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方案组织领导校长教务员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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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方案组织领导校长教务员【第一篇】

第一条 为进一步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着力提高高校党建科学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中国******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法律、规章,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党委是学院的领导核心,统一领导学院工作,集体研究决定重大事项,支持院长依法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院长是学院的法定代表人和行政领导人,在上级主管部门和学院党委领导下,组织执行和实施党委的决议,保证学院教学、科研、管理和服务等各项任务的完成。党委领导重在决策,校长负责重在组织执行。

第三条学院党委的领导主要是政治领导、思想领导和组织领导,其工作重点在于把握方向,总揽全局,谋划发展,科学决策,用好干部,协调各方。其主要职责是:

1.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培养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2.按照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全面推进学院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积极发挥系、部党支部的政治核心作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3.领导学院的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校园文化建设,维护学校安全稳定,构建和谐校园。

4.讨论决定学校改革、发展、稳定以及教学、科研、管理和服务等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5.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按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有关规定和干部管理权限,加强干部队伍建设,领导学院人才工作。

6.领导学院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等群众组织和教职工代表大会。

7.做好学院统一战线工作,对校内民主党派的基层组织实行政治领导,支持他们按照各自的章程开展活动。

第四条党委书记是学院党委领导班子的班长,主持党委全面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组织学习、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上级的指示精神。

2.主持制订学院党的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3.组织研究学院改革、发展、稳定中的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负责检查党委决议的贯彻落实情况。

4.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组织本校干部的选拔任用、培养教育、监督考核等工作,按有关规定向上级组织推荐干部。

5.负责协调学院党、政、群团等组织之间的关系,支持院长在职权范围内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

6.负责抓好党委领导班子自身建设,组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按时召开党委民主生活会,做好班子成员的思想政治工作。

7.负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保证学院各项工作健康有序地进行。

8.召集和主持党委会、党员大会,代表党委定期向党员大会及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

第五条院长是学院的法定代表人,在党委的领导下,负责学院行政全面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坚持依法治校,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指示决定和党委决议,制订具体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2.主持院长办公会议,讨论研究日常行政管理工作中的有关事项。

3.拟订学院事业发展规划、学科建设规划和校园建设规划以及年度行政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制订具体行政管理规章制度。

4.负责学科、专业建设和师资队伍建设,组织教学活动、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和思想政治理论教育。

5.拟订内部行政组织机构设置方案,按有关规定任免内部行政组织机构负责人,推荐副院长人选。

6.依据有关规定和程序,聘任与解聘教师以及内部其他一般工作人员,对学生进行学籍管理并实施奖励或者处分。

7.组织拟定年度经费预算方案并按规定执行,实施财务管理,保护和管理学院资产,维护学院的合法权益。

8.实行院务公开,定期向教职工代表大会和上级组织报告工作。

9.按有关程序,代表学院与各级政府、社会各界和境外机构等签署有关合作协议,接受社会捐赠。

10.履行学院党风廉政建设相关职责。

11.行使学院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五章党委会议制度及议事规则。

第六条党委会及其议事规则。

(一)党委会是学院党员大会闭会期间领导全院党的工作、执行党员大会决议的最高决策机构,其主要议事范围是:

1.讨论确定党委、纪委工作报告和换届方案。

2.选举党委书记、副书记,通过学院纪委全体会议选举产生的纪委书记。

3.对学院重大事项、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运作(xx万元及以上)进行集体讨论决定。

4.批准党委工作计划、工作报告和学院中长期发展规划。

5.决定涉及学院改革、发展、稳定的全局性重大问题。

6.决定学院纪委提交党委会审议的有关事项。

(二)党委会议事规则。

1.党委会由党委书记主持,一般每两周召开1次,如有重大问题,可以随时召开。如因工作需要,可以召开党委扩大会议。

2.党委会议题材料由分管院领导组织相关 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部门准备,对重大问题和重要议题,在会前要充分调研,进行可行性研究并形成书面意见,否则不予安排会议讨论。

3.党委会必须有半数以上的委员参加方能举行。会议要充分发扬民主,每个议题都要进行充分讨论。议事按以下程序进行:一是主持人或由主持人指定的委员就议题作扼要说明;二是委员就议题发表意见;三是主持人归纳讨论情况,提出初步意见;四是到会委员进行表决。

4.会议决定多个问题时,应逐项表决。表决可根据讨论事项的不同内容,分别采取口头、举手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对任用干部事项或决定其他重大事项,可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党委会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决定,每项决定须应到会半数以上成员通过方为有效。

5.党委会讨论的问题、表决的形式和通过的决议,均应记录在案,并以会议纪要、文件或其他适当形式,在一定范围内公布。

6.党委会作出的决议、决定的事项,要明确承办人和部门,由党委办公室协助分管校领导进行督办检查,并将落实情况及时向党委会报告。遇有新的情况和问题,确实不可能按原决定或决议执行时,应及时提交党委会复议。

第七条坚持和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凡涉及学院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事项,党委或行政都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要求,集体讨论,作出决定。党委会集体讨论决策重大事项和干部任免时,会议成员独立行使表决权。

第八条实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工作制度。领导班子成员都要坚持集体领导,分工合作,下级对上级负责,个人对集体负责。

第九条坚持党员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制度。领导班子成员之间要以诚相见,互相谈心,沟通情况、交换意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提出改进措施。民主生活会每年至少举行1次,并按规定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民主生活会情况,听取意见,接受监督。

第十条建立领导班子成员定期沟通制度。除民主生活会外,党委书记每学期至少与领导班子成员谈心一次。班子成员之间,应经常互通情况,交流思想。党委书记与院长之间每周至少应沟通一次。

第十一条建立健全民主决策机制。学院重大决策必须广泛听取党员干部和教职工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教代会的作用,保障和实现教职工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利。凡是应交教代会审议通过的重要事项,经党委会、院长办公会研究后要提交教代会审议或通过;对重要学术事项,在院长办公会决策之前要提交学院有关学术机构审议或组织专家评审;学院中层干部的任免,党委会决策之前要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规定及学院相关细则执行。

第十二条进一步推进党务公开和院务公开。党委、基层党支部每年要向全体党员报告工作1次,院长每年要向党委会报告工作。

第十三条充分发挥党内监督作用。党委要充分发挥学院纪委的监督检查职能,党委书记和院长要支持纪委开展纪检工作。纪检部门依据职责对党委、行政的决策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提出纠正建议。

第十四条学院党委和院长每年要召开1-2次民主党派、党外人士、离退休老同志代表座谈会,通报情况,听取对学院工作和执行本规定情况的意见,发挥他们在学院工作中的参与和监督作用。

第八章附则。

第十五条本规定由党委会负责解释,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工作方案组织领导校长教务员【第二篇】

(一)办园理念把方向。贯彻党中央对幼儿园教育教学工作的指导方针,遵循学前教育规律,牢牢把握学前教育正确发展方向,推动幼儿园教育回归本位、回归初心,推进幼儿园各项工作稳步发展。紧紧围绕“教育,就是培养习惯”这一办园理念,寻悦雅文化、助习惯养成、育完整儿童这一办园目标,培养全面发展的“完整儿童”。

重大基建项目及其他重大问题等。并选举成立监督小组,行使监督之职权。

(三)交互任职护决策。明确党组织领导下的园长负责制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有机整体,实行书记园长“双肩挑”。既保证园长依法行使职权,抓好班子建设;又建立健全党组织统一领导、党政分工合作、协调运行的工作机制,厘清党建和行政、党支部书记和园长的权责与关系。凡经党支部讨论决定的重大决策,由园长明确分工,负责实施。党支部监督实施,工会积极配合支持实施,保证园内各项工作顺利完成。

(四)党员教师带队伍。班子成员之间经常交流思想、交换意见,从而落实谈心谈话制度,保证班子集体思想统一,认识到位,并落实到行动。激励教师积极投身试点工作,发挥全体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牢牢掌握党组织对教师队伍建设的领导权。进一步发挥党组织和党员的引领辐射作用,带动非党员教师爱岗敬业,同舟共济,精诚协作,积极动员优秀教师加入党组织。加强青年骨干教师的培养,不断壮大“言传身教”的正能量,全面营造清正教风的工作氛围。

(五)清廉校园创试点。制定清廉教育绘本,开展“做文明小主人”为主题的教育活动,把“习惯培养”教育活动融入到幼儿学习、生活中,让文明净化幼小心灵,让规则看得见。每逢节日之际,向家长发送“廉洁从教”相关通知,呼吁家长共同维护清风正气。每年1月发放《家长问卷调查》,包括教师廉洁从教、师德师风等,主动接受家长监督,协助幼儿园管理。“廉洁从教”是每年新教师迈上工作岗位的第一课,清廉作风在教师群内口口相传、代代发扬。党员干部签定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呈现从学校一把手到分管行政,行政班子到教职员工,实现党风廉政层层抓、层层落实的局面。2019年成为xx市清廉学校示范点。

(六)党建品牌出特色。幼儿园的旗红星亮,“红”在我园坚持实施“135党建”特色探索红心向党倾情幼教工程举措,提升幼儿园教育教学质量,建强支部班子、党员、教师三支队伍,深入开展五项活动,进一步发挥党支部的政治引领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亮”在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立德树人体系,通过文化润心、课程润心、书香润心、牵手润心,培养有感恩心、包容心、责任心、自律心、进取心的幼儿,成为“文明、灵动、乐学、善思”的社会主义接班人,创建“五心养成教育,三年影响一生”的德育品牌幼儿园。

夯基提质抓党建,砥砺奋进强教育。带着“做好幼儿园工作,就是做好党的工作”的革命胸怀,我们努力践行。

工作方案组织领导校长教务员【第三篇】

第一条根据贯彻有关教育体制改革的精神,决定在广饶街道实验幼儿园实行园长负责制,特制定园长负责制工作实施条例。

第二条实行园长负责制,幼儿园党政职能分开,园长的职责、权限与奖惩统一,提高管理效能,增强幼儿园活力。

第三条园长是幼儿园的法人代表,是幼儿园行政全权负责人,统一领导幼儿园的教学、行政、后勤等工作。

第三条园长对幼儿园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及全园教职工负责。

第二章园长的职责。

第五条全面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政策、法规,执行上级党委和教育行政部门的指示、决定、制度和计划,带领全园教职工,按照培养目标,完成上级下达的任务。

第六条根据上级的指示,结合幼儿园的实际提出或拟定幼儿园远(近)期发展规划、幼儿园规模、专业设置、基建(扩建)计划、年度工作计划、年度招生计划,上报审批并组织实施。

第七条根据精简效能及统一指挥原则,提出幼儿园机构设置和编制意见,报上级审批或备查。

第八条制订和实施岗位责任制、以及幼儿园各项规章制度。

第九条对幼儿园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实行全面的领导,统一协调。抓好幼儿园的精神文明建设和园风、园纪教育,使之树立良好的园风、教风和学风。

第十条支持和帮助教师尤其是青年教师更新知识,提高思想、业务水平。关心教职工,做好教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增强教职工对幼儿园的凝聚力。

第十一条管理好园舍、教幼儿仪器设备,抓好教幼儿仪器设备的增置及更新工作,努力改善办幼儿条件,提高教幼儿质量。

第十二条贯彻按劳分配的原则,使多劳、优质、高效的教工得到较多的实惠;积极设法改善教职工的工作、幼儿习和生活条件,不断提高教职工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

第十三条积极支持和帮助副园长和组室负责人开展工作,主动与副园长以及各级干部团结协作。

第十四条定期向上级汇报请示工作,遇有特殊情况和特殊问题应及时请示汇报。

第三章园长的权限。

第十五条在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规和上级有关文件规定的范围内,有办幼儿自主权,对幼儿园管理有决策权和指挥权。

第十七条有权审定和实施幼儿年(幼儿期)工作计划、园内教育改革方案、园际联合、以及各项规章制度。

第十七条有权有权决定幼儿园的机构设置,任命幼儿园中层干部(上报备案)和工作人员。

第十八条根据有关财经制度,有权审定国家拨给幼儿园的经费的使用计划。

第四章支持和发挥教代会的民主管理和监督作用。

第十九条园长要定期(每幼儿期一次)向教工代表大会报告幼儿园工作,让教工代表审议,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二十条有关教职工的生活福利问题,应提交教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

第二十一条有关岗位责任制和幼儿园的重大规章制度应提交教代会审议、修订、通过。第二十二条园长在职权范围内决定的事项,如与教代会存在争议时,先由园长向教代会征询协商或提出复议,如意见仍不统一,园长有权作出决定,承担责任,并向上级反映请求帮助解决。

第五章建立园务委员会制度。

第二十三条园委员会是协助园长决策的机构。其主要任务是审议幼儿园重大改革方案、规章制度、发展规划、等。对上述重大问题,园长应预先召开园务委员会进行审议,必要时可成立专门小组进行论证,在审议和论证的基础上由园长进行决策。园务委员会由园长主持并召集。

第二十四条园务委员会由幼儿园各组室负责人组成。

第二十五条园务会每月召开一次会议,如有重大事情需要临时召开会议由园长决定安排。

工作方案组织领导校长教务员【第四篇】

第一条为了加强和改善党对高等学校的领导,进一步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促进我省高等教育事业科学发展,推动教育强省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国家举办的高等学校实行中国共产党高等学校基层委员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高等学校党委统一领导学校工作,支持校长依法行使职权,保证教学、科研、行政管理等各项任务的完成。

第三条高等学校党委必须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教育方针,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开展工作。

第二章党委的领导职责。

第四条高等学校党委的领导职责主要是:

2、按照从严治党的方针,加强学校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

3、领导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德育工作;

4、讨论决定学校改革、发展以及教学、科研和其他行政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6、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统一领导和切实加强学校反腐倡廉工作;

7、领导学校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等群众组织和教职工代表大会,做好离退休工作;

8、做好统一战线工作,对学校内民主党派的基层组织实行政治领导,支持他们按照各自的章程开展活动。

第三章党委书记的职责。

第五条党委书记为学校党委领导班子的班长,主持党委全面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组织学习、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上级的指示决议;

5、负责组织学校干部的选拔、教育、管理和做好学校的人才工作;

8、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全面履行反腐倡廉建设职责。

第六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党委委员(常委)按照分工开展工作。

第四章校长的职权。

第七条校长为高等学校的法定代表人,在党委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学校教学、科研和其他行政管理工作,行使下列职权:

1、拟订学校发展规划,制定具体规章制度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6、召集和主持校长办公(校务)会议,定期向上级组织和教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工作;

8、学校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八条副校长按照分工协助校长开展工作。

第五章工作原则与基本要求。

1、集体领导,会议决定。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坚持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健全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对学校工作中的重大事项,由党委(常委)会议集体讨论,作出决定。党委(常委)会议实行表决时,委员(常委)一人一票,独立行使表决权。

2、校长负责,民主监督。在党委领导下,校长全面负责学校的教学、科研和其他行政管理工作。在工作中,校长应多渠道听取意见,多方面接受监督。

3、群众参与,科学决策。不断完善校务公开制度,建立健全民主决策机制,充分发挥工会、教职工代表大会、学术委员会等组织的作用,保障和实现教职工对学校事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利。

4、依法治校,规范管理。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制定、完善并认真执行学校管理规章制度。

第十条高等学校应建立领导班子成员定期沟通机制,除民主生活会外,党委书记每学期至少与领导班子成员谈心一次。班子成员之间,特别是党委书记与校长应经常互通情况,交流思想。

第十一条高等学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切实加强思想建设和作风建设,不断提高办学治校能力。

1、加强理论学习,提高思想政治素质,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遵循高等教育规律,增强驾驭全局和应对复杂问题的能力,坚持改革创新,推动学校又好又快发展。领导班子成员尤其是党委书记、校长要努力成为社会主义政治家和教育家。

2、注重团结协作,顾全大局,自觉维护党委集体领导和领导班子团结,相互信任、相互尊重、相互理解、相互支持。

3、坚持以人为本,切实改进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经常深入教学、科研一线调查研究,尊重教师,关爱学生。

4、加强道德修养,严于律己、率先垂范,坚持原则、求真务实,爱岗敬业、勤政廉政,培养领导干部的人格魅力,树立领导干部的良好形象。

第六章议事规则与决策制度。

第十二条高等学校党委(常委)会在学校党员代表(党员)大会闭会期间,执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和学校党员代表(党员)大会的决议,统一领导学校工作,讨论决定党委领导职责范围内的重大事项。

第十三条必须由党委(常委)会议讨论决定的重大事项:

1、学校办学指导思想、办学方针、整体发展建设规划和重大改革方案;

5、干部任免、教育、培养、考核、奖惩和监督,后备干部和人才队伍规划建设方案;

7、学校土地、房屋和其他办学设施等重要资源、资产的管理和处置方案;

8、需要党委(常委)会议讨论决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四条高等学校教学、科研和其他行政管理工作中全局性的重大问题,由校领导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在组织专门力量进行广泛调研、论证、听取意见的基础上提出方案,党委(常委)会议集体讨论决定,校长统一组织实施。学校内部行政组织机构的负责人,经党委(常委)会议集体讨论决定,由校长按规定的程序任免。

第十五条党委(常委)会议的议事规则:

1、党委(常委)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至两次,如遇重要情况可随时召开。党委(常委)会议由党委书记召集并主持,党委书记不能参加会议时,可委托副书记召集并主持。

2、党委(常委)会议的议题由党委书记与副书记和有关委员(常委)商定提出。若校长不是中共党员,应征求校长的意见。意见不一致时,应暂缓将议题提交党委(常委)会议讨论。

3、党委(常委)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常委)到会方能召开,会议列席人员由会议召集人确定。党委(常委)会议在讨论决定重大问题和干部任免、奖惩等事项时,必须书记、校长同时参加会议,并在与会委员(常委)及党外正副校长充分发表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讨论事项的不同内容,由委员(常委)分别采取口头、举手、记名投票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以赞成票超过应到会委员(常委)人数的半数为通过。

会议决定多个事项,应逐项表决。推荐、提名干部和决定干部任免、奖惩事项,应逐个表决。

4、党委(常委)会议在讨论决定重大事项时,委员(常委)都要充分发表意见,明确表态,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决定。对于少数人的不同意见,应当认真考虑。如对重大事项发生争论,双方人数接近,除紧急情况下必须按多数意见执行外,应暂缓作出决定,待进一步调查研究、分析论证、交换意见后,提交下次党委(常委)会议讨论决定或向上级党组织请示。

第十六条党委(常委)会的决策制度:

党委(常委)会必须实行民主、科学的决策,对重大事项的决策,一般应经过下列程序:

1、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方案,有的问题应提出两个以上可供比较的方案。

2、方案提出后,一般应征求下级党组织及行政部门、有关单位的意见,有的应听取工会、教职工代表大会、学术委员会等组织的意见,有的应组织教授、专家、学者进行分析论证,作出评估。

3、召开党委(常委)会议充分讨论,进行表决。

第十七条高等学校校长办公(校务)会议是学校研究处理行政管理工作的会议,处理校长职权范围内的有关事项。

第十八条校长办公(校务)会议的议事规则:

1、校长办公(校务)会议由校长召集并主持,校长不能参加会议时,可委托副校长召集并主持。

2、校长办公(校务)会议议题由学校有关内设机构提出,经主管校领导审查后提交校长办公室汇总,并由会议主持人审定。

3、校长和有关校领导出席校长办公(校务)会议,会议列席人员由会议召集人确定。

4、校长办公(校务)会议在与会人员充分讨论、发表意见的基础上,由会议主持人归纳总结,形成会议决议。

第十九条党委(常委)会议、校长办公(校务)会议,一般应提前通知与会人员,同时送达会议议题、日程和有关材料。与会人员应按照要求做好准备,按时参加会议;因故不能参加会议,应在会前请假。会议一般不得临时安排议题,同时应分别有专人记录,并编发会议纪要。

第二十条党委(常委)会议、校长办公(校务)会议作出的决定,由有关责任人分工负责组织实施,任何个人无权擅自改变。实施中如确需改变、调整原定方案,由责任人提出初步意见,提交同类会议讨论并作出改变或调整的决定。

第二十一条与会人员对党委(常委)会议、校长办公(校务)会议作出的决定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保留意见,也可以向上级组织报告或在下一次会议上重申,但不得公开发表与决定不同的意见。

第二十二条对于应该保密的会议内容和讨论情况,必须严守秘密,不得泄露。

第二十三条按照规定应报批的重大事项应及时讨论,提出方案,报上级组织审批。

第七章监督检查。

第二十四条高等学校党委应对领导班子成员执行本办法的情况进行监督,每年检查一次,检查情况报省委组织部、省委教育工委。

第二十五条监督检查的基本要求是:

1、学校党委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在民主生活会上报告个人执行本办法的情况。

2、学校纪委会同党委组织部定期了解领导班子成员执行本办法的情况,并将有关情况报告党委。

3、学校党委定期召开中层干部、党外人士、教职工代表等座谈会,听取对执行本办法情况的意见。

第二十六条省委组织部和省委教育工委对高等学校实施本办法的情况进行督查,并将执行情况作为对领导班子考核评价和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之一。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七条本办法适用于国家举办的高等学校。国家机构以外的组织和个人举办的高等学校可参照执行。

第二十八条各高等学校应根据本办法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

第二十九条本办法由省委组织部和省委教育工委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实行。过去有关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按本办法执行。

工作方案组织领导校长教务员【第五篇】

自开展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试点工作以来,我县紧紧围绕“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目标,以“四项举措”有力有序推进试点工作,为推动全县中小学校改革发展和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提供坚强保证。

精心组织,高位破解教育发展难题。把教育事业发展作为最大的民生工程,把试点工作作为中小学校领导体制重大改革、破解教育。

教学。

基础薄弱历史问题、提升教育教学质量的重大举措,及时研究部署,成立领导小组及办公室,通过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工作推进会,研究审议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多部门联合组成调研组,对中小学校机构设置、党组织和领导班子设置,学校领导班子运行情况、党组织书记和校长履职情况全方位调研,24所学校列入试点范围,其余107所学校同步规范提升,下好破解教育发展历史难题的先手棋。

精学政策,准确把握试点工作精髓。各级中小学校党组织把学深悟透政策作为前提,通过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专题培训等系统组织学习中央和省州政策文件精神,开展学习培训35场次,累计参加2338人次。编印《漾濞县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试点工作政策文件汇编》,发放到每个中小学校、每名党组织书记、每位参加试点工作人员,把文件汇编学习情况作为调研督查的首要内容,让试点政策入脑入心,为试点工作打牢政策理论基础。

精密配合,高效形成试点工作合力。制定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规则,组建试点工作专班,细化职能职责,专班专责规范履职、高效运行。建立部门协同联动机制,组织、编办、人社、教体、财政等部门协作配合,同心同向同力推动试点工作。健全横纵协同作战体系,定期主动对接州试点工作专班,坚持周一例会安排、周五调度,形成州级精心指导、县级协同配合、基层落实的工作机制,为试点工作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精准施策,牢牢把握试点工作质量。坚持把科学设置组织体系作为基础,研究制定《关于规范全县中小学校党组织和领导班子职数设置的工作方案》,撤销党总支1个、党支部9个,新成立党组织27个,变更党组织名称10个。坚持把选优配强学校领导班子作为试点工作的关键,制定《中小学校党组织书记、校长调整配备方案》,优化79所学校党组织和行政领导班子设置。坚持把理顺运行机制作为核心,发挥学校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构建职责清晰、分工协作、高效运转、心齐气顺的运行机制,起草《漾濞县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工作手册》,涵盖党组织议事决策制度、党组织书记和校长选拔任用办法等18项制度规则,让基层学有样板、干有规范。

第2篇。

我县自启动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试点工作以来,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紧扣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从组织设置、学习教育、班子建设三个方面着力,扎实抓好试点工作。

优化组织设置夯实基础。践行“一线工作法”,全面了解掌握全县中小学党组织设置、日常运行、作用发挥等情况,根据党员数量,及时调整规范中小学校党组织设置,新增设党支部6个。目前,全县教育体育系统共有1个党工委、11个党总支、63个党支部、832名党员,实现了党组织和党的工作有效覆盖。确定32所中小学校为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试点学校,制定出台《南涧县开展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试点工作领导组,组建工作专班,采取时间倒排、任务倒逼、责任到人的措施,有力有序推进试点工作。

深化学习教育凝心聚力。以“全面深化义务教育教师县管校聘改革,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为主题,举办为期四天的南涧县第三期校(园)长论坛,就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试点工作开展深入研讨交流。通过“国家中小学智慧教育平台”,对全县中小学幼儿园2122名教师全覆盖开展2022年“暑期教师研修专题”培训。采取“三会一课”、主题党日、谈心谈话、教职工会议等形式,深入学习领会中央和省州关于建立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有关文件精神。抓实学习教育,提高思想认识,增强责任感,为推进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试点工作打牢思想基础。

强化班子建设推动发展。对32所试点学校一一进行分析研判,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把“听其言”和“观其行”结合起来,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式考察干部,选优配强学校党组织班子和行政班子,尤其是党组织书记和校长。推进落实校级副职交叉任职,副书记普遍分管或兼管德育工作;党员校级干部基本进入支委班子。确保3所设置党总支的学校实现党总支书记、校长分设,设置党支部的中小学校幼儿园基本上实行党组织书记、校长“一肩挑”。充分整合学校党建与行政力量,强化党务、行政岗位“双重”锻炼。通过强班子、带队伍、抓管理,促进全县教育体育事业高质量发展。

关于开展党建引领乡村治理试点工作的调研汇报。

工作方案组织领导校长教务员【第六篇】

11月13日上午,启东市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试点工作现场推进会在江苏省启东实验小学召开。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彭晓红出席会议并讲话,市委组织部副部长、老干部局局长、“两新”工委书记陈晓燕,市委教育工委和教育体育局相关负责人出席会议。市委教育工委书记赵凯旋部署试点工作,教育体育局党组书记、局长陆海峰主持会议。

本次会议,共有各镇教管办主任,各中小学、公办幼儿园党政主要负责人,少年宫、体育馆以及局行政事业科室负责人等170多人参加。

从2019年5月起,我市在启东中专、东南中学、百杏中学、实验小学、南苑小学、紫薇小学、桂林小学、和合小学、和睦幼儿园等9所学校开展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试点工作。

会上,彭晓红部长作重要讲话。她指出,开展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试点工作,是提升中小学校基层党组织建设水平的有效途径,是坚持和加强党对中小学校全面领导的重要举措,具有重要的政治意义和战略意义。全市各中小学校要切实从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和执政地位、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保障深化教育改革和打造人民满意教育的高度,认真抓好各项工作,合力推动试点工作往深里走、往实里做。

彭部长要求,各中小学校要创新举措、把握重点,建强工作体系,不断提升工作的精准性、实效性。要坚持组织引领,筑牢战斗堡垒;坚持先锋引领,建强党组织书记、党务工作者和党员这三支队伍;坚持机制引领,健全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完善权力运行机制、建立健全监督机制等,切实提高工作质效。

彭部长强调,教育从来都不是一个单一的命题。全市中小学校党组织在推进试点工作时,要主动涵盖教育改革发展、教育教学质量、立德树人任务、师德师风建设等内容,把党的领导和工作力量延伸到学校工作的各个方面,努力开创全市中小学校党建工作新局面,为全面谱写新时代启东教育高质量发展新篇章作出更大贡献。

随后,赵凯旋书记总结回顾了试点工作开展情况,并就下阶段全面推进试点工作作出部署。赵书记强调,要坚持把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与办学目标结合起来,建立健全中小学校现代治理体制机制。坚持把党组织领导与校长负责有机统一起来,加强中小学校党组织对学校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把学校党的建设工作与育人育才融合起来,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进一步增强坚持和完善这一试点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切实把党的组织优势、制度优势转化为推动中小学校事业发展的强大效能。

最后,陆海峰局长指出,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是集党组织集体领导和校长行政负责两个优势为一体,在党组织集体领导下充分发挥校长积极性的一种新型学校领导体制,是推动中小学校完善治理体系和提升治理能力的重要举措。各学校要正确把握形势,坚定改革信心,以建功必定有我的责任担当,以一往无前的奋斗姿态和永不懈怠的精神状态,扎实开展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改革试点工作,不断提升中小学校党组织的组织力、领导力,为加快推进启东教育高质量发展、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会上,和睦幼儿园、实验小学、百杏中学党组织负责人作试点工作经验交流。

我校陈金飞校长围绕“加强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形成试点推进合力”“突出校长负责制框架下校长的正确定位”“规范基础党建,优化活动载体,发挥党总支战斗堡垒作用”“坚持立德树人,擦亮党建品牌,推进党建与育人协调发展”这四个方面和与会人员分享了学校试点工作经验。他表示,今后我们将继续忠诚履职、勇于担当,努力打造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试点样板,当好启东小学教育的“领头雁”。

与会人员还参观了我校版画特色展厅和党建工作品牌展示。

作为艺术教育中一朵芬芳四溢的花儿,江苏省启东实验小学的版画教育已经面向世界,香飘全国。2017年,实小被教育部评定为全国中小学中华优秀文化艺术传承学校。

展厅分为两个部分:活动展和常规展。活动展为“红领巾心向党”主题创作作品。孩子们画心中所想,写心中所念,用手中的笔表达对党的热爱,用实际行动践行爱国主义思想,立志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添砖加瓦,贡献力量!常规展为日本版画家森本利根作品展、全国中小学师生藏书票精编作品展、中日国际少儿版画作品选展、启东版画家作品展。学校开展版画教学三十多年来,先后有近千件少儿版画作品在各级展览、评比中获奖或在报刊上发表,六次举办较大规模的少儿版画展览,版画教育已成为学校对外交流的一张亮丽名片。

中共江苏省启东实验小学总支部委员会坚持“围绕教学抓党建,抓好党建促教学”的基本方针,以党建促特色、以创新求发展、以强师为抓手、以立德促幸福,不断夯实党组织阵地建设,有力推进党建工作与教育事业共同、协调发展。2019年在人民日报客户端发表经验介绍《高擎党旗谋发展强师立德促幸福》和《“。

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主题党日活动》《“走进远望基地”主题党日活动》等相关报道;视频作品《少年强,则国强》《幸福实小娃童声颂祖国》等发表于“学习强国”app平台。

在“一校一品”党建品牌创建工作中,中共江苏省启东实验小学总支部委员会坚持以“抓党建固根基强堡垒促三心”为工作思路,以“强党性铸师魂、抓特色促引领”,积极打造“三心三领航”党建品牌建设,即党建促党员教师上进心、廉洁心、事业心,党建促劳模精神领航、特级教师学术领航、骨干教师学科领航,致力锤炼教师队伍素质,为实现“办人民满意的教育”而不懈奋斗。

正值我校大课间时间,与会人员还饶有兴致地观摩了我校的大课间活动。

通知指出,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是办好教育的根本保证。建立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是坚持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保证党的教育方针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在中小学校得到贯彻落实的必然要求。

通知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本意见精神,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指导,切实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好。要在深入总结试点工作基础上,健全发挥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作用的体制机制,确保党组织履行好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抓班子、带队伍、保落实的领导职责。要把党建工作作为办学治校的重要内容,发挥基层党组织作用,加强党员队伍建设,使基层党组织成为学校教书育人的坚强战斗堡垒。要把思想政治工作紧紧抓在手上,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抓好学生德育工作,把弘扬革命传统、传承红色基因深刻融入学校教育,厚植爱党、爱国、爱人民、爱社会主义的情感,努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要加强分类指导、分步实施,针对不同类型、不同规模的学校,在做好思想准备、组织准备、工作准备的前提下,成熟一个调整一个,推动改革落到实处。贯彻落实中的重要事项,要及时向党中央请示。

报告。

为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和党的教育方针,坚持和加强党对中小学校的全面领导,根据党章和有关党内法规、国家法律,现就建立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提出如下意见。

(一)中小学校党组织全面领导学校工作,履行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抓班子、带队伍、保落实的领导职责。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坚持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确保党的教育方针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在中小学校得到切实贯彻落实。

2.坚持把政治标准和政治要求贯穿办学治校、教书育人全过程各方面,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团结带领全校教职工推动学校改革发展,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3.讨论决定事关学校改革发展稳定及教育教学、行政管理中的“三重一大”事项和学校章程等基本管理制度,支持和保证校长依法依规行使职权。

4.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按照有关规定和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干部的教育、培训、选拔、考核和监督。讨论决定学校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及其负责人的人选,协助上级党组织做好学校领导人员的教育管理监督等工作。

5.坚持党管人才原则,按照有关规定做好教师等人才的培养、招聘、使用、管理、服务和职称评审、奖惩等相关工作。

6.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抓好学生德育工作,做好教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和学校意识形态工作,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和学校精神文明建设,推动形成良好校风教风学风。

7.加强学校各级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工作,严格执行“三会一课”等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8.坚持全面从严治党,领导学校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9.领导工会、共青团、妇女组织、少先队等群团组织和教职工大会(教职工代表大会),强化党建带团建、队建,加强学生会和学生社团管理,做好统一战线工作。

10.讨论决定学校其他重要事项。

(二)学校党组织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属重大问题都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党组织会议集体讨论作出决定。党组织班子成员根据集体的决定和分工,切实履行职责。

(三)学校党组织书记主持党组织全面工作,负责组织党组织重要活动,督促检查党组织决议贯彻落实,督促党组织班子成员履行职责、发挥作用。

(四)校长在学校党组织领导下,依法依规行使职权,按照学校党组织有关决议,全面负责学校的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等工作。

1.研究拟订和执行学校发展规划、基本管理制度、内部教育教学管理组织机构设置方案。研究拟订和执行具体规章制度、年度工作计划。

2.组织开展教学活动和教育教学研究,加强教育教学管理,深化教育教学改革,负责招生、就业和学生学籍管理。

3.加强学生德育、体育、美育、劳动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提高学校思政课教学质量。组织开展学校文化活动和科学普及活动,建设文明校园。

4.研究拟订和执行学校重大建设项目、重要资产处置、重要办学资源配置方案,管理和保护学校资产。

5.研究拟订和执行学校年度预算、大额度支出,加强财务管理和审计监督。

6.加强教师等各类人才日常教育管理服务工作,依据有关规定与教师以及内部其他工作人员订立、解除或终止聘用合同。

7.做好学校安全稳定和后勤保障工作。

8.组织开展学校对外交流与合作,加强学校与社会、家庭的联系,形成育人合力。

9.向学校党组织。

报告。

重大决议执行情况,向教职工大会(教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工作,支持群团组织开展工作,依法保障师生员工合法权益。

10.履行法律法规和学校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五)学校党组织会议讨论决定学校重大问题。党组织会议由党组织书记召集并主持,不是党组织班子成员的行政班子成员根据工作需要可列席会议。会议议题由学校领导班子成员提出,党组织书记确定。会议应当有半数以上党组织班子成员到会方能召开;讨论决定干部任免等重要事项时,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党组织班子成员到会。

(六)校长办公会议(校务会议)是学校行政议事决策机构,研究提出拟由学校党组织讨论决定的重要事项。

方案。

具体部署落实党组织决议的有关措施研究处理教育教学、行政管理等工作。会议由校长召集并主持。会议成员一般为学校行政班子成员不是行政班子成员的党组织班子成员可参加会议。会议议题由学校领导班子成员提出校长确定。会议应当有半数以上行政班子成员到会方能召开。校长应当在广泛听取与会人员意见基础上对讨论研究的事项作出决定。

(七)学校党组织会议和校长办公会议(校务会议)要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讨论决定学校重大问题,应当在调查研究基础上提出建议。

方案。

经学校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党组织书记与校长充分沟通且无重大分歧后提交会议讨论决定。对涉及干部工作的方案在提交党组织会议讨论决定前应当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充分酝酿。对事关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应当通过教职工大会(教职工代表大会)或其他方式广泛听取师生员工的意见和建议。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重要事项应当经过专家评估及技术、政策、法律咨询。会议决定的事项如需变更、调整应当按照决策程序进行复议。

中小学校要结合实际,制定学校党组织会议、校长办公会议(校务会议)的会议制度和议事规则,并按管理权限报教育主管部门审查和备案。

(八)实行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必须发挥党组织领导作用,保证校长依法依规行使职权,建立健全党组织统一领导、党政分工合作、协调运行的工作机制。合理确定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分工,明确工作职责。学校领导班子成员要认真执行集体决定,按照分工积极主动开展工作。

(九)建立学校党组织书记和校长定期沟通制度。党组织书记和校长要及时交流思想、工作情况,带头维护班子团结。学校党组织会议、校长办公会议(校务会议)的重要议题,党组织书记、校长应当在会前听取对方意见,意见不一致的议题暂缓上会,待进一步交换意见、取得共识后再提交会议讨论。集体决定重大问题前,党组织书记、校长和有关领导班子成员要个别酝酿、充分沟通。

(十)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应当经常沟通情况、协调工作。学校党组织书记、校长要发扬民主,充分听取和尊重班子成员的意见,支持他们的工作。学校领导班子成员要相互理解、相互支持,对职责分工交叉的工作,注意协调配合,努力营造团结共事的和谐氛围。

(十一)发挥教职工大会(教职工代表大会)和群团组织作用,健全师生员工参与民主管理和监督的工作机制。按照规定实行党务公开和校务公开,及时向师生员工、群团组织等通报学校工作情况。

(十二)选好配强学校领导班子特别是党组织书记和校长。上级党组织要认真履行领导和把关作用,按照有关规定,严格标准条件和程序,精准科学选人用人,注重选拔党性强、懂教育、会管理、有威信、善于做思想政治工作的优秀党员干部担任学校党组织书记,着力培养政治过硬、品德高尚、业务精湛、治校有方的校长队伍。党组织设置为党委、党总支的中小学校,党组织书记、校长一般应当分设,党组织书记一般不兼任行政领导职务,校长是中共党员的应当同时担任党组织副书记;党组织设置为党支部的中小学校,党组织书记、校长一般由一人担任,同时应当设1名专职副书记;学校行政班子副职中的党员一般应当进入党组织班子。加强学校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完善培养选拔、教育培训、考核评价、激励保障机制,加强任期考核,推动学校领导人员履职尽责、潜心育人、清正廉洁。

(十三)加强学校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突出政治功能,优化基层党组织设置、创新活动方式,严格党员教育管理、严肃党的组织生活,推动党建工作与教育教学、德育和思想政治工作深度融合。加强对优秀教师的政治引领和政治吸纳,健全“双培养”机制。开展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建立与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相适应的保障机制,健全党务工作机构,充实党务工作力量,落实党务工作队伍激励保障措施。集团化办学等类型的中小学校党组织要按照党组织隶属关系和办学实际,加强对成员学校、分支机构党建工作的领导和指导。

(十四)建立和落实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执行情况报告制度,学校党组织要结合年度考核向上级党组织报告执行情况,学校领导班子成员要在民主生活会、述职评议、年度。

工作总结。

中报告个人执行情况。上级党组织和有关部门要将学校贯彻执行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情况作为巡察监督、教育督导的重要内容和对学校领导班子、领导人员考核评价的重要参考,对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不执行学校党组织决议,或因班子内部不团结而严重影响工作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必要时对班子进行调整。

(十五)地方各级党委要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党委组织、教育工作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坚持分类指导、分步实施,稳慎推进建立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针对不同类型、不同规模的学校,统筹领导班子调整、制度机制配套和学校章程修订等相关工作,在做好思想准备、组织准备、工作准备的前提下,成熟一个调整一个。通过教育培训、经验交流等方式,加强对中小学校贯彻执行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的工作指导,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本意见适用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的公办中小学校(含中等职业学校),公办幼儿园参照执行,民办中小学校党的工作按照有关规定执行。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未单独设立党的支部委员会的中小学校,党组织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履行党章和有关规定明确的职责任务。

工作方案组织领导校长教务员【第七篇】

第一条为了加强和改善党对高等学校的领导,进一步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促进我省高等教育事业科学发展,推动教育强省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国家举办的高等学校实行中国共产党高等学校基层委员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高等学校党委统一领导学校工作,支持校长依法行使职权,保证教学、科研、行政管理等各项任务的完成。

第三条  高等学校党委必须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教育方针,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开展工作。

第二章  党委的领导职责。

第四条  高等学校党委的领导职责主要是:

2、按照从严治党的方针,加强学校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

3、领导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德育工作;

4、讨论决定学校改革、发展以及教学、科研和其他行政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6、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统一领导和切实加强学校反腐倡廉工作;

7、领导学校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等群众组织和教职工代表大会,做好离退休工作;

8、做好统一战线工作,对学校内民主党派的基层组织实行政治领导,支持他们按照各自的章程开展活动。

第三章  党委书记的职责。

第五条党委书记为学校党委领导班子的班长,主持党委全面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组织学习、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上级的指示决议;

4、按照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组织讨论重大事项,负责检查党委决议的贯彻落实情况;

5、负责组织学校干部的选拔、教育、管理和做好学校的人才工作;

6、负责协调学校党、政、群团组织负责人之间的关系,支持校长独立负责地行使职权;

8、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全面履行反腐倡廉建设职责。

第六条  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党委委员(常委)按照分工开展工作。

第四章校长的职权。

第七条校长为高等学校的法定代表人,在党委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学校教学、科研和其他行政管理工作,行使下列职权:

1、拟订学校发展规划,制定具体规章制度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6、召集和主持校长办公(校务)会议,定期向上级组织和教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工作;

8、学校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八条  副校长按照分工协助校长开展工作。

第五章  工作原则与基本要求。

1、集体领导,会议决定。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坚持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健全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对学校工作中的重大事项,由党委(常委)会议集体讨论,作出决定。党委(常委)会议实行表决时,委员(常委)一人一票,独立行使表决权。

2、校长负责,民主监督。在党委领导下,校长全面负责学校的教学、科研和其他行政管理工作。在工作中,校长应多渠道听取意见,多方面接受监督。

3、群众参与,科学决策。不断完善校务公开制度,建立健全民主决策机制,充分发挥工会、教职工代表大会、学术委员会等组织的作用,保障和实现教职工对学校事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利。

4、依法治校,规范管理。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制定、完善并认真执行学校管理规章制度。

第十条  高等学校应建立领导班子成员定期沟通机制,除民主生活会外,党委书记每学期至少与领导班子成员谈心一次。班子成员之间,特别是党委书记与校长应经常互通情况,交流思想。

第十一条  高等学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切实加强思想建设和作风建设,不断提高办学治校能力。

1、加强理论学习,提高思想政治素质,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遵循高等教育规律,增强驾驭全局和应对复杂问题的能力,坚持改革创新,推动学校又好又快发展。领导班子成员尤其是党委书记、校长要努力成为社会主义政治家和教育家。

2、注重团结协作,顾全大局,自觉维护党委集体领导和领导班子团结,相互信任、相互尊重、相互理解、相互支持。

3、坚持以人为本,切实改进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经常深入教学、科研一线调查研究,尊重教师,关爱学生。

4、加强道德修养,严于律己、率先垂范,坚持原则、求真务实,爱岗敬业、勤政廉政,培养领导干部的人格魅力,树立领导干部的良好形象。

第六章  议事规则与决策制度。

第十二条  高等学校党委(常委)会在学校党员代表(党员)大会闭会期间,执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和学校党员代表(党员)大会的决议,统一领导学校工作,讨论决定党委领导职责范围内的重大事项。

第十三条  必须由党委(常委)会议讨论决定的重大事项:

1、学校办学指导思想、办学方针、整体发展建设规划和重大改革方案;

3、学校基本规章制度、政策的制定和重大调整,年度工作计划、总结和校长工作报告;

5、干部任免、教育、培养、考核、奖惩和监督,后备干部和人才队伍规划建设方案;

7、学校土地、房屋和其他办学设施等重要资源、资产的管理和处置方案;

8、需要党委(常委)会议讨论决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四条  高等学校教学、科研和其他行政管理工作中全局性的重大问题,由校领导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在组织专门力量进行广泛调研、论证、听取意见的基础上提出方案,党委(常委)会议集体讨论决定,校长统一组织实施。学校内部行政组织机构的负责人,经党委(常委)会议集体讨论决定,由校长按规定的程序任免。

第十五条  党委(常委)会议的议事规则:

1、党委(常委)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至两次,如遇重要情况可随时召开。党委(常委)会议由党委书记召集并主持,党委书记不能参加会议时,可委托副书记召集并主持。

2、党委(常委)会议的议题由党委书记与副书记和有关委员(常委)商定提出。若校长不是中共党员,应征求校长的意见。意见不一致时,应暂缓将议题提交党委(常委)会议讨论。

3、党委(常委)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常委)到会方能召开,会议列席人员由会议召集人确定。党委(常委)会议在讨论决定重大问题和干部任免、奖惩等事项时,必须书记、校长同时参加会议,并在与会委员(常委)及党外正副校长充分发表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讨论事项的不同内容,由委员(常委)分别采取口头、举手、记名投票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以赞成票超过应到会委员(常委)人数的半数为通过。

会议决定多个事项,应逐项表决。推荐、提名干部和决定干部任免、奖惩事项,应逐个表决。

4、党委(常委)会议在讨论决定重大事项时,委员(常委)都要充分发表意见,明确表态,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决定。对于少数人的不同意见,应当认真考虑。如对重大事项发生争论,双方人数接近,除紧急情况下必须按多数意见执行外,应暂缓作出决定,待进一步调查研究、分析论证、交换意见后,提交下次党委(常委)会议讨论决定或向上级党组织请示。

第十六条  党委(常委)会的决策制度:

党委(常委)会必须实行民主、科学的决策,对重大事项的决策,一般应经过下列程序:

1、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方案,有的问题应提出两个以上可供比较的方案。

2、方案提出后,一般应征求下级党组织及行政部门、有关单位的意见,有的应听取工会、教职工代表大会、学术委员会等组织的意见,有的应组织教授、专家、学者进行分析论证,作出评估。

3、召开党委(常委)会议充分讨论,进行表决。

第十七条  高等学校校长办公(校务)会议是学校研究处理行政管理工作的会议,处理校长职权范围内的有关事项。

第十八条  校长办公(校务)会议的议事规则:

1、校长办公(校务)会议由校长召集并主持,校长不能参加会议时,可委托副校长召集并主持。

2、校长办公(校务)会议议题由学校有关内设机构提出,经主管校领导审查后提交校长办公室汇总,并由会议主持人审定。

3、校长和有关校领导出席校长办公(校务)会议,会议列席人员由会议召集人确定。

4、校长办公(校务)会议在与会人员充分讨论、发表意见的基础上,由会议主持人归纳总结,形成会议决议。

第十九条  党委(常委)会议、校长办公(校务)会议,一般应提前通知与会人员,同时送达会议议题、日程和有关材料。与会人员应按照要求做好准备,按时参加会议;因故不能参加会议,应在会前请假。会议一般不得临时安排议题,同时应分别有专人记录,并编发会议纪要。

第二十条  党委(常委)会议、校长办公(校务)会议作出的决定,由有关责任人分工负责组织实施,任何个人无权擅自改变。实施中如确需改变、调整原定方案,由责任人提出初步意见,提交同类会议讨论并作出改变或调整的决定。

第二十一条与会人员对党委(常委)会议、校长办公(校务)会议作出的决定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保留意见,也可以向上级组织报告或在下一次会议上重申,但不得公开发表与决定不同的意见。

第二十二条对于应该保密的会议内容和讨论情况,必须严守秘密,不得泄露。

第二十三条按照规定应报批的重大事项应及时讨论,提出方案,报上级组织审批。

第七章  监督检查。

第二十四条  高等学校党委应对领导班子成员执行本办法的情况进行监督,每年检查一次,检查情况报省委组织部、省委教育工委。

第二十五条  监督检查的基本要求是:

1、学校党委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在民主生活会上报告个人执行本办法的情况。

2、学校纪委会同党委组织部定期了解领导班子成员执行本办法的情况,并将有关情况报告党委。

3、学校党委定期召开中层干部、党外人士、教职工代表等座谈会,听取对执行本办法情况的意见。

第二十六条  省委组织部和省委教育工委对高等学校实施本办法的情况进行督查,并将执行情况作为对领导班子考核评价和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之一。

第八章  附    则。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适用于国家举办的高等学校。国家机构以外的组织和个人举办的高等学校可参照执行。

第二十八条  各高等学校应根据本办法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由省委组织部和省委教育工委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实行。过去有关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按本办法执行。

工作方案组织领导校长教务员【第八篇】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切实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领导,根据全国教育大会、全国组织工作会议精神及省委教育工委《关于开展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试点的通知》(浙教工委〔2018〕35号)等文件要求,现就我县学校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工作制定以下实施意见。

进一步加强党对学校工作的全面领导,明确学校党组织把方向、管大局、做决策、抓班子、带队伍、保落实的领导职责。进一步优化学校党政领导班子建设,明确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职责,探索学校议事决策机制,建立完善相关工作制度。进一步加强学校党建工作,规范组织活动,加强学校党建文化培育,提升学校党建工作影响力。进一步发挥党建带团(队)建、促德育的工作机制,切实加强教师思想政治工作和学生德育工作,推进学校各项事业全面发展。

学校党组织是学校的领导核心,履行党章等规定的各项职责,把握学校发展方向,决定学校重大问题,监督重大决议执行,支持校长依法独立负责地行使职权,保证各项任务完成。明确校长是学校的法人代表,是学校行政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校长要严格遵循《教育法》的要求,在学校党组织的领导下,充分行使行政指挥权,保证教育教学任务的完成。

(一)明确党组织职责。

1.全面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立德树人,依法治校,依靠全校师生员工推动学校科学发展,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2.依据有关规定讨论决定事关学校改革发展稳定及教育教学、科研、学校管理中的重大事项和基本管理制度。

3.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干部的选拔、教育、培养、考核和监督,讨论决定学校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及其负责人的人选,依照有关程序推荐校级领导干部和后备干部人选。加强对离退休教师党支部的管理,做好离退休教师工作。

4.坚持党管人才原则,讨论决定学校人才工作规划和人才政策措施,创新用人机制,优化人才成长环境。

5.领导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和德育工作,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牢牢掌握学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维护学校安全稳定,促进和谐校园建设。

6.加强学校校园文化建设,将党建文化与校园文化有机融合,发挥文化育人作用,培育良好校风学风教风。

7.健全学校党组织设置。完善工作机制,严格党的组织生活,扩大党内基层民主,抓好发展党员和党员教育管理监督服务工作。

8.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大力推进清廉学校建设。

9.领导学校工会、共青团、少先队、妇委会等群众组织和教职工代表大会。做好统一战线工作。

10.讨论决定其他事关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

党组织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坚持民主集中制,集体讨论决定学校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党组织书记主持学校党组织全面工作,党组织班子其他成员按照分工履行职责。

(二)明确校长职责。

度、年度(学期)工作计划。

2.组织拟定和实施学校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方案。

3.组织拟定和实施教师队伍建设规划,提升教师业务能力和水平,依据有关规定聘任与解聘教师以及内部其他工作人员。

4.组织开展教学活动和教育研究,创新人才培养机制,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5.组织开展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抓好德育工作和心理健康教育,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做好招生工作。

6.组织拟订和实施学校基本建设、年度经费预算和决算等方案。加强财务管理,管理和保护学校资产。

7.组织开展学校对外交流与合作,可代表学校对外签署合作协议,接受社会捐赠。

8.做好学校安全稳定和后勤保障工作。

9.坚持民主管理,依法治校。学校的重要问题决策前,主动征求党组织建议,听取教代会的意见,自觉接受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向党组织报告重大决议执行情况,组织处理教职工代表大会等提案。支持学校党组织、群团组织开展工作。

10.履行法律法规和学校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一)优化党组织班子设置。学校党总支一般设委员5-7名,党支部一般设委员3-5名。学校党员人数在100名以上的,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可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设委员7至9名。根据工作需要和学校规模大小等实际情况,党组织书记、校长宜兼则兼、宜分则分。书记和校长由一人担任的,一般应配备专职副书记,负责党组织日常工作;书记、校长分设的,校长是中共党员的同时担任党组织副书记;党组织班子其他成员一般由是中共党员的副校长、学校内设机构负责人组成,非校级领导的,其相关待遇可略高于本校中层干部。将学校党小组与年级组(教研组)建设有机结合,党小组组长原则上兼任学校年级组(教研组)组长或副组长。各学校统一设立党务办,与校办公室合署办公。

(二)选优配强党政正职。坚持“实干+理念”的选人用人导向,按照政治强、促改革、懂业务、善管理、敢担当、作风正的标准,选优配强学校党组织书记和校长。注重人岗相适,对学校党组织书记、校长岗位进行适当调整,符合条件的现任校长可转任书记、现任书记可转任校长或正校级专职副书记,对不适宜的人选作出调整。进一步推进干部岗位交流,有意识培养年轻业务干部先在党务岗位锻炼,再转到行政岗位任职,努力打造懂党建、专业强的后备干部队伍。

(三)强化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旗帜鲜明讲政治,自觉把“四个意识”落实到教育管理各个方面,牢固树立“四个自信”,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定期组织学校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培训,提高政治素养。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持不懈整治“四风”,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净化教育系统政治生态。

四、运行机制。

(一)完善党组织议事规则和校长办公会议事规则。党组织会议是学校最高议事决策机构,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研究和决定学校重大问题,原则上每月召开1次。由书记或委托副书记召集并主持,学校正副书记和委员参加,不是委员的校长、副校长、党办主任列席。校长办公会议是学校教学、科研和行政管理工作的议事决策机构,原则上每周召开1次。由校长或委托副校长召集并主持,校长、副校长参加,办公室主任及相关科室负责人列席会议,也可视议题情况请党组织书记、副书记等列席会议。根据“三重一大”所述范围,重要行政、业务工作由校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后,提交党组织会议研究决定。内设机构负责人任免,经党组织会议研究后公布。具体工作规则附后。

(二)完善沟通机制。书记、校长要建立常态沟通机制,做到每周至少沟通一次,就学校近期重点工作进行商讨,达成一致意见。建立党组织书记、校长与班子成员沟通机制,凡是重要事项,集体研究决定之前,党组织书记、校长形成一致意见之后,由党组织书记或校长与班子其他成员进行会前沟通,再次听取意见建议。特别重大的问题在提交会议前,要以多种方式广泛听取教职工意见建议,在此基础上,书记、校长和班子成员进行协商论证,形成统一意见后,由相关科室提请分管领导签署意见,报党办(校办)按程序提交会议议题。意见不一致的议题暂缓提交。

(三)完善决策机制。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严格执行班子议事规则与决策程序。会议召开前,应由党办(校办)将会议研究的事项清单,提前送达与会人员,便于会中充分发表意见。会中,按一事一议要求逐项讨论有关议题,班子成员逐个发言,实行书记、校长末位表态制,对照重大事项实行票决制,防止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表决事项时,以超过应到会人数的半数同意为通过。会后,凡是涉及党的建设工作事项由书记牵头负责抓落实,行政事项由校长牵头抓落实,其他班子成员按照分工抓好组织实施。并实行下次会前汇报上次会议事项的落实情况。对无故延期落实任务的,按有关规定予以追责。

(四)完善相关制度。建立高效务实的会议制度,按照精简会议、提高效率的原则,各学校应将党政班子会、教师学习会等进行有效整合,切实提高会议效率。制定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任期、离任审计制度,对学校党组织书记任职期间其所在学校党组织制度建设、阵地建设、品牌建设和党员教育、发展党员、党费收缴与使用等有关党建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价。专项审计结果作为学校发展性工作目标考核、党组织负责人任用的重要依据。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学校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领导小组,由县教育局党委书记担任组长,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把学校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工作列入学校党建工作重要任务,纳入学校党建工作考核,切实加强领导和指导,积极探索和研究实施过程中碰到的困难和问题。强化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同责,推动形成学校党组织统一领导,全面推进工作负责实施的良好格局。

(二)强化工作督查。各学校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落实一岗双责,推动党务政务公开,强化阳光管理和民主监督。建立督查工作机制,对党组织会议和校长办公会议形成的决议,要及时立项、细化任务、明确责任时限,并开展督查督办。

(三)勇于探索创新。坚持问题导向、效果导向,不断创新党组织的领导方式,积极探索建立专项领导小组形式,强化重点工作、重点项目的领导和推动落实。边实践、边总结、边完善,创造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巩固和扩大工作成果。

(四)注重工作宣传。充分发挥电视、报刊、网络等主流媒体的作用,广泛开展形式多校的宣传活动,及时总结、提炼、宣传工作经验和先进典型人物,在全县上下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

工作方案组织领导校长教务员【第九篇】

党的基层组织根据工作需要和党员人数,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分别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委员会。以下是为大家分享的“工作方案组织领导校长教务员10篇”,全市共有中小学142处,教职工8633人,党员2349人。设党委的学校2个,设党总支的学校7个,设党支部的学校133个。近年来,在市委的坚强领导和市直机关党工委的精心指导下,教育局党委坚持以党建工作统领教育事业全局,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教育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着力推进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和制度建设,党建工作与教育工作齐抓共管,实现了双促进,共提升,先后被授予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山东省纪检监察工作先进集体、潍坊市学习型党组织、高密市先进基层党组织等荣誉称号。

加强中小学校党组织建设,是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大力提升实施素质教育水平,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根本要求。为此,全市教育系统各级党组织坚持以“建好班子、带好队伍、教好学生、抓好质量”为党建工作的出发点,紧紧围绕全市教育工作的重点抓党建,创新思维,创新方式、方法,开拓进取,扎实工作,党建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1.抓重点,强班子。一是选好班长,配好班子。遵照“政治素质高,大局意识强;学历层次高,创新能力强;工作热情高,进取精神强”原则,使一批德才兼备的人才走进党组织领导班子中,保证了党的基层组织在教育教学上的威信,很好地发挥了对教育中心工作的引领、促进和服务。各中小学校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讲学习,树新风,做表率”活动为契机,针对学校班子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支部成员认真撰写自查报告,进行班子整顿,增强了支部班子的整体实力。二是强化教育,提高素质。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基层党组织通过党干培训班、经验交流会、坚持理论中心组学习等形式,提高班子成员的政治和业务素质;通过解放思想大讨论、党风廉政建设、“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专题讨论和警示教育等,提高班子成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科学决策能力,强化公仆意识、宗旨意识、大局意识和自律意识。目前,各基层党组织讲团结、讲大局、讲协作、讲奉献,整体素质普遍提高,战斗力明显增强。特别是在平安校园创建活动中,各中小学校党支部一班人带领党员干部,细细排查学校安全隐患,研究制定应急预案,带头带班带岗,不辞辛苦,确保了学校师生生命和集体财产的安全,在人民群众中树立起了很高的威信,赢得了群众衷心拥护。

2.抓关键,强队伍。全市教育系统各级党组织高度重视党员教师队伍建设,注重党员教师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的提高。在党员教师管理中,对在职党员坚持民主评议制度,加大群众监督力度;对于离退休党员,建立登记制度,保持经常联系,加强学习指导。在党员教师教育中,坚持理想信念,增强信心;坚持解放思想,开拓进取;坚持真抓实干,求真务实;坚持以身作则,廉洁自律;坚持真理原则,弘扬正气;坚持严谨治学,精细实恒;坚持无私奉献,为人师表。强化思想建设和师德师风建设,促使党员教师的自律意识提高、责任感增强、进取心提升。据统计,目前全市中小学业务骨干、教学标兵党员教师占到80%以上。在学校党员中设立了“党员先锋岗”,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党员教师勇挑重担,率先搞教研、搞课改,在省市教学技能比赛活动中屡屡获奖,教育教学质量显著提升,涌现出了一大批先进典型。

3.抓活动,强实效。全市各中小学党建工作方法活、方式新、效果实,充分利用各种有效载体开展党内活动。将德育总体目标与党组织建设的阶段性中心工作相结合,与创先争优相结合,以党建促德育,以德育促教学,以教学促党建。以“我是党员向我看齐”、“我是党员我承诺”活动为载体,在党员教师中开展了“党员先锋岗”、“教科研标兵”、“礼仪标兵”、“师德标兵”等评选活动,建立了“党员创先争优奉献群众积分卡”,持续开展了“一个支部一面旗,一个党员一颗星”创先争优活动,激励党员在引领发展、服务师生中作表率、当先锋,进一步增强党员的宗旨意识、服务意识、争先意识,形成了干事创业,创先争优的工作氛围。

4.抓制度,强机制。各中小学校基层支部全力完善党建工作机制,层层落实责任,形成支部抓班子,班子抓党员,党员带教师的良好格局。局党委进一步健全完善了《三会一课制度》、《支部学习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党员领导干部联系点制度》《廉政建设制度》、《民主生活会制度》、《党内监督制度》、《党建工作例会制度》、《入党积极分子培养与考察制度》等,使党建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各基层支部工作开展得有声有色。通过实行“党内议事”制度,妥善解决了一些群众关心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促进了学校的安全维稳工作。

5.抓投入,强阵地。全市教育各级党组织注重阵地建设,在时间、精力和资金上加大投入,给予保障。各中小学校在党员活动主阵地——党员活动室建设上,在注重强软件建设的同时,强化重硬件建设,配备了多媒体学习设备,制作了指导性和实用性很强的活动展示板,内容不断充实、更新,为党员学习、进行组织生活以及开展各项活动提供了必要的场所;档案管理规范,各项工作有计划、有部署、有检查、有总结。在强阵地过程中,涌现出了不少党员活动阵地建设的先进典型。阵地建设的加强,使党员的教育和管理工作得以制度化、经常化,提高了质量,保证了效果。

6.抓党风,强廉政。局党委将乱收费、有偿家教、安全稳定作为“三条红线”,不断建立健全规矩纪律,用铁的纪律规范教育行风。印发了《教育系统行风建设承诺书》,从规范教育收费管理、严格依法治教、推行阳光招生、加强监督检查等八个方面向社会做出公开承诺。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的意见》、《关于进一步明确中小学教师师德考核要求的通知》、《关于严禁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的通知》和《关于谢绝“谢师宴”的通知》等文件,以及督学责任区制度、收费公示制度和师德考核前置制度等文件规定,形成了系统完善的规范办学行为和治理乱收费规章制度体系。严格纪律约束机制,召开全市教育干部会议,对暑假招生、教师有偿家教、干部纪律作风等方面提出了严格要求,启动了“谁主管、谁负责”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广大党员干部公开承诺接受监督,引导教师廉洁从教、文明从教,立德树人,树立文明师表形象,打造优秀教育行风。

我市中小学党建工作中,各级党组织虽然采取了一些行之有效的措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获得了一些经验,但与上级要求和新形势新任务的发展需要相比,仍存在一些不足,具体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党建工作发展还不很平衡。由于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对党建工作重视程度不同、党员素质和能力的差异以及受客观因素的影响,党建工作开展的不是十分平衡。整体来看,城区学校的党建工作要好于边远农村等地区的学校。

2.党建工作的思路和方法需要进一步创新。在党建工作的开展上存在着一定的保守思想,有些活动只局限在上级党组织的要求范围内,主动性创新性不强,在渗透新理念、启用新方法、解决新问题、开创新局面上做得还不够。

3.某些基层党组织班子建设还有待于进一步加强。主要表现在专职党干数量较少,身兼数职居多,党支部书记多由校长兼任,时间精力有限,重行政,轻党建,在一定程度党的工作受到影响。

1.努力提高各级党组织对加强中小学校党建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全市教育系统各级各学校党组织要站在全面贯彻落实“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党建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感,把中小学党建工作当作一件大事来抓,列入重要日程,定期分析研究,制定有效的措施和方法。强化党建工作责任制,党支部成员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形成党政工团互相配合、齐抓共管的的良好局面。

2.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党组织班子。一个支部的好坏,关键是书记。从全市党的组织状况来看,大多数党支部书记都是校长兼任,因此,建设一支复合型的高素质党组织班子势在必行。要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坚持贯彻“关键在党,关键在人”的思想,把党组织班子建设成为政治合格、作风过硬、业务精通、干净干事的领导群体。

3.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培养。一是建立有效的学习培训机制。把学习培训活动与当前教育系统开展的“创先争优争做科学育人先锋”活动结合起来,将思想政治素质培训作为首要任务纳入培训内容。二是建立典型示范机制。采取帮扶指导的方法,积极培养、树立先进典型。通过典型的示范、带动和感召的作用,形成积极进取、创先争优的良好风气。

4.加大对中小学校党建工作的指导力度,进一步探索学校党建工作的新方法和新途径。局党委和各基层党组织要对学校党建工作及时进行指导,真正落实领导干部联系点制度,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大胆创新,抓热点,解难点,办实事。建立完善中小学党建工作长效机制,把党建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5.要进一步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调动广大教师党员的积极性。一是开展“讲学习,树新风,做表率”活动。紧扣“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主题,结合我市教育工作实际,在全市教育系统开展“讲学习,树新风,做表率”活动。以活动为载体,围绕立德树人,聚焦主责主业。活动分:抓全员学习,促素质提升;抓课堂管理,重教学效益;抓特色活动,求创新突破;抓宣传推介,树模范典型四部分。引领教育系统干部教师从现在做起,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做起,培养学习兴趣,坚定理想信念,争当先锋模范,推动高密教育又好又快发展。二是全面加强“三线五风”建设。在活动中深入推进严守法律底线、遵守规矩红线、追求道德高线,培班风、育学风、促教风、正校风、树行风的“三线五风”建设,教育广大干部教师树立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敢于担当,实干善干,乐于奉献,真干巧干,从最简单、最平凡、最普通的小事做起,热爱学生,为人师表,教书育人,把自己分内的工作做细做精,做得出彩,做出成绩。三是积极创新学习活动。围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开展“以考促学”活动,组织党章知识考试。各支部开展一次“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知识竞赛,进一步加强党性教育。对照“十二查十二看”标准,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做深、做实、做细。组织广大党员干部教师利用暑假全面开展丰富多彩的主题培训活动,增强干事创业本领,带领广大教师努力办好人民满意教育。

中小学党建工作作为基层党组织建设的一部分,其重要作用不容忽视。多年来,在上级党委的正确领导下,教育局党委带领教育系统各级党组织,携手并进、同心同德、务本求实、开拓创新,推动了中小学党组织建设的稳步发展。今后,让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积极践行科学发展观,切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精诚团结,勤奋工作,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为推进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再创佳绩,再立新功。

各中小学党支部要立足基本任务,紧紧围绕办学宗旨和办学目标,坚持开展好“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主题党日活动、谈心谈话等组织生活,在“强引领、创示范、勤学习、勇担当”上奋力作为,夯实组织基础,筑强战斗堡垒。

强引领上奋力作为。习近平指出,我国社会主义教育就是要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接班人,首要的就是坚持办学正确政治方向。学校党支部要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强化引领奋力作为,确保办学领航。要建立完善党在学校的组织机构,健全议事决策、政治学习、谈心谈话、组织生活等工作机制,切实开展党的工作和活动。党支部要将习近平教育思想、党的教育方针融会于学校实际,提出科学教育理念,统揽引领学校发展全局,打造书香校园文化,统一全体党员及教职工的思想、行动,确保工作有目标,前进有方向,价值取向统一,努力办出区域性最好的学校。

创示范上奋力作为。学校党支部要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先锋示范作用,创建示范奋力作为,确保队伍先进。以党员教师为核心成员,以学科教研组为基本单元,开展做关爱学生的示范、做高效课堂的示范、做教育扶贫的示范“三个示范”活动,逐步打造形成一支政治过硬、思想先进、业务领先的党员教师队伍,影响和促进全体教师以高涨的热情和高昂的斗志投入到教书育人的事业之中。

勤学习上奋力作为。学校党支部要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提升带动作用,勤于学习奋力作为,确保素养提升。基于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着眼培育目标,从充实内容、创新形式、搭好载体入手,组织党员教师深入学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教育思想、学习党的教育方针政策、新教育理念、家庭教育理念等,提升党员教师队伍素养,让每个党员教师在课堂教学、学科建设、校本课程、特色项目、管理服务等方面含蕴智慧、练就能力,带动全体教师教育教学能力整体上升。

勇担当上奋力作为。学校党支部要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精兵强将作用,勇于担当奋力作为,确保育人优质。全体党员干部教师在管理服务、教育教学、师德师风等各个领域,勇担当能担当,以扛任在肩、走在前头、争创一流树立标杆。总是以饱满的激情走上讲台,总是以亲和的态度辅导学生,总是以专业的精神充实每个课堂,总是以青春的姿态投入每项活动,让学生时时分享教育之光,让每一堂课成为学生成长的沃土。严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弘扬“有理想信念、有高尚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好老师典范,以模范遵守法纪法规显担当,以底线意识、“零过失”意识显风采,坚决反对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违规征订教辅资料、到盈利性补习机构兼职兼薪等违反师德的行为。

教育是立国之本,而中小学教育是整个教育事业中的基础性工程。贯彻落实《条例》,突出抓好“四作为”,规范和加强中小学党支部建设,增强学校基层党组织的领导力、组织力和战斗力,是一项打基础、利长远的工作,须长抓不懈,久久为功。我们应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在学校党支部的护航引领之下,促进学校教育改革,推进学校教育现代化,努力让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

(一)办园理念把方向。贯彻党中央对幼儿园教育教学工作的指导方针,遵循学前教育规律,牢牢把握学前教育正确发展方向,推动幼儿园教育回归本位、回归初心,推进幼儿园各项工作稳步发展。紧紧围绕“教育,就是培养习惯”这一办园理念,寻悦雅文化、助习惯养成、育完整儿童这一办园目标,培养全面发展的“完整儿童”。

重大基建项目及其他重大问题等。并选举成立监督小组,行使监督之职权。

(三)交互任职护决策。明确党组织领导下的园长负责制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有机整体,实行书记园长“双肩挑”。既保证园长依法行使职权,抓好班子建设;又建立健全党组织统一领导、党政分工合作、协调运行的工作机制,厘清党建和行政、党支部书记和园长的权责与关系。凡经党支部讨论决定的重大决策,由园长明确分工,负责实施。党支部监督实施,工会积极配合支持实施,保证园内各项工作顺利完成。

(四)党员教师带队伍。班子成员之间经常交流思想、交换意见,从而落实谈心谈话制度,保证班子集体思想统一,认识到位,并落实到行动。激励教师积极投身试点工作,发挥全体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牢牢掌握党组织对教师队伍建设的领导权。进一步发挥党组织和党员的引领辐射作用,带动非党员教师爱岗敬业,同舟共济,精诚协作,积极动员优秀教师加入党组织。加强青年骨干教师的培养,不断壮大“言传身教”的正能量,全面营造清正教风的工作氛围。

(五)清廉校园创试点。制定清廉教育绘本,开展“做文明小主人”为主题的教育活动,把“习惯培养”教育活动融入到幼儿学习、生活中,让文明净化幼小心灵,让规则看得见。每逢节日之际,向家长发送“廉洁从教”相关通知,呼吁家长共同维护清风正气。每年1月发放《家长问卷调查》,包括教师廉洁从教、师德师风等,主动接受家长监督,协助幼儿园管理。“廉洁从教”是每年新教师迈上工作岗位的第一课,清廉作风在教师群内口口相传、代代发扬。党员干部签定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呈现从学校一把手到分管行政,行政班子到教职员工,实现党风廉政层层抓、层层落实的局面。2019年成为xx市清廉学校示范点。

(六)党建品牌出特色。幼儿园的旗红星亮,“红”在我园坚持实施“135党建”特色探索红心向党倾情幼教工程举措,提升幼儿园教育教学质量,建强支部班子、党员、教师三支队伍,深入开展五项活动,进一步发挥党支部的政治引领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亮”在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立德树人体系,通过文化润心、课程润心、书香润心、牵手润心,培养有感恩心、包容心、责任心、自律心、进取心的幼儿,成为“文明、灵动、乐学、善思”的社会主义接班人,创建“五心养成教育,三年影响一生”的德育品牌幼儿园。

夯基提质抓党建,砥砺奋进强教育。带着“做好幼儿园工作,就是做好党的工作”的革命胸怀,我们努力践行。

工作方案组织领导校长教务员【第十篇】

自开展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试点工作以来,我县紧紧围绕“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目标,以“四项举措”有力有序推进试点工作,为推动全县中小学校改革发展和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提供坚强保证。

精心组织,高位破解教育发展难题。把教育事业发展作为最大的民生工程,把试点工作作为中小学校领导体制重大改革、破解教育教学基础薄弱历史问题、提升教育教学质量的重大举措,及时研究部署,成立领导小组及办公室,通过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工作推进会,研究审议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多部门联合组成调研组,对中小学校机构设置、党组织和领导班子设置,学校领导班子运行情况、党组织书记和校长履职情况全方位调研,24所学校列入试点范围,其余107所学校同步规范提升,下好破解教育发展历史难题的先手棋。

精学政策,准确把握试点工作精髓。各级中小学校党组织把学深悟透政策作为前提,通过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专题培训等系统组织学习中央和省州政策文件精神,开展学习培训35场次,累计参加2338人次。编印《漾濞县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试点工作政策文件汇编》,发放到每个中小学校、每名党组织书记、每位参加试点工作人员,把文件汇编学习情况作为调研督查的首要内容,让试点政策入脑入心,为试点工作打牢政策理论基础。

精密配合,高效形成试点工作合力。制定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规则,组建试点工作专班,细化职能职责,专班专责规范履职、高效运行。建立部门协同联动机制,组织、编办、人社、教体、财政等部门协作配合,同心同向同力推动试点工作。健全横纵协同作战体系,定期主动对接州试点工作专班,坚持周一例会安排、周五调度,形成州级精心指导、县级协同配合、基层落实的工作机制,为试点工作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精准施策,牢牢把握试点工作质量。坚持把科学设置组织体系作为基础,研究制定《关于规范全县中小学校党组织和领导班子职数设置的工作方案》,撤销党总支1个、党支部9个,新成立党组织27个,变更党组织名称10个。坚持把选优配强学校领导班子作为试点工作的关键,制定《中小学校党组织书记、校长调整配备方案》,优化79所学校党组织和行政领导班子设置。坚持把理顺运行机制作为核心,发挥学校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构建职责清晰、分工协作、高效运转、心齐气顺的运行机制,起草《漾濞县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工作手册》,涵盖党组织议事决策制度、党组织书记和校长选拔任用办法等18项制度规则,让基层学有样板、干有规范。

第2篇。

优化组织设置夯实基础。践行“一线工作法”,全面了解掌握全县中小学党组织设置、日常运行、作用发挥等情况,根据党员数量,及时调整规范中小学校党组织设置,新增设党支部6个。目前,全县教育体育系统共有1个党工委、11个党总支、63个党支部、832名党员,实现了党组织和党的工作有效覆盖。确定32所中小学校为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试点学校,制定出台《南涧县开展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试点工作领导组,组建工作专班,采取时间倒排、任务倒逼、责任到人的措施,有力有序推进试点工作。

深化学习教育凝心聚力。以“全面深化义务教育教师县管校聘改革,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为主题,举办为期四天的南涧县第三期校(园)长论坛,就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试点工作开展深入研讨交流。通过“国家中小学智慧教育平台”,对全县中小学幼儿园2122名教师全覆盖开展2022年“暑期教师研修专题”培训。采取“三会一课”、主题党日、谈心谈话、教职工会议等形式,深入学习领会中央和省州关于建立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有关文件精神。抓实学习教育,提高思想认识,增强责任感,为推进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试点工作打牢思想基础。

强化班子建设推动发展。对32所试点学校一一进行分析研判,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把“听其言”和“观其行”结合起来,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式考察干部,选优配强学校党组织班子和行政班子,尤其是党组织书记和校长。推进落实校级副职交叉任职,副书记普遍分管或兼管德育工作;党员校级干部基本进入支委班子。确保3所设置党总支的学校实现党总支书记、校长分设,设置党支部的中小学校幼儿园基本上实行党组织书记、校长“一肩挑”。充分整合学校党建与行政力量,强化党务、行政岗位“双重”锻炼。通过强班子、带队伍、抓管理,促进全县教育体育事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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