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林长制工作总结范文实用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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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林长制工作总结篇1
太和县林长制改革工作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意见》》的文件精神,在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林长制办公室的指导下,聚焦深化新一轮林长制改革工作,突出“五绿”协调推进和林长制改革示范区先行区创建,推深做实林长制各项改革工作。现将我县20xx年上半年林长制工作进展情况和示范区工作报告如下:
一、20xx年上半年林长制改革工作开展情况
(一)紧抓林业生态安全,提升“护绿”能力。一是签发太和县总林长令,加强森林防火工作,督促做好林业巡护工作。二是抓好护林队伍建设。印发林长巡林提示函,提醒林长开展巡林,全县上半年林长巡林2000余人次。结合我县人事调整,更新我县县、乡、村三级林长,确保工作衔接有序;继续发挥33名社会林长1570名护林员在林业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林地资源管理和巡护、协助森林公安依法查处毁林案件中的作用。三是开展林长制公示牌更新准备工作。对全县林长制公示牌开展摸底调查,掌握保存情况,为下一步更新替换打下良好基础。四是做好林长制平台建设工作,完成摄像头安装、平台软件设计,开展平台培训200人次。五是加强湿地保护工作。开展日常水质监测、植物监测工作,开展应急、安全管理和森林防火工作。加大茨河湾省级湿地公园项目建设和保护力度,完成对沙颍河国家湿地公园20xx年中央财政湿地保护与恢复项目养护验收。六是加强古树名木保护工作。对全县19株一、二级古树名木开展常态化养护工作,签订“一树一人”养护责任书,落实养护责任。七是完成森林病虫害防治。完成飞机施药防治美国白蛾作业面积60万亩,叶片保存率达97%以上,并顺利通过第一次验收。
(二)开辟林业绿化空间,拓展“增绿”成效。一是出台《太和县20xx年林业生产的实施意见》指导全县林业工作,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和防止耕地“非粮化”,结合我县实际主要在茨河沿线两侧开展造林,完成规模造林绿化3520亩,开展退化林修复3000亩、森林抚育12000亩。二是依据《阜阳市“四旁四边四创”绿化行动方案》,全县累计完成房前屋后绿化面积3933亩,路旁水旁绿化长度303公里,超额完成上级目标任务。三是完成省级森林城镇(村庄)申报工作,并督促积极落实创建工作,确保我县1个森林城镇、10个森林村庄创建任务顺利完成。
(三)加强森林资源管护,扛起“管绿”职责。一是开展林地督察,完成20xx年林业图斑核查工作,我县共涉及28个乡镇209个违法图斑。二是加强森林防灭火工作。清明节期间利用移动短消息发送防火信息39万多条;开展防火宣传“进社区进校园”活动,发放宣传资料2000余份,张贴宣传标语400余条;“世界地球日”开展打击森林草原违法用火宣传活动,共计发放宣传资料2000余份,现场解答过往群众咨询100余人次。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节假日领导带头值班制度,提高森林防火应急反应能力。联合太和县应急局、太和县公安局、太和县生态环境分局、太和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在城关镇吴营村举办了“太和县20xx年森林防灭火应急实战演练”,进一步提高了群众对森林防火意识和各部门之间的协作能力。县林业局和公安局联合印发《太和县打击野外违法用火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从4月6日至5月5日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打击野外违法用火行为专项行动。对我县重点林区开展森林防火巡查和打击野外违法用火行为专项行动。专项行动期间,县出动执法人员18人次,发现安全隐患1处,整改到位1处。各乡镇国土资源所与乡镇派出所出动执法人员483人次,发现违法用火行为15处,其中6处为焚烧秸秆杂草,9处为林内焚烧纸钱、焚香祭祀行为。针对上述违法用火行为,执法人员及时进行了制止,并对其进行思想教育。三是开展野生动物保护工作。制定了《太和县联合开展打击野生动物违法犯罪行为实施方案》,与公安局、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督局等部门联合开展打击野生动物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8次,检查人工繁育场所8次,检查农(集)贸市场3次,商场、超市3次,餐饮服务场所5次,清理违法捕捞工具1个。
(四)发展林业优势产业,彰显“用绿”效益。大力发展木材加工、家具制造、苗木培育和林下经济等林业产业,完成申报省级龙头企业17家,现有市级龙头企业24家。全县各类经营主体上半年完成产值45亿元,林业产值明显提升。
(五)发挥林业政策,汇聚“活绿”动力。一是开展20xx年花卉奖补申报,并审核上报。对7家规模种植主体申报的材料进行审核、上报争取奖补万元。二是支持市花推广,对46家经营主体申报的材料进行审核、上报争取奖补万元;对8家花卉展会企业申报的材料进行审核、上报争取奖补万元;对1家清洁生产企业申报的材料进行审核、上报争取奖补万元。对2家支持研发转化企业的材料进行审核、上报争取奖补40万元。三是拓展林业融资渠道,完成20xx年林业贴息贷款申报工作。32家经营主体获得贴息贷款万元。持续深化林权制度改革,通过林地经营权与承包权分置,推动林地承包经营权规范有序流转。
二、主要做法
(一)高度重视,形成合力。组织专题学习学习《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意见》,积极探索创新体制机制,强化工作督导和考核工作,进一步健全、创新体制机制,推动我县林长制工作做实做细。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林长制改革工作,多次召开林长办例会安排具体工作。县林长办通过发放巡林提示函提醒县级林长巡林,乡镇级林长按要求开展不定期巡林。加大宣传力度,形成社会各界共同参与推进林长制改革的良好局面。
(二)加大资金支持力度,扎实开展工作。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县政府出台有关文件奖补扶持造林企业(大户),提高了“增绿”、“护绿”的积极性和我县林业发展水平。建立投入保障制度,将林长办办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同时,投入专项资金用于林长制信息化平台建设。认真总结推广林长制改革经验,积极报送相关信息,激励创新探索、深化创建实践、争当改革示范先锋。
(三)严格考核制度,切实兑现奖惩。严格执行《太和县林长制考核办法》,制定考核评价细则,把林长制改革工作纳入县对乡镇目标管理绩效考核范围,考核结果作为党政领导班子综合考核内容和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三、市级示范区工作
组织编制了郭庙花卉园区、沙颍河湿地公园市级林长制改革示范区先行区实施方案,明确了郭庙花卉园区创新示范点是:“创新沿淮地区苗木花卉集群、新型经营主体培育”;沙颍河湿地公园创新示范点是:“创新城市湿地公园保护修复机制”。林长制改革示范区先行区明确县领衔林长、配合单位、责任区域及短期、中期、长期目标,明确党委和政府是示范先行区建设的责任主体,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的有机统一,精心组织谋划,全程督查指导,鼓励和引导基层积极创新、大胆探索。配合林长调研巡察,认真做好林长调研巡察情况反馈、整改情况反映等。组织林业技术力量指导协调先行区建设工作,加大郭庙花卉园区内的企业申报国家、省、市现代林业示范区和龙头企业,培育、引进推广苗木新品种,开展苗木新品种申报国家和省级新品种认定,加快推动了先行区建设任务落地落细落实进程。做好沙颍河湿地公园日常保护工作,对绿盾行动进行“回头看”,开展日常巡护,定期进行水质监测、鸟类监测,做好鸟类疫源疫情上报工作。开展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改专项行动,自五月份开始每周对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问题巡查、排查,对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典型案例:郭庙镇位于太和县城东北部,地势平坦,土壤肥沃,交通便利,区域内河流纵横,现有植被均为人工植被,近年来,郭庙镇大力发展林业生产和城镇绿化,种植有杨树、泡桐、刺槐、广玉兰、冬青、桃树、枣树、山楂苗木花卉,将苗木花卉产业培育成农民增收、企业增效的首位产业,使郭庙镇打造成为安徽省西北部重要的苗木花卉集散中心,投资3亿元建成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园,建成3000亩生态林、采摘园,建成千亩速生楸树园、千亩山楂园、300亩冬枣采摘园、100亩特色甜瓜采摘园、500亩紫薇、海棠风景林园。建成8个联动阳光温室大棚,100个墙体温室大棚、1万平方米的花卉批发大市场,实现年产值超15亿元。
特色做法及制度机制。一是发挥党建引领作用。成立郭庙镇花卉苗木园区管委会,建立花卉苗木产业联合党支部。坚持党建引领,落实“双培双带”工程。二是组建高素质高规格招商队伍,建好服务平台。出台《郭庙镇扶持花卉苗木产业发展实施办法》等一系列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引进有技术、有实力、有销路的老板投资建设大棚、苗木种植,已入驻家庭农场50余家。三是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出台的林业奖补政策落实兑现,重点围绕良种培育、技术推广、基地建设、设施栽培等方面加大扶持力度,对规划、信息、技术、政策、土地流转等方面提供必要的支持、指导和优质服务。四是设立年度花卉苗木产业发展周转金。成立具有政府平台性质且市场化运作的安徽新艾豪花木有限公司,设立300万元的年度花卉苗木产业发展周转金,化解企业起步难、融资难等问题。五是培育“育苗链”、补强“科技链”、拓展“市场链”、延伸“价值链”,做大做强花卉苗木品牌。引入安徽钰豪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等高标准育苗企业提升了花卉苗木整体品质;与安徽省农科院、安徽科技学院、南京农业大学等科研院所开展合作为产业发展提供强大动力;建成2万平方米的花卉苗木批发大市场、打造本四花卉等电商平台,形成“线上线下”全渠道营销网络;深挖花卉苗木的“观赏价值”、“药用价值”、“旅游价值”,实现价值的层层叠加,闯出产业发展新天地。
四、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虽然我县林长制及示范区建设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比如说,增绿空间有限,基层专业技术人员力量较为薄弱、林业执法机构不够健全等问题。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要求,把全面推进林长制改革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抓,坚持围绕目标任务、坚持问题导向,努力推深做实我县林长制改革,提高我县生态文明建设水平。一是落实好林长制各项工作制度、按要求开展林长制有关会议部署工作;二是充分发挥林长制平台作用做好林长巡护、规模造林验收工作、森林抚育、退化林修复、林地督察及整改工作,转变工作思路,抓好村庄周边及道路绿化建设;三是加强湿地保护工作,开展日常巡护,做好水质、动植物检测,对湿地小区建设进行督查指导并组织验收;四是开展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改专项行动;五是多方筹措资金加快茨河湾湿地公园建设,推进林长制改革示范区先行区建设;六是开展森林城镇(村庄)创建工作督察指导,确保创建任务完成;七是加大古树保护力度,尤其是传统节日期间古树保护工作;八是健全体制机制,压紧压实乡、村责任,强化督查考核,确保工作落实。
2024年林长制工作总结篇2
今年以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全面贯彻中办、国办《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意见》,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深入推进深化新一轮林长改革决策部署,以全面推进林长制改革示范区建设为抓手,推深做实林长制改革,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高位推动,强化责任担当。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通过召开市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和全市市级林长会议传达学习省委、省政府深化新一轮林长改革的决策部署,研究贯彻落实意见。印发了《亳州市重点生态功能区域市级林长分工方案》,市领导分别为涡河、西淝河、北淝河、105国道森林生态廊道等14个重点生态功能区市级林长,建立全市重点生态功能区域市级林长责任制,负责指导本区域林业生态保护修复工作,开展巡林督查,协调解决森林、湿地等生态资源保护和森林防火、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控等重点问题。为县、级、村三级林长履职做出示范。
(二)建立制度,强化履职尽责。制定出台《亳州市林长巡林有关规定》,对各级林长巡林次数、巡林方式、巡林信息反馈等作出具体规定,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抓落实。市林长办下发了3次林长巡林提示单,明确关键时期、重要节点巡林重点内容,指导各级林长严格按规定开展巡林巡查。上半年各级林长开展巡林35490次,其中市县级林长巡林141次,乡级林长巡林4401次,村级林长巡林30948次,发现并解决问题1872个。
(三)创新机制,强化监管督察。制定出台《关于建立林长+检察长工作机制的意见》,加强对林长和林长制会议成员单位履职尽责的督察监督,对履职不认真、不到位的提出检察建议督促整改,督察结果作为林长制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完善公益诉讼,加大涉林行政案件执行力度;完善两法衔接,加大对涉嫌刑事案件移交和侦办监督。
(四)全面推进,强化林长制改革示范区建设。一是江淮运河生态廊道建设全面启动。3月25日,在林拥城举行了深化新一轮林长制改革暨江淮运河生态廊道建设启动仪式,目前,完成江淮运河生态廊道两侧15公里范围内增绿扩量造林万亩,完成森林质量提升低效林改造万亩。二是聚力打造西淝河湿地公园生态产业化示范样板。安徽利辛西淝河国家湿地公园,湿地总面积公顷,境内沿河两岸沟塘渠汊密布,有维管束植物?92科277种、野生动物162种,空间结构复杂、动植物群落丰富。通过长期保护与监测,湿地公园内水质长期处于Ⅱ类,水质优良,近两年先后多次发现“娃娃鱼”出现。三是利辛、蒙城、涡阳薄壳山核桃基地,蒙城杜仲森林药材基地,谯城三官核桃基地、牡丹木本油料基地等示范基地项目建设持续推进,做大做强了优势产业。四是林长制改革示范先行区建设推深做实。积极推进林拥城建设,打造城市生态屏障保护修复的亳州样板。实施了金桂山建设项目,总占地630亩,四座山峰共栽植金桂6万棵。实施了百草园建设项目,占地面积20xx亩。实施了萌宠动物乐园和水上乐园项目,已对游人开放。“林拥城”已成为集旅游、科普、生态、体验、互动等五位融为一体的休闲旅游新业态,成为城市生态屏障、森林康养基地、休闲旅游胜地。积极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实现亳州绿化美化净化。20xx年规划建设5个城市公园,截至目前已建成香附公园、槐花公园,新增绿地万平方米,投资2004万元。建成芍花路游园、华佗大道游园、桐乡路游园等街道游园25个,新增绿化面积万平方米,投资3259万元。完成京九铁路沿线防护林北段工程,建设总规模150万平方米,完成绿道建设公里。积极开展美丽村镇建设,促进“四旁四边”绿化提升。依托美丽乡村示范村镇建设、推进“五小园”建设、发展庭院经济和高标准农田建设促进“四旁四边”绿化提升,谯城区共创建省级森林城镇14个,省级森林村庄54个。
(五)拓展空间,科学推进国土绿化。按照中央关于制止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的要求,我市及时调整林业发展思路,科学安排造林绿化用地,推进国土绿化高质量发展。经春季自查统计,全市共完成人工造林万亩,占省下达任务3万亩的126%,其中长防林工程造林万亩、中央财政补助造林万亩、其他造林万亩、零星造林万亩;完成退化林修复万亩,占省下达任务万亩的106%。一是实施“四旁四边四创”绿化提升行动。谯城区结合美丽乡村建设,积极拓展房前、屋后、院内绿化空间,构建丰富多彩的“五小园”(小菜园、小果园、小药园、小花园、小竹园),推进省级森林城镇、森林村庄创建。涡阳县结合农村土地确权成果,认真清理收回农村集体公共空间,重点围绕新修建公路、新疏浚的河道集体空间抓造林,全县集体空间造林12000多亩。二是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组织开展了“小手拉大手、共植青年林”等多种形式的义务植树活动,今年是全民义务植树开展40周年,我市通过多种方式,完成植树100多万株。三是创新植树造林投入新机制。积极构建政府投入引导、社会主体参与的市场化多元化投入机制,由乡镇组织企业参与绿化,企业与村(社区)签订利润分配协议,充分调动社会主体造林绿化的积极性。蒙城县因地制宜推行供苗供地合作模式、低价售苗高价回收合作模式、供苗包保存率合作模式等三种合作模式,积极引导省级林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上元集团参与建设无絮杨原料林基地,经县级验收合格的,县乡道路、大中沟两侧每栽植一棵无絮杨一次性奖补5元,村庄绿化每亩一次性奖补500元,今年全县共栽植无絮杨万株。
(六)多措并举,强化林业资源保护。一是加强古树名木保护。组织对32棵市级保护的二级古树进行了全面摸排,针对排查出来的生长衰弱、濒危和存在安全隐患的二级古树,拨出20万专项资金进行复壮、抢救、保护和修复。每一棵树都明确了管护责任人,制作了“亳州市古树名木保护牌”,实行挂牌保护。二是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组织开展了打击野生动物违法犯罪行为专项执法行动和打击野生动物非法贸易“清风行动”,联合公安、市场监督、交通、农业农村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重点对农贸市场、商场超市、餐馆饭店、野生动物及制品经营单位、人工繁育机构等开展检查巡查。查办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案件8起,处理违法犯罪人员9人,查获收缴野生动物93只(头)、野生动物制品公斤、非法猎具13个(张),罚款万元,严厉打击了非法狩猎、非法收购出售野生动物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托亳州动物园成立了亳州市野生动物收容救护中心,承担全市范围陆生野生动物的收容和救护任务。自3月3日挂牌成立以来,共收容救助野生动物32只(头),其中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鸟类12只。三是开展自然地及林地生态环境问题全面排查整改专项行动。印发了《关于开展全市自然地及林地生态环境问题全面排查整改专项行动的通知》,组建3个专项工作组,明确任务分工,细化工作举措,坚持把专项行动作为深化新一轮林长制改革的重点任务来抓,纳入林长巡林主要内容,全面开展违规侵占林地、营造林水土保持和自然保护排查。20xx年以来,我市共申报建设项目永久使用林地25个,永久使用林地公顷。严格按照限额采伐,已使用采伐限额立方米,发放采伐证191本,没有发现营造林水土流失和违规占用自然保护地问题。
(七)抓细抓实,强化林业灾害防控。一是切实抓好森林防火工作。严格实行森林防火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责任落实到人,认真履行值守应急职能。在元旦、春节、两会期间、清明、五一等重点时段,各级林长认真开展巡林督查,广大护林员坚守岗位、巡查巡护、排除隐患。市县两级多次开展安全生产明察暗访行动以及野外火源治理专项行动,确保全市无森林火灾发生。二是认真开展美国白蛾防治工作。完成飞机施药防治面积万亩,有效控制危害发生,成灾面积为零。
二、存在问题
(一)部分林长履职不到位。各级林长全面负责、尽职尽责是林长制改革的关键,但有部分镇、村基层林长履职意识不强,履职能力不足,在落实林长职能时,没有担起林长抓总抓全的责任。在巡林巡查时,不能及时、深入一线发现问题落实整改,而是应付了事。
(二)护林员监管困难。护林员多数为公益性岗位,聘请的为贫困户家庭成员,年龄偏大,文化较低,管理难度较大。
(三)林业专业技术人员力量较为薄弱。市、县(区)林业工作人员较少。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没有林业站,没有专职从事林业工作的人员,影响了林业技术推广和林业资源的有效监管。
(四)林业行政执法困难。当前各县区林业行政执法队伍都是从相关股室、单位抽调的人员组成,存在队伍不健全、执法水平较低等问题。
(五)林权交易困难。林农进入平台交易意愿不强,推动集体林权进入平台交易难度大。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压实林长履职责任。认真贯彻实施《安徽省林长制条例》,严格执行《亳州市林长巡林相关规定》,切实加强林长巡林监督监管,督促各级林长按时间要求、重点任务开展巡林,发现问题、及时反馈、督促整改,各级林长巡林情况及时公开。
(二)全面完成营造林任务。一是加强新造林管护,对造林成活率低、林相不齐的小班及时补植补造;二是开展森林抚育,完成省级森林抚育万亩、中央财政森林抚育万亩;三是积极创建4个省级森林城镇、28个省级森林村庄。
(三)推进江淮运河生态廊道建设。组织人员深入实地调查,结合实际情况,编制《亳州市江淮运河生态廊道实施方案》,确保8月份完成编制任务,报省局批复后,严格按方案实施亳州江淮生态廊道建设工程。
(四)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建立健全林业执法机构,配强配齐执法人员,加强培训,严格执法,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行为。
(五)深化林业发展机制创新。积极开展“五绿兴林·劝耕贷”,帮助林业企业、造林大户融资。规范集体林权流转交易,推进集体林权进入平台交易。继续实施提高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标准和市级奖补政策,继续做好国家级公益林财政投资森林保险工作,强化公益林保护。积极推进商品林政策性森林保险实施,实现森林保险全覆盖。
2024年林长制工作总结篇3
宿松县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以深化新一轮林长制改革为引领,统筹推进“六大森林行动”,为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建设新阶段现代化美好宿松提供了坚强的生态支撑。现将林长制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进展情况及特色做法
(一)强化机制建设,压实林长责任。一是建立林长巡林制度。县级林长带头示范,每季度巡林不少于1次;乡镇级林长对责任区每月巡林不少于1次;村级林长开展日常性巡林,每周不少于一次。二是建立乡镇级林长履职公开公示制度。印发《关于做好乡村两级林长履职公开公示工作的通知》,在全市率先建立林长履职公开公示制度,要求乡村两级林长在乡村政务公开栏、相关网站每月公示林长履职情况。三是建立乡镇级林长述职评议制度。印发《宿松县乡镇级林长述职评议制度(试行)》,明确述职评议对象、述职评议时间、述职内容、述职评议形式等,测评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四是深化“林长+检察长”协作推进机制。今年县林长办同县检察院开展联合会商12次,下达检察建议书10份,严厉打击破坏森林、林地、野生动植物资源等违法行为。五是建立提示单制度。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下发提示单,明确提示事项、整改时限及工作要求。截至目前,下达提示单16份。
(二)坚持依法治理,提升护绿质量。一是持续推进华阳河湖群湿地生态环境保护与可持续发展项目(沙特贷款)生态修复与保护和基础设施建设。完成了科研中心、宣教中心、下仓监测站三栋房建主体结构,生态停车场基础回填及雨水管道预埋,部分湿地植物园路铺设,公园大门主体结构,停车场以西宿复线区域乔灌木的栽植。目前累计完成投资2000万。二是推进实施20xx年财政湿地保护资金项目。完成了华阳河湖群省级自然保护区的勘界、沉水植被栽植,加快监测设备(野外监控)施工进度。三是与石莲洞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合作,建设野生动物临时救护点1处,已通过验收。四是委托安徽省建筑科学研究设计院开展钓鱼台湿地公园项目设计工作,当前已完成项目初步设计,进入详细施工图设计阶段。五是对20xx年“绿盾”专项行动发现的7个问题列出问题清单,明确责任单位和整改时限,全部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并上报销号。六是完成全县自然保护地及林地生态环境问题“大起底”“回头看”工作,排查发现问题4处,其中1处已立行立改,另3处保护区内珍珠养殖问题均已制定整改方案,明确了具体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及责任单位。七是建立了安庆江豚保护区过渡期监督管理联席会议制度,相关巡护巡查工作正有序开展;安庆江豚保护区宿松管理站机构编制已落实,相关人员招聘、选聘工作正在进行。八是积极开展野生动物管理和疫病疫源监测,推进野生动物保护与救护能力提升。与国元保险公司协商野生动物致害赔偿方案并签订了合同,落实野生动物致害赔偿。
(三)围绕增绿补绿,拓展绿色空间。结合林业增绿增效、“四旁四边四创”绿色提升行动、长江大保护战略和乡村振兴,合理布局国土绿化、森林经营、资源保护等林业重点工程,实施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开展城乡绿化,拓展生态空间。经秋季自查验收,全县完成人工造林亩,占计划任务的160%;完成封山育林12000亩,占计划任务的100%;完成退化林修复10000亩,占计划任务的100%;完成森林抚育39486亩,占计划任务的%;完成长江生态廊道建设亩。“四旁四边四创”绿化提升行动完成村庄房前屋后绿化50亩,路旁水旁绿化10亩,村域范围内造林绿化5000亩;城镇周边绿化人工造林50亩,森林经营200亩;景区周边绿化人工造林50亩,森林经营3000亩,退化林修复700亩;新建森林村庄5个、森林长廊6公里。国家储备林建设项目已于9月25日通过专家评审,项目建设期限8年,建设规模万亩,分两期实施,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建设方案》正在编制中。
(四)落实管绿措施,守牢生态底线。一是严格落实森林防火“防打保”措施。“防”:充分利用网络、电视、张贴宣传画、发放宣传纸(袋)、流动宣传车等形式,组织开展全覆盖式森林防火宣传,提高社会公众森林防火意识。从全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选聘1206名生态护林员开展护林巡查工作,并配备喇叭656个,负责防火期各责任区的森林防火日常巡查和宣传工作。出动宣传车辆2400余台次、人员80000余人次,发送、张贴宣传品20余万份,发送防火提示短信12万余条,发放《宿松县森林防火宣传手册》20000份、宣传手提袋10000个、森林防火宣传三折纸100000份、《禁火令》5000份、搪瓷碗5000个、防火马甲1000件。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打”:组建100人的县级森林专业扑火队,在各乡镇政府驻地值守,并于11月11日至12日完成业务培训。Ⅰ级火险的乡镇组建30人的一线队伍,村级组建20人的一线队伍,其余乡镇各10人的森林消防队人员已充实到位。县级森林消防队配备风力灭火机15台、乡镇森林消防队配备风力灭火机10台,村级配备风力灭火机5台,分别按标准更新配备到位。“保”:要求各乡镇、各单位强化组织领导,将森林防火工作作为当前一项中心工作任务来抓,健全防火责任体系,不折不扣落实各项保障措施;县林业局、县应急管理局会同相关单位组成督查组,不定期对各地森林防火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暗访。二是推进林业有害生物全面除治。制定宿松县“十四五”松材线虫病五年攻坚行动方案和20xx年度除治方案,全面完成20xx-20xx年度清理任务,全县共清理病死松树148854株,清理面积173584亩,共清理疫木12400余吨,投入资金671万元。开展松材线虫病疫木检疫执法专项行动突击月活动,对全县涉松木46家加工厂进行全方位督查,对违法违规采伐、运输、经营、加工、利用、使用疫木及其制品行为严厉打击;聘请第三方开展秋季松材线虫病普查,采用卫星、无人机和人工地面补充调查模式全面进行普查,经普查发现,全县发生面积近16万亩、病死松树69706株。三是强化森林资源管理。20xx年度森林督查49件案件已办理完毕并按时上报成果;20xx年森林督查201个图斑外业核查工作完成,根据调查结果,疑似违法图斑29个,目前已全部移交林业综合执法大队进行调查处理。
(五)发展林业产业,推动用绿富农。加快推进主体培育、三产融合发展和旅游康养建设,着力构建现代林业产业体系,促进绿色富民。一是按林业供给侧改革要求,大力提升传统产业,积极扶持新兴业态,提高林业产业集群效应,实现营林产业上规模、加工产业上档次、服务产业上水平,全面提升林业产业化水平。全县新建木本油料基地万亩,占任务的198%;新建特色经济林基地亩,占任务138%;新增林下经济基地面积1200亩,占任务的133%;宿松县长铺镇林下特色基地创建全面完成;当年培育苗木基地160亩、苗木280万株。二是组织安徽龙成生态农业有限公司申报国家级林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省级林业高质量发展示范园;安徽正宏现代农业生态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成功申报国家级林下经济示范基地;安徽省石莲洞森林公园成功申报省级森林旅游康养基地;申报省级林业产业化龙头企业4家、市级林业产业化龙头企业4家;申报第七批安徽省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示范社2家、第三批安徽省示范家庭林场1家。三是全力抓好食用林产品安全监管工作,制定年度安全监管计划。配合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经济林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完成油茶籽及产地土壤国检和省检取样,组织开展竹笋及产地土壤和薄壳山核桃、香榧产地土壤县级检测。
(六)持续深化改革,激活绿色动能。一是进一步完善集体林权制度配套改革,逐步建立集体林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运行机制,林权管理服务中心已投入使用,落实人员4人,为林地流转提供优质服务。截至目前,全县完成林地流转万亩,占任务的116%;办理林地经营权证面积7657亩,占任务的219%;利用林业风险补偿基金撬动林权抵押贷款4405万元,占年度任务的%;全县油茶参保面积万亩,占任务的%以上;通过劝耕贷等短期融资累计达到亿元。二是积极推进公益林补偿收益权质押贷款,起草了《宿松县生态公益林补偿收益权质押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并征求了县直有关单位和乡镇意见,正在进行合法性审查。三是积极培育林业新型经营主体。全县新增林业专业合作社4个、家庭林场5个、林业种养殖企业4个。四是乡村振兴绿色发展项目稳步推进。龙成集团产业基地完成油茶造林9580亩、香榧造林5026亩、林区道路建设35公里、灌溉等辅助设施工程公里;龙成二期油茶加工厂项目正在建设当中。目前,已到位资金亿元。
(七)发挥示范引领,打造四区亮点。一是打造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区。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综合治理,通过保护与修复生态环境,提升质量,做大生态产业,增强生态产品供给能力。在陈汉乡钓鱼台村新建600亩香榧生态产品价值实施示范基地,在五里乡打造集观赏性、参与性、娱教性、趣味性于一体的富有田园风情的安徽怡花湾现代农业产业园三产融合示范点。二是打造生态屏障建设先导区。完成石莲洞森林公园森林质量提升面积2000亩、硬化道路12公里、砂石路35公里、蓄水设施40处。三是打造体制机制建设样板区。深化林权制度改革,创建五里乡黎冲村、北浴乡迎宾村“三变”改革示范点;充分发挥“1+7”科技服务平台,与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亚热带林业研究所对接林业科技创新项目,成功签约安徽龙成农林发展集团的《油茶高产与适应机械作业种植技术项目》、安徽省石莲洞旅游开发有限公司的《石莲洞国家森林公园森林康养步道规划布局及其示范段建设项目》,聘请姚小华教授和周本智教授为项目首席专家。
二、存在的问题
全县林长制改革工作虽然取得明显成效,但也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一是林业“三防”形势依然严峻。当前我县防林业有害生物、防森林火灾、防森林破坏行为形势依然较为严峻。二是造林空间不断压缩。随着“千万亩森林增长工程”和林业增绿增效行动的推进,全县宜林荒山荒地已基本绿化,且不准占用基本农田保护进行植树造林、发展林果业等,造林空间不断压缩。三是林业碳汇推进工作有待加强。近些年来,公众对气候变化已逐渐了解,但对森林碳汇、林业碳汇、碳汇林业等尚感陌生,且林业行业系统内人员缺乏知识储备,不利于碳汇林业健康、有序、规范发展。
三、下一步工作谋划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严格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深化新一轮林长制改革,谋划好重点任务,力争在示范区和先行区创建上取得更大进展,努力实现林业生态、经济和社会三大效益协同发展。一是抓好重点项目建设。高标准建设黄雀畈湿地植物园、钓鱼台湿地公园、谋划并实施好国家储备林项目;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打造一批具有带动效应的示范点。二是加强“三防”力量和机制建设,充实森林防火、病虫害防治力量,建立健全“县大队、乡中队、村小队”护林员管理机制;充分发挥各级林长作用,拉紧责任链条,加强督导检查、考核问效,抓好生态保护,坚决守住生态安全底线。三是加快推进林业碳汇工作。科学编制县级林业碳汇工程规划,认真组织实施林业碳汇工程,结合林业建设重点工程,建立林业碳汇项目储备库,积极参与国家碳汇市场交易。四是推动林业产业集聚发展。聚焦木本油料、林下经济等主导产业,因地制宜,打造特色林业高质量发展示范园。五是探索政府主导、企业和社会各界参与、市场化运作、可持续发展的森林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逐步建立一套符合本县发展特色的森林生态产品价值实现体系。
2024年林长制工作总结篇4
根据宣城市林长制办公室《关于报送20xx年度上半年林长制工作总结的通知》要求,现将宣城市气象局20xx年上半年林长制工作总结如下:
一、协助市级林长开展工作情况
1、协助市级林长履职尽责情况
4月25日,市政协副主席唐佑文赴翚溪省级森林公园实地调研,市气象局、绩溪县政协主要负责人陪同调研。唐佑文认真听取了相关负责人关于翚溪省级森林公园保护与建设项目实施情况的汇报,并结合巡林深入实地查看项目建设情况。唐佑文强调,当前森林公园内10公里的道路建设已基本完工,林区道路路窄、坡陡、弯多,要加强对林区道路的巡查及管养,确保林区道路畅通安全;要结合项目建设统筹做好森林公园特别是道路沿线景观树木的种植;要加强对森林公园的巡查,严禁捕猎,对巡查中发现的野生动物尸体要及时科学处理,确保绩溪县城区唯一饮用水水源地的安全。
5月中旬,我局在收到市林长办工作提示单(第12号)后,第一时间向市级林长市政协副主席唐佑文作了汇报,并通知绩溪县翚溪省级森林公园按照提示要求做好相关工作。5月25日,唐佑文赴绩溪县翚溪省级森林公园开展专项巡林工作,市气象局、绩溪县政协主要负责人陪同。
2、市直牵头协助林长制单位履职尽责情况
完成了年度林长制考核材料的上报;每月按照要求报送林长制月度工作信息;协助市级林长到绩溪县翚溪省级森林公园调研巡林2次;根据市林长办的工作提示,及时与翚溪省级森林公园负责人联系,第一时间开展督办;完成专项巡林情况报告的报送;将翚溪省级森林公园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电话号码加入绩溪县气象信息预警短信平台,及时开展气象服务;组织绩溪县气象局开展人工影响天气演练,并开展相关业务培训,同时对人工影响天气设备进行了年检,确保翚溪省级森林公园有需求时能拉得出,打得响。
二、所联系重点生态功能区工作开展情况
(一)上半年林长制工作成效
1、20xx年4月通过绩溪县林业局将请求设立翚溪省级森林公园管理服务中心的请示转报绩溪县编委,绩溪县编委于20xx年5月21日下达《关于设立翚溪省级森林公园管理服务中心的通知》(绩编﹝20xx﹞10号)文件,同意在绩溪县扬溪国有林场加挂“翚溪省级森林公园管理服务中心”牌子,现已完成挂牌工作。
2、明确部门和专人负责,配备专业人员,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依程序组织实施勘界立标工作。20xx年全面完成界碑界桩、标识标牌、林相改造项目已并通过验收,项目资金拨付已到位。
3、根据安徽省森林公园开发中心《关于做好森林自然公园保护与建设项目有关工作的通知》(林园办[20xx]7号)的要求,完成编制《翚溪省级森林公园林相改造项目实施方案》,方案实施面积600亩,正在依主管局批复组织实施,项目实施后将进一步提高森林景观质量和观赏价值。
4、结合森林公园实际,完成中央财政森林抚育项目面积1091亩作业设计编制并依程序组织实施,以提高公园森林质量。??????????????
5、完成长防林封山育林面积2000亩作业设计的编制,并按要求实施。
6、加强森林公园9655亩公益林的管护,提升林分质量。
7、全面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防控监测,重点是马尾松毛虫和松材线虫病的防治防控监测。积极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森林公园内762亩人工马尾松林开展有害生物普查。
8、完成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问题、营造林水土保持措施、违规侵占林地等情况排查,未发现相关问题;迎接省环保督察组对森林公园开展环保督察,反馈良好。???????????
9、实行森林防火责任制,严格管控进出森林公园人员,对进入森林公园的人员实行实名登记制度,严格实行二十四小时值班制,加大森林公园生态护林员野外巡护力度,杜绝野外用火,对相邻村民和进出森林公园人员进行森林防火知识宣传,发放森林防火宣传单,在森林公园内安装森林消防报警器,推广使用防火码。
10、加强林地和森林资源的保护管理。加强森林公园内林地保护管理,杜绝违法占用林地行为,长期有效地加强野生动植物的保护,重点是对公园内古树名木、珍稀树种和野生动物实施保护、监测工作。
(二)存在问题和建议
1、森林公园管理服务中心员工年龄总体偏老化,森林资源管理和保护专业人才缺乏,管理人员接受新理念、新技术培训的机会少。
2、森林公园保护与建设资金紧缺,严重制约着公园森林资源管理和保护。
3、公园内林密山陡,森林防火及病虫害防治任务繁重,需要部门给予资金支持,加大防火道路、生物防火林带、防火瞭望台及森林信息监测平台建设,确保森林生态安全。
4、公园内有原住民经营住宅地、农用地及山场仍属集体经营现状,存在防火、水质等安全隐患,需要政府牵头解决。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1、严格按照翚溪省级森林公园总体规划进行管理和保护工作。
2、加强公园森林资源培育,科学开展森林经营,确保森林抚育、珍稀树种培育等项目顺利实施,不断提升森林质量,优化森林结构。
3、加快实施森林公园林相改造项目,提升森林景观质量。
4、按计划完成生物防火林带维修和公园防火道工作,有效防止和抑制森林火灾的发生。
5、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公园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防控监测,加大森林防火力度,有效保护公园的森林资源安全。
6、加强森林公园资源管理,健全资源档案管理,严格林地使用规划管理,杜绝违法占用林地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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