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告两评议整改措施优秀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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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两评议【第一篇】

一、要把评议指标体系的内在逻辑关系结合好

一是选拔任用工作民主评议与新选任领导人员民主评议结果之间存在着正相关的关系,坚持选人用人工作标准、程序和纪律,选任工作的民主评议结果就好,所选拔领导人员群众就比较满意,反之则两方面的评议结果都不好。二是选拔任用工作的四个分项指标共同构成总分结合的指标体系。标准坚持不好、程序履行不严,必然导致纪律涣散和不正之风的发生,影响总体评价。要善于从各单项指标的评价结果发现问题,抓好整改,防患于未然。三是指标的四个评价档次(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和不了解)具有联动关系,此消彼长,要注重对每项指标数值的统筹分析。笔者认为,要重点关注“满意+基本满意”和“不满意”两个测评结果,这是满意度指标重要体现。“满意”和“基本满意”以及“不满意”指标是人们对选拔任用工作和新选任人员的一种情绪梯度的表达。

二、要把对评议结果与评价群体构成分析结合好

参与测评的人员对评议结果有直接的影响,评议群体选择的好,测评结果就比较客观;评议群体选择的不好,测评结果就可能“失真”。特别是以职代会形式组织的民主评议,可能会使“不了解”票占有较大比例。因此,单纯看“满意+基本满意”的评价结果,就可能使结果“失真”,所以要与“不满意”和“不了解”等评价结果相结合,科学地进行分析和评判。“不了解”指标结果反映出的,一方面是测评群体构成范围是否合理的问题,另一方面体现的是干部选任工作是否切实做到了公开透明,为广大职工群众所了解、所认可。

三、要把评议工作与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年度考核结合好

选人用人作为“三重一大”中的一项重要内容,体现着领导班子和领导成员决策水平和工作能力,反映在对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测评结果中,特别是党政主要领导的测评结果中。同样,领导班子决策水平高、领导成员个人政治素养高、能力强,也会通过选拔任用工作的民主评议结果体现出来。在选拔任用工作出现的问题,一定会在体现在领导班子的测评结果中,也一定会体现在领导成员政治素质、履职表现等项指标的测评中。如从班子成员票可以看出研究和决定干部任免时的讨论情况和大家态度,从中层干部票可以看出大家对新选任干部的认可度和干部的相容性等。因此,两种测评要相互结合,综合分析,才能更好地掌握单位的班子建设的整体情况。

四、要把评议制度与责任追究和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工作结合好

评议结果是开展责任追究的前题,责任追究是评议工作扎实开展的保障,专项检查则是印证评议结果和落实追究制度的工具,三者相辅相成。一是对“满意+基本满意”率低于70%,或“不满意”率在10%以上的单位,要分析问题原因,提出整改措施;对“满意+基本满意”率低于70%,或“不满意”率高于10%的新选拔任用的领导人员,有关组织人事部门要对选拔任用过程做出说明,视情况进行组织处理。二是对“不满意”率在5%以上的单位和新选拔任用人员,要约谈相关组织人事部门负责人,进行督办指导,帮助解决突出问题,提高选人用人工作满意度。三是将“一报告两评议”作为干部选任专项检查和党内巡视工作的重要方法之一,使用好评议结果,与专项检查结果相互印证,也有助于提高干部管理监督工作成效。

五、要把评议程序与有关事项报告等日常管理结合好

干部监督与干部考核是完善选拔任用工作的两个方面,两者相互促进,共同维护干部政策的严肃性。通过审查“一报告两评议”中新选任人员基本情况表,可以检查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制度的落实情况,了解报告单位是否严格执行制度规定,是否存在着该报未报、故意瞒报的问题,从中发现那些不按规定办事的行为。对于确实存在问题的,要落实追溯制度,回查选拔过程、条件和标准等,发现问题根源,抓好责任追究。同时,通过审查相关资料,也可以进一步了解上报审核审批人员的满意度变化情况,有助于选准人、用好人,提升执行制度的严肃性,增强工作的透明性,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

六、要把评议结果与对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宣传教育相结合

一报告两评议整改报告x【第二篇】

,报告两评议整改报告

干部选拔任用T作整改措施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整改抬施

根据市委组织部2011年度于部选拔任用工作民主评议 结果,县委组织部高度重视并召开专项会议,对T部选拔任 用、整治用人不止之风、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政策法规、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四方面作了深入研究和探讨,对过去 一年的工作情况进行了系统分析和总结,现将针对选拔任川 工作情况反馈如下:

近年来,县委组织部高度重视干部选拔任用T作,在干 部选拔任用工作上坚持民主推荐、民主测评、任前公示等制 度,在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大力加强监督和惩治力度,并始终贯穿于推荐提名、考察考核、讨论决定等各个环节,确保实施过程的规范和透明。在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政策 法规、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方面切实增强民主推荐、民主 测评的真实性和科学性,进一步推进了干部选任工作的民主 化和科学化。全年共调整干部人(次),其中,提拔人,平调 人,其他 人,为干部工作步入科学轨道奠定了基础。虽然县委组织部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上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是也存在一定的问题。通过对全年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 认真分析,综述如下: 一、存在问题

(一)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意识有待提高。部分群 众监督意识不强,对干部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干部的任 用情况,对选拔任用工作了解不深。

(二)整治用人不正之风工作监督力度有待加强。由于整 治用人不正之风工作的监督手段比较单一,监督力度仍须进 一步加强,并始终贯穿于推荐捉名、考察考核、讨论决定等 各个环节。

(三)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政策法规有待健全。从当前 选拔任用工作民主评议结果看,干部选拔任用制度还不够健 全、完善,执行干部选拔任用丁•作政策法规仍须进一步规范 化、系统化和全面化,干部选拔任用实施过程的可操作性仍 须进一步加强。

(四)深化于部人事制度改革仍须进一步推进。干部人事 工作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有效调控的宏观管理休系有待进 一步完善,通过不断推进和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立起 一套选拔高素质干部队伍的用人机制。二、原因分析

(一)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经验不足。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惩治、制度等方面仍须进一步规范化、系统化和全面化,干 部人事工作领导、管理、调控的管理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

(-)干部选拔任川宣传力度不够。由于组织部在干部选 拔任用工作宣传教育方面仍有欠缺,致使个别同志对选拔任 用工作相关政策法规和实施细节不太了解甚至存在一定的 误区。

(三)干部选拔任用制度不够完善。一些选拔任用工作方 面的法规、制度还不够健全,在制定符合规划工作实际和

干部工作特点的实丿施办法及与之相配套的意见、细则方面 有待完善。三、整改措施

(-)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各项规定。

1、严格执行干部任用有关纪律。在每次干部选拔任用过 程屮,严格执行《干部任用条例》有关规定,认真落实干部 人事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和人才发展规划《纲要》,形成 科学的选人用人机制。领导干部带头做到廉洁口律,坚决打 击搞钱权交易,从体制机制上解决问题,遏制用人上的不正 Z风。

2、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严格执行《干部任用条 例》、“一意见三办法''等有关文件规定的程序,做到履行程序 不走样。选拔任用干部的职能部门坚决把好程序关,严格按 照程序办事。健全选人用人制度,进一步规范T部选拔任用 方式和程序,逐步完善干部的选任、交流、考核评价以及干 部选拔任用的责任追究等机制,做到用制度选人、靠制度管 人。改进选人用人办法,积极引进竞争机制,大力推行“阳光 操作”,不断提高干部选拔的公开性和科学性。

3、严格执行干部监督T作责任制。严格执行干部监督T 作责任制,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不力的责任主体实 施相应的制约措施,确保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健康运行。

(-)进一步推进干部选拔任用各项工作。

1、进一步加大监督和惩处力度,从体制机制上杜绝

选拔任用中的不正之风。凡是违反《干部任用条例》的规 定所 选拔任用的十部,一旦发现,应立即处理;对不按《干部 任用条例》规定办事的,坚决追查责任人和经办人的责任; 对组织人事干部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屮的失职行为,严格按

《组织人事干部若干规范》进行处理;对以权谋私者从重从 严处罚。

2、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的作风和队伍建设。加强对领导 干部的教育,强化责任意识,树立正确的宗旨观念,口觉接 受基层、群众的意见,着力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保证每次 选拔任用工作都能得到人家的公认。加强对领导干部坚持原 则、自我反思、落实工作等方面的培养,能够在选拔任用工 作的各个环节做到毫不松懈,严格程序。

3、进一步加强岗位教育培训,培养高素质人才队伍。要 突出规划特色,本着务实管用的原则精心设计培训专题,根 据不同工作岗位需要进行分层次、分类别培训,增强培训的 针对性和有效性。要坚持不懈地用屮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 系武装干部头脑,提高理论水平。要加强现代金融、现代科 技、国际经济、法律法规和现代管理等知识的培训,拓宽知 识面,优化知识结构,不断提高综合索质和解决实际问题的 能力。

(三)大力完善T部选拔任用各项制度。

1、建立用人质量评估体系。在对《干部任用条例》执行 情况进行定期检查的基础上对用人情况作综合评估,并作为 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个人提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增强领导 对选人用人工作的责任感,促进领导依法依规选拔任用干 部。

2、建立干部推荐、考察、讨论决定责任制和用人失察失 谋责任追究制度。明确干部推荐、考察、决策各个环节的责 任主体和责任内容,切实解决责任不明确和用人失课失察无 人负责、无法追究的问题。

3、建立干部任用监督巡视制度。挑选-•批具有较高政治 业务素质,敢于坚持原则,熟悉干部管理业务知识的同志组 成巡视组,对选拔任用干部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关于印发《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和组织工作满意 度实施方案》的通知

报告两评议范文【第三篇】

一、“一报告两评议”的含义

“一报告两评议”的“一报告”是指,报告年度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两评议”是指,在一定范围内接受对本单位选人用人工作、新选拔任用干部的民主评议。

二、“一报告两评议”开展方式

市直各单位要认真做好“一报告两评议”相关工作。一是做好前期工作准备,对单位2016年度选人用人情况进行自查,特别是要摸清2016年度新选拔任用股级干部的情况。二是召开“一报告两评议”专题会议,报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组织参会人员参加民主评议。“一报告两评议”工作由市直各单位自行组织实施。

三、参加“一报告两评议”专题会议人员

市直各单位中层以上干部。如单位人数较少的,由全体干部参加。

四、“一报告两评议”专题会议流程

(一)市直单位主要负责人代表单位报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

(二)向参会人员派发《选人用人工作民主评议表》和《新选拔任用干部民主评议表》,并由市直单位主要负责人宣读填表说明;

(三)组织参会人员采取无记名方式填写《选人用人工作民主评议表》和《新选拔任用干部民主评议表》;

(四)填写《民主评议表》完成后,现场收回、清点《民主评议表》并进行密封;

(五)将密封好的《民主评议表》和参会人员签到表,即时移交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股进行汇总统计。

五、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报告主要内容

(一)选拔任用干部的总体情况;

(二)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的情况和我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要求的情况;

(三)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创新选人用人措施和办法,建立健全干部选拔任用和监督机制的情况;

(四)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等四项监督制度及有关政策法规,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的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六、新选拔任用干部民主评议的对象

市直各单位开展新选拔任用干部民主评议的对象,为各单位2016年度新选拔任用的内设机构及下属单位股级干部。

七、其他注意事项

(一)若市直某单位2016年度没有新选拔任用内设机构及下属单位股级干部的情况,则该单位只需组织开展选人用人工作民主评议,无需开展新选拔任用干部民主评议。

报告两评议【第四篇】

中共中央办公厅颁布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以下简称《责任追究办法》)。中央组织部同步印发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办法(试行)》、《地方党委常委会向全委会报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并接受民主评议办法(试行)》、《市县党委书记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离任检查办法(试行)》(以下分别简称《有关事项报告办法》、《“一报告两评议”办法》、《离任检查办法》)。在上述四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制度颁布实施之际,中央组织部负责人接受记者采访,就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问: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工作重要的制度创新,请您介绍一下颁布实施这四项监督制度的主要背景、过程和目的。

答:2002年中央颁布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党的十七大把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作为党的建设的一项重大任务,明确要求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过程监督。十七届四中全会进一步强调,要健全干部选拔任用监督机制和干部选拔任用责任追究制度,匡正选人用人风气。总书记在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中强调指出:“要认真执行和不断完善各项监督制度,积极探索加强监督的有效途径和方式方法,加大监督制度创新力度。”从两年来开展全国组织工作满意度民意调查的结果看,干部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和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工作的满意度有明显提高,但对选人用人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反映仍然比较突出。

为此,中央组织部组织力量开展了深入调查研究,从2007年起正式会同中央纪委研究起草《责任追究办法》,经广泛征求意见、反复修改,先后报经中央党建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中央政治局常委会议审议同意,于2010年3月7日由中央办公厅印发。中央组织部同步研究起草了其他三个办法,报经中央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同意,于2010年3月9日由中央组织部印发。颁布实施这四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制度,就是要贯彻中央的部署和要求,回应干部群众的关切和期待,以更加严格的制度监督选人用人行为、约束选人用人权力,坚决同用人上的不正之风进行战斗,为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提供制度保障。

问:这次集中出台四项监督制度,在健全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体系、解决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方面有哪些新突破?

答:主要有四个方面的新突破:一是四项监督制度相互衔接配套,初步构成事前要报告、事后要评议、离任要检查、违规失责要追究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体系,使选人用人的重要方面、关键环节都纳入监督范围,都置于严格的监督之下。二是通过细化政策界限、规范操作程序、明确追究措施,初步破解了长期以来困扰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责任主体界定不清、责任情形划分不明、责任追究不到位的难题,使责任追究更具有针对性、操作性和实效性。三是进一步强化了对各级党委(党组)“一把手”及各级组织人事部门的监督,突出了监督重点,抓住了关键环节,增强了监督效力。四是改进了监督视角,完善了监督方法,不仅要看干部选拔任用的过程,更要看干部群众对本地区、本单位选人用人满意度高低这个结果,这对于有效地解决选人用人上“表面走程序、背后搞不正之风”的问题,将起到积极作用。

问:监督制度一般都具有预防功能,这四项监督制度在发挥警示和预防作用上有什么突出的地方?

答:坚持惩教结合、注重预防,是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的重要方针,这四项监督制度充分体现了这一要求。《责任追究办法》列出了应当追究责任的39种主要情形,并规定了责任追究的处理措施,使各类相关人员都清楚地知道,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哪些行为会受到追究,从而树起“警示牌”、架起“高压线”,以责任追究促正确履职。《“一报告两评议”办法》虽然实施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事后”,但它会激励、约束各级党委(党组)及组织人事部门不断加强和改进选人用人工作,努力提高干部群众的满意度,对规范选人用人全过程具有重要作用。《离任检查办法》将市县党委书记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情况与其提拔交流直接挂起钩来,促使他们慎始慎终,正确行使用人权。《有关事项报告办法》本身就是一项事前把关和预防制度。制定和实施这四项监督制度,不仅为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提供了有力武器,而且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筑起了一道防范用人上不正之风的“防火墙”。

问:《责任追究办法》在界定责任主体、划分责任情形上是如何规定的?

答:《责任追究办法》坚持有规必严守、违规要查处,有权必有责、失责要追究,将责任追究对象划分为党委(党组)主要领导干部或者有关领导干部、组织人事部门主要领导干部和有关人员、干部考察组负责人和有关人员、纪检监察机关有关领导干部和人员、有关领导干部和人员等5个大类;对每一类责任追 究对象,针对其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职责和权限的不同,分别规定了应当追究责任的主要情形,共39种。这5大类责任主体和39种责任情形都比较具体,用人上出了问题,有没有违规失责情形,应当追究谁的责任和怎样追究责任,规定得比较清楚,在解决责任认定难的问题上取得重要突破。

问:实行责任追究制度,进行责任调查处理是一个重要环节,《责任追究办法》对此是如何规定的?

答:根据责任追究的实际情况,《责任追究办法》规定,组织人事部门对工作中发现、群众举报或者新闻媒体反映的线索清楚、内容具体的违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的问题必须进行调查处理,也可会同纪检监察机关进行调查处理。纪检监察机关在受理举报、查办案件等工作中发现的违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的问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对应当进行调查处理而不进行调查处理的,按照《责任追究办法》的规定,也要追究责任。

问:发现干部“带病提拔”如何追究选人用人责任?

答:少数干部“带病提拔”,严重损害党的形象,影响选人用人公信度。干部“带病提拔”,有的是由于“带病提拔”的干部问题隐藏很深,在提拔任用前没有发现;有的则是由于选拔任用工作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用人失察失误。为切实防止干部“带病提拔”,《责任追究办法》设立了“带病提拔”干部选拔任用过程“倒查”机制。规定领导干部因违纪违法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或者行政职务以上处分且在其提拔任职前就有违纪违法行为的,组织人事部门必须对其选拔任用过程进行调查。其中,对本级党委(党组)管理的下一级党政正职领导干部的选拔任用过程,由上一级组织人事部门直接进行调查。经调查核实,确实存在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问题的,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问:《“一报告两评议”办法》中,为什么要设计对新选拔任用领导干部进行评议?

答:按照《“一报告两评议”办法》规定,地方党委常委会每年向全委会报告工作时,要专题报告年度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并在一定范围内接受对本级党委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和新选拔任用领导干部的民主评议。“干部选得行不行,要让群众评一评。”对新选拔任用领导干部逐人进行评议,是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评议的延伸,以具体到人求深入。将两项评议结果进行对照、综合分析,有利于客观评价一个地区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也有利于发现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管理。

问:各级党委、政府工作部门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以及国有企事业单位是否也要开展“一报告两评议”?

问:按照规定普遍开展“一报告两评议”后,各地区、各单位每年都将形成一个评议结果,对这些评议结果将如何运用?

问:实施《离任检查办法》,如果离任检查的民主评议结果较差,即将离任的市县党委书记会受到什么样的影响?

答:对此,《离任检查办法》作出了明确规定。离任检查民主评议中,干部群众对即将离任的市县党委书记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总体评价“满意”、“基本满意”两项比率合计不足三分之二,或者对其任职地区用人风气总体评价“好”、“较好”两项比率合计不足三分之二的,经组织考核认定,要对即将离任的市县党委书记采取相应的组织处理措施。其中拟提拔使用的,应当取消其提拔使用的资格。

问:离任检查发现严重违规用人问题如何处理?

答:按照《离任检查办法》规定,检查发现即将离任的市县党委书记任职期间存在严重违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问题的,以及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导致用人失察失误、造成严重后果或者恶劣影响的,要进行调查核实。经调查属实的,根据有关规定追究其责任,给予相应的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对于拟提拔使用的,先取消其提拔资格,再视情况作进一步处理。

问:如何保证四项监督制度能够不折不扣地得到落实,切实发挥应有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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