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费收缴管理工作总结范文【推荐8篇】
【参照】优秀的范文能大大的缩减您写作的时间,以下优秀范例“党费收缴管理工作总结范文【推荐8篇】”由阿拉漂亮的网友为您精心收集分享,供您参考写作之用,希望下面内容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复制下载吧!
党费收缴管理工作总结【第一篇】
20xx年我乡党委按照《党章》和《中共运城市盐湖区委组织部关于加强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通知》有关规定,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党费收缴和使用管理工作,做到收缴及时,帐目清楚,使这项工作逐步走上了规范化和制度化管理的轨道。现将20xx年度党费收缴管理工作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乡共有党支部16个,其中12个村党支部,1个机关党支部,1个企业党支部,1个教育党支部、1个新型经济组织支部;共有党员490人。今年共收基层党员交纳党费5921元,并按季度全额上缴到区委组织部。
二、具体做法。
(一)提高认识,加强对党费收缴管理工作的领导。乡党委高度重视党费的收缴管理工作,由组织委员具体负责党费的收缴管理工作,党费帐户单立,专款专用,党费帐簿按规定归档。要求各支部在开党员大会时有针对性地讲解党费收缴的意义,经常性地开展党员交纳党费重要性教育,使每个党员充分认识到按时交纳党费是每个共产党员的义务,是党性观念的体现,是关心党的事业的具体表现,是衡量党员组织观念和政治觉悟的重要标志,从而为切实做好党费收缴工作打下了基础。
(二)加强党费收缴的规范化管理。为不断规范党费收缴管理工作,确保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个人按时、足额交纳党费,建立健全了收缴党费相关管理制度。认真执行党费公示报告制,广泛接受党员群众的监督。规范党费收缴时间,规定在“家”党员每月交纳一次党费,外出及流动党员每季度交纳一次党费。党员若遇特殊情况无法及时或亲自上交的,可代交或补交,但补交时间不能超过3个月,严格杜绝了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党费的情况。同时规定各支部必须在次季度首月10日前交清前一季度的党费。
(三)强化督查,不断提高党费管理水平。为全面掌握基层党员交纳党费情况,乡党委每年对党费的收缴、管理与使用情况检查两次,重点检查党员上交党费是否及时、足额;党支部收缴党费是否规范,表、册、帐是否齐全,填写是否符合要求。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今后的打算。
个别基层党组织对党费管理工作认识不高,重视不够,仅当成一般事务性工作而没作为一项政治工作来抓,对党费管理还缺乏严肃认真的态度;部分党支部的党费收缴不及时,有拖交党费现象;部分离退休党员以党费标准过高为由,交纳党费的积极性、主动性不高。
针对存在的问题今后要进一步加强党员教育和管理,建立规范流动党员党费管理工作机制,加强党支部与外出党员的联系;加强对离退休党员的教育管理,采取走访、慰问的形式,多关心他们生活,切实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多组织一些老党员喜闻乐见的活动,通过做工作,确保全乡的党费能够达到足额收缴。
党费收缴管理工作总结【第二篇】
一、交纳党费是共产党员对党应尽的义务,是党员增强党性和组织纪律观念的具体体现。每个共产党员必须按时按照标准交纳党费。
二、凡有固定工资收入的党员,应按上级党组织规定的比例交纳党费。党支部每年不少于两次对党员交纳党费标准进行审核。党员在缴纳党费时,必须严格执行规定,认真按照应交纳党费基数计算党费,做到准确无误。
三、所有党员应自觉地向所在党支部交纳党费。党员的正式组织关系在哪里,就向哪里的党组织交纳党费。
四、党员应按月由本人亲自交纳党费,一般在领取工资的当日至5日内,按照规定标准将党费交给所在党小组组长。党小组长在5日内将收缴的党费转交支部组织委员,支部组织委员在5日内将各小组收缴的党费汇总后转交机关党委,并将本支部的党费收入、上缴金额登记入册。
五、党员因外出统计、生病或年老体弱行动不便等特殊情况,交纳党费有困难的,经支部批准,可以提前集中交纳党费,也可以请他人或家属转交。党员除按规定交纳党费外,本人自愿多交不限,不允许少交或不交。对于不按规定交纳党费的党员,党组织应及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
六、预备党员应同正式党员一样按规定交纳党费,以支部大会通过为预备党员之日起开始交纳。
七、加强对党费的管理。支部组织委员收缴的党费,应建帐管理,及时造册,统计清楚,按月上缴,并妥善保管好资料。机关党委每年年底前,向全体党员公布党费收缴情况。任何人不准借支和侵占党费,不准滥用党费。
八、党员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按自行脱党处理。
1、党员为什么要交纳党费?
党章规定,年满十八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我们党历来都把党员向党组织按期交纳党费,作为党员必须具备的起码条件之一。按期交纳党费,是党员应尽的义务,是对党员党性的检验,也是党员关心党的事业的一种表现。党员交纳的党费不仅可以作为党组织活动经费的补充,给党组织以经济上的帮助,更重要的是可以增强党员的组织观念。每个党员应当增强党员意识,在规定的时间内主动按规定交纳党费。党的基层组织对不按期交纳党费的党员,要及时给予批评教育。对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交纳党费的党员,应当按党章规定作出处理。
2、党员交纳党费的基本要求是什么?
党员交纳党费的基本要求主要包括三个方面:
(1)自觉。党员交纳党费应当做到自觉、主动,一般应由本人亲自交给党支部或党小组负责收缴党费的同志。
(2)按时。按照党章要求和有关规定,党员交纳党费一般应当按月交纳,不能无故拖延。如遇特殊情况,经党支部同意,可以每季度交纳一次党费。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按自行脱党处理。
(3)足额。党员交纳党费应当根据个人的实际收入,按照规定的比例和标准交纳,不准隐瞒收入或减少交纳党费基数少交党费。
3、新入党的党员何时开始交纳党费?
预备党员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起交纳党费。
4、按月领取工资的党员主要包括哪些?
按月领取工资的党员主要包括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各类企业事业单位中按月领取工资的党员,也包括各类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中按月领取工资的党员。
5、按月领取工资的党员交纳党费的基数如何计算?
《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第一条:按月领取工资的党员,每月以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税后)为计算基数,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一)按月领取工资的党员,交纳党费的基数包括:机关工作人员(不含工人)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津贴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职务)工资、津贴补贴;企业人员工资收入中的固定部分(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和活的部分(奖金)。
(二)离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每月以实际领取的离退休费总额或养老金总额为计算基数。列入交纳党费计算基数的离退休费总额包括:离退休时计发的基本离退休费和离退休后历次按国家规定增加的基本离退休费之和,以及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补贴。离退休人员补贴是指:根据国家关于规范津贴补贴的有关规定,各地各单位离退休人员普遍发放的补贴(相当于在职人员的规范津贴补贴)。对于只有部分离退休人员享受的补贴(不同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补贴、离休干部护理费、艰苦边远地区补贴等)、改革性补贴(住房提租补贴、住宅电话补贴、交通补贴等)、伤残人员抚恤金等,不列入交纳党费计算基数。列入交纳党费计算基数的养老金总额包括:基本养老金(包括基础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企业年金和统筹外养老金。
6、列入党员交纳党费计算基数的津贴补贴包括哪些收入?
列入交纳党费计算基数的津贴补贴是指:根据国家关于规范津贴补贴的有关规定,对各地各单位干部职工普遍发放的规范津贴补贴(工作性津贴和生活性补贴)。对于只有少数地区、部分单位或特殊岗位享有的津贴补贴,比如: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特殊岗位津贴和补贴(法院检察院办案津贴、审计补贴、纪检监察办案人员补贴、公安值勤岗位津贴、密码人员岗位津贴、信访岗位津贴、有突出贡献专家享受的政府特殊津贴等)、改革性补贴(住房提租补贴、通讯补贴、交通补贴、住房公积金的单位缴纳部分等)以及社会保险类补贴、伤残人员抚恤金等不列入交纳党费基数。
7、党费交纳比例是怎样规定的?
(一)《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第二条:党员交纳党费的比例为,每月工资收入(税后)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者,交纳1%;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者,交纳%;10000元以上者,交纳2%。
(二)《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第五条:离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每月以实际领取的离退休费总额或养老金总额为计算基数,5000元以下(含5000元)的按%交纳党费,5000元以上的按1%交纳党费。
8、党员交纳党费计算基数的“税后”应如何计算?
交纳党费计算基数的“税后”是指:列入交纳党费计算基数的各项收入之和扣除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的余额。
9、在企业,列入党员交纳党费计算基数的工资收入的固定部分和活的部分包括哪些项目?
目前,由于企业人员工资项目没有统一规定,对同类性质的工资项目在不同的企业叫法也不尽相同,因此,列入党员交纳党费计算基数的收入项目,应当按照是否符合“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的原则来确定。根据多数企业的做法,“固定部分”是指在企业内职工普遍发放的基本工资、岗位(职务)工资、技能工资、岗位(职务)津贴补贴。“活的部分”是指在企业内职工定期普遍发放的奖金和绩效工资。对于只有特殊岗位发放的津贴补贴(如,有突出贡献专家享受的政府特殊津贴,高空、高温作业和有害、有毒等岗位发放的保健类补贴),以及社会保险类补贴、住房补贴、加班补贴、误餐补贴、表彰奖励完成某项工程项目有功人员发放的一次性奖金等,不列入党员交纳党费计算基数。
10、不按月取得收入的党员主要包括哪些?这部分党员如何交纳党费?
不按月取得收入的党员是指既不拿年薪也不按月领取薪酬的党员,主要包括:个体工商户、个体经营者、私营企业主、民办非企业单位出资人、自由职业者等人员中的党员。
对不按月取得收入的个体经营者等人员中的党员交纳党费,要按照自觉、主动的原则办理。这些党员能否自觉、主动交纳党费,是衡量他们党员意识和党性强弱的一个重要标志。党员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首先要把党员交纳党费的相关规定向党员本人讲清楚,然后,由党员本人主动申报上季度月平均收入,自觉参照《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第二条规定交纳党费。
11、实行年薪制人员中的党员如何交纳党费?
对于实行年薪制人员中的党员,每月以当月实际领取的薪酬收入为计算基数,年终兑现绩效薪酬的当月按本月实际领取薪酬的总数为计算基数,交纳党费的比例参照《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第二条规定执行。例如:某实行年薪制人员党员年薪(税后)30万元,其中,基本薪酬为6万元,与绩效挂钩的薪酬为24万元。基本薪酬每月领取5000元,属于月收入3000-5000元的档次,1-11月份应按1%交纳党费,每月交纳党费50元(5000元x1%);12月份兑现与绩效挂钩那部分薪酬时领取的薪酬和按月领取的薪酬之和为万元,属于月收入10000元以上的档次,应按2%交纳党费,本月需交纳党费4900元(万元x2%)。
12、农民党员交纳党费的标准是否需要根据不同情况加以区分?
考虑到不同地区农民收入存在较大的差异,《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对农民党员每月交纳党费标准提出元-1元的弹性要求。
农民党员交纳党费元-1元的规定,主要适用于在农村中从事普通农牧渔业生产的农村党员。对于外出务工经商和承包集体林地、果园、鱼塘等经营项目的农民党员,由本人申报月平均收入,自觉参照《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第二条规定交纳党费。
对于领取定额补贴的村干部党员,参照按月领取工资的党员交纳党费的办法交纳党费。
13、毕业后尚未就业的学生党员如何交纳党费?
毕业后尚未就业的学生党员交纳党费,可参照在校学生党员交纳党费的标准执行,每月交纳党费元。
14、流动党员外出期间如何交纳党费?
流动党员外出期间交纳党费的标准,已在流入地就业的,参照《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第一条、第二条规定执行;对未就业的流动党员,其中,有固定收入的,仍按其原交纳党费的标准执行,没有固定收入的,按以每月不低于元的标准交纳党费。
流动党员外出期间一般应向流入地党组织交纳党费。由流出地党组织在流入地建立党组织并进行管理的流动党员,外出期间一般应向流入地建立的党组织交纳党费;由流出地党组织委托流入地党组织管理的流动党员,外出期间一般应向流入党组织交纳党费。因外出地点变动频繁未能落实接收组织关系单位的流动党员,可仍向流出地党组织交纳党费,也可在落实接收组织关系单位后,向流入地党组织补交党费。
对于尚未落实就业去向,按有关规定将党员组织关系保留在原就读学校党组织的学生党员,仍向原就读学校党组织交纳党费,其交纳党费的数额,按在校学生党员交纳党费标准执行。
15、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中的党员如何交纳党费?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由政府每月发放一定数额的退役金。这部分人员中的党员在没有择业前,以每月实际领取的退役金为计算基数,参照《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第二条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中的党员,被党政机关干部选用为正式工作人员后停发退役金领取工资的,按照《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第一条、第二条规定执行。
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中的党员,被企业、事业单位录用后领取工资但仍然领取退役金的,以领取的工资与退役金之和为计算基数,参照《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第一条、第二条规定执行。
对从事个体经营等不按月取得收入的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党员,以领取的退役金和个人申报的上季度月平均收入之和为交纳党费计算基数,参照《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第一条、第二条规定执行。
16、待安置的复转军人和自谋职业的复原军人中的党员如何交纳党费?
复转军人党员待安置期间,组织关系仍在部队的,按照解放军总政治部《关于军队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办法》相关规定交纳党费;组织关系转到地方,已落实工作单位的,在新到单位党组织按《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第一条、第二条规定交纳党费并补交待安置期间应交的党费。
自谋职业的复员军人党员,被选聘到党政机关工作,或被企业、事业单位录用后领取工资收入的,参照《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第一条、第二条规定执行;从事个体经营等不按月取得收入的,以个人申报的上季度月平均收入为交纳党费计算基数,参照《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第一条、第二条规定执行。
17、没有经济收入或交纳党费确有困难的党员如何交纳党费?
没有经济收入的党员,以及下岗失业的党员、依靠抚恤或救济生活的党员、领取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的党员,每月交纳党费元。对由于经济困难本人提出申请,或因患病无法正常表达自己的意愿,或者其他特殊情况,交纳党费确有困难的党员,经党支部研究,报上一级党委批准后,可以少交或免交党费。
18、党员可否预交或补交党费?
党员交纳党费一般应按月交纳。如遇特殊情况,经党支部同意,可以预交或补交党费,但预交或补交党费的时间一般不得超过6个月。提前预交党费后,因党员收入增加应当提高交纳党费标准的,在党员下次交纳党费时应补交差额部分。
19、党员能否请别人代交党费?
党费应当由党员本人亲自交给党小组或党支部,一般不宜由别人代交。如遇特殊情况,经党支部同意,可以委托其亲属或者其他党员代为交纳。
20、党组织能否垫交或扣缴党员党费?
党组织应当按照规定收缴党员党费,不得垫交或扣缴党员党费,有些单位负责人觉得有些党员交纳的党费数额不大,就采取自己出钱或用公款集中支付的方法替党员垫交党费,或者图省事让财务人员在核发工资时集中扣缴党员党费,这两种情况都不符合党费收缴规定,应当予以纠正。
21、党员少交党费如何处理?
按规定交纳党费,是做一名党员的起码条件,也是党员应尽的义务。凡有工资收入的党员应该按规定足额交纳党费。所谓足额,就是根据个人的实际收入,按照规定的基数和比例交纳,不允许少交党费(经党支部研究,报上一级党委批准少交或免交的除外)。党员如果未经党组织同意而少交党费,应当受到严肃的批评教育,并限期改正,经批评教育仍不改正,应给予必要的组织处理。
22、党员增加工资收入后怎样补交党费?
党员工资收入发生变化后,从按新工资标准领取工资的当月起,以新的工资收入为计算基数,按照规定比例交纳党费。党员本人工资收入增加时,要及时向党组织申报,具体说明增资的项目和金额。党组织要及时与本单位人事、财务部门沟通,以便准确计算党员交纳党费基数和及时收缴党费。
但根据《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实施办法》规定,对年度考核称职(合格)及以上的工作人员发放的年终一次性奖金,不纳入党员交纳党费基数。
23、党员因较长时间病休而减发工资收入,应当如何交纳党费?
因较长时间病休而减发工资收入的党员,在病休期间以实际取得的工资收入为计算基数,按规定的比例交纳党费。
24、党员自愿一次性多交纳1000元以上党费如何处理?
党员自愿一次性多交纳1000元以上的党费,是指党员按规定比例或标准交纳党费后又交纳1000元及以上额度的党费,多交纳的党费全部上缴中央。具体办法是:由所在基层党委代收,并提供该党员的简要情况,通过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中央直属机关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工委组织部,国务院国资委党委、中央各金融机构党委组织部,铁道部政治部、国家民航总局党委组织部,解放军总政治部组织部转交中央组织部。中央组织部给本人出具有纪念性质的收据。
考虑到个人直接汇款给中央组织部无法核实其党员身份等因素,凡个人通过邮局汇款的方式直接向中央组织部交纳1000元以上党费的,中央组织部不予领取汇款,也不开具收据。
25、按月领取工资的党员取得临时性收入,是否应当列入交纳党费计算基数?
按月领取工资的党员,除将“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税后)”列入交纳党费计算基数之外,临时性的收入,比如,临时性的津贴费、补助、稿费、讲课费、奖金、银行存款利息等,不列入交纳党费计算基数,但自愿交纳者不限。
26、基层党组织收缴党费应该注意哪些事项?
基层党组织的组织委员或党小组长,在收缴下级党组织或党员的党费时,应当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准确核定党员交纳党费的计算基数和数额。要认真区分每一名党员的收入构成,不能图省事、嫌麻烦,笼而统之。
(2)党费的收缴必须公开、透明。收缴党员个人党费必须认真登记,填写党费证,作为党员个人交纳党费的凭证。党支部应当每季度向党员公布一次党费收缴情况,包括每名党员实际交纳党费情况,接受党员的监督。
(3)手续必须完备。党小组长、组织委员和专兼职党费管理人员等党费收缴人员,在党费收缴的往来票据上,按规定要由收款人、经手人签字,立卷存档,以备查询;收缴党费要做到账账相符、账款相符。
27、下级党组织上缴党费时应该注意什么问题?
(1)党员交纳党费数要准确。下级党组织向上级党组织上缴的党费数是按党员交纳党费总数的一定比例计算的。党员交纳党费总数,应当是本级党组织在没有留存之前党员实际交纳党费的总额。
(2)上下级党组织之间,下拨与上缴的党费不能冲销。即应该上缴的党费必须足额上缴,党组织活动经费紧张、确需上级党组织支持的,可以申请党费支持,但不能用上级党组织下拨的党费冲销应当上缴的党费。
预备党员在支部大会决定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后,上级党委批准前,仍要交纳党费。因为,支部大会的这一决定是否有效尚未确定,所以,只有在上级党委批准以后方可停止交纳党费。
29、预备党员被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后,所交纳的党费是否退还本人?
预备党员在预备期间交纳党费,是预备党员应尽的义务。被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后,所交党费不退还本人。
30、党员受党纪处分后如何交纳党费?
受到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仍然应按照规定交纳党费;受到开除党籍处分的党员,在支部大会作出决议后,上级党组织审批期间,由于处分决定是否有效尚未确定,所以仍应交纳党费,直至上级党组织对这一处分决定批准为止。
31、受到刑事处罚的党员还交不交党费?
对己开除党籍的,不再交纳党费;对个别没有开除党籍的,仍应按规定交纳党费。
32、党组织可否安排非中共党员人员向党员收取党费?
收缴党费是党内一项严肃的工作,设党小组的支部,应由党小组组长负责收取,设支委会的支部,应由支部组织委员负责收取;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应由支部书记负责收取。有的部门和单位党组织安排非中共党员人员(如非中共党员的财会人员)向党员收取党费,这种做法是不妥的,应该予以纠正。
33、党支部多长时间向党员公布一次党费收缴和使用情况?
定期公布党费收缴和使用情况,既能提高党员交纳党费的积极性,还能及早发现、消除党费收缴和使用工作中出现的差错和问题。党支部应当每季度向党员公布一次党费收缴情况,由党支部书记在党员大会上向全体党员进行公布,并在党务公开栏公示,接受党员监督。
34、怎样正确把握党费的使用范围?
党费必须用于党的活动,主要作为党员教育经费的补充,其具体使用范围包括:
(1)培训党员。主要用于对广大共产党员进行政治理论、实用技术等方面的培训,以及开展主题实践教育活动所发生的费用,在实际工作中,应着眼于使一个单位、一级党组织范围内的大多数党员或某一类别的党员普遍受益。
(2)订阅或购买用于开展党员教育的报刊、资料、音像制品和设备。必须是直接用于订阅和购买以党员教育为主要目的的报刊、资料、音像制品和设备,对于冒用党员教育工作的开支不能使用党费。
(3)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包括购买或制作奖状、荣誉证书、奖牌、奖章、奖品的费用,表彰大会会议资料的印刷费用、会议室和交通工具的租赁费用等,也包括必要的现金奖励费用。表彰应以精神鼓励为主,不提倡过高的物质奖励。
(4)补助生活困难党员。包括用于对老党员的定期生活补贴、对生活困难党员的一次性生活补助,以及对老党员、生活困难党员发放慰问物品的费用。
(5)补助遭受严重自然灾害的党员和修缮因灾受损的基层党员教育设施。包括用于直接发放慰问金、救灾物资给受灾党员,修缮基层党组织因灾受损的活动场所、电教设备等教育设施的费用。
使用党费必须符合以上五项规定,不能随意扩大党费使用范围,不符合规定的一律不得开支。需要指出的是,党费仅仅是党员教育经费的补充,完全靠党费来开展党员教育工作是远远不够的,因此,即使符合使用范围的开支项目,也不能完全依赖于党费开支。
35、党费管理工作人员工作调动或离职时,应如何处理?
党费管理工作人员变动时,要严格按照党费管理的有关规定和财务制度办好交接手续。
(1)交接双方必须当面进行交接。调出或离职人员必须将本人掌握的党费会计资料和会计信息全部移交给接交人员,同时还要保证所移交资料和信息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2)交接必须由监交人员负责监督,必要时上级党组织可派人监交,或者可以由上级党委组织部门派人临时接管党费。
(3)交接双方应当按照移交清册所登记的事项逐项移交,并逐项核对。主要内容包括:现金、有价证券、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票据、印章等。
(4)交接工作完成后,交接双方和监交人应当在移交清册上签名或盖章,对需要移交的遗留问题,应当写出书面材料详细说明。
党费收缴管理工作总结【第三篇】
1、叉车司机应严格执行出车前检查的规定:确认机油、水位、传动、制动系统及仪表读数正常,方能作业;如发现问题及时交维修厂处理。
2、由于叉车司机,不按公司叉车保养、使用规定,造成的车辆维修费,由叉车司机承担50%,并罚款100元/次。
3、叉车水箱开锅,必须待水温冷却后,方可开盖加水,避免开水烧伤。
4、叉车司机必须了解公司路况,在行驶过程中遇到通道、路口、拐弯、下坡、掉头时,应立即减速,并注意避让来往行人、车辆。
5、为保证安全,禁止叉车在园区内高速行驶;经劝阻无效者,管理者有权进行处罚。
6、严禁在叉车加油、检查蓄电池的时候吸烟,违者罚款100元/次。
7、叉车行驶时,除驾驶室外,任何部位不得承载人员,如发现上述情况,罚款100元/次。
8、严禁穿拖鞋驾车;严禁酒后驾车,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驾驶员承担,如发现上述情况罚款100元/次,二次免职。
9、不得超载作业,驾驶员应在叉货前,核实货物重量(特别是异形货物),如超出叉车荷载重量,应及时向上级汇报,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当事人负责。
10、未经部门主管副总批准,不得将叉车借予他人使用,违者双方各罚款100元/次。
11、非工作需要,不得将叉车驶出作业区域,违者罚款100元/次。
党费收缴管理工作总结【第四篇】
一年来,xx单位在市委组织部的正确领导下,以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五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国共产党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的要求,有领导、有计划地认真做好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党费收缴等党建工作,在局系统各基层党(总)支部和广大党员的共同努力下,20xx年我局共发展新党员26名,其中女性15名,大专及以上学历19名,生产服务一线工作人员10名,共收缴党费82969元,已全部解款上缴。
一、主要做法:
1、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局党委高度重视发展党员和党费收缴工作,把发展党员和党费收缴工作作为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重要工作来抓,着力在提高工作认识和加强工作力度上下功夫。
一是年初专门召开一次研究发展党员工作会议,专题研究发展党员工作中需要解决的问题并制定相关措施。
二是建立健全发展党员相关制度,对发展党员的流程进行规范,对培养、教育、考察、发展、转正等各个环节提出了具体的业务要求,局党委、各党(总)支部齐抓共管,保证发展党员工作规范操作。
三是局党委及时讨论审批,严格把关,保证党员发展工作正常进行和新党员质量。
四是严格依照党章规定收缴党费。
2、更新观念,拓宽党员发展对象来源范围。局各基层党组织不但注重从中层管理和技术骨干岗位上发展党员,也为一线员工提供教育培训和学习机会,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拓宽发展对象的来源范围,扩大基层党组织的影响力。
3、抓好教育,坚持标准,保证质量。
一是把发展党员工作的着力点放在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上,抓好集中培训、日常管理和结对联系等各个环节,提升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觉悟和政治素质。
二是突出重点,改善结构,针对局目前党员队伍年龄、文化结构等方面的特点,明确了重点在35岁以下的青年和妇女中发展党员等工作方针。
三是遵循“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和坚持个别发展,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的原则,严格把关,确保质量。
4、党费收缴规范化操作。严格按照党章规定认真收缴党费,同时做好党费收缴的宣传和公示,及时上交党费。
二、存在不足。
非公党组织的党员发展工作仍需要加大工作力度,党员帮带教育需要创新形式,发展党员来源渠道需要进一步拓宽。
三、20xx年工作打算。
一是加大发展党员工作力度。把发展党员作为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重要措施,特别是在非公企业和改制企业中,努力形成职责明确、上下联动形成合力的发展党员新格局。继续加大对党务工作人员培训力度,提高他们的发展党员的业务素质。20xx年计划发展党员19名。
二是把重点放在建立发展党员工作的长效机制上。推行推荐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对象制度,不断扩大发展源头;坚持发展党员预审制、发展党员培训制,以发展对象的合理结构来改善党员队伍结构;实行发展党员公示制,严把党员入口关;通过建立发展党员工作的各项制度,用制度来保证发展党员工作的健康进行,既保证质量,又确保入口畅通,使党的组织始终充满生机活力。
三是继续做好党费收缴工作。坚持党费收缴宣传、公示等好的做法,确保党费收缴工作规范进行。
20xx年12月21日。
党费收缴管理工作总结【第五篇】
一、交纳党费是共产党员对党应尽的义务,是党员增强党性和组织纪律观念的具体体现。每个共产党员必须按时按照标准交纳党费。
二、党支部每年不少于两次对党员交纳党费标准进行审核。党员在缴纳党费时,必须严格执行规定,认真按照应交纳党费基数计算党费,做到准确无误。
三、所有党员应自觉地向所在党支部交纳党费。党员的正式组织关系在哪里,就向哪里的党组织交纳党费。
四、党员应按月由本人亲自交纳党费,一般在领取工资的当日至5日内,按照规定标准将党费交给所在党小组组长。党小组长在5日内将收缴的党费转交支部组织委员,支部组织委员在5日内将各小组收缴的党费汇总后转交机关党委,并将本支部的党费收入金额登记入册。
五、党员因外出、生病或年老体弱行动不便等特殊情况,交纳党费有困难的,经支部批准,可以提前集中交纳党费,也可以请他人或家属转交。党员除按规定交纳党费外,本人自愿多交不限,不允许少交或不交。对于不按规定交纳党费的党员,党组织应及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
六、预备党员应同正式党员一样按规定交纳党费,以支部大会通过为预备党员之日起开始交纳。
七、加强对党费的管理。支部组织委员收缴的党费,应建帐管理,及时造册,统计清楚,按月上缴,并妥善保管好资料。机关党委每年年底前,向全体党员公布党费收缴情况。任何人不准借支和侵占党费,不准滥用党费。
八、党员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按自行脱党处理。
党费收缴管理工作总结【第六篇】
中共中央组织部印发的《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离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每月以实际领取的退休金总额或养老金总额为计算基数,5000元以下(含5000元)者按%交纳党费,5000元以上者按1%交纳党费。党员交纳党费的标准以此规定为准,全党服从中央。以下是网友分享的“党费收缴管理工作总结范文【推荐8篇】”,每月以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税后)为计算基数,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包括:机关工作人员(不含工人)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津贴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职务)工资、津贴补贴;企业人员工资收入中的固定部分(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和活的部分(奖金)。
第二条 党员交纳党费的比例为:每月工资收入(税后)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者,交纳1%;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者,交纳%;10000元以上者,交纳2%。
第三条实行年薪制人员中的党员,每月以当月实际领取的.薪酬收入为计算基数,参照第一条、第二条规定交纳党费。
第四条不按月取得收入的个体经营者等人员中的党员,每月以个人上季度月平均纯收入为计算基数,参照第一条、第二条规定交纳党费。
第五条离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每月以实际领取的离退休费总额或养老金总额为计算基数,5000元以下(含5000元)的按%交纳党费,5000元以上的按1%交纳党费。
第六条农民党员每月交纳党费元-1元。学生党员、下岗失业的党员、依靠抚恤或救济生活的党员、领取当地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党员,每月交纳党费元。
第七条交纳党费确有困难的党员,经党支部研究,报上一级党委批准后,困难的党员可以少交或者免交。
第八条预备党员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起交纳党费。
第十条党员工资收入发生变化后,从按新工资标准领取工资的当月起,以新的工资收入为基数,按照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第十一条党员自愿多交党费不限。自愿一次多交纳1000元以上的党费,全部上缴中央。具体办法是:由所在基层党委代,收,并提供该党员的简要情况,通过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中央直属机关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工委组织部,国务院国资委党委、中央各金融机构党委组织部,铁道部政治部、民航总局党委组织部,解放军总政治部组织部转交中央组织部。中央组织部给本人出具收据。
第十二条党员应当增强党员意识,主动按月交纳党费。遇到特殊情况,经党支部同意,可以每季度交纳一次党费,也可以委托其亲属或者其他党员代为交纳或者补交党费。补交党费的时间一般不得超过6个月。
第十三条对不按照规定交纳党费的党员,其所在党组织应及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限期改正。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党员,按自行脱党处理。
第十四条党组织应当按照规定收缴党员党费,不得垫交或扣缴党员党费,不得要求党员交纳规定以外的各种名目的“特殊党费”。
第十五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中央直属机关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工委,国务院国资委党委,中央各金融机构党委,铁道部政治部,民航总局党委和解放军总政治部,每年按全年党员实交党费总数的5%上缴中央。上缴中央的党费应当于次年4月底前汇入中央组织部党费账户,不得少缴或拖延。
第十六条铁路、民航系统党的关系在地方的党委,每年按照全年党员实交党费总数的10%向所在地方党委上缴党费。 中国人民银行的地市级分支机构和中央其他金融机构的省级分支机构党委,每年按本地本系统党员全年实交党费总数的5%向所在地方党委上缴党费,其他派出机构和下属单位党委不再向地方党委上缴党费。
党费是党员向党组织交纳的用于党的事业和党的活动的经费。按时交纳党费,是共产党员必须具备的一个起码条件,是党员对党应尽的义务,是党员关心党的事业的具体表现。党员交纳党费不仅可以为党组织提供活动经费,给党组织以经济上的帮助,而且还可以增强党员的组织观念。因此,各级党组织要教育党员懂得交纳党费的意义,自觉地按期、按规定标准交纳党费。
党费收缴管理工作总结【第七篇】
三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支持、指导下,全体班子成员团结一致,积极带领全县民政系统广大干部职工,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xx大和第十一次全国民政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宗旨,以打造精品、争创一流工作为目标,全县民政工作实现了跨越式发展,成果显著。三年来,连年被县委、县政府评为综合考核先进单位,被市民政局评为全市民政工作先进单位,先后被评为“市级文明单位”、“省级卫生单位”、“省级文明单位”、“洛阳市双拥模范县五连冠”、“全国农村社区建设实验县”、“全国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单位”、等荣誉称号。
一、抓政治业务学习,不断提高干部职工政治素质业务水平。
为适应新时期民政工作的要求,三年来,我局高度重视政治理论、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的学习,把提高干部职工的政治素养、工作能力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一是有组织、有计划的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xx大精神。在学习中,能够密切联系民政工作的实际,学习和讨论相结合,在学习中提高认识,在讨论中统一思想,有效地促进了干部职工的学习积极性。二是着力提高业务素质和工作水平。紧密结合民政工作实际,组织学习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政策,使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政策观念、依法行政、工作能力有了进一步提高。三是针对各个不同岗位的实际,加强业务培训,举办了电脑知识培训班,进行了业务知识专题讲座,造就了一支熟悉政策法律、精通业务知识、爱岗敬业、服务群众的较高素质的干部职工队伍。
二、抓领导班子建设,充分发挥领导班子核心作用。
三年来,我局的班子建设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深化思想教育、作风教育和廉政教育。一是从领导班子成员入手,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强化班子成员的自我约束、自我监督和廉洁自律的意识和能力。二是充分发挥领导班子核心作用和战斗堡垒作用,领导班子成员能以身作则,做出表率。三是领导班子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在重大事项上做到了集体讨论决定。班子内部团结、关系融洽,凝聚力强,工作中能互相支持,协调一致,形成了良好的工作氛围。四是狠抓纪律作风教育,提高了工作效率,增强了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意识,树立了良好的部门形象。五是认真开展了党性党风教育,着重解决在遵守纪律、党性修养、工作责任心、廉洁自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提高班子成员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
三、抓精神文明创建,树立良好民政形象。
三年以来,我们积极开展了市级文明单位、省级卫生单位和省级文明单位创建活动,经过全体干部的共同努力,某某年被市委、市政府命名为“市级文明单位”,某某年年被省爱卫会命名为“省级卫生单位”,20某某年被省委、省政府命名为“省级文明单位”。在创建活动中,我们一是按照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作风正的要求,加强干部职工队伍的思想建设和作风建设。教育职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增强干部职工热爱嵩县、热爱服务对象的观念,自觉珍惜和维护民政工作者的良好形象;二是抓业务知识培训,提高职工政策业务水平和敬业精神。按照年度和季度学习计划组织实施,由分管领导组织人员对具体学习方式、时间安排、学习记录、检查考核等逐项进行落实,保证收到实实在在的效果;三是狠抓窗口形象工程。教育全体职工树立“人人是窗口、人人是形象”观念,树立“爱岗敬业、争先创优、乐于奉献”的精神,以实际行动赢得各级领导和人民群众的信任与支持,塑造“廉洁高效、求实创新”的部门形象。四是狠抓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某某年以来,投资60万余元,对机关各股室的桌椅进行了更新,全部配备了电脑、空调,建立了局域网,实现了无纸化办公。筹建了低保、婚姻登记两个服务大厅,改善了办公环境,方便了人民群众,两个大厅节假日照常上班,工作人员挂牌上岗,服务水平和质量明显提高。同时,我局还建立了图书阅览室、荣誉室,购置了乒乓球、羽毛球、象棋等文体娱乐器械,活跃职工文化生活。通过创建活动的开展,干部职工的精神面貌和机关办公、卫生条件得到了极大地改善,增强了凝聚力、战斗力和团结协作精神,从而保证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四、抓党风廉政建设,全面推行政务公开。
我们紧紧围绕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和依法行政,以公开、便民、廉政勤政为基本要求,在三年来的工作中,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重点工作目标责任的贯彻落实。一是强化廉政教育,做到重在教育、防范在先。开展了党风廉政和反腐败教育活动,制定了《嵩县民政局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意见》,制作了廉政宣传专栏,组织观看了党风廉政教育电教片。二是强化责任,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内容、要求,分解落实到每个班子成员,把党风廉政建设与领导班子分工紧密挂钩,使班子成员人人肩上有责任,身上有压力。三是加强制度建设,依法加强对城乡低保、救灾、五保、优抚等民政资金的管理和监督检查,坚持做到专项资金专款专用。四是公开办事程序,重新完善了政务公开内容。把推行政务公开制度作为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反腐倡廉的重要内容。把民政工作的业务项目和办事程序公开上墙,以利于广大群众监督。五是向社会公开了举报、投诉、监督电话,加大了政务公开的透明度,既方便了群众办事,又有利于相关单位和群众对我们工作的监督。
五、抓依法行政,切实履行民政工作职责。
(一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立健全。
认真贯彻省、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的指导性意见》,不断完善各项制度,建立了城市分类施保和低保对象动态管理机制。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和动态管理的原则,对符合条件的城市困难居民实施了最低生活保障。保障面逐年扩大,保障标准逐年提高。
1、城市低保工作。保障人数由某某年的5100人增加到目前的7100人,占全县非农业人口的13、4%。保障标准由原来的140元提高到160元,人均补差由70元提高到95元。按照社会化发放渠道按月及时足额兑现,三年来向上争取低保资金共计1415、5万元,累计发放城市低保金142、9万元。有力的保障了城市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实现了应保尽保。某某年年被市民政局评为全市低保工作先进单位。
2、农村低保工作。保障人数由某某年的13320人增加到目前的20338人,占全县农业人口的4、1%;保障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月20元提高到40元,按照社会化发放渠道按月及时足额兑现,三年来累计发放农村低保金2117、8万元。实现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
(4)城市生活无着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本着尊重人权、自愿受助、开放管理、依法救助原则,几年来,共对320名流浪乞讨人员给予了及时救助。
(二)救灾救济工作成效显著。
1、制定了自然灾害应急预案,应对突发自然灾害工作规程不断完善。落实了救灾工作责任制,建立了灾民自救、部门包保、社会互助、政府救助的救灾工作机制,提高了社会化、科学化救灾能力和水平。
2、及时查灾报灾。每次自然灾害发生后,我们都按照《河南省灾害应急救助规程》的要求,做到快速反应,迅速出击,在第一时间内赶赴灾区第一线,调查了解灾情,收集灾情资料和数据,并通过文字、报表和网络及时向市局和县委、县政府报告。及时为领导决策救灾工作提了供强有力依据。
3、妥善安排灾民生活。三年来,累计下拨救灾款561、5万元、面粉30万斤,对全县38500户次、68426人次进行了生活救助;投入冬衣被加工款165万元,加工救灾棉被10500条、棉衣9000套,向上争取棉被2150条、衣物4600件,及时下拨灾区,解决了23680名缺衣少被困难;下拨灾民建房款102万元,帮助灾区178户因灾倒房灾民建房348间;下拨危房改造资金212、4万元,对全县165户困难群众草房、土窑洞、危土坯房进行了全面改建。使灾民和困难群众的衣、食、住、医得到了充分保障。
(三)五保供养水平不断提高。
1、集中供养率逐年增加。全县共有五保对象2833人。根据上级逐年提高五保对象集中供养率的通知精神,三年来,我们不断改善敬老院办院条件,积极动员散养五保老人入院居住,集中供养率逐年增加,供养人数由某某年的567人增加到1133人。达到了五保对象总人数的40%。
2、五保供养标准不断提高。五保对象集中供养标准由某某年的每人每年120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1800元,分散供养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年996元,提高到每人每年1100元。三年来共发放五保供养金1033、8万元。有效地保障了五保对象的基本生活。
3、敬老院建设工作富有成效。某某年—20某某年,向上争取资金580万元,总投资1061万元,对全县16所敬老院进行了全面改、扩建,改、扩建后,16所敬老院占地面积由原来的51亩,扩大到90亩,建筑面积由扩建前的14990平方米,增加到23191平方米,住房间数由原来的507间增加到902间,住房结构由原来的土木、砖混结构变成现在的楼房,敬老院面貌焕然一新,住房条件和标准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省、市有关领导对我县的敬老院建设工作予以了充分肯定。
4、工作人员及经费得到落实。随着五保供养标准的不断提高和集敬老院的硬件建设的逐步到位、服务功能和集中供养人员的不断增加,从20某某年开始,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工作人员按照市政府《关于做好农村五保供养工作的通知》(洛政〔20某某〕58号)文件规定的7:1比例配备到位,全县共配备工作人员121人。
党费收缴管理工作总结【第八篇】
根据今年6月15日举行的市直单位党务管理工作会议、12月7日举行的20xx年市直党内统计工作会议的会议精神和有关文件要求,我局扎扎实实做好本单位的党费收缴管理工作,比较好地完成了今年的工作任务。具体情况如下。
一、主要情况。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黄南飞同志十分重视此项工作,把它纳入党建工作规划中去,选派党性强、作风正、熟悉党务和责任心强的同志承担党费收缴工作,在20xx年初党务工作人员的变动交接过程中,采用参加市统一组织的培训班、自学和传、帮、带等教育方式,提高其业务素质,确保了此项工作的延续性和连贯性。同时还亲自布置了今年党费收缴工作任务,要求在本单位人员不断扩充,党员不断增加,还有部分党员职务晋升等情况下,党务工作者要认真做好党费的计算和调整工作,进一步规范党费的收缴、管理和使用工作。为了提高党务管理工作水平,黄南飞副局长还亲自与党务工作人员共同参加党务管理工作的有关会议和培训班,明确当前工作任务,增强业务能力,为更好地开展本单位的党费收缴工作打下坚实的理论知识基础。
此前,由于我局的党员数量不多,党费的收缴主要以支部党员向组织委员交纳的形式进行。今年划分设立党小组后,根据工作职责,将收缴党费的任务交给党小组长。同时,局机关党支部还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将支部每个党员每月应缴的党费金额进行核实造表,发到党小组长手中,党小组长再把党费汇总到组织委员处,再由组织委员按季度上交,同时编制季度党费明细表以公示监督,全年共收缴党费元,争取把全体党员自觉、足额、按时交纳党费工作落到实处。
今年,我局共增加党员12人,党支部都能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市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工作的意见》(佛组字19992号)中规定的标准来核算该交纳的党费,并根据党员介绍信确定其党费收缴起始月份,在部分党员因新录用公务员转正或者职务晋升导致工资变化时及时调整其党费额;在一名党员调出本单位时能及时做好与调往单位的党费交接工作。
我局严格按照20xx年市直党内统计工作会议的精神和《**市党内统计年报表审核要点》中的有关要求用党务系统进行年度报表的编制和上报工作,并按时上报了《20xx党支部上缴党费报告单》、《20xx党支部收缴党费登记表》、《党费使用、管理情况表(一)》和《党费使用、管理情况表(二)》。
二、存在不足及下一步工作思路。
1、党费要注意随党员的工资变更而即时更新。在党费收缴过程中有时出现党员因试用期满或者职务晋升而变动工资后没有马上做好党费核算更新工作,以后要提高工作效率,在党员增减、党员工资调整等情况下要做好收缴党费额的即时更新。
2、继续大力加强党务管理干部的培训工作。党费收缴管理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中一项非常重要、长期性的工作,我局要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坚持与时俱进,采用参加市统一组织的培训、横向业务交流、自学等多种方式提高党务管理干部的此项业务水平。
组织部:
我镇党委按照组织部的安排,认真全镇党费收缴和管理工作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20xx年各党组织党费收支情况八鱼镇所辖党组织xx个,党员xx名。20xx年,全镇共收取党费xx元,已全部足额上缴组织部。
二、党费管理监督情况我镇在党费的收缴、管理和监督过程中,主要抓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1、领导重视,制度健全。镇党委领导高度重视党费的收缴和管理工作,制定有党费管理制度,由专人负责党费的收缴和管理,严格收缴程序,保证了资金的监督和管理。党费收缴票据齐备,账薄规范;无党费私存、转账另存取息情况;《党费收支结存情况表》等党费报表按时、按规定填报情况;党费工作能做到及时公开。
2、严格标准,按时缴费。严格按照党费缴纳的标准要求,对镇机关以及各党组织党员所收缴的党费按时上交。全体党员能按规定比例及时、足额交纳党费。各支部对每个党员缴纳的党费情况详细登记,以便核对。
3、加强监管,落实责任。镇党委对20xx年全年的党费进行了自查。全镇各党组织党费管理规范,全年党费已全部上缴高新区党工委组织部,无截留、挪用。
中共委员会。
20xx年6月13日。
20xx年xxx镇党委按照《党章》和中组部《关于党费收缴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党费收缴和使用管理工作,做到收缴及时,帐目清楚,使用开支符合规定,使这项工作逐步走上了规范化和制度化管理的轨道。现将20xx年度党费收缴管理工作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xxx镇共有党支部16个,10个社区党支部,2个村党支部,4个机关党支部,共有党员178人,其中在岗国家干部职工党员62人,农牧民党员17人,离退休干部职工党员10人,其它身份党员89人。20xx年以来共收基层党员交纳党费元。
二、具体做法。
(一)提高认识,加强对党费收缴管理工作的领导。镇党委高度重视党费的收缴管理和使用工作,由镇党委一名副书记专门负责此项工作,组织干事具体负责党费的收缴管理工作,党费帐户单立,专款专用,党费帐簿按规定归档。镇党委将党费收缴与管理工作纳入党建目标管理责任书中进行检查考核,与各支部签订责任状,与党建各项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形成党委主要领导负总责、专人收缴专人管理的工作机制。采取在镇党校干部培训班上开设党务知识课程,有针对性地讲解党费收缴的意义,经常性地开展党员交纳党费重要性教育,使每个党员充分认识到按时交纳党费是每个共产党员的义务,是党性观念的体现,是关心党的事业的具体表现,是衡量党员组织观念和政治觉悟的重要标志,从而为切实做好党费收缴工作打下了基础。
(二)加强党费收缴的规范化管理。为不断规范党费收缴管理工作,确保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个人按时、足额交纳党费,建立健全了收缴党费相关管理制度。认真执行党费公示报告制,广泛接受党员群众的监督。各党支部普遍建立了党费收缴公示栏,每半年公示一次党员及党支部应交、实交党费情况。镇党委每年年底向各支部通报一年来党费收缴、管理、使用情况。规范党费收缴时间。规定在“家”党员每月交纳一次党费,外出及流动党员每季度交纳一次党费。党员若遇特殊情况无法及时或亲自上交的,可代交或补交,但补交时间不能超过3个月,严格杜绝了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党费的情况。同时规定各支部必须在次季度首月10日前交清前一季度的党费。
(三)规范帐目,严格按照规定使用党费。
一是建立党费使用、审批程序、权限,把握党费使用规定,严格党费开支,党费使用坚持党委会研究制度和“一支笔”审批制度。加强党费管理工作的互相监督,在重大项目开支上坚持党委会议研究讨论制,确保党费开支严格按照规定执行。
二是规范党费帐目。要求对每笔下拨党费的使用都要做到及时入帐、记帐,统一使用党费专用收据,统一凭证入帐条件(必须经主管领导签字、经办人签字方可入帐),做到建帐、入帐、记帐“三规范”,达到帐、据、户相符。
(四)强化督查,不断提高党费管理水平。镇党委每年对党费的收缴、管理与使用情况检查两次,审核两次。采取抽查普查结合,重点检查党员上交党费是否及时、足额;党支部收缴党费是否规范,表、册、帐是否齐全,填写是否符合要求。为全面掌握基层党员交纳党费情况。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今后的打算。
部分流动党员的党费收缴不及时,有拖交党费现象;部分离退休党员以党费标准过高为由,交纳党费的积极性、主动性不高。
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中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加强党员教育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近年来,某某市一直把党费收缴管理工作作为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严格按照上级要求,采取有力措施,加大收缴力度,强化党费管理,促进了全市党费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
主要做法是:
一、严格标准,确保党费足额收缴。
一是严格测算党员交纳基数。
为了准确掌握各基层党委、党支部及每名党员党费的交纳基数,近两年来,某某市委组织部组织专门力理对全市29个基层党委每年应缴党费数额进行了二次大规模的调查统计,重点是针对市直党委和乡镇党委中,有固定收入的党员情况进行统计,印发了《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党员党费交纳情况登记表》,根据工资额和交纳比例,计算出了每名党员、每个支部、每个基层党委每月应缴的党费数额。同时,在工资普遍调整后,我们都要重新进行核算,为足额收缴党费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是加强督促。
为确保党费足额及时收缴,某某市委组织部每半年组织人员对各基层党委党费收缴情况核查一次,发现不及时足额交纳党费的及时催要,对不按照交纳党费的党员,责令其所在党组织督促其立即补交,对长期拖欠,不能按时上交党费的党组织及时给予批评,最后将结果通报全市,促进了全市党费足额收缴。
为便于基层更好地了解和掌握党费收缴标准,市委组织部在各种会议和培训班上,都把党费收缴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同时将中组部关于党员交纳党费的有关规定印发至各基层党委、党支部,使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准确掌握了党费收缴比例和标准。
在此基础上,将衡水市委组织部印制的《党费证》发至党员手中,广大党员对党费交纳标准非常满意,增强了足额交纳党费的自觉性。经过努力,近年来,我市党费收缴保持了平衡增长的态势,严格执行有关制度,确保党费管理规范运作。
一是建立健全党费管理机构,指派专人负责管理党费。
由组织科负责党费收缴与管理,并选派2名原则性、责任感强、工作认真负责的同志负责党费管理工作,实行会计与出纳分设,按要求建起了党费帐、现金帐和银行帐三本帐目,出纳会计分工明确,责任清楚。各基层党委明确由主管党务副书记或党委组织委员负责党费收缴管理,全部按要求建起了党费帐目。
二是设立党费专用帐户。
市委组织部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在指定的五大银行-中国银行设立党费帐户,党费帐目日清月结,每月底与银行核对一次帐目,做到帐目与银行对帐单完全相符,严格管理党费专用章与法人名章。
统一掌握使用,今年以来,针对党费专用收据过期的情况,市委组织部重新印制了党费专用收据,各基层党委统一使用组织部印制的党费专用收据,用完后,到市委组织部领取,保证了收据使用规范。完善党费检查制度,每年至少对基层党委党费收缴和管理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及时纠正存在问题,保证了党费管理制度化、规范化。
二、严格审批,确保按规定使用党费在党费使用方面,我们始终坚持统筹安排,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做到有计划使用。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了党费使用审批制度,确保了党费开支符合上级规定。
一是明确了审批权限。
坚持一支笔审批制度,都由市委组织部主管副部长签字把关。
二是严格审批手续。
党费开支的所有票据,必须是正式票据,同时按照审批权限经主管领导和经手人签字后,方可入帐。
三是严格使用范围。
一年来,xx单位在市委组织部的正确领导下,以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五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的要求,有领导、有计划地认真做好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党费收缴等党建工作,在局系统各基层党(总)支部和广大党员的共同努力下,20xx年我局共发展新党员26名,其中女性15名,大专及以上学历19名,生产服务一线工作人员10名,共收缴党费82969元,已全部解款上缴。
一、主要做法:
1、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局党委高度重视发展党员和党费收缴工作,把发展党员和党费收缴工作作为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重要工作来抓,着力在提高工作认识和加强工作力度上下功夫。
一是年初专门召开一次研究发展党员工作会议,专题研究发展党员工作中需要解决的问题并制定相关措施。
二是建立健全发展党员相关制度,对发展党员的流程进行规范,对培养、教育、考察、发展、转正等各个环节提出了具体的业务要求,局党委、各党(总)支部齐抓共管,保证发展党员工作规范操作。
三是局党委及时讨论审批,严格把关,保证党员发展工作正常进行和新党员质量。
四是严格依照党章规定收缴党费。
2、更新观念,拓宽党员发展对象来源范围。局各基层党组织不但注重从中层管理和技术骨干岗位上发展党员,也为一线员工提供教育培训和学习机会,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拓宽发展对象的来源范围,扩大基层党组织的影响力。
3、抓好教育,坚持标准,保证质量。
一是把发展党员工作的着力点放在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上,抓好集中培训、日常管理和结对联系等各个环节,提升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觉悟和政治素质。
二是突出重点,改善结构,针对局目前党员队伍年龄、文化结构等方面的特点,明确了重点在35岁以下的青年和妇女中发展党员等工作方针。
三是遵循“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和坚持个别发展,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的原则,严格把关,确保质量。
4、党费收缴规范化操作。严格按照党章规定认真收缴党费,同时做好党费收缴的宣传和公示,及时上交党费。
二、存在不足。
非公党组织的党员发展工作仍需要加大工作力度,党员帮带教育需要创新形式,发展党员来源渠道需要进一步拓宽。
三、20xx年工作打算。
一是加大发展党员工作力度。把发展党员作为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重要措施,特别是在非公企业和改制企业中,努力形成职责明确、上下联动形成合力的发展党员新格局。继续加大对党务工作人员培训力度,提高他们的发展党员的业务素质。20xx年计划发展党员19名。
二是把重点放在建立发展党员工作的长效机制上。推行推荐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对象制度,不断扩大发展源头;坚持发展党员预审制、发展党员培训制,以发展对象的合理结构来改善党员队伍结构;实行发展党员公示制,严把党员入口关;通过建立发展党员工作的各项制度,用制度来保证发展党员工作的健康进行,既保证质量,又确保入口畅通,使党的组织始终充满生机活力。
三是继续做好党费收缴工作。坚持党费收缴宣传、公示等好的做法,确保党费收缴工作规范进行。
20xx年12月21日。
20xx年我乡党委按照《党章》和《中共运城市盐湖区委组织部关于加强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通知》有关规定,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党费收缴和使用管理工作,做到收缴及时,帐目清楚,使这项工作逐步走上了规范化和制度化管理的轨道。现将20xx年度党费收缴管理工作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乡共有党支部16个,其中12个村党支部,1个机关党支部,1个企业党支部,1个教育党支部、1个新型经济组织支部;共有党员490人。今年共收基层党员交纳党费5921元,并按季度全额上缴到区委组织部。
二、具体做法。
(一)提高认识,加强对党费收缴管理工作的领导。乡党委高度重视党费的收缴管理工作,由组织委员具体负责党费的收缴管理工作,党费帐户单立,专款专用,党费帐簿按规定归档。要求各支部在开党员大会时有针对性地讲解党费收缴的意义,经常性地开展党员交纳党费重要性教育,使每个党员充分认识到按时交纳党费是每个共产党员的义务,是党性观念的体现,是关心党的事业的具体表现,是衡量党员组织观念和政治觉悟的重要标志,从而为切实做好党费收缴工作打下了基础。
(二)加强党费收缴的规范化管理。为不断规范党费收缴管理工作,确保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个人按时、足额交纳党费,建立健全了收缴党费相关管理制度。认真执行党费公示报告制,广泛接受党员群众的监督。规范党费收缴时间,规定在“家”党员每月交纳一次党费,外出及流动党员每季度交纳一次党费。党员若遇特殊情况无法及时或亲自上交的,可代交或补交,但补交时间不能超过3个月,严格杜绝了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党费的情况。同时规定各支部必须在次季度首月10日前交清前一季度的党费。
(三)强化督查,不断提高党费管理水平。为全面掌握基层党员交纳党费情况,乡党委每年对党费的收缴、管理与使用情况检查两次,重点检查党员上交党费是否及时、足额;党支部收缴党费是否规范,表、册、帐是否齐全,填写是否符合要求。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今后的打算。
个别基层党组织对党费管理工作认识不高,重视不够,仅当成一般事务性工作而没作为一项政治工作来抓,对党费管理还缺乏严肃认真的态度;部分党支部的党费收缴不及时,有拖交党费现象;部分离退休党员以党费标准过高为由,交纳党费的积极性、主动性不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