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县长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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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县长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报告

今年以来,按照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加强廉政建设的一系列指示精神,我严格执行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岗位职责,努力加强自身建设,带头做到廉洁自律,较好地完成了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各项任务目标。根据考核要求,现就本人一年来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报告如下,不妥之处请批评指正。

一、切实加强自身学习,保持理论上的清醒和政治上的坚定

在对党风廉政建设的理解和认识上,我一直坚持认为,党风廉政建设是事关民心相背的重大政治问题,一个领导干部能不能保持政治上的清醒,主要取决于其在理论上是否清醒。现实生活中的许多例子也充分证明,领导干部律己不严,甚至腐败堕落,往往是理论上糊涂,政治上不清醒造成的。为了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我始终站在“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的高度,坚持把学习作为提高思想认识、增强拒腐防变能力和履行工作职责的一个重要方面,积极参加中心组学习,并尽量在工作中挤出时间加强自学。重点是认真学习了中、省、市有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相关规定、文件、会议和领导讲话精神,特别是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廉政准则》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等,深刻领会各级党委、政府狠抓党风廉政建设的重大决心,充分认识党风廉政建设在党的建设、经济建设中的重要意义,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从思想上、政治上时刻与党中央及各级党组织保持高度一致,增强了自觉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自觉性和坚定性。通过加强自身建设,进一步坚定了共产主义的远大理想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观念,正确行使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把廉政建设变成自觉行动,贯穿于日常工作始终,坚决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自觉抑制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的侵蚀,增强了拒腐防变能力。

二、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坚决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在行政工作中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切实抓好分管各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并严格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工任务,取得了明显成效。今年前8个月在市财政局工作期间,主要抓了三点:一是协调配合系统廉政建设。年初,除参与市财政局关于廉政建设的研究部署外,还在局党组会议上就今年廉政建设的目标、任务、重点措施和具体要求都提出了自己的观点和看法,对自己分管的科室、部门的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二是狠抓廉政建设监督检查。对分管部门、科室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和领导干部廉洁情况做到勤过问、勤检查,加强监督,对发现的违纪违规的苗头性问题,及早提醒,给予批评,并帮助和督促纠正,杜绝了分管部门和科室的不廉洁情况出现。按照有关的各项规定和准则,全面落实粮食、农资直补政策,科学制定资金分配方案,及时分解下达资金10万元,惠及种粮农户10万户,户均享受补贴资金1000元。落实石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政策,与交通、建设、林业等部门衔接,及时分解下达资金,对100户林场、1000辆城市公交车、800辆农村客运、1000辆出租车发放补贴资金100万元,在资金发上上面没有出现违反法律法规及各类规章制度的问题。积极配合各类专项检查工作,中央和省上有关部门先后8次对扩大内需、节能技术改造等项目资金进行专项检查,通过检查,我市在以上资金管理方面没有出现违纪问题。三是积极探索廉政建设新举措。针对当前党风廉政建设面临的新情况和新形势,立足财政系统现状,着眼于从制度上和源头上防范和治理腐败,在强化资金管理、财政资金使用等方面也想了一些办法,形成了一些有利于廉政建设的好的机制,促进了廉政建设向纵深推进。

今年9月份到县政府任职以来,积极主动地适应新的工作环境,在尽快掌握全区廉政建设总体情况的基础上,按照党风廉政建设岗位职责的要求,主要从五个方面抓了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一是认真调研理清思路。利用到部门调研的机会,了解部门领导干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和各项制度落实情况,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重要性和具体要求进行了强调和重申,并就自己已经形成的一些观点和想法与领导干部们进行了交流和探讨,进一步明确了工作目标,理清了工作思路。二是开展经常性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利用检查指导工作、召开会议之机,见缝插针,教育分管范围内的领导干部坚持一切从人民利益出发,模范实践创先争优的有关要求,消除“官本位”意识,一心一意为人民服务,进一步增强了他们勤政为民的宗旨观念。三是帮助指导分管部门把廉政建设纳入制度化轨道。针对分管范围内不同部门的行业特点和实际情况,帮助他们分析形势,制定措施,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在部门内部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廉政建设“小立法”,使广大领导干部有令可行,有禁可止,规范约束了干部的行为,杜绝了“吃、拿、卡、要”等不正之风,从机制上保证了分管部门的规范有序运转。四是推进分管部门作风建设。主要是协助区长狠抓了财经秩序整顿,组织审计和财政、税务等部门分别开展了财政收支审计和税收财务大检查,严格落实相关制度,进一步规范了财经秩序,从源头上遏制了腐败现象的发生,促进了全区经济社会快速健康发展。五是加强分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定期不定期地深入分管部门和企业,通过实地调查、座谈、听汇报等形式,摸准吃透有关情况,掌握廉政建设第一手资料,及时发现并解决了个别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预防了违法违纪问题和不正之风现象的发生。同时,积极参与县委、县政府关于廉政建设重大问题的研究决策,对于责任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及时向县委、县政府一把手汇报,并提出了一些有利于加强廉政建设的意见和建议,促进了相关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坚持做到廉洁自律,自觉执行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

其身正,不令则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在廉政建设中始终对自己高标准、严要求,率先垂范,以身作则,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别人不能做的,自己首先不去做,严格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政准则》的要求来约束自己的一言一行。一是坚持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自觉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做到防微杜渐、警钟长鸣。把清正廉洁、艰苦奋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作为工作的出发点,自觉贯彻执行各项廉政规定,时刻把自己置于组织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解决好为人民群众掌好权、用好权的问题。二是坚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在日常政务活动、工作接待方面,坚持原则,按规定办事,年内没有发生过收受现金、有价证券和利用职权之便为个人、亲友、下属谋取私利等违纪违规问题。除了因工作需要必须出面的公务接待外,尽可能谢绝参加有可能影响公务宴请和接待,不出入高消费娱乐场所。三是管好部门,落实领导责任。对分管部门和单位的负责同志,我总是做到工作上大力支持,生活上尽量关心,纪律上严格要求。坚持与领导干部谈心,了解他们的思想动态,帮助他们提高思想认识,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打招呼。年内,自己分管部门内部没有出现违法乱纪的人和事。

一年来,自己在廉政建设上抓的比较近,防范的比较严,没有做出有损党和政府形象的事,但还存在一些差距。如在学习上不能坚持一贯,有事因工作忙而放松了学习;在厉行节约上还做得不够,对部门监管还没完全尽到责任,在工作上要求的多,廉政上要求的不够等等。对此本人已有清醒的人是,今后,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努力克服。一是进一步加强学习。有目的、有计划地认真学习廉政法规、哲学理论、行政管理、市场经济等方面的知识,不断拓宽视野,增强驾驭工作的能力,始终保持政治上的清醒和反腐倡廉的坚定性。二是模范执行各项规定。时时刻刻以廉政法规警示自己,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挡得住诱惑,经得起考验,维护好共产党员的形象。三是积极履行领导职责。在严格自律的同时,认真抓好分管部门的廉政建设,坚持教育先行,利用各种机会帮助分管部门负责同志提高思想觉悟,做到该打招呼的及时打招呼,该提醒的及时提醒,促使分管部门保持廉洁高效。四是广泛接受监督。坚持深入群众、深入基层,在实践中锻炼提高自己。坚持依法行政,坚决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大力推行政务公开,敞开群众监督的渠道。特别是重视接受县委、人大、政协和政府党组的监督,虚心接受各方面的批评,努力改进领导作风和工作作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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