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管理调研报告【实用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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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管理调研报告【第一篇】

近年来,随着“沿江大开发,城市大建设”的深入推进,我市城市面貌进一步改观,城市环境进一步改善,城市形象进一步提升。由于大量的农村人口涌入城市,人口数量剧增,城市实现经济发展、商贸繁荣的同时,城市交通秩序混乱、违章建筑、占道经营等各类“城市病”日益显现。为此,我市先后开展“两违”整治、城区交通整治、城市管理“六大新政”等专项行动,城市管理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客观来说,我市城市管理工作与建设中等城市、“省级园林城市”、“省级森林城市”发展的新要求,人民群众对城市管理的新期待,仍有较大差距。为全面准确掌握我市城市管理工作情况,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和依据,近期,市政府办公室组织专人,深入市城管局、建设局、交通局、规划局、交警大队等部门单位,就加强我市城市管理工作进行了深入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市城市管理工作发展现状

随着工业化、城镇化的快速推进,我市城市管理面临的执法考验越来越多、承担的执法职责越来越广、承受的工作压力也越来越重,对此,我市就加强城市管理工作做了一些探索,取得一定成效,但城管工作仍然任重而道远。

1.工作强度大。目前,我市城区面积25平方公里,人口17万,涉及1乡、1场、2街道,城区道路里程110公里,机动车保有量万辆,电动车万辆,城市管理呈现点多面广特点。特别是随着大唐新区的建成,城市规模将进一步扩张,人口不断积聚,“两违”管控、交通整治、市容市貌、渣土管理等城市管理工作任务将更加繁重,仅20xx年,城管局拆除违章建筑达万平米,交警大队处理交通事故达3928起;市容局保洁清扫面积达220万平米,人均清扫面积达7000平米,超省定标准近一倍;园林处绿化管护面积90万多平米,人均管护面积达6900平米。

2.舆论关注多。城市管理工作涉及社会方方面面,群众对此高度关注。从全国各地新闻报道来看,有些媒体对城管报道不客观,大量城管负面报道见诸报端,给社会造成不良影响,城管几乎成为负面形象代言人。尤其是少数媒体借助网络大肆炒作,片面舆论报道,极大的伤害城管工作人员自尊心,给城市管理工作造成巨大压力。

3.人员流失快。按照城市发展的需要,我市城管、交警、市容等部门人员缺口分别达20人、60人、110人,人员不足极大的影响城市管理工作顺利推进。为弥补一线人员的不足,各部门聘请临时人员以减轻城市管理工作压力,城市管理局现有队员131人(不含第三大队),其中,聘请协管人员51人;交警大队现有工作人员158人;市容局现有人员576人,其中,聘请环卫工人467人。目前,我市城管、交警聘用人员工资1200元/月,环卫工人1000元/月,由于收入入水平和社会地位较低,严重影响了城管队伍的稳定性和积极性,人员流失严重,市容局每年有85%以上人员选择辞职,城管局每年也有近10人相继离职。

4.社会理解少。城市管理主要对象往往是失业人员(含下岗工人)、失地农民、进城农民工以及孤寡残等弱势群体,为维持基本生活需求,在人员密集场所、市区繁华商业街、集贸市场等场所摆摊设点、沿街叫卖,受习惯思维的影响,往往对城市管理工作不理解、不支持,甚至产生抵触情绪。按照XX市的统一部署,大九江规划区内严禁私自建房,少数群众房屋危旧,迫切需要解决住房问题,导致“两违”抢建行为时有反弹。与此同时,受利益驱使,少数人抱有侥幸心理,利用夜间实施抢建、超高超载运输、随意张贴户外广告等违法违规行为,这些原因都不同程度地给城管执法带来较大困难。

5.文明意识差。从城市发展情况来看,我市新增的城区人口主要来源于地震灾害安置、拆迁安置、进城务工人员等农业人口,自身素质没有得到提升,生活方式与城市的发展不相适应。受生活习惯、思想观念等影响,市民闯红灯、随意调头、随意停车、乱倒垃圾、乱停乱放、乱搭乱建等不文明行为随处可见,甚至少数人在绿化带种植蔬菜。这些不文明行为不仅破坏了城市环境,影响了城市形象,甚至也给自身生命安全带来隐患,根据交警部门统计,因非机动车、行人违规引发的交通事故占到60%以上。

二、当前城市管理工作面临的问题

城市管理是一项非常细致而繁重的系统工程,随着我市城市管理工作不断深入,一些深层次的问题和矛盾逐渐暴露出来,一定程度上影响着城市管理水平的提升,具体来说有以下几个方面:

1.管理体制尚不健全。我市城市管理相关部门存在职能配置不尽合理,城市管理涉及的违章建筑、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市政设施、占道经营、流动摊贩、户外广告管理等职能,相应地分散在城管局、建设局、规划局、工商局、环保局、国资局等部门,职能过于分散,造成职责不清、多头管理,极大地削弱了城市管理功能。此外,部门、街道、村(居)委间缺乏沟通衔接和监督机制,相互推诿和扯皮的现象时有发生,出现“有利就争,无利就推”、“批而不管,罚款了事”、“能管不管,想管无力管”的现象,管理和执法难以形成合力,造成城管执法工作脱节,甚至贻误工作时机。如园林处负责绿化带内的环境卫生,市容局负责路面清扫保洁,两支队伍各管各事,既增加了人力成本,也影响了工作效率。

2.市政设施相对滞后。我市城东、城西2座停车场建设相对滞后,从而导致部分大型货车占用城区道路现象发生,不仅增加城区交通压力,也对市政道路造成极大破坏。城区主要商业网点停车位不足,无法满足私家车快速攀升,而公共交通又还不能适应人们出行需要,行车难、停车更难的状况日益凸显。城区现有5座较大规模的集贸市场,存在卫生状况较差、管理不够规范、规划布局不尽合理等现象,难以满足市民的日常生活需要。同时,垃圾箱、垃圾中转站和垃圾处理设施紧张,一定程度上制约日常环卫保洁顺利开展。

3.执法手段单一落后。当前,国家对城市管理还没有出台一部系统完整的实体法,对许多影响市容市貌和市民生活的行为缺乏处罚治理的法律依据。城管在日常工作中面对最多的往往是纠正违法行为,在劝说、警告无效的情况下,执法手段只有暂扣物品和处罚,没有有效制约违法违规行为的法律效能,造成执法方式单一,行政执法成本过高。在日常执法工作中科技装备不足,往往是徒步单兵执法和当场处罚,进而造成孤立执法。与此同时,我市城市管理局存在办公场所不足,执法车辆老化,执法装备缺乏问题;市容环卫设施存在简陋老化、数量不足等问题,大型环卫、清洗设施滞后,环卫工人使用扫帚扫马路,用板车运垃圾,市容保洁效率低下。

4.执法环境亟待改善。城管执法的场合往往是马路执法、一线执法,而执法的对象成份复杂,又大多是弱势群体,城市管理执法环境相对特殊。一些市民受同情心驱使,盲目同情违章经营者,一定程度上助长了被管理者的抵触情绪,致使阻挠执法、抗拒执法的事件不断发生,甚至发生暴力抗法事件。据初步统计,城管局每年有超过20人受伤,交警部门在执法中人身也不同程度受到威胁、殴打。

5.队伍建设有待加强。20xx年我市正式成立城市管理局,编制为正科级事业单位,而不是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这种定性不具备执法资格,仍面临身份、执法合法性等争议,目前,九江地区仅XX市执法局为参公单位,具有执法权。与此同时,城市管理队伍素质有待提高,城管队伍人员整体年龄结构偏高,文化水平不高,法律专业人员缺乏,较难适应新形势下城市管理工作。由于环卫工作强度大、环境差、待遇低,我市从事环卫工作的人员绝大多数年龄在60岁以上,健康状况堪忧,体力也较难胜任繁重的市容工作。

三、加强城市管理工作几点建议

管理好城市,创造良好的创业发展和生活居住环境,是广大市民的共同期盼和要求。对此,我市必须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城市管理的新途径、新方法,破解影响城市管理发展瓶颈,切实做到敢为人先,勇于突破,实现城市管理精细化、规范化、常态化。

1.理顺体制,健全机制。高规格的成立城市管理委员会,作为高层次议事协调机构,定期研究城市管理的重大事项,加强对相关部门的综合协调,着力解决城市管理工作中的重要问题。整合城市管理资源,将市容、园林等涉及到城市管理职能统一划归城管局,城市规划区开发小区违法违章建设执法权和处罚权纳入城管执法,进一步提升城管综合管理和执法水平,从根本上解决了机构重叠、职能交叉、扯皮推诿、效率低下的弊端,着力构建“大城管”的综合管理体制。

2.广泛动员,全民参与。市民是城市的主体,也是决定城市管理水平的关键因素,抓好街道、村(居)委、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联动,充分调动团委、妇联、志愿者、义工等组织作用,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城市管理工作。重点做好中小学生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每学期开设不少于4课时的交通安全教育课;利用各类媒体曝光不文明行为,通过正反典型教育,激励和引导广大市民理解、支持、参与城管工作,引导广大市民文明行车、文明走路,提高文明交通参与意识。为积极调动广大群众积极性,建立有奖举报机制,鼓励对违章建筑、渣土泼洒、超限超载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举报,一经查实,兑现奖励。

3.整合力量,联合执法。城管、交通、交警等部门要强化一线执法,将更多警力、队员部署在街头巷尾,建立24小时联合巡查制度,重点治理各类机动车、非机动车乱停乱放以及占道经营行为,严厉打击非法改装运输车辆、大中型货车超限超载、沿路泼洒等行为。公、检、法等部门都应为城市管理提供有效保障,形成城管执法、公安护法、法院司法“三位一体”的城管行政执法机制,提高行政执法机关移交案件的处理效率和质量,及时处理暴力抗法问题,对不法分子予以严厉打击。

4.创新思路,科技先行。积极探索政府出资向市场购买专业化公共服务,将市容管理、停车管理、绿化保养、环卫保洁等具体管理、服务业务推向市场,引入市场化竞争机制,通过招投标选择有实力专业公司进行维护,形成统一管理、多家经营、有序竞争的运行机制,进一步提高管理绩效,降低管理成本。发挥城管指挥中心指挥调度作用,整合城管、交警、交通优势资源,对城市管理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做到第一时间发现、制止、处置。利用高空夜视瞭望摄像机、工地监控摄像机等先进科技装备,对城区违章建筑、渣土运输实施全天候监控,切实解决执法人员力量不足、执法取证难等问题,实现城市管理指挥智能化、监控可视化、管理网格化。

5.内强素质,外塑形象。全面提高执法人员自身综合素质和执法管理水平,对城管队员实行准军事化管理,建立严格奖惩考核机制,严肃工作纪律,树立良好执法形象。积极争取上级主管部门支持,将我市城市管理局列为参公单位,切实解决参照公务员管理的问题,使城管队员具备执法资格。进一步提高聘用队员工作积极性,维护城管队伍的稳定性,参照武宁、修水、德安做法,每年安排2—3个工勤人员编制,用于解决聘用队员身份问题,同时,每年招录一批优秀的法律、广告等专业高校毕业生充实城管工作一线,提拨重用一批优秀城管队员,切实提高城管队员政治待遇。

6.疏堵结合,常态管理。根据城市发展的需要,发挥规划引领作用,规划建设便民小商品市场、农贸市场等专业市场,妥善解决流动摊贩、困难群众的生计问题。加大城区交通整治、矿山治超治限工作力度,严禁大型货车进入市区,加快城东、城西停车场建设,新建小区规划建设地下停车场,开放机关、企事业单位空闲停车场所,城区商业中心区域公共停车位实行“计时计费”,切实缓解当前交通压力。进一步加快公寓式安置楼、保障性住房建设进度,严控“两违”抢建,采用多元途径解决城区危房户住房实际困难,实现“两违”整治工作规范化、常态化。

城市管理调研报告【第二篇】

为加强城市管理工作,提高城市管理工作水平,推动“创建全省文明城”的顺利开展,我根据局的工作安排,结合城市管理工作实际进行了调研和座谈,广泛听取了城管工作者及有关职能部门对城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对城区主要干道、公厕、居民住宅区的市容卫生及公众服务站建设等情况进行了实地察看。现将这次调查的主要情况报告如下:

一、城市管理主要工作成绩

(一)通过“创建省级文明城”活动,市容环境卫生秩序有了明显改善和提高。近几年来,我县各级政府和职能部门对城市管理工作非常重视,在深入开展“创建楚天杯”和“省级文明城创建”活动的基础上,将加快县城基础设施建设、以治理脏乱差、主次干道绿化、美化、亮化、户外门头广告标牌为突破口,进行了大规模的集中整治改造。通过全县上下“省级文明城创建’活动的开展,城市品位进一步提高,市容市貌、环境卫生秩序、城市亮化、园林绿化、城区内交通、居民生活休闲娱乐环境等方面都发生了很大变化。对此,群众十分满意。

(二)为使城区市容环境秩序规范化管理有章可循,县政府先后制定了规范性办法方案,为全县市容环卫管理工作逐步纳入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轨道奠定了基础。

(三)出租车行业管理规范有序。近两年来,县政府及相关单位对出租车经营管理十分重视,在加强行业经费管理,严厉打击查处无照黑车、摩的,确保出租车行业经营环境稳定的同时,加快了出租车的更新换代。开展了驾驶员培训班,为我县城市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

(四)对主次干道、小街巷橱窗、广告、门头招牌进行了清理整治和统一规范,新增设大型商业户外广告170块,门店招牌1000块,各类公益广告125块。通过统一整治规范,使户外广告门店招牌基本达到了整齐美观,受到了省市领导的肯定和好评。

(五)日处理垃圾110吨的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正常运行,付家湾垃圾处理场工程正在施工建设。

(六)近几年来,政府在城区投资兴建了坝头公园,凤凰山凤景区,在城区主干道上按上了电子监控设备,开展了亮化工程,城区环卫设施、市政设施得到进一步的改造,通信、饮水、电力功能日益完善,广大城管工作者为我县连续三届荣获湖北省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楚天杯”,并获得“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和“国家园林县城”等荣誉称号作出了贡献。

二、城市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对全民的宣传教育还不够广泛深入

近几年,县政府为提高城市品位,投入大量资金,对城市基础设施改造和美化,但由于少数人的不良行为,新安装的公用电话、果皮箱、窨井盖、新栽培的花草树木,不断遭到人为的破坏和偷窃,还有如乱扔果皮杂物、乱贴乱画、随地吐痰等等,这些极不文明的行为和习惯到处可见,直接影响了城市文明。也充分说明,在我县少数群众中精神文明道德、社会公德意识还很差,要切实提高城市管理化水平,实现“省级文明城创建“离不开全体市民的支持和参与,深入开展城市精神文明道德宣传教育任重道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作。否则,光靠罚款,只是暂时手段,解决不了长远和根本。仅靠城管部门管理制止脏乱差,而不少的人却在制造脏乱差,到任何时候,城市管理也难以搞好。

(二)体制不顺,职责交叉,责权利不统一

1、城市管理局是管理城市的行政主管部门,可实际上许多执法管理权未到位或不在城管部门。管理权力划分繁杂,由于管理不统一,造成目前多头管理、交叉管理、各自为政,有利的争着管,无利的无人管或相互扯皮推诿,长期以来形不成合力,给城市管理和协调增加很多难度。

2、城管内部体制不顺。一是城管机构管理职责不统一。城管局只对市容管理负责;市政管理,城区基础设施建设又规建设局管理,市民不清楚情况投诉城管局。给工作造成被动。

(三)城区发展与目睹前的经济发展速度还存在差距,满足不了农民进城,外来经商人员的愿望;城镇基础设施不完善,上学难、入厕难、卖菜难、停车难等问题得不到解决,群众意见大;保障性住房建的不够,远远满足不了人民群众“住有所居”;办证难、收费多,企业和居民有意见。给市民生活带来许多不便

(四)城管经费不足,城管、环卫人员工资待遇低

随着城市框架的拉大,卫生清扫面积的增加,相应需投入的城管经费、城管队员、清扫保洁员数量及工资也应逐步增加,但目前经费严重不足,造成一是城镇基础设施不完善,资金不足,城区基础设施不能按计划尽快改造和建设;二是因为经费不足,影响了工作的正式常开展。

三、几点建议

(一)继续加大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宣传教育力度

城市管理涉及社会的各个方面,是一项极为艰巨而又复杂的系统工程,要切实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实现“省级文明城创建”达标,使城管工作真正步入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管理轨道,需要社会各方面尤其是全体市民的支持和参与,这是搞好城市管理的重要前提和基础。各级政府各级行政主管部门及新闻媒体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加强对全县人民的精神文明道德、社会公德、法制意识的宣传教育,继续叫响“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人民管,秭归人民爱秭归”。“县城是我家,人人都爱她”通过各种途径深入持久的宣传教育,切实提高全体市民的城市意识、文明意识、环境意识、法制意识,把人人关心爱护家园变成自觉行动。

(二)理顺城管体制,合理调整划分管理职能范围,提高城市综合管理水平

为了从根本上解决城市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避免工作中相互推诿扯皮以及重复交叉管理现象的发生,使城市管理逐步走向综合管理、综合执法轨道上来,建议借鉴外地经验,一、切实理顺城市管理体制,同时为了便于工作管理、协调和指导,成立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二、合理划分城管职责范围,强化和发挥县镇一级政府、城管局、社区、居委会的作用。市容环境卫生管理与清扫保洁以块为主,按所辖范围继续搞好门前三包工作,同时要有相应的配套措施和办法,明确责、权、利相统一。县城管部门主要负责监督检查、协调指导和垃圾清扫清运。三、改革管理运行机制,大胆尝试外地改革的成功做法,以公开招标承包等形式,将公厕建设管理、道路清扫保洁放开搞活推向市场。四、加强城管队伍自身建设,全面提高执法人员综合素质和执法管理水平。

(三)增加城管经费投入,加快公厕建设步伐

为彻底杜绝乱收费、乱罚款现象的发生,改变城市脏乱差面貌,建议县政府适当增加城管经费投入。一是按照建设部公厕建设的有关规定,加快主次干道公厕配套建设,同时要指定专人加强公厕的日常管理,切实体现以人为本,为广大市民创造良好的生活环境。二、适当增加城管经费,提高城管执法、园林绿化,垃圾处理,保洁人员的工资待遇,改变工资低的现状。

(四)尽快采取措施,切实严格控制近郊乡村民房无序建设

为尽快遏制近郊乡村突击建房之风,县政府已采取紧急措施,成立了执法大队,村干部应担当信息员,确保信息畅通,有效的遏制乱搭乱建的恶性循环。

城市管理调研报告【第三篇】

城市管理是一个系统工程,内涵丰富,外延宽广,“三分建设,七分管理”,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管理在城市化进程中扮演得角色越来越重要,人们对于城市管理的要求越来越高,随着城市管理力度的不断加大,城市面貌日新月异,但同时也存在着一些主观认识上的误区,在城市管理的工作实际中,容易把地位同等重要的两对矛盾误认为是主要矛盾与次要矛盾的关系,如何正确地处理好它们之间的关系,已成为当前需要解决的问题之一。

一、重执法实体,轻执法程序

马克思主义认为,实体法与程序法具有内涵与形式的关系,实体法是程序法的前提,程序法是实体法贯彻的保证,两者相互适应,缺一不可,有什么样性质的实体法,必能有与其相适应的同样性质的程序法规,两者是“姐妹篇”关系,马克思曾精辟地论述了实体法与程序法的关系:“就像植物的外形和植物的联系,动物的外形和血肉的联系一样”。但是,长期以来由于“重实体,轻程序”倾向和影响,广大城管队员程序法制观念淡薄,一方面,城市管理涉及的范围较广,现有执法程序规定比较零乱,缺乏严密统一的程序规定,另一方面现有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还不完善,有些规定不够严谨,缺乏可操作性,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立案不规范,违规调查取证、执行不当等现象的发生,直接影响了城管队员的办案质量,侵害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损害了城管队伍文明执法的形象。由此可见,重执法实体,轻执法程序的认识是不妥当的,在实践中容易引发各种矛盾。

二、重执法效果,轻执法过程(技巧)

马克思主义认为,过程是事物发展变化的程序,结果是一定阶段事物发展变化的最后状态。过程是结果发生的必要条件、结果实现的必由之路;“欲速则不达”,“不积跬步,无以致千里;不积小流无以成江河”,“砍柴不误磨刀工”等等,都是对过程与结果关系的精辟概括,在执法过程中,城管部门更多地是注重执法效果,而忽视执法过程与技巧的使用,同样是一个违章行为,采用的手段不同,效果也迥异,比如,治理一个刚入市不规范的西瓜摊点,有多种手段:一种手段是直接将违章瓜摊捣毁,工作总结另一手段是将违章瓜摊扣押,还有一种手段是先进行政策攻心,进行宣传教育,然后劝导其进入指定地点经营,对于没有搬运工具的,可以义务帮其搬运西瓜至指定地点,上述三种不同的执法手段塑造的执法形象迥异,第一种手段有简单粗暴执法之嫌,第二种手段对初入市的瓜农不够人性化,第三种手段体现了人性化执法,是大势所趋的,容易被大众接受,引发的冲突也较少,上述三种手段由此产生不同的结果也是自然而然的。由此可见,重执法效果,轻执法过程(技巧)的认识是十分错误的,对执法实践是十分有害的。

三、重团队建设,轻作风建设

团队建设与作风建设是一对孪生“兄弟”,相辅相成,只要有团队,就存在作风建设,团队建设非常重要,这点毋庸置疑,但作风建设也不可丢,这点却很容易忽视,因为忽视作风建设,全国城管部门被新闻媒体曝光的粗暴执法问题已有多次,引发的后果也是严重的,如近期的重庆“渝中事件”等等。从理论上讲,物以类聚,人以群分,芸芸众生,性格不同,作风各异,“近朱者赤,近墨者黑”,优良的作风可以使整个团队战斗力增强,不良的作风对团队建设是十分有害的,在执法实践中,城管部门往往只注重团队建设而忽视作风建设,忽视作风建设容易引发各种问题,如醉酒执法、酒后执法、粗暴执法、酒后驾车、集体等等,这些问题在城管队伍中不同程度地存在,且造成的后果十分严重,教训是深刻的,加强城管队伍作风建设已是迫在眉睫,并且作风建设和城市管理一样,需要注重建立长效机制,不能紧一阵松一阵,“三天打鱼,两天晒网”的效果不会长久,只有长期坚持不懈地抓好作风建设,城管队伍的整体形象才会有所好转,城管队伍的战斗力才能有所增强。

四、重执法工作,轻学习培训

执法工作与学习培训可以理解为实践与理论的关系,马克思主义认为,“理论来源于实践又高于实践,理论随实践的发展而发展,学习理论是为了更好的知道实践,实践丰富理论,检验理论的正确性。”,不通过学习培训,不学习理论,理论水平不提高,城市管理的执法实践水平难以得到有效提升,正如我们城市管理行业需要办期刊、开交流会一样,通过理论探讨与交流,可以扬长避短,取长补短,可以知道彼此之间的差距,便以改进工作,孔子云:“三人行,必有我师焉”,再先进的城市管理上也存在缺憾,再落后的城市管理上也有优点,通过学习培训、相互交流,可以使执法工作汲取精华、去其糟粕,从而使执法工作更加走向正规化、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由此可见,执法工作与学习培训两者相辅相成,不可偏废。

五、重行政处罚,轻宣传教育

行政处罚与宣传教育作为城市管理的两个手段,在执法实践中往往交互使用,宣传教育是管理目标实现的前提和基础,行政处罚是管理目标实现的保障,宣传教育更注重从思想源头上实现治理,行政处罚则更注重从行为的惩罚上进行治理,两者的侧重点及意义也各不相同,行政机关保障法律贯彻实施的手段之一就是对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其目的决不是单纯是为了惩罚,而对于一般的轻微违法者,则更强调宣传教育;对屡教不改的、严重违法的或情节较为恶劣的违法行为才适用行政处罚,其目的是通过行政处罚促使违法者遵纪守法,而对轻微违法者进行教育,可以使其法制观念增强,从而达到守法护法的目的,应该说,保障法律贯彻实施最基本、最重要的是靠宣传教育,通过广泛宣传教育,使广大人民群众了解法律法规,城市管理才有群众基础。由此可见,行政处罚不是最终目的,宣传教育才是基础,在日常执法过程中,要做到以情感人、以理服人、以法律人,做到行政处罚和宣传教育相结合,以宣传教育为主,从而使城市管理真正成为人民的事业,走进千家万户,使和谐之风吹拂人心。

城市管理调研报告【第四篇】

为全面提升东营市城市管理水平,近期东营市编办会同市城市管理局考察学习了浙江省杭州市、江苏省常州市和省内部分市“数字化城市管理”的成功经验。

一、实施数字城管建设已迫在眉睫

国家住房城乡建设部从2005年开始推行“数字城管”建设工作,试点的三批共50个城市已全部通过住建部验收。2010年,住房城乡建设部召开会议,在全国地级以上城市全面推广数字城管,要求沿海和经济发达地区3年实现地级城市数字城管的全省覆盖。山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要求全省沿海设区城市在2011年前要建成数字化城市管理模式。截至目前,山东省已有12个城市开展了数字城管建设工作。东营市《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要“建立数字化城管系统,构建大城管格局,实现城市管理科学化、精细化”。

目前,东营市实施数字城管已具备成熟的基础条件。一是技术已比较成熟,特别是我市信息产业快速发展,全市互联网应用、3G通讯技术、视频监督、数据传输等应用广泛普及,为建设“数字化城管”提供了充分条件。二是2008年市园林处开发建设了数字园林项目,2009、2010年,东营市开发区、东营区相继开始建设“数字化城管”并已投入使用,为中心城区建设“数字化城管”积累了经验。三是机构改革后,我市的城市管理体制为数字化城管建设创造了良好的体制环境,为数字城管建设奠定了基础。

二、外地经验做法

杭州市作为建设部数字化城管第一批试点城市,从2005年7月正式启动数字城管的建设工作,逐步形成了体制顺畅、制度规范、运行高效的“杭州模式”,成为数字化城管监督、指挥分开的“两个轴心”的代表。常州市作为建设部数字化城市管理第二批试点城市,2007年7月正式启动数字化城市建设工作,结合当地实际创造了具有常州特色的地级市新模式,成为数字化城管监督、指挥合二为一的“一个轴心”的代表。目前,两市数字化城市管理建设工作均通过国家住建部验收。深层次分析两市城市管理的体制机制、措施效果,共同之处有四点:

(一)加强领导,保证城管工作组织有力。杭州市成立了城市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一名分管副书记任组长,下设城市管理办公室,为市政府工作部门,近期拟与同为政府组成部门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整合,组建城市管理委员会。市数字化城管信息处置中心为城管办所属副局级事业单位,编制34人,内设5个处,由行政执法局信息中心和城管办信息中心合并组建而成;常州市专门成立了城管委(虚设机构),市长为主任,26个部门、县区为成员,市城市管理局、行政执法局和监督指挥中心实行一个机构、三块牌子。其中监督指挥中心设置了监督受理、指挥协调、综合考评等3个职能科室。

(二)以严格考核为手段,提升城管工作权威性。杭州市通过市场化运作,面向社会招聘400名监督员,将市直38个部门单位和15个县市区纳入考核范围,考核结果每月在《杭州日报》排名公示,并形成市委、市政府专报,纳入年度综合考评目标;常州市招聘平台管理员30人,监督考评员50人,将26个部门和区纳入考评范围,天天打分、月月考评、季度考评,在政府年度综合考评中占1分,通过“问责制”来提升城管水平。

(三)以制度建设为支撑,实现城市管理的长效化。杭州市从2004年开始,围绕“四化”(洁化、绿化、亮化、序化)长效管理要求,先后修订、制定了《杭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杭州市城市环境作业规范》等一系列城市管理法规和规范性文件30余件,基本做到有章理事、有法管事;常州市从2006年以来,先后以市政府名义制定各类长效管理措施、规定20多件,为城市管理提供了良好的法制保障和有力的经费保障。

(四)以整合资源为途径,实现城市管理的联动高效。两地均本着节俭、务实、高效的原则,在数字城管系统建设中充分利用现有资源,以降低建设成本,提高工作效率。12319热线被整体并入数字化城管信息系统,并与12345、110等应急服务热线无缝连接,实现数字化城管与市民零距离沟通、零距离互动。

三、东营市数字化城市管理体系建设构想

东营市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拟利用现代化的信息处理、移动通信、无线传输、高速网络、三维地图、地理信息、卫星定位、遥感等先进技术,整合“建设事业12319”、“市政111”、“城管执法111”等城市管理资源,建立起完整高效闭合的,对城市管理领域内的城市管理部件与事件问题进行科学化处理的城市综合管理系统,推行万米单元网格和城市部件管理法,建立起“一级监督、二级指挥、三级管理、四级网络”的管理体制,形成高位监督、部门协调运作、市民广泛参与,市直有关单位、区政府(管委会)、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各司其责、各尽其责、相互配合的城市管理新格局,提高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能力,更好服务于“黄、蓝”两大国家战略的实施。

(一)实施内容。以建设部颁布的《城市市政综合监管信息系统管理部件和事件分类与编码》为依据,初步确定五大部件(公用设施类、道路交通类、市容环境类、园林绿化类、房屋土地类)和四大类事件(市容环境、广告牌匾、施工管理、街面秩序)为主要管理内容,随着系统完善,逐步扩大覆盖面,提升数字化城管的广度和深度。一期工程首先对东城区域内城市管理相关问题进行管理,对东营区、东营经济开发区的城市管理内容实行监督管理,预留向非城市管理部门、各县区扩展接口。二期工程逐渐扩大到市直相关部门、各县区。

(二)总体架构。构建“三个系统、六套程序、两项制度、十个子系统”。

三个系统:一是监督指挥系统。在市级设立一个监督中心,在东营区、开发区设立指挥中心。二是信息采集系统。参照杭州、烟台等地做法,采取市场化运作模式,招标采集公司,订立合同,建立考核办法,由采集公司负责城市管理信息采集。三是处置办理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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