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余资金整改报告汇聚(精彩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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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余资金整改报告【第一篇】

根据财政厅《关于反馈2019年度省级预算资金绩效评价结果的函》要求,我厅针对相关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中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的整改,分析查找原因,并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具体情况如下:

2020年省财政厅组织第三方机构对我厅2019年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现场评价项目进行绩效评价,得分分,评价等级为“良”。我厅对相关相关项目单位存在的问题进行核查,并提出整改要求。结合相关项目单位的整改情况,形成该整改报告。

(一)专项资金拨付和使用时效性不强的问题。

1、预算指标下达不及时的问题。

2019年机构合并影响了资金下达进度;2020年资金已于9月底前全部下达。我们讲督促项目单位进展,确保省项目按质按量完成,并对实现资金安排使用情况进行跟踪问效。

2、资金使用进度慢、结余大的问题。

省文旅厅对相关项目单位进行情况核实,一是主要是部分项目存在合同尾款未支付,厅已要求相关单位加快项目验收进度,对验收达标的项目支付尾款,对验收未达标的单位按要求收回资金,并取消下一步年度申报专项资金资格。二是宁乡市2019年旅游厕所建设项目省级专项补助未使用资金万元。截止2020年底,26个申报单位共51个旅游厕所已经验收竣工,资金已经全部使用完毕。

(二)部分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不规范的问题。

个别项目单位存在滞留、改变资金用途等行为,资金合计585万元,占比现场评价金额比例为%。具体情况如下:

1、个别单位滞留财政资金。

省文旅厅对常德市文化旅游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实景桃花源贷款项目进行核查,核实情况为由于账务处理不当,进一步核实整改。主要是因为桃花源管理委员会与常德市文旅投存在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金的资金结算,根据桃花源旅游管理区管委会2019年第13号会议纪要对常德市文旅投开具了收取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金390万元的收据,所以结算时实付10万元。但常德市文旅投在进行账务处理时,未将本级财政收取的390万元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金作支出,而是记入了其他应收账款往来,导致出现了财务核算问题。目前常德市文旅投已进行账目调整。

2、个别项目改变资金用途的问题。

省文旅厅对汉寿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帅孟奇故居4a级景区创建高标准标识系统及研学拓展活动补助项目进行核查。一是革命同志故居陈列馆建设需要经过项目论证、宣传部门审批等一系列严格的`审批流程,另,高标准标识系统主要是通过现代信息化建设,为人们提供更好的旅游服务,购买大型电子屏、讲台、声光设备、观众座椅等多媒体教学设备是高标准标识系统建设的一部分;二是安排专项经费5万元用于帅孟奇生平事迹陈列室建设,该项为研学项目,是必要的,只有前期设计得到,才能带给游客好的体验,才对得起革命先烈;三是厅已要求该单位从县级财政预算申请28万元配套资金用于置换故居管理办公区域装修及配套设施;置换后,该资金将继续完善帅孟奇故居景区高标准标识系统。下一步厅对资金使用情况跟进。

3、资金支出手续不完整的问题。

一是娄底双峰“溪砚制作工艺”非遗旅游产品开发及花鼓戏演艺重点文化旅游项目,完善了原始凭证,补开了正规发票;设置工程资金支出台账,补充了相关工程前期资料、项目竣工验收资料。

二是罗荣桓故里智慧导游系统及标识标牌标准化建设完善了合同,对弱电项目建设合同补充了质保金条款。

三是衡东县白莲镇铁坪村项目、三樟镇柴山洲村项目均已完善了建设合同以及相关票据。

4、预算指标混用。

省文旅厅对预算指标混用情况进行核查,一是对相关项目单位提出整改要求,限期进行整改;二是下一步将通过财务培训班进行财务人员相关业务培训,杜绝此类问题的发生。

(三)项目管理方面。

1、市、州对旅游厕所的补助不规范。

落实中央相关文件精神,旅游厕所建设是我省加快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推进旅游厕所革命实施的项目,根据《湖南省旅游厕所建设管理新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全省计划新建和改扩建旅游厕所2600座。我省旅游发展专项资金中安排的旅游厕所建设资金,是在国家旅游厕所专项资金补助基础上补齐缺口,我厅根据2018年各地区已完成旅游厕所项目个数予以核拨,补助标准为5000元/蹲位,对于旅游厕所建设项目的绩效评价,主要是评估各地区旅游厕所建设的整体完成情况。厕所资金属于中央和省对地方安排的“先建后补”资金,因此,省级厕所专项资金安排不存在不规范的情况。

2、部分项目政府采购程序欠规范的问题。

一是省文旅厅对长沙市望城区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新宁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郴州市图书馆等三家政府采购程序欠规范的项目单位进行约谈,并要求出台相关政策规范并反馈;二是下一步省文旅厅将对项目中含有政府采购的项目进行严格检查,对存在违规的项目进行暂停,并收回专项资金,并核减该地区下一年项目申报的指标。三是通过组织市州业务培训的机会,普及政府采购的相关规定,鼓励市州在相关法规的框架下出台与自身相适应的政府采购政策。

3、个别项目申报绩效目标不合理的问题。

省文旅厅对湖南攸县酒埠江生态新镇综合开发项目、南岳传奇古镇项目整改情况进行核查,一是该单位已经结合实际情况对绩效目标进行调整,二是要求对南岳传奇古镇项目加快工程进度,尽快达到运营条件。

4、个别项目补助标准不够明确。

省文旅厅对相关情况进行核查,有以下整改:一是下一步做好资金预算,明确资金来源;二是根据项目具体要求,做好预算工作,精准测算资金、分析资金缺口、资金使用计划。

(一)优化预算管理,强化绩效的三个节点。

一是强化预算绩效管理,在项目申报初评时,加大对预算绩效目标的分值评定,对绩效目标不完善的项目进行评分扣减处理,对于态度恶劣的,给与初评不予通过处理。二是强化项目中期绩效目标考评,对未达到绩效目标的项目进行约谈,对于预计无法完成的单位进行资金收回处理;三是落实结项绩效,根据相关规定,对项目进行绩效评价,划分绩效评价档次,作为下一次项目申报的依据,对于完成不力的项目,对其进行资金收回处理,并暂停该地区一年的相关项目申报。

(二)完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一是尽快发布新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来规范专项资金的使用。二是下一步细化专项资金的申报审核流程,严格绩效目标管理,明确资金支出范围。三是强调花钱必问效,凡是使用省级旅游专项资金的项目完工后,项目单位必须组织绩效评价,使用省补资金超过100万元的由当地文旅局、财政局共同组织评价。对违反“专款专用”原则,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的,两年内不得申请补助。对未上报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和绩效评价报告的市县区,暂停补助下一年度项目资金。

(三)加强项目绩效管理。

一是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督促市州主管部门要加强跟踪监督,及时了解项目执行情况,掌握项目建设进度、产出效益目标实现状况,对不能按计划实施的项目要及时予以调整。二是完善项目绩效管理指标库建设,通过培训等形式进行普及;三是坚决打击项目单位多头申报财政补助行为,采用信息化手段,避免项目单位在省、市县区财政部门分别获得补助。

结余资金整改报告【第二篇】

横山县畜牧局:

我叫xx,男,生于1970年12月13日,系横山县石湾镇姜清滩村姜前组村村民。

我村位于石湾镇政府西北十公里处,大理河两岸,307国道穿梭而过,近年来随着国民经济的高速发展,国家对西部大开发步伐的加快,人民的生活水平逐步提高,为了使人民生活奔向小康,带动全民富起来。只有这样才能紧跟形势,贯彻“十七”大精神,围绕国家对西部大开发的战略决策,奋发图强,创业致富,政府制定了舍饲的畜牧政策,成为畜牧业发展的方向。为此,根据我村的实际情况,为畜牧业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我响应党的号召,发展养殖业是我的梦想,为了实现这一梦想,我从2月开始建设羊厂,207月底建成。该厂占地面积约7000多平方米,羊舍12个,占地面积约4000多平方米。存草房一个,粗,细饲料房各一个,内设人工受精站一所,青除仓一个,现有农用三轮车一辆,杂草机,粉碎机各一台,割草机两部。现已种草约35亩,玉米24亩,现以投产养羊354只,能繁殖母羊298只。建羊厂共投资48000元,买羊226000元,其它设施投资54000元,该养羊厂共投资328000元。在这期中,由于我生活贫困,经济困难,上属投资额还是靠借贷,确系承受能力有限,故请贵局给予经济支助立项解决为盼。

特此申请。

申请人xx。

20**年9月11日。

结余资金整改报告【第三篇】

精准扶贫专项贷款一般只能用于贫困户从事种植、养殖、农产品加工、运输、商业流通、农家饭店等生产经营活动,不得用于结婚、建房等非生产性方面,具体发展产业由镇村两级指导确定。致富能人、农村合作组织和龙头企业的贷款用途根据各自产业类型自主确定。

二、申请精准扶贫贷款的方式。

1、贫困户申请、直接贷给贫困户。

2、贫困户申请、贷给贫困户,贫困户把钱交给大户(企业),与大户(企业)签证分红协议。

3、贫困户申请、贷给大户(企业),但大户(企业)必须与贫困户签订带动发展、或分红协议。

三、申请精准扶贫贷款的条件。

1、年龄在18岁到60岁之间,有固定住所,具有完全民事能力;。

2、持有效身份证件,具有还款能力,并且无不良信记录;。

3、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产业政策;。

4、有贷款意愿和自主发展能力;。

7、贷款人是企业法人的,其法定代表人除具备前1至4款条件外,企业法人必须有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生产经营许可证等合法有效证件。

四、申请精准扶贫贷款的额度及期限。

1、贫困户贷款金额按照各自需求确定(原则上按每人1万元贷款额度计算),以户为单位申请,每户金额控制在5万元(含)以下,贷款期限按照借款人贷款用途确定,贷款期限3年以内。

2、致富能人、农村合作组织和龙头企业的贷款金额及期限由镇政府按其帮扶带动的贫困户户数和其它情况综合审查确定,贷款金额原则上不得超出所带动贫困户贷款额度的摸底需求之和,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五、申请精准扶贫贷款的利率及贴息。

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基准利率。对贫困户贷款按年结息和贴息,贷款人在贷款期限内产生的利息申请省财政厅进行全额贴息。每年12月20日为结息日。贴息采取“先收后贴”的原则,对贷款人未按期偿还贷款及其他违约行为而产生的逾期贷款利息、罚息,不予贴息。

结余资金整改报告【第四篇】

根据国家发改委的相关规定,资金申请报告是指向国家及各级地方政府申请政策性补助资金的专项报告,一般根据资金渠道的不同、性质的差异对资金申请报告的要求也不尽相同。一般地说,资金申请报告都要经过各级政府主管部门组织的审查、评估和筛选。

二、项目资金申请报告撰写思路及价值体现。

《农业扶贫项目资金申请报告》通过介绍农业扶贫项目单位的基本情况和财务状况反映项目单位资金面情况,通过分析国家宏观、中长期规划、产业政策以及地方政策等,论证项目政策支持背景及获取资金支持的.政策依据,通过详实介绍项目情况,反映项目建设背景、建设内容、建设规模、投资规模、技术工艺先进性、规划进展情况、组织情况、相关应对机制(如环保、节能、资源利用等),着力分析项目存在的价值和前景,深度透析项目的社会和经济效益,形成申请资金可行性的充足论据,是专门针对农业扶贫项目获取政府资金支持的专业报告,其核心价值体现在:

xx作为农业扶贫项目被资金支持主管部门审批决策的依据;

xx作为农业扶贫项目相关资金筹措(例如申请其他资金支持的辅助材料)的依据;

xx作为农业扶贫项目后续工作开展的依据。

xx公司拥有国家工程咨询甲级资质,其项目研究服务团队的专家均来自政府部门、科研高校、行业协会等权威机构,团队成员均具有的广泛社会资源及丰富的实际项目运作经验,能够有效地为客户提供项目专项咨询服务,研究院成员长期的项目咨询经验可以保障《农业扶贫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的质量。

第一部分农业扶贫项目背景信息。

一、农业扶贫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

(二)项目的承办单位。

(三)承担可行性研究工作的单位情况。

(四)项目的主管部门。

(五)项目建设内容、规模、目标。

(六)项目建设地点。

二、项目承担单位的基本情况和财务状况。

信用等级、项目负责人基本情况及主要股东的概况。

第二部分农业扶贫项目建设背景、必要性。

这一部分主要应说明项目发起的背景、投资的必要性、投资理由及项目开展的支撑性条件等等。

一、农业扶贫项目建设背景。

(一)国家或行业发展规划。

(二)项目发起人以及发起缘由。

(三)……。

二、农业扶贫项目建设必要性。

国内外现状和技术发展趋势,对产业发展的作用与影响,产业关联度分析,市场分析;

(一)……。

(二)……。

(三)……。

(四)……。

三、农业扶贫项目建设可行性。

(一)经济可行性。

(二)政策可行性。

(三)技术可行性。

(四)模式可行性。

(五)组织和人力资源可行性。

第三部分农业扶贫项目优势。

一、组织优势。

二、技术优势。

以及与现有技术或工艺比较所具有的优势、该项技术的突破对行业技术进步的重要意义和作用等。

三、市场优势。

四、模式优势。

五、其他优势。

第四部分农业扶贫项目产品规划。

一、农业扶贫项目产品产能规划方案。

二、农业扶贫项目产品工艺规划方案。

(一)工艺设备选型。

(二)工艺先进性说明。

(三)工艺流程。

三、农业扶贫项目产品营销规划方案。

(一)营销战略规划。

(二)营销模式。

(三)促销策略。

第五部分农业扶贫项目建设规划。

一、农业扶贫项目建设地。

(一)农业扶贫项目建设地地理位置。

(二)农业扶贫项目建设地自然情况。

(三)农业扶贫项目建设地资源情况。

(四)农业扶贫项目建设地经济情况。

(五)农业扶贫项目建设地人口情况。

二、农业扶贫项目土建总规。

(一)项目厂址及厂房建设。

(二)土建总图布置。

(三)场内外运输。

(四)项目土建及配套工程。

(五)项目土建及配套工程造价。

(六)项目其他辅助工程。

三、农业扶贫项目建设。

四、农业扶贫项目实施进度表。

第七部分农业扶贫项目财务评价分析。

一、农业扶贫项目总投资估算。

一个建设项目所需要的投资资金,可以从多个来源渠道获得。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资金筹措工作是根据对建设项目固定资产投资估算和流动资金估算的结果,研究落实资金的来源渠道和筹措方式从中选择条件优惠的资金。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应对每一种来源渠道的资金及其筹措方式逐一论述。并附有必要的计算表格和附件。可行性研究中,应对下列内容加以说明:

(一)资金来源。

(二)项目筹资方案。

(一)投资使用计划。

(二)借款偿还计划。

四、项目财务评价说明&财务测算假定。

(一)计算依据及相关说明。

(二)项目测算基本设定。

五、农业扶贫项目总成本费用估算。

(一)直接成本。

(二)工资及福利费用。

(三)折旧及摊销。

(四)工资及福利费用。

(五)修理费。

(六)财务费用。

(七)其他费用。

(八)财务费用。

(九)总成本费用。

六、销售收入、销售税金及附加和增值税估算。

(一)销售收入。

(二)销售税金及附加。

(三)增值税。

(四)销售收入、销售税金及附加和增值税估算。

七、损益及利润分配估算。

八、现金流估算。

(一)项目投资现金流估算。

(二)项目资本金现金流估算。

九、不确定性分析。

在对建设项目进行评价时,所采用的数据多数来自预测和估算。由于资料和信息的有限性,将来的实际情况可能与此有出入,这对项目投资决策会带来风险。为避免或尽可能减少风险,就要分析不确定性因素对项目经济评价指标的影响,以确定项目的可靠性,这就是不确定性分析。

根据分析内容和侧重面不同,不确定性分析可分为盈亏平衡分析、敏感性分析和概率分析。在可行性研究中,一般要进行的盈亏平衡平分析、敏感性分配和概率分析,可视项目情况而定。

(一)盈亏平衡分析。

(二)敏感性分析。

第八部分农业扶贫项目财务效益、经济和社会效益评价。

一、财务效益评价。

内部收益率、投资利润率、投资回收期、贷款偿还期等指标的计算和评估。

二、经济效益评价。

(一)经济费用效益或费用效果分析。

(二)行业影响分析。

(三)区域经济影响分析。

(四)宏观经济影响分析。

三、社会效益评价。

(一)社会影响效果分析。

(二)社会适应性分析。

(三)社会风险及对策分析。

企业营业执照。

企业经营状况相关文件(损益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银行出具的贷款承诺(省级分行以上)文件或已签订的贷款协议或合同;地方、部门配套资金及其它资金来源证明文件;技术来源及技术先进性的有关证明文件;环境保护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意见;节能、土地、规划等必要文件;项目核准或备案文件(在有效期内且未满两年);已开工项目需提供投资完成、工程进度以及生产情况证明材料;项目单位对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内容和附属文件真实性负责的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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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余资金整改报告【第五篇】

根据《浙江省林业局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9年度林业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浙林规〔2020〕26号)《浙江省林业局浙江省财政厅关于2020年林业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情况的通报》(浙林规〔2020〕66号)文件,贵局对我县2019年度中央林业生态保护恢复资金、中央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省林业发展和资源保护专项资金进行了绩效评价,针对评价中发现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认真分析原因,立即落实整改,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关于资金未及时全部使用的问题。主要原因是项目单位未能及时开具发票而导致支付迟缓。截止2020年7月,中央林业生态保护恢复资金万元已经全部支付完毕。

(一)关于资金分解未下达正式文件的问题。

主要原因是当时出于我局2019年中央林业改革发展资金任务申报书与实际浙财建〔2018〕156号、浙财建〔2019〕65号文件下达的任务和资金一致的考虑,从而忽略对2019年中央林业改革发展资金涉及的相关任务、资金进行再分解和下达。整改:一是严格按照文件下达的计划任务和绩效目标积极组织实施,强化项目资金拨付审核程序,确保资金及时足额拨付项目单位,做到专款专用。二是要求下一步对中央和省级林业专项资金涉及的相关任务、绩效目标和资金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分解落实下达,明确责任主体、建设任务、资金分配、绩效目标等。

(二)部分项目未完成的问题。

1.森林公安办案补助项目:截止2020年12月15日止森林公安办案补助项目已经全部支付完成。

2.林业科技推广项目:本项目实施期限2019年6月至2021年12月,实施面积235亩,资金规模万元。任务未完成主要原因:一是今年2月份新冠肺炎疫情造成项目不能及时种植,林业种植项目均有季节性问题,不能在春季种植好,就会影响成活率;二是苗木和肥料公开招标从4月份开始,不能如期完成,肥料招标共招标三次,前后花了4个月时间,错过苗木种植最佳时间。目前完成情况:苗木和肥料已招标完成,2020年肥料已全部完工,已完成种植120亩;培训已完成两期;资金到年底完成拨付75万元。整改:一是严格按照项目实施方案执行;二是加快项目进度,力争在2021年4月份完成种植任务;三是按计划和时间节点完成技术培训任务。

3.林业贷款贴息绩效指标问题:原因分析:主要是工作人员认识上有偏差,认为林业贷款贴息按贷款合同金额计算,不是按照实际贷款额计算。整改:要求工作人员严格按照上级规定,按照实际贷款额计算绩效指标,把握好项目申报关,对符合条件的项目做到应报尽报,确保绩效目标按时完成。

(三)资金使用监管不到位的问题。

我县2019年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已经全部拨付到项目承担主体,国有单位的补偿资金通过县林业局账户直接拨付,村集体的补偿资金通过乡镇财政拨付,个人的补偿资金通过“一卡通”拨付。我县林业局通过定期和不定期检查,掌握森林生态补偿资金使用情况,确保资金及时足额拨付到位,防止资金截留和挪用。2020年我局专门针对20xx-2019年生态公益林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工作,对2019年生态公益林资金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工作,对审计、绩效评价报告中存在的问题,我局积极督促项目单位进行了整改和落实。

(四)资金使用不规范的问题。

关于多拨付杭州千岛湖瑶记实业有限公司林业贷款贴息资金4851元的问题。针对该情况,我局及时与该企业取得联系并下达项目整改通知书,该企业将多领取的林业贷款贴息资金4851元与8月14日上缴淳安县财政局国家金库,同时我局也认真分析原因,对相关责任人审核不严等情况进行了严肃批评教育,要求举一反三,在今后对项目审核要从严把关,杜绝此类现象发生。

(一)海南鳽种群保护部分项目未完成的问题。

根据《海南鳽种群动态监测、保护遗传学及适应性进化研究与保护项目实施方案》,项目实施时间20xx年1月至2020年12月,实施期限为4年。绩效评价认为在2019年9-12月未完成无损伤捕捉并佩戴卫星跟踪设备的工作任务。整改:截止2020年6-8月,项目组在长期跟踪调查和鸟类行为监测的基础上,经过前几年的持续观察和野外捕捉实践,经过反复实验,利用夜间在觅食地铺设网具、采用脚套的方式,已成功完成无损伤方式捕捉海南鳽健康个体进行佩戴卫星跟踪仪项目工作,共为15只海南鳽佩戴了卫星跟踪仪,其中成鸟5只,当年繁殖幼鸟10只,幼鸟均为已能自行觅食个体。所有佩戴卫星跟踪仪的海南鳽均为健康状况良好个体,目前佩戴卫星跟踪仪运行状况良好,已接收到海南鳽有关活动轨迹信息,后续保持继续观察。

(二)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项目资金未及时全部使用的问题。

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项目是根据省级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要求,开展监测站日常监测工作,一旦发现突发野生动物异常情况,立即按程序上报,并做好隔离等应急处置措施及采样送检工作。本项目实施单位为淳安县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总站和姜家林业中心站,2019年完成野外巡护监测253次,巡护监测时间15346分钟,巡护监测里程公里,巡护监测记录鸟类7472只,未发现死鸟和异常行为鸟类,监测数据上报率达到100%。造成项目资金未及时全部使用的问题,主要由于千岛湖省级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站目前没有单独人员编制,除雇佣2名人员协助监测外,日常监测工作由姜家林业中心站技术人员完成,2019年实际支付监测劳务费万元,其他支出都在姜家林业站日常公用经费列支。整改:加强项目资金归集与核算,凡涉及项目监测劳务、gps录入系统和监测直报系统维护、野外监测劳保、监测技术培训等相关费用,统一纳入项目资金管理,严格按照项目建设进度支付款项。

(三)合同审批程序不规范和未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合同的问题。

绩效评价中发现姥山林场《马尾松、柏木资源调查合同》审批与签订程序倒置以及《种质资源库建设项目》未在规定期限签订的问题。针对这些问题,淳安县生态开发集团有限公司高度重视,及时了解并分析原因,认为评价中反映的这两个问题主要是合同管理不规范、工作不严谨引起的。整改:公司进一步规范了项目招投标程序,严格合同的审批、签订和履约行为,同时对负责种子园的副场长进行诫勉谈话,从中引起重视,举一反三,认真反省,确保今后项目实施的合法、合规。

(四)招标文件设置最低限价的问题。

许源林场林区道路硬化工程采用公开招投标方式,招标文件补充说明要求“投标报价必须在元-元范围,否则为废标”。主要是根据《关于印发〈淳安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评标办法〉的通知》(淳政办发〔2013〕125号)”中的规定,招标人预算价在200万元以下的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土石方等工程项目,采用现场抽签计分法。现场抽签计分法具体操作规定中明确“投标总报价应当在规定的招标优惠报价有效范围内,不在优惠报价有效范围内的投标书为废标”,文件规定《招标优惠报价有效范围表》中“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优惠幅度7%—14%”,因此本工程按上述规定在招标文件中明确了让利范围。下一步我局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和国家、省、市有关招投标法律、法规、规章进行招投标相关工作。

针对林业专项资金绩效评价中发现的问题,作为林业主管部门高度重视,认真分析原因,积极落实整改,并明确下一步淳安县林业资金管理工作重点:

(一)提高认识,积极整改,落实责任。高度重视林业项目资金的使用绩效,严格执行林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财经纪律,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和处理,做到立行立改,同时积极分析原因,举一反三,严防再犯,同时进一步完善林业专项资金管理和项目建设制度,落实建设项目法人制度,真正做到制度完善、责任明确、措施落实、流程清晰、管理规范。

(二)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强化对项目建设过程的监管。认真抓好项目规范化管理,不断推进项目建设,对因不可抗力导致项目进展缓慢的,要积极和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妥善解决政策性导致的不利因素;对其他原因导致项目建设进度缓慢、完工滞后的,要倒排时间,加快建设进度,及时组织验收。严格按照文件下达的建设任务实施和履行相应的程序,强化建设过程的监督,严格控制建设内容变更,确需变更的,要按规定程序调整并作好实施方案的衔接。对资金拨付进度较慢的问题落实专人负责,加快报批程序,加大资金兑付力度。项目竣工验收后,及时申请拨付资金,加快资金的支出进度,使项目尽早发挥效益。

(三)严格标准验收,规范档案管理。对每一个项目的竣工,要及时组织精干力量,严格按照项目建设要求,做好项目竣工验收工作,杜绝发生“重申报、轻建设、草验收”的局面。与此同时,要求专人负责建立施工台账,对每个环节相关手续和档案资料进行收集和管理。

(四)加强业务培训,规范会计核算。加强相关管理人员和财务人员的培训,不断提高管理和业务水平,确保会计核算规范完整,记账依据完备齐全。

结余资金整改报告【第六篇】

**是全国脱贫任务最重的省份之一,而我市虽然经济总量排全省第2,但人口总数和贫困人口总量同样排全省第2,全市780万人口中农村人口就达676万,其中**、**、**、道**4个县是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5个县是片区县,列入省级扶贫乡镇116个、重点贫困村871个,末贫困人口万人。面对繁重的脱贫任务,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深入实施大扶贫战略行动,强化措施,精准施策,积极构建起“党政领导、部门负责、群众主体、社会参与”的脱贫格局和“定点到乡、帮扶到村、捆绑发展、整体推进”的攻坚体系,全市脱贫攻坚工作取得了长足进展。

“十二五”以来,已实现**、**、**、道**4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111个贫困乡镇“减贫摘帽”,完成226个贫困村出列,累计减少农村贫困人口万人。全市贫困乡镇从116个下降到205个,贫困村从871个下降到年645个,贫困人口从万人下降到2015年万人,贫困发生率从%下降至%.全市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从年5216元提高到2015年9291元,年均增长16%;扶贫开发重点县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提高到8247元,年均增长17%;贫困乡镇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提高到8025元,年均增长%;民族地区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提高到7857元,年均增长18%.

我们在精准扶贫和资金监管中主要有以下几点做法:

一、尽力做到“四个精准”

按照省委、省政府对**工作“坚持红色传承、推动绿色发展、奋力打造西部内陆开放新高地”的新主题新定位,市委、市政府坚定不移实施大扶贫战略行动,大力实施“五个一批”,扎实推进“十项行动”,采取超常措施,拿出过硬办法,举全市之力、集全市之智、聚全市之能,坚决打赢精准扶贫攻坚战,全力确保年全面完成脱贫任务,基本消除绝对贫困现象。

(一)精准调研培训。一是强化调研培训。市委先后召开中心组集中学习会、专题培训会,举办专题培训班,对全市各县(市、区)党政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宣传部部长、文明办主任、组织部分管基层组织建设的负责人以及扶贫办主要负责人,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和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进行脱贫攻坚专题培训。二是精准调查摸底。以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300元(不变价)为基本标准,综合考虑住房、教育、健康等情况,做好贫困户建档立卡工作,做到村社有册、乡镇建簿、县区存档,实现贫困识别精准化、统计分类科学化,实现精准管理、精准调度。

(二)精准落实责任。一是完善组织机构。成立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同志任组长,市委、市政府分管负责同志任副组长的**市扶贫攻坚同步小康工作领导小组;组建扶贫攻坚同步小康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市委副书记兼任办公室主任,统筹脱贫攻坚和全面小康工作。二是完善政策措施。制定出台精准扶贫“1+10”配套政策文件,对各地各部门进一步细化脱贫攻坚目标任务,明确完成时限,精准责任。同时出台投资、财税、金融等六个方面20多项具体政策,确保脱贫攻坚有计划、有资金、有项目、有措施、有检查。三是实施结对帮扶。市四家班子主要领导分别挂点联系4个扶贫开发重点县,同时整合全市111个部门475个项目,投入帮扶资金亿元,对**、道**、**等县13个一类贫困乡镇实施“集团帮扶”.抢抓上海对口帮扶机遇,以来共争取各类帮扶资金亿元,实施帮扶项目122个,惠及9个县(市)58个乡镇72个村。

(三)精准谋划思路。全面实施脱贫攻坚“三步走”发展战略和“**”行动计划,精准实施结对帮扶、产业发展、教育培训、危房改造、生态移民、社会保障精准扶贫“六个到村到户”,确保到2017年贫困县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9000元以上。第一步到,全面实现**、**、**、道**4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116个贫困乡镇“减贫摘帽”.第二步到2017年,全市基本消除绝对贫困人口,实现871个贫困村全部出列。第三步到,补齐脱贫指标和小康指标的差距,建档立卡脱贫对象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8000元以上,与全国同步建成全面小康社会。

(四)精准帮扶措施。一是结对帮扶到村到户。每年选派5000名以上机关干部到871个贫困村任“第一书记”和“项目书记”,实现贫困村结对帮扶全覆盖、户户有帮扶责任人。二是产业扶持到村到户。大力扶持发展中药材、干鲜果、草地畜牧业等八大扶贫产业,共种植中药材35万亩、核桃70万亩、蔬菜200万亩、人工种草30万亩,发展乡村旅游点1500多个,全市贫困对象参与产业发展达到80%以上。三是教育培训到村到户。实施“雨露计划”与科技培训有机结合,确保每个贫困户掌握一至二门农业科技生产技术。“十二五”以来,完成“雨露计划”培训13万人,新增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55万人。四是农村危房改造到村到户。重点把好危改对象确定审批关,做到资金直补到户、部门帮扶到户、责任包保到户、技术指导到户。“十二五”以来完成农村危房改造万户。五是扶贫生态移民到村到户。坚持把移民安置与园区建设、集镇商贸、旅游发展、特色产业统筹起来,确保搬迁群众“搬得出、留得住、能就业、有保障”.累计建成项目安置点92个,搬迁贫困人口万人。六是基础设施建设到村到户。全面推进“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六项行动计划,覆盖226个乡镇1600多个行政村,全市90%以上的农村人口受益小康建设,其中“小康讯”自然村通电话率、行政村通宽带率、“小康电”一户一表率均达到95%以上。

二、建立健全推进机制。

扎实推进“十项行动”(实施基础设施建设扶贫行动。推进“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创建暨“六个小康建设”行动计划。实施产业和就业扶贫行动。推进产业化扶贫,促进贫困人口创业就业。实施易地搬迁扶贫行动。集中搬迁安置生活在深山区、石山区和生态环境脆弱地区的贫困人口。实施教育扶贫行动。实现基本普及十五年教育和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实施医疗健康扶贫行动。推进贫困地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构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医疗保障”.实施财政金融扶贫行动。实现村镇银行县县全覆盖、小额信贷业务村镇全覆盖和贫困村金融便民服务网点全覆盖。实施社会保障兜底扶贫行动。对符合低保条件的贫困户全部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实施社会力量包干扶贫行动。加快形成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有机结合互为支撑的“三位一体”大扶贫格局,聚合各类扶贫资源实现与全市贫困村“一对一”帮扶全覆盖。实施特困地区特困群体扶贫行动。实施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区域发展与脱贫攻坚规划。实施党建扶贫行动。探索建立责任在村落实、组织在村建强、干部在村成长、资源在村整合、成效在村检验的“五在村”机制)。建立健全“六个机制”,确保实现如期脱贫。

第一,建立健全对象瞄准机制。深入推进领导干部遍访贫困村贫困户工作,针对未摘帽贫困乡镇、未出列贫困村和未脱贫贫困人口进行再调研、再精准,让群众知情并参与进来,把脱贫对象搞准、把家底摸清,对准最贫困的村,扶持最困难的户,办好最急需的事。第二,建立健全项目决策机制。因地制宜确定脱贫项目,发挥脱贫项目的带动作用。坚持“五个重点”标准、突出“23578”原则,确保产业脱贫项目安排向“片区县、重点县、贫困乡镇、贫困村、贫困人口”倾斜,支持每县发展2―3个产业,项目覆盖50%的贫困乡镇、70%的贫困村、80%的贫困人口。第三,建立健全资金管理机制。给县一级对扶贫资金安排使用充分的自主权,确保扶贫资金直接用于脱贫对象。明确安排到县扶贫资金的30%用于产业发展、30%用于合作社建设、10%用于扶贫贷款贴息、10%用于扶贫培训、20%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县级财政投入扶贫专项资金不少于地方公共预算收入的2%.完善资金监管机制,紧盯扶贫资金分配、使用、监管等关键环节,管好民生项目的“钱袋子”.第四,建立健全精准帮扶机制。用好精准扶贫建档立卡成果,逐村逐户找准发展思路,实行差别化扶持、精准化帮扶,重点实施一批“短平快”和“以短养长”的产业发展项目,加快推进精准扶贫“六个到村到户”,加速完成“六个小康建设”任务,积极做好产业扶贫、集团扶贫、对口扶贫、就业扶贫各项工作。第五,建立健全选派使用机制。大力实施基层组织建设提升工程,选派干部到871个贫困村担任“第一书记”,确保因村派人全覆盖。充分发挥同步小康驻村工作队的作用,推进驻村工作队在项目申报、项目实施、项目监管、项目评估环节上的“四个全程参与”,切实提高精准脱贫“管道”的通畅能力。第六,建立健全贫困退出机制。实行“摘帽不摘政策”的奖励措施,形成“早脱帽子早有好处,不脱帽子还有约束”的导向。大力支持发展壮大贫困村集体经济,鼓励贫困村早出列,防止“被脱贫”.对扶贫对象进行动态管理,做到贫困户有进有出。

按照“坚持红色传承、推动绿色发展、奋力打造西部内陆开放新高地”的主题定位,我市积极筹备建设具有**特色的.“扶贫云”平台和脱贫攻坚指挥部,制定时间表、路线图,实行信息化挂图作战,积极构建纵横交错、层层联系、环环相扣的责任链、任务链,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人大政协支持监督、部门参与齐抓共管的脱贫攻坚新格局。一是突出红色传承。启动红军长征经过11个省133县和**162个革命老区乡镇的脱贫攻坚课题调研,重点关注红军长征经过地区的水、电、路、讯、房、寨等项目建设,加快改善老区人民的生产生活条件。二是突出绿色发展。因地制宜打造特色产业带,扶持贫困村走农(林)旅一体化路子,集中打造100个类似**县花茂村、**县杉坪村的精准扶贫示范点。三是突出合作开放。把加强**对口帮扶合作交流作为打造西部内陆开放新高地的重要载体,大力拓宽双方在文化教育、医疗卫生、园区建设、科技创新、智力帮扶等领域深度合作,推动产业共建和转移升级,实现产业转移更加明显,园区建设成效更加显著。

三、强化监管提供保障。

(一)抓廉政建设。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一手抓脱贫攻坚、一手抓廉政建设,把党风廉政建设与领导班子建设、脱贫攻坚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做到同决策、同部署、同落实。一是强化预防职务犯罪。扶贫部门与检察机关建立了预防职务犯罪联席会议制度,通过查找职务犯罪的风险隐患,由检察机关介入重点扶贫工程建设项目开展专项预防,对扶贫审批监管业务相关制度执行情况进行预防监督。目前立案查处脱贫攻坚领域贪污贿赂案件33件41人。二是强化廉政警示教育。坚持物质扶贫和精神扶贫两手抓,突出“决战脱贫攻坚、传承红色文化”,开展“新长征路上的关怀”系列活动,今年1至4月,全市举办预防犯罪专题讲座和案例警示教育127场次,重点关注革命老区脱贫攻坚进程,时刻敲响自我防腐的警钟。组织曲艺家进行采风创作一批“精准扶贫剧目”,着力打造一台“精准扶贫剧场”,开展以脱贫攻坚为主题的“道德讲堂”活动,传播好声音、弘扬正能量,确保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和法制防线。

(二)抓制度建设。从规范扶贫资金和项目管理入手,以班子成员领办课题调研方式,建立完善工作运行、监督问责、绩效考评等各项规章制度,不断扎紧制度笼子。一是建立民主决策制度。修订完善民主议事规则,凡是涉及重大事项决策、重点项目安排、重要扶贫资金的使用,一律严格按程序运作,经集体讨论决定。二是建立重点项目检查机制。联合财政、审计等部门,建立200万元以上扶贫项目重点检查机制,对项目计划执行、资金分配拨付和使用报账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及时研究解决存在问题,提高扶贫资金使用绩效。三是建立扶贫企业联审机制。建立扶贫、国税、地税、工商等部门参与的扶贫企业联审联席会议制度,对扶贫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联合审查,定期发布失信黑名单企业,对黑名单企业在扶贫龙头企业认定、扶贫贷款贴息、合作社发展项目安排等方面不予支持。四是建立跟踪协调调度机制。对脱贫攻坚工作实行项目化、目标化、数据化管理,对扶贫资金报账管理等重大事项,采取“日督查、日调度”方式,加强跟踪调度,督促落实整改。紧盯贫困村出列和贫困户脱贫目标安排实施扶贫项目,充分发挥扶贫项目资金在脱贫攻坚中的催化剂、润滑剂、粘合剂作用。

(三)抓资金监管。紧盯扶贫资金分配、使用、监管等关键环节,着力管好民生项目“钱袋子”,确保一分一厘、一丝一毫都用于精准扶贫。一是严格资金使用投向。实行产业发展扶持到村到户,生活条件改善到村到户,致富能力提升到村到户,确保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按照“33112”比例用于产业发展、合作社建设、扶贫贴息、扶贫培训、公益设施建设五个方面,做到有的放矢、对症下药,使扶贫项目资金直接惠及扶贫对象。二是实行分片包保监管。建立分片包干责任清单,对各县实施的扶贫项目进行精细化管理,实行每周一调度、每月一督查、每季一总结,扎实做好扶贫项目事前、事中和事后的全程监管。三是引入第三方审计监督。加强扶贫资金的审计监管,实行多渠道、全方位的公示制度,引入第三方机构加强监督,增加动态审计和随机审计,坚决杜绝扶贫资金“跑冒滴漏”现象,**正看好保民生的“钱袋子”.

(四)抓民生监督。紧扣大扶贫战略,扎实推进民生整治铸廉行动,对脱贫攻坚领域开展专项监察,确保以廉政建设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一是办好扶贫专线。办好288**扶贫专线和10个市直部门的扶贫热线,畅通社会和群众的监督渠道。扶贫部门与信访部门联合出台扶贫信访实施意见,在各地开设扶贫信访窗口和绿色通道,对群众的信访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交待。二是抓好暗访督查。联合有关部门深入开展精准扶贫明查暗访,对精准识别和贫困退出进行督导检查,确保建档立卡信息精准、帮扶措施精准、脱贫成效精准。三是加强执纪监督。紧盯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主动加强与纪检部门、检察机关的沟通联系,扎实推进民生资金监督管理工作,严肃查处虚报冒领、截留私分、贪污挪用、套取挤占、收受贿赂等行为,切实铲除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确保脱贫攻坚干成事、不出事。

结余资金整改报告【第七篇】

酒泉市政府:

为了改善消防大队、中队官兵生产生活环境,我县于20xx年6月立项对原消防大队、中队危旧营房进行搬迁新建。该项目计划总投资230万元,积极争取到国家公安部、省消防总队补助款50万元,县财政拨付专项资金70万元投入工程建设。有力推进了项目的顺利实施,现新建营房已完成主体工程建设任务。

但因我县财政困难,无力投入更多资金用于工程建设,目前项目资金缺口高达110万元,工程建设基本处于停工状态,为使我县消防大队营房早日建成投入执勤备战,恳请市政府补助建设资金50万元为盼。

妥否,请批示。

xx。

20xx年7月2日。

结余资金整改报告【第八篇】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对全省民政救灾、城乡低保、扶贫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开展集中检查的通知》精神,我市扶贫办财政局组织专班人员,深入各项目实施镇处和村组,围绕xx年度扶贫开发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等方面,认真开展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20xx年度扶持老区建设项目、资金执行及落实情况。

20xx年,省下达我市财政扶贫、扶持老区建设项目资金151万元,其中,基础设施类项目7个,项目资金99万元;生产发展类项目5个,项目资金43万元;科技培训类项目2个,项目资金9万元。截止到xx年底所有扶贫项目已全部完工,资金已全部下拔到各镇处和项目建设单位,资金到位率达到100%。

一是强化项目监管。省扶贫资金及项目一经省扶贫办备案审批下达,我们始终坚持“项目跟着规划走”、“资金跟着项目走”的原则,按照省办《关于进一步改进扶贫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严格按下达的项目资金额度和建设内容精心组织实施。同时,市扶贫办会同市财政局多次深入项目施工现场调查了解工程进展情况,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按规划实施方案施工,确保工程按规定的时间、进度和质量要求完工,对不符合施工要求的责成施工单位返工。在项目建设验收合格后,将项目建设内容、资金额度等内容及时录入湖北省财政扶贫资金管理监测信息系统,使全市扶贫项目资金做到无任意调整挪项、无擅自分散使用,无“半拉子”工程现象发生。

二是坚持阳光作业。严格实行项目资金公示公告制,各镇、村、项目建设责任单位充分利用镇、村公开栏、宣传单、新闻媒体等,对项目审批程序、项目名称、实施地点、建设规模和效益、实施期限、实施单位及责任人、资金来源、资金总额等内容在公开栏进行至少为期半个月的公示公告,确保了扶贫项目和资金充分接受群众监督,提高了扶贫项目和资金使用的透明度。严格实行竣工审计验收制,项目完工后,市扶贫办会同市财政局及相关部门、镇分管负责人、村委会负责人、施工单位按照规划实施方案组织验收。严格项目建设质量监督评审制,各村成立了项目建设质量监督小组,在项目验收上,严格实行质量监督小组不签字不得评为合格项目。同时,项目主管单位对项目建设采取不定期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同时,市扶贫办联合市财政局、市审计局等相关单位组成的专班,深入到各镇处和重点村,对xx年的老区建设项目和资金进行审计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了整改,并把检查审计结果作为下一年度扶贫资金和项目分配的一个重要参考因素。

三是严格资金使用。在扶贫资金的管理上,我们严格按照《湖北省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在市财政局设立了扶贫项目资金专户,实行全过程跟踪管理,全封闭专户运行,严格把握所有项目资金必须进入项目资金账户,然后履行审批手续后使用的规定。在项目申报、审批到资金下拨、使用的各个环节,主动接受审计、财政、监察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检查、审计和监督,始终做到了专款专用,足额到位,无挤占、挪用、截留现象发生。

四是注意发挥效益。对推进实施的项目,力求效益最大化,坚持做到建设一个,达到促进一片发展的目的。20xx年,维修村级主干渠5000米,改善了1000多亩的农田灌溉难问题;硬化和改造老区村特别是重点老区村村级道路20公里,解决了5000多人的.行路难问题;开展我市贫困地区贫困农民技术培训3000人。这些项目的实施,改变了贫困地区的面貌,为贫困地区的全面、快速、持续发展奠定了基础,极大地改善了老区部分群众的通行条件,使农产品卖难和农资运输难问题得到缓解,提高了贫困农民脱贫致富的能力,增加了老区农民的收入,促进项目实施区的农民年人平增加收入300元以上。

总之,我们通过自查,认为我市20xx年度扶贫项目的实施符合国家、省、宜昌市相关规定,资金拨付及时,项目管理规范,发挥效益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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