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整治工作报告汇报最新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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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整治范文【第一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发案少、秩序好、社会稳定、人民满意”为目标,以落实领导责任制为抓手,以整治重点为载体,以健全长效机制为重点,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认真开展调查摸底工作,做到什么问题突出就解决什么问题,哪里治安混乱就重点整治哪里。通过整治,切实解决一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依法从重从快惩处一批危及社会治安的违法犯罪分子,确保我乡公众安全感测评争先进位,为建设“实力、活力、魅力”营造良好的治安环境。
二、专项整治工作重点
结合我乡实际,今年以来着重抓好以下三大专项整治:
1、集镇秩序专项整治。重点抓好各村(居)委会的街道秩序、交通秩序、村容村貌、清理乱摆摊设点、乱停乱放、落实门前“三包”,确保街面整治畅通。
2、“三股歪风”专项整治。针对停尸闹丧、集众闹访、非法堵路“三股”不良社会风气,重点打击对少数利用宗族势力幕后操纵的为首分子,引导教育群众增强法制观念。
3、校园及周边环境专项整治。重点整治校园周边的交通秩序、黑摩的“三无”车辆非法营运学生、违章摆摊设点、“三室两厅一吧”的违规经营、学校内部的安全隐患。为教书育人创造良好的内外部环境。
三、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酝酿出台具体工作措施,不打无把握、无准备之仗。
(一)宣传发动阶段(月上旬—月下旬)
各责任单位先进行调查摸底,排查整治的重点,因地制宜制订方案,抽调人员组成工作组,酝酿出台具体工作措施。并利用召开会议、电视新闻等形式,造成声势,扩大影响,广泛动员社会各界积极投身到整治活动中来,充分认识整治活动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二)集中整治阶段(月下旬—6月中旬)
发动群众摆问题、提线索,紧紧围绕“整顿秩序保稳定、化解矛盾促和谐”的工作主线,扎扎实实开展整治活动,化解一批矛盾纠纷,解决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制订出一批针对性强、切实有效的长效管理机制。
(三)督查验收阶段(6月中旬—6月底)
各地在重点整治告一段落后,要及时开展自查、总结经验。综治委将组成督查组根据各自方案的内容进行督查验收,对工作不得力、效果不明显的要继续采取有效的措施加以整治,限期改变面貌,并对督查验收后的结果纳入年终考评,对在集中整治工作中,因领导不力、作风不所实、仍然发生重大治安问题的单位,将通报批评,并追究单位主要领导和相关人员责任。
四、组织机构
为确保三大专项整治活动取得实效,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乡综治委主任任组长,乡综治办主任、派出所所长、乡维稳办主任任副组长,派出所、综治办、各村主任为成员。并及时做好情况掌握工作、通报和总结经验等工作。
五、工作措施
1、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各村、各责任单位要从维护我乡社会政治稳定和提高群众安全感的高度,深刻认识我县面临的严峻形势,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扎扎实实抓好三大专项整治工作,不图形式,不走过场,务求实效。
专项整治范文【第二篇】
一、总体要求
坚持一个原则,即取缔马路市场、培育集贸市场、扩大专业市场、搞活城乡流通;做到六个结合,即统一领导与部门协作相结合、宣传先行与稳步推进相结合、集中治理与长效管理相结合、法律手段与经济手段相结合、依法行政与服务群众相结合、堵与疏相结合。通过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全面提升全市市场建设管理工作水平,促进全市经济社会有序健康发展。
二、整治范围
市城区内所有马路市场。
三、整治目标
(一)总体目标
全面取缔马路市场,规范管理农贸市场,保障公路安全畅通,维护良好交易秩序。对已建成的市场要加强管理,做到划行归市、坐商归店、行商归市;没有经营场地的,要在划定区域、规范管理的同时,加快建设步伐,尽快解决交易场所。对社会反响大、市场间距短、经营管理混乱、造成交通堵塞的马路市场予以坚决取缔。通过加快市场建设、强化市场管理、活跃城乡流通,树立全市的良好形象。
(二)具体目标
1.依法取缔。对全市马路市场坚决予以取缔,有市场场地的引导进入市场。
2.划行归市。引导城区各类商品划行归市、入场交易,从根本上解决无固定交易场地、占道严重、车辆乱停乱放、垃圾乱堆乱放等问题。
3.规范经营。对城区内马路市场按照“定点、定时、定品种,有人管”的要求开展整治。
(1)限定时间。根据各个市场经营特点,避开交通高峰时段,确定经营时间,原则上早市结束时间不得迟于8:00,夜市经营时间不得早于17:30,严禁全天占用道路,包括节假日。
(2)限定经营品种。坚决取缔活禽宰杀销售、现场炒菜供应等摊位。
(3)引导规范。早市及各占道经营摊点进入滨河综合市场及市区内各类便民服务市场。
(4)落实专人规范管理。配备保洁人员;建立管理组织,配备管理人员,严格监管越位设摊,督促摊主保持摊位周边卫生,必要时铺设防污垫;营业结束后清理所有商品及物件。
四、整治时间
从即日起到2014年年底结束,整个活动分四个阶段实施。
(一)宣传发动阶段(12月12日到12月15日),对重点问题,宣传教育要到位,责令当事人限期整改要到位;以各种形式向社会和业主进行宣传,努力形成“严格市容环境管理,人人自觉维护市容环境秩序”的良好氛围。同时,对需要疏导的马路市场确定疏导区域,做好疏导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对照整治内容,逐条逐项进行调查摸底,对马路市场(摊点群)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排查并造册,根据存在问题的实际情况,制定详细的解决方(预)案;对“钉子户”情况要及时掌握,先期介入。
(二)集中整治阶段(12月16日到12月20日),召开有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专题会议,进行全面安排部署。由市政府公告,制定并印发《马路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在整治重点区域张贴通告,发放宣传单,出动宣传车,大力宣传市政府通告、整治内容和要求。市政府要从相关部门中抽调人员成立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在市政府统一协调下具体负责开展集中整治,对各马路市场开展巡查,推进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三)规范管理阶段(12月21日到12月25日)。各部门要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建立完善市场管理、取缔马路市场的规章制度,理顺市场建设管理机构,制定市场建设管理办法,落实监管责任,逐步建立规范市场秩序、优化市场环境的长效机制。
(四)巩固提高阶段(12月25日到12月31日)。继续加大整治力度,避免农产品交易旺季出现反弹,将各项整治措施严格落实到位。基本建成确定的集贸市场、专业市场,达到彻底根治马路市场的目的。整治工作结束后,对整治情况进行验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之后,向市马路市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整治工作总结,组织全面考核。
五、整治措施
(二)加强舆论宣传。利用各种形式宣传马路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的目标任务,形成强大的舆论攻势。市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负责每周通报全市市场整治情况信息;在集中整治期间,市文化广电旅游局负责开设专栏,及时报道整治动态,宣传先进典型,曝光反面典型,让开展马路市场专项整治的决策部署家喻户晓;各部门要利用标语、板报等形式大力宣传,教育群众自觉遵守市场管理的各项规定。
(三)加强督促检查。集中整治期间,整治领导小组要定期不定期地深入市场进行督促检查,及时解决工作中的难点和问题,促进整治工作全面开展。
(四)加强协作配合。马路市场专项整治牵涉面广、工作难度大,各部门要切实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加大力度,务求实效。市工商局负责对市场主办方的监督指导,提高市场管理水平。市公安局负责马路市场取缔工作的执法保障,严厉查处抗拒执法、攻击管理人员的行为。交警大队负责整治公路沿线市场车辆乱停乱放,严肃查处“三无”车辆,负责搬迁过程中交通指挥,根据需要施划交通标志、标线,规范停车秩序。城管大队负责城区内马路市场清理工作。药城(市场)管理局负责各市场的选址、规划、建设、管理工作。文化广电旅游局负责此次专项整顿工作的宣传报道工作。
(五)优化经营环境。工商、市场管理部门要落实各项优惠政策,采取减免税费等措施,降低摊位租金费用,提供优质服务,降低入市门槛,扩大招商引资,吸引业户进入市场经营。市场建设管理单位要加强环境卫生管理,保证市场设施完善、秩序良好,让他们进得来、留得住。
专项整治工作报告【第三篇】
一、及时安排部署
接到文件,政府高度重视,2016年3月1日及时召开 了由乡、村干部及学校、卫生院、信用社等负责人参加,会上传达学习了《市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春季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的通知》、《食品安全法》、《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安排部署了2016年春季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内容及时间,成立了由分管食品安全的领导任组长、安监办、畜牧站、司法所、卫生院、农业站等部门组成的检查组,对全乡学校食品进行规模细致的检查。
二、 检查存在的问题
此次专项检查共出动人员9人次,对乡学校(幼儿园)的卫生进行监督检查。在此次检查的学校中发现,学校由于条件有限,还不能完全做到文件附件里面所涉及的款项及内容,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1、食堂采购的蔬菜(白菜)有不同程度的腐烂和自主索证不全;
2、留样还不够规范(留样无人名和留样时间不足的现象,存在留样48小时后未及时清理);
3、食堂员工有1人健康证过期,现场督促立即办理;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1、进一步提高对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全面落实学校食品安全责任制度,完善管理机制;包括对硬件设施的投入,管理制度的建立、完善与落实,有计划地对食品从业人员进行卫生知识的培训。
专项整治范文【第四篇】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全面落实国家和省、市、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总体部署,切实加强对全县旅游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从2014年3月下旬开始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旅游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以下简称专项整治)。通过专项整治,进一步推动政府安全监管责任和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全面落实,深入开展旅游包车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和“打非治违”、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健全和完善“一岗双责”责任制度和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制度,夯实旅游行业的安全基础,实现我县旅游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发展。
二、组织领导
为做好专项整治工作,成立县旅游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旅游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组长由局长,副组长由副组长,成员由相关科室负责人组成。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旅游局行管科,办公室主任由行管股负责人兼任。办公室负责全县旅游安全专项整治日常工作,了解掌握全县专项整治进展情况;处理有关举报工作;负责专项整治情况的收集、汇总、处理、通报、上报等工作;及时总结各单位专项整治工作经验和做法,对好的进行通报表扬,对专项整治工作不到位的提请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进行约谈并通报批评;统筹协调解决专项整治中的重大问题,推动专项整治工作的正常发展。
三、工作步骤及要求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自查自纠阶段(6月-7月)
第二阶段:联合检查、治理整改阶段(7月—11月)
县旅游局联合安监、交通、卫生、消防、质监等部门对全县旅游企事业开展旅游安全生产专项检查行动,对专项整治不认真、走过场或在专项整治中的依然发生事故的旅游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约谈并给予通报批评,对安全生产问题突出的单位责令延长专项整治期限,并追究有关负责人的责任。
(三)第三阶段:巩固成果,总结提高阶段(11月-12月)
四、检查内容
(一)对星级饭店检查的主要内容(县旅游局牵头,卫生局、质监局、消防支队配合)
1、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情况;
2、食品卫生安全情况;
3、电梯、锅炉等设施设备安全情况;
4、酒店消防安全情况等;
5、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等(安全生产资格证、职业资格证等);
(二)对旅行社检查的主要内容(县旅游局牵头,安监局、交通局配合)
1、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情况;
专项整治范文【第五篇】
一、整治对象
在本乡范围内从事幼儿接送的车辆(包括校车、公交车、农用车、三轮车、面包车等)、校车驾驶员、校车运行路线。
二、整治时间
此次整治活动从2014年7月30日至9月30日,为期两个月。
三、整治重点
重点整治:幼儿园是否具有校车使用许可证;幼儿园校车是否按规定配备了国标专用校车,驾驶员是否具备校车驾驶资格;校车是否安装了GPS系统和3G视频监控系统,是否购买校车学生座位险;校车是否按规划运行路线运行等。
四、整治步骤
集中整治行动从7月30日至9月30日,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调查摸底阶段(7月30日至8月5日):各地要对本辖区内所有幼儿园的校车基本情况进行自查,摸清幼儿园校车、驾驶员、运行路线等具体情况,再上报乡政府审核汇总盖章后,交县教育局安稳办。县教育部门根据各地摸底情况,对全县各幼儿园校车进行审核。
(二)宣传发动阶段(8月6日至8月10日):召开相关会议,传达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制订整治方案。充分利用各种形式广泛宣传校车整治的相关内容,广泛宣传乘坐不符合规定校车的严重危害性,以及开展此次整治的重要意义。
(三)校车审批阶段(8月11日至31日):县教育部门按照《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将对全乡幼儿园校车使用进行重新审批,对符合要求配备校车的幼儿园在8月20日前向县教育局呈报《校车使用许可审批表》,经教育、交通、交警审验符合规定后报县政府审批,再购置国标校车,安装GPS及3G视频监控设备,办理校车学生座位险。根据幼儿园规模控制校车数量。对不符合要求配备校车的幼儿园不予审批,并取消原有校车。
(四)集中整治阶段(9月1日至9月30日):乡校车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将组织教育、交警、交通部门对校车进行专项整治。凡未经审批许可仍在使用车辆接送学生的;已审批但未安装监控设备、购买学生责任险、未按规定线路运行、驾驶员不符合要求等,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情况严重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五、整治措施
(一)严格幼儿园校车使用许可。幼儿园配备校车一定要符合县人民政府印发的《县幼儿园校车审批和管理规定》文件规定要求,即幼儿园园舍属按专门标准设计建设且有独立办园场地的幼儿园才有资格申请配备校车,幼儿园园舍属店面式、住房式、租学校教室等的,一律不准配备校车。不够资格配备校车的幼儿园,现在有校车的,不论是国标专用校车,还是非国标专用校车,一律按国务院颁发的《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和县政府印发的《县幼儿园审批和管理规定》的规定,予以取消。
(二)严格校车驾驶资格审核。对有资格配备校车的幼儿园校车驾驶员进行审查,驾驶员未取得相应准驾车型驾驶证的予以清退。取得了相应驾驶证的,按《校车安全管理条例》中的“校车驾驶资格条件”执行审核,符合的予以办理校车驾驶证。
(三)校车安装GPS系统和3G视频监控系统。幼儿园已获批准配备的校车,每辆均要安装GPS系统和3G视频监控系统,没有安装的校车,一律不准运营。
(四)购买校车座位险。每辆校车按照每人座位30万元的标准购买学生座位险,没有购买校车座位险的,一律不准运营。
(五)规划校车运行路线。有资质申报校车的幼儿园,在申报校车许可的同时要申报该校车服务线路,所有校车禁止在临崖、旁水、道路状况差的道路上运行,村级有幼儿园(已取得办园许可证)的,其他幼儿园校车禁止进村接送学生。
(六)依法严格查处。加强路面监管,对于仍使用非国标专用校车接送学生的,严格依法处罚机动车驾驶人和所有人。要求车辆所有人恢复机动车原貌。对使用未取得校车标牌的车辆提供校车服务,或者使用取得校车加强资格的人驾驶校车的,要严格依法处罚。对不按规定进行安全技术检验或车辆存在安全隐患的,要求立即停运;对达到报废标准的强制报废,确保上路行驶的校车安全性能良好。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高度重视。为加强校车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乡政府成立校车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各村、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校车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将开展校车专项整治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明确工作重点,集中时间,集中力量,落实各项措施,确保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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