。要坚持整合审计计划,实现审计计划的科学管理;坚持整合审计资源,统一组织审计实施。各科室必须强化大局意识、中心意识,紧紧围绕“两个报告”开展审计工作,按照宏观性、建设性和整体性的要求,按照我局统一部署,精心组织实施,确保高质量地完成审计任务,为撰写好“两个报告”提供有力的支撑。

(二)突出审计重点,确保审计质量。一是各参审科室要认真学习和把握工作方案中确定的重点审计内容,结合各自的分工,拿出足够的精力和时间,研究制定审计目标更加明确,审计重点内容具体细化,更加符合本部门实际,操作性比较强的审计实施方案。二是要紧紧围绕预算执行,搞好与财务收支审计的有机结合,要根据被审计单位的基本职责、资金管理模式、财政改革运行现状、财政收支规模等,将统一确定的审计重点内容分解落实到具体审计环节和有关审计人员,确保审深审透。三是在加强部门单位审计的同时,有重点地选择部分使用财政资金多、有收费职能的二级单位进行延伸审计。

(三)加强沟通协调,提高工作效率。一是各科室要按照统一部署,认真履行承担的职责任务,切实做到相互支持,及时沟通,配合联动,确保整个审计工作顺利进行。二是凡被审计单位有电子账的,审计组必须进行会计信息数据采集,运用A0系统进行分析审计,同时要使用OA进行项目交互,提高审计质量和效率。三是预算执行审计与经济责任审计项目要搞好衔接。实施审计前如遇经济责任审计项目,参照往年的做法,作为两个项目实施,按照先急后缓原则,保证预算执行审计成果汇总及落实整改的需要。

(四)认真做好审计结果落实和督促整改工作。各有关科室要强化对被审计单位的审计回访和督促整改工作,确保“两个报告”涉及的问题逐项得到落实。各科室要及时提报审计结果落实整改情况等资料。

(五)严格遵守廉政纪律。审计期间,各审计组要按照审计纪律的八项规定和我局有关审计组廉洁自律规定的要求,自觉做好廉政工作,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自觉维护审计队伍的良好形象。如有违反有关纪律的,严肃处理,追究责任。

审计工作方案【第三篇】

根据《审计法》和《XX省预算执行审计监督暂行办法》的规定,按照省人大、省政府要求,为了组织实施好xxxx年省级预算执行审计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审计目标

xxxx年省本级预算执行审计工作,以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和全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按照“全面审计,突出重点”的方针,紧紧围绕我省经济工作中心,继续坚持综合财政审计思路,改进审计方法,深化审计内容,在强化财务收支真实、合法性审计基础上,加大对重大违法违规问题和经济案件的查处力度,积极探索效益审计,在严肃财经纪律,整顿和规范财政经济秩序,推进财政改革,强化预算约束,促进省直部门依法理财,加强财政财务管理,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通过审计,达到以下目标:

一是服务财税改革,促进部门预算、政府采购、国库集中支付和收支两条线等财政改革措施的完善和落实;二是服务政府决策,揭露和反映财政财务收支中的普遍性和倾向性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为省政府加强财政管理,进行宏观决策提供依据;三是服务人大监督,如实向人大报告我省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为省人大强化省级财政监督,促进依法治省服务。

二、审计范围和对象

主要对xxxx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性及财税改革政策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审计,重点问题进行追溯或延伸审计。

确定审计对象的原则:

一是具体组织预算执行的财政部门;二是参与组织预算执行的地税、国库部门;三是xxxx年实行部门预算的省直部门(单位)(其中:实行规范部门预算试点的10个省直部门为必审对象);四是xxxx年审计工作报告中所涉及的省直部门(单位);五是财政专项资金、罚没收入和预算外资金比较多、有执收执罚权的省直部门和单位;六是多年未审计或审计从未涉及到的部门和单位;七是省人大、省政府及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所涉及的部门和单位。

按照以上原则,确定省级预算执行审计对象如下: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省财政厅、发改委、经贸委、交通厅、外经贸厅、科技厅、农业厅、省残联(以上为xxxx年10个规范部门预算试点单位)、省地税局、国库湖北省分库、环保局、民宗委、计生委、质量技术监督局、检察院、广电厅、供销社、省农科院、省政府驻深圳办……

xxxx年纳入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审计范围的行业审计项目是: 4个县(市)财政决算及县域财政管理状况审计(财政处)、全省扶贫资金行业审计(农业处)、全省收支两条线贯彻落实情况审计(行财处)……

三、审计的内容和重点

(一)省财政厅

1、审查部门预算、政府采购和国库集中收付等财政改革措施的落实情况。

(1)部门预算。重点审查财政部门对省政府29个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部门预算的编制、批复及执行情况。编制部门预算的内容是否完整,收支预算的项目是否明确和具体,是否符合部门(单位)的实际,有无预算编制不完整、不细化、不科学,脱离实际,导致部门无法有效执行的问题;是否严格按照部门预算批复和执行,有无随意调整部门预算的项目和金额、违规追加等问题,并分析产生问题的主要原因。

(2)政府采购。重点审查政府采购预算的编制、执行情况。是否按照省政府规定编制采购预算,并列入省级预算下达到部门单位;有无应纳入政府采购的项目而未纳入的问题;采购的范围是否符合规定,政府采购预算制度是否健全,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对政府采购执行机构的监管是否严格有效。

(3)国库集中收付。重点审查其运转是否符合规范程序,按规定应纳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核算的财政收支是否全额纳入;是否严格按照部门预算和有关制度规定支付资金,有无未经批准,擅自同意部门改变资金用途的问题,有无资金拨付不及时的问题;有无混淆授权支付和直接支付资金范围的问题;分析目前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运转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审查是否达到节约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透明度,增强预算约束力的目的。

2、审查预算收支的真实性和预算平衡情况。主要是有无应做未做预算收入、违规退库冲减收入等问题;向人大报告的平衡结果是否真实。

3、审查支出预算批复和拨付支出预算资金情况。是否按照人大批准的预算及时足额批复支出指标和拨付资金,有无批复预算指标不及时、不足额,预留待分配支出指标,自行调整支出预算科目,改变资金使用方向等问题;有无不按预算级次和程序拨款,滞留欠拨和越级拨付的问题。

4、审查预算调整情况。是否按照预算法规定的程序调整预算,有无未经人大、政府批准,自行追加和调整支出预算的问题。

5、审查中央和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的分配、管理和使用效益情况。

(1)专款的分配情况。摸清中央和省专款的总额和项目,准确划分省级专项资金和中央专款本级拨付、下划和结转下年使用的数额,审查结转下年的具体项目内容,专款的拨付和下划是否及时、足额,有无滞留欠拨、挤占挪用和违规结转等问题。

(2)专款的管理情况。审查财政厅各业务处室对省直部门(单位)及下级财政部门使用专项资金的监管情况,是否严格执行各项专项资金管理的规章制度,对资金的使用是否跟踪问效,专项资金使用效益评价体系是否建立,有无重分配,轻管理的问题。

(3)省级专项经费的安排使用情况。一是是否建立项目库制度;二是专项经费项目安排是否符合零基预算的要求;三是是否符合规范化转移支付制度的要求,控制了专项拨款的增长;四是专项资金使用,是否作到围绕省委、省政府工作重点,打破部门界限,统筹安排,财政建设资金安排是否体现重点支持新型工业化和县域经济的发展;五是延伸部分用款单位,抽查省级专款(中央专款)的分配使用情况,审核其分配依据是否充分、合理,申请事项与实际用途是否一致,有无挪作他用以及损失浪费问题。

6、审查办理上下级财政结算情况。主要对上下级财政之间的补助收入和上解支出进行审查。其中对上结算的审查重点弄清与财政部结算的实际收支、具体构成;办理对下财政结算情况,重点审查省财政是否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财政体制规定办理对下结算,有无办理结算透明度不高,搞“暗箱操作”,违规结算的问题,有无未经政府批准,脱离人大监督,自行办理对下补助,分配资金向本系统倾斜的部门行为。

7、审查厅机关及所属二级单位财务和各业务处室业务费收支情况。审查经费来源和运用是否合规,有无资金分配向自身倾斜,违规提取业务费和手续费,开支大手大脚,乱开银行账户,隐瞒转移财政资金,设置账外账,滥发钱物,内部管理松弛等问题。

(二)省地税局

主要对省地税局税收政策执行、税收征管和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查。

1、税收政策执行和税收征管情况。重点审查省地税局税收政策制定与执行中,有无违反国家政令统一,擅开政策口子,随意减免税,造成国家税收流失的问题;对税收票证管理是否规范严格,有无税收票证管理不规范,乱收费、收入未纳入预算管理的问题;税收稽查工作有无稽查力度不够,稽查程序不规范和稽查结论落实不到位等问题。

2、审查局机关及所属二级单位财务收支情况。主要审查经费来源是否正当,有无挤占下级经费以及应交未交预算收入问题,支出是否合规,其中机关及系统的大宗购置是否按政府采购目录要求,实行政府采购,机关财务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内部控制是否严格有效,执行是否到位,会计核算是否规范,有无设置账外账,滥支滥用,开支严重超标等问题。

(三)国家金库XX省分库

主要对省国库办理预算收支情况进行审查。重点是:

1、审查库款的收纳、划分和报解情况,有无入库和报解不及时、延解积压库款和收入级次划解不正确,挤占上下级财政收入的问题。

2、审查办理预算收入退库情况,有无未经财政部门批准,擅自冲退国库库款的问题,有无违反国

家规定办理超范围、超越权限的退库。

3、审查办理财政预算资金拨付情况,有无拨付资金不及时、不足额,超预算、无预算和越级拨付等问题。

4、审查国库与部门零余额账户和财政零余额账户之间的资金清算,是否在财政部门审批的用款额度内及时清算资金。

5、审查会计核算和内部控制情况,有无会计核算不合规,内部控制和监督不力,手续不完备,审核把关不严,影响国库资金安全的问题。

(四)省直其他部门(单位)

在对预算内外资金全面审计的基础上,重点审计:

1、罚没收入和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收缴情况。审查执收执罚单位有无扩大范围、自立项目、提高标准乱罚款和乱收费的问题;有无违反“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隐瞒、截留和坐支应上交财政的行政性收费和罚没收入的问题;有无违反“收(罚)缴分离”规定,违规开设收入过渡户,滞留拖欠收入,未及时入库的问题。

2、部门(单位)预算外收入、单位经营和事业收入的管理情况。审查单位预算外收入和其他收入是否全部纳入财务部门统一核算,有无隐瞒、转移收入,设置账外账和“小金库”的问题;预算外收入是否及时足额纳入财政专户管理,有无自立收费项目、扩大范围和提高标准,乱收费、乱摊派的问题;滞留、坐支预算外收入的问题是否突出;预算外资金的使用范围是否严格按照财政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经营性收入和事业收入等其他收入是否按照有关规定,足额交纳税款,有无偷漏税和欠税的问题。

3、专项资金(事业费)的预算申报、分配和使用情况(包括省级专项经费和中央专款)。

一是部门专项经费预算的申报。审查部门省级专项经费预算编报程序是否合规,项目是否符合客观实际,有无沿袭惯例,导致所安排资金与实际情况脱节,预算项目无法执行的问题。

二是专项资金分配拨付情况。审查主管部门是否将财政批复预算(或部门预算)及时全额批复所属单位,有无截留、克扣所属二、三级单位经费的问题;中央和省专款的分配依据是否充分合理,是否具有规范的分配方法,分配过程是否存在随意性;主管部门是否及时足额拨付资金,有无违规提取管理费、欠拨、滞留和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的问题。

三是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重点审查专款的具体使用单位,有无挤占挪用问题,是否存在损失浪费现象,是否达到项目申报所预期的目标,发挥了资金的使用效益。同时,对主管部门还要审查其对专项资金的使用是否做到跟踪问效,是否建立专项资金的绩效考评和报告制度。

4、重大投资建设项目决策、管理及效益情况。重点审查部门(单位)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其他资金搞基本建设和对外投资情况,内容主要包括项目立项的科学性、项目建设的进度、资金的管理使用,有无决策失误或管理不善,导致国家财政资金严重损失浪费和国有资产流失的情况。

5、财务管理情况。审查单位财务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有效;财务报批手续是否齐全,执行财务制度是否严格,有无乱开银行账户,滥发钱物,设置账外账和“小金库”,滥支滥用等问题;有无资产管理松弛,资产不入账或决策失误,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问题。

5、实行规范部门预算试点的单位和部门,在对上述内容审计的基础上,还要对部门预算的编制及执行情况进行全面审计。

6、对xxxx年审计工作报告中涉及的省直部门和单位,xxxx年继续纳入审计范围,并且在完成上述审计内容的基础上,还要开展对比审计,针对xxxx年审计查处的违纪违规问题和管理中存在的漏洞,跟踪检查该单位审计意见、审计决定的整改落实情况,看是否加强了财政财务管理,违纪违规问题是否得到有效遏制。

四、组织方式及要求

(一)统一组织,分头实施。省级预算执行审计工作在厅长的统一领导下,实行统筹规划,统一组织和部署,具体实施由各有关处室在分管厅长的直接领导下,按照厅办公会确定的省级预算执行审计项目计划和分工,分头进行。

(二)改进方法,提高质量。各有关处室要严格按照审计方案确定的内容,在全面审计的基础上,突出重点,审深审透,努力提高审计工作质量和水平。一是在搞好对一级预算单位审计的同时,强化对重点二、三级单位的审计,注意查处上级违纪违规问题向下级转移的问题;二是在开展财政财务审计收支中,注意发现重大违法违规问题和经济案件的线索,加大查处大要案力度;三是以重点专项资金为突破口,积极探索效益审计,从专项资金的立项、分配、使用入手,重点揭示决策失误、管理不善造成损失浪费等问题。

(三)及时上报,注重时效。各有关处室纳入预算执行审计范围和进入审计工作报告的各项审计工作应于五月底前结束,对省直部门(单位)的审计报告及报表、纳入省级预算执行审计范围的行业审计综合报告应于六月十日前交财政处汇总。财政处应于六月底前草拟出预算执行审计结果报告提交厅长办公会审定,在此基础上,形成省本级预算执行审计工作报告。各处室应坚持从大局出发,及时、完整地提供审计情况和审计结果,确保预算执行审计工作报告和结果报告的质量,共同完成好xxxx年省级预算执行审计工作

审计工作方案【第四篇】

一、审计范围

1.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17家(详见附件1);

2.专项审计1项(详见附件2);

3.重点实事工程建设项目抽样审计3项(详见附件3);

4.审计回访31家(详见附件4)。

二、审计分工

1.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由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各单位分别按照《暂行规定》确定的管辖范围组织实施审计。

2.专项审计由监察审计室、财政分局组织人员进行审计。

3.审计回访工作,按照“谁审计、谁回访”原则,由原负责审计的单位实施回访。

三、时间安排

2月将方案报工委、管委会研究确定;3月初组织有关单位制定具体方案、落实审计人员,做好审计前准备工作;3月中旬至10月按照计划开展审计;11月、12月完成审计报告,向工委、管委会汇报结果。

四、工作要求

紧紧围绕全市作风建设的总体部署和开发区中心工作,依靠工委、管委会领导和各部门的支持与配合,坚持按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法审计、突出重点”的指导思想开展工作,严格执行《审计法》和《暂行规定》的具体程序和步骤。通过审计,摸清被审计单位的资产、资金、财务收支、经济合同执行等情况,明确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及任期内的。工作业绩,并对领导干部任职期间履行经济责任等情况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要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实事求是地进行审计评价;要历史地、客观地对被审计单位和被审计领导干部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分析,及时督促整改。各个审计项目均要明确负责人,完成书面审计报告。

审计工作方案【第五篇】

为有效落实《市住房公积金稽核审计实施暂行办法》,切实开展好我市住房公积金稽核审计工作,优化业务流程与操作规范,强化内部控制和监督制约,经研究,制定《20xx年度全市住房公积金稽核审计工作实施方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工作小组

成立全市住房公积金稽核审计联合检查工作小组,具体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稽核审计工作的组织实施。工作小组成员由公积金中心各单位、各部门抽调业务骨干组成,经研究,工作小组组成人员为:。稽核审计工作由组长总牵头,和分别担任工作组组长,根据不同检查对象和内容,分别成立选定相应工作人员组织开展具体稽核审计工作。专项业务稽查仍由公积金中心各单位、各部门分别牵头组织开展。

二、明确工作标准

根据稽核审计内容,由市公积金中心相关处室牵头,组织有关人员认真编写相关业务流程和操作规范,详细制定稽核审计工作标准,作为监督检查的对照依据。在稽核审计过程中,各稽核审计工作人员要严格对照标准查找问题与不足,同时应注意详细收集有关信息材料提交工作小组和市公积金中心相关处室讨论,以便不断完善工作标准。

三、开展人员培训

培训内容主要为《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市住房公积金稽核审计实施暂行办法》,以及有关内部规章制度和流程规范。重点围绕稽核审计实施暂行办法,学习掌握稽核审计的内容与工作程序,明确职责权限,正确行使稽核审计职能。

培训对象:稽核审计工作小组全部成员,各部门负责人和相关业务骨干。

四、检查内容和时间安排

20xx年度稽核审计的主要包括:计划(预算)的制定和执行情况,归集业务、提取业务和贷款业务的手续办理、程序审批情况,财务管理、会计核算情况,固定资产和档案管理情况等。由稽核审计工作小组根据专项检查、日常对接和定期考核的情况综合,结合各部门实际,确定每次稽核检查的重点内容,并提前通知稽查对象。

根据稽核审计年度工作总体计划,市公积金中心从五月份开始至年末,逐一开展对各部门和各项业务的稽查。

五、工作要求

(一)思想要高度重视

稽核审计是规范业务操作、强化内部控制、防范和化解运作风险的必要手段,各部门要切实重视稽核审计工作的实施开展,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担当起第一责任人,部署落实好相关稽核审计工作,为稽核审计工作的有效开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二)措施要扎实到位

稽核审计是一项长期的系统性工作,各部门要常抓不懈,一方面应强化专职稽核人员的培训,根据稽核审计工作要点认真开展常规性检查,做好日常岗间互查;另一方面应主动接受审计和上级部门的专项检查及不定期稽查,确保审计稽核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三)结果要充分运用

稽核审计是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并通过整改完善提高管理水平的过程,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稽核审计结果的运用,认识到查错是手段,及时纠错与全面防错是目标,最大程度地发挥稽核审计的监督职能和内控效用,要充分利用技术手段和制度规范加以防范,不断提升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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