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药师工作总结范文(汇总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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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药师工作总结 篇1:

一、以科学发展为理念,全面实施继教工作计划

继续医学教育是针对在岗在编专业技术人员更新知识,更新技术,更新理念的再学习、再提高,其目的是要求专业技术人员掌握现代医学新知识、新理论、新技术、新方法,以提高每个专业技术人员的诊疗水平为目的。医院每年制定继续医学教育及科教科工作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2011年全县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推动灾后重建工作,我院紧跟形势,以科学发展观为导向,全面实施继教工作计划,以“科技兴院,人才强院”的战略思路。逐步提升医院专业技术人员的教学、科研水平。医院历来重视人才培养,重视人才引进,重视科研活动。同时出台优惠政策措施,广纳英才,爱悉人才,引进专业技术紧缺人才,给有一技之长的人才提供以发展的平台和空间,使他们展示技能,带动医院业务发展,为民服务。并采取激励机制,对专业技术人员撰写学术论文,在部级医刊上发表1篇,医院一次性奖励200元,省级医刊发表1篇奖励150元,市级医刊发表1篇奖励100元。对科研成果部级奖5000元,省级2000元,市级1000元。在各方面的激励机制推动下,有力地促进了医院继教科教工作的开展和完成。

二、在浙江宁波医疗队专家指导下,全面完成院内业务培训

宁波医疗专家与医院科教科、医务科一起研讨制定业务培训计划,根据医院需要解决业务技术的难点及薄弱环节,进行有针对性的专题讲座。基本达到每周一次全院医生业务讲座,及科室内业务讲课,有力推动了医院继续教育工作,提高了专业技术人员的业务诊疗水平,完成了院内及科院业务培训学习任务。

1、院内培训学习

医院内业务培训学习为继续医学教育Ⅱ类学分。按照盛市继教学分管理规定,每年每个专业技术人员必须获取Ⅱ类学分10分以上,视为合格。医院主讲医疗法规、甲型H1N1流感防治知识、医疗质量及核心制度贯彻落实等专题课程,特别是甲型H1N1流感知识培训后,组织全院专业技术人员考试,对考试成绩不合格者,进行再学习再考试,直到考试合格为至,并将考核成绩纳入个人年度业务考核。浙江宁波医疗队专家主讲心肺复苏、四肢骨折的治疗进展、全身CT的诊断、合理使用抗生素等专题讲座共23次,参加培训学习共2520人次。

2、各科业务培训学习

各科室按照医院年初工作计划,每月组织科内业务学习1——2次,但在浙江宁波医疗队所在工作的科室每周进行一次科内业务讲课。全年外科讲课28次,妇产科讲课22次,内科讲课18次,医技科讲课32次,护理部讲课13次,药剂科讲课12次,各科所学专业课题上报科教科、各科完成全年学习任务。

三、院外业务培训学习

院外业务培训学习包括:一赴上级医院进修学习;二参加盛市、县专科业务培训;三参加各类学术会议;四参加各类项目培训。

1、赴上级医院进修学习

省级医院2名,即省人民医院内科1名,成都中医学院附属医院针灸理疗1名;市级医院15名;绵阳中心医院8名;广元市第一人民医院1名;广元市中医院1名;浙江宁波市人民医院4名。

2、参加盛市、县专科培训

参加省卫生厅执业药师培训1人;省卫生厅针灸专科1人;沪州医学院肝胆内科1人;广元市社区全科医生培训4人;社区全科护士培训2人;县糖尿病专科培训3人,骨科培训1人,麻醉科培训1人。

3、参加项目培训学习

参加农村中医药适宜技术项目省级培训1人;参加县级项目培训8人,对推广农村中医药适宜技术及省级适宜技术推广起到了重要作用。

四、完成卫生科教科工作任务

教学科研是医院医疗技术及质量的核心工作任务。是体现医疗技术水平高低的重要标准,医院历来高度重视,出台一些优惠奖励政策。一是全年在部级医刊发表学术论文5篇,市级医刊1篇;二是参加部级学术会4人次,参加省级学术会3人次,参加市级学术会7人次;三是完成对36个乡镇医院中医药人员“推广农村中医药适宜技术培训”教学计划。完成“四部经典”自学考试任务,完成甲型H1N1流感防治知识及普法考试任务。完成来我院进修学习带教22人。完成全年送卫生科技知识下乡宣传咨询6次;四是科研工作,2011年在县科委立项1个,即需继续开展临床观察及总结。

五、全面完成“继教”考核工作任务

根据省市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管理规定,每个专业技术人员每年获“继教Ⅰ类学分10以上,获继教Ⅱ类学分15分以上,全年累积学分25分以上为合格。授分单位必须严考核、严格把关。严格执行继教”五挂钩“政策管理,对继教考核不合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年度专业技术考核不合格,不能评优选先,不能晋升专业技术职称,不能聘任专业技术职称,不能进行执业医师注册,直接影响调资、晋职等管理规定。严格掌握继教学分制度,不弄虚作假,做到真实有效,认真履行职责,对弄虚作假者,追究当事人的工作责任。全院在岗专业技术人员82人,继教合格82人,继教合格率100%,继教覆盖面为100%。

执业药师工作总结 篇2:

药品分类管理是国际通行的药品管理办法,它是根据药品的安全性、有效性原则,依据品种、规格、适应症、计量及给药途径等的不同,将药品分为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并作出相应的管理规定。其核心是加强处方药的管理,规范非处方药的管理,减少不合理用药的发生,切实保证人民用药安全有效。20xx年8月31日召开的全国第二次药品分类管理工作会议明确指出,自20xx年1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药品零售企业不得经营包括麻醉药品等9类药品;药品零售企业必须做到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柜摆放,分类管理;处方药不得在大众媒体广告或变相广告等规定。然而,目前在医药未能彻底分开的体制下,药品零售市场除少数能做到真正凭处方销售外,多数企业为了生存,不得不采取各种变通手段销售处方药,违背了合理用药的要求,对人民用药安全造成一定的隐患,本人在从事药品日常监管中,对药店的分类管理工作总结出如下体会,供大家参考。

一、零售药店在对处方药的管理中所面临的困难

(一)处方来源短缺。由于医药分家未能真正实现,药品销售占医疗机构重要的收入来源,甚至部分医疗机构还存在以药养医的情况。因此,各医院都制定了严格的防止处方外流的管理办法。如采用将划价窗口与收费窗口合并、普遍使用商品名、处方中使用代码等措施,使患者只能在该院取药,真正能流入药店的处方微乎其微,严重影响药店处方药销售量。

(二)遍布各街道、乡镇(林场所)的个体诊所对外销售药品对零售药店造成一定的冲击。目前我市除34家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外,尚有个体诊所、乡村卫生站等医疗机构1700多家,这些机构多数存在明里暗里卖药的行为,这种违法行为具有较强的隐蔽性,在监督检查中取证困难,使其逃避相应的行政处罚,直接给药店造成竞争。

(三)处方真实性审查困难。处方是执业医师为某一特定患者医疗、预防或其他需要而开写的药方,是医疗和配药之间的重要书面文件,也是医师和药师之间的一种信息传递方式,是具有法定性、技术性和规范性的文书。然而,在处方真实性的审查方面,驻店药师无法判断顾客提供的处方是否是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所开具。

二、药品零售企业在处方药销售中常见的违法违规行为

(一)驻店药师不能在职在岗。一些药店为了节省人员费用或其他原因,在通过gsp认证后,擅自解聘从业人员,致使一些重要岗位的人员缺岗,在岗人员资质达不到经营处方药的规定要求,造成处方未经审核、处方药不凭医师处方即销售的状况。

(二)无处方销售处方药。处方药一般占药店营业收入70%以上,一些药店为了追求经济利益,视国家的法律法规于不顾,只要顾客需要,他们就毫无顾及的销售。有的药店为了应付检查,对销售出的处方药进行集中补处方,伪造处方药销售纪录,由药店工作人员或其它人员冒充签名,为监督检查带来很大难度。

(三)药品分类陈列混乱。在处方药和非处方药的分类摆放上,由于一些药店从业人员对药品与保健食品、药品与医疗器械的概念理解不清,或者由于对药品分类管理重要性的认识不到位,致使店堂内药品分类陈列混乱,处方药与非处方药、药品与非药品混放,药柜内存放药品与柜组标志不符等情况存在,药品分类管理工作还需急待加强。

三、几点建议

(一)加大药品分类管理的宣传力度。一是要加强药品从业人员的政策法规及药品分类管理的培训,提高他们对药品分类管理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要让他们认识到实施药品分类管理是保证人民群众健康和用药安全的基本要求,是药品经营企业gsp的重要内容之一,变要我做为我要做,增强药品从业人员的自律意识。二是广泛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采取多种形式,有计划、有步骤地在辖区范围内,开展积极有效的宣传活动。要使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充分认识到实施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在保证公众健康和用药安全上的重要作用和地位,使人民群众都能关心理解药品分类管理,支持并配合药品监督部门推进药品分类管理工作。

(二)加大药品分类管理的检查力度。加强药品零售企业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柜摆放情况和专有标识的规范情况的检查,积极促进药品零售企业达到药品分类管理要求。

(三)加大对药师配备和处方审核的检查。加大对驻店执业药师或药师的配备及在岗情况以及处方审核制度的落实情况的检查。对药师因故请假离岗的,应在药店显著位置摆放“暂停销售处方药”告示牌。通过《药品经营许可证》日常变更工作,进一步完善驻店执业药师或药师配备,逐步淘汰从业人员资质达不到规定要求的药店。进一步完善处方审核制度,开展经常性的制度落实情况的检查,将检查结果纳入企业信用档案,作为企业信用等级评定的重要依据之一。

执业药师工作总结 篇3:

上半年,食品药品监管局在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按照“对照创城目标促短板、坚持严惩重处保安全、深化治理措施求实效、夯实基层基础上水平”的总体思路,真抓实干、锐意创新,各项目标任务进展顺利,全未发生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维护了食品药品安全稳定向好的大局。

(一)加强调度部署,统筹推进食安“创城”工作。今年是国家确定的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的决战之年,食品药品监管局以此为契机,努力推动全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不断提高,提高“舌尖安全”保卫水平,惠民利民。一是健全组织体系。1月份,组织召开全 “创城”动员大会,成立由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5位副长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20余个部门共同参与的工作机构,建立完善了督查督办制度,通过细化工作措施,对重点工作目标实施全过程控制督查,定期通报工作进展,促进各项工作有序推进。二是强化责任落实。层层分解“创城”工作指标和任务,对照国家创建工作要求,梳理分解出66项工作指标,制定了区域“块块”和行业“条条”的创建方案,将目标任务分解到各工作组、各区()、各部门,明确细化创建工作责任和标准,确保各项指标落实到位,以此推动食品安全工作提质增效。三是深化示范创建。深入推进“食安”品牌引领行动,扶优汰劣,上半年在食品行业培树示范企业117家,药品生产企业GMP认证完成率77%;药品经营企业GSP认证率完成61%,已达2100余家。通过在食品药品行业培树诚信经营标杆,在“他律”的同时,引导行业主动加强自律管理,提高食品药品安全水平。

(二)坚持从严治理,强化严惩违法犯罪的高压态势。认真把握食品药品违法犯罪多发依法的阶段性特征,坚持把执法办案作为第一要务,重典治乱、整肃不法。一是高标准制定目标,强化考核落实。在全逐级明确执法办案目标,并分解落实到每一位执法监管人员,定期对完成情况进行考核通报。二是积极开展专项整治,着力解决突出问题。按照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要“打胜仗”的要求,我们抓住影响群众食品安全的突出问题,深入开展常态化的重点整治,今年以来,针对假冒伪劣、违禁超限、高风险食品以及黑作坊、黑窝点等“四黑”“五小”场所,先后组织开展20多次集中整治行动,依法取缔违规场所134家,有力净化了食品安全环境。在药品安全监管方面,针对问题较多的中药饮片场开展专项突击检查,严格行业准入和退出机制,累计查处不合格中药材(饮片)151批次,处罚万元,有力震慑不法行为。三是加强行刑衔接,坚持公开曝光。完善行刑衔接工作机制,积极向公安机关移送犯罪线索,全面推行案件受理规范化工作制度,对所有案件实行统一行政处罚编号,统一案源登记,防止案源流失,今年以来,全共查处违法案件1386起,责令整改9613家,取缔违法违规单位372家,查获问题产品59吨,入库罚没款1000万元,侦破违法犯罪案件80余起,采取刑事强制措施150余人。

(三)把握问题导向,探索具有特色的监管模式。针对监管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我们按照“五项防控”的思路,在去年食品药品安全治理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大胆创新,逐步形成了具有特色的安全监管模式。

1.主体防控。企业是安全的基石。为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在加强对企业培训教育的同时,还全面推行了企业承诺制,全万家食品持证业户均签订了责任承诺书,承诺要诚信守法、确保安全,一旦出现违法问题,自愿停业候查,并接受行业禁入处理。在药品安全领域,认真做好药品及医疗机构制剂、药包材、药用辅料的注册、再注册等现场核查工作,保证了研制和生产现场的试制过程检验记录、试验数据以及临床试验结果的真实性和一致性。借鉴交通警察处理交通违章扣分模式,试行药品生产企业记分管理,提高药品安全水平。

2.环节防控。紧紧抓住食品安全流通环节的“牛鼻子”。一是实施驻场监管。针对抚顺路、华中路和城阳三大批发场农产品销售量占城区80%的特点,分别设置场监管所,实施专人驻场式监管。二是实施场质量保证金制度。对各大中型农产品批发场及其他场,按照规模分别设立5-30万元不等的质量保证金,场内出现违法违规问题,除对业户依法处理外,还要扣除场主办者的保证金,追究其管理责任,强化场主办者对场内业户的管理,目前全质量保证金已达1157万元。三是实施严格的退政策,凡在商场超抽检一次不合格的,三年内不得入;两次不合格的,终生禁入;凡在批发场抽检一次不合格的,一年内不得入;两次不合格的,三年不得入;三次不合格的,终生禁入,已对50余家场经营业户实施了退。四是实施严格的检验检测和不合格农产品销毁制度,对入农产品每车必查、每品种必检,对季节性、高危品种菜品同一车次同一品种多批次检测,上半年,共检出不合格农产品30余吨,全部进行了销毁。在药品流通环节,对所有药品经营企业(含批发、连锁总部、连锁门店及单体药店)进行网格化监

管,每家企业都有1至2名专人负责,明确了监管任务,细化和强化了监管责任;扎实推进药品电子监管工作,目前,我药品生产企业、药品批发企业已经全部入网,药品零售企业已入网2452家,为药品电子监管全品种覆盖、全链条推进方面迈出了坚实的一步。3.过程防控。在食品领域,试行农产品产地证明制度,规定食用农产品必须具备产地证明,方可入交易,确保来源可溯。在生产、流通、餐饮各环节推行了“一票通”为载体的索证索票制度,确保流向可查。“问题西瓜”事件发生后,第一时间将来源确定为海南万宁,并查清西瓜流向即墨、胶州、城阳、北等地,固定了证据,控制了事态,得到了国务院食安办督导组和省局的高度肯定。推行 “明厨亮灶”工程。对餐饮单位实施了“明厨亮灶”工程,目前全共有4752家餐饮单位实施了“明厨亮灶”工程。在药品安全领域,以创建“规范药房”为抓手,严格落实药品使用单位关于药品购进、验收、储存、养护、调配及使用等环节的质量管理要求;对我15家基本药物生产企业在产的41个品种,做到全覆盖抽验、全过程生产监管和电子监管追溯工作。

4.业态防控。坚持规范与引导相结合,在食品领域,对小作坊、小餐饮等高风险业态进行综合治理,制定了小作坊监管办法,对小作坊实施备案管理;规划建设食品小作坊集中加工园区10处,总面积约5万平米,逐步实现小作坊的集约化生产、规范化管理和标准化入。针对多数小餐饮无证的问题,制定了小餐饮监管办法,从实际出发,降低了国家规定的发证门槛,把小餐饮纳入监管范围。今年以来共限期整改小餐饮1200余家,取缔164家,消费者投诉举报率同比下降%。在药品领域,重点加强药学服务质量,开展执业药师指纹考勤工作,建立注册执业药师指纹库,严抓执业药师在岗考勤,加强了执业药师在岗执业监管,确保真实有效的执业药师在岗服务,为公众用药安全有效提供了基本保障。

5.品种防控。在食品领域,对高风险品种加强重点管控,实施了“一个禁止、两个必须”:禁止销售散装食用油、酱油和醋等重点品种;婴幼儿配方乳粉、临界保质期食品、转基因食品等必须实施专柜销售;所有餐饮单位必须对使用转基因食品实行公示,确保民饮食安全。在药品领域,重点加强中药饮片质量监管,督促经营企业通过协议方式,对发现销售假药且存有过错的供应商,发现1次即取消其供应资格;对发现销售劣药且存有过错的供应商,发现2次1年内不再采购其供应的药品,通过各种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督检查相结合,严厉查处药品经营企业的违法违规行为,净化了药品经营场环境。

(四)强化宣传引导,不断完善食药安全社会共治格局。按照“扩大覆盖面、提高感受度、增强安全感”的原则,坚持宣传教育与监管同部署、同推进,努力构建社会共治格局。

1.积极廓清不实舆论。积极把握媒体作为政府与公众沟通的重要渠道,营造和谐的舆论环境,坚持主动发声,积极组织报道,用传播信息的方式与社会互动交流,先后两次食安白皮书,向民全面报告了稳定向好的食品安全状况,对重点环节、品种、业态的合格率全部公示,对常见认识误区进行了解读,给民吃上了“定心丸”。上半年共应对各类夸大或不实报道70余次,还社会以真实的食品药品安全环境。

2.搭建食药互动平台。一方面,按照“互联网+食药”原则,开通了食品药品监管官方微信,同时具备了直播“明厨亮灶”、查询食安数据和受理投诉举报等功能,打造了针对中青年群体的新媒体平台。另一方面,巩固了传统阵地,达到了三个100%:村(社)宣传覆盖率100%;重点监管场所宣传覆盖率100%;全媒体报道覆盖率100%,发动全体民参与到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的行列中来。

3.开展科普工程建设。组织开展了食品药品安全进校园、进社区、进机关、进企业、进家庭活动。启动了全国首个“校车食安课堂”工程,在校车上向12万名中小学生发放科普手册、播放科普动画、讲解科普知识;同时,将食品安全知识纳入全中小学健康教育课程,每学期不少于14课时,中小学生食品安全基本知识知晓率不低于85%,通过一个孩子带动一个家庭,通过一个家庭带动全民参与。

4.探索快检服务。为方便民在家门口就能知道买到的食品安不安全,在“快检进场、进社区”活动的基础上建设了21个常设快速检测点,为消费者提供面对面的食品快检服务和知识咨询。年底前,便民快检群将基本覆盖全主要商场超和大中型农贸场。

尽管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仍然存在着很多问题:一是食品产业基础比较薄弱,业户多、小、散、低问题比较突出,从业人员法律意识不足,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二是监管基层工作有待加强,比如,在基层食药所建设方面,个别区()人员配备不到位,办公用房面积小、条件差,快检设备、车辆等执法装备配备不足。三是食品药品合格率和群众满意度有待进一步提高。

执业药师工作总结 篇4:

半年来,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在上级人事部门的指导下,我们以邓小平人才人事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县委、县政府制定的经济社会发展战略为中心,大力推进整体性人才资源开发,全面推行人事制度改革,认真履行人事工作职能,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现将半年的工作情况总结如下:一、积极推行人事制度改革,依法加强公务员队伍管理

(二)全面实施聘用合同制。为12名协会人员重新安排工作后鉴证了聘用合同;配合乡镇税费改革工作,为139名乡镇机关事业单位人员鉴证了聘用合同;为11名其他人员鉴证了聘用合同,并对所有鉴证聘用合同的人员全部实行了人事。

(三)依法加强公务员队伍管理,不断完善落实各项管理制度。1、2005年年度考核工作。目前已有52家单位呈报了万人的考核结果,占整个考核人数的70%,按荆人[2004]28号文件精神,我们对领导班子以外的其他工作人员的考核结果统一下发了函件。2、履行综合管理表彰工作职能。我们严格按程序共推荐省市表彰的单位3家,个人6名。

二、深入开展整体性人才资源开发,全面拓宽人事工作服务领域

(一)大力抓培训,提高人才整体素质,扩充人才资源存量。积极开展计算机应用等级培训,上半年共培训3期,培训人数达到168人。为了把计算机等级培训落到实处,我们采取多种措施有计划地组织培训。一是“走出去”。分期分批到各乡镇进行宣传动员,或与主管单位结合,有计划地安排学员培训;二是“请进来”。坚持计算机等级培训“六挂钩”规定,形成整体合力促培训。为确保质量,进一步规范了培训管理工作。明确分工,职责到人,严格按程序办事,强化培训工作纪律。

(二)以人事为中心,努力为各类人才服务。

1、加大硬件投入。筹资4万余元购置了微机、打印机各一台、档案密集架15组、档案夹1万份和档案室安全、除湿、消防设施、扩建档案室30平方米。使档案室存量由原4000份扩容到15000份。

2、狠抓内部管理。我们完善了各项规章制度,自我施压,转变工作作风,树立服务意识,坚持为涉办对象提供及时、便捷的优质服务,1-6月累计为企事业单位和流动人员对象办理调档、调整档案工资、转正定级、非全面专技职称评审申报、出示查档证明等人事业务达283人次。

3、深入开展人事政策业务宣传。我们通过刊登专栏,印制人才交流服务指南,以及到部门和乡镇送政策上门等形式,将有关人事的政策和业务进行广泛的宣传。半年来我局又接收乡镇事业单位人员人事档案131份、部门移交事业单位人员档案1039份,人事服务对象累计达到5661人,有力地支持了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乡镇事业单位综合配套改革。

(三)认真做好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和人事考试工作。

今年我们为115名企业职工进行了初级职称的评审。并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完成了全国经济专业、职称外语、水平能力测试、执业药师等专业考试对象共373人的报名工作。为全县专业技术人员办理和换发各类资格证205个;全县各部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的审验和非全民中级职称转全民中级职称工作现正在组织中。

三、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全县改革发展稳定服务

(一)全力做好解决部分企业军转干部生活困难工作。

一是认真执行上级政策,努力为企业军转干部解困。二是热情接待来信来访,做好耐心细致的说服解释工作。三是,认真落实“包保责任制”。四是坚持值班制度,保持联络畅通。随时掌握重点人员活动情况,全方位做好维稳工作。

(二)严格执行政策,认真组织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工作。一是传达贯彻荆人函[2005]1号文件精神,认真组织实施了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资工作,目前已基本完成此项工作。二是积极做好工资信息化管理工作。共收集核对信息采集表约2万份,输入微机约万份。

四、深入开展文明创建和人大评议,全面加强自身建设

(一)加强理论业务学习,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我局经常组织开展一些学习教育活动,在干部职工中开展严肃干部人事工作纪律,让人民群众满意为主题的学习教育活动,结合人事部门实际,组织学习一些典型事例,增强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

(二)深入开展文明创建活动。坚持不懈的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加强班子建设,增强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在局内开展了一系列文明创建活动。继续推行政务公开,倡导文明服务,进一步规范了工作行为。

(三)扎实开展人大述职评议工作。根据上级要求,我局精心组织,扎实推进评议工作,广求意见,着力查找问题,认真整改,进一步增强了为基层服务、为群众服务、为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服务的意识,树立了“团结向上、务实奉献、公正廉洁”的部门形象。

下半年的工作计划

一、进一步加强公务员队伍依法管理贯彻落实全国实施公务员法工作会议精神,确保《公务员法》的平稳顺利实施;以能力建设为核心,不断提高公务员队伍的整体素质,以弘扬公务员精神为主题,推进公务员队伍思想作风建设。一是实行规范管理,要积极稳妥地做好公务员登记工作,确定对象,建立卡片,发放证件。二是要制定好《公务员法》的学习培训计划,认真组织实施。三是把好“进口关”。按照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全市机关补充工作人员“凡进必考”的实施意见》,严格把住公务员的“进口关”。四是要完善考核办法,推行公务员年度考核与目标责任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强化考核结果兑现。

二、全面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

1、组建工作专班,认真制订好工作方案,进一步扩大试点,并研究在推行聘用合同过程中有关具体问题的处理办法。

2、全面推行聘用合同制。认真贯彻《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实施全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的通知》精神,在事业单位全面实行聘

用合同制度。实行聘用制度要严格按国办发[2002]35号文件规定的聘用程序和合同内容签订聘用合同,并经人事部门鉴证。

3、全面推行公开招聘制度。要认真贯彻执行荆人[2005]4号和监人[2005]15号文件精神,事业单位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岗位,凡出现空缺岗位,需要补充工作人员的,都要通过考试、考核的方式实行公开招聘,同样做到“凡进必考”。

三、深入开展整体性人才资源开发,全面拓宽人事工作服务领域1、走市场化道路,大力抓培训,提高人才整体素质。服务经济建设。积极做好国家人事部计算机应用能力水平测试的宣传、准备工作,着力争取在我县设立国家人事部计算机应用水平考试的考点。启动人事部信息模块考试试点工作,启动《公务员法》和电子政务培训。继续抓好计算机应用等级培训,坚持计算机等级培训“六挂钩”规定,形成整体合力促进培训。积极探索培训新形式,要创新培训模式,走市场化道路,积极参与社会竞争。要严格管理,确保培训质量,扩大社会影响。继续做好全县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规范证书的登记与发放工作。

2、运用现代信息手段加强人才市场建设,努力搞活人才流通。结合我县实际,将人才供需情况上网,积极开展网上人才交流活动。主动出击,力争与外地各人才市场网站建立链接。

3、以人事为中心,努力为各类人才服务。继续加大人事工作宣传力度。要努力扩大人事对象和范围,向农村延伸,向非公有制经济领域延伸,要完善人事服务体系,为对象排除后顾之忧,做好人事基础性工作。

4、认真做好职称考试评审工作。抓宣传组织,进一步搞好职称考试工作,狠抓非全民单位职称评审工作,努力探索在新领域开展职称评审新路子。

5、进一步加强专技队伍建设,继续做好专家选拔和享受市、县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工作。对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和享受各级政府津贴人员进行跟踪管理,加强联系,适时考核。要运用多种形式,宣传优秀的专业技术人员典型。

四、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做好各项人事工作,努力夯实实施人才战略的基础1、认真落实工资改革任务,进一步规范收入分配秩序。这是人事部门今年的又一项重点工作。这项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要严格按照上级的要求抓落实。

2、克服困难,继续做好军转安置和部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维稳工作。要认真贯彻有关文件精神,加强协调,搞好调查研究,及时检查督促各项工作落实。

3、加强人事档案管理工作。要认真贯彻荆组文[2002]57号文件精神,加强基础建设,认真收集整理,选好配齐人员,推行微机管理,力争达到干部档案工作目标管理三级以上标准。

4、加快人事信息化建设。要基本完成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管理系统,积极探索我县人员基础数据库建库工作,实现人事信息资源共享。要及时更新“监利人事人才网”,提供良好的人事人才公共服务。

五、加强自身建设,努力提高人事工作水平

1、加强学习,提升素质。要掀起读书学习的热潮,要激励干部职工学习,努力建设一支学习型、实干型、创新型的人事干部队伍。

2、转变观念,真抓实干。要转变工作作风,突破传统的人事管理模式和工作方法,搞好服务。多做服务和落实工作,提高工作效率,把人事部门真正建成干部之家、、人才之家。

执业药师工作总结 篇5:

一、工作目标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四个最严”为统领,贯彻落实全国药品监管工作会议、全省药品监管工作会议重要部署及全市药品流通监督检查工作计划,防风险、保安全,坚持问题导向,围绕药品购销渠道的合法性和储运条件的稳定性,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规范流通秩序,保障公众用药安全。

二、检查任务

(一)药品经营企业GSP合规性检查

各市监所对辖区内药品零售经营企业实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情况进行检查,将上一年度新开办药品经营企业纳入年度检查计划。重点检查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运行状况和检查中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督促企业持续按照GSP和相关规定开展药品经营活动。

1、检查数量

各市监所组织开展辖区内药品零售企业合规性检查,检查覆盖率达到100%。

2、检查重点

药品零售企业以中药饮片、处方药销售为重点,检查非法渠道购进药品、超经营范围销售药品、不凭处方销售处方药和执业药师“挂证”等行为。

3、工作要求

GSP合规性检查应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检查指导原则(修订稿)》要求进行。

(二)疫苗配送及使用单位全覆盖检查

针对疫苗输入性和使用风险,对辖区内疫苗配送及接种单位全覆盖检查。各市监所负责对本辖区内疾控中心和接种单位的全覆盖监督检查。重点检查疫苗冷链储存运输、监测温度数据完整及票账货一致性、过期疫苗处置、可追溯体系建设等内容,确保疫苗储存配送使用过程的质量安全。

(三)医疗机构购进储存药品检查

各市监所对辖区内医疗机构药品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检查覆盖率达到100%。重点检查非法渠道采购药品、未按照要求储存药品、使用过期失效药品等内容,保障药品使用环节的质量安全。

(四)专项检查

1、药品经营行为专项整治

以医院周边、农村及城乡结合部等区域药品零售企业为重点检查对象,集中整治执业药师“挂证”、是否在岗执业、是否凭处方销售处方药、非法渠道购进药品、设施设备是否符合要求并能正常运转、药品储存特别是冷藏药品储存条件是否符合规定、人员教育培训及健康体检等是否落实等问题,进行监督检查,及时排查并妥善处置风险隐患。

2、互联网销售药品专项整治

各市监所负责对辖区内药品零售企业网络销售药品的行为进行监管。针对药品网络领域销售非法产品、无证经营、违规销售处方药等问题,根据国家局安排开展药品网络销售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

3、中药饮片专项整治

巩固前期中药饮片质量专项整治成果,各市监所组织开展药品流通环节中药饮片专项整治工作。重点检查是否存在为他人违法经营药品提供场所、资质证明文件、票据条件等行为;对供货方资质审查不严格,或从非法渠道购进中药饮片并销售(使用);非法分装、加工或贴签销售外购中药饮片;掺杂掺假、染色增重;超范围经营毒性中药饮片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工作方式及时间安排

(一)工作方式

各市监所要结合监管实际将日常检查与合规性检查、飞行检查、延伸检查、专项检查有机整合,实现“一次检查、全面体检”,同时结合药品抽检、投诉举报等加大有因检查。

(二)时间安排

1、企业自查阶段(2020年1月31日前)

各市监所督促辖区内药品经营企业开展合规性自查工作,并提交自查报告。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认真查找药品经营过程中存在的质量安全风险,对照GSP评估质量管理运行情况,对发现问题积极整改,及时消除风险隐患。

2、监督检查阶段(2020年2月1日-11月30日)

3、上报及总结阶段(2020年11月1日—11月30日)

各市监所对检查工作情况要进行认真总结分析,分析评判监督检查效果,提出今后工作建议,半年及全年工作总结分别于6月1日和11月11日前报送县局药保化股。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监管责任

各市监所要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和执法监督责任,全面落实药品流通环节监督检查任务,切实有效履行药品监管职责。要统筹安排各项检查任务,确保检查覆盖率,确保检查工作质量。

(二)加强沟通协调,形成联动工作机制

在药品流通监管工作中应注重有效衔接、相互配合、上下联动,加强信息沟通,及时反馈工作中遇到的重要情况,确保监管工作取得成效。

(三)强化风险研判,提升防范化解风险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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