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形势下做好县直机关发展党员工作的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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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形势下做好县直机关发展党员工作的调研报告

 

2023年8月7日至13日,县直工委利用一周时间,分组到县直各单位就发展党员工作进行督导调研。调研工作通过审阅党员档案、发放调查问卷、与党员谈话、组织党务工作者进行座谈等多种方式开展。结合这次调查工作重点,现就调研中发现的问题及听取到的意见建议情况梳理汇总如下:

一、基本情况

县直工委所属县直单位共73个,县直单位党组织208个,其中,党委6个,党总支17个,党支部185个。县直机关党组织共有党员2737名。从学历上看,高中(中专)学历505名,占18.45%;大专学历675名,占24.66%;大学本科学历1351名,占49.36%;研究生及以上学历101名,占3.70%。从年龄上看,35岁及以下558名,占20.39%;36至45岁986名,占36.02%;45岁以上1193名,43.59%。

二、具体做法

(一)聚焦提升能力,强化教育培训。以党章、党史、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等为主要内容,结合“四型机关建设”、党支部品牌创建、党建联学共建活动等,通过集中培训、专题授课、观看党性教育片、到红色教育基地参观学习、研讨交流等方式,分批分类开展培训,培训对象涉及党组织书记、党务专干、全体党员、党员发展对象和入党积极分子等。2021年开展培训7次,包括“线上+线下”直播课堂1次,共计72学时,培训3100人次;2022年开展培训5次,包括“云培训”3次,培训4500余人次;今年上半年,举办培训班3期,培训500余人次。同时,充分发挥“学习强国”和河北干部网络学院等学习平台作用,组织开展多次网络学习交流活动。通过学习培训,有效提高了广大新发展党员、党员发展对象和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与认识。

(二)聚焦蓄水活源,抓牢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近年来,县直工委高度重视入党积极分子的考察发展和培养教育。在入党积极分子的考察发展方面,通过组织推荐、个人自荐、群众联荐的方式,把思想好、有能力,甘于奉献、勇于担当的年轻干部,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的重要人才储备,给予“优先转化、优先考察、优先发展”待遇,增强各类优秀人才的党组织向心力,为党员队伍引来“源头活水”。2021年新发展入党积极分子105名,2022年新发展入党积极分子75名,今年上半年发展入党积极分子14名。在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管理方面,重点抓好入党积极分子的日常管理,坚持把每月的主题党日活动作为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经常性教育培训的重要载体,把入党积极分子登记造册,编入各党小组,并按照活动制度,严格进行管理。

(三)聚焦提质培优,坚持“二三五”标准。坚持“两个原则”,一是坚持质量第一,注意从实际情况出发,科学制订发展党员工作计划,坚持做到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真正做到从思想上入党。二是坚持全面衡量,严格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来全面衡量发展对象。坚持严把“三关”,一是把好支部大会讨论关;二是把好党工委审批关;三是把好预备党员转正关。坚持“五个不发展”,即:没有参加入党积极分子学习培训班的不发展;没有经过一年以上培养考察的不发展;没有经过政审或政审不合格的不发展;手续不完备的不发展;政治思想一般,群众反映的问题没有查清或党内外意见不一致有争议的暂不发展。

三、存在的问题

从总体情况来看,县直机关发展党员工作能够做到坚持标准、严格程序,认真落实公示制、票决制、备案制等工作要求,有效保证了发展党员的质量。但其中也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为:

(一)落实“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要求的衡量标准还不统一。有的单位把是否热心公益事业、是否赢得党员群众认可作为政治上合格的标准;有的单位把入党申请人的日常表现、工作实绩,作为衡量政治标准的具体标准,优先发展本职工作做得好、服务意识强的申请人;还有的单位把急难险重等关键时刻的实际表现,作为检验申请人政治标准的标尺,比如在疫情防控、项目征地、信访维稳、环境保护等工作中,能否积极响应党委政府号召,带好头、走在先。

(二)教育引导先进分子自愿入党的主动性还不强。个别单位认为申请入党是申请人个人的事,与单位关系不大,被动的等申请人上门,而不是主动去发现和培养先进分子。个别单位对申请人的教育培养不重视、不主动,关注不多、交流不够,片面的认为只要组织申请人及时参加上级党委或组织部组织的集中培训就够了,单位自身对申请人培训较少,甚至有的单位从未对申请人进行过培训,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入党申请人的积极性。

(三)“成熟一个,发展一个”要求落实还不到位。一些基层党组织对发展党员定位不准,对“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的认识存在偏差,在已有入党积极分子的前提下,“怕引起矛盾”,讲究“论资排辈”“先来后到”,或是在下设的多个党支部之间“搞平衡”“分蛋糕”,这些行为既与加强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的要求相违背,也影响了新发展党员的质量。

(四)个别单位的党务工作者业务素质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部分单位的党务工作者业务不精,对发展党员的程序、步骤、环节,时限要求、填写要求、出具材料等一知半解却又不求甚解,导致申请人在填写申请书或出具材料时,出现疏漏或前后矛盾。还有极个别单位的党务工作者因发展党员程序严谨、流程较多,不想担责任、不愿多跑腿,在思想上对发展党员工作抱有畏难情绪甚至抵触情绪,本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想法,遇到有入党意愿的同志咨询时,把本该自己负责的工作推给上级,让有入党意愿的同志自行与上级党委对接,既不符合发展党员程序规定,也一定程度影响了入党申请人的积极性。

四、几点思考和建议

综合以上情况,结合这次调查工作重点,我们进行了广泛的座谈和深入的思考,并就有关问题形成了如下建议:

(一)关于政治标准问题。新修订的《党章》明确,发展党员必须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要落实这一要求,首先迅速掀起学习二十大《党章》的热潮,特别是要讲清为什么要做出这样的修订,让每个党员都明白坚持政治标准的重大意义,以便于他们积极主动行使好这一权利,为组织把好关。其次是要对政治标准进行具体量化,和机关工作实际结合起来,让党员看得见、记得牢,易操作、可比较。我们认为,政治标准主要体现以下四个方面,一是看入党申请人是否真正拥护党的领导,不仅要看申请书怎么写,更要看他平常如何做,是不是做到了言行一致、表里如一,特别是在个人利益和党的政策发生冲突时,能否做到立场坚定;二是看入党申请人是否达到了有共产主义思想觉悟先进分子的要求,重点了解他们对“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认识,能否做到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和坚定“四个自信”;三是看入党申请人是否勇于维护党的形象,自觉按共产党员标准要求提高自我、完善自我,对待群众咨询,主动耐心解释。四是看入党申请人生活工作经历成长过程的政治表现,要认真把好政治审查关,甚至可在培养期间就对其政治表现进行全面了解,对存在问题的及时纠正,避免因赶时间,导致政治审查不严不细影响新党员质量。再者是建立发展党员负面清单制度,负面清单应该包括以下内容,一是对党认识不深入党动机不纯的,二是言行不一、搞“两面派”,散布有关党的谣言的,三是形象不佳,群众评价不高,入党后影响党的形象的,四是对党组织安排的工作不积极不主动,或是搞阳奉阴违的等等。

(二)关于发展党员主动性不强的问题。单位对发展党员工作不积极不主动,归根到底还是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对发展党员工作重视不够、认识不清的问题,没有意识到这项工作不仅关乎申请人个人的成长进步,更是一项事关党员队伍建设的和基层组织建设的长远大计。这个问题也从侧面反映出主要负责同志对党建工作的重视不够,调研中我们发现仍有一小部分单位党建资料极不完善,甚至有的单位对督导调研心有抵触。我们建议,每年至少举办一次,由县直各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参加的机关党建专题培训,进一步加深县直各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对机关党建和发展党员工作重要性的理解与认识。

党务干部对发展党员工作不主动,有多方面原因。一方面,很大一部分机关干部对发展党员工作的程序不明白,片面的认为“一把手”说了算,直接向“一把手”打申请,再由“一把手”向党务干部指派任务。“一把手”的过多参与,导致党务干部失去了发展先进分子自愿入党的积极性,甚至是不敢作为。另一方面,调研发现除极个别单位外,绝大多数单位都没有专门设置党建科室,大多数单位从事党建工作的都是1人,并且身兼数职。工作多、任务重,常规工作尚难以完成,更无精力去考虑发展党员“没事找事”。再者,从事党务工作的人员流动较快,交接频繁,这就导致他们很难沉下心来用心钻研党务工作,有的甚至刚摸清头绪就转岗调岗了。业务不精,面对发展党员这种程序较为严谨专业性较强的工作时畏手畏脚,不敢担责。基于上述三方面考虑,我们建议单位严禁选任非党员非单位正式人员担任党务干部,有条件的单位要设置单独的党建科室,专职负责党务工作,同时,规范发展党员工作程序,防止“一把手”过多参与、过分干涉,进一步发挥党支部主体作用,调动党务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

(三)关于加强重点领域、群体发展党员工作。目前来看,各单位党组织都比较重视在35周岁以下和高知识群体中的发展党员,各种关系也比较理顺。比较难以把握的是,在疫情防控、抗洪抢险救灾等危难险重任务一线和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生态环境治理等重点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人群中发展党员的问题,我们考虑,是否能针对在这一领域中有突出贡献的人,由县委组织部评定后,集中向市委组织部申请发展,这样既让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助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同时也能在广大群众中树立鲜明发展党员导向,进一步提升广大党员的荣誉感、自豪感。

关于高知识群体发展党员问题。就县直机关来讲,高知识群体的界定,应该为研究生以上学历或具有相当学历的技术职称人员。关于在这一群体中发展党员,我们的意见是可以适当简化程序,比如考虑到这类群体人员一般都是埋头工作、不善交际的人员,对组织看准的人应该大胆吸收入党,而在推举评选环节不能简单以票取人,以免挫伤他们的入党积极性;另外,考虑到高知识群体人员容易出现思想相对纯洁或过于活跃的特殊情况,要严格把好政治审查关,特别是在确定其入党介绍人时,要优先选择党的理论功底厚实、善于开展思想工作、具有较高威望、党龄较长并能得到其认可的正式党员来担任,以防因为介绍人素质不硬、能力不足造成培养联系工作吃力,影响培养教育效果,并进而影响发展党员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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