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商务局2024年度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报告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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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市委组织部《关于开展2023年度干部选拔任用“一报告两评议”和党委(党组)书记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情况民主评议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局2023年度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3年,市商务局党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坚持从严治党要求,不断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树立正确用人导向,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完善选任机制,严格工作程序,严肃工作纪律,选人用人工作规范推进。全年局内共开展1批次选拔任用工作,选拔任用6名正处级领导干部,选拔干部在机关编制职数限制内,不存在超编超职数等违规配备干部的问题。对下属事业单位市经合中心开展2批次选拔任用工作,进一步使用4名正处级领导干部、7名副处级领导干部。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局党组坚决贯彻落实我市关于年轻干部工作要求,被提拔使用的17名处级领导干部中有8名“80”后年轻干部,占比47%,始终保持年轻干部队伍“一池活水”。

二、主要做法

1.严格履行选任程序,进一步强化监督管理。局党组在选拔任用工作中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履行工作程序,严把动议、推荐、考察、决议、公示等关口,在选拔任用干部前,明确动议条件,增强干部选拔任用的计划性,不搞临时动议,避免调整干部的随意性;科学、严谨、规范制定选任方案,针对事业单位的选任工作,人事部门在严格执行选任用工作条例的前提下,结合《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规定》和《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聘用暂行办法》,进一步对工作方案进行完善;坚持民主推荐程序,广泛听取全局干部群众的意见;着力改进考察干部方式方法,注重细致甄别,力求“人物刻画”精准;讨论决定环节,党组成员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进行表决,形成决定;严格执行考察公示,任前公示制度,自觉接受民主监督;邀请驻局纪检组均全程参与监督,坚决杜绝“带病提拔”、“任人唯亲”、“一言堂”、“拉票贿选”等违规违纪问题的发生。

2.坚持“好干部”标准,树立正确用人导向。局党组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和“好干部”标准,把“四个注重选拔、四个坚决不用”要求融入干部选拔任用全过程,制定《市商务局全面振兴新突破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方案》,树立起重实干、重实绩、重担当的用人导向,结合工作实际,不断在招商引资、项目建设、商贸流通等关键岗位中识别发现优秀干部,让想干事、肯干事、能干事的干部有更好用武之地,为默默无闻、甘于奉献的干部搭建干事创业的平台;对新任职的干部,注重强调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和廉洁关,局党组书记和驻局纪检组组长在干部任职后第一时间召开廉政教育和任职谈话,提醒干部在各自岗位上勤政务实,筑牢理想信念根基,守住拒腐防变底线,着力打造一支政治素质过硬、专业能力突出、作风清正廉洁的高素质干部队伍。

3.统筹推进干部选任,强化干部队伍建设。局党组加强统筹谋划和分析研判,结合机构编制调整、干部轮岗交流,及时动议研究空缺岗位人选配备。坚持老中青相结合,注重素质能力和岗位匹配度,新年伊始即选任了6名正处级领导干部,第一时间配齐配强了我局内设机构领导力量,为促进商务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组织保障。市经合中心隶属市商务局管理后,局党组高度重视中心干部队伍问题,主要领导亲自到中心为大家进行改革动员讲话,并在全市涉改事业单位中率先开展了中心班子及内设机构正职的选任工作,及时为中心配齐干部。为鼓励大家积极担当作为,扛起担子,争先进位,确保中心能够尽快全面高效的运转起来,主要领导与4名新任职的班子成员及9名中层干部开展任职谈话,中心各项工作及人员管理逐步走上正轨,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得到有力加强。

4.加强年轻干部配备,注重实践培养锻炼。局党组树立战略眼光,大胆放手使用年轻干部,年内提拔6名正处领导干部中,有2名80后年轻干部,占比1/3,全局20个处室中,有13个处室配备80后处级年轻干部;经合中心4名班子成员中,有1名80后,占比1/4,11个内设机构中,配备5名80后处级年轻干部,干部年龄结构更加优化、合理,梯队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强化培养锻炼,选派2名年轻干部参加党外年轻干部培训班、1名年轻干部参加中青年干部培训班,选派1名干部进驻达沃斯工作专班,向统战部推荐2名年轻干部加入无党派队伍,向组织部推荐3名优秀正处级年轻干部;坚持严管和厚爱相结合,开展年轻干部素质提升专项行动,组织13名处级年轻干部到基层一线开展蹲点调研;组织召开年轻干部座谈会,党组书记向9名年轻干部详细讲述商务局的历史沿革与工作职责,促进党组与年轻干部之间的深度交流,引导年轻干部坚定理想信念。

三、下一步工作重点

为防范和避免选人用人工作中发生问题,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机制,在今后的选人用人工作中,我局将重点关注以下方面:

1.严格程序,规范执行。要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加强党组织领导和把关作用,确保选人用人工作的正确方向,始终把政治标准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第一标准,坚持注重实绩、群众公认,职级、职务激励并行。严格遵守《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干部监督制度,加强动议审查,强化任前把关,在实际工作中,遇到拿不准、不确定的问题,与上级组织部门多沟通、多请示、多汇报。

2.坚持原则,严肃纪律。要按原则办事、按制度办事、按程序办事,全面履行选人用人主体责任,组织人事部门要严肃工作纪律,加强业务学习,规范选拔任用“痕迹记录”工作,提高干部选任工作纪实水平,坚决杜绝违反干部任用标准和程序、跑官要官、拉票贿选、说情打招呼、干部档案造假和“三超两乱”等情况发生,不断增强选人用人工作的规矩意识,纪律意识。

3.全程监督,层层把关。要畅通纪检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渠道,全方位、多角度、多途径对选人用人工作进行监督。严格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凡提四必”、廉政“双签字”、全程纪实等制度,涉及选人用人工作的党组会议必有驻局纪检监察组参与,对选任工作中任何一个步骤出现问题,随时叫停,解决好了再进行,全面提升选人用人工作透明度。

4.检视自查,提高标准。要严格按照选人用人专项检查组巡查整改工作要求,定期进行自查自纠,进一步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巩固整改成果,杜绝已经整改的问题再次发生。全面提升能力素质,认真钻研中央、省市组织部门最新政策要求,自觉向上级组织部门工作要求看齐,找差距、找不足、抓提升,不断提高选任工作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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