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乱收费整改措施报告【汇集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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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服务自查报告【第一篇】
按照邢卫纠(20xx)20号文件要求,加强对医疗收费管理,我院领导高度重视,要求各临床及医技科室对本科室的医疗服务收费项目逐项进行自查自纠,并进行深入剖析,目前我院严格按照河北省医疗卫生服务价格收费标准执行,没有发现多收费、重复收费、分解收费、自立项目收费、自定标准收费、挂靠收费等违规收费行为。但为做到防微杜渐,我院在自查自纠阶段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严格执行有关要求,组织各临床、医技科室医务人员认真学习和掌握医疗服务价格规范,坚持一切财务收支活动纳入财务部门统一管理,杜绝人为乱划价、乱收费现象。
二、为更好地规范各项收费,物价监管人员定期对临床科室、重点环节的物价计量进行监督、检查。尤其是对医院生殖中心的收费价格,在参照河北省服务价格收费的同时,经常与其他医院的生殖中心对比收费价格。并积极推行“药品同级单位最低价”承诺活动,让利于患者,凡是患者发现同种规格型号的药品高于同级单位的,医院不仅退药,而且给予患者十倍的经济补偿。
除药品执行同级单位最低价活动之外,我院为减轻群众医药费用负担,还执行“每月16号执行一项免费检查项目”,“周一初诊抽奖减免活动,”“B超优惠减免活动”,“对怀孕患者的免费B超检查”,通过这些减免优惠活动,让利于患者,同时也提高了医院的口碑。
三、医院价格监管人员在自查阶段,对住院部的费用清单制执行情况,大厅显示屏的药品、医疗服务价格公示执行情况进行了重点检查,这两项制度都能够按所要求的标准执行,保证了医院收费的透明度,接受患者监督,让病人“看明白病,花明白钱”。
四、在医院收费服务自查阶段,患者对医药费用投诉除直接向价格管理人员投诉外,院领导还要求对此项目进行问卷调查、设立举报箱和举报电话,问卷调查每半月公布一次,结合患者直接投诉及问卷调查所反映的结果,对患者反映较多的`人员收费行为及收费价格,价格管理人员及时进行调查及整改,并把处理结果直接通知当事人。
五、为保证医院药品同级单位最低,就需加大对药品采购的监管,加大对采购人员的询价力度,真正做到所采购的药品货真价实,以减少不必要的药价虚高问题。
医疗收费工作关系到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我们将进一步加强管理,建立长效机制,有效规范我院医疗服务收费和药品价格行为,增强价格收费自律意识,杜绝医疗乱收费现象,切实减轻广大患者就医负担,让病人来我院“花最少的钱治好病”,使医疗收费工作健康、有序、规范运行。
医疗服务质量报告【第二篇】
根据宜都市纠风办、卫生局《关于在全市医疗机构开展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的文件精神和要求,我院组织专班,重点针对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及收费等方面开展自查自纠,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药品及医用材料购销问题
我院自实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以来,所有药品均通过全省统一平台网上采购,实行零差价销售,确实落实省、市相关制度及规定。采购药品品种及规格,均由药剂科负责收集临床科室意见及建议,交院药事管理委员会讨论后确定。在自查过程中,未发现在设备及医用材料采购中有违反规定,收受医药公司返利等行为,医务人员无收受回扣等行为。
二、医疗服务及收费等问题
我院目前(4月)门诊处方例均费用为元,门诊药占比为63%,一季度住院例均费用为元,住院药占比为%。未发现“大处方”、滥检查及开单提成等现象。通过对门诊及住院部就诊患者进行满意度调查,无患者反映有医务人员索要“红包”的'现象。我院严格遵守新农合及医保患者转诊制度,实行逐级转诊。卫生院无出租承包科室。我院认真执行国家物价政策,药物及医疗服务价格实行上墙公示,并公布举报电话,力求收费行为规范,但在20xx年8月15日省物价局关于乡镇卫生院实行门诊“一般诊疗费”后,门诊收住院的部分病人没有收取10元的“一般诊疗费”,但却收取了部分门诊病人的急诊诊查费(每人次一元,共261人次,计261元),为不合理收费,已经彻底整改纠正。
三、医改、新农合、医保资金及各类国家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管理使用的问题
我院对各类资金管理及使用严格遵循财务管理制度,自查过程中,未发现截留、挤占、挪用、虚报冒领等违规情况。
四、医保相关政策执行到位的问题
我院设置有医保管理办公室,各项管理制度完善并上墙公示。由专人负责医保管理工作,制定有医保费用控制制度,并由院医保管理办公室负责监督、指导临床医务人员规范医疗保险行为。对医保患者费用及时结算,严格出入院制度,无欺诈骗保行为发生。自查过程中发现的主要问题是城镇居民医保群众门诊资金使用率不高,分析原因一是部分城镇居民医保患者居住地离我院较远,就诊不便;二是我院对城镇居民医保政策宣传力度不够,部分居民对政策不熟悉。今后,我院将加大医保政策宣传力度,使城镇居民医保受益面提高。
五、药品和医疗器械质量的问题
我院目前药房储存条件完善,设置有空调,药品专用冰柜,毒、麻、精神 药品专用保险柜,各项管理制度健全。购药台账及各种票据、供货企业相关证件及资料保存完善。药品及医疗器械进货渠道合法,过期失效药品报损登记及时准确,无擅自配制或调制使用制剂等违法违纪行为。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制度完善,上报及时。院内目前无高风险医疗器械。
医院乱收费整改措施报告(精选12【第三篇】
湟中县第一人民医院医药卫生服务价格自查报告根据市发改委、市监察厅、市纠风办、市卫生局转发《关于开展全国医药卫生服务价格大检查的通知》的通知要求,我院对目前医药卫生服务价格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认真开展自查工作
在全省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会议后,我院立即成立了由院长任组长,副院长任副组长,各科主任、护士长为成员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和国家基本药物价格监管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完善了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机构及职责。接到医药卫生服务价格大检查文件的后,院领导及时审阅,切实领会精神对自查工作进行了明确要求,要求药剂科、微机室负责人对医院药品、耗材销售价格进行了逐一核对,财务科负责人对医疗服务价格进行了审查,确保我院医药卫生服务价格准确无误。
二、医药卫生服务价格严格按照标准执行收费
经自查,我院医疗收费价格始终按照《西宁市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医疗服务项目指导价格》的要求在严格执行,全院统一收费,无自立项目、无自定标准收费、无分解项目收费。血液及血液制品价格以省血液中心的价格为准,无擅自提高价格、自立项目收费。一次性医用卫生材料的收费坚持按规定价格标准执行,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抽查,在电脑上统一将一次性材料单独标识出,进行一次性材料的统一管理。通过电子大屏幕以及科室公示牌将部分医疗价格收费及药品实行明码标价,并执行公示收费。
目前医院医药卫生服务价格主要按以下标准严格执行:
1、根据青发改(20xx)515号文件精神,我院严格执行药品实际购进价格在50元(含50元以下)最高流通差价率为15%;购进价格在50—100元(含100元)之间的,最高流通差价率为10%,但最高加价额不得超过75元;中药饮片加价率最高不得突破25%。
2、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发改价格(20xx)440号精神,调整了部分药品的最高零售价。
3、目前医院一次性卫生材料加价率为15%。
通过此次活动,对院内所有药品销售金额排序在前十位的品种进行了价格下浮10%的'调整。对院内抗菌药物销售金额排序在前三位的品种进行了价格下浮10%的调整。未发现我院存在医药卫生服务价格乱收费现象。
医疗服务自查报告【第四篇】
7月30日《大河报》(A05版)以“医疗乱收费重灾区灾情不见”为题,再次对我省医疗服务收费情况进行了报道,并提出“一日清单不达标、重症监护室分解收费项目”等六个方面的问题仍然比较突出。接到河南省卫生厅《关于抓紧对医疗服务收费行为进行检查的通知》(豫卫纠〔20xx〕5号)后,我院领导高度重视,要求各临床及医技科室对本科室的医疗服务收费项目逐项进行自查自纠,并进行深入的剖析,特别对于6月份自查发现的问题进行了专项检查,相关问题已经得到了落实与解决。目前我院严格按照河南省医院收费标准执行,没有发现少收费、多收费、重复收费、分解收费、自立项目收费、自定标准收费、挂靠收费等违规收费行为。
但为做到防微杜渐,我院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严格执行有关文件要求,组织各临床、医技科室医务人员认真学习和掌握《医疗服务价格规范》,所有收费标准一律按省级或市县级标准执行;坚持一切财务收支活动纳入财务部门统一管理,医疗服务价格采用计算机统一划价,取消各医技、临床科室的划价权,杜绝人为乱划价、乱收费现象。
(二)成立了物价计量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并相应建立了各科室物价小组。为更好地规范各项收费,医院专职物价员定期对临床科室、重点环节的物价计量进行监督、检察;同时,为使小组成员了解和掌握有关物价、计量的法律、法规和规定,医院还对小组成员进行了专门的培训。
(三)为增加收费透明度,医院在门诊大厅和各病区制作了常用医疗服务价格公示栏,添置了价格流动显示屏和触摸屏,接受患者监督;医用材料价格一律按规定程序上报物价部门批准后,按进价顺加5%后执行;认真建立健全医疗费用“一日清单”制度,让病人“看明白病,花明白钱”。
(四)规范药品购销和使用工作:
1、我院与药品商家签订了廉政承诺书,极大地限制了药品购销过程的不正当行为,真正做到所采购的药品货真价实,以减少不必要的药价虚高问题。
2、在药品购销过程中,严格按照不超过国家零售价格标准执行,并根据国家相关药品降价文件及时调整药品价格。
3、我院按照规定参加新乡市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在采购工作中曾多次遇到中标配送单位联系不上或配送单位不送货等情况,为保证临床治疗,我们从其他医药公司转配送并要求附带转配送协议,但药品价格依然按照招标价格执行,并及时将采购使用情况报告市招标办、市卫生局备案。
4、执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结合我院抗菌药物应用指南和管理办法,坚持落实临床用药“双十”制度和抗菌药物出入及消耗登记制度,每月将销售量居前10位的抗菌药物进行统计上报,对全院医生开药量进行排名;建立健全临床药师评价病历制度和临床药师查房制度等,每月底药房组织临床药师对门诊、住院处方进行检查,坚决禁止大处方和滥用抗菌药物的现象,做到以制度管事、用制度管人,杜绝滥用抗生素增加病人的经济负担。
5、严格管理特殊材料的上报和审批。对价格项目除外内容和说明中明确规定的可另外加收的材料费,按规定程序上报物价部门审批备案后,按进价顺加5%后执行,在未经批准前一律不准自行收费。
6、逐步调整用药结构,提高国产、有效、低价药品的用药比重,降低进口、高价药品的用药比重,以控制过高的药品费用,减轻了患者的经济负担。
(五)实行单病种最高限价,有效控制各类医药费用。医院专门成立了以院长任组长的单病种限价管理领导小组,制定并印发了《单病种限价管理办法》,组织相关科室根据本科室专业特点,确定了慢性扁桃体炎、骨性关节炎、胆囊结石伴胆囊炎等11种具有代表性的`、以现代医疗技术能够达到诊断明确、技术成熟、疗效确切、极少发生并发症(病)的常见病、多发病实行最高限价管理,缩短了患者术前住院时间和平均住院时间,有效地降低了医疗成本,缓解了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六)加强行政管理和监督。建立健全投诉接待制度,设立举报箱、意见簿和举报电话,并把处理结果及时通知当事人;财务科、监察室不定期到各科室巡查,并和护理部一起每季度组织各病房护士长进行交叉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同时医院下发了《医疗服务乱收费责任追究制度》(试行),对于乱收费的现象,医院将根据此制度追究相关责任科室及人员的责任。
医疗收费工作关系到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我们将进一步加强管理,建立长效工作机制,有效规范我院的医疗服务收费和药品价格行为,增强价格收费自律意识,杜绝医疗乱收费现象,切实减轻广大患者就医负担,使医疗收费工作健康、有序、规范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