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商业性活动安全管理的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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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队:

按照支队要求,分局治安大队接到有关调研通知后,高度重视,专门安排人员结合辖区相关工作实际,对调研课题认真进行了学习、研究,现将有关调研情况汇报如下:

一、对商业性活动的安全管理应当遵循以下指导思想和原则

一是要依法合规。安全管理需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如大型安保条例、专门的安全法律法规、相关技术标准和行业标准等。同时,要考虑所在环境的特殊性和行业特点,确保安全管理既符合法规要求又适合自身实际情况。

二是要科学可行。安全管理应采用科学严谨的方法,结合安全管理实践,确保安全管理系列规章、制度的可实施性和易操作性,借鉴省内外相关标准,找出适合相关的最佳实践经验。

三是要全员参与。安全管理措施、制度的制定应有公安机关、举办方、承办方、行业主管部门等广泛参与,通过征求意见和调研,实现各级部门对安全管理措施的认可和执行力。

四是要风险评估。在制定安全管理制度时,需充分考虑各种风险,并进行风险分析、评估和控制,明确风险控制措施和应对措施。

五是要动态管理。安全管理制度的制定是一个持续的过程,需要根据实际运营需求、法规和标准要求不断更新和完善,以适应活动进行中的发展和变化。

以上原则有助于确保商业性活动中的安全管理既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又能够有效地应对各种风险和挑战。

二、各涉及部门应当承担的责任和任务

一是活动主办者应当履行下列安全职责和任务:进行安全风险预测或者评估,制定安全工作方案和处置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建立并落实安全责任制度,确定安全责任人,明确安全措施、岗位职责;配备与活动安全工作需要相适应的专职保安等专业安全工作人员;为活动的安全工作提供必需的物质保障;组织实施现场安全工作,开展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消除;对参加活动的人员进行安全宣传和教育,及时劝阻和制止妨碍活动秩序的行为,发现违法犯罪行为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接受公安等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监督和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二是行业主管部门应当履行下列安全职责和任务:应当与主办者签订安全协议,明确各自的具体职责;保证活动场所、设施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和消防安全规范,督促指导主办者提供场所人员核定容量、安全通道、出入口以及供电系统等涉及场所使用安全的资料、证明;对安全出入口和安全通道设置明显的指示标识并保证畅通进行提前检查;指导主办方根据安全要求设立安全缓进通道和必要的安全检查设备、设施;指导主办方配备应急广播、照明设施,并确保完好、有效;指导主办方保证安全防范设施与活动安全要求相适应。

三是公安机关在大型活动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中应当履行的职责和任务:制定活动安全许可和安全监督管理的工作规范和标准,并向社会公布;制定活动安全监督方案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审核许可申请材料,实地勘验活动场所;在活动举办前,对活动场所组织专项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的责令改正;在活动举办过程中,对安全工作的落实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发现安全隐患的责令改正;对安全工作人员进行安全宣传、教育;对现场秩序混乱,可能导致安全事故或者危害公共安全的紧急情况和其他突发事件,及时进行处置;依法查处活动中的违法犯罪行为。

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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