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前绩效评估项目政策预期绩效报告最新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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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前绩效评估项目政策预期绩效报告【第一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xx]34号)和九江市德安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xx年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的相关通知,我局对20xx年林政执法工作经费、苗圃管理、森林防火、森林资源管理、林业有害生物防治5个项目支出进行绩效评价,自评价平均分。现将绩效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根据20xx年预算安排德安县林业局项目总工作经费万元,项目实施主体为德安县林业局。分别为1、林政执法工作经费100万元、苗圃管理8万元、森林防火20万元、森林资源管理125万元、林业有害生物防治万元。

(二)项目资金来源及使用情况。

德安县林业局局林政执法工作经费100万元,资金来源主要为德安县财政资金,实际使用万元;苗圃管理8万元,资金来源主要为德安县财政资金,实际使用8万元;森林防火20万元,资金来源主要为德安县财政资金,实际使用万元;森林资源管理125万元,资金来源主要为德安县财政资金,实际使用125万元;林业有害生物防治万元,资金来源主要为德安县财政资金(上年结转结余),实际使用万元。

总目标:德安县林业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精心指导下,以推深做实林长制为总抓手,统筹推进林业改革发展各项任务,着力建设好、保护好、盘活好、利用好绿水青山,全力推进德安林业高质量发展。

年度目标:

1、认真履行职责,发挥林业执法在服务和林业发展中的职能作用,坚持依法行政,廉政行事,全面提升执法能力和效率,有力地打击侵害林业的违法行为,维护森林资源的安全,保护生态建设的成果。

2、保障苗圃场改制后机构内的在职、退休人员和遗属生活,确保苗圃机构正常运行。

3、履行森林防火主体责任与行业管理责任,多措并举,严防森林山火,做到守土有责,守林尽责。

4、履行森林资源监测主体责任与行业管理责任,完全县森林资源日常监测工作;完成更新全县森林资源一张图;进一步加强林长制工作。

5、完成我县11个乡(镇、场)、万亩松材线虫病除治目标。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通过实施绩效评价,掌握20xx年德安县林业局项目工作经费项目资金使用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明确资金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和风险。

(二)绩效评价原则、依据、指标体系和方法。

在绩效评价过程中遵循科学规范、公正公开、分级分类、绩效相关原则,按照财政部印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财预[20xx]10号)、德安县林业局项目工作经费项目相关文件的'要求,结合本项目的具体情况,进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评价指标体系分为项目过程指标、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三个方面,具体见附件。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1、成立绩效自评组,掌握专项资金基本情况,提请相关股室准备绩效评价资料;

项目一:林政执法工作经费,总分值100分,得分99分。

(一)评价指标分析。

1、过程指标,总分值10分,得分9分。其中:

2、产出指标,总分值分,得分分,其中:

(1)数量指标,实际完成值100%,得分分。

(2)质量指标,合格率100%,得分分;

(3)时效指标,得分分;

(4)成本指标,得分分。

3、效益指标,分值分,得分分。

4、满意度指标,分值分,得分分。

(二)绩效评价价结论。

德安县林业局林政执法工作经费使用方向符合相关规定,取得一定的社会效益,绩效自评分数99分,绩效评价结果为“优”。

项目二:苗圃管理项目,总分值100分,得分100分。

(一)评价指标分析。

1、过程指标,总分值10分,得分10分。其中:

2、产出指标,总分值60分,得分60分,其中:

(1)数量指标,实际完成值100%,得分20分。

(2)质量指标,合格率100%,得分20分;

(3)时效指标,得分10分;

(4)成本指标,得分10分。

3、效益指标,分值20分,得分20分。

4、满意度指标,分值10分,得分10分。

(二)绩效评价价结论。

德安县林业局苗圃工作经费使用方向符合相关规定,绩效自评分数100分,绩效评价结果为“优”。

项目三:森林防火项目总分值100分,得分94分。

(一)评价指标分析。

1、过程指标,总分值10分,得分4分。其中:

2、产出指标,总分值65分,得分65分,其中:

(1)数量指标,实际完成值100%,得分35分。

(2)质量指标,合格率100%,得分15分;

(3)时效指标,得分10分;

(4)成本指标,得分5分。

3、效益指标,分值20分,得分20分。

4、满意度指标,分值5分,得分5分。

(二)绩效评价价结论。

德安县林业局森林防火工作经费使用方向符合相关规定,取得一定的社会效益,绩效自评分数94分,绩效评价结果为“优”。

项目四:森林资源管理项目总分值100分,得分100分。

(一)评价指标分析。

1、过程指标,总分值10分,得分4分。其中:

2、产出指标,总分值65分,得分65分,其中:

(1)数量指标,实际完成值100%,得分30分。

(2)质量指标,合格率100%,得分20分;

(3)时效指标,得分10分;

(4)成本指标,得分5分。

3、效益指标,分值20分,得分20分。

4、满意度指标,分值5分,得分5分。

(二)绩效评价价结论。

德安县林业局森林资源管理工作经费使用方向符合相关规定,取得一定的社会效益,绩效自评分数100分,绩效评价结果为“优”。

项目五: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总分值100分,得分100分。

(一)评价指标分析。

1、过程指标,总分值10分,得分10分。其中:

2、产出指标,总分值48分,得分48分,其中:

(1)数量指标,实际完成值100%,得分18分。

(2)质量指标,合格率100%,得分18分;

(3)时效指标,得分6分;

(4)成本指标,得分6分。

3、效益指标,分值36分,得分36分。

4、满意度指标,分值6分,得分6分。

(二)绩效评价价结论。

德安县林业局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经费使用方向符合相关规定,取得一定的社会效益,绩效自评分数100分,绩效评价结果为“优”。

整体看来,我局所有项目未偏离绩效目标,实现年初制定目标。但部分项目资金执行率未达到100%,以后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制定科学、有效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确保专项资金专款专用。严格按使用进度使用,严格会计核算,确保资金使用安全及时。

德安县林业局20xx年预算项目自评表和自评报告,已在我局公开栏公示,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事前绩效评估项目政策预期绩效报告【第二篇】

甘孜州商务和经济合作局。

浙江省赴四川省甘孜州帮扶工作队。

新增。

推动甘孜州20xx年重大投资促进活动、小分队招商、项目跟踪服务、市场拓展和商贸促进、基层队伍培训等工作,扩大甘孜州对外开放成效,加强招商引资工作,拓展特色农产品销售渠道,最终促进全州农牧民群众脱贫奔康。

浙江省20xx年对口支援甘孜双向推介交流宣传项目经费480万元,资金来源:浙江省对口支援甘孜州目投资计划。

20xx年浙江省对口支援甘孜州项目投资计划安排480万元用于浙江.甘孜双向推介交流宣传项目工作,要求甘孜州严格按照方案内容组织实施,依法依规旅行项目实施程序及《浙江省对口支援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十四五”》要求,及国家相关规定以及《四川省对口支援项目项目资金管理实施办法》使用援助资金。浙江省20xx年浙江对口支援浙江.甘孜双向推介交流宣传项目专项工作经费主要用于为各县(市)特色优势产业招商引资、宣传推介、平台搭建、市场拓展和商贸促进等,80%以上资金用于各县(市)。

(一)评估程序:

2.拟定工作方案。

3.开展评估。

4.撰写评估结论。

(二)论证思路及方法。

1.采取多种方案、多方获取信息。

2.修改完善,形成评估结论。

(三)评估方式。

本次事前绩效评估,遵循全面考虑,突出重点的原则,主要采取专家咨询的方式,同步以资料分析、集中座谈、网络查询等方式,对项目的相关性、可行性、持续性等方面进行全面评估。

(一)项目的相关性:

1.符合中央、浙江省、四川省相关援助资金使用政策。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甘孜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浙江省20xx年对口支援甘孜州项目投资计划的通知》等系列文件,切实增强全州“招商引资、宣传推介”市场拓展和商贸促进专项工作。

2.项目与部门职能及规划相关。

20xx年6月,甘孜州东西部扶贫协作和对口支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xx年浙江省对口支援甘孜州项目推介序时进度计划表》,要求对照序时要求,倒排工期、挂图作战,狠抓落实,并每月报送项目进度,并将此项工作纳入平时考核与年终考核。

(二)预期绩效的可实现性。

1.项目绩效明确,设置合理。项目绩效目标明确,基本覆盖了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效益指标和满意度指标。

2.绩效目标与预计实现需求相匹配。绩效目标的设置主要围绕各县(市)特色优势产业招商引资、宣传推介、平台搭建等工作。

3.项目综合效益显著,预期实现效益可实现性强。基本实现推动全州重大投资促进活动、小分队招商、项目跟踪服务、基层队伍培训等工作,对扩大甘孜州对外开放成效,加强招商引资工作,拓展特色农产品销售渠道有所提升,最终促进全州农牧民群众脱贫奔康。

(三)实施方案的有效性。

1.项目内容明确,申报程序基本规范,方案基本完整。

2.项目预算编制有文件依据,且绩效目标与项目内容相匹配。

3.项目单位具有项目实施基础性保障。

(四)预期绩效的可持续性。

1.项目所依据的宏观政策具有可持续性。

2.项目产出的社会效益具有可持续性。

(五)预算资金的匹配性。

已向浙江省援川前方工作组,甘孜州财政部门提交资金请示,项目资金有保障。

项目相关性显著,绩效可实现性强,实施方案基本有效,预期绩效可持续性强。

事前绩效评估项目政策预期绩效报告【第三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背景。

通过项目实施,完成古树名木保护修复,加强油茶产业振兴,推动竹产业和森林旅游康养服务业加快发展,培育一批经济效益好、辐射带动强的产业基地、园区载体、企业主体和新型业态新型经营主体,打造一批特色林业区域公用品牌、企业品牌和产品品牌,形成一批特色优势明显、产业基础好、发展潜力大、带动能力强的林业龙头企业和特色林产品优势区,提升了全市特色林产品的产品优势、产业优势和竞争优势。加强科技创新,增强林产品研发力度和深加工水平。建设一批现代林业示范区,推进林业标准化生产,实施林业产业化转型升级。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动林业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进一步推深做实林长制改革,打造林长制改革示范区的六安样板。

2、内容及实施情况、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

根据《六安市林业局、六安市财政局关于20xx年市级和省级林业专项资金分配方案的请示》(六林〔20xx〕46号),20xx年市级林业改革发展和森林资源培育管护专项资金预算850万元,具体项目内容及资金分配情况如下:

六安市林业局本级:

市林业改革发展专项资金预算30万元,其中:全民义务植树资金30万元。

金寨县:

金寨县市林业改革发展专项资金预算160万元,其中:油茶加工研发及品牌创建试点项目100万元、古树名木保护20万元、“留住乡情,美丽乡村”绿化提升项目20万元、林长制改革示范点20万元。

霍山县:

霍山县市林业改革发展专项资金预算285万元,其中:森林旅游康养特色村建设项目100万元、竹产业优化转型升级试点建设项目100万元、古树名木保护60万元、“留住乡情,美丽乡村”绿化提升项目25万元。

舒城县:

舒城县市林业改革发展专项资金预算130万元,其中:油茶丰产高效试点建设项目100万元、“留住乡情,美丽乡村”绿化提升项目30万元。

霍邱县:

霍邱县市林业改革发展专项资金预算15万元,其中:古树名木保护5万元、“留住乡情,美丽乡村”绿化提升项目10万元。

金安区:

金安区市林业改革发展专项资金预算160万元,其中:林下生态平衡种植试点建设项目100万元、古树名木保护10万元、“留住乡情,美丽乡村”绿化提升项目30万元、林长制改革示范点20万元。

裕安区:

裕安区市林业改革发展专项资金预算50万元,其中:古树名木保护5万元、“留住乡情,美丽乡村”绿化提升项目25万元、林长制改革示范点20万元。

叶集区:

叶集区市林业改革发展专项资金预算20万元,其中:“留住乡情,美丽乡村”绿化提升项目10万元、林长制改革示范点10万元。

根据《六安市财政局六安市林业局关于下达20xx年度中央、省级和市级林业专项资金的通知》(财建〔20xx〕353号)下达我市市级林业改革发展资金850万元,全部到位,已拨付850万元。

(二)项目绩效目标。

1、总体目标:

为全面推深做实林长制改革,加快林业高质量发展,推动木本油料、木竹加工、林下经济、森林旅游康养等林业特色产业集群化、组织化发展,促进绿色经济提质增效、转型升级,通过项目实施促进农民增收,助推乡村振兴。

2、阶段性目标:

根据《中共六安市委办公室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安市创建林长制改革示范区实施方案〉的通知》(六办发[20xx]18号)“四区”总体布局和“五绿”具体任务,20xx年,市林业改革发展专项资金重点支持林业改革发展试点项目5个,林长制改革示范点建设15个。开展市直机关义务植树活动,完成全市二级古树名木保护修复50株。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1、绩效评价目的:认真落实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要求,通过对20xx年度六安市市级林业改革发展项目专项资金的绩效评价,加强项目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同时促进单位预算管理水平,优化资源配置,为项目后续资金投入、分配和管理提供决策依据。

2、对象和范围:20xx年市级林业改革及森林资源培育管护经费项目资金850万元。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评价标准。

本次绩效评价原则遵循科学公正、公开透明、重点核查。根据项目设定绩效目标、评价指标和标准,对政策和项目实施效果,开展绩效自评。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通过项目设定绩效评价指标,收集项目评价资料,全面了解项目立项依据、预算安排、组织实施情况,开展分析评价,撰写绩效评价报告。

20xx年度市级预算项目全面完成了项目建设任务,市级林业改革发展专项资金在资金使用和项目管理方面规范、合理,按照《六安市市级林业改革发展专项资金操作规程》进行项目申报管理,实现了年度绩效目标,及时发挥了资金的使用效率,最终自评结果为100分,综合评定等级为“优”。

(一)项目决策情况。

根据《安徽省财政林长制考核奖励及林业增绿增效行动综合奖补管理办法》、《六安市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六安市市级林业改革发展专项资金使用操作规程》,结合年度林业重点工作任务,经市政府批准,市财政局、市林业局联合下达市级林业改革发展专项资金。

(二)项目过程情况。

严格按照《市财政局市林业局关于下达20xx年度中央、省级和市级林业专项资金的通知》要求,项目和资金管理制度健全,绩效目标设定与项目实施相符,资金拨付严格审批程序,资金使用规范。

(三)项目产出情况。

全市共完成二级古树名木保护修复50株,建设油茶丰产高效试点项目1个、油茶加工研发及品牌创建试点项目1个、森林旅游康养特色村试点项目1个、林下生态平衡种植试点建设项目1个、竹产业优化转型升级试点项目1个,林长制改革示范点建设15个。

(四)项目效益情况。

1.经济效益指标。

全力提升林业经济发展层次,大力实施绿色产业富民工程,加快推进林业特色产业发展,重点实施油茶品牌提升行动、竹产业升级改造行动以及依托国家森林康养基地扩面提质实施林旅融合发展行动,打造林业全产业发展链条,加快国家级林业产业示范区建设进程,20xx年全市林业产业规模和质量效益发展迅速,林业总产值继续保持稳步增长。

2.社会效益指标。

继续推深做实林长制改革,盘活林业资源,激活林业经济,着力打造绿色振兴赶超发展的金山银山,通过项目实施,有力激发了林业发展活力、促进农民增收、助力乡村振兴。

3.生态效益指标。

组织开展“互联网+义务植树”系列活动,号召全市人民植树增绿,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

(一)健全管理制度。制定了《六安市林业局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六林办[20xx]66号)、《六安市市级林业改革发展专项资金操作规程》(财农[20xx]393号),修订了《六安市林业局财务管理制度》等制度。

(二)严格申报程序。市级重点林业改革发展试点项目,经县区推荐申报,市级组织第三方机构进行现场核查并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确定项目实施单位,按照要求编制实施方案,并指导县区督促实施单位严格按照实施方案要求按时按质完成建设内容。

(三)强化监督管理,加强与财政主管部门的沟通协调,确保项目资金及时拨付到位。按照《六安市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六安市市级林业改革发展专项资金使用操作规程》执行,切实加强资金使用和项目监管,确保资金专款专用。

一是部分项目绩效指标设定不够细化、量化,不便于绩效评价开展。二是市级林业改革发展专项资金预算偏少,对林业建设投入不足。

一是建议财政部门将林业项目预算绩效指标设定再细化和量化,具有明确的评价标准。二是加大市级林业改革发展专项资金预算,充分发挥林业专项资金在林业生态保护、产业发展和乡村振兴中的作用。

无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事前绩效评估项目政策预期绩效报告【第四篇】

(一)政策或项目名称:中小学教育服务综合改革“三心工程”,名师工作室,集团化办学,薄弱学校经费等。

程、红色教育、科技活动等特色形式,努力让有托管需求的每个家长能安心。

(三)政策或项目资金构成:区财政拨款20xx万元。

(四)政策或项目概况:

目前,全区38634名学生均可享受到“放心午餐、安心午休”服务及“爱心托管”服务,市区中小学午餐供应由供餐企业集中配送,供餐单位均为市教育局推荐具有a级资质的餐饮单位,放心午餐工程开展以来未发生一例食品安全问题。

通过集团化办学模式,充分利用优质学校带动薄弱学校的发展,在集团内把教师资源、课程资源共享。可以加大集团内学校之间管理干部、教师、学生的交流。名师工作室的建立,发挥名师的示范、辐射、指导、引领成员专业发展作用,促进专业师资队伍建设。以教师专业能力建设为核心,以中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培训为重点,整合资源、高端引领、团队培养、整体提升。通过对薄弱学校的帮扶工作,提升薄弱学校的办学条件、改善学校办学环境、提高教师教育教学能力,更好的为社会、家长、学生服务。

项目申请预算总额20xx万元。

(一)评估程序。

1.下达评估通知。区教育局预算绩效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要求,通知项目责任科室或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对项目进行绩效考核。

2.拟定工作方案。结合事前绩效评价工作要求,拟定工作方案。

3.形成评估组。由街道预算绩效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组成评估组。

4.现场开展绩效考核等评估工作。由评估组在项目涉及单位内现场进行绩效考核评估工作。

5.获取评估结论。完成绩效评价报告。

(二)评估思路。

主要针对项目的相关性、项目绩效的可实现性、项目实施方案的有效性等方面进行评估。

(三)评估方式、方法。

评估主要采取现场评估、辅助资料分析、资料检查等形式进行评估。

(一)立项必要性。

落实民生工程,加强校园建设,提高校园办学条件。此立项依据充分,预算编制合理。

(二)投入经济性。

本次预算的主要计算依据以上级各项文件执行。

(三)绩效目标合理性。

从项目的前期准备到项目实施,均按相关管理规定及有关制度稳步开展,以促进学校软硬件建设,提高学校办学水平,为家长解决难题,提高教育社会满意度,产生良好的社会效益。

(四)实施方案可行性。

本项目实施方案已通过镜湖区教育局党工委研究认可,批准实施。

(五)筹资合规性。

本项目由财政资金全额支持。

(六)总体结论。项目的设立立足于三个方面,提高学校的办学水平。一、通过集团化办学以及对薄弱学校补助,提高全区各学校整体的办学水平,进一步提高教育均衡化;二、名师工作室的开展,充分发挥了名师的模范带头作用和辐射作用,打破校际间的`壁垒,最大化的提高教师的教育教学水平,以提高镜湖区教师的整体实力。三、“三心工程”的实施,切实解决家长午间接送学生上下学的实际困难,提供营养、健康的午餐,保证了学生的健康成长,提高了社会对教育的满意度。

(一)加大薄弱学校建设力度,提高学校办学能力,提高教育均衡化。

(二)完善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落实激励保障机制,促进服务方式更加多样、服务内容更加丰富。

(三)建议牵头科室对项目资金的实际执行率全过程跟进监督。

(四)提高集团化办学和名师工作室项目的效益,完善与教育教学管理科室的评价机制。

本事前绩效评估报告适用于学校基建维修、设备购置、教育服务综合改革、名师工作室、集团化办学等经费项目的单位内部自我绩效评价,结论与意见是参考性的,仅供镜湖区教育局预算绩效管理领导小组制定次年预算参考使用,不做其他用途。

陈勇、何小雷、田震、司马静蓉。

事前绩效评估项目政策预期绩效报告【第五篇】

项目名称为“宣城好物·惠聚万家”促消费活动专项资金。此项经费主要用于开展宣城市促消费活动工作。

评估程序:1.确定评估对象,“宣城好物·惠聚万家”促消费活动专项资金。2.成立评估组,评估组成员包括局领导、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3.制定评估方案,按照评估对象概况、评估依据和目的、评估组织和方法、评估内容与重点等制定评估方案。

评估方式、方法:采用召开座谈会方式及对比分析法进行评估。

(一)立项必要性。

1.主要的立项依据。

贯彻落实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发展新格局”战略部署,根据省商务厅《“皖美消费乐享江淮”促消费行动计划总体方案》要求,聚焦扩内需,大力实施消费提振行动。

2.政策和项目的现实需求。

餐饮、零售等行业受疫情影响冲击较大,为进一步提振消费信心,促进全市消费稳步提升,拟在全市组织开展以“宣城好物惠聚万家”为主题的促消费活动,结合我市消费特点,活动围绕扩大新型消费、大宗消费、餐饮消费等,通过“统一名称、政府搭台、企业唱戏、大众参与”模式,强化市县联动、部门协同。

3.服务对象或受益对象。

本项目无确定的服务对象或受益对象,“宣城好物惠聚万家”促消费活动有利于持续挖掘消费热点,助力餐饮、零售等企业发展。

4.可替代性。

促消费活动申创工作由政府部门牵头,项目属于非竞争领域,具有公益性属性,应由本级财政保障。

(二)投入经济性。

1.餐饮消费专场活动。线上通过支付宝发放餐饮消费券,消费券面值分别为30元6000张、50元2400张,共计30万元。线下举办“最牛一桌”菜肴评选大赛,预计10万元。

2.家电销售专场活动。线上通过支付宝发放家电消费券,消费券面值分别为100元900张、150元1400张,共计30万元。线下举办家电下乡活动,现场发放50元、100元和150元纸质消费抵用券各200张,每场活动发放600张,四场合计2400张,共计24万元。

3.生活用品消费专场活动。线上通过支付宝发放商超消费券,消费券面值为10元,发放5万张,合计50万元。线下开展消费品下乡活动,社区每场活动发放1000张消费券(现场发放10元纸质消费抵用券),四场合计4000张,共计4万元;乡镇每场活动发放2000张消费券(现场发放10元纸质消费抵用券),四场合计8000张,共计8万元。

4.汽车消费促进专场活动。此次汽车消费促进专场活动补贴金额为120万元,补贴总数量为600辆,补贴2000元/辆。

(三)绩效目标合理性。(详见附件1)。

1.中期目标和年度目标:释放市场需求、扩大居民消费,在常态化疫情防控中,促进全市消费市场回暖,帮助企业拓宽销售渠道,拉动消费需求。

2.产出指标:1.质量指标:通过促消费活动的开展,释放全市消费需求,发挥消费对经济增长的基础性作用。2.时效指标:按时完成促销活动活动。

3.效益指标:1.经济效益指标:提高商贸企业营业额,促进地方财税增收。2.社会效益指标:增强商贸企业信心,促进全市消费回暖。3.可持续影响指标:持续提振消费信心,营造消费氛围。

(四)实施方案可行性。

活动由市政府主办,市商务局承办,项目是有具体的'操作方案或实施细则,明确的责任主体和责任人。

(五)筹资合规性。

1.财政性资金支持方式及相关配套经费保障活动的可行性。

2.如果有负债,是否符合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相关规定。

3.按规定需开展财政承受能力评估和债务风险评估的,应进行财政承受能力评估和债务风险评估。

(六)总体结论。

持续开展促消费活动,能提振消费信心,促进全市消费,助力商贸企业发展。

“宣城好物·惠聚万家”促消费活动能释放全市消费需求,助力企业发展,促进地方财税增收,请财政部门在年度预算批复时予以优先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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