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气安全生产整治情况汇报【通用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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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燃气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汇报【第一篇】

根据县安委会《xx县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紧急通知》(xx安〔20xx〕10号)文件要求,切实加强我镇燃气行业管理,进一步规范燃气市场经营秩序,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了燃气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现将专项整治行动情况总结如下:

为做好此次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我镇高度重视,召开专门动员会议,结合我镇实际,认真研究讨论,制订了切实可行的整治方案,强调了整治工作的重点、任务、目标、范围,明确了镇长负责,分管领导带头,专人进行检查,形成一层抓一层,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为做好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xx月xx日至月底,我镇对全镇范围内的燃气经营场所进行了全面安全排查。严厉打击瓶装液化气市场无证经营、无证运载钢瓶、“黑气点”等违法违规行为;瓶装液化气企业要落实用户实名制购气登记,建立健全用户服务信息系统,统一配送、统一管理、统一标准、统一服务,气瓶充装单位不得对超期未检气瓶、非法改装气瓶、报废气瓶和无信息标识气瓶进行充装作业;气瓶检验机构要严格按照检验规范标准开展检验工作;不得出具虚假检验数据、检验报告和检验标志;不得非法改装气瓶、翻新气瓶,或者擅自销售报废气瓶,不得冒用其他检验机构名称进行检验。

此次检查共检查瓶装液化气经营使用场所10多家,检查时发现大部分燃气经营使用场所都配置了灭火器,个别门市有超量存放换装后液化气瓶的现象,在检查时有个别门市无人员值守,在使用液化气时,存在厨房煤气炉与液化气罐间距不够,个别餐饮企业存有两瓶以上液化气,没有专门的气瓶存放间,无安全警示标志,缺二维码。我镇针对存在的问题,要求限时整改,复查时基本整改完毕。

我镇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结合安全生产大检查并进行,结合典型事故,对违反使用燃气安全操作规程的危害进行了详细介绍。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根据此次燃气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对周边群众、商户、餐饮、娱乐等人员密集场所,宣传正确使用液化气的安全知识及防范液化气安全隐患的相关常识,进一步增强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提高安全防范能力。

镇党委、政府将进一步加强瓶装液化气的安全监管、规范市场经营行为,以预防、整治相结合,对检查中发现的灭火器过期、超量存放储气瓶等安全隐患,将责令整改,督促整改到位,并强化教育,切实提高相关人员的思想安全意识,认真履行消防安全职责,严格落实安全措施,不断强化安全意识,严防液化气安全事故。

(一)进一步加强对民用燃气安全的监管力度,使监管工作常态化,日常化,切实提高燃气经营单位及使用者的安全意识。

(二)进一步做好与上级安全监管部门的联系,将排查出的燃气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对不能规范整改的及时上报,将事故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粮食局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情况汇报【第二篇】

尊敬的各位领导:

为全面贯彻6月7日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按照省、市、县的统一安排部署,进一步做好我县粮食系统安全生产工作,我们在全系统深入开展以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主要做了以下工作,现汇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群众、单位职工的生命安全与切身利益,事关企业经济效益的提高,事关粮食行业的可持续发展。任省长说:一个企业搞的再好,如果不注重安全生产,一个亡人事故,这个企业就完了!为此,我们从认真贯彻党的十八精神高度出发,提高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认真学习习总书记和李总理关于抓好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和6月7日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全面落实《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省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通知》和市局《关于在全市粮食系统对安全生产和企业改革的工作进行督查调研的'通知》精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以对国家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研究,精心部署,成立安全生产工作领导组,制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全方位排查安全隐患,同时,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目标管理、监督检查和考核,实行“一岗双责”、和领导干部任务分解制,坚持业务工作与安全生产工作同考虑、同安排、同检查,切实消除“重经营、轻管理,重安排、轻落实,重生产、轻安全”现象,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努力实现〈安全生产承诺书〉的各项目标,确保安全生产全年无事故。

二、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粮食局是粮食部门安全生产的监管主体,负责辖区内粮食系统的安全生产管理,监督粮库等单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开展粮食系统专项整治检查,消除安全隐患。各企事业单位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对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全面负责。建立健全“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牵头处(科)室和业务处(科)室分头抓的工作责任机制。并层层签订责任书,将安全生产的监管责任和主体责任落实到岗到人。为此,我们建立健全了“一岗双责”,实施了任务分解,完善修定了安全、防汛、消防预案,成立了救援抢险队。着力建立和完善不同所有制性质的粮油企业,购、销、调、加、存各业务领域,多种经营企业、租赁企业、闲置仓(厂)房、危险仓(厂)房,以及其它重点部位的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设。指导企业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预防、安全生产检查、隐患治理、安全生产台账、工程建设“三同时”(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人生产和使用)、重大隐患报告、重大隐患动态监管、事故报告、应急预案、24小时值班等制度。

专项整治是搞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载体和抓手,我们要求各单位每个季度要开展一次安全生产专项检查,重点要对防火、防汛、防震、防雷,浸出油车间、密集收购现场、粉尘作业等重点部位,化学药剂和易燃、易爆物品,以及各类节日期间做好安全防范工作。检查情况、隐患治理情况要逐一登记,由检查人员及治理人员签字负责。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限期进行治理消除,因企业无力治理消除的重大隐患,要及时向主管部门请示解决。严禁有安全隐患的厂房、仓房及其他生产经营设施“带病作业”,严禁待报废、报废仓房储粮、出租。加强对重大隐患的动态监管,做到心中有数。实行安全生产台账制度,全面反映安全生产检查、发现隐患、治理隐患、排除隐患及检查人员、整改人员责任落实情况。

今年一、二季度内,我局共开展了三次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第一次是元旦、春节期间,第二次是清仓查库期间,第三次是--日。内容一是把去年以来开展的安全检查行动中发现的隐患问题生点复查,跟踪督办,并将落实情况纳入年终考核;二是根据季节重点核查,在易发生安全事故的场所建立安全提示牌和应急处置提示,提高发现险情、避免险情、逃生自救和互救能力;三是逐一检查,不留死角,进行拉网式排查;四是集中进行治理,彻底消除安全隐患,并总结经验,进行奖惩。

四、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和培训。

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期间,我们积极参加县政府组织开展的《山西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实施一周年纪念活动,大稿宣传教育,紧紧围绕“关爱生命、安全发展”这一主题,通过发放传单、张贴标语、电视影像、墙报等形式,开展安全生产、消防、防汛、防震、防雷安全宣传,增强安全意识;下半年,我们计划通过邀请安监、消防部门、地震专家开展业务培训,开展消防、地震演练,按照市局的要求,举办专题竞赛和讲座等活动,加强对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程、基本知识的学习,提高业务技能。

2022年乡镇城镇燃气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6【第三篇】

为进一步加强办事处燃气安全管理工作,消除燃气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大鹏新区2017年度冬季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和《深圳市大鹏新区城中村及“三小”场所燃气消防安全专项治理行动方案》要求,结合辖区实际,我办事处现开展2017年度冬季燃气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认真贯彻落实燃气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及办事处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和要求,重点排查整治直排式热水器和不合格燃气灶具安全隐患,严肃查处使用直排式热水器和不合格燃气灶具的违法违规行为,积极开展冬季燃气安全宣传,提高用户及经营者安全意识,从根源上消除各项燃气安全隐患,确保办事处燃气行业安全平稳发展。

成立大鹏办事处2017年冬季燃气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办事处副主任傅伟忠同志担任,成员由城市建设管理办公室(建设)、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社区网格管理服务中心、各社区工作站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城市建设管理办(建设),办公室主任由阎剑同志担任,具体负责各项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检查等工作。

(一)城市建设管理办公室(建设)。

3.加大辖区燃气安全使用知识的宣传力度,联合新区在出租屋集中区域开展安全用气宣传活动;督促辖区瓶装燃气企业供应站(服务点)在送气过程中向用户积极宣传安全用气知识,严格落实入户安全检查制度;督促社区网格员在入户排查过程中向用户积极宣传安全用气知识。

(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负责辖区内企业的燃气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并建立排查及整治台账(用户名、联系电话、用户地址),及时更新,发现直排式热水器及违规供气的,及时查处,同时将排查整治数据和违规供气的企业信息(气瓶照片、送气电话等)简要事实经过等内容报送城市建设管理办公室(建设)。

(三)社区网格管理服务中心。

负责指导、监督社区网格员做好辖区内出租屋、居民住宅、“房中房”等区域的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

(四)执法队。

配合新区城市管理局严厉打击未经批准或者备案擅自从事瓶装燃气经营活动(黑燃气)以及利用机动车辆或者其他运输工具作为储存场所定点或者流动销售瓶装燃气行为(不含为预约用户提供送气服务的行为)。配合新区生态资源环境综合执法局对威胁燃气经营场所安全的违法建筑物及燃气设施安全的违法建设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五)大鹏市场监督管理所。

负责对流入市场达到报废条件或者已经报废的钢瓶实施查封、扣押,并依法追究燃气充装单位责任;加强燃气器具生产环节和销售行为的监管,严格查处生产或销售直排式热水器和不合格燃气灶具的违法行为。

(六)各社区工作站。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结合“拉网排雷”工作,负责辖区内“三小场所”、餐饮企业、出租屋、居民住宅等区域的燃气安全隐患排查工作,重点排查“房中房”,发现使用直排式热水器和不合格燃气灶具的当场责令业主、租户立即整改,并建立排查及整治台账(用户名、联系电话、用户地址),及时更新,同时将排查整治数据和违规供气的企业信息(气瓶照片、送气电话等)简要事实经过等内容报送城市建设管理办公室(建设)。

四、实施阶段。

专项行动自本方案印发之日起至2018年2月14日止,分以下三个阶段进行:

(一)自查自纠暨集中宣传阶段(2017年11月1日起至2017年11月10日)。

1.城市建设管理办公室(建设)配合新区城市建设局开展2017年冬季燃气安全宣传活动,宣传重点是辖区内的出租屋集中区域。

2.组织开展燃气安全专题宣传和部署工作,明确专项行动重点,督促辖区瓶装燃气企业供应站(服务点)自查自纠,并收集自查自纠结果报送至新区城市建设局。

(二)排查整治及常态化宣传阶段(2017年11月13日起至2018年1月31日)。

各成员单位开展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对排查出的隐患,督促相关责任主体限期整改,跟踪到底。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社区网格管理服务中心、各社区工作站要加强协作,详细记录,按要求建立排查及整治台账,每周五下午下班前将本周排查、整治情况报送城市建设管理办公室汇总,发现重大隐患或拒不整改的立即将情况报送建设管理办公室。城市建设管理办公室(建设)对排查整改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检查,并按时向新区生态城建局报送相关排查整治工作情况。各成员单位在开展入户排查的同时要做好常态化宣传,派发安全用气宣传资料。

(三)巩固提高阶段(2018年2月1日至2月14日)。

全面总结专项行动的做法和经验,不定期组织“回头看”联合排查行动,保持高压态势,督查和整治违法违规行为,促进辖区瓶装燃气行业规范经营常态化。督促瓶装燃气企业供应站(服务点)强化社会责任感,加强气瓶质量管理,继续积极开展行之有效的入户安全检查和安全用气宣传活动,让安全用气意识深入民心,增强居民安全用气风险辨识和防范能力,从根源上遏制瓶装燃气事故的发生,维护城市公共安全,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成员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排查整治工作的重要性,指定专人负责,认真开展燃气安全专项排查整治工作。

(二)加大查处,联合执法。

排查整治工作期间,各成员单位要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在摸底查源的基础上组织联合执法行动,对非法经营瓶装燃气行为、违规使用直排式热水器和不合格燃气灶具行为进行集中打击和整治,对情节严重或涉及刑事犯罪的行为一律移交公安机关处置,不允许有案不移、以罚代刑的现象发生。

(三)加强协调,信息共享。

各成员单位要及时报送专项行动的相关数据和工作进展情况,共享排查整治信息,遇到突发情况要即时上报,并于2018年2月5日前将专项行动工作总结(包括开展专项行动所采取的主要措施、进展情况、典型案例、处置经验及存在的问题和建议)报送至城市建设管理办公室(建设)汇总。

燃气安全生产整治情况汇报【第四篇】

一、提高思想认识,认真谋划安排。为做好此次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我镇高度重视,召开专门动员会议,结合我镇实际,认真研究讨论,制订了切实可行的整治方案,强调了整治工作的重点、任务、目标、范围,明确了镇长负责,分管领导带头,专人进行检查,形成一层抓一层,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为做好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扎实开展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xx月xx日至月底,我镇对全镇范围内的燃气经营场所进行了全面安全排查。严厉打击瓶装液化气市场无证经营、无证运载钢瓶、“黑气点”等违法违规行为;瓶装液化气企业要落实用户实名制购气登记,建立健全用户服务信息系统,统一配送、统一管理、统一标准、统一服务,气瓶充装单位不得对超期未检气瓶、非法改装气瓶、报废气瓶和无信息标识气瓶进行充装作业;气瓶检验机构要严格按照检验规范标准开展检验工作;不得出具虚假检验数据、检验报告和检验标志;不得非法改装气瓶、翻新气瓶,或者擅自销售报废气瓶,不得冒用其他检验机构名称进行检验。

此次检查共检查瓶装液化气经营使用场所10多家,检查时发现大部分燃气经营使用场所都配置了灭火器,个别门市有超量存放换装后液化气瓶的现象,在检查时有个别门市无人员值守,在使用液化气时,存在厨房煤气炉与液化气罐间距不够,个别餐饮企业存有两瓶以上液化气,没有专门的气瓶存放间,无安全警示标志,缺二维码。我镇针对存在的问题,要求限时整改,复查时基本整改完毕。

三、认真开展安全生产知识宣传

我镇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结合安全生产大检查并进行,结合典型事故,对违反使用燃气安全操作规程的危害进行了详细介绍。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根据此次燃气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对周边群众、商户、餐饮、娱乐等人员密集场所,宣传正确使用液化气的安全知识及防范液化气安全隐患的相关常识,进一步增强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提高安全防范能力。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镇党委、政府将进一步加强瓶装液化气的安全监管、规范市场经营行为,以预防、整治相结合,对检查中发现的灭火器过期、超量存放储气瓶等安全隐患,将责令整改,督促整改到位,并强化教育,切实提高相关人员的思想安全意识,认真履行消防安全职责,严格落实安全措施,不断强化安全意识,严防液化气安全事故。

(一)进一步加强对民用燃气安全的监管力度,使监管工作常态化,日常化,切实提高燃气经营单位及使用者的安全意识。

(二)进一步做好与上级安全监管部门的联系,将排查出的燃气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对不能规范整改的及时上报,将事故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交通运输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开展情况汇报范文7【第五篇】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全面落实自治区安委会和交通运输部关于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各项安排部署,根据厅党委安排,在全区交通运输系统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现将“三年行动”开展情况通报如下:

全区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开展以来,各单位按照厅党委的统一部署,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各项工作,积极行动,认真组织开展,并结合自身领域制定实施方案,细化工作任务,明确责任分工,完善整治措施,全面动员部署,坚持对安全生产隐患进行边查边改、立查立改,使得我区交通运输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为今后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推进打下坚实基础。

各单位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贯彻落实全国、自治区、交通运输部、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积极开展本地区、本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厅机关各处室积极推进专项整治行动开展;自治区公路局、建设局,石河子市交通运输局对本领域重点场所、关键环节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到位、措施具体;伊犁、阿勒泰、阿克苏地区交通运输局建立了问题隐患清单和制度措施清单;喀什、乌鲁木齐市交通运输局,交投公司针对查出的隐患,明确整改责任单位、整改措施及整改期限;阿勒泰、昌吉交通运输局,交通职业技术学院专项整治月度信息报送及时,填报数据详实。

专项整治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在推进中不同程度的存在思想认识不足、责任压的不实、安排部署不力、排查整治不全面等问题,具体表现在:

(一)思想认识不到位,工作推进缓慢。部分单位安全发展理念树立不牢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认识不足,未能引起高度重视,对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未能认真组织研究,安排部署不够全面,工作推进缓慢,没有创新性工作亮点。

(二)责任落实不到位,未采取有效措施。个别单位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责任未层层压实,对基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指导督促不力,导致基层监管松弛,致使部分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以日常检查代替专项整治,致使专项整治措施不到位。巴州、塔城地区交通运输局专项整治行动制度措施清单内容较少。

(三)隐患排查不到位,信息报送迟缓慢。现阶段专项整治工作已经进入隐患排查全面整治阶段,部分地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隐患排查不细致,查找问题不全面,未能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部分单位上报专项整治信息质量不高,对专项整治采取的有效措施不到位,报送信息迟缓,专项整治工作人员流动大,填报数据衔接不到位,存在数据错报、漏报、迟报等现象。博州、克州每月专项整治隐患排查数量较少,隐患排查不到位。

(一)提高政治站位。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是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安全生产领域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专项整治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提高政治站位,加强领导,统筹推进。

(二)全面整顿治理。各单位立即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回头看”,对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不到位的,进行跟踪督办;对隐患排查整治走过场的,应付差事的,造成安全生产事故的,进行通报约谈,造成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的,追究其刑事责任。

(三)加强信息报送。高度重视信息数据的报送,要注重时效性、准确性、主动性。及时报送专项行动月度报表、阶段性工作、好的经验做法,认真提炼总结,上报内容须单位领导审核签字。

(四)加强部门联动。厅机关各处室持续跟进负责牵头的重点任务推进工作,厅属各单位、各地州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做好相关任务落实,确保交通运输三年行动工作务实、过程扎实、成果真实。

(五)强化各方责任。各单位严格落实“三个必须”要求,各单位、各地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强化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交通运输企业、运营单位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把安全生产工作作为各单位管理的重要内容,依法依规履行安全生产责任,确实保障专项整治行动全面开展,力求取得实效。

(六)加大宣传力度。各单位要通过主流媒体,加大舆论宣传,深入宣传报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先进典型、经验和做法,积极引导全社会参与,形成安全生产良好氛围,打造新疆安全、平稳、良好的交通运输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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