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安全日的重要性和宣传活动样例【精彩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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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安全日的重要性和宣传活动【第一篇】
社会协同治理、安全文明出行。
11月中旬为前期预热阶段,宣传造势;11月下旬至12月2日为集中宣传阶段,形成宣传热点;12月2日至5日为后期推进阶段,提升“全国交通安全日”影响力。其中12月2日为集中宣传日。
大力推动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普及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弘扬法治交通精神,提升全民通行规则意识、安全自律意识、社会责任意识、文明礼让意识,在全社会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工作格局,营造共同关注交通安全、携手创建文明交通的良好氛围,促进“平安福建”建设。
(一)组织开展“交通安全面对面”“文明交通我参与”活动。
各地各部门要提前策划、联合部署,充分发挥职能部门、行业组织的优势,动员社会各方资源,于122“全国交通安全日”当天在城市广场、客运场站、农村集市等人员密集的场所,积极开展系列主题活动,划分群众互动区、宣传展示区、专家解答区等,通过文艺演出、有奖竞答、视频展播、承诺签名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宣传,有条件的地方要开展网络视频直播,扩大社会覆盖面,弘扬文明交通新风尚。公安交警、教育、司法、交通、安监等部门要联合组织开展“交通安全面对面”活动,送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知识常识进校园、进社区、进企业,让广大中小学生,客货车、校车和危化品车辆驾驶人,企业负责人及安全员普遍接受一次触动大、体会深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进一步树立规则意识,做到知法、懂法、守法;组织开展“文明交通我参与”活动,以“维护交法权威、保护自身安全”“了解交法我有责、安全交通为大家”为主题,组织演讲比赛、知识大赛等活动。
(二)组织开展“严重违法大曝光”“交通违法我监督”活动。公安交警、交通等部门要结合治理货车非法改装和超限超载等工作,公布一批涉及公路客货运企业、旅游客运企业、危化品运输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的典型案例,加大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曝光力度,揭示现实危害,增强社会震慑力;文明、公安交警等部门要组织开展“交通违法我监督”活动,结合文明城市、文明村镇创建等活动,发动社会力量,开展交通违法有奖举报、交通陋习“随手拍”等主题活动,倡导行人和非机动车各行其道、遵守交通信号,严格查处机动车争道抢行、不礼让斑马线、占用应急车道等交通陋习,强化文明交通人人有责、安全交通人人有为的良好氛围。各地要结合实际创作一批主题宣传品,大量印发带有122“全国交通安全日”标识(附件1)的主题宣传品。
要加强媒体资源共享,与各级各类媒体积极沟通,共享文明交通的工作亮点、鲜活生动的影音素材、震撼人心的典型案例,实现互通共融、互动共赢。12月2日前后,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将围绕今年122主题,联合省电视台集中宣传报道厦门城市“义务交警队”、泉港农村“劝导站”等社会协同治理的工作典型,并组织在省级电视台集中宣传、展示全省“中国好交警”“中国好司机”的感人故事20集,弘扬正能量,展示新风尚。各地也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连续推出“全国交通安全日”特别节目,并于11月18日前积极向央视社会与法频道《平安行·20xx》特别节目投稿。各地要加强122公益提示,以公益广告、滚动字幕等形式持续播出“全国交通安全日”宣传片和主题提示;积极协调组织开展122“百城百台”联播,联合策划线上线下活动,形成区域性广播电视大联动,开展“守护平安、走进百城”122主题微直播活动,实时聚合呈现宣传活动。
(四)发动社会力量参与122协同治理和公益宣传活动。
要积极发挥企业机构、社会组织和广大群众的积极性,鼓励和支持他们参与交通安全公益事业和公益宣传,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公安交警、文明办要会同共青团、妇联、工会等部门在122“全国交通安全日”当天选取交通繁忙的路段(路口),组织开展文明交通志愿劝导服务。要结合“交通安全进校园”“交通安全基地互动体验”“警营开放日”等,组织本地城乡结合部、公路沿线和农村地区小学、幼儿园开展“交通安全体验课”活动。要组织开展“被看见才安全”公益宣传活动,针对秋冬季农村、城乡结合部地区学生安全问题多发状况,组织开展送反光贴、反光背心等公益活动,积极劝导家长、学生安全出行,最大限度防范未成年人交通伤害,增强学生交通自护能力。要组织开展“文明交通美好愿景”公益宣传活动,进一步推动交通安全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监督,使交通参与者真正参与文明交通创建。
(五)发挥新媒体传播优势形成强大覆盖和集群效应。
各地要突出新媒体传播,强化新媒体平台交通安全知识普及服务的个性化、交互性,增强用户黏合度。12月2日,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将与fm1007福建交通广播联合依托公众号,在全省122个县(市、区)公安交警大队官方微信上统一设定文明交通宣传提示语和承诺口号,在122当天以及广场宣传活动现场同步开展“社会协同治理,安全文明出行”线上“喊红包,攒安全”互动活动,提高活动热度和网民对“122”的参与度。公安交警部门、网信办要协调重点新闻网站做好122活动当天的集中宣传报道推广工作,利用互联网、“两微一端”等网络平台,发起知识性、趣味性较强的网络互动活动,设置“全国交通安全日”“我的122”“文明交通我践行”“交通文明我参与”等主题词,鼓励网民参与122主题视频、文章、图片征集和展示活动,与网友形成网上网下、线上线下的交流互动,掀起122“全国交通安全日”活动高潮。
(一)加强领导,部门联动。各地各部门要将组织开展“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活动作为深化公共安全治理、推动社会共治的一项重要工作,争取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紧扣活动主题,加强部门联动,细化责任分工,切实抓好方案落实。活动期间,要积极配合中央、省级新闻媒体主题采访和媒体行动,形成全国、全省、地区联动,大造宣传声势,确保主题活动顺利开展。
(二)统筹兼顾,层层推进。要将“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活动与本部门相关工作有机结合,制定本部门、本单位主题活动方案,彰显系统特点,做到“统一主题、部门协同、细化方案、分工负责”,形成联动治理交通安全的工作格局。要紧密结合年内交通安全重点工作,将隐患整治、案例曝光和针对性提示有机结合,不断提升公众对“全国交通安全日”的.认知度,确保活动期间文明交通舆论持续发酵,交通安全意识深入人心。
(三)创新形式,提升效果。要围绕“社会协同治理、安全文明出行”主题,不断探索创新,拓宽宣传渠道,强化宣传效果,在完成规定动作的同时,开展好各自的“特色动作”“自选动作”。强化品牌意识,统一使用122“全国交通安全日”标识(logo)宣传品,发动社会资源和力量,开展122公益安全活动,创造一批可持续传播的、受群众欢迎的交通安全文化产品,不断提升交通安全宣传的社会覆盖面。
交通安全日的重要性和宣传活动【第二篇】
12月2日是全国交通安全日,为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好今年的安全日活动,根据省厅交管局和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的要求,特制定如下方案:
“文明交通,告别陋习”。
通过组织开展交通安全主题宣传活动,集中策划大规模新闻宣传报道,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关注文明交通,在全社会营造人人谴责交通违法行为、人人践行文明交通的浓厚氛围,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维护良好交通秩序。
(一)活动时间及地点:
时间:xxx1年12月2日上午9时。
宣传地点:常茗桥。
(二)宣传点布置及保障。
1、宣传点的桌椅、横幅、资料及播放器材、播放光碟及相关资料由大队办公室负责准备和宣传报道。
2、由岳城中队负责落实大队集中宣传点所需要展出的酒精测试仪一台、移动测速仪一台;特勤一中队负责落实需要展出的事故现勘装备一套。
3、由岳城巡逻中队准备宣传点的宣传展板。
4、城区巡逻中队负责现场秩序维护。
(三)着装要求。所有参加活动的人员一律着秋季执勤服,戴白色大檐帽。
交通安全日的重要性和宣传活动【第三篇】
数字“122”作为我国道路交通事故报警电话,20xx年国务院正式将每年的12月2日确定为“全国交通安全日”。今年的12月2日是第xx个全国交通安全日,根据上级文件指示,我校开展了“全国交通安全日”的宣传教育活动,加强我校的安全教育,大力学习宣传《道路交通安全法》等,增强我校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和交通安全自我防护能力,实施了“全国交通安全日”活动方案,取得了良好成效。
学校成立了全国交通安全日活动领导小组,由戴新江校长任组长,梅邦华副校长任副组长,各班班主任为成员的领导小组。
利用周一晨会的机会,值周领导作了题为《遵守交通法规,安全文明出行》的重要讲话,对全校师生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宣传动员,要求全体教师和学生必须高度重视交通安全,认真学习有关交通安全知识与法规,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努力避免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
2、学校印发《全国交通安全日倡议书》给各班级,要求班主任利用班会课组织学生进行学习并签字。
3、各班组织召开了《遵守交通法规,安全文明出行》的主题班会。
4、政教处组织开展了一次全面的校园安全大检查,认真排查、整改安全隐患。
加强对学生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是一项长期的任务,要以此次活动为契机,建立起学生交通安全宣传教育长效机制。学校要将交通安全教育纳入地方课程教学计划,并定期开展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高中小学生交通法制意识和交通安全意识。
交通安全日的重要性和宣传活动【第四篇】
为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国发[]30号),深入推动“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实施,结合打造“平安交通、和谐交通、便民交通”工作要求,积极推动道路交通安全三年攻坚工作,切实提升文明交通水平的社会氛围,按照公安部、中央文明办、教育部、司法部、交通运输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公交管〔2018〕499号)和《20“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活动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时间安排。
二、任务分工。
1、各街道、乡镇分别结合各自实际,在府前大街、辖区主要路口设立宣传站点,设立咨询台、悬挂宣传横幅、摆放宣传展板、发放宣传材料;山区乡镇可利用村广播、发放宣传材料等形式对广大村民及社区居民开展“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宣传活动。
2、委办局系统安委会联合拱辰街道在良乡昊天广场设立全区中心宣传站点,由拱辰街道负责提供桌椅,摆放展板不少于20块、悬挂横幅不少于5条(其中3条横幅主要内容见附件),彩旗不少于50面。委办局系统安委会负责通知区文明办、区司法局、区交通局提前做好准备,在活动当天,自行准备宣传材料及宣传品,参加主宣传站点的宣传活动。
3、专业运输系统要组织全区专业运输单位,利用展板、播放事故光盘、讲授交通安全课、发放宣传材料等形式对驾驶员开展“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宣传活动。
4、教委系统安委会要协调区教委,组织全区学校、幼儿园以班会、讲安全课、演讲、知识竞赛、板报展、绘画展等形式,对全区中小学生及幼儿开展一次“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宣传活动。
5、良乡大队负责在辖区学校,通过开展交通安全进课堂、主题班会、发放宣传材料等形式,对学生开展“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宣传活动。
6、万宁大队负责在辖区农贸市场、客运汽车站等外地人员聚集地,通过设立咨询台、摆放宣传展板、发放宣传材料等形式,对外地务工人员开展“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宣传活动。
7、燕山大队负责在辖区专业运输单位通过讲安全课、播放事故光盘、组织召开例会、开展交通安全活动等形式,对专业运输单位驾驶员开展“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宣传活动。
三、工作要求。
1、各街道、乡镇、各系统安委会及各交通大队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部署,把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区安办将于11月底前召开安办主任例会,请各单位就活动筹备、落实情况做好汇报准备工作。
2、各街道、乡镇、各系统安委会及各交通大队要协调社会一切可以调动的积极因素,全面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广泛营造宣传氛围。
3、加强信息反馈。各街道、乡镇、各系统安委会及各交通大队要加强信息沟通,及时上报工作信息及活动照片,各街道、乡镇工作信息及活动照片于当天下午15:00前通过邮箱报区安办;各交通大队及各系统安委会的工作信息及照片于当天下午15:00前报支队ftp-“122主题宣传活动”文件夹。信息内容要包括摆放展板数、悬挂横幅数、讲安全课数、挂图巡展数,发放宣传材料数及受教育人数。
交通安全日的重要性和宣传活动【第五篇】
在“全国交通安全日”即将来临之际,12月1日下午,丰城市大队组织工作人员来到丰城市实验小学,开展了交通安全知识常识进校园活动。
为进一步增强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大队工作人员围绕“社会协同治理、安全文明出行”活动主题精心策划,通过摆放交通安全宣传展板、上交通安全宣传课、有奖知识问答、播放交通安全教育片、发放交通安全宣传资料、交通安全体验小游戏等方式,向学生宣传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常识,让学生们在学习和游戏中形成人人学交通安全知识,人人遵守交通法规的良好氛围。
此次活动,大队共摆放交通安全宣传展板8块,发放各类交通安全宣传资料500份,受教育师生达千余人,取得了较好的`宣传效果。
交通安全日的重要性和宣传活动【第六篇】
今年12月2日是国务院批准设立的第五个“全国交通安全日”,为贯彻落实公安部、中央文明办、教育部、司法部、交通运输部、国家安监总局联合下发的《2016年“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活动工作方案》(公交管[2016]499号)以及省公安厅、文明办、教育厅、司法厅、交通运输厅、安监局下发的《2016年***省122“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活动工作方案》(晋公通字[2016]113号)的安排部署,切实加强全市122“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宣传活动,特制订以下方案: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前安排部署。
各级公安交管部门领导要高度重视“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宣传活动,积极争取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加强与当地“文明交通行动计划”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协调沟通,围绕“拒绝危险驾驶安全文明出行”活动主题,按照宣传预热期(11月上旬到中旬)、集中宣传期(11月下旬至12月2日)、后续宣传期(12月2日至4日)三个步骤,层层推进主题宣传活动。支队近日将组织《晋中电视台•交警在线》、《晋中晚报•交通安全周刊》、晋中交通文艺广播等市级主流媒体,召开媒体策划会,研究部署全省“全国交通安全日”宣传工作。各大队要在11月中旬前邀请当地新闻媒体负责人、记者等共同研商本地122媒体宣传方案。
二、精心策划组织,加大媒体宣传力度。
一是支队已协调晋中电视台《交警在线》等媒体,自11月下旬起开辟专栏专版,推出122“全国交通安全日”专题节目,各大队要结合《刑法修正案九》相关规定的`施行,积极报送危险驾驶严重违法行为和典型事故案例等素材(联系人:庞锦欢,***********)。二是支队将依托晋中交通文艺广播从12月2日上午9时至12时,开展“全国交通安全日”直播活动,将邀请公安交管等相关部门有关负责人走进直播间,现场接听群众热线电话,回答群众疑问,与观众开展互动交流。各县(市)交警大队要依托当地交通广播,积极邀请相关部门参与,组织开展好本地直播活动,并与省、市交广开展互动,努力形成全省、全市联动的宣传态势(联系人:庞锦欢,***********)。三是支队将协调《晋中晚报》等媒体,在12月2日当天刊发专栏专版,集中报道全市122“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活动情况,各大队要将本地122主题活动开展情况及时报送支队。(联系人:赵志婷,***********)。同时,各地要积极协调当地电视、报纸等主流媒体,在12月2日集中推出专题节目和专题报道。在自办、合办电视和报纸栏目中,结合本地违规企业、危险驾驶典型案例曝光,至少推出1期专题节目,从正反两方面提示、警示广大交通参与者抵制危险驾驶行为。四是各地要协调当地广播、电视等主流媒体,从11月20日起,加大122音、视频公益广告和电视游走字幕的投放力度,营造浓厚氛围。由总队主要领导录制的122片花,近期将下发各地,各地要协调当地电视台、交通广播广泛播放。同时,各地要邀请当地公安交管主要领导录制122音、视频片花并在当地媒体滚动播放。五是依托当地媒体及时曝光危险驾驶严重违法行为和典型事故案例,重点收集因开车打手机、“低头族”、占用应急车道、疲劳驾驶引发的,或涉及不系安全带、儿童不坐安全座椅的交通事故案例及查处校车或客车超员现场执法的素材,及时向中央、省、市级媒体报送(央视《今日说法》栏目惠慧,***********@,***********;央视记者站王宇,***********@,***********)。
三、密集发布信息,发挥新媒体宣传作用。
一是全市各级公安交管部门要结合当地122主题活动部署情况,收集近期发生的危险驾驶严重交通违法和典型事故案例,组织专人创作一批原创性强的微博、微信和微视频,从11月下旬起进行密集发布。二是积极组织、参与“全国交通安全日——危险驾驶随手拍”、“全国交通安全日——交法微课堂”,加入“中国好司机”公约等主题活动,积极与网友互动交流,切实提高群众对122主题活动的参与度。总队“***交警”、“***公安交警网”微博、微信平台将在122前后集中推出一批专题版块和主题活动,各地要积极开展互动,强化宣传效果。(联系人:***公安交警网微博微信杨婷,***********;***交警微博微信杨琳,*************)。三是总队正在积极与省通信管理局协调,向全省3000余万手机用户发送122“全国交通安全日”宣传提示手机短信,各地要用好交通安全手机短信平台,向重点驾驶人及时推送抵制危险驾驶行为等相关短信,开展“点对点”宣传,发送条数不少于3条。
四、围绕重点群体,开展针对性宣传教育。
在12月2日当天,各级公安交管部门要结合交通安全“五进”宣传,送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安全知识进校园、进农村、进企业,进一步提升重点群体的法治交通意识、文明交通意识。一是要深入辖区幼儿园、中小学校,为中小学生上好一堂交通安全宣传课。通过组织主题班会、开展交通安全知识竞赛、观看交通安全教育片、互动游戏等形式开展122主题宣传活动。二是开展警营开放日活动,邀请中小学、重点驾驶人走进警营参观交警指挥中心,开展座谈交流,展示交警执勤执法装备,传播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常识。三是组成农村交通安全宣传队,为农民群众表演贴近生活的交通安全文艺节目,发放交通安全宣传资料,宣讲危险驾驶行为的法律责任和现实危害。四是要主动会同当地司法行政、交通运输等部门,以《刑法修正案九》相关规定为重点,汇编当地危险驾驶典型事故案例,走进公路客运企业、校车企业、危化品运输企业开展一次全覆盖宣讲活动。五是已建好交通安全主题宣教基地的大队,要分期分批组织重点群体开展体验式宣传教育。
五、强化社会面宣传,营造浓厚氛围。
部交管局近期已制作一批122主题活动宣传资料下发各地,各大队也要结合当地实际,印制一批高品质宣传品,利用各类宣传阵地集中开展宣传。一是要在业务窗口、车驾管业务大厅等交警办公服务场所张挂宣传标语,摆放主题活动宣传资料、展板,滚动播放公益广告和警示教育片。在客货运场站、收费站、交通安全执法站张贴主题海报,至少张挂1条宣传标语。二是支队将与相关机构协调,从11月20日至12月5日,在市城区主要路段户外大型led显示屏、公交车移动电视和led交通诱导屏,高密度播放122主题活动视频公益广告、滚动宣传提示字幕,各大队要用好总队下发的宣传片模版,通过城市大型电子显示屏、楼宇广告等载体高密集播放,努力营造浓厚宣传氛围。三是在农村出入口、村委会、农村交通安全服务站(劝导站)、“一村一墙一栏”集中展示主题海报和宣传标语,并依托农村交通安全大喇叭开展宣传。
六、开展随警宣传,树立队伍良好形象。
各级公安交管宣教部门要在122前后安排足够力量,及时了解掌握当地交管工作举措,积极开展随警宣传,发现、总结本地、本单位的工作亮点,挖掘、记录交警队伍的感人素材,捕捉、拍摄民警恪尽职守、服务群众的鲜活场景,广泛展示“好交警”故事,大力传播文明交通正能量,树立全省公安交警良好形象。
交通安全日的重要性和宣传活动【第七篇】
为进一步弘扬现代文明交通理念,增强全民遵守交通法规意识,提升全民文明交通素质,推进“文明交通行动计划”的深入实施,为我省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三年行动”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省公安厅、文明办、教育厅、司法厅、交通运输厅、安全监管局等部门决定联合开展全省“122”交通安全主题宣传周活动,特制定如下。
20xx年12月2日至8日,为期一周,12月2日为集中宣传日。
紧扣“摒弃交通陋习,安全文明出行”主题,突出重点,在城市重点倡导“三不”(即“不随意变更车道,不乱停车,不闯红灯”)的主题活动;在农村重点拒绝“三无”(即拒绝“驾驶无牌车辆,无证驾驶车辆、骑摩托车不戴头盔”)的主题活动;在客货运输场站、高速公路服务区抵制“三超一疲劳”(即“超速、超员、超载和疲劳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的主题活动。
(一)组织一次文明交通天使评选。从10月底起至12月2日,省公安厅、文明办、教育厅、fm1007福建交通广播联合开展“文明交通小天使”评选活动,采取交通安全法规、文明行车知识竞赛,交通故事演讲,亲子游戏,才艺展示等形式进行层层筛选、综合评定,于12月1日决评出10名我省“文明交通小天使”。各地公安、教育等部门应结合“交通安全进校园”、“交通安全示范校”创建等活动,积极发动辖区中小学校组织学生参与、推送,12月2日当天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组织辖区中小学校召开一次“摒弃陋习,远离危险”交通安全主题班会并开展交通安全主题系列活动,以“小手拉大手”的形式,达到通过一个孩子影响一个家庭、带动整个社会的宣传效果。
(二)刊播一批文明交通公益广告。文明办要将文明交通公益宣传作为“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宣传重要内容,宣传周期间要进一步加大交通安全公益广告刊播力度,大力宣扬文明交通“德、礼、法”理念,传递文明交通正能量。公安机关要运用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本地主流媒体和城市电子显示屏、户外广告牌等媒介广泛刊播文明交通公益广告,鼓励企业通过冠名等方式参与和支持文明交通公益宣传,大力开展“乡村广播话安全”公益活动,将文明交通普及教育送入农村家庭。
(三)开展一次交通安全普法宣传。司法行政部门要结合12月4日“全国法制宣传日”,充分发挥部门优势,以“法律六进”为载体,广泛发动和组织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者、普法讲师团成员、普法志愿者,积极推进道路交通安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深入开展。各地派出所要以交通安全宣传“五进”为载体、组织深入到社区、农村、学校、企业等,以播放警示片、开展法律咨询等方式,宣传“三超一疲劳”、“三无”等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性;同时督促、协助乡镇、街道、社区、村委等基层组织设立交通安全宣传栏或交通安全宣传橱窗,及时更新宣传内容。
(四)曝光一批交通事故典型案例。安全监管部门要联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在宣传周期间集中曝光一批重大较大交通事故案例及相关责任人员处理情况,曝光一批本地发生的“三超一疲劳”交通违法行为等,加强警示安全教育,进一步提升全民的安全生产法治意识,在全社会营造“人人谴责交通违法行为、人人践行文明交通”的浓厚氛围。
(五)开展一次客货运重点宣教活动。交通运输部门要推动运输企业交通安全宣传主体责任落实,督促客货运输企业在宣传周期间至少组织开展1次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确保企业人员受教育率达100%;交通、公安等部门要督促有关单位在客运站(场)、高速公路出入口、服务区张贴交通安全宣传挂图和标语横幅、设置宣传栏播放交通安全宣传视频。12月2日当天,各地要通过手机短信、微博传播、微信通知等方式开展全国交通安全日点对点宣传,加强交通法规政策、交通安全知识和安全行车常识等实时发布,设区市公安交警部门要运用我省交通安全宣传短信平台向辖区机动车驾驶人发送1-2条交通安全宣传提示短信。
(六)开展一期交通安全电视访谈节目。省公安厅交警总队拟与福建广电集团新闻频道合作,“122”期间在该频道《新闻追追追》栏目开展1-2期交通安全电视访谈类节目,邀请畅通工程专家、运输企业代表等作为嘉宾,围绕百姓关注的影响城市交通拥堵、高速公路行车安全等交通安全热点问题展开讨论、解析。各地公安机关也要积极协调、提前策划,有条件的地方争取在本地电视台开展一期交通安全电视访谈类节目,呼吁广大群众参与交通管理,共同营造文明交通人人参与、人人共享的良好环境。
(七)开展一次走进电台直播间活动。各地公安交警部门应根据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关于在福建交通广播开办〈交广有约——警官在线〉栏目的通知》(闽交警网传〔20xx〕377号)要求,加强与1007福建交通广播的沟通联系,根据时间安排表积极准备在线访谈内容,带动文明交通信息传播共享、联动和聚焦,确保社会宣传效果。在宣传周期间要联合当地交通广播,采取走进直播间的形式,围绕本辖区群众关注的交通安全热点问题以及倡导“三无”、抵制“三不”、拒绝“三超一疲劳”等内容至少开展1期在线访谈活动,引导舆论,服务出行。
(八)开展一次网络互动宣传活动。要重视发挥网络宣传迅捷、实时、覆盖面广等独特作用,加强网络宣传阵地建设。省公安厅交警总队拟于11月至12月8日期间在新华网福建频道开通“福建省‘122’交通安全周——摒弃交通陋习、安全文明出行”交通安全大讨论专题网页(互联网网址为:或短地址:),分别设置倡导“三无”、抵制“三不”、拒绝“三超一疲劳”以及城市最堵点调查等版块,发动广大网友采取街拍、网络调查、献言献策等方式参与对影响城市拥堵的交通陋习等问题的讨论。各地公安机关要通过网络论坛、官方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平台,在“122”当天要结合本地交通安全热点,策划推出“全国交通安全日”微话题讨论、访谈活动,与网民开展交流互动,形成网上网下联动,引起社会广泛关注。
(九)开展一次宣传短信征集评选活动。11月初至12月8日,省公安厅交警总队拟在全省范围内面向广大群众开展一次交通安全宣传短信征集和投票活动(活动介绍、投票途径以及奖项设置等请登录互联网网页“或短地址:”了解),采取网络征集海选、手机短信投票等方式,广泛征集各类交通安全宣传提示短信,并从中评选出一批优秀交通安全宣传短信,给予一定的奖励,届时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配合做好宣传发动工作,组织本部门本单位人员踊跃参与,积极参与短信和网络投稿,同时发动本地群众参与网络投票互动,进一步扩大活动的社会覆盖面和影响力。
口号。
努力营造浓厚的社会宣传氛围。
(一)高度重视,提前谋划。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到122“全国交通安全日”的设立是党和国家促进道路安全畅通、推动社会文明进步、加强社会公德建设的重要举措,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结合本地实际,提前会商,认真谋划,精心组织,充分发挥各部门职能作用,齐心协力,确保主题宣传活动顺利开展。
(二)借助媒体,广泛宣传。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传播优势,形成舆论关注氛围,要针对“三不”、“三无”、“三超一疲劳”中的典型交通违法行为,结合媒体关注热点,进行不间断曝光,对相关整治行动进行不间断报道,协调媒体对不同交通参与者的交通行为进行采集采访、调查;宣传周活动期间,要从多个视角对122“全国交通安全日”活动进行报道,将“122”打造成贯穿全年的交通安全文化品牌,进一步引导公众强化“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理念。
(三)创新形式,注重实效。在强化传统宣传手段和方式的基础上,要不断探索创新,拓宽宣传渠道,强化宣传效果,在做好规定动作的同时,开展好“特色动作”、“自选动作”,通过各种内容丰富多彩,形式灵活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全方位、多角度地向公众普及交通安全知识,提升交通安全宣传的社会覆盖面,将宣传触角延伸到社会的方方面面。
(四)收集资料,及时上报。要做到活动前有安排、活动中有措施、活动后有经验。在活动过程中,注意资料的收集、留存。各地制定的“122”主题宣传周活动方案请于11月25日前报送,并注意总结活动成效及经验,分别于12月2日、12月8日前17时前将“122”集中宣传日、主题宣传周活动的文字材料、相关图片以及媒体刊稿等情况报送省公安厅交警总队。
今年12月2日是国务院批准设立的第四个"全国交通安全日","全国交通安全日"活动主题为"拒绝危险驾驶、安全文明出行"。根据临汾交通实际,确立临汾今年交通安全日主题为"抵制五种交通违法行为,安全文明出行"。五种交通违法行为即:非机动车行人闯红灯、行人过马路不走斑马线、乘坐非法营运三轮车、驾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机动车违法变道。
紧紧围绕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结合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针对临汾普遍存在的非机动车行人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组织122"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活动,弘扬交通安全法治精神,普及交通安全风险防范知识,进一步倡导通行规则意识、守法自律意识、社会责任意识、文明交通意识、公共道德意识,倡导全民抵制追逐竞驶、醉酒驾驶等构成危险驾驶罪的交通违法,抵制"路怒"、不礼让斑马线、三轮车无牌无证闯禁行等危险驾驶行为,努力形成人人抵制交通违法、人人践行文明交通、全社会共建共享文明交通的良好风尚。
为了使全国交通安全日宣传活动切实取得效果,围绕抵制"五种交通违法行为"开展六项活动。
交通安全日的重要性和宣传活动【第八篇】
活动目标:
1、积极参与用塑料圈变交通工具的游戏,体验一物多玩的乐趣。
2、尝试用塑料圈变交通工具的.多种玩法,发展想象力。
3、学会和同伴协商合作,体验合作游戏的快乐。
活动准备:
每人一个大塑料圈、音乐、录音机。
活动过程:
一、热身活动。
幼儿手拿塑料圈,随音乐跟教师一起做热身运动。
二、学习游戏。
三、组织领导。
成立园宣传活动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全园宣传月活动工作。
交通安全日的重要性和宣传活动【第九篇】
交通安全教育是生命教育,它无声无息地渗透在人们各种活动领域中。根据横教办发[xx]148号文件精神,学校开展了“文明交通·安全出行”百日集中整治行动工作,我校组织全体师生积极参加了各项相关活动,目的是通过对师生进行安全教育,使师生懂得安全的重要性,做到安全第一,珍惜生命。具体工作开展如下:
1、利用星期一早上的升旗仪式,加强对师生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培养师生的安全意识。利用广播站向广大师生交通安全知识,教育大家遵守交通规则。
2、利用家长会对学生、家长进行安全教育,要求家长在接送区接送孩子,不拥堵校门口。
3、开展“交通安全记心中”征文,学生通过日常所见所闻,写出真实感受,举行交通知识答卷。
4、利用班会,开设一次交通安全专题教育课,组织学生学习《小生交通安全教育读本》,主讲校门口出行注意事项。
5、组织师生观看“血泪悲歌”交通宣传片,教育教师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教育学生不乘坐醉酒车,劝家长不酒后驾车。
6、在日常的教学中以课堂教学为主阵地,在思想品德课和其它课程有机渗透交通安全教育。
7、结合学校少先队,严禁12周岁以下的学生骑自行车到学校,学生步行上学放学要求配戴小黄帽,坚持放学路队制,规范了学生们的交通行为。
8、学校的执勤老师每天严格维护好学校门口的交通秩序。
9、开展交通安全主题班会。以形式多样的班会使学生懂得交通安全的重要性,要求全体学生做到:为了珍惜生命,就要把“安全”两字牢记于心,天天注意安全,事事注意安全。
根据上级《关于开展桂林市“美好梦想、安全起步”中小学生交通安全宣传月活动的通知》,我校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教育活动,加大安全的宣传力度,增强了全体学生的安全观念,牢固树立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
我们根据上级要求,依据地理位置和实际情况,把“美好梦想、安全起步”活动作为我校德育特色活动,切实加强对学生交通法规教育,增强学生交通安全意识,确保学生交通安全。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教育活动,为提高师生的交通安全知识、增强道路交通安全意识提供了保障,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为保证活动长期有序地开展,我校成立了以莫育强校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和安排学校的交通安全教育工作,把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
3、从20xx年9月24日起,教导处组织各班轮流到电教室观看交通安全专题教育片;
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活动,交通安全工作已深入人心,老师、学生和家长都深有感触。学生了解了更多的交通安全常识,进一步增强了交通安全意识。安全走路,安全乘车己成为学生们的自觉行动。
交通安全日的重要性和宣传活动【第十篇】
12月2日上午,伊宁市交警大队携手伊宁市电视台《交通全接触》栏目组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走进伊宁市客管处,为在场200余名出租车驾驶人带来一堂生动的交通安全知识课。
活动中,宣传民警结合辖区实际首先向各位驾驶人员讲解了各种驾驶陋习给驾乘人员带来的安全隐患,提醒广大驾驶人员驾驶车辆要系安全带,绝不超载、超速、不开斗气车、开车时绝不接打电话。
随后又详细讲解了交通法规,让驾驶人员知法、懂法、守法。提醒驾驶人员一定要按时审驾照、审车辆,达审验标准未审验、达报废标准未报废车辆坚决不能上路,只有人人都了解了交通法规才能更好的去遵守交通法规。
活动现场,事故中队副中队长张志强也简单的向大家介绍了事故发生后的快速,简单的处理方法,得到大家的热烈反响。
最后,全体参会的驾驶人员共同在民警的带领下做尊交规守交法的宣誓,保证以后文明行车,安全行驶,全民共创交通安全文明伊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