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隐患整治报告(精彩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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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隐患整治报告【第一篇】

根据上级精神,为确保确保“”期间我院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顺利开展,杜绝安全事故发生,我院安全领导小组8月15日下午16:00由分管领导xxx带队,对我院“一院三点”分院进行了安全隐患排查。开展对消防安全通道、消防设施配备使用,安全生产重点部位锅炉房,配电房,用电线路,药品库房,收费科室,b超室,放射室,重要仪器科室,安全保卫工作,夜间值班工作等进行一次“拉网式”检查。通过检查整体情况良好,现将排查情况汇报如下:

经院安全隐患排查领导小组对全院房屋进行逐间检查后,确定无危房存在,无安全隐患。

本院现用供电系统所有线路经检查,未发现老化及破损现象,连接处未发现虚接、漏电现象,科室和个人无乱拉乱接现象,杜绝了危险的发生。

住院部和院内重要科室均配有灭火器,所有职工已熟练掌握使用方法。重要科室的窗户均安有防护网,经检查无破损及失修现象。

医院定期组织人员对院内所有排水进行彻底清理,确保排水通畅。

我院现有医用高压锅一个、氧气瓶四个、600毫安x光机一台,经检查均能正常工作,并由专人保管和使用,无安全隐患。在此基础上,加强对其他相关人员的培训,并对高压锅、氧气瓶进行定期检测、降低事故发生率。

本院无毒、麻药品。过氧乙酸消毒液存放于塑料桶中,并在避光处保存。

我院已成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小组,救护车已检修完毕,急救小组成员24小时在岗在位。

行政、医疗值班人员必须保持24小时坚守岗位,并保持通讯设施畅通无阻。做到对突发事件的及时有效处理,确保安全信息畅通。

我们成立了信访维稳领导小组,认真排查院内不稳定因素,对排查出的问题及时组织协调和化解,对重大隐患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及早防范、防止群体性上访和越级上访事件发生。经过仔细排查,无不稳定因素。

安全隐患整治报告【第二篇】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面完成榆林市委、市政府安排的工作任务,切实消除农村房屋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根据榆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榆政办函〔20xx〕221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实施方案。

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面落实安全发展理念,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按照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坚持边排查、边整治,远近结合、标本兼治,以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为重点,依法依规有序开展我县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全面落实整治责任,及时消除农村房屋安全重大风险隐患。力争用3年左右的时间,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完善技术标准,建立常态化农村房屋建设管理制度。

按照全面摸底、分类排查、重点整治、压茬推进的四个原则要求,有序推进我县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农村房屋,要及时采取措施,防止发生安全事故。

(一)摸清农村房屋底数。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便民服务中心)负责对本区域行政村范围内的所有房屋进行全面摸底。要区分农村自建房和非自建房两种类型,全面摸清房屋基本情况,切实做好农村房屋基础信息的填报工作,包括建造年代、结构类型、建造方式等,建立农村房屋底数清单、农村住房档案和房屋综合信息管理平台。

(二)排查房屋安全隐患。

1.重点排查(20xx年12月15日前基本完成)。依据已建立的农村房屋底数清单,由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便民服务中心)和县住建局按照职责分工,对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排查重点包括使用预制板建设的房屋、经过改建扩建的房屋、人员聚集使用的房屋等。组织完成农村房屋安全隐患初判情况填报工作,建立重点农房安全隐患排查清单。可结合农村自建房结构类型细化排查内容和排查重点。

2.全面排查(20xx年6月10日前基本完成)。在重点排查的同时,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便民服务中心)要结合实际,对未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和农村非自建房开展全面摸底排查,排查内容主要包括房屋结构安全、使用安全、地质和周边环境安全等,建立农房安全隐患排查清单。排查时要对各类房屋安全隐患做出初步判断。

(三)组织安全性评估或鉴定。对初步判断存在安全隐患的农村房屋,由县住建局及时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或专业机构进行农村房屋结构、使用、地质和周边环境等安全性评估或鉴定,建立农村房屋安全性评估或鉴定清单。

(四)农房安全隐患整治。农村房屋经安全性评估或鉴定确有安全隐患的,由县住建局明确整治措施和整治时限。整治到位前,必须采取切实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1.制定整治方案。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便民服务中心)要根据排查发现的安全隐患情况,制定农村房屋安全重点整治方案和全面整治方案,在县住建局的指导下,明确整治重点,确定工作程序,调配工作力量,提出时限要求。

2.落实政治责任。由产权人(使用人)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农村自建房进行整治。对存在安全隐患、未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和农村非自建房,坚持产权人(使用人)主体责任,落实镇村属地责任和行业部门监管责任。

3.建立整治台账。县住建局、镇、村要分别建立重点和全面整治台账,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对安全隐患的农村自建房实行销号管理,完成一户、销号一户。

4.完成整治任务。重点整治力争20xx年6月20日前基本完成,全面整治要在摸底排查和重点整治的同时,根据实际,力争3年左右时间全面完成存在隐患的未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和农村非自建房整治。

(五)建立长效机制。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便民服务中心)要落实属地责任,县住建局要落实行业监管部门,根据职责,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结合,加快建立农村房屋建设管理长效机制。要完善相关政策法规,健全农村房屋建设标准规范,建立农村房屋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施工、经营、改扩建和用途变更等全过程管理制度。要健全乡镇农村房屋建设管理机构,下沉监管力量,加强农村房屋设计、施工和建设队伍管理,提高农村房屋建设管理水平。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上成立由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分管负责同志任副组长的县农村住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全县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便民服务中心)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要加强领导、亲自部署、狠抓落实,建立相应工作机制,制定本乡镇实施方案,做好进度安排、任务落地、资源调配等工作,组织各村扎实开展排查整治各项工作,确保责任落实到位。

(二)夯实部门责任。县住建部门负责指导农村住房建设,牵头组织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搭建农村房屋综合信息管理平台,推进部门信息共享,建立健全农村房屋建设管理长效机制;县应急管理部门负责指导农村人员密集场所房屋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负责指导农村依法依规用地和地质灾害易发区的灾害风险排查等工作;县农业农村部门负责指导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农村宅基地管理有关工作;县市场监管部门负责指导农村经营场所涉及的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复查工作;县统战部门负责指导农村宗教活动场所安全管理;县教体部门负责指导农村学校、幼儿园房屋安全管理;县公安部门负责指导农村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复核工作;县民政部门负责指导农村养老机构场所安全管理;县司法部门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农村房屋建设管理制度完善,强化法治保障;县文化和旅游部门负责指导农村文化和旅游场所安全管理;县卫生健康部门负责指导农村医疗场所安全管理;县财政部门负责将农村房屋安全管理相关经费纳入本级政府预算。

(三)落实“四清一责任”机制。县住建局和镇村要围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摸底、排查、鉴定、整治4个关键环节,建立完善房屋底数、隐患排查、评估鉴定、问题整治四个“清单”,签字背书,建立层层负责、人人有责、各负其责、责任分明的工作闭环。

(四)加强综合保障。县住建局要组织动员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等专业机构和技术人员广泛参与排查整治工作,加强人员培训,强化技术保障。可委托有资质的专业机构开展排查、评估鉴定工作。县法院和司法行政部门要加强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中的法律咨询、法律调解等工作,指导依法依规处理农村违法用地、违规建房问题。县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要将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与农房建设管理工作统筹考虑。

(五)加大督促指导。县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要按照有关规定开展联合实地督导,避免多头检查,对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进展缓慢、推诿扯皮、排查不实的,报县纪委监委予以通报;对问题严重的,要约谈相关负责同志;对工作中失职失责、不作为、乱作为的领导干部,要严肃问责。重要情况及时报告县委、县政府。

(六)做好宣传引导。县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及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便民服务中心)要广泛宣传,使广大干部群众充分认识农村房屋安全的重要性,及时掌握农村干部群众思想动态,有针对地做好解释引导工作,有效化解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隐患。全面深入开展农村房屋安全科普教育,不断增强农村群众的房屋安全意识,提高排查整治房屋安全隐患的积极性、主动性。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便民服务中心)要于20xx年12月7日前,将本乡镇工作实施方案报县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备案。自20xx年12月1日起,工作进展情况每半月报送县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安全隐患整治报告【第三篇】

根据上级精神,为确保确保“xx”期间我院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顺利开展,杜绝安全事故发生,我院安全领导小组8月15日下午16:00由分管领导xxxx带队,对我院“一院三点”分院进行了安全隐患排查。开展对消防安全通道、消防设施配备使用,安全生产重点部位锅炉房,配电房,用电线路,药品库房,收费科室,b超室,放射室,重要仪器科室,安全保卫工作,夜间值班工作等进行一次“拉网式”检查。通过检查整体情况良好,现将排查情况汇报如下:

经院安全隐患排查领导小组对全院房屋进行逐间检查后,确定无危房存在,无安全隐患。

本院现用供电系统所有线路经检查,未发现老化及破损现象,连接处未发现虚接、漏电现象,科室和个人无乱拉乱接现象,杜绝了危险的发生。

住院部和院内重要科室均配有灭火器,所有职工已熟练掌握使用方法。重要科室的窗户均安有防护网,经检查无破损及失修现象。

医院定期组织人员对院内所有排水进行彻底清理,确保排水通畅。

我院现有医用高压锅一个、氧气瓶四个、600毫安x光机一台,经检查均能正常工作,并由专人保管和使用,无安全隐患。在此基础上,加强对其他相关人员的培训,并对高压锅、氧气瓶进行定期检测、降低事故发生率。

本院无毒、麻药品。过氧乙酸消毒液存放于塑料桶中,并在避光处保存。

我院已成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小组,救护车已检修完毕,急救小组成员24小时在岗在位。

行政、医疗值班人员必须保持24小时坚守岗位,并保持通讯设施畅通无阻。做到对突发事件的及时有效处理,确保安全信息畅通。

我们成立了信访维稳领导小组,认真排查院内不稳定因素,对排查出的问题及时组织协调和化解,对重大隐患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及早防范、防止群体性上访和越级上访事件发生。经过仔细排查,无不稳定因素。

安全隐患整治报告【第四篇】

1汛期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自查报告根据县委县政府文件要求,近期对职责范围内的安全工作开展进行了排查和整治,现就相关工作汇报如下:

一、市政公共地段隐患排查近期,对城区进行了一次市政基础设施安全检查,并对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的长征路红绿灯处、法院门口、等地段进行了排查整治。

二、市政设施检查1.对全城照明系统进行安全检查,维修路灯80多盏,对破旧、存在安全隐患的线路予以及时更换。

2.对城区井盖、护栏及公厕等市政设施进行了集中整治,其中更换井盖6处、维修了及步行街的公厕,消除了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

3.市政管理股于5月11日对县垃圾填埋场安全隐患进行了排查,制定了24小时值班制度,严禁拾荒者进入。

4.对全城区下水管道进行清理排查,更换损坏的水篦子4座,更换排水管21米;对新区排水沟进行了维护,道路进行了维护。

三、

市政执法车辆检查、维护有市政执法车辆10辆。组织人员对市政工程车辆、城管执法车辆、垃圾运输车、洒水车辆等进行全面排查,严格管理,确保车况良好。对驾驶员严格执行“三不”制度:不酒后驾车、不疲劳驾车、不带情绪驾车。

2四、户外广告对户外广告牌、尤其是高层建筑广告进行排查、整治、监管,坚决取缔非法广告牌;加强雷电天气的广告管理。清理取缔和更换一些存在安全隐患的广告和灯杆广告。

五、做好值班工作一是成立了由局长同志为组长的领导小组,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尤其是电工,必须在市政照明出现事故的第一时间赴现场处理事故,确保全城路灯系统正常运行;二是加强汛期日常安全工作;三是要求值班人员处理好紧急事件和上访事件,不能处理的立即上报。

安全隐患整治报告【第五篇】

1、学生宿舍紧靠村道,过路的小孩常拿石头打窗户,且宿舍楼楼梯狭窄,仅有一个楼梯。

2、校内没有设置消防栓,消防设施不完善,消防器材也不足。

3、部分电路存在老化现象,部分教师宿舍和教学楼道的灯不亮。

4、有一幢教师宿舍已报为危房,仍有个别人不愿搬出。

1、学校周围有部分人家养狗,对校内的人身安全造成很大隐患。

2、在学校范围内的干部村住着2位精神病人,其中1位还具有暴力倾向,曾攻击过在校园内玩耍的儿童。

3、学校围墙不够高,常有学生翻墙并跑上高速公路行走。

4、学校大门铁柱已锈蚀,随时有可能倒塌。

5、学生打架事件时有发生。

6、校外的人员喜欢夜间来学校操场,而学校安保人员太少,很难保证时时刻刻有人巡逻。

7、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有待提高。

1、学校门前道路较拥挤,来往车辆很多,有少数学生开摩托车上学,对学生的交通安全造成很大隐患。

2、学校周边有几间电子游戏厅和网吧。

3、上课时间学生会从设在校道边的茶店后门或翻越围墙跑出学校逛街或上网。

4、校道栅栏外的干部村由于与学校共用校道,所以没有完全隔离,而有几户居民就在栅栏外摆设小食摊,存在食品卫生安全的隐患。

5、一间茶店的后门与校道相通,所以喝茶的客人能随意进出校园。

1、在女生宿舍的窗户外贴铁皮或铁网,楼道装上过道灯。

2、对学校电路进行全面检修,换掉老化的线路和不亮的灯泡。

3、对不愿搬出危房的住户进行劝说,请他们尽快搬到学校另行安排的住处。

4、新建学校大门并建立校警值班室。争取资金,再建一道隔离栅栏。

5、完善门卫制度,认真盘查进出人员并做好来访登记。

6、对学校周边养狗的人家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劝说他们看好自家养的狗。

7、向民政部门反映,妥善安置好精神病人。

8、向工商部门反映,取缔无证小摊。

9、针对流行性疾病,及时与卫生防疫部分联系,及时接种疫苗进行预防。

10、召开安全教育班会,禁止学生无证驾驶摩托车、电动车等。

11、加高围墙,杜绝学生翻墙跑上高速公路。

12、合理安排校园值班人员,在教学楼上装上照明灯,照亮操场。

13、利用读报、学生集会、专栏等一切可以利用的时间,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学生的安全防患意识。

14、向政府争取经费,已争取配备了5名保安人员,确保校园安全。

校园安全工作,责任重于泰山。我们将进一步落实安全隐患治理责任和措施,健全管理制度,完善应急预案,加大舆论宣传力度,严格奖惩制度,确保学校安全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安全隐患整治报告【第六篇】

根据合肥市做好冬季安全大检查的精神要求和区教育局的文件精神,我校积极做好校内和周边安全的调查工作。现将调查情况作出汇报。

我校组织人员对校内的安全进行大大范围的摸排,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对教室和教室教师办公室和主要功能室及校园内进行了检查。要求各班级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学校及时处理。对于班级内存在隐患的灯,进行更换。雨雪天各班级及办公室门口配置防滑垫。对校园内上次雨雪天折枝的大树,联系区林业部门进行处理。

学校全体教师会上学习安全文件和要求,利用班会,红领巾广播站和升旗仪式讲话对全体师生进行安全教育,要求各班队会安全教育有记录。全体教师要有安全意识和保护学生安全的责任。

1、学校门卫要求24小时值班,来访人员进校需登记,禁止家长车辆进入校园。

2、重要功能室设防和110联网,解防设防专人负责,主要室配有灭火器。

3、在课间由大队部安排值日生在楼梯内值日,防止拥挤和踩踏。

4、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做文明学生,并致家长一封信,希望家长做好孩子表率,遵守交通规则。

5、在班级进行各种紧急情况的的紧急疏散和自救逃生的知识学习。

6、加强校内用电安全,严禁各班级和办公室私接电源。

7、甲流防控工作,安排教师值班,测量体温,做好消毒和通风,要求各班级一日两次的考勤,做好缺勤学生的记录和追踪,做到早发现,早隔离,早治疗,六年级学生接种甲流疫苗。

1、校园整个电路的线路老化,用电存在很大的隐患。

2、教学楼和综合楼楼顶都存在漏水的情况,需要对楼顶进行整改。

3、主教学楼六百多学生只有一个楼梯,上下楼比较拥堵。

4、在校门口有固定的零食小卖部,流动摊点,多次交流,没有效果,存在食品安全隐患。

5、由于学校旁边就是包公派出所,学校门口来回的警车和私人车辆比较多,存在严重的交通安全隐患。

安全隐患整治报告【第七篇】

__煤业公司:

根据国网__省电力公司__县供电公司《关于__县煤矿高危客户用电存在安全隐患情况的请示》平电办20__40号文件,提出了我公司现阶段用电方面存在的问题,经过我公司研究。对用电存在的安全隐患,采取针对性措施,提出及时整改报告,报告如下:

一、我矿现阶段供电的双电源不具备双专线问题。

当前我矿属于矿井基建阶段,新的10kv双回路尚在建设中。其中一趟线为10kv电源由陈家庄变电站引入,已完成扫尾;另一趟线为10kv电源由蚕石变电站引入,处于扫尾阶段,一旦具备送电条件,我矿新的双路就全面投入运行。

二、600kw两台发电机出口电压与保安负荷电压不匹配,不能做为应急电源。

由于新配电室正在调试中,不能正式供电使用,发电机组升压部分正在施工中,一旦新配电室峻工,两台600kw发电机会同步投入使用。

三、东明线损坏严重,无法保证安全供电。

816东明线线路受损比较严重,在加强巡查的基础上,我们将按照__县电网统一调度,进行线路检修,检修时重点解决文件中提及的安全隐患。

四、整改措施。

针对上述问题,我公司将进一步规范井下、地面用电。具体如下:

1、对现有的线路加大维护力度,发现隐患及时汇报处理。

2、配电值班人员及时汇报当日运行情况。

3、按照应急预案处置好各种突发情况,保证用电安全。

4、在此期间,井上下禁止出现大型作业计划,不准有超负荷用电作业。

__煤业有限公司。

安全隐患整治报告【第八篇】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面消除自建房安全隐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2〕10号),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远近结合、标本兼治。严格落实各级党委、政府属地责任,按照“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依法依规有序彻查自建房安全隐患。组织开展“百日攻坚”行动,对危及公共安全的经营性自建房快查快改、立查立改,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风险,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推进分类整治,消化存量,建立清单化、闭环式工作机制,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完成全部自建房安全隐患整治。完善相关制度,严控增量,逐步建立城乡房屋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一)全面排查摸底。

1.排查范围。各市(区)要对本行政区域内城乡所有自建房进行拉网式、地毯式排查摸底,确保排查全覆盖,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在继续推进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基础上,重点排查城中村、老旧小区、工业园区、城乡接合部、安置区、疫情隔离场所、学校医院周边、工地周边等区域,突出人员密集、涉及公共安全的经营性自建房。

2.排查内容。各市(区)要全面摸清自建房基本情况,重点排查结构安全性(设计、施工、使用等情况)、经营安全性(相关经营许可、场所安全要求等落实情况)、房屋建设合法合规性(土地、规划、建设等手续办理情况)等内容。

3.排查方式。各市(区)要组织产权人(使用人)自查、街道社区(镇村)核查、县级复核、市级督导,专业技术力量参与,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房屋安全隐患排查相关技术要求,完成安全隐患初步判定。运用陕西省城乡房屋综合管理信息平台(以下简称信息平台),逐一归集排查信息。

4.排查安排。2022年7月底前完成产权人(使用人)自查、街道社区(镇村)核查和信息采集,并录入信息平台。2022年8月上旬完成县级复核和市级督导。2022年12月底前对排查信息进行复查确认,完成所有自建房排查摸底。

(二)开展“百日攻坚”行动。各市(区)要对经营性自建房集中开展“百日攻坚”行动,重点排查涉及公共安全容易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经营性自建房风险隐患,确保管控到位。要制定“百日攻坚”行动实施计划,明确行动目标,确定时间表、路线图,逐级压实责任,尽快取得明显进展,坚决防止重特大事故发生,守住安全底线。要组织专业技术力量对经营性自建房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和初步判定,根据风险程度实施分类整治。加强部门联动,发现存在严重安全隐患、不具备经营和使用条件的,要立即采取停止使用等管控措施,隐患彻底消除前不得恢复使用。2022年8月15日前,经营性自建房整治取得实质性成效。

(三)彻底整治隐患。

1.建立整治台账。各市(区)要组织专业力量对初步判定存在安全隐患的自建房开展安全鉴定,建立整治台账,实行销号管理,整治完成一户、销号一户。

2.实施分类整治。要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自建房,“一户一策”“一栋一策”,逐一制定整治方案,明确整治措施和整治时限。坚持产权人是房屋安全第一责任人,严格落实产权人和使用人安全责任。坚持先急后缓,先大后小,分类处置。对存在结构倒塌风险、危及公共安全的,要立即停用并疏散房屋内和周边群众,封闭处置、现场排险,该拆除的依法拆除;对存在设计施工缺陷的,通过除险加固、限制用途等方式处理;对一般性隐患要立查立改,落实整改责任和措施。对因建房切坡造成地质灾害隐患的,采取地质灾害工程治理、避让搬迁等措施。

(四)加强安全管理。

1.严控增量风险。3层以上城乡新建房屋,以及经营性自建房必须依法依规经过专业设计和专业施工,严格执行房屋质量安全强制性标准。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要严格自建房用于经营的审批监管,房屋产权人或使用人在办理相关经营许可、开展经营活动前应依法依规取得房屋安全鉴定合格证明。

2.加强日常检查。房屋产权人或使用人要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发现异常情况立即组织人员撤离。落实街道、乡镇等属地责任,发挥城管、村(社区)“两委”、物业的前哨和探头作用,建立健全房屋安全管理员制度和网格化动态管理制度,加快建立房屋安全隐患常态化巡查发现机制,汛期、冻融等特殊时段加强巡查,发现问题要督促产权人或使用人及时整改,消除安全隐患。

3.清查整治违法行为。加强部门联动,加大对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房屋的清查力度,依法严厉查处未取得土地、规划和建设等手续,以及擅自改建加层、非法开挖地下空间等行为,对严重危及公共安全且拒不整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存在违法建设、违法违规审批问题的自建房,不得用于经营活动。省市县设立投诉电话,建立群众举报奖励机制,举报一经查实,予以奖励。对故意隐瞒房屋安全状况、使用危房作为经营性场所导致重大事故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典型违法案例要公开曝光。

4.建立长效机制。各市(区)要加强房屋安全管理队伍建设,明确和强化市、县有关部门房屋安全管理职责,充实基层监管力量,依托乡镇自然资源、农业综合服务、村镇建设等机构,统筹加强自建房质量安全监管。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落实用地、规划、建设、经营等审批部门的安全监管责任,加强审批后监管,督促产权人和使用人落实房屋安全责任,通过部门联动实现房屋安全闭环管理。加强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和从业人员管理,鉴定机构应对报告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完善房屋质量安全强制性标准,研究建立房屋定期体检、房屋养老金和房屋质量保险等制度。加强农村房屋建设管理和城镇房屋安全管理地方性法规建设,完善城乡房屋安全管理制度体系。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成立省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省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推进全省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省领导小组下设工作专班,组织开展督导评估,协调解决专项整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重要事项按程序请示报告。省领导小组由省长任组长,常务副省长、分管副省长任副组长,省纪委监委机关、省委宣传部、省委编办、省委网信办、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民族宗教委、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司法厅、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应急厅、省市场监管局、省体育局、省文物局、省信访局、省政务大数据局、省消防救援总队等部门单位为成员。各成员单位明确1名厅级领导参加工作专班,并选派1名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人员集中办公,办公室设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各市、县、区、乡镇党委和政府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党政主要负责人亲自部署、狠抓落实,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专班,明确责任人。加强统筹协调,县级“四套班子”要齐上阵、合力攻坚、分片包抓,推动专项整治落地落实。各市(区)要制定实施方案,建立工作机制,安排专门资金,确保政策措施到位,人员配置到位、工作落实到位。

(二)明确部门分工。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三管三必须”和“谁审批谁负责”要求,落实行业监管范围内自建房的安全监管责任。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全面加强经营性自建房监管,牵头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排查自建房结构安全问题,建设信息平台,推进信息共享,牵头组织建立健全链条监管机制;宣传部门负责用作影院的自建房安全管理,做好专项整治有关宣传工作;应急管理部门负责房屋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处置工作,按职责指导用作企业生产经营场所的自建房安全管理,依法加强用作人员密集场所的自建房消防安全管理;发展改革部门负责指导房屋综合管理信息化建设等相关工作;教育部门负责指导用作学校、幼儿园及职责范围内教育机构的自建房安全管理;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负责指导用作民爆企业及职责范围内工贸企业生产经营场所的自建房安全管理;民族宗教事务部门负责指导宗教活动场所安全管理;公安部门负责指导用作旅馆的自建房特种行业许可证复核工作;民政部门负责指导用作养老机构和设施的自建房安全管理;司法行政部门负责配合有关部门完善涉及城乡房屋安全法规、规章和制度,对整治工作中具体法律问题提供法律建议;财政部门负责对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予以经费支持;自然资源部门负责指导依法依规用地,做好地质灾害风险排查;交通运输部门负责指导行业汽车站场、码头(渡口)及高速公路收费站、服务区等交通运输领域涉及公共安全的自建房安全管理工作;农业农村部门按职责负责农村宅基地管理有关工作;文化和旅游部门负责指导用作文化和旅游设施的自建房安全管理;商务部门负责指导用作商贸企业经营场所的自建房安全管理;卫生健康部门负责指导用作医疗卫生机构的自建房安全管理;市场监管部门负责指导自建房涉及的市场主体登记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复查工作,推动将房屋安全鉴定作为自建房办理相关经营许可开展经营活动的前提条件;体育行政部门负责指导用作文体场馆的自建房安全管理;文物行政部门负责指导相关文保单位自建房安全管理;信访部门负责做好涉及专项整治有关信访处理;省政务大数据局负责配合做好信息平台建立和运维相关保障工作。同时,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做好本部门所属自建房排查整治。

(三)加强综合保障。各市(区)要组织动员设计、施工、监理、检测、鉴定等专业机构、行业企业技术人员和乡村建设工匠广泛参与排查整治工作,强化技术保障。有条件的可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委托专业机构开展排查、鉴定工作,同时加强规范管理,对于出具虚假报告的依法严肃追责。要将信息平台建设统筹纳入政务信息化工程给予经费保障。在专项整治工作中组织做好法律咨询、司法调解、维护稳定等工作。省级通过以奖代补方式对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给予支持。

(四)建立“四清一责任”机制。要摸清底数,建立台账,逐一明确整治责任、时限和预案。抓住“谁排查”“谁鉴定”“谁整治”“谁核验”四个关键环节,建立完善房屋底数、排查鉴定、隐患整治、核查验收四个“清单”,分级分部门签字确认,建立“责任闭环”工作体系,实现自建房底数清、鉴定清、整治清、核验清。

(五)强化督促指导。省领导小组定期调度各级各部门工作进展情况,成立10个专项督导组包抓督促各市(区),采取查阅资料、随机抽查、暗查暗访等形式,适时开展督导检查评估,各市(区)要参照加大督导检查力度。要及时总结好的经验做法,发现典型树立标杆,充分发挥引领示范作用。对工作进展缓慢、推诿扯皮、排查不实的,要予以通报;对问题严重的,要约谈相关负责同志;对工作中失职失责的领导干部,要严肃问责。发现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依规依纪依法调查处置。各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要指导督促专项整治工作,推动纳入同级党委和政府督查督办范围。

(六)做好宣传引导。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广泛宣传,使社会各界充分认识房屋安全的重要性。深入开展房屋安全科普教育,不断增强居民房屋安全意识。及时了解群众思想动态,耐心做好解释引导工作,使广大群众积极支持专项整治工作。密切关注舆情动态,认真做好信访维稳,强化风险预警和线上线下联动,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公开透明回应群众关切,保持社会面总体稳定。

各市(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要于2022年6月5日前,将本地区实施方案报省工作专班,“百日攻坚”行动期间每周报送工作进展情况,“百日攻坚”行动结束后每月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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