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司法局普法工作总结范文案例【通用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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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司法局普法工作总结【第一篇】
20xx年,xx区司法局在市司法局的大力支持和指导下,在加强司法行政业务工作的同时,十分注重宣传信息工作,为司法行政各项工作的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截止至11月底,xx区司法局累计向市、区各级党政刊物报送信息28篇,被市信息快报采用3篇,《xx信息》采用8篇,市《司法信息》采用5篇,媒体报刊采用11篇,我局主要通过以下几条措施来加强信息宣传工作:
(一)领导重视。局领导非常重视宣传工作,一直以“发展要有新思路、工作要有新举措”的理念,要求宣传工作要实行目标管理,任务到人。制定《xx区司法行政工作信息宣传管理办法》,年初制定年度宣传工作计划,将信息宣传任务指标分解到科室,落实到人,将此项工作作为对科室和个人工作目标考核的重点内容之一,激发开展信息宣传工作的热情,形成了信息宣传工作的良好氛围。
为提升稿件质量,要求每篇稿件在对外发表前必须由分管局长审核把关,做到稿件宣传稿件内容及时、准确、全面。局班子高度重视政务信息工作,在年初与各科室签订的《信息工作目标责任书》,没有完成任务的科室,将在年终的.目标考核中,扣除相应的分值。由副调研员黄仁武同志主管信息工作。
局长卢光辉同志经常过问,多次对信息工作作出指示,今年5月在全局信息工作会议上指出,“信息工作开局不错,要认真研究今年工作方针,希望各科室紧密配合,信息工作更上一层楼”。各科室都很重视,这项工作抓得紧,出题目、写信息,在本科室形成积极报送信息的氛围,基层科、矫正科等科室连续几年保持先进。实践证明,只要领导重视,常抓不懈,上下齐心协力,这项工作就能不断开创新局面。
(二)重点突出。现在的宣传工作在内容上较以往有了新的突破,不单纯把普法宣传方面的内容作为重点,而是转变宣传思路,侧重于“三个围绕”。
一是围绕xx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如如何在全面推进xx振兴发展、建设现代化国际化创新型先锋城区的进程中提供优质法律服务,如何在xx“二线插花地”棚户区改造的工作中发挥基层司法行政维稳作用等开展新闻宣传,正确引导舆论导向。
二是围绕司法行政系统本职工作,加强对社区矫正及法律援助等业务的宣传和落实,进一步彰显司法行政在建设和谐社会中的重要作用,从一个崭新的切入点入手,让社会各界以全新的视角来真正理解司法行政工作的重要性和实效性。
三是围绕法治惠民便民工作,着重打造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升级“一社区一法律顾问”等服务民生工作并加强宣传,为今后的司法行政工作奠定良好的社会基础。我区作为全市首批社区矫正工作试点单位,在社区矫正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和亮点。信息员及时将工作亮点归纳总结,上报信息,工作得到了区委、区政府的充分肯定。
(三)创新载体。除了传统的报纸、海报和党政信息刊物,我们充分利用网络宣传优势,依托xx电子政务网、xx社区家园网等网络平台,xx城事、平安xx等公众号,扩大司法行政宣传工作的广度和深度。同时,加强与主流媒体的合作,有重大活动时主动邀请媒体进行采访,争取多见报多宣传。
《晶报》报道了社区矫正科李向东科长先进事迹;xx为解决基层司法所出行难问题,为每个基层司法所解决了2辆社区矫正专用自行车,多家媒体、网站、报刊在第一时间进行了全方位,多角度的报道及转载。及时反映司法行政工作动态,使各级领导和人民群众更加了解和关注司法行政工作,进一步加强监督和改进司法行政工作,有力地促进了司法行政工作信息公开、政务透明,助力司法行政工作全面发展,弘扬改革创新精神,为作风建设注入正能量。
2023年司法局普法工作总结【第二篇】
2011年,**镇司法所在县司法局和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以人为本,深入开展人民调解、法制宣传、社区矫正、帮教安置和司法所建设等工作,较好完成年初既定的各类目标任务。
一、夯实基础,打造优良的工作平台。
一年来,我所一直都以一级优秀司法所为标杆,努力完善基层司法行政工作。推行所务管理制度化,对各项业务工作的分工作了优化调整,建立健全职责分工与岗位目标责任制度,把每一项工作落实到具体人头,避免了相互推诿,提高了工作效率。我所既强调各司其责、认真负责,又要求相互协作、加强配合。这样一来,调动了每个人的积极性,从而使每项工作都能及时、高效、优质地完成。
二、强化素质,狠抓司法所队伍建设。
建设高素质的司法行政队伍,是做好司法行政工作的组织保证。一是树立坚定的理想信念,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从思想上、政治上时刻与党中央及上级党组织保持高度一致,进一步提高自身的思想素质;二是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充分认识手中的权力就是责任,抱着对我镇经济发展和群众利益高度负责的态度来正确行使手中的权力;三是坚持以身作则,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别人不能做的,自己首先不去做,自觉遵守公务员的各项行为准则,以此规范约束队伍自身言行,抑制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的侵蚀,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
三、攻坚克难,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社会矛盾化解是2011年政法几大重点工作之一,为此,我所始终把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坚持“抓源头、清积案、建机制、强基层”的工作要求,开展“大调解机制建设”、“化解矛盾纠纷专项攻坚”活动,确保我镇社会政治稳定。一年来,镇、村两级调委会共调解各类矛盾纠纷**起,成功**起,成功率**%。
1、强化组织,构建调解互动网络。我们以村两委换届1。
选举为契机,根据人员变动,调整充实村、调解小组二级人民调解网络队伍,目前,全镇拥有人民调解员**人,调解信息员共**人,由此组成了一个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不留空档的信息网络;二是从工作职责上规范,凡是本辖区村调委会,调解不了的疑难复杂纠纷和跨地区、跨行业的民间纠纷,由镇调委会牵头进行联合调解。
2、排查分析,调处社会矛盾纠纷。积极开展“社会矛盾纠纷大排查”活动,将排查调处矛盾纠纷制度化。成立了矛盾纠纷大排查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排查实施方案,通过村调委会以及调解信息员信息平台,镇、村每月1次(敏感日子和重大节庆活动期间每日1次),重点围绕征地拆迁、劳资纠纷、环境污染、进京赴**上访等,组织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牵头处理,明确部门责任,并与相关部门共同研究解决问题的方案和措施,形成力量上相互支持,工作上具体配合,效果上相得益彰。同时,领导小组从纠纷受理、办理、办结和反馈,每个环节和过程进行严格督察,对群体事件和重点个案进行指导,明确具体要求,落实办理措施。
四、安身暖心,做好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工作。
今年,我所不仅完善了社区矫正组织领导体系、执法工作机制和管理制度,而且丰富了社区矫正的管理教育方式方法。“两劳释解”人员的管理,同样是司法所的主要工作,我们本着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采取分职业、分年龄、分村屯的帮教方式,在狠抓“一人一档”工作落实的基础上,注重了人性化管理和教育,为家庭特别困难的对象申办了困难救助和最底生活保障。通过签订帮教责任书、调查走访、摸底排查、思想教育等一系列工作措施的开展,努力使得我镇的帮教安置率达**%,确保帮教安置工作真正落到实处。截止目前,辖区内共有两劳释解”人员**人,未发生重新犯罪现象。
五、多措并举,认真开展法制宣传工作。
**人次,党员干部参学率达**%;二是适应形势,深入开展群众法制教育。打造“法治文化进村屯”,举办“258”街头咨询和法律“六进”活动,开展安全生产法、侵权责任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人民调解法等法律法规宣传,发放、张贴有关“六五”普法教育、环保、禁毒、土地保护、信访条例等宣传资料**余份(件),及时更新法制宣传栏,受到良好宣传效果;2011年8月份,在县司法局的统一安排下,我所与红土地农村数字电影院线有限公司一起深入到我镇21个行政村组织播放了近30场法制科教电影,以老百姓喜闻乐见的的形式宣传法律法规,深受广大人民群众的喜爱。回顾2011年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法制宣传的深度还不够,参与依法治理的力度还不强;二是工作创新、特色工作尚需加强;三是工作程序的规范化操作上,还需进一步落实;四是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上,个别调委会方法简单,没有具体分析原因和化解对策。
2012年,司法所工作紧紧围绕街道中心工作,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重点,努力奋斗、不断进取,积极探索新时期司法所工作的新特点、新方法、新措施,开创司法所工作新局面。
1、以人民满意为标准,夯实基层基础,狠抓司法所和人员队伍建设;
2、以促进社会和谐为宗旨,切实做好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
5、以社会管理创新为着力点,认真做好社区矫正和帮教安置工作。
**镇司法所2011年12月22日。
2023年司法局普法工作总结【第三篇】
2016年以来,xx县司法局按照县委、政府和市司法局的总体要求及安排部署,紧紧围绕中心工作,以完善学法、用法机制为抓手,以提高干部群众法律素质和推进依法治县进程为目标,大力探索创新法制宣传教育方法和途径,积极推动民主法治建设,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加强基层基础工作,提升服务群众水平为重点,为全县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大力推进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一)以“法律六进”为载体,以重点对象的学法用法为核心,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制定下发了xx县“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制,要求各执法普法单位按照不同领域的不同情况,制定行之有效的学法内容,做到了家喻户晓、妇孺皆知。
结合“法律六进”活动,通过大力加强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农民等重点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确保学法用法活动取得实效。加强普法骨干法制培训,分别在上半年和下半年各举办1次普法骨干培训班,分专题开展《刑法》、《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人民调解法》等法律法规的专题培训;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的作用,为全县各中小学师生上法制课84次,司法局、普法办联合教育局为全县在校生免费发放《青少年法制教育读本》4600余本.
深入烟草公司、电力公司、内蒙古地矿热电厂等10余家企业通过开展“法律进企业”、“物流园区法律大讲堂”、发放宣传资料等活动,广泛宣传《公司法》、《合同法》、《安全生产法》、《劳动法》等法律法规,截至目前,已开展企业法制讲座19场,解答企业职工法律咨询800多人次,印发《劳动者常用法律知识问答》、《企业实用法律汇编》等宣传资料1530余份。直接受教育职工1500余人。
(二)普治结合,采取普法与矛盾纠纷化解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开展“三下乡”、“送法下基层”活动,在张皋镇、民族团结乡等地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让群众在调解中受到教育,在教育中解决问题。以消费者权益保障日、环境保护日、消防宣传日、综治宣传月、税法宣传月等普法节点为契机,广泛发放《便民法律知识手册》、《“六五”普法读本》以及法制宣传礼品、宣传材料,将法律知识送到居民手中,受到群众好评。
(三)探索创新普法方式,以点带面,全面辐射。
1、充分发挥法治文化广场、“普法长廊”、法治长街的宣传阵地作用。在搞好常规性日常普法活动的情况下,以各种纪念日、主题宣传月为重点,广泛开展集中宣传活动,在每年“三八”妇女节、国际消费日、国际环境日、全国土地日、国际禁毒日、消防宣传日、“普法宣传月”等重要的普法宣传日期间在广场设立咨询台,解答群众的法律疑问,发放与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宣传资料,并深入乡村演出《罂花泪》、《赌患》等法治文艺节目,起到“普法一次,教育一片”的效果。今年共发放各类普法宣传资料36000余份,赠送法律知识手册26000余册,解答群众法律咨询6000余人次。
2、按照自治区法治文化广场“7个1”标准,在新世纪广场开展法治文化广场建设工作,led显示屏和音响已投入使用,普法长廊已建成,制定了一套广场管理使用制度,组建了一支法治文艺宣传队,具有法治文化广场特点的标志和长期固定的法律咨询台于十月份建设完工;根据《自治区“6个3”普法工程实施方案》的要求,发放3类影像、书籍等普法资料到各机关、单位、社区、企业及学校;3条法治文化长街新世纪法治文化广场普法长廊、迎宾公园法治文化长街和g6高速xx出口法治文化长街已建成。
以“六园一港”建设为契机,30个普法学法大讲堂在各乡镇及各单位、企业已挂牌建立并不定期组织普法讲师团的讲师举办普法学法讲座,由普法讲师团的讲师进行授课;由100名公务员、100名村(居)民、100名老师和学生组成的300多人的普法志愿者队伍已组建完成,并在城关镇、张皋镇、团结乡等地开展了相应的普法宣传活动;开展了“十百千万”集中宣传活动,利用城关镇交流会、三下乡等组织县乌兰牧骑开展城镇社区消夏普法文艺演出主题活动;县普法放映队深入农村、社区放映法治电影10余场,各司法所制作的法治宣传标语共计100多条。
3、以村、社区为宣传阵地,开展“以案释法”活动。司法局充分发挥“个案普法”的特殊作用,选择涉及“三农”的典型民事案件,采取普法宣教与调处化解相结合的方式开展示范调解,根据纠纷情况现场利用法律法规就地调处化解矛盾纠纷,让农民群众在调解旁听中了解了民事诉讼和人民调解的程序,通过调解活动,给双方当事人和旁听群众上了一堂活生生的法制教育课,在张皋镇、城关镇、团结乡等地开展示范调解20多场(次),参加旁听的农民群众达2000多人次,进一步确保普法实效性。
4、创新工作载体。司法局、普法办共开展专项普法活动20余场,依托门户网站设置普法专栏,充分利用微博微信、网络和移动通讯等新媒体,板报、橱窗、展板、户外公益广告等载体普法,通过印发宣传材料、法律咨询服务、法律大讲堂、法律知识竞赛等形式普法,倡导创作表演法治小品、情景剧等法治文化作品,在普法广场、普法公园等普法教育基地进行长期定点宣传。
(四)认真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
县普法专项组办公室及时下发了《xx县“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方案》兴普法发[2015]2号,要求各乡镇党委、县直各单位结合实际,通过各级党政机关、司法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社会群众组织自觉承担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责任,弘扬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精神,广泛传播法律知识,促进公民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进一步提高,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不断深入人心,形成全社会自觉遵法学法守法的氛围。
(五)继续推动基层民主法制建设。
依托“文明生态村”建设,以制度建设为重点,以扩大基层民主为目标,不断加强农村民主法制建设,组织开展自治区级、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申报考核工作和“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评选推荐活动。继续建立健全村级自治组织工作制度,不断完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推进以财务公开为重点的村务公开制度的落实,加大了对群众法制宣传教育特别是村“两委”干部的培训,扩大了以法律援助为重点的法律服务覆盖面。整顿健全了人民调解组织和治保组织,进一步提高了农民的法律素质,增强了农村干部群众的法制观念和依法办事能力,推进了农村的依法治理,提高了农村的法治化管理水平。实施法治旗县、法治乡村建设工程以来,我县北水泉村、大五号村等一大批行政村跨入“民主法治示范村”行列,各村制定了符合本村实际的村民自治章程,建立村务公开栏65个,农民文化娱乐室52个,更新法制宣传专栏74期。
(六)做好“六五”普法依法治理验收工作。
为迎接全市“六五”普法验收工作,11月18日,xx县召开了全县“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验收会议。县委主要负责领导对五年来全县“六五”普法工作进行了回顾和总结,并展望未来对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提出的“四个全面”和“依法治国”方略做出安排、部署。会议现场播放了xx县“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专题介绍片。会后,市“六五”普法验收组针对验收项目和重点单位实地开展了检查验收工作。检查过程中验收组负责人详细听取了有关部门的汇报,并对xx县“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
(一)贯彻落实人民调解“六统一”制度,进一步健全人民调解网络建设,筑牢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
县司法局按照“大调解、大化解”的理念,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人民调解“六统一”制度,即人民调解委员会名称、人民调解委员会印章、固定调解场所标识、人民调解员徽章、调解工作程序、调解文书格式“六统一”。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预防、排查和化解矛盾纠纷中的作用,在全县范围内建立了以人民调解为基础,人民调解、司法调解和行政调解相互衔接、相互补充、有机结合的矛盾调处网络。同时积极拓展人民调解工作平台,各乡镇以司法所为依托,相继建立了乡镇调解委员会,建立了矛盾纠纷信息员队伍。
建立健全了“企业法律顾问”制度,为全县13家重点企业配备了法律顾问。依托企事业单位设立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完善了道路交通事故调解委员会、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等行业性、专门性人民调解组织,构建起多元化的调解格局。目前,全县共建立各级各类人民调解委员会188个,共有人民调解员1112人,初步构建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上下贯通、左右协调、多方参与的村、乡(镇)、县三级人民调解网络体系,使人民调解这项具有中国特色的便民、亲民、不收费、对立小的矛盾纠纷解决方式充分发挥了应有的作用,在有力维护社会稳定的同时,也为广大人民群众节约了大量诉讼成本,成为维护基层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逐步成为群众乐于接受的矛盾纠纷处理方式。
(二)举办专题培训,提升人民调解工作水平。
为进一步规范调解程序,切实提高人民调解员的业务素质,举办了“践行群众路线,人民调解为人民”专题培训活动,普法讲师团律师以《人民调解法》为主讲内容,结合农村土地纠纷和城镇征地拆迁等实际案例,对如何在征地拆迁工作中充分发挥人民调解优势进行了深入浅出、通俗易懂的讲解。活动中,干部职工积极互动,踊跃发言,针对在拆迁工作中遇到的诸多情况提出了许多实际问题,主讲人都一一耐心地予以解答,为干部职工解疑释惑。
(三)以人为本,开拓思路,建立完善“双三位一体”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联动模式。
针对外来务工人员多,人口流动性大,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复杂化,纠纷易转化等特点,司法局坚持以“群众利益无小事”为根本,以“调解千家事、温暖万人心”为宗旨,建立起“双三位一体”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联动模式,有效化解各类疑难矛盾纠纷。“双三位一体”就是社区调委会、司法所工作站、民情恳谈室“三位一体”和社区调委会、基层法庭、公安派出所“三位一体”联合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
在这种工作模式下,凡遇有矛盾纠纷,调解信息员、人民调解员总能第一时间到达现场,第一时间控制事态发展,第一时间了解纠纷事实,第一时间介入开展调解。“双三位一体”调解模式的建立,有效借助各部门资源,针对不同矛盾纠纷形成排查、联调、联动的工作格局,使得一般的矛盾纠纷由当班的人民调解员协调解决,重大疑难的矛盾纠纷由调解员与职能部门联合解决。
司法局在开展调解工作中坚持做到“四个一”:即一个季度组织人民调解员和调解信息员进行一次业务培训,通过座谈、介绍经验、聘请司法助理员、律师讲座等形式来提高调解人员的业务技能;一个月组织召开一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协调会,总结近期社会矛盾纠纷基本情况、主要矛盾、起因和化解对策;一周进行一次矛盾纠纷排查汇总,发现纠纷苗头、消除矛盾隐患;信息员一天报送一次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工作情况,确保矛盾纠纷早发现、早化解、早上报。截止目前,全县各级各类调解组织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1100余件,调处率达100%,调处成功率98%以上,全县无激化案件、民转刑案件。
(一)按照《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司法局社区矫正大队严格履行对人民法院判处管制、宣告缓刑、裁定假释并在社会上服刑和暂予监外执行的4种人的社区矫正管理职责,各司法所负责日常具体工作实施。在工作中,做到了机制健全、制度较为完善、工作规范有序、责任明确到人。2016年,司法局社区矫正大队先后举办两次全县社区矫正人员学习培训班。
在5月和10月份对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和志愿者进行了为期一周的基本理论及技能培训。社区矫正大队在各司法所的配合下多次入户走访,掌握了矫正对象的思想动态和家庭情况。为便于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健全了分级管理、执法过错追究等制度,对外出务工和临时外出的社区矫正对象严格实行请销假制度,对矫正对象实施了gps手机定位管理,并实行分级管控、跟踪监管,有针对性的开展个别教育、心理矫正、社区服务等教育矫正活动。按照司法部在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之际特赦部分罪犯的文件精神,及时上报特赦了符合特赦条件的4名社区矫正人员。截止目前,全县共有社区矫正人员117人,其中缓刑109人,假释2人,暂予监外执行6人,无脱管、漏管现象发生。
(二)安置帮教工作不断强化。
今年,司法局切实加强机构建设、组织网络建设、工作制度建设。重点突破信息互通、人员交接、过渡安置、就业扶助四大难题,建立刑释解教人员信息库,落实“接送”制度,以抓好推进安置帮教基地建设为载体,进一步做好特殊人群管理服务工作。按照“政府主管、社会支持、综治机构监督、司法行政部门管理、企业经营”的管理模式,结合社会管理创新,积极筹建集临时安置、教育矫正、技能培训、就业指导、心理咨询、公益劳动等功能于一体的刑释解教人员过渡性安置和就业基地;搭建了信息化管理平台,全面运行了刑释解教人员信息管理系统;建立健全了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各项档案,坚持每月回访一次刑释解教人员,及时掌握刑释解教人员的思想动态,帮助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困难和难题,避免重新违法犯罪现象的发生。集中时间对全县刑释解教人员进行了摸底排查,对近三年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和社区矫正转入人员共132名逐一排查、逐人建档,切实做到对刑释解教人员底数清、情况明,无脱管漏管和重新犯罪现象发生。
(三)以经济建设和社会和谐为目标,发挥公证职能作用。
公证处结合工作实际,以经济建设和社会和谐为目标,充分发挥公证职能作用,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观念,积极做好公证法律服务工作。一年来,共办理公证550件,其中民事类125件、经济类310件,其他类115件,积极服务xx县的经济建设发展和社会稳定。
(一)创新法律服务形式、拓展服务领域,为政府决策当好参谋助手。律师事务所对已有的律师工作和管理制度的基础上继续完善和改进各项制度,紧紧抓住发展机遇,在服务中寻求市场、拓展业务。全年共办理刑事辩护案件27件、民事及行政代理案件68件、非诉讼案件30件,解答法律咨询500余人次,新签或续签法律顾问5家,参加法治宣传互动20余场次。
根据新形势的发展要求积极尝试改进和调整法律服务方式,围绕和谐社会建设,关注弱势群体的法律服务需求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工作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6件。围绕中小企业建设与发展积极开展企业法律顾问工作,通过专业化、全方位的法律服务切实增强企业抵御风险的能力。积极做好涉法案件的疏导化解及民间纠纷的调处工作,一年来,共参与乡镇政府及公安派出所调解群众纠纷10余件,说服上访人员息诉罢访,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从4月份开始,司法局组建了由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组成的法律服务工作队,定期深入乡村、社区开展“法律下基层、进万家”咨询服务暨法律援助活动。
活动开展以来,共解答群众各类法律咨询857人次,发放各类法律宣传小册子共915份。同时集中开展“送法进企业”、“送法进乡村”和困难群众合法权益保护行动。活动中,免费发放法律书籍和宣传资料1800余份,惠及群众2000多人次。全县目前共有律师事务所1家,现有专职律师7名,律师助理2名,办公行政人员1名,法律服务所9家,法律服务执业人员38名,其中执业律师11名、执业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21名。截至现在,律师事务所共担任法律顾问25家,办理各类诉讼及代理105件,咨询和代写法律文书600多件。
(二)加快建设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室。根据党政联席会议精神以及市委组织部、市司法局《关于开展“法律服务进社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县司法局报请县委组织部制定出台了《xx县关于开展“法律服务进社区”活动的实施方案》,并立即着手创建社区“法律服务室”,于2015年10月10日前完成了城关镇兴昌社区、新城社区、马桥社区三个社区“法律服务室”的创建工作,设立了接待室、工作室,面积不小于30㎡,由司法所工作人员具体负责开展日常法律服务。以“法律服务室”为平台,根据社区居民的法律需求,目前已安排法律援助工作人员、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和志愿者为社区居民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律咨询,尽心竭力为基层群众依法、妥善化解各类矛盾纠纷,解决相关法律事务。
(三)帮扶济困,大力开展弱势群体法律援助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法律援助条例》,进一步放宽法律援助受援标准,降低法律援助门槛,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进一步完善了法律援助工作站点建设,到目前为止全县共有15个法律援助工作站;以人民满意为标准,公开法律援助案件受理条件,简化手续,方便群众。全年共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235件,解答法律咨询1400多人次。
(四)在与工、青、妇、残联等单位联合成立法律维权中心的基础上,在行政村、社区设立法律维权工作室,为基层群众和弱势群体打通依法维权的绿色通道。充分发挥“12348”法律服务所贴近基层、便民利民的优势,进一步落实了信访律师值班制,由2名专职律师、2名法律服务志愿者轮流接待群众法律咨询。既提升了法律服务水平,方便了群众办事,又在基层群众当中营造了浓厚的法治氛围。
五、结合“严纪律守规矩、转作风敢担当、重实干树形象”专项活动,大力开展作风建设。
(一)司法局党支部高度重视,准备工作充分,扎实开展了“严纪律守规矩、转作风敢担当、重实干树形象”专项活动,要求全体干警一定要按照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要求,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司法行政队伍,继续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
(二)坚持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两手抓,两手硬,两不误,结合年初制定的党建工作要点和业务培训计划,合理安排政治学习和业务培训内容,将每周五定为学习日,分专题进行集中学习,全体党员干部按时参加,认真撰写学习心得和读书笔记。同时,结合教育实践活动,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大力加强反腐倡廉和廉政文化建设,不断增强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夯实思想保障。
2023年司法局普法工作总结【第四篇】
2011年上半年司法所在镇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县司法局的精心指导下,紧紧围绕稳定、改革、发展这一主题,强化队伍建设,切实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深入开展法律宣传和基层依法治理工作,推进基层民主法制建设,拓宽渠道,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着眼基层,扎实开展法律服务;维护公平,积极为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充分发挥了在创建“平安嘉陵”,构建和谐社会、创造稳定的生产生活环境、良好的治安环境和规范的法治环境中的职能作用。现将我们的工作汇报如下:
一、争取党政领导、协调各方关系。
一个部门工作业绩的取得,除自身的努力外,更重要的是要看党委政府的支持力度,还要看部门间的协作关系。为此,我们按照“上为党委政府分忧,下为人民群众解难”原则,在工作中抢抓主动,勤汇报,特别是在平安创建和维护社会稳定中始终冲刺在第一线,解决好各个具体问题,对部门间经常加强沟通与协作,只要有需求,我们就快捷、全力地配合。从而赢得了党委政府的满意和大力支持,尤其是分管领导经常和我们一道做具体工作,解决好司法所在开展具体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涉及各种资料的搜集,各部门及驻村干部都积极主动地给予协作。这样,司法所与党委、政府和部门间就形成了一个良好的互动效应:司法所在服务地方经济发展和维护基层社会稳定中集“护航员”、“宣传员”、“调解员”于一身的角色定位,越来越受地方党委、政府领导的重视;反过来,党委政府的关心、支持又进一步激发了司法所工作人员的工作热情,更加有效地推动了职能地发挥。这种互动其实就是政府对司法所的投资加强,司法所的工作开展得有力,矛盾纠纷少了,社会平安稳定了,领导的精力更加集中于经济发展和社会事业,其实这对于地方政府来说是一种低投入、高产出,他们投入了少的物资,收获的却是一方平安。
2、扎实开展人民调解及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司法所制定了定期进行矛盾纠纷排查,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逐一建立台账,会同村调委会及相关部门及时进行依法调解,对排查出来的重大矛盾纠纷,及时报党委政府协同处理。今年1——8月排查民间矛盾纠纷21件,调处16件,调解率为%,对尚未调处的5件也正在及时做工作,确保其不转化变危害社会的不稳定因素,从而有效地保障了嘉陵的稳定、平安、和谐。
3、立足本职,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安置帮教工作对于嘉陵镇的社会和谐稳定关系重大,目前嘉陵司法所的在帮人员共有人,在各村确定有专人负责跟踪帮教,层层落实责任制,实行“四级”在做好定期走访的同时,在重大节日及敏感时期及时对其进行走访,一方面加强对其思想上的改造,教育其要遵纪守法,做守法公民,另一方面帮助解决其生活上的困难,确保其生活稳定。今年无一人重新犯罪,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开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切实加强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是一项长期而又艰巨的任务。为提高对刑满释放人员的管理和控制力,我们采取灵活多样的帮教方式,确保安置帮教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全镇xx年年刑满释放人员人,对所有刑满释放人员全部建立了个人档案,并确定了具体的帮教人实施帮教,完善刑满释放人员年度帮教考察记录。对外出打工的刑满释放人员,采用书信、电话等形式落实帮教考察。
由于我们工作细致,方式方法得当,近三年内,未发生因民事纠纷调解不当或调解不及时转化的刑事案件、引起的自杀事件、群体性上访事件及其他群体性事件。在调解过程中,我们始终按照人民调解格式文书要求进行规范操作,做到纠纷受理和调解结果件件有记录。对于能当场口头调解的简单民事纠纷,我们一般只对其进行登记;对于需要形成书面调解协议的,我们严格按照调解协议制作要求,并实行一案一卷。围绕构建和谐社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大局,坚持每月定期开展和敏感时期加强排摸工作,努力把民间纠纷调解工作渗透到社会生活的各个环节,切实增强预见性和前瞻性。对新农村建设中容易引发的矛盾纠纷,提前介入,定期排查,认真分析,积极有效地做好预防和调处工作。在工作方式方法上,既充分运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相衔接的工作模式,更是畅通民主渠道,完善民意表达机制;既防止矛盾激化,又做到把群众的利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努力把握好维护群众利益与维护社会稳定的结合点,做到既有效地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又有效地维护社会稳定。
四、工作中存在的不足。
(一)、普法工作资金缺乏,普法宣传工作须进一步加强。
(二)、个别村调委会业务水平急待提高,未能起到“第一道防线”作用。
(三)、两劳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须进一步加强。
总之,在今后的工作中,镇司法所将针对存在的问题,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与时俱进,开拓进取,求真务实,真抓实干,以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统揽全局,以深化改革,强化管理及切实搞好自身建设为保障,努力提高队伍素质,增强工作力度,进一步发挥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的作用。
二、结合各部门做好普法宣传及法律援助工作。
2、结合2011年的法律援助服务能力提升年,有针对性地对法律援助工作进行宣传。按照市司法局的要求积极的开展法律援助宣传工作,通过在辖区内人口集中的地方设置宣传站点、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对法律援助进行广泛的宣传动员。通过我们的广泛宣传,使辖区内的居民对援助对象和法律援助的条件都有了基本的了解。目前我镇已办理十件非诉讼法律援助案件,为推进我镇法律援助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三、做好信息报送及资料归档工作。
在做好各项工作的同时,积极做好信息报送及资料归档工作。将司法行政、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矛盾排查、法律援助、普法宣传、综合治理、日常工作种类文件、资料、台帐、记录、卷宗分门别类,整理归档。做到了存放齐全,管理有序,格式统一,登记规范,档案管理工作基本上达到了规范化、经常化的要求。
2023年司法局普法工作总结【第五篇】
今年,我局按照区委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实施意见和责任分工,在建立落实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和深入开展法治建设等方面,扎实开展工作,积极稳妥推进,积极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和坚强的法治保障。现将有关工作总结如下:
一、建立落实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
2016年6月27日,发布了《关于建立xx区“以案释法”工作制度(试行)的通知》(徽法治办〔2016〕7)号,推动全区以案释法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发展。
一是积极配合市电视台民生热线《法在身边》栏目录制《未保价玉器快递途中丢失消费者索赔无果申诉维权》和《利用微信红包涉嫌开设网络赌场案件》和拍摄。
二是积极开展旁听庭审活动。4月22日,区普法办与区法制办联合组织26家行政机关60余名干部参加xx区法院审理的行政诉讼案件庭审旁听。5月24日,区依法治区各成员单位、xx区“谁执法谁普法”各成员单位以及xx区人民陪审员等共计200余名人员参与旁听了一起网络赌博案件旁听庭审。10月13日,在区一中开展了青少年的公民旁听案件庭审。达到“审理一个案件,宣讲一部法律,教育一片干部”的效果。
三是整理上报市司法局《未保价玉器快递途中丢失消费者索赔无果》、《申诉维权建筑工程层层发包中的工伤赔偿纠纷调解》、《正确区分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与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三个“以案释法”案例。
二、深入开展法治建设活动。
(一)做好六五普法表彰和七五普法启动。
成立了xx区法治宣传育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xx区2016年普法依法治区工作要点》,《xx区2016年重点普法目录》,以案释法工作制度各项工作。组建了区“七五”普法宣讲团和“七五”普法志愿者队伍。组织开展了《关于我区“六五”普法规划实施和“七五”普法工作安排情况的报告》调研座谈会,组织申报“七五”普法黄山市“法律七进”示范点,组织起草了我区《关于在全区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
9月23日组织开展全区2016年行政执法人员暨“七五”普法骨干培训班,培训人数达300多人,覆盖全区各个单位与乡镇,参训率、参考率、通过率均达到100%。“六五”期间,区司法局xx司法所方宇华荣获得全国“六五普法”先进工作者,区司法局荣获全省“六五普法”先进单位,区总工会等5家单位和胡频等4人获得市级表彰,富溪乡等12个单位和谢雪松等12人荣获区委办区政府办的通报表彰。
(二)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以“三下乡”、“四进社区”、“上九庙会”、“三八维权月”、“学雷锋律师服务月”、“江淮普法行”活动、“”国家宪法日等系列法治宣传活动为契机,深入基层积极开展法治宣传和现场咨询服务等“法律七进”活动,发放各类法律法规宣传资料5000余份,现场咨询500余人次。
(三)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
共八个司法所,司法所办公面积均达到120㎡以上,全部立户列编,垂直管理和副科建制。8个司法所均严格按照司法部和省厅规定的“五化建设”和“五室标准”要求,做到制度上墙,岗位公示,责任到人,工作有序,万元办公经费列入区财政预算,司法助理员岗位津贴落实发放到位,有2个所被省厅命名为“省级示范所”(潜口、街道),有1个司法所被市级命名为“优秀司法所”(呈坎),有一个调委会被司法部授予全国模范人民调委会(广惠村)。
(四)发挥人民调解的独特优势。
今年先后化解区委、政府和相关部门交办的重大纠纷18件,协助相关部门完成新南片区2号地块剩余20户的拆迁工作,蔬菜片区800余户拆迁户的返迁工作,截止目前,全区各级调解组织共受理各类纠纷2400余件,调解成功2352件,调成率98%。同时,在重大重建项目新建6个调解室。
(五)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上台阶。
强化日常监管,积极推进社区矫正手机定位系统,截止目前我区未出现一起社区矫正人员脱管、漏管和重新犯罪情况。全区累计接收社区矫正人员25人,累计解除50人,现在册39人。同时,我们加强对刑释解教人员衔接管控工作,积极引导和扶持刑释解教人员就业,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努力维护社会稳定。截止目前,全区共接收刑释解教人员88人,落实安置人员88人,安置率达100%;落实帮教人员8人就业,帮教率达100%。
(四)加大法律援助力度。截至目前,法律援助中心共接受法律援助事项(咨询)1680件,受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164件,其中刑事案件33件,民事案件131件。超额完成了全年80件援助案件的任务。对于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100%受理,对于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尽力提供帮助,有效地落实了“应援尽援”精神,同时,积极做好我区农民工、老年人、未成年人、妇女,经济困难群众的法律援助工作。
三、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截至目前,我局各项改革工作开展顺利,但是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少数部门和单位对普法工作认识不到位,重视不够,致使普法工作随意性大,出现“忽冷忽热”的情况,存在“普法工作说起来重要,干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现象和“抓业务是责任,抓普法是义务”的错误认识,开展具体工作较少。二是人民调解、社区矫正等职能工作执法手段偏弱,由于目前并没有出台《社区矫正法》,无法采取强制措施,加大了社区矫正执法工作开展的难度,影响工作效果;三是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人员和法律服务人员数量不足,不能满足我区经济快速发展需要。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积极履行司法行政职能。一是进一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不断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推向深入;二是加强与公、检、法、监狱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健全社区矫正衔接工作机制,加强安全监管,加大对违反社区矫正规定的惩罚力度,确保社区服刑人员不脱管、漏管;三是继续做好法律援助民生工作,广泛开展《xx省法律援助条例》的宣传,加强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监管和经费管理。四是大力加强法律服务队伍和基层司法行政队伍建设,建立人才流动机制,逐步解决我区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和法律服务资源不足和人才匮乏问题,打造一支德才兼备的高素质司法行政队伍。
2023年司法局普法工作总结【第六篇】
2016年,在区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大力支持和指导下,区司法局政务公开工作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全省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要点的通知》(皖政办秘〔2016〕57号)、《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皖政办秘〔2016〕79号)、安庆市和宜秀区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等文件部署要求,落实责任、多措并举,创新公开形式,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民主化,取得了良好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政务公开工作机制逐步健全完善。
为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提升行政效能,优化政务服务环境,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和要求,把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落实。
一是成立由局长吴福华任组长,副局长汪剑英任副组长,有关股室负责人参加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召开政务公开工作会议,研究和部署推行政务公开工作。严格落实政务公开的各项工作要求,做到了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把政务公开工作分解到单位内部的有关处室和人员,建立健全“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到处室、落实到人头”的工作机制,指定专职人员,统一负责局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实施。
二是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制度。建立健全《区司法局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区司法局信息公开指南》、《区司法局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单位重点目录维护任务表》等一系列规章制度,促进政务公开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三是建立监督机制,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25日对我局政务公开信息发布情况进行统计通报,对公开不及时、公开不准确的问题进行及时纠正,保证了政务公开的严肃性。
二、严格规范建设,提高政务公开质量。
积极推进一般事项公开向重点事项公开、结果公开向全过程公开、自定公开内容向群众点题公开“三个转变”,逐步实现经常性工作定期公开,重要性内容随时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渐公开,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的质量。
1、公开的内容更加充实。以《政府部门信息公开目录内容》为重要参照,充实公开内容,确保政务公开工作高质量、高标准、严要求地进行,做到及时公开、全面公开、规范公开。坚持把群众最关心、最需要了解的“权、钱、人、事”等事项公开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结合司法行政工作,从行政权力运行、人事变动、三公经费、法律援助民生工程、便民服务等方面入手,保障群众知情权和监督权。
2、公开的时间更加及时。针对公开项目的不同情况,确定公开时间,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
3、公开形式更加灵活多样。一是利用政务信息公开网、司法局内网,及时公开信息。二是充分运用电视、网络、微信、微博等新媒体方式公开,扩大公开的覆盖面;三是通过制作办事指南、办事手册、宣传材料等形式公开。
2016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离上级和群众的要求还有差距,还存在思想认识不足、人员配备不到位、公开内容不规范等问题。下一步,加强学习,提高思想认识;积极落实责任、明确专人负责;创新工作形式,提高政务公开的时效性。
2023年司法局普法工作总结【第七篇】
我局在2015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230条,公开的政府信息未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也没有经权利人同意公开或者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
二、主动公开情况。
我局加强主动公开。我局充分依托中国xx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创新电子政务公开方式,推进政务公开网站建设,各部门和乡镇街均开设了子网站,作为对外公开的平台,把政务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作为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手段,不断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确立了30家牵头单位,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和信息公开,公开单位覆盖面100%。积极开展政务公开标准化和示范单位建设工作,,选择毛坦厂镇、三十铺、等10家单位为示范单位,加强示范点建设,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的质量。同时,利用百姓畅言、政民互动、在线办事等板块,加强网络舆情管理,及时回应群众关切。
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政策解读、舆情回应、建议提案办理等情况。
我局在抓好一般性信息公开的同时,突出抓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在区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平台设立了若干个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栏目,涉及“三公”经费、财政预决算、行政审批、行政执法、工程招标、工程采购、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多方面。
一是推进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公开。坚持依法行政,加大了行政机关行政审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息公开力度,积极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公开区直单位权力清单,完善权力运行流程图,扎实推进自由裁量权、行政处罚结果、行政审批运行结果、行政备案监管结果等公开。截至目前全区累计公开行政权力信息251条。
二是推进财政信息公开。根据今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精神,对政府预算、决算全部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的项级科目,专项转移支付预算和决算要求公开到具体项目。同时对财政预算执行和收支审计信息进行公示公开,提升预算执行的透明度。进一步加大了管理使用情况的公开力度,让“财政资金”在阳光下运行。部门预算决算公开到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加大“三公”经费公开力度,及时、全面、准确公开整改情况,进一步提升财政预算执行和收支、审计工作情况的透明度。截至目前全区累计公开财政信息794条。
三是加强其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对政府投资项目、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共产品质量监管、公共信息服务等,要求所涉有关单位及时公开到位。推进学校招生、科技管理、医疗卫生、就业等领域信息公开,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和群众满意度。推进环境监测、安全生产事故、食品药品安全、信用等领域信息公开。着力抓好征地拆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政府采购等方面信息公开,积极回应群众关切。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全局贯彻实施《条例》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着一些不足和问题。一是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二是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
五、改进措施。
针对存在的问题,在今后工作中将采取以下措施切实加以改进。一是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根据我局工作职能和职责,加大工作力度,扩大信息公开范围;二是组织开展宣传活动,增进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了解;三是进一步增强保密审查机制,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无泄密事件发生。
2023年司法局普法工作总结【第八篇】
2016年,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中心工作,按照抓班子带队伍、抓作风促效能、抓重点解难题、抓基层强基础、抓改革保稳定的思路,积极作为,真抓实干,奋力开拓,各项工作不断取得新的进展和成效。
一、业务工作开展情况。
(一)实现监管场所安全稳定。xx监狱全力推进安全文明现代化监狱建设,深入开展监管安全专项活动,严格落实监管制度,加强监狱指挥中心建设,大力开展执法规范化建设,对罪犯考核方式进行重新修改和规定。已办理罪犯减刑假释案件和监外执行案件全部符合规定。推动网络办案平台建设,实现减刑假释案件平台办理。扎实做好教育改造工作。开展“学儒育新明礼年”活动,规范罪犯教育日制度,强化罪犯个别矫正工作,提高了教育转化率,实现了监狱监管的安全和生产的平稳运行。积极稳妥开展监狱退危工作。
经过前期的准备工作,目前成立了xx监狱退危工作领导小组和6各专项组,明确了责任分工,退危工作稳步进行。市强制戒毒所集中开展专项安全大检查活动,排查各类安全隐患。强化强制隔离戒毒人员行为规范养成,提供高质量的生活后勤保障和全方位的医疗救治工作,加大心理咨询工作力度,配齐心理咨询师,发挥孔孟之乡的地缘优势,开辟孔子学堂,运用优秀传统文化的力量教育感化戒毒人员,提高了教育矫治效果,推动解决市强解所迁建项目,新建选址已经确定,多次争取市领导支持,协调市、区两级有关部门,已完成测绘,正在进行土地性质变更、整体设计工作。
(二)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水平全面提升。科学制定并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在全市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xx市2016—2020年依法治市规划》。召开高规格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会议,督促各县市区贯彻落实会议精神迅速行动,“七五”普法开局良好。严格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活动。与市委政法委、市法制办等部门沟通协调,建立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建立媒体公益普法制度,督促广播电视、报纸期刊、互联网等大众传媒自觉履行普法责任。依托阵地、活动、品牌“三位一体”格局,建设xx特色法治文化。
加大对各县(市、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的督导力度,指导有条件的乡镇、村居加快建设体现地域文化特色、设置合理、功能多样、便捷民众的法治文化阵地。积极协调,把乡村法治文化建设纳入“美丽乡村”建设范围。部署开展全市第三批“两个示范基地”创建活动,不断扩大法治文化阵地的规模和影响。坚持以法治县(市、区)和“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诚信守法企业”、“依法行政示范窗口单位”等法治创建活动为切入点,以乡村、社区、企业、学校为重点,深入开展多层次多形式法治创建活动,构建点面结合、互促共进的法治创建格局。与市民政局联合命名了“全市第五批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141个,开展第六批“全市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评选活动。
(三)法律援助工作提档升级。积极协调财政部门,提高法律援助办案补贴标准。组织中央转移支付法律援助经费的专项审计活动,持续开展“法律援助示范窗口”创建活动,进行服务窗口的提档升级。认真贯彻《山东省法律援助条例》,全面取消事项范围,进一步畅通申请渠道,运用网络平台等新兴传播工具解疑释惑。着力提高法律援助质量,制定实行了“首问负责制”、“法律援助服务承诺制”等一系列标准化规章制度。
加强事前、事中、事后全程监管,引入同行评估制度,打造xx法律援助“真情服务、应援尽援”服务品牌,指导全市建立乡镇工作站和村居联络员数据库,各司法所站点实现了法律援助便民公示牌上墙。调整充实市高新区法院等站点,综合利用便民窗口、12348热线、服务直通车等多种形式,实现法律援助服务亲民便民。为特殊困难群体开辟服务“绿色通道”,利用电视、新媒体宣传力量,通过开辟宣传阵地、播放公益广告等形式,让法律援助工作更加家喻户晓、深入人心。截至11月10日,全市法律援助机构受理案件6529件。结案5535件,市直办结案件1397件,接受群众电话和来访法律咨询33065件次。
(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全面铺开。做好前期准备,集中安排部署。赴聊城、济南,江苏省徐州和无锡考察学习,与省厅进行工作对接,就实体平台建设到各县市区实地调研,就网络、热线平台建设与软件公司、电信运行商及相关部门论证座谈。对全市公共法律服务基础设施、平台配置等情况进行调查摸底,研究建设计划、建设标准。积极协调市委、市政府两办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济办发〔20l6〕43号),召开高规格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会议,对全市建设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健全领导机制,纳入整体规划。市领导多次听取专项汇报,明确全市各级全民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负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指导、调度和推进工作。市司法局组成了局长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相关单位、科室负责人任成员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抽调专人成立了建设办公室,明确市法律援助中心负责服务平台的运行。印发了《关于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济司发〔2016〕7号),把司法行政的各项业务工作纳入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大盘。各县市区根据统一部署,成立领导小组,落实责任分工,出台文件,提供财政保障,各项工作正全面铺开。
(五)基础基础工作扎实有效。开展司法所“星级联创”活动。截止到11月份,指导67个司法所实现提档升级,目前,全市已建成司法行政工作室750余个。推进“xx智慧民调”管理系统建设,评选“xx市最美人民调解员”,“和为贵”人民调解室建设全面推进,截止11月底,全市村居完成率达到%。大力推进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诉调对接”、“公调对接”工作运行机制基本形成,完成市物业纠纷调委会筹建工作。截止到11月份,调解矛盾纠纷16425件,达成协议16296,履行16223件,履行率%。
承担了全省社区矫正教育教材《中国传统文化教育》的编写工作,开展社区矫正“双抓双促”活动,进行脱漏管专项检查,建立常态化联合检察制度,邹城市、微山县以及127个司法所实现了“零纠违”。开展“联合帮扶促回归”活动,制定了刑满释放人员信息管理系统考核办法,建立月督导、季通报制度,与公安局户政处建立预释放人员信息对接机制,推行汶上县心理学会参与安置帮教工作模式。截止到11月份,帮教率达到100%,安置率达到90%以上。组织开展“基层法律服务村居行”活动,目前,全市村居法治村主任或法律顾问覆盖率达到60%以上。
(六)法律服务工作转型优化。召开高规格的全市律师工作会议,深入开展“三牵手三促进”活动,继续大力实施法律顾问全覆盖工程,我市律师担任企事业法律顾问数量同比增长20%以上。成立个体私营企业律师服务团、政法机关律师法律咨询团,大力推动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工作深入开展。完善“红黑榜”公布制度,及时发布奖惩信息。加强对投诉律师所、个人所的检查督导,实行律师事务所主任约谈制度。扎实开展律师事务所规范管理提升年活动,严肃投诉查处。
组织法医类司法鉴定机构报名参加司法部组织的能力验证活动27项,配合省厅、司法部司鉴所对3家鉴定机构物证鉴定项目开展能力验证现场测评,指导山东金盾司法鉴定所、xx医学院司法鉴定中心接受国家认可委国家级认证认可评审。截止到11月份,共办理鉴定案件10414件,其中办理鉴定援助、调解、减免等便民惠民鉴定案件520余件。加强人民监督员管理工作,推动人民监督员经费列入市财政预算,组织人民监督员参加检察机关开展的各项监督评议活动20余人次。公证业务持续健康发展,累计拓展农村产权流转、金融赋强、预约协议等多项新业务,截至11月中旬,共办理各类公证事项万余件。
二、班子队伍建设情况。
(一)加强思想政治建设。自觉执行上级有关政策,在思想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坚持在大局下谋划推动司法行政工作。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定期召开党委会研究重大问题。加强日常监督管理,把从严要求作为干部管理新常态。健全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机制,出台《xx市司法局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程》。
健全教育培训体系,分层次举办法律援助、社区矫正、律师业务能力、人民调解员、公证员等培训班,提高为民服务的本领。认真做好表彰奖励工作,全市司法行政系统2个集体、2名个人受到省部级以上表彰,在全省司法行政工作会议上,13个集体、37名个人受到省司法厅表彰,11名个人被表彰为全省司法行政系统2015年度人物并记个人二等功。
(二)提升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印发《2016年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政治工作要点》,制定《2016年度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安排意见》,修改完善《市司法局党委议事规则》、《市司法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局党委领导班子自身建设的意见》,大力度强化班子建设。认真落实“三会一课”、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加强党组织制度建设,完善机关党建工作机制,及时组织召开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完成党建重点工作。
督促指导局属24个需要换届的基层党组织按期完成换届工作,对局属77个支部、1089名党员建立党费补缴台账,积极推进党费核查补缴工作,扎实做好驻村帮扶工作,帮助邹城市独山村525户群众解决道路硬化绿化、路灯建设等实际问题,开展了核桃树种植培训、民主理财等多项活动,受到各方好评。组织党员干部到联建村体察民情,定期走访联系户,确保党员干部走访全覆盖。
(三)提高综合保障能力。全力推进司法所空余编制使用,先后到部分县市区司法局进行调研,提出具体工作要求,今年以来,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新招录公务员33名,有效缓解了干警队伍年龄层次、知识结构和能力水平断档脱节现象,空余政法专项编制减少到26名,全市11个县市区司法局全部加挂社区矫正局牌子。精心组织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xx考区工作,2048人报名考试,全局上下齐心协力、周密实施,圆满完成各项考务工作。规范行政审批工作,基本明确了我局的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清单、行政权力清单、政府责任清单。
加强信访工作,对重点案件进行了妥善处理。积极做好督察、警衔警务、职称评审和工资管理工作,激发了队伍活力。局机关行政后勤管理服务、财务管理和系统内审计工作取得新成效。老干部服务工作、计划生育工作取得新成绩。加强投入、强化应用,oa办公系统投入使用,非涉密公文办理实现网上操作,新版网站上线运行。政策法规理论研究和新闻宣传工作稳步开展,为司法行政工作改革发展营造了良好的舆论环境。
(四)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按照市委统一部署,局党委认真组织“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统筹安排,狠抓落实,取得明显成效。
一是部署安排迅速。市委部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后,局党委立即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学习,研究贯彻落实意见。4月29日,启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局党委书记作了动员讲话。
二是推进措施扎实。印发了实施方案和学习教育配档表,为机关每名党员配发了《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读本》、《“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手册》等学习资料,对指定篇目进行了认真学习,成立“两学一做”协调小组,认真指导局属有关单位开展学习教育。
三是教育主体突出。局领导班子带头学习、示范带动,促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扎实开展。对规定的学习内容和指定的学习材料,坚持原汁原味、原原本本,系统研读,认真组织学习党规党章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分别在所在支部为全体党员上了党课,交流学习经验和体会,起到了学习带头作用。组织慰问困难党员27人次,集体学习24次。
四是问题导向明确。局班子成员在聚焦主题、突出问题导向,深入研讨交流的同时,查摆问题37个,制定整改措施23条,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措施、整改时限、整改结果。市委督导组两次对我局学习教育开展情况督导检查,均给予较好评价。
三、党风廉政建设情况。
(一)狠抓“两个责任”落实。调整充实了以局党委书记为组长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每次局党委会都把研究党风廉政作为首个议题,在已经召开的21次党委会议中,有18次涉及党风廉政建设和廉政教育内容,统一研究部署,整体协调推进,参加市纪委全会述廉述责工作,局党委书记获得分好成绩。针对委员们提出的五个方面意见建议,党委会认真对待,研究制定了20多项整改措施,具体落实整改。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要求,制定下发“两个责任”任务分工和责任清单,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细化、量化,逐项分解落实到分管领导、基层单位和牵头科室。
层层签订党风廉政责任书,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序分解,有据考核,有效落实。健全完善了考核机制,突出问题导向,对照“两个责任”清单,针对每项任务实行销号管理,使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同时,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纳入目标管理工作体系,与司法行政业务同考核、同评价,并作为干部提拔使用和评选先进的重要依据。对没有认真履职尽责的干部追责问责,有力维护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严肃性。
(二)狠抓廉政学习教育。把廉政学习摆在更加突出的重要位置,组织学习上级纪委历次全会精神、《习近平关于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论述摘编》、进一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委实施办法的要求、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问责条例》《党内监督条例》以及《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知识。组织机关和局属单位县处级、乡科级党员干部参加德廉和党风党纪知识测试,组织参加“全市党员干部党章党规党纪知识竞赛”并获得三等奖。
聘请党校教授作“守纪律讲规矩、敢担当有作为”专题辅导,组织收看中央宣讲团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报告会,进一步丰富学习宣传内容,营造浓厚教育氛围。开展警示教育,将中央和省市纪委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典型问题作为警示教育内容,组织收看《省属国企党员干部违法违纪案例警示录》《蜕变的人生》《双面人生》《失控的“自由人”》《纪律与规矩》《永远在路上》等警示教育片,组织开展为期两个月的警示教育活动,到邹城政德教育基地接受德廉传统文化教育,到xx监狱听服刑人员忏悔演讲,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纪律意识、规矩意识和法纪观念。
加强廉政文化建设。丰富廉政文化进机关内容,适时在电子显示屏滚动播出廉政标语、警示语录,紧盯重要时间节点,做好中秋国庆、元旦春节期间的纠正“四风”的廉政宣传。组织学习宣传《关于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业余生活的通知》,向党员领导干部印发《健康文明业余生活倡议书》。按要求向市纪委报送学习贯彻《准则》《条例》征文,不断丰富廉政文化内容。
(三)狠抓日常监督监管。加强制度建设,研究制定出台一系列规范性文件,形成了一套较为完备的制度体系,为重要决策事项集体研究决定提供了基本遵循。进一步完善党务、政务公开制度,在机关内部继续推行即办制、公开制、一次性告知制等工作制度,提高机关工作效率。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原则,慎重对待“三重一大”事项,凡涉及一万元以上的开支,必须经局党委会议集体研究,所有支出报销必须经分管负责人、装财科、办公室、纪委副书记联合会签。
顺利完成公车改革任务,杜绝公款吃喝现象,截至9月底,局机关“三公经费”同比下降%。对局机关纪律作风进行督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报,限期整改。对局属单位受到刑事处罚和行政处分人员,责成所在单位研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妥善处理10多起投诉举报问题。妥善运用好“四种形态”,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力促政风行风警风建设提升。结合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律师职业道德和诚信建设,加大律师、公证违法违规执业惩戒力度。
提高法律援助办案质量,加强司法鉴定执业监督,较好解决了执业不规范、服务不到位的问题。严格执行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解除强制隔离戒毒、社区矫正人员管理等有关规定,执法公信力明显提高。组织参加阳光政务热线、政风行风热线,借助网络问政平台,处理投诉举报,解答法律咨询,服务人民群众,我局在全市政风行风民主测评中位居第七,群众对司法行政工作的满意度稳中有升。
总体来看,今年的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仍有很多薄弱环节需要在今后工作中进一步完善提高。明年工作中,我们将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继续锐意进取,开拓创新,为我市司法行政工作迈上新台阶而不懈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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