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专项资金绩效自评报告优秀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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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专项资金绩效自评报告【第一篇】
一、项目概况
萧县20xx年度有农业人口1130916人,基本药物补助合计11400000元,补助资金7350956元用于全县实行一体化管理的行政村村卫生室,4049044元用于乡镇卫生院奖励性绩效工资。
二、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为严格执行综合医改中关于基本药物制度的要求,做好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的发放、管理、使用,认真落实药品零差价销售,确保村卫生室使用的所有药品(中药饮片除外)实行零差率销售,努力实现患者负担能下降,卫生室收入不减少、医保基金可承受。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巩固和完善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的意见》(皖政办20xx61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皖政办20xx72号)文件要求,将基本药物作为首选药物,基层医疗机构配备、使用基本药物比例稳步提高,实施基本用药目录药品零差率后,对基层卫生医疗机构医务人员规范用药、安全用药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1、药品零差率补助资金实行半年预拨和年度考核发放,对未按规定政策执行药品零差率销售的卫生室(站),将在全县进行通报,酌情扣发20xx年下半年药品零差率补助费用。
2、对未按时间规定上报村级药品零差率政策执行考核情况表的乡镇卫生院,扣除该乡镇下半年药品零差率补助费30%,对村室的补助资金必须按实际结果拨付,不足部分由乡镇卫生院预算外经费支出。扣减资金由县卫健委统筹管理,专项用于对其他成绩突出考评补助对象的补助。
三、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全县2家县级医疗机构,20xx年度国家基本药物采购金额万元,占采购总金额%。23家乡镇卫生院20xx年度国家基本药物采购金额万元,占采购总金额%。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xx〕59号)规定:国家基本药物目录(685)采购占比:二级医疗机构应不低于30%;基层医疗机构不低于70%。25家公立医疗机构均符合政策规定采购占比。 23家基层乡镇卫生院和一体化管理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覆盖率年度指标值达到100%。20xx年度药品零差率补助资金7350956元,分别于20xx年6月和20xx年12月份拨付到位(上半年由卫健委直接拨付到村室使用账户,下半年按预算资金数额拨付到乡镇卫生院,卫生院依据年度考核情况发放到村卫生室)。
建设专项资金绩效自评报告【第二篇】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岳塘区卫生健康局下辖1个乡镇卫生院,8个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54个,全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药品实行零利率销售。
(二)项目绩效目标
到20xx年,全面实施规范的、覆盖城乡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努力转变“以药补医”机制,切实减少医疗机构的药品收入的比例,基层医疗机构的基药占比将达到70%,减少群众用药负担,缓解“看病贵”问题,满足大多数人口的需求,保证数量和剂型足够供应。规范药物使用、生产流通,确保药物安全有效,在提高临床用药的性价比和临床给药率的同时,逐步规范医务人员的开药行为,遏制过度治疗和抗生素滥用等问题,进一步引导群众形成合理科学的用药习惯,从而提高群众健康素质。
(三)项目实施情况
项目资金到位情况:20xx年度我区基层医机构(不含高新)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中央补助资金万元、省级补助万元、市级补助万元,村卫生室(不含高新)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补助中央补助万元、省级补助万元、市级补助万元。20xx年年内中央、省、市补助资金均已拨付到。
项目资金使用、管理情况:根据《20xx年度湘潭市岳塘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含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考核奖补方案》及基层医疗机构实际考核情况上半年拨付基层医疗机构金额万元(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补助不含昭山、高新),下半年基药补助资金正在核算中,预计年后拨付到位。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 绩效评价目的 。
基层医疗机构和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后的减收部分进行了合理的补偿,保证医务人员和村医合理收入不降低,确保基层医疗机构正常运行,基本满足基层医疗群众的基本医疗服务需求。
(二)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1)前期准备:根据有关文件精神要求,《湘潭市岳塘区卫生健康局 湘潭市岳塘区财政局关于印发20xx年度湘潭市岳塘区基层医疗机构(含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绩效评价方案》(岳卫联发〔20xx〕26号)文件开展20xx年度基本药物制度补助项目绩效考核工作。
(2)组织实施:成立基本药物绩效评价组于20xx年11月22日—11月26日对岳塘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情况进行了现场评价,共检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8家、乡镇卫生院1家,随机抽查村卫生室8家。
(3)分析评价:通过绩效考核,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进一步提高了对基本药物制度的重视程度,建立了基本药物采购、储存、使用管理相关制度;注重药品质量管理,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加强对药品购进、储存、养护等基本药品管理知识的学习;按要求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和非基本药物,所有药品(不含中药饮片)执行零差率销售;编制采购计划,安排专人负责网上药品采购工作;对药品进行出入库登记并分类、妥善存放;加强基本药物合理使用管理;通过多种方式对基本药物制度及合理用药进行宣传,不断提高公众获得感和满意度。
三、项目绩效情况分析
1、(1)项目成本(预算)控制情况:项目的支出符合年初制定的预算目标,预算完成率100%。
(2)项目成本(预算)节约情况:在资金管理方面做到专款专用,严格控制专项资金的支出合法、合规使用,无节流、挤占、滥用情况。
2 、项目效率性分析
(1)项目实施进度:该项目是按照工作的需求逐步进行,到20xx年年底,项目支出执行进度为100%。
(2)项目完成质量:按照上级卫健部门和政府的要求履行职责,较好的完成卫生服务工作。
3、项目效益性分析
1.区直(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在湖南省医药采购平台进行采购,并实行零差销售,执行率达100%。
2.基本药物配备使用金额占比不低于本单位年度要求采购总金额的70%,20xx年度基本药物年度配备率达%。
3.全区基层医疗机构50种补充议价药品金额不超过本单位网采总金额的8%,20xx年度实际占比度未%。
四、存在的问题
部分带量采购药品申请使用量与实际配送量不符,不能满足临床需求。
五、有关建议
请求上级协调,维持医药配送链货源稳定。
建设专项资金绩效自评报告【第三篇】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德昌公园位于南县城西的九都山,绿树成荫,山水相映,楼台亭阁,点缀其中。九都山是红军名将、红六军军长段德昌的家乡,为纪念这位为中国革命作出杰出贡献的红军将领,南县人民把公园命名为德昌公园。
(二)项目绩效目标。
德昌公园管理区域内外包的所有道路、公共广场、公共厕所以及其它公共场所卫生保洁、园林绿化带、树穴修整养护、安全巡查、池塘水面的清洁管理。其中南县德昌公园绿化面积约16万㎡,道路及其它公共场所面积约万㎡,水面面积约万㎡,公共厕所多个。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项目采取自评与他评相结合方式,成立项目自评小组,结合评价内容,做到有计划,有安排,有奖惩,扎实开展本次自评工作。按照上级下达的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自评小组针对申报内容、实施情况、资金兑现、财务管理、社会效益等做出自我评价,认真听取上级领导建议意见,做好自评工作。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德昌公园项目管理市场化年初预算资金万元/年,根据招投标核定中标总价为万元/年,全部通过政府采购中心,按规定进行招投标采购,由县财政局国库集中支付局直接支付,资金的使用均建立了专款专户,做到了专款专用,项目的建设按项目承揽合同的付款方式由财政部门直接支付。经财政局批复下达后,全部用于德昌公园市场化项目管理。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德昌公园项目管理市场化年初预算资金万元/年,在招投标核定中标总价并批复资金为万元/年。
2、资金到位。截止20xx年12月,计划资金全部到位,共计万元/年。
3、资金使用。截止20xx年12月底,德昌公园市场化项目管理资金共计万元/年,已支付万元,主要用于:绿化养护、清扫保洁、垃圾清运等项目前11个月按11万元/月,第12个月为103000元服务费支付。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德昌公园市场化项目管理经费采取授权支付形式,由财政局,按招投标核定中标价严格按照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对资金进行计划申请、划拨、使用,及时、规范对收支进行账务处理和会计核算。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县委、县政府及局党组高度重视德昌公园市场化综合治理长效管理项目,我所成立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程建军所长、支部书记
副组长:吴建国副所长
涂卫副所长
成员:全体干部职工
办公室设在德昌公园办公室。
(二)项目管理情况。
本项目采取项目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全体成员积极配合、通力合作。项目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协调相关工作,项目实施及资金管理。
(三)项目监管情况。
项目资金由德昌公园财务具体管理,按市场化外包计划,制定管理制度,对项目资金按项目单独核算实行“专款专用、专人管理”,不得挤占挪用项目资金。强化监督,项目的正常实施监督检查是保障。对项目的实施定期或不定期的进行现场检查和监督,及时协调解决困难和问题,保证市场化项目服务质量。
四、目标完成情况
(一)目标完成任务量。
截止20xx年12月31日,德昌公园市场化服务项目完成12个月,已支付项目服务资金万元。
(二)目标完成质量。
德昌公园市场化综合治理长效管理项目在上级有关部门的关心、帮助下、在局党组的领导下,顺利推进,圆满完成任务,满意度为100%。
(三)目标完成进度。
截止20xx年12月底,德昌公园项目管理市场化任务完成较好。
五、项目效果情况
德昌公园市场化项目管理实行中带来了一定的社会效率和经济效率,人员集中管理,安置大部份下岗职工,不仅补贴了下岗职工还节约了服务项目的成本,实现了环境的“净化、绿化、美化、亮化”,进入公园的居民满意度为100%。
六、评价结论
德昌公园项目管理市场化建设项目改善了居民休闲场所,大大提升了公园内环境卫生和园林绿化的整体形象,较以前状况有明显改观。
建设专项资金绩效自评报告【第四篇】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鹤城区为怀化市市辖区,人口万。下辖3个乡镇91个行政村、7个街道办事处社区。鹤城区卫生局辖基层卫生机构21个,医务人员330人,其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1个、站4个、乡镇卫生院6个。全区已经全面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所有居民都享受了药品零差率销售,全年药品销售总金额1380万余元,让利200万余元。
按照《怀化市鹤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鹤政办函〔20xx〕6号文件要求,从20xx年开始,我区陆续启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到目前为止区妇幼保健院,21个基层卫生医疗机构,62个村卫生室使用的基本药物100%通过湖南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进行采购(村卫生室的基本药物由乡镇卫生院代采购),采购的基本药物全部零差率销售,药品差价由中央、省、市、区财政部门制定补偿方案进行补偿。
(二)项目绩效目标情况
20xx年全区各基层医疗单位全面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包括实行省级集中网上公开招标采购、统一配送,全部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并实现零差率销售。基本药物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障药品报销目录,报销比例明显高于非基本药物。20xx年底,逐步在行使公共卫生服务的村卫生室中推行基本药物制度。
努力转变“以药补医”机制,切实减少医疗机构中药品收入的加成比例,将工作重心转移到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上,更加注重公共卫生服务,真正体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益性。减少群众用药负担,缓解“看病贵”问题,满足大多数患者的需求,在任何时候都能保证数量和剂型足够供应,并且价格可为个人接受或可为社会所负担得起的药品。降低药品价格,提高基本药物的可及性,让群众得到真真正正的实惠。规范药物使用、生产流通,确保药物安全有效,在提高临床用药的性价比和临床给药率的同时,逐步规范医务人员的开药行为,遏制过度治疗和抗生素滥用等问题,进一步引导群众形成合理科学的用药习惯,从而提高群众健康素质。
二、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⑴全力推进基本药物制度规范实施。
全区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严格按照省市下发的相关文件规定和规范做好基本药物采购、配送、使用、报销等各项工作,切实做到制度执行不走样。在此基础上,今年出台了《关于印发的通知》鹤卫发〔20xx〕10号、《关于印发的通知》鹤卫发〔20xx〕18号等相关基药文件。今年区卫健局进行了两次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绩效考核和药事管理督导,将其纳入综合目标管理办法,考核的结果进行排名和通报,并将考核结果与奖惩挂钩。同时通过采购平台提供的网上监管系统,对各基层医疗机构采购的药品、数量、价格、回款、使用和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参与集中采购、配送等情况进行了动态监管。
⑵统一组织基层医务人员基本药物的应用培训。
为认真贯彻和落实国家、省、市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部署和要求,我区大力引导规范基层医务人员用药行为,定期组织基层医务人员对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和处方集进行培训和考核全年共召开全区性基药专项工作会议和基本药物制度培训三次,集中学习关于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新增政策的相关业务知识和《20xx年全省药政工作要点》湘卫药政处便函〔20xx〕2号、《湖南省基层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试行)》湘卫药政发〔20xx〕1号、《医疗机构临床短缺药的供应保障有关工作的通知》湘卫函〔20xx〕42号等相关文件,以及基本药物制度和处方点评内容培训。同时,建立了基本药物使用管理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制定了超常预警制度,完善了处方审核、点评措施。通过定期分析通报医务人员用药情况,强化了用药行为的监督评价,规范了处方和调剂行为,形成了科学用药观念,促进了基层医务人员安全使用基本药物,提高了合理用药水平。
⑶切实保证基本药物采购货款统一结算、集中支付。
按照省、市要求,鹤城区卫健局核算中心设立了基本药物结算专用账户,对基层卫生医疗机构药物货款进行统一支付,实行对采购周转资金专款专用,按月向供货企业支付货款。
⑷全面建立基层卫生医疗机构多渠道补偿机制。
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医疗机构运行新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政办发〔20xx〕51号)文件精神,建立起与深化医改相适应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区财政对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基层医疗机构在“核定任务、核定收支、绩效考核”的基础上,及时足额下拨基本药物财政补助资金。
三、项目绩效自评开展情况
1.基本医疗费用下降。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采购使用实行统一组织机构、统一招标平台、统一规范操作、统一网上采购、统一药物配送、统一零差价销售的“六个统一”管理,基本药物价格大幅降低,而且报销比例高于非基本药物。
2.临床用药渐趋合理。国家印发了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和基本药物处方集,我区组织全区医务人员进行了学习和培训,进一步规范医生的诊疗行为,用药更趋于合理,处方更为规范,遏制了过度用药。
3.药品更加安全有效。基本药物是经过长期临床实践检验证明安全有效的首选药物。生产、配送和仓储比较规范。国家对基本药物实行全品种覆盖抽验,保证群众基本用药更安全。
4.社会反响总体良好。我区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工作的顺利开展,使得基层卫生服务能力和工作人员积极性得到明显提高,服务质量得到明显提升,实现了基层医疗机构门诊和住院人次上升、均次医疗费用下降的预期目标,让广大群众真正得到了实惠。
四、项目绩效评价结论
20xx年,全区各基层医疗机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情况良好。
五、绩效目标实施情况分析
(一)项目资金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20xx年度该项目中央配套万元,省级配套万元(目前该项资金在区财政局未拨付到区卫健局,),区级配套万元。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根据区卫健、区财政局下发的《关于印发的通知》鹤卫发〔20xx〕18号文件要求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绩效进行考核,考核结果要与专项补助资金分配挂钩。
(二)项目实施情况分析
1.项目组织情况分析:区卫健局药政股牵头对基层医疗单位的基本药物实施情况进行考核一年两次,基层医疗单位对所属辖区村卫生室考核一年两次。
2.项目管理情况分析:基层卫生院实施药品零利润以后,全部按省市文件要求按比例配备使用国家基本药物、省增补目录药物品种、非基药,全部药品都在省采购平台采购,没有使用目录外抗菌药物,有效缓解了老百姓“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三)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项目的实施进度:全区22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实施药品零差率,资金下拨到位率100%,实用率100%。
(2)项目完成质量:
1)项目资金按照项目实施进度安排,按时足额到位。未出现骗取、截留、挤占、挪用等现象。
2)项目资金到达后,我局制定了资金使用方案,严格按项目计划和规定用途专款专用;我局有健全的会计核算制度并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规定的制度执行。
3)项目资金全部用于弥补药品零销售损失的利润取得了积极的反响,对基药政策的持续长久实施提供有力保障。
2.项目的效益性完成情况分析
(1)项目预期目标完成程度:较好
(2)项目实施对经济和社会的影响:群众满意率较高
六、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基层医疗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专项资金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基层卫生事业的关心与支持,在当前基药制度全面覆盖实施的背景下,鹤城区所有行政村均已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药品价格基本做到公开透明,村民能够购买“零差价”药品。为巩固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成果,卫健局领导高度重视,设立了专门业务股室,全面负责全区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和监督,并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保障基本药物制度顺利施行。一是强化管理,定期培训考核。二是建立集中核算中心,加强资金监管。卫健局设集中核算中心,卫生院专项资金均由集中核算中心统一管理,专账管理,专款专用。
存在的问题:
(一)资金使用管理有待进一步完善;
(二)居民用药需求与基本药物目录有出入;
(三)基层卫生院经营存在缺口,队伍建设难保障;
(四)部分卫生院硬件设施落后。
相关建议:
(一)提高预算编制准确性,规范资金使用;
(二)适当调整基药目录,增加药品可选性;
(三)改善医生职业环境,提高卫生院服务能力;
(四)加强人才培养,储备后备力量。
建设专项资金绩效自评报告【第五篇】
一、项目概况
(一)政府战略规划或目标。
用于清河县中医院基础建设及设备购置。
(二)单位工作目标。
用于清河县中医院中医文化医康养融合项目基础设施及设备购置。
(三)工作活动(项目)基本情况。
1.工作活动(项目)背景资料。
本项目在清河县中医院院内建设,总占地面积平方米,依托中医院现有门诊楼、病房楼和在建中医医养结合中心综合楼等建筑物,总建筑面积平方米;利用医院现有和新购置医疗及康复设备、智慧医康养设备、中心供氧、体质辨识等设备350余台套,开展中医药文化推广及医康养融合服务,项目实施后年服务达到10万人次。
主要解决医养结合中心的办公、急救设备及病房设施,医院信息系统升级解决和全院各模块之间的互联互通问题。
备案:本项目于20xx年11月在清河县行政审批局备案,备案编号:清审投资备[20xx]73号。
2.工作活动(项目)的可行性、必要性、有效性及其论证过程。
1、优化提升中医服务、扩大中医服务新供给
该项目在提供中医医疗服务的基础上,将中医药文化、中医药适宜技术广泛推广应用,将中医药文化、中医药适宜技术深入渗透到医疗保健康复、健康养老服务等方面,提供更加多样化和便捷化的中医服务,推动中医医疗服务优化提升,扩大中医服务新供给,提高全民健康水平。
2、有效实现医康养跨界融合
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问题日益严重,老年人对医疗和养老的需求日益增加,对医疗与养老事业发展提出了新要求。
20xx年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中指出要“积极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推动医养融合发展,要促进医疗卫生资源进入养老机构、社区和居民家庭”;《河北省中医医养结合工作试点方案》(中医药[20xx]55号)、《邢台市中医医养结合工作试点方案的通知》(邢卫中函[20xx]6号)文件精神和工作内容要求:“鼓励有条件的中医医院与老年人家庭签订医疗契约服务关系,开展中医健康教育。鼓励有条件的中医医疗机构在养老机构内设医务室,鼓励以签约合作等形式确定中医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的服务项目。鼓励中医医院采取自建、托管或与养老机构开展技术协作等形式,探索中医药与养老服务结合模式”。
该项目为老年人提供住院治疗、康复保健护理、疾病预防、健康检查、生活照料、临终关怀等服务,在居家养老、社区养老、机构养老三个层面打造中医医养结合服务新模式,有效的实现医康养跨界融合。
3、创新中医服务模式
在医院原有医疗资源基础上,充分发挥中医优势,开展中医治未病,建立老年疾病预警平台,对医护人员工作和入住老年人实行精准动态管理,为入住老年人建立个人健康档案,对医护人员进行中医专业技能培训,打破传统中医服务,创新中医服务新模式。
4、符合专项政策
本项目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xx年本)(修正)》鼓励类中第37款:“其他服务业”中有关“养老服务”等发展政策;
符合《关于加快推进现代服务业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中第六项:优化提升,扩大服务新供给,(一)健康服务,实现健康医疗与养老、旅游、健身休闲等产业的融合发展,支持医疗机构充分利用穿戴式植入式智能设备、移动终端、固定终端等设备,积极拓展精准智慧医疗服务。实施医联体建设工程、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程,依托信息化手段,提供在线签约、预约、咨询、随访、健康管理、报告查询、延伸处方等服务。(二)养老服务,大力推进医疗机构与养老、康复机构合作,发展中医药特色养老机构。推进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充分利用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技术,搭建养老信息服务网络平台,提供专业化居家养老服务。推进医养结合工程,推进面向养老机构的远程医疗服务试点建设,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老年人家庭建立签约服务关系,推进医疗机构向老年护理院、老年康复医院转型。
项目符合《河北省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20xx-20__年度河北省现代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要求,文件指出:重点支持我省现代服务业发展中的薄弱环节、关键领域、新兴业态和高端服务业,(二)跨界融合新业态,重点支持文化创意、健康养老等服务业领域跨界融合项目。项目的建设是非常必要的。
二、工作活动(项目)绩效目标和指标设定情况。
(一)工作活动(项目)总目标、年度目标设定情况。
清河县中医院为非盈利性的医疗机构,本项目建成后基本任务是中医药文化传播、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为老年人提供中医医疗、保健康复、健康养老等综合服务。机构实行有偿服务,所收取费用基本能满足项目运营需求,基本达到收支平衡。
本项目通过3-5年的发展,重点打造“两基地两中心一平台”,即清河县中医药文化推广基地、清河县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基地,清河县中医医养结合康复中心、清河县治未病中心,清河县老年疾病预警平台,使之形成具有可复制推广和带动示范效应的中医文化医康养融合新模式,成为冀东南区域中医药文化传播、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健康养老服务领域的一个亮点。项目建成后,年服务达到10万人次,对弘扬中医药悠久的历史文化、充分发挥中医药的特色优势、促进中医医疗服务与养老服务有效融合起到积极的推广示范作用,社会效益明显。
20xx年预计完成中医药文化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中医医养康复中心、中医治未病中心、老年疾病预警平台、巡回医疗、技能培训、精准动态管理部分内容,共计万元。
(二)工作活动(项目)绩效指标设定情况。
(三)调整情况。
按计划执行,无调整情况。
三、工作活动(项目)实施绩效管理情况及取得成绩
(一)计划制定和落实情况。
我院制定了详细的工作活动(项目)实施计划,严格按照计划施行。
(二)执行绩效监控情况。
专项资金绩效自行监控较好,绩效目标运行清晰,对发现的问题能提出相应的纠偏措施或建议。
(三)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200万元已到位,自筹资金已落实。
(四)绩效管理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
已建立健全绩效管理制度。
(五)风险管理情况。
无风险因素
四、工作活动(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一)工作活动(项目)自评组织情况。
已成立绩效自评小组。
(二)工作活动(项目)评价结果。
项目进展顺利、组织合理,资金使用规范。
五、工作活动(项目)存在的问题、改进工作的意见及建议
无
建设专项资金绩效自评报告【第六篇】
为确实做好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嘉禾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xx年度部门整体支出和专项支出绩效自评通知》(嘉财监发[20xx]9号)文件精神,结合实际,通过检查基本支出、有关账目,收集整理支出相关资料进行分析、总结,现将我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报告如下: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基本情况
1.职能职责:嘉禾县中医医院为郴州市首批“二级甲等”中医医院,是县职工医疗保险,工伤、生育保险,新农合医疗保险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定点机构。拥有雄厚的技术力量,采用中医、西医、中西医结合方法治疗各种疾病,是集医疗、教学、预防保健、科研为一体的综合性中医医院,是全县中医工作指导中心。
2.机构设置:医院现有在职职工569人(差额编276人,自收自支编293人)退休人数59人,遗补2人,专业技术人员398余人,其中高级职称27人,中级职称107余人。开设病床800张,设有门诊部、急诊科、微创治疗中心、脑病康复科、心血管科、针灸理疗科、骨伤科、颈肩腰腿痛科、外科、妇产科、内科、儿科、肝肠科、眼耳鼻喉科、口腔科、皮肤科、功能科、影像科、检验科、药剂科、血透室、手术室、重症监护室、120急救中心等临床一级科室。
(二)部门整体支出规模、使用方向和主要内容、涉及范围
20xx年1-10月,总支出为1540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303万元。具体是工资福利支出454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075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万元,没有项目支出
二、部门整体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
(一)基本支出
1、20xx年1-10月,基本支出1530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547万元占基本支出比例30%,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保缴费、住房公积金等;商品和服务支出10755万元,占基本支出比例70%,包括办公费、交通费、会议费、印刷费、水电费、物业费、工会经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万元占基本支出比例0%,包括遗嘱补助等。
2、“三公”经费使用管理情况
20xx年1-10月,“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为30万元,比上年增加万元,因为上年经费紧张,公务招待费未报账。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比上年增减0元,增加下降0%,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7万元,比上年减少2元,主要接待上级专家用餐;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完成23元,比上年减少3万元,下降11%。
(二)专项支出
我单位今天专项经费万元,暂未拨付到单位。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20xx年,我单位积极履职,强化管理,较好的完成了年度工作目标。通过加强预算收支管理,不断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梳理内部管理流程,部门整体支出管理水平得到提升。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我单位20xx年度评价得分为98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如下:
20xx年1-10月,基本支出1530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547万元占基本支出比例30%,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保缴费、住房公积金等;商品和服务支出10755万元,占基本支出比例70%,包括办公费、交通费、会议费、印刷费、水电费、物业费、工会经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万元占基本支出比例0%,包括遗嘱补助等;“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为30万元,比上年增加万元,因为上年经费紧张,公务招待费未报账。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比上年增减0元,增加下降0%,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7万元,比上年减少2元,主要接待上级专家用餐;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完成23元,比上年减少3万元,下降11%。主要原因是加大贯彻落实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精简招待费用,单位领导对财务重视,坚持“以收定支、勤俭节约”的宗旨,严把开支关口。单位对有效资金的合理利用对后续可持续性开支得以保障,各项工作得以正常开展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新院运营以来,我院虽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及运营成本,但医院因负债大、人员经费及运营成本大幅增长、医保基金结算严重滞后等原因造成医院资金周转十分困难,逾期应付账款较多。
五、改进措施和有关建议
请县委、县政府、县财政、卫健局及各相关部门对我单位基础设备建设工程款及大型设备采购资金方面给予关心、扶持。
建设专项资金绩效自评报告【第七篇】
20xx年是《岳阳市预算绩效管理实施办法》扩围提质推进年。根据市政府主要领导对《岳阳市财政局关于20xx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情况的.报告》(以下简称《评价报告》)“要把绩效评价结果用好,要落实好奖惩措施”的批示,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协同联动,压紧压实主体责任,跟踪督导问题整改,促进绩效评价结果应用落地见效。
一、压实主体责任。
针对20xx年《评价报告》涉及的20家项目单位50个问题点,财审联动下达整改函,明确各项目单位是评价发现问题整改的责任主体,被评价单位主要负责人是绩效整改第一责任人,预算主管部门承担整改牵头责任;要求专题整改报告必须经单位负责人签字、报分管市(县市区)领导审批后,再反馈本级财政与审计部门。各级财政与审计部门跟踪督查,压实各项目单位责任,确保问题整改严格实行清单式管理、销号式落实。
二、切实对标整改。
各责任单位积极响应,主动对标问题点,制定整改方案,细化各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人和办结时限。从自身找原因,对未尽职等主观因素造成的问题,采取措施立即纠正;对体制机制不完善等客观原因导致的问题,与有关部门加强沟通,主动探索完善制度机制。其中:市教体局、市统计局、市商粮局及市城投集团等项目单位,立行立改行动快,整改导向有结果。截至5月底,各项目责任单位书面整改报告经分管领导签批后如期上报,具体整改情况详见附件。
三、做实结果应用。
总体看,今年财审联动整改成效明显,要求立行立改的问题已在评价期整改,要求分阶段整改和持续整改的问题均取得较大进展。截至目前,财审联动清单涉及的50个突出问题相关单位均已进行整改。结合全过程评价结果,市财政局在针对上年度评价结果调减20xx年项目预算2480万元基础上,延伸取消和压减20xx年专项预算8个,涉及调减资金1025万元;将城市照明中心存在的实有资金账户结余资金5236万元,建议纳入财政其他资金账户管理,上报设立绿色照明工程专项基金;收回在建项目沉淀资金2600万元,实际建议及收回资金总量再创新高。
特此报告。
建设专项资金绩效自评报告【第八篇】
一、预算支出基本情况
(一)预算支出概况。
1、卫生健康人才培养项目预算支出万元。主要用于辖区基层医务人员33名(含高新区6名)。医院学科带头人和中层骨干线下集中授课,分组下科室临床带教实习。实际支出:16363元,其中理论授课费:3600元、带教费(临床):2100元、餐饮费:6075元
2、公立医院能力提升项目35万元,主要用于医院眼耳鼻喉和消化内镜中心建设。
(二)预算资金使用管理情况。
主要包括:医院成立了预算支出组织管理机构;制订了预算资金和项目管理制度建设,预算资金投向结构合理理性,资金拨付及时等,项目立项、申报、评审、监督管理、验收等阶段组织实施合规。
(三)预算支出绩效目标完成程度。
1、卫生健康人才培养项目
统一编写了培训教材(授课老师和学员每人一本),下发笔记本等学习用具,集中开展专题培训授课5天,共计40学时,分组下临床科室带教6学时。培训结束后进行了理论考试和技能考核,合格率100%。
2、公立医院能力提升项目,耳鼻喉和消化内镜中心建设:预算新购置消化内镜检查治疗设备共计149万元。选定2名专科技术人员专业培训。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1、卫生健康人才培养项目
培训结束后进行了理论考试和技能考核,合格率100%。学员诊疗能力和实际操作能力得到了进一步提高。
2、公立医院能力提升,眼耳鼻喉和消化内镜中心建设项目。目前正在设备采购合同的签订和政府采购平台的招投标以及场地的改扩建设计。
三、预算支出主要绩效及评价结论
1、卫生健康人才培养项目:预算支出决策、绩效目标、预算投入过程等合理、规范,制度健全,成效明显。
2、公立医院能力提升,眼耳鼻喉和消化内镜中心建设项目。因科室建设无设备,为了满足消化内镜病人胃肠镜检查及治疗的需求,需新购置设备,因此设备费用超过预算,在以后工作中,严格按照预算进行设备添置。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我院严格按照赫山区财政局《关于做好20xx年度预算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根据细化的各项指标,针对完成情况进行了评估,确保整体绩效评价能充分反映成效,为来年的项目实施提供第一手的参考信息,为实施过程中的一些存在问题提供有效的解决方案。
在绩效自评工作中,我院财务科、医务科、后勤设备科等部门分工协作,通过组织调研、数据测算,准确地计算出各项指标的实际得分,并对测算结果进行了细致的复核,形成最终的评价结果。
总分:100分,实得分:86分
预算决策总分20分,得分20分。资金到位及项目实施的时效情况总体良好,得满分;项目立项中,目标的合理性、绩效指标的明确性、完成率、项目立项规范性完成情况良好,均为满分;20xx年拨付万元,全年资金到位率为100%,得满分。资金到位及时率100%,得满分。资金使用率100%,得满分。绩效目标总分6分,得分5分。绩效目标设定的绩效指标还有待细化,合理性有待深入探究,用以反映和考核预算支出绩效目标的明细化情况有待完善。
过程30分,得分:29分:内镜中心建设项目资金预算缺口大、资金执行率不能达标。
“产出与效益”总分50分,得分37分。在产出的数量、质量、效益方面,我院总体情况效果欠佳。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1、项目负责人对于绩效评价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够,缺乏主动性,部分工作未能按照年初计划进行。
2、我院专业技术人员缺乏,所有设备采购程序进展缓慢,低于预期。
3、进一步完善细化预算方案,着重合理性考虑。因科室内镜设备均需添置,场地改扩建规划需进一步合理设置。在以后工作中,严格按照预算进行设备添置和场地改扩建。
六、有关建议
1、主管部门针对各医院实际情况,特别是中医医院要在政策、资金支持力度、给予倾斜。
2、建议财政部门加强业务培训,组织相关单位人员学习交流拓展工作思路。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建设专项资金绩效自评报告【第九篇】
一、项目概况
理顺医疗服务价格体系,节约医疗成本,提高运行效率,维护基层卫生院,村卫生室的公益性,减轻群众看病负担,切实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在基层卫生院,村卫生室实施药品零差率销售改革,县财政每年安排药品零差率补偿资金给基层卫生院、村卫生室。
二、工作活动(项目)绩效目标和指标设定情况
总目标:医院收入结构趋向合理,患者负担减轻,次均费用下降,医务人员积极性提高,职工薪酬水平提高。
年度目标:基层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全部取消药品加成,合理调整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资金做到专款专用、及时拨付、规范支付
三、工作活动(项目)实施绩效管理情况及取得成绩
6家基层卫生院及322个村卫生室全部实行了村卫生室药品零差率,极大的满足了辖区内群众的医疗需求,合理调整了医疗服务价格,医疗服务能力得到提升。
项目按照每季度需求及时拨付资金,为人民群众的医疗需求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项目资金均做到按实际支付,做到专款专用,项目没有出现超支情况。使人民群众得实惠、医务人员添动力、资金保障可持续、医药发展有后劲。
项目资金均按照每季度实际进度足额拨付,20xx全年拨付了补助资金万元。
四、工作活动(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按照上级有关要求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村卫生室的国家基本药物品种基本满足需要。在群众到村卫生室看病中所有国家基本药品实施零差率销售。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主要临床必须、安全有效、价格保证零利润。通过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后,使村卫生室用药逐步规范化,大大降低了村卫生室药品金额,降低群众看病的医药负担。
县卫健局按照《清河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xx年县级部门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要求,认真填写自评表,开展项目绩效自评工作。
项目自评小组,依据各项评价指标的完成情况,综合打分为98分,项目评价结果为优秀。
五、工作活动(项目)存在的问题、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网上采购点击药品时供货公司不能及时确认,及时配送,导致缺药的情况出现。配送药品不全,需要的少部分药品不能及时配送。
整改措施: 加强与药品供应商的沟通,督促其及时确认,及时配送,有部分药品缺货不能及时配送的,另选择药品齐全的供应商进行配送。在此次自查行动中,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将严格按照要求,积极进行业务学习及自查工作,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进一步完善网上采购工作的各项细则,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方便的服务,保障医疗安全和医疗质量。
建设专项资金绩效自评报告【第十篇】
按工作要求,现将西宁市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基本药物补助制度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西宁市实施国家基本药品制度补助项目由西宁市卫生健康委和西宁市财政局共同实施,主要对全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补助项目,目前西宁市四区三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均实施了基本药物补助项目,项目覆盖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家,其中乡镇卫生院58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5家,村卫生室 769家,覆盖人群约237万,收益人群约万人次,西宁市自20xx年起率先在全省推进药品零差率服务,截止目前西宁市所有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均实施药品零差率服务,促进了基本药物制度在全市基层医疗机构的落实。
(二)项目绩效目标情况
20xx年底,在全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随机抽查了4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7家乡镇卫生院家,200余家村卫生室。对基本药物制度建设、目录药品管理、采购储存管理、使用管理、价格管理、药款结算、报销、推广培训、宣传教育、监测评价、信息报送、评价与监测等工作进行了监督检查和绩效考核。
二、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20xx年我市召开基本药物相关会议4次,年初全市卫生健康工作会议,年中卫生工作半年推进会,年中基本药物督导检查通报会和年度基本药物工作总结会议,出台了《西宁市关于贯彻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方案》(宁医改组(20xx)4号),同时与市财政联合印发了《西宁市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绩效考核实施方案》,20xx年以半年为周期,对全市基本药物制度落实情况进行了督导检查,印发了《关于对全市医疗机构基本药物制度落实情况的通报》(宁卫健函(20xx)154号)。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监管。一是建立完善基本药物管理制度。各级医疗机构建立了基本药物制度实施组织管理体系,成立了领导小组,根据单位实际,制定了基本药物使用和管理制度,并组织医务人员进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药品政策、《国家基本药物处方集》和《国家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合理用药的专题培训工作。二是落实基本药物集中采购制度。各级医疗机构均全面配备基本药物,除个别医疗机构外基本药物全部执行集中采购,能合理控制基本药物库存,实行分类储存。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平均配备基本药物占药品品种的90%。为更好地落实双向转诊制度,确保基层医疗机构患者用药与三、二级医院用药的衔接,各基层医疗机构配备了一定数量和比例的非基本药物,以满足专科用药、慢性病和康复期患者的用药需求。三是严格实行药品零差价。各医疗机构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基本药物制度,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对配备的基本药物价格进行公示,做到价格透明。
三、项目绩效自评开展情况
20xx年,按照省卫生健康委《西宁市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绩效考核实施方案》要求,采取以区县管理为主,市级督导检查为辅的工作模式,年初在卫生工作推进会中市卫生健康委和各区县卫生健康局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将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落实纳入了年度目标责任,细化了工作指标,明确了工作任务。年中市卫生健康委组织专家对各区县医疗机构基本药物制度执行情况进行了督导检查,针对存在问题召开了基本药物通报会,下达了基本药物制度执行情况督导检查通报,各区县卫生健康局督促医疗机构整改落实,年底按照绩效考核工作要求,市卫生健康委组织专家对各区县基本药物制度执行情况进行了抽查,抽查率20%。
四、项目绩效自评结论
20xx年通过市、区县两级卫生健康部门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和绩效考核,工作落实情况较上一年有明显进步,基层医疗机构按照医联体建设要求,与乡镇卫生院实现了一体化管理,药品目录实现了医联体内统一目录,采购实现了统一集中采购,部分基层医疗机构针对基本药物合理使用、优先使用监测结果制定了相应奖惩办法,做到奖罚分明。经过考核,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本药物制度执行合格率达100%,其中乡镇卫生院考核优秀率达19%,良好率达76%,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优秀率达27%,良好率达47%。从市级抽查情况来看,村卫生室基本药物制度执行率较乡镇卫生院有差距,合格率达91%,其中考核优秀率达5%,良好率达59%。
五、项目绩效目标实现情况分析
(一)项目资金情况分析及完成情况
20xx年省级财政拨付西宁市基本药物补助经费1755万元,其中拨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1437万元,拨付村卫生室基本药物补助资金318万,按照市财政工作安排,全市基本药物补助资金拨付城东区222万元,城中区260万元,城西区144万元,城北区235万元,大通县349万元,湟中县436万元,湟源县109万元。截止20xx年低考核,各区县基本药物资金拨付率达100%。
综合分析市级和区县卫生健康局绩效考核情况,20xx年全市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本药物制度执行合格率达100%,村卫生室基本药物制度执行合格率达91%。
六、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绩效考核后发现的问题
一是医师基本药物的优先,合理使用率不高。部分医生优先选用基本药物主观意识不强,在疾病预房治疗中,不能严格按照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选用基本药物,是降低基本药物使用率的重要原因。二是部分基本药物短缺。很多常用药、低价药因乡镇卫生院采购量小,配送企业缺货、不能执行“两票制”、配送企业更换、药品采购和配送价格不一致等原因造成基本药物的供应和配送不及时,部分药品短缺,影响了基层临床用药。三是机构对基本药物制度的宣传力度不够。氛围不浓,公众对基本药物知识了解甚少,习惯用药和经验用药普遍存在。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一是加强基层医疗机构优先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在全面配备的基础上,合理选择并优先使用基本药物。依据国家药物政策,要求制定本医疗机构基本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科学设置临床科室基本药物使用指标,并纳入各医疗机构内部考核体系,充分发挥药师作用,将《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xx年版)》使用情况作为处方点评的重点内容,定期统计分析,对无正当理由不首选基本药物的予以通报,指导规范上下级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使用药品的品种、剂型、规格,实现上下联动,保障基层首诊、双向转诊、分级诊疗用药需求。同时,积极采取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促进基本药物使用,保证基本药物的主导地位。二是鼓励医疗机构优先采购和使用通过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医疗机构在确定采购目录时,优先选择通过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且价格适宜的基本药物。按照省级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平台中对通过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和按照化学药品新注册分类批准的仿制药的标识提示,在采购时优先选择此类药物。三是加强基本药物的使用监测和评价。区县卫计局和委属公立医院要以基本药物为重点,制定药品使用监测管理措施,推进药品使用监测网络建设,要依托青海省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实现与医疗卫生机构信息系统对接,采取全面监测和重点样本监测相结合的方式,重点关注基本药物,收集汇总核查分析数据信息,实现对重点监测药品信息的动态管理。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经过基本药物绩效考核工作,提高了各区县卫生健康局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制度的重视程度,进一步规范了基本药物的配备、采购、使用、管理等各环节工作,强化了基本药物优先配备及使用率,降低基层医疗机构均次费用,提高了群众对基层医疗机构的满意度和信任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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