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局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总结范文大全【范例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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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总结【第一篇】

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是增强农民信用意识,改善农村金融生态环境,提高农村金融服务水平,做好农村金融工作的一项重要工程。为进一步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加强我县农村信用社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管理,扎实做好农户信用等级评定工作,我县农村信用社在辖内积极开展农户信用等级评定工作。现将我县开展农户信用评级情况分析报告如下:

我县共有12个乡镇,截止至20xx年6月30日,辖内共94个行政村,辖内农户46861户。正宁县联社辖内共有营业网点15个,办理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网点数14个,截止6月末,各项存款余额98756万元,各项贷款余额56935万元。其中农户贷款余额53543万元,占贷款总额的94%;不良贷款余额2730万元,不良贷款占比为%。

自20xx年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推广试点工作以来,我县联社坚持以服务“三农”为理念,加大推广力度,规范业务操作,落实柜台办贷,取得了明显成效。截止20xx年6月底,全县94个行政村已全部实现了柜台办贷。全县共有农户46861户,其中建立资信档案农户42647户,占总农户的91%;评级授信农户36983户,占总农户的79%,其中评为优秀的信用户4547户,占评级授信农户的12%,评为较好的信用户13552户,占评级授信农户的37%,评为一般的信用户18884户,占评级授信农户的51%;核发贷款证33340户,占评级授信农户的90%;柜台办理农户小额信用贷款6515户,柜台办贷金额14522万元,农户小额信用贷款余额达到16358万元。

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推广,进一步拉近了农村信用社与农民的距离,有力的促进了地方经济的快速发展,促进了农村信用社服务观念和服务方式的转变,取得了显著成效。首先,推广工作开展以来,特别是小额农贷专柜设立以来,方便了信用户办理贷款,缩短了办贷时间,农户只需手持“两证一章”,就可直接在柜台办理贷款。其次,实现柜台办贷以来,特别是随着信贷系统的上线,客户信息录入力度的加大,关联信息的建立,有效的杜绝了冒名贷款、跨区贷款、人情贷款的发生,降低了操作风险。再次,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推广,有效解决了农户贷款难,担保难的问题,也解决了地方政府发展经济的后劲不足问题,得到县、乡、村三级政府的大力支持。

1、思想认识不到位。部分信用社对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认识上存在偏差,各社程度不同的存在着评级授信不认真、信息登记不准确,资信档案资料填写不规范、内容不完整的现象。

2、贷款管理不规范。信贷等级评定时,对农户的个人信誉,家庭收入,偿债能力等资信档案没有一套切合实际、科学完整的评定方法,信用等级评定主观性、随意性较大,操作过程缺乏科学性和严谨性。信贷工作人员较少,面对千家万户,工作难于做细,面对点多、面广、零星分散、工作量大的境况,信贷人员的贷后管理工作往往是心有余而力不足。

3、信贷环境不理想。当前部分农户信用意识淡薄,把信用社支农的善意当做是骗取贷款的好机会,还贷意识不强。当信用社收贷时,便四处躲藏或赖债不还,逃废债现象逐渐增加;再加上现行法律对债权人保护力度欠缺,对债务人约束软化,执行难问题突出,使一些欠款户的失信行为得不到有效的治理。

1、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社会各界对推广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认识。要牢固树立以农为本的经营理念,克服不良的思想倾向,增强做好此项工作的责任性和自觉性,提高支农服务水平。因地制宜,积极稳妥的推广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做到“实事求是,循序渐进,注重实效”。严格按照省联社制定的《甘肃省农村信用社推广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工作指引》及监管部门的有关要求,同时根据联社安排的《正宁县农村信用社贷款清理清查方案》的有关要求,深入到户,做好贷款证的年审及宣传工作,争取把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工作做实做细。

2、规范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管理,防范和化解信贷风险。首先要规范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信用等级评定工作,构筑好第一道防线,要根据农户及家庭成员的个人身份信息、家庭财产经济状况信息、个人信用及品德修养信息等内容制定出细化的、符合本地实际的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农户个人资信评价体系,真实、客观、公正的确定农户个人信用等级。其次是加强对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动态管理,及时掌握和反馈农户的资信变化。针对信贷工作人员不足的状况,重点是建立一个由村两委、评定小组成员、社会代表、村民代表组成的农户信用状况监控网络,通过他们实时性的现场监测,及时收集掌握农户信用度的变化,以便及时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

3、改善农村信用环境,为推广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工作创造诚实守信的良好氛围。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努力培育“讲信用光荣,无信用可耻”的信用意识,使农民恪守“有借有还,再借不难”的公民信用道德准则,并以征信体系为载体,以信用评价为手段,以构建激励惩戒机制为重点,积极倡导诚实守信的文明风尚,大力营造良好的农村信用环境,构建和谐的农村信用体系。

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总结【第二篇】

根据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做好信用体系建设考核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我局高度重视,全面梳理总结,结合20xx年工作,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为切实做好我局政务诚信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我局于年初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xx县交通运输局政务诚信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路政大队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刘文华兼任,主要负责抓好我局政务诚信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各项工作。

1.建立完善各项工作机制。为保障20xx年我局政务诚信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有据可依,按部就班、有条不紊进行,年初,制定印发了《xx县交通运输局20xx年政务诚信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案》,明确了领导机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安排了工作重点,为工作开展提供了工作依据。一年来,为及时掌握工作开展情况并研究部署安排下步工作,7月,由局长组织召开了专题会议,对上半年工作进行了总结并对下半年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2.“双公示”信息公示情况。

我局根据工作要求,建立了部门双公示信息报送机制,明确了责任股室和责任人。一年来,我局未接受行政许可事项,执法过程中未出现行政处罚事项。

3.政务公示工作情况。

结合我局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成立了诚信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办公室,主要负责相关业务工作。一年来,我局在全局干部职工间开展了诚信教育(培训)1次,同时通过媒体发布了工程领域信用评价情况。

1.重视不够。20xx年,我局虽开展了一些政务诚信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但重视程度不够,离主管部门的要求还很远,工作仍待加强。

2.痕迹资料管理有待加强。我局明确了责任股室和责任人,但因部门工作任务繁重、冗杂,政务诚信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痕迹资料收集和完善上欠缺,材料不齐。

根据州县发改部门年度政务诚信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案及时制定20xx年我局部门方案,并召开会议研究部署一年工作计划和安排,将责任落实到分管领导、部门和责任人。同时,根据工作方案明确的'重点和步骤,推进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同时,结合部门精神文明建设,做好诚信教育和宣传工作,做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各项工作。

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总结【第三篇】

县诚信办:。

为全面总结自然资源领域xxxx年度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根据《关于报送xxxx年度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总结及xxxx年度工作计划的通知》(贺诚办发〔xxxx〕x号)文件要求,我局严格按照全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总体部署,对涉及自然资源领域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进行了全面梳理,现将工作总结报告如下:。

2.完善行业信用管理制度。坚持以市场配置资源要素,严格执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规定,委托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公开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打造公开、公正、透明的市场环境。充分发挥社会诚信作用,对不按规定履行挂牌出让手续的的违法用地企业,全部列入失信名单,禁止其参与全县土地交易市场竞买活动,让失信者受到惩戒。截至目前,共计挂牌成交xx宗土地,出让面积亩,成交金额万元,暂无不按规定履行挂牌出让手续的的违法用地企业。

3.加强诚信文化宣传。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充分利用“x·xx植树节”、“x·xx世界地球日”、“x·xx全国土地日”、“诚信建设万里行”和传统节日开展诚信宣传活动,增强社会责任,培育信用体系文化,着力解决信用体系缺失等问题,不断深化公民诚信意识,提升公民的道德水准。

虽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重视程度不够,部分干部职工对待信用体系建设存在“重理论,轻实践”的想法,往往只参与“转发”,走走过场,没有把此项工作融入系统工作中。二是宣传力度欠缺,各种宣传活动没有与其他单位和部门之间进行联动,宣传效果差,缺乏县域诚信宣传氛围营造。三是工作制度不健全,缺乏工作基础。四是缺少交流学习,各站所之间信息不流通,局内部学习交流少。

下一年,我局将进一步以创新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机制、丰富实践载体为着力点,全力推动自然资源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一是及时传达学习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相关精神和我县信用体系建设进展情况及精神,积极组织开展形式丰富多样的活动,营造诚信机关建设的良好氛围,提高干部职工诚信意识,提升诚信活动参与度。二是加强宣传普及,在全年重要时间节点,不断开展诚信文化宣传,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扎实推进诚信氛围营造工作。三是进一步健全我局信用体系建设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制定详细的信用建设工作方案和相关制度,不断夯实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基础。四是加强局内部及与其他单位之间的交流,对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中好做法、好经验主动学习,同时在局内部树立典型,以点带面。

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总结【第四篇】

(一)强化粮食安全金融保障。围绕高标准农田建设、春耕备耕、粮食流通收储加工等全产业链,制定差异化信贷支持措施,择优扶持一批风险可控、专注主业的粮食企业。支持国家粮食安全产业带建设。农业发展银行要发挥好粮食收购资金供应主渠道作用,及时足额保障中央储备粮增储、轮换和粮食最低价收购信贷资金供给。各金融机构要积极参与粮食市场化收购,主动对接粮食收购加工金融需求。

(二)加大对大豆、油料等重要农产品供给金融支持。围绕促进大豆和油料增产、“菜篮子”产品供给,优化信贷资源配置,持续加大信贷投入。依托主产区和重要物流节点,规范发展供应链金融服务,加大对重要农产品生产加工、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建设等金融支持。积极开发适合油茶等木本油料特点的金融产品,适当放宽准入门槛、延长贷款期限,支持油茶规模化种植和低产林改造。

(三)做好农产品跨境贸易和农业社会化金融服务。鼓励农业进出口企业在农产品跨境贸易中使用人民币计价结算。按照市场化原则,支持有实力有意愿的农业企业“走出去”。指导金融机构基于实需原则和风险中性原则,积极为农业进出口企业提供汇率避险服务,降低中小微企业汇率避险成本。各金融机构要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模式,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合作社等发展生产托管服务,推动提升农产品生产规模化社会化水平。

(四)加强种源等农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金融保障。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要会同当地农业农村部门开展重点种业企业融资监测,强化政银企对接,加大对符合条件的农业生物育种重大项目中长期信贷投入,支持育种联合攻关、种业基地建设和优势种业企业发展。鼓励金融机构开展种业知识产权质押、存货和订单质押、应收账款质押等贷款业务,强化种业育繁推产业链的金融服务,提升现代种业企业融资便利度。

(五)创新设施农业和农机装备金融服务模式。鼓励金融机构拓宽农村资产抵质押物范围,开展农机具和大棚设施、活体畜禽、养殖设施等抵贷款。稳妥发展融资租赁等业务,缓解涉农主体购置更新农机装备资金不足问题。支持符合条件的农机装备研发企业发行公司信用类债券,拓宽资金来源,加快科研成果转化运用。

(六)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围绕农产品加工、乡村休闲旅游等产业发展特点,持续完善融资、结算等金融服务。积极推广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等抵贷款业务,对符合条件的农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给予优先支持。依托县域富民产业,丰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小农户贷款产品,合理增加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中长期信贷投放。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乡村振兴票据等债务融资工具促进乡村发展,引导社会资本投资特色优势产业。

(七)加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金融支持。各金融机构要围绕县域商业发展、农村流通网络建设和县域市场主体培育,强化银企对接,加大信贷投放。结合县域商业实际使用场景,深化信息协同和科技赋能,为县域商贸、物流、供销企业和合作社提供资金结算、财务管理等服务。探索开发针对农村电商的专属贷款产品,打通农村电商资金链条。

(八)做好农民就地就近就业创业金融服务。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要加强与财政、人社等部门的协调联动,适当提高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优化办理流程,落实免除反担保相关政策要求,支持符合条件的自主创业农民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各金融机构要加大对农村创业创新园区及配套设施建设信贷资源投入,深化园区内银企对接,带动更多农民工、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返乡入乡就业创业。

(九)拓宽农业农村绿色发展融资渠道。丰富“三农”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体系,积极满足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秸秆综合利用、国土绿化等领域融资需求。探索创新林业经营收益权、公益林补偿收益权和林业碳汇收益权等贷款业务。鼓励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发行绿色金融债券,支持农业农村绿色发展。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要积极运用碳减排支持工具,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符合条件的农村地区风力发电、太阳能和光伏等基础设施建设信贷支持。

(十)强化对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金融支持。各金融机构要围绕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人居环境改造等重点领域,在不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前提下,根据借款人资信状况和偿债能力、项目投资回报周期等,探索开发合适的金融产品和融资模式,加大对乡村道路建设、供水工程改造、农村电网巩固提升等项目的信贷支持力度,积极投放中长期贷款。

(十一)推进县域基本公共服务与金融服务融合发展。各金融机构要依托线下网点,积极整合普惠金融、便民服务、农资农技等资源,加快涉农场景建设推广,增强网点综合化服务能力,提升缴费、查询、远程服务等便捷性。进一步加强金融与教育、社保、医疗、交通、社会救助等民生系统互联互通,推进县域基本公共服务便利化。

(十二)加大对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等脱贫地区的金融资源倾斜。各金融机构要进一步细化针对脱贫地区特别是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的支持措施,在信贷准入、授权审批、资本计量等方面予以倾斜,保持脱贫地区信贷投放力度不减。国家开发银行、农业发展银行和国有商业银行要力争全年对全部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各项贷款增速高于本机构各项贷款增速。按市场化、可持续原则进一步加大对易地搬迁集中安置区的金融支持力度。做好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质量监测和续贷展期管理,推动符合条件的及时启动风险补偿,促进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健康发展。

(十三)持续做好定点帮扶工作。承担定点帮扶任务的金融机构要认真落实定点帮扶政治责任,深化“信守一个承诺、种好两块田地、建设三个工程”帮扶理念,发挥金融组织优势与社会协同能力,鼓励扩大帮扶地区产品和服务消费,形成市场化支农业务模式。要扎实做好帮扶地区信贷支持、资金捐赠、消费帮扶、干部培训、招商引资等工作,全面完成各项帮扶任务指标,把定点帮扶“责任田”打造成金融支持乡村振兴“示范田”。

(十四)强化货币政策工具支持。进一步优化存款准备金政策框架,执行好差别化存款准备金率政策,引导机构法人在县域、业务在县域、资金主要用于乡村振兴的地方法人银行释放更多资金投入乡村振兴领域。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要继续加强支农支小再贷款、再贴现管理,强化精准滴灌和正向激励功能,提高政策支持普惠性,适度向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倾斜,加大对县域法人金融机构支持力度。

(十五)改进金融机构内部资源配置。各金融机构要健全服务乡村振兴的内设机构或业务条线,在信贷资源配置、产品服务创新等方面予以倾斜,加强“三农”人才队伍建设。对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全国性银行要制定明确的内部资金转移定价优惠方案,中小银行可结合自身实际合理确定优惠幅度。各金融机构要细化实化涉农信贷业务尽职免责制度,完善内部绩效考核,将金融管理部门对金融机构服务乡村振兴考核评估结果纳入对分支机构的考核。鼓励商业性金融机构发行“三农”专项金融债券,拓宽可贷资金来源。

(十六)稳妥推进农村信用社改革化险。进一步压实地方党政风险处置责任,遵循市场化、法治化原则,稳步推进农村信用社深化改革化险工作,保持商业可持续的县域法人地位长期总体稳定。继续支持发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用于补充中小银行资本。坚持农村信用社服务当地、服务小微和“三农”、服务城乡居民的定位,严格约束异地经营行为。各省、自治区农村信用社联合社要明确职能定位,落实“淡出行政管理”的要求,因地制宜做优做强行业服务功能。

(十七)强化金融科技赋能乡村振兴。继续深入实施金融科技赋能乡村振兴示范工程,发展农村数字普惠金融。各金融机构要充分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第五代移动通信(5g)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优化风险定价和管控模型,有效整合涉农主体信用信息,提高客户识别和信贷投放能力,减少对抵押担保的依赖,积极发展农户信用贷款。

(十八)深入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继续开展“信用户”“信用村”“信用乡(镇)”创建,完善各级涉农信用信息系统,因地制宜建设地方征信平台,精准识别各类农村经济主体信用状况,以信用建设促进信用贷款投放。积极推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用评价,加快建设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用体系。探索开展信用救助,创新信用评价结果运用。

(十九)持续提升农村支付服务水平。巩固优化银行卡助农取款服务,支持银行卡助农取款服务点与农村电商、城乡社会保障等合作共建,推动支付结算从服务农民生活向服务农业生产、农村生态有效延伸。推广完善“乡村振兴主题卡”等特色支付产品,推动移动支付便民工程向县域农村下沉。加大央行存款账户业务线上渠道推广,支持农村金融机构开展央行存款账户资金归集。通过金融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支持货币政策工具券款对付(dvp),实现融资等环节全流程自动化处理,加速政策资金到账速度。

(二十)持续推进储蓄国债下乡。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要结合实际制定符合当地特色的储蓄国债下乡工作措施,推动提高农村地区国债发行额度分配比重,引导金融机构将储蓄国债发行额度向农村地区适度倾斜。深入推进农村地区国债宣传工作,拓展销售渠道,让更多农民群众“足不出村”享受购债便利。

(二十一)加强农村金融知识宣传教育和金融消费权益保护。继续将农村居民列为金融知识普及教育和金融消费权益保护的重点对象,开展好集中性金融知识普及活动。结合农村地区金融教育基地建设,常态化开展风险警示教育,推动金融素养教育纳入农村义务教育。持续畅通普惠金融重点人群权利救济渠道,压实金融机构投诉处理主体责任,推进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用好“总对总”在线诉调对接工作机制,加强调解员队伍建设,强化金融纠纷调解专业性,进一步提升金融消费者对金融纠纷调解的认知度、参与度和认可度,切实维护其合法权益。

(二十二)强化统计监测与考核评估。完善乡村振兴金融服务统计制度,根据实际需要调整指标定义内涵,开展数据质量评估。用好金融支持巩固脱贫和乡村振兴信息系统,加强脱贫人口金融信息管理。开展金融机构服务乡村振兴考核评估,强化评估结果运用,切实发挥评估工作对进一步改进乡村振兴金融服务的积极作用。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的人民银行分支机构要在原金融精准扶贫政策效果评估办法的基础上,调整优化评估指标,对辖区内金融机构开展金融帮扶政策效果评估。

(二十三)加强组织协调和宣传推广。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要充分发挥牵头作用,加强部门间统筹协调,指导辖区内金融机构细化政策措施,抓好贯彻落实。支持符合条件的地区开展普惠金融服务乡村振兴试点示范,探索金融服务乡村振兴有效途径。及时总结提炼工作经验和典型模式,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网络媒体,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加强政策宣传,为金融支持乡村振兴营造良好氛围。

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总结【第五篇】

根据《20xx年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要求,把加强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作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建设人民满意交通的重要途径,切实加强交通运输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强基础、补短板,进一步完善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机制,促进经营者遵章守法、诚信经营、优质服务,推进交通运输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制度化、规范化,全面提升交通行业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水平。现将具体工作总结如下:

为强化和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成立交通运输行业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由局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由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成员由机关各股室负责人担任,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负责日常协调和资料收集上报。我们主要抓好政务诚信、工程建设、运输服务等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重点领域的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一)政务诚信领域。

(二)工程建设领域。

1.规范公路工程建设领域信用建设。明确了交通运输工程项目招投标、施工、监理、农村公路公路养护等关键环节的信用建设,强调了对基本信用信息和第三方信用评价结果的运用。

2.强化制度执行,建立健全诚信体系。深入推进公示制、承诺制、责任制和问责制四项制度的落实。一是严格管控农村公路建设和养护资金使用,坚持收支两条线;二是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严格执行《xxx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公路工程质量管理办法》等规定,着重解决建设工程存在的质量、安全薄弱环节;三是规范招投标。加强对招标人、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和评标委员会的监管,把招投标行为公开透明,防止出现规避招标、虚假招标、围标串标等违法违规行为;四是严把竣工验收关。严格按照《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与《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进行竣工审查验收,凡是达不到标准的,我们一律不予竣工备案,不允许交付使用;五是按照县纪委监委工作要求,全面抓好建筑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六是严格监管,建立统一、开放、规范、有序的市场秩序;七是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切实加强建设项目的.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

(三)运输服务领域。

主要是围绕旅客运输(含城市公交运输)、货物运输、出租车运输,运输站场与、机动车维修业、驾驶员培训以及相关服务机构等重点方向,着力提高企业诚信经营、文明服务的自律意识,提升为人民服务的能力水平。

1.积极做好疫情期间道路运输诚信服务工作。一是疫情初期,在全县客运车辆全面停运的情况下,为解决县内因春节假期结束后急需返岗投入一线工作的部分人员外出需求,按防疫要求和安全防控规范开通的至南昌西客站、昌北机场临时专用客运班线。至2月28日春运结束,特殊班线共发班175班次,运送旅客2720人次,其中南昌西客站2400人次,昌北机场320人次。该做法得到了省、市高度肯定,卫视、日报等媒体先后进行了宣传报道。二是加大排查力度。共排查局宿舍楼38户住户、责任区137户住户,未发现异常。三是执法大队上路进行了为期6天的宣传和劝导,对过往车辆散发疫情防控告示500余份,耐心劝导车主在非常时期尽量减少外出,做好安全防护。四是积极做好企业复工复产,对复工复产企业有运输需求的,客运企业安排车辆实行点对点、一站式服务,采用“专人、专车、专厂、专线”方式,直接将企业员工和务工人员送至企业。共组织35名务工人员前往外地务工,接送抚州、樟树36各务工人员来县工业园务工。

2.加强考核,开展企业诚信体系评价。一是严格落实车辆动态第三方监控。根据每月市运管局《关于道路运输第三方安全监测平台监测情况的通报》,对被通报的运输企业和车辆驾驶员采取了限期整治和罚款、停运等处罚措施,并分别在驾驶员《从业资格证》和车辆《道路运输证》违章记录栏中记录。记录次数达3次将被列入“黑名单”。今年以来,共下发企业整改通知书19份,对60辆违章车辆给予停运处罚,对9名超速报警排名前十的驾驶员分别给予罚款3000元处罚。二是开展运输企业诚信考核。诚信考核工作一年一次,通过“省道路运输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来实施,由系统实时采集信用信息,录入信息主要是日常工作检查结果、外省抄告的违章信息、有关部门对经营者和从业人员奖惩情况以及其他相关信息。录入的信用信息随时向公众开放,接受社会监督,考核的结果必须公示,并向省、部信用信息平台推送。建立与公安交警、市监、应急等部门诚信信息共享机制。

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总结【第六篇】

(1)健全完善社会救灾诚信体系方面。一是社会救灾诚信体系建设。2020年以来,国家民政部建立了“国家自然灾害灾情报送系统”,自治区民政厅建立了“自然灾害应急指挥平台”,均能够普及到县级民政部门。救灾款物发放均按照国家民政部、自治区民政厅文件规定,足额、按量、按期发放。二是救灾款物管理和信息公开。救灾资金由自治县财政统一管理,根据需要向自治县人民政府提出申请,资金通过银行代发方式,直接拨付到受灾群众银行账号。救灾物资统一储备,根据灾情需要,登记造册,直接发放到受灾群众受灾手中,并在所在行政村、社区进行公示,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2)构建社会救助诚信体系。严格按照2020年5月1日颁布实施的《社会救助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49号)、2020年1月26日自治区民政厅印发的《xx壮族自治区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操作规程(试行)》的通知(桂民发〔2020〕5号)和《xx壮族自治区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操作规程(试行)的通知》(桂民发〔201x〕7号)文件规定审核审批社会救助。目前,我县低收入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落实编制9人,现有工作人员8人。低收入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系统能与部分部门信息共享,如:农村信用社、建设银行、住房公积金、人社职工养老保险、渔船补助、车辆、涉农补贴、地税信息。

(3)构建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诚信体系建设方面。我县目前依托“xx居家养老信息管理平台”,从2020年起,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为乡镇敬老院、农村五保村配备了53名管理人员。2020年以来,共投入资金约3000万元新建和改造养老服务设施,建筑面积约2万平方米,新增社会养老服务床位700余张。目前,自治区、xx市均为出台社会救灾救助诚信体系以及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诚信体系建设的配套制度、社会福利和慈善信息公开制度,我县没有出台文件依据。

(4)加强社会保险领域的行政监督执法。每年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积极开展对参保单位进行实地稽核和书面稽核,加强社会保险领域的行政监督执法,规范用人单位的参保缴费行为;加大定期和不定期对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工伤保险协议医疗机构等社会保险协议服务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督查,规范服务质量,时时通过社保监控系统对各类参保人员的医保使用行为进行监督,加强检查,杜绝违规、欺诈、骗保等行为的出现,防止和打击各种骗保行为。定期和不定期严格按照内控制度进行内控检查,加强内部管理与监督,规范业务经办行为,防范和控制业务经办风险,确保社保基金安全运行,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制度,提高基金征收、管理、支付等各环节的透明度,推动社会保险诚信制度建设,规范参保缴费行为,确保社会保险基金的安全运行。

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总结【第七篇】

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设服务型政府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实现审计工作的科学发展,我局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以打造“诚信审计”为目的,大力整顿和规范审计秩序,加快信用体系建设步伐。现将我局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总结如下:

长期以来,我局把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逐步形成了由分管领导负总责,职能部门具体抓的工作格局。根据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内在要求,我局以建设诚信税务机关为目的,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工作,确定了以法律法规为依据,为各项工作的开展奠定了良好的组织基础。

在摸清全地区审计系统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基本情况的基础上,明确了符合审计系统实际的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思路、方法和步骤,做到了有的放矢。

(一)推进审计制度化建设。,我局对历年来制定的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紧密相关的制度、办法进行了梳理,通过狠抓各项工作制度和措施的落实,为打造“信用地审计”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为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创造了良好的'环境。

(二)转变观念,推动审计工作科学发展。结合我局实际,切实推进3个转变,即:“在执法理念上,由监督型向服务型转变;在管理方式上,由粗放式管理向科学化、精细化管理转变;在队伍建设上,由注重人员数量向注重人员素质转变”。通过实现3个转变,努力提高审计机关执法水平,更好的为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我地区审计系统信用体系建设需要不断的总结和完善。下一步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加强制度建设,确保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有序开展。要自觉把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纳入到地区审计总体工作之中。加强宣传教育,引导干部自觉主动地做好审计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同时,进一步加强工作目标责任制管理,不断提高工作落实能力。

(二)注重理论研究。各级审计部门要不断加强审计信用体系建设的基础理论研究工作,积极借鉴区内外审计信用管理工作经验,指导和稳步推进审计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三)积极打造“阳光审计”。坚持政务公开,保证审计执法的规范和公开公正。

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总结【第八篇】

(1)积极完成价格信用信息库数据采集及系统录入。201x年以来,县物价局组织人员,分组走街入巷,紧锣密鼓地采集、录入我县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等的各种信用信息,建立价格信用档案,录入价格信用信息库系统,构建价格事中事后监管新机制。截至目前,县物价局已完成590多家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等价格信用信息数据采集及系统录入,纳入全市价格信用系统管理,对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实行价格信用的认定、失信惩戒及其监督管理。

(2)做好价格信用管理。县物价部门对价格失信单位和个人初审确定其失信行为,由市物价部门最终审定。认定价格信用等级分为五级:诚信、守信、一般价格失信、较重价格失信和严重价格失信。对失信行为的惩戒方式有:督促整改、提醒约谈、依法查处、列入黑名单、公示曝光等。具有严重价格失信行为的机关、事业单位、企业、个体工商户和个人,除受依法查处外,将被列入自治区、市公共信用信息系统黑名单,并向社会公开,黑名单有效期5年。

(3)加强价格监督检查,充分发挥价格信用系统作用。201x年以来,县物价局加大市场明码标价监督检查力度,积极开展明码标价示范街创建活动,强化收费公示制度落实工作,充分发挥价格信用管理系统的监督约束作用。凡是不按规定明码标价、虚构原价、低标高结、虚假打折、串通涨价、乱收费等价格失信行为,全都录入价格信用信息库,与xx市社会信用体系网对接,实现信息共享、互通互联。201x年以来,县物价局向业主发送检查反馈、提醒告诫信息392条,登记一般失信单位3家,恢复价格诚信单位2家。开展各项价格收费检查,检查单位900多家,接待来电来访、价格投诉举报、价格咨询57件,其中,答复群众价格咨询29件,责令整改事项28项,责令退还群众多收价款万多元。立案查处价格违法行为4起,处罚金额万元,责令清退违法所得万元,进一步规范了各行业的价格收费行为,推进了价格诚信融水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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