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优合同违约律师函(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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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优合同违约律师函【第一篇】
地址:南平市工业路x号。
联系电话:
被告:泉州市xx广告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xx。
地址:泉州市丰泽区田安路金帝商厦x楼。
联系电话:xx。
诉讼请求。
2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和理由。
xxx4年10月10日,原、被告双方就原告委托被告发布户外广告一事签订了一份《广告合同》(以下简称“合同”)。合同约定,广告发布时间为xxx4年10月20日-xxx7年10月20日,广告发布费共计人民币4xxx00元。合同签订后,原告依约履行了全部义务并支付了全部广告发布费用共计4xxx00元。但在此过程中,被告却未能全面履行自己的合同义务,xxx7年6月被告未经原告同意擅自撤下了原告委托其发布的户外广告。根据合同第八条第三款的约定,合同解除后,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甲方(即“原告”)有权要求返还定金和终止履行期间的广告发布费。
原告认为,被告擅自提前停止发布广告的行为已经严重违背了双方订立的合同之约定,已经构成了违约,并给原告造成了较大的经济损失。为此,原告特提起诉讼,请求贵院依法判如所诉,以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
此致
丰泽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xxxx人xxx8年1月21日。
最优合同违约律师函【第二篇】
鉴于:
1、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甲、乙双方共同签订了《________市商品房预售合同》(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乙方购买________小区住宅楼(________),乙方已向甲方支付购房款人民币________元。
2、甲方应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向乙方交付商品房。
3、松华园小区住宅楼工程逾期竣工,甲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期限向乙方交付商品房。
4、乙方已收到甲方的《入住通知书》,甲方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日起办理入住手续,乙方同意甲方的逾期交房违约金截止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5、乙方已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办理了入住手续,接收了商品房。
6、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甲方逾期交房________日,对照《________市商品房预售合同》第十三条之约定,甲方按日计算向乙方支付全部已付款万分之四的违约金,甲方应向乙方支付逾期违约金人民币________元。
甲乙双方经协商,达成以下协议共同执行。
一、甲方向乙方支付逾期交房违约金人民币________元,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以现金方式一次付清。
二、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违约金给甲方开具收据。
三、乙方收到甲方支付违约金,视同甲方已履行违约赔偿责任,乙方不得再向甲方提出金钱给付主张或要求。
四、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五、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持两份,乙方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最优合同违约律师函【第三篇】
一、借款利息为零利息形式。
二、借款用途:本借款限于流动资金借款,用于公司经营活动,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挪作他用。
三、借款偿还:
1、如甲方不能按期还款,最迟在借款到期前十五天应向乙方提出延期申请,届时乙方可在双方协商的基础上决定是否延期。
2、如乙方临时需要收回借款,应提前十五天向甲方提出还款申请。
四、违约和违约处理:
1、甲方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货款方有权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
2、甲方使用借款造成损失浪费或利用借款合同进行违法活动,有关单位对。
直接责任人应追究行政和经济责任,情节严重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五、合同生效: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共贰份,双方各执壹份。本合同若有其他未及事宜,双方进一步商定补充条款。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止。利率按借款合同期限确定年息为___________%,按季收取利息。贷款逾期除限期追收外,按规定从逾期之日起加收利息___________%,并按逾期后的利率档次重新确定借款利率。
六、还款期限。
借款方应于借款期限届满之日起___________日内一次性向贷款方偿还本金及利息。
七、争议解决办法。
各方同意,因本协议发生任何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本合同签订地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八、其他。
1、本合同自各方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贷款本息全部清偿后自动失效。
2、本合同一式俩份,各方各执一份,各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借款方:___________贷款方:___________。
最优合同违约律师函【第四篇】
1、甲方自愿将____出兑给乙方,其中商场的'床铺押金归乙方所有,更名费由甲方负责,档口出兑协议书。
2、乙方现交付元全款,交完全款后,当日点清一切屋内设施。
3、甲方接到乙方交付的全款后,不得违约,如甲方违约需赔付乙方双倍全款金额。
4、以上协议双方同意,如有违约的,由违约方负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此协议从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
最优合同违约律师函【第五篇】
由于受违约金兼有惩罚性和赔偿性的影响。出租人与承租人之间在约定违约金时,往往会采用滞纳金来表述,这就需要法官对滞纳金有所认识。但是,有这样一起案件,法官认定:双方在合同中约定逾期付款按租金总额每天收取3%的滞纳金过高,原告基于约定向被告主张20万元的违约金从本案实际情况来看仍然过高,依法应予调整。因而较违约金兼有惩罚性而言,此认定使违约金的性质发生了根本的变化。所谓滞纳金是指超过规定的缴款期限,向缴款人征收的一种带有惩罚性质的款项。属于行政法调整范围,具有法定性、强制性和惩罚性的特点。并且,发生在国家行使公共权力的过程中,双方法律地位是不平等的。滞纳金在租赁合同中频频露面,是因为一些当事人受计划经济的影响,认为国家法律、法规有明文规定,违约按超过规定期限的天数,每天征收应缴款额一定的百分比。如果一旦发生纠纷,有一个法定的计算标准。但是,通过民法和合同法的基本原则,肯定租赁合同当事人地位平等,在权利义务的分配上平等协商,肯定房屋租赁合同主体受平等的法律保护,滞纳金应当退出当事人在租赁合同中的约定。
在租赁合同中双方当事人约定违约金的计算办法,常约定为按所订租赁物的百分之几或几十计算违约金。显然,这种约定存在问题,违反了公平原则。但是,对于双方当事人的这种约定,法官将如何认定呢?有这样一起案件,法官认定,承租人应按所订租赁物总值的20%赔偿违约金给出租人。在这里,我们可以看出法官的认定显得是那么不安,没有回答何以可能。要知道,在租赁合同中,承租人对租赁物的使用,是对租赁物的全面使用。出租人将租赁物的使用权转移给承租人的同时,必须将租赁物的占有权也转移给承租人。因此,租赁合同成就的条件是:出租人的租赁物被承租人实际使用、占有、收益的事实。我们认为,法官应当对当事人的约定有所认识,从而排除对无效部分的认定。
3、当事人双方约定合同为不完全履行,认定违约方赔偿全部违约金。
所谓不完全履行,是指当事人在履行合同时,没有按照合同约定的全部履行因素进行履行的情况。这种情况在租赁合同案件中经常遇到。但是,当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不完全履行时,我们该如何认定呢?有这样一起案件,当事人双方约定在每月合同付款期限届满后,承租人每月只给付出租人70-80%的租金,如果超期出租人按租金的3%加收承租人的费用。法官认定,承租人未在约定的期限内向出租人缴纳70-80%的租金已构成违约,出租人就可每月增收欠租金额3%的.逾期违约金。
由于违约金是当事人双方在订立合同时,预先确定的,于违约后生效的,独立于履行行为之外的给付。法官在认定当事人主张的违约金时,都离不开对当事人双方所订立合同的思维。但是,当双方当事人因撤诉重新达成了协议(未约定违约金),一方当事人为另一方当事人赔偿了损失(承担了撤诉的费用),另一方当事人是否可依据原协议要求其承担违约金?有一起案件,出租人曾向法院起诉承租人,后出租人向法院撤回对承租人的起诉。撤诉时出租人与承租人就给付租金的时间重新进行了约定,但未约定违约金。出租人第二次起诉到法院后,法官认定,承租人应按原协议赔偿出租人的违约金。这种认定情况,对当事人签订了一份新协议就没有意义了。相应地,与新协议相比,就会使出租人意外获利。这样的结果显然损害了承租方一方的利益。
最优合同违约律师函【第六篇】
法律对违约金的约定没有规定上限的标准,但如合同约定的违约金远高于实际损失,违约方可以主张调低违约金。违约金由双方自行协商后确定,法律上没有规定违约金的标准。但是,一般情况下,违约金的标准应当于一方违约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数额相当。如果违约金约定过高(超过损失金额的30%),人民法院可在一方请求调低违约金的情况下,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对违约金数额进行调整;同样的,如果违约金约定过低(低于实际损失的30%),守约方也可以要求法院调高违约金数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四条规定: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有关该身份关系的法律规定;没有规定的,可以根据其性质参照适用本编规定。
最优合同违约律师函【第七篇】
根据建设部颁布的《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及××××××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制定的《装修管理规定》之规定,为了更好地维护、保障广大业户的利益,特制定此《违约责任书》,如业户或施工单位有以下违约行为,应恢复整改,并视情节轻重,交纳一定数额的违约金,其违约金的给付方式为从施工押金中扣除,情节特别严重的,应于三日内持《装修整改通知单》到物业公司交纳。
一、施工过程中如发现以下行为应立即停止施工,同时交纳违约金5000——10000元,并应提交由原设计单位或相应资质等级设计单位提出的恢复加固方案,经批准后方可施工:
(一)未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的行为。
(二)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或者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间。
(三)扩大承重墙上原有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的'砖、混凝土墙体。
(四)损坏房屋原有节能设施,降低节能效果。
(五)其他影响建筑结构和使用安全的行为。
二、未经批准,有下列行为的之一的,应恢复整改,并交纳违约金20xx——5000元:
(一)搭建建筑物、构筑物。
(二)改变住宅外立面,在非承重墙上开门、窗的。
(三)拆改燃气管道和设施。
(四)拆改供暖管道和实施。
三、未经申报批准,私自进行户室内装饰装修活动,应扣除违约金500——1000元;私自改动各专业系统隐蔽工程,扣除违约金20xx——5000元。
四、按消防规定应办理消防申报手续而未申报批准私自开工,应扣除违约金500——1000元。
五、未办理《动用明火许可证》、《物品放行单》、《临时出入证》,或者证件过期、使用假证、冒用他人证件的扣除违约金200元/人次/证。
六、稀料、油漆等易燃易爆材料超量堆放(限量标准:稀料1大桶,油漆2大桶,其它易燃液体2公斤)应扣除违约金200元/次。
七、对消防设施遮挡、挪用、封堵等或在照明灯具2米之内堆放可燃物者,扣除违约金500元。
八、未经批准擅自动用消防报警设备(如喷淋、温感、烟感),私自移动消火栓、消防管线造成误报、泡水的,扣除违约金500—1000元。
九、施工人员不按规定时间、规定路线出入工作区域,或不注意保护公共区域物品,扣除违约金50—200元。
十、因违反操作规程或有关规范造成设备运转不正常、大面积停电泡水的,除交纳违约金20xx—5000元以外,还应赔偿相应损失。
十一、施工中应自备施工配电箱,擅自从强电井乱拉临时电或使用客区电的,除应扣除违约金100—500元以外,还应补交电费。
十二、施工中由于噪音影响其他业户办公、休息,经劝阻不改的,扣除违约金200元/次。十三、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侵占、损坏公共区域,不得堆放施工材料和垃圾,不得破坏公共区域卫生,违者扣除违约金200--500元/次。
十四、施工物品/垃圾未按规定进行袋装、包裹,造成遗洒、刮蹭现象或者将施工垃圾私自倾倒在非指定区域的,扣除违约金500—20xx元/次。
十五、施工现场严禁吸烟,如有违反扣除违约金100元/人/次。
十六、施工现场应配备足够的灭火器(3个/100平米),每缺少一个扣除违约金200元。
甲方:××××××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业户)。
丙方:(装修单位)。
最优合同违约律师函【第八篇】
通讯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华穗路263号双城国际东塔14层(李国伟)。
原告:,女,1977生,汉,身份证号:4413021977。
联系方式同上,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民事起诉状书范文。
原告:,女,1977生,汉,身份证号:4413021977。
联系方式同上。
原告:,男,1982生,汉,身份证号:4413021982。
联系方式同上。
被告1:
住所:惠州市南坛楼。
电话:
被告2:
住所:惠州市惠城区。
电话:0752-。
诉讼请求。
1、请求判决被告1向四位原告赔偿返还定金10万元。
2、请求判决被告向原告支付违约金万元。
3、请求判决被告向原告支付原告产生的律师费1万元。以上三项合计万元。
4、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
事实和理由。
原被告双方于20xx年4月11日签订《购房合同》,买卖位于广州市番禺区*室的房屋,总楼价298万元,范文,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民事起诉状书范文。合同第三条约定“买卖双方须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计10天内前往银行递交申请借款所需的全部资料,逾期视为违约。”合同签订后,原告依约支付了10万元的定金,而被告以各种理由拖延办理银行的提前还款及原告的借款手续,经原告多次催促,被告仍不理会。
原告为了全面履行合同,于20xx年11月1日向被告发出《催促办理银行提前还贷的通知函》,催促履行合同。
于20xx年12月1日明确表示不将物业售予原告,而于20xx年12月30日以自己的行为表示不将物业售予原告,原告便于20xx年1月1日发出《通知函》确认相关事实。于20xx年1月7日发出《再次通知函》再次确认相关事实。
于20xx年1月9日明确表示:如果要继续履行合同,则必须将房价总款从298万元提高到350万元,原告便于20xx年1月11日发出《通知函(第四次)》确认相关事实。
被告对原告发出的四封函件至今未有任何回复或对上述相关事实提出异议。
被告收取定金后不依合同条款将物业售予原告,已严重违反合同。根据合同第11条约定,被告除返还定金外,还需按总楼价的20%支付违约金。以及第13条约定,支付原告产生的律师费。
综上所述,为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现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如所请。
此致
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
20xx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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