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建设情况调研报告汇聚【优质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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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建设情况调研报告【第一篇】

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农村饮水安全问题事关农村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和广大农村居民的身心健康。做好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作,是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为了深入了解我市农村饮用水安全工作情况,做好市政协十一届十七次常委会专题议政前的各项工作,7月21日,市政协组织部分政协常委、委员,对我市农村饮水安全问题进行了专题调查。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银川市位于黄河上游宁夏平原中部,属典型的中温带大性气候,年均降雨量210mm,蒸发量达2000mm。尽管银川平原引用黄河水自流灌溉已有两千多年的历史,地表水水源充足,水质良好,被誉为“塞上江南”,可是仍有部分地区地下水资源量少质差,浅层地下水含氟、砷、细菌超标,不能作为饮用水。

近年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精神,切实加强农村人畜饮水工作力度,组织实施了农村饮水解困、氟砷病改水和农村饮水安全等项目,一大批农村饮水工程发挥了良好工程效益和社会效益,解决了农民群众的安全饮水问题,按照供水水质、生活用水量、用水方便程度和水源保证率等四项饮水安全指标评判,2017年底,我市农村饮水安全人口达到万人,占农村总人口万人的77%。

就目前看,我市基本构建起农村饮水安全供水管网体系,推行了农村规模化供水,试行了城乡供水一体化,实现了农村供水入户。基本构建起农村饮水管理体系,由各县市区农村供水管理总站负责监督和指导本辖区人饮工程的运行管理工作。供水水价按照保本微利的原则,让广大群众得到最大的实惠。据测算,平均水价在2元/立方米,户均月水费支出在10元左右,国家发改委中资公司开展的饮水安全中期评估显示,我市农村群众对饮水安全工程的满意率达到96%。

今年是我市连续第四年将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列为为民办的10件实事之一,提出了年内在全区率先基本实现农村饮水全覆盖的目标任务,以显示市委政府“保障民生、惠及群众”的信心和决心。经过市水务局的.积极协调和争取,今年确定了9大农村饮水安全项目,批复解决24万人的饮水问题,其中解决不安全饮水人口15万人,改善提高饮水标准9万人。已下达批复开工建设的四项工程是贺兰洪广常信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永宁南部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灵武梧桐树南部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和灵武郝家桥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四项工程解决饮水不安全人口万人,饮水受益人口 万人。批复总投资8846万元,其中中央投资3475万元,自治区财政投资1062万元,剩余4309万元由银川市和各县市区财政配套及农户自筹。目前,贺兰、永宁、灵武的4项工程已经开工建设,三区和贺兰县习岗人饮项目也在积极协调下达批复, 8月5日前全部开工建设。

共同努力下,目前,从六盘山路延伸至长塔路的管道埋设基本完成,往东由兴庆区水务局负责的长塔路至塔桥村管线铺设工作,待人饮方案批复后,即可招标实施,预计9月底完工。市自来水公司承诺,该工程完成后,村民用水实现同网同水质,并给予一年的优惠水价。一年后实行同网同价,按照供水标准服务。

(一)建设项目尚有一定的资金缺口。一是饮水安全项目解决的人口从15万人增加辐射受益人口到24万人,这其中增加的资金不仅有国拨资金的缺口,还有市、县两级配套的资金缺口和农户自筹资金,这笔缺口资金在预算中是没有的。二是经济发展水平较低的移民吊庄地区群众拿不出足额的自筹资金,其它县市区的贫困户、特困户的自筹资金难以落实,成为自筹资金缺口的重点。同时,吊庄群众和贫困户今后的水费也成为需要研究解决的问题。三是工程的不可预见费较大。管沟开挖时需要占青苗,破坏现有的柏油(水泥)路面,挖断部分地埋电线光缆,恢复路面、线路以及青苗补偿的资金无处落实。

(二)工程建设保障方面困难重重。主要表现在:一是项目工程任务艰巨,施工条件复杂。工程点多、面广、线长,且前期需要协调供电、公路、铁路、园林、通讯等多个部门,协调工作量大、协调起来也比较困难。二是宣传动员难度大。部分群众思想观念落后,认为自家手压井(地表水)使用方便,对集中安装自来水,有一定的抵触情绪,也有“等靠要”的想法,直接影响工程进度。三是有的县市区困难。

2023年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建设情况调研报告【第二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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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要从实际出发,全面安排,突出重点,分步实施。要与新农村和小城镇建设规划相衔接,近期与远期相结合,统筹考虑饲养畜禽和第二、第三产业用水需求。“”期间重点解决高氟水、高砷水、苦咸水、污染水、微生物病害等严重影响身体健康的水质问题,以及局部地区的严重缺水问题。

(2)要保护好饮用水源,划定水源保护区,防止水源受到污染和人为破坏。引导农民科学施用化肥、农药,减少面源污染,加强农村废污水、垃圾、粪便处理;加强水质监测,建立水质监测体系。

(3)要做好区域供水工程规划,水质、水量并重,合理选择水源、工程型式、供水规模和水质净化措施。有条件的地方,提倡发展适度规模的集中供水,供水到户;制水成本高的地区,提倡分质供水;山丘区居住分散的农户,可采用分散式供水。

(4)解决农村饮水安全,主要由各级地方政府负责,有关部门要分工负责,密切配合;要加强前期工作,严格项目审批程序;改进建设和管理办法,落实管理主体责任;对建成的工程,要建立良性运行机制。

日常生活中的饮用水安全知识。

1.什么样的水是安全饮用水?

答:水是构成人体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七大营养素(矿物质、脂类、蛋白质、维生素、碳水化合物、水和膳食纤维)之一,对人体健康起着重要的作用。科学、合理、安全的饮用水,才能保障生命的健康生存。

从饮水与健康的角度来讲,良好的饮用水应该符合以下几点要求:一是干净,不含致病菌、重金属和有害化学物质;二是含有适量的矿物质和微量元素;三是含有新鲜适量的溶解氧;四是偏碱性的,水的分子团要小,活性要强。

目前,我国居民的饮用水主要有:自来水、纯净水、人造矿化水、矿泉水和天然水。

自来水是直接取自天然水源(地表水,地下水),经过一系列处理工艺净化消毒后再输入到各用户,是目前国内最普遍的生活饮用水。

纯净水一般以城市自来水为水源,把有害物质过滤的同时,也去除了钾、钙、镁、铁、锌等人体所需的矿物元素,不宜多喝。

饮用矿物质水是通过人工加矿物质来改善水的矿物质含量。这样的水虽然补充了纯净水中部分矿物元素的不足,但是加的矿物质能否被人体吸收、利用,还需要进一步研究。

矿泉水是指从地下深处自然涌出或人工开采所得到的未受污染的天然地下水。矿泉水含有一定的矿物盐、微量元素和二氧化碳气体,容易被人体吸收。适量饮用矿泉水对身体健康有益。

2.我们应该喝什么水?

答:白开水是最符合人体需要的饮用水。烧开水的最佳时间是水烧开后再用小火维持沸腾3至5分钟。研究显示,加氯消毒的水,随着温度的升高,所生成的卤代烃等致癌物质的含量也不断升高。烧到90摄氏度和刚烧开的水,潜在的危险最大。沸腾后再加热3到5分钟,这些有害物质可迅速挥发。但是,水烧的时间太长也不利,因为烧的时间越长,水分蒸发越多,水中的亚硝酸盐含量可能越高,会危及人体健康。

喝白开水的水温以25到30摄氏度为宜,不宜过高或过低。水温太低会引起肠胃不适,过高可致口腔、咽部、食管及胃的黏膜烫伤而引起充血和炎症等,长期发炎可能成为癌变的诱因。

生水和蒸锅水不宜饮用。生水是指未经洁制、消毒的水,如河水、溪水、井水、库水等,可能含有致病微生物,直接饮用后会发生肠道疾病。如急性胃肠炎、伤寒、痢疾、寄生虫病等。蒸锅水是指蒸饭和蒸馒头的剩锅水。因加热时间长,其中重金属和亚硝酸盐会浓缩,含量增高,对人体会造成危害。

合理选择饮料。饮料的主要功能是补充人体所需的水分,同时带给消费者愉悦的味觉感受。但是很多饮料产品都含有糖和蛋白质,又加了香精和色素,饮用后不易使人产生饥饿感。因此用饮料代替饮用水,不但起不到给身体补水的作用,还会降低食欲,影响消化和吸收。同时,多数饮料都含有一定量的糖,大量饮用特别是含糖量高的饮料,会在不经意间摄入过多能量,造成体内能量过剩。有些人尤其是儿童青少年,每天喝大量含糖的饮料代替喝水,是一种不健康的习惯,应当改正。

3.何时饮水是最佳时间?

(1)早晨起床后饮水,补充一夜之间的水消耗;(2)上午10时左右饮水,可补充流汗及尿液排出的水分;(3)下午3时左右饮水,再度补充体内排出的水分,也使体内囤积的废物顺利排出,防止人体酸性化;(4)晚上8时左右,睡前饮水是饮水最佳时间,因睡眠时血液浓度增高,睡前饮水可以冲淡血液,能加速血液循环。

4.人每天喝多少水合适?

人体大约每天肾脏排尿公斤,加上皮肤蒸发、肺呼吸和粪便排出,人体每天排水大约公斤,要维持生命,达到水平衡,正常人每天需要摄入水分公斤。其中一日三餐混合膳食中补充水分约1公斤,体内营养物质氧化产生代谢大约公斤,其余公斤,则需要通过饮水来补充。所以,每天饮水公斤比较合适。

5.饮用不卫生的水有什么危害?

2023年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建设情况调研报告【第三篇】

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任务,对于保障广大农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提高生活质量,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

1、加强项目组织领导,县专门成立了以分管副为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各乡镇也都成立了相应的领导机构,从上至下加强了对项目的组织领导,实行了项目的统一组织,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项目受益乡镇还抽调专人专班组建工程建设项目部,以确保项目计划的顺利实施。

2、精心设计、合理布局,科学编制农村饮水安全规划和工程设计方案。项目实施过程中,无论是规划、可研、初设还是实施方案都必须由具有水利水电乙级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负责设计编制,结合项目乡镇实际情况,按照“大水源、大管网、大规划、大水厂”的思路和“整体推进、突出规模、疫区优先、分期实施”的原则精心设计,合理布局,节约工程建设成本和运行成本。

3、强化工程建设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年度下达的计划,严格执行基本建设四项管理制度,即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对项目的建设勘测、设计、施工、监理进行严格的资质管理,在施工过程中严把工程质量关,各项建设程序都严格按照国家制定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办法》进行管理,确保工程建一处、成一处、受益一处。

4、严格项目建设资金管理。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资金的投入是关键,保证建设资金安全,是搞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根本,为此,必须在项目资金管理上实行专项资金专户储存,专款专用,资金拨付采取按工程进度分期由财政直接支付的办法,防止随意变更施工地点、降低工程标准、虚报建设工程等情况的发生,杜绝挤占、挪用、截留工程建设资金等现象。

二、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作组织领导

1、是要提高对农村饮用水安全问题的认识。各级党委政府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解决好农村饮用水安全问题的重要性、紧迫性,把它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任务来抓;二是要切实加强对农村饮用水安全建设工作的领导。建议各级政府成立农村饮用水安全建设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协调农村饮用水安全建设工作。要把农村饮用水安全建设作为各级政府“三农”工作的重要内容,列入各级政府政绩考核项目;三是要工程建设管理体制。建议多方协调,统一管理农村和城镇饮用水建设工作,全面整合水利资源,推行城乡供水一体化;四是要广泛开展农村饮用水安全科普知识宣传教育。通过宣传教育,一方面要增强农民群众的水资源保护意识、环保意识和水商品意识,另一方面要切实提高农民群众的饮用水安全意识,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防止疾病传播。

2、关于农村饮水工程建设资金筹措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作为社会公益性事业,建议各级政府发挥主导作用,加大投入力度,引导建立多元化投资机制。一是继续争取国家农村饮水安全项目专项资金和省级配套资金;二是按照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要求,将农村饮水安全项目资金列入年度财政预算计划,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工程建设,三是按照农村公益性事业建设“一事一议”办法,积极引导受益农民筹资投劳参与工程建设;四是通过政府出台优惠政策鼓励和支持社会民间资金投入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立起完善的`多元化投入体系。

3、关于政策扶持

加大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政策扶持力度,农村供水工程建设用地应作为公益性项目建设用地,给予优先安排;农村供水工程用电应该按照农业用电的价格给予优惠;对农村供水工程不收取水资源费、污水处理费等;对农村供水工程实行税费减免,在认真进行成本测算的基础上,制定有关税费标准和减免幅度,免收水资源费、水质检测费等,以此保证农村水厂能够实现良性运行。

三、行业管理

1.要完善政策法规体系,建立统一的行业管理部门,明确水行政主管部门的职责,统一管理农村供水工作,制定供水工程管理的政策、办法。建议自上而下成立农村饮水工程管理机构,并明确管理权限,加强对饮水安全工程的指导和监督,从而达到加强和规范农村供水工程的行业管理的目的,从根本上杜绝建管脱节、重建轻管的现象。

2.建立起定期对水源水质、制水水质、配水水质等的检测制度,保证工程受益范围内生活饮用水达到国家相关标准及要求。

3.建立科学的水价政策和水费征收体系。合理制定工程水价和足额收取水费是确保工程发挥效益、良性运行最有力的经济手段。所有工程都要实行有偿供水、计量收费,独立经营、自负盈亏。水价要经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报县级物价部门批准执行。供水单位要科学布设用水计量的总水表、供水点水表和入户水表,以表计量。要根据实际情况核定最高用水量,超过最高用水量的部分可以加价收费。水费收入要设专户管理,主要用于供水工程的管理、维修、更新、改造、集体福利基金等项开支。积极推行“水价、水量、水费”三公开,努力提高水费实收率。

四、工程运行管理对策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要以保障农村居民生活和生产用水为目标,以提供优质的供水服务为宗旨,按照市场经济要求,逐步建立和完善与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达到工程良性运行。

管理权,并组建供水管理站或公司,实行企业化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核算。二是对以国家投资、群众自筹及社会资金共同投资建设的集中供水工程,按照投资比例确定股份,组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供水管理站或公司,由供水站(公司)负责工程的建设与运行管理。三是对规模较小的单村供水工程,所有权归受益村集体所有。四是由个人独资和企业实体兴建的工程所有权归个人和企业实体所有,联股兴建的工程所有权归股东所有,接受水行政主管部门监督指导。在明晰产权的基础上,层层建立了管理组织,分级落实了管理责任。

五、关于水源地保护对策

要划定供水水源保护区,制定保护办法,设立警示牌,特别是要加强对水源地周边设置排污口的管理,限制和禁止垃圾、污水和有害物质进入水源区。杜绝垃圾和有害物品的堆放,防止供水水源受到污染。凡因采矿、建厂及其他人为因素引起水源变化、水质污染或工程损坏,造成群众饮水困难的,要按照“谁损坏谁负责,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限期由责任方解决问题,恢复供水。同步跟进做好农村污水处理工作,确保水源不受二次污染,维护可持续发展。

实施农村饮水安全项目,解决广大农村群众饮水安全问题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一项重要任务,是为农民办实事,让农民得到实惠的重要举措,对增强农民身体健康、改善农村生活环境、发展农村经济、密切干群关系、维护农村社会稳定都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我们将进一步总结经验,查找问题,研究提出加强和改进工作的对策措施,力争早日实现我县农村自来水“村村通”的目标。

二〇一一年五月六日

**镇政府:

**村现有村民小组*个,距镇政府**公里,人口**户**人,是(否)十三五规划脱贫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户**人,在**年*、*、*组已实施了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由于******原因,还有*组(小地名: ** 说清是哪一片需要解决吃水)群众饮水困难,严重地制约着我村的经济发展和村民的生产生活。

为确保饮用水安全,改善群众的生产生活用水条件,根据实际情况,经该组全体村民讨论,打算******(简单说下引水方案,引用水源地在什么地方、需铺设水管长度)。该项饮水工程如若建设完成,则可解决受益人口**户**人(其中:贫困人口**人、移民搬迁安置**人、提高饮水标准人口**人)饮水困难,为帮助该地群众改善生产条件,提高生活水平,早日实现小康,特请镇政府向白河县水利局申报建设该我村**组饮水项目。

请核查上报,给予建设为盼!

联系人:*** 电话:***

**村民委员会(盖章) *年*月*日

2023年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建设情况调研报告【第四篇】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武汉市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实行代建制管理办法(试行)》,经甲方研究,同意将建设项目委托给乙方实施代建,按照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为明确各方责权,现就代建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概算)投资:

4、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工程总建设期(自合同签订日起):

三、质量标准:

四、合同价款。

甲方以建委下达的[20_]249号文中项目计划投资数的%作为乙方的代建费。计人民币万元。

五、组成合同的文件。

1、合同协议书和合同条件;。

2、项目建设委托书;。

3、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本件。

六、甲方同意按照本合同注明的期限、方式、币种向乙方支付工程代建费。

七、乙方同意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工程合同文件议定范围内的工程代建工作。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四份,双方各执二份。甲乙双方签定盖章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023年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建设情况调研报告【第五篇】

摘要:针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结合永靖县饮水安全工程实际情况,分别从设计、材料、施工与验收四大环节入手,明确工程建设途径,并深入探讨可行的工程质量管理方式,旨在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进一步完善提供理论基础。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是国家水利主管部门真正为人们办实事的重要体现,该工程的良好实施能有效处理水质较差、水压不足等实际问题,对改善农村生活环境,推动农村经济持续发展具有重要作用和意义。对此,本文围绕永靖县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现状,从工程设计阶段入手,对工程建设途径与具体的管理方式进行深入分析,具体内容如下。

切实做好工程建设前的各项准备工作,编制具有良好可操作性的工程建设规划,这是确保农村饮水安全的必要前提。基于此,永靖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需注重前期设计和规划对应的质量控制。按照工程总体规划,编制年度的工程建设方案,尽早展开筹备,为行动奠定良好基础。当地水利主管部门、建设单位、供水企业需要对饮水安全工程设计方案实施综合审查,和区域性供水设计保持良好衔接,对线路和管材的选定以及施工标段具体划分进行确定。永靖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处需要带领相关设计部门对现有管网实际状况进行全面调查,同时严格遵循可操作性与经济性等基本原则,结合当地实际情况,针对性开展方案的优化工作,以此确保系统布局的合理性,满足总体规划要求[1]。由于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涉及很大的范围,且管网类型不同,地形地貌等外界条件十分复杂,所以只有做好精细化设计,才能从本质上确保项目质量。永靖县农村通过合理的规划与设计,项目建设时只出现部分设计变更,未对项目建设质量造成不利影响,取得了很好的实际效果。

规范管理制度。

为有效保证各类工程材料的质量,建设方应优先运用甲供材形式,对于项目的建设单位而言,其通常委托专门的监理单位对材料质量实施管控。作为项目建设组织者,建设单位和其他参建方签订合同时,需对材料接收、转移和验收等环节中参建方应承担的具体责任进行明确。施工单位按照进度计划向监理单位上交材料申请表,再由监理单位把完成核定的计划表下发至管材加工单位进行备货,同时确定相应的备货周期,施工单位此时要根据组织计划提前制定材料计划,以免耽误工期。管材在运输到指定仓库时,应通知所有参建单位到现场进行验收,同时提供管材出厂报告,要求所有管材都是原件。施工单位的管材接收人员要在完成货物清点以后在货单上签字,检查货单和实际接收的货物是否保持一致,如果不一致应在意见栏中加以注明,对于规格型号不正确的要进行退货处理,数量不够的要下次供货时补齐。建设单位委托的监理人员需要在货单上签字,并注明相关意见,明确货物各文件资料是否齐全和有效,最后按照规定进行抽样检测和封样。材料只有在通过检验验收,并且第三方的抽样结果出来以后才能在工程建设中使用[2]。

合理低价招标。

在对建设材料进行招标时,标底确定需要使用行业指导价,并对这一指导价进行适当下调,以此为投标单位创造良好的竞争环境。与此同时,还要选择信誉度良好的大型企业,将其作为候选对象,借助综合对比,完成技术标及商务标的评价打分,在价格方面要采取合理低价,从而有效确保产品的质量。

材料进场抽检。

对于塑料类的管材而言,在进场前要使用相关仪器装置对管材的表面质量实施可靠判别,想要全面掌握管材的内在质量,还要将管材样品送到专门的检测机构。具体的抽样流程需要在合同上注明,由于抽样检测次数很多,所需费用相对较高,应按照供货的批次、实际数量等确定适宜的检测次数,以免对建设单位造成太大经济压力。永靖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材料进场以后3个标段共抽检27批次送国家工程复合材料产品质量检测中心进行检测,检测结果显示所有材料质量均为合格,很好地确保了建设质量。

及时开展相关试验。

管道压力试验为确保施工质量的关键工序。按照相关规范的要求,单位长度管道在完成施工以后要路基进行压力试验工作。试验由施工单位负责,聘请专业的监理、设计人员参与整个试验过程,试验完成且确认合格以后即可在文件上签字。在对管材进行清洗和消毒以后,需对水质进行化验,明确管材清洁度能否满足设计要求。在具体的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为避免麻烦,通常在管网敷设完成后才开始打压试验,这种做法对于管材质量控制是十分不利的,未开展初期检验,如果管材自身存在质量问题,将造成大规模施工损失。除此之外,如果没有按照相关要求及时开展打压试验,还容易造成在缺乏管材检验的条件下,先支付一部分材料货款,如果管材产生质量问题,则追回相关损失将变得极为困难和被动[3]。

构建质量管理组织。

为实现预期的质量目标,按照项目业主提出的相关要求,施工质量管理工作需要由工程处负责,在此基础上还要对具体的质量负责人进行明确,安排相应的质量检测员,以此对工程施工质量施以全面的管控。

完善质量管理制度。

一是对施工图会审与质量检查等制度进行完善。首先要检查工程勘探、工程设计施工与监理的质量管理行为,重点检查工程的主体和关键材料质量。二是实际情况中,工地应定期召开例会,对施工中产生的各类问题进行检查和总结,并通过协商确定适宜的解决办法。而对于工程处而言,需要不定期召开质量管理会议,深入探究施工中产生的实际问题,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

采取有效的管理方法。

一是工程施工前,办理好施工图、工程质量的审查和监督手续,并对设计与施工单位进行良好的技术交底。二是明确质量控制目标,实行施工质量管理责任制。三是督促项目的施工单位构建适宜的检验制度,所有工序都要得到检验签字,以此降低质量问题造成的不利影响。四是除了要对工程的实际实物量实施规范检查,还要监督现场监理单位的质量管理状况,严抓质量管理要点。五是邀请供水企业的技术员对工程施工质量进行检查,如果通过检查发现存在问题,需立即向项目业主与监理单位报告,并共同到现场协商处理事宜。六是如果工程施工的质量管理与工期存在一定矛盾,要将质量放在第一位,在确保质量过关的基础上,对工序进行有效优化,从侧面确保工期。

项目开工以前对项目实施划分,同时报请相关质量监督机构进行确认。项目完工后的验收活动必须严格遵照现行验收规范。对于分部工程的质量验收而言,一般由监理单位负责。项目建设单位需要在所有验收工作完成后,组织设计和监理单位开展工程的整体验收。通过系统的工程验收,永靖县饮水安全工程质量合格。

5结束语。

永靖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经过一系列质量控制,项目顺利完成,同时通过了质量验收,很好地发挥了工程建设效益。从实际效果上看,新建供水管网的实际漏失率明显降低,有效避免了资源浪费和经济损失,提升当地的供水服务水平,确保全县饮水安全,为农村经济发展奠定良好基础。

参考文献:

文档为doc格式。

2023年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建设情况调研报告【第六篇】

各社区:

按照市委、市政府加快我市农村饮水安全工作的要求,今年在完成市政府下达任务的基础上,按照我镇实际情况拟对xx村等自来水进行改造。根据上级有关精神,结合我街道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饮用水是人类生存的基本需求。切实作好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作是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是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构建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内容。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农村饮水安全工作。各单位及有关部门一定要充分认识到这项工作的重要性。

二、安排范围和原则。

(一)安排范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主要解决高氟水、苦咸水以及水源污染和原建成工程严重缺水问题。工程安排的范围是:

(1)饮用水中氟含量大于2mg/l的重度氟超标问题。

(2)溶解性总固体大于2g/l的苦咸水,因自然原因造成的铁锰超标等其他水质问题。

(3)水源严重污染、已经威胁农民群众生命健康的饮水问题。

(4)北部及西部岭地取水量严重不足、保障率低等问题。

(二)安排原则:

解决水质不安全问题。

(2)为保证供水的安全性,在改造形式上,坚持“因地制宜、兼顾长远,少打井、多联网”的原则。距龙泉、康源两处自来水管网较近的,原则上实行管网延伸;距离崖头水厂、枳沟集中供水、吴家楼集中供水点较近的村庄也尽量接入集中供水;其他水源能得到保证、人口居住较集中的地区,可建设集中供水工程;距离管网、集中供水较远的可采取重新打井、联合打井的形式,优选打井地址。北部和西部的xx社区、xx社区等丘陵地区尽量不打井或少打井,通过引水、管网延伸等形式来解决。各社区在2月28日前将具体改计划上报至水管办,由水管办汇总上报镇政府,逾期未上报计划的社区,镇政府将不再安排补助及争取的上级资金。

(3)要坚持“尊重群众的意愿,把好事办好”的原则,在资金筹措、管网入户等问题上,一定要尊重群众的意愿,必要时召开社区一事一议来决定。

三、工程建设任务。

涉及xx村、xx村等13余处万人,具体改造计划附后。

四、工程建设与管理。

(一)严格工程建设程序。

由各相关社区承担起工程建设任务。工程实行公开招投标,择优确定施工队伍。对工程主要材料,实行集中统一采购,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标准。同时要选择有一定资质的监理机构,对工程实施监理。

(二)规范工程施工。

后,每处工程要制定工程管护制度,包括管理制度、水费征收制度、管理组织等。

(三)确保工程建设质量。

对于打井水源工程,必须掌握项目区的水文地质情况,确定合理的取水层。地质条件比较复杂的区域,镇政府将组织技术人员进行论证,合理确定井位、井深、取水层、止水层等,确保成井质量。同时,为防止浅层水和中深层水的交叉污染,要组织强有力的技术队伍做好成井工艺的技术指导,并做好原始资料的记录,使每一眼井不仅水质水量符合要求,而且还要保护好中深层地下水不受污染,确保群众长期饮水安全。

(四)确保水质符合饮用水标准。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成后,要对供水水质进行监测和化验。各种形式的水源,须经市卫生检疫部门对水质进行检测化验,确保水质达到饮用标准。

(五)严格工程验收。

工程竣工后镇政府将组织统一验收,采用“听、看、查”的方式进行,在自验的基础上,由街道农村饮水安全领导小组组织成员单位进行验收。

验收资料包括:工程设计、批复、资金拨付文件、竣工决算、竣工报告、工作总结、水质化验报告、工程管护制度等。

(六)加强工程的建后管理。

哪种管理形式,都要让群众吃上水,吃得起水,又要保证工程的正常运转,确保工程长期发挥效益。

五、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全镇农村饮水安全工作的领导和协调,镇政府决定成立xx镇农村饮水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并建立农村饮水安全工作联系办公会议制度,及时解决工程改造中的重大问题。

各社区是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组织者和实施者,负有重要责任。各社区的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项目的责任人。要建立领导组织、明确责任分工、逐级签订目标责任书,确保农村饮水安全工作顺利实施。

街道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水管办负责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计划安排、规划、建设及监管及建后水质监测工作;财政所负责资金筹措,抓好街道补助资金的配套落实,同时对资金使用安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环保所要加强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源地的保护,防止造成新的污染。

2023年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建设情况调研报告【第七篇】

下面是网友为大家分享的“2024年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建设情况调研报告汇聚【优质8篇】”,有幸参加了纳雍县政协组织的提案办前沟通会,我作为提案人提出的《关于加强纳雍县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后续管理的提案》在会上水利局的负责人作了相关的答服,2013年纳雍县人民政府下发了《纳雍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纳雍县农村饮水安全管护法的通知》(该文件附后);但作为我在实际的调研中发现纳雍县目前农村安全饮水存在很多因管理造成的问题;在此将问题归纳如下,不当之处,请指正。

(一)纳雍县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后续管理目前存在的问题。

一、缺少统筹规划问题,没有合理整合水资源。

1、水源点没有通过政府进行合理的规划进行保护,造成水资源严重浪费;由于工农业生产和城乡生活污水随意排放,地表水和浅层地下水均呈污染加重的趋势,划定水源区域的保护工作显得尤为重要。有些群众将水源作为自己的私有财产一样据为己有,造成一些工程因为水源协调而无法实施。

2、在工程安排上因水利局对下面乡镇实际情况不了解,仅凭乡镇的一纸报告安排项目,造成一部分工程缺乏实际的可行性,造成部分工程重复投资。

(二)运行管理方面的问题。

1管理机构。

水利部门兴建的饮水工程建成之后没有任何机构和部门管理。因水利局只管建。建成后的水厂和管道等附属设施由村委会来管,村委会是只管有水吃就行,没水吃就去向政府反应,不存在什么管理机构和组织。有的乡镇成立了管水委员会,但形同虚设,根本没有发挥作用。

2管理人员。

饮水工程运行管理人员不固定,缺乏必要的专业知识,供水系统的常识都不懂,对供水工程管理人员缺少正规的培训。

3管理体制。

饮水工程供水不按成本收取水费,更不存在提取折旧费和大修费用,大锅饭式的管理。有水就用,坏了就停用。管理人员没有责任感,管好管坏不与管理人员的利益挂钩。导致工程管理不善,使用不久就报废。

(三)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的建议及对策。

一是要提高对农村饮用水安全问题的认识。各级党委政府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解决好农村饮用水安全问题的重要性、紧迫性,把它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任务来抓;二是要切实加强对农村饮用水安全建设工作的领导。建议各级政府成立农村饮用水安全建设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协调农村饮用水安全建设工作。要把农村饮用水安全建设作为各级政府“三农”工作的重要内容,列入各级政府政绩考核项目;三是要工程建设管理体制。建议多方协调,统一管理农村和城镇饮用水建设工作,全面整合水利资源,推行城乡供水一体化;四是要广泛开展农村饮用水安全科普知识宣传教育。通过宣传教育,一方面要增强农民群众的水资源保护意识、环保意识和水商品意识,另一方面要切实提高农民群众的饮用水安全意识,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防止疾病传播。

(四)关于农村饮水工程建设资金筹措的建议。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作为社会公益性事业,建议各级政府发挥主导作用,加大投入力度,引导建立多元化投资机制。一是继续争取国家农村饮水安全项目专项资金和省级配套资金;二是建议市县按照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要求,将农村饮水安全项目资金列入年度财政预算计划,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工程建设,三是按照农村公益性事业建设“一事一议”办法,积极引导受益农民筹资投劳参与工程建设;四是通过政府出台优惠政策鼓励和支持社会民间资金投入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立起完善的多元化投入体系。

(五)关于政策扶持的建议。

建议加大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政策扶持力度,农村供水工程建设用地应作为公益性项目建设用地,给予优先安排;农村供水工程用电应该按照农业用电的价格给予优惠;对农村供水工程不收取水资源费、污水处理费等;对农村供水工程实行税费减免,在认真进行成本测算的基础上,制定有关税费标准和减免幅度,免收水资源费及质检测费等,以此保证农村水厂能够实现良性运行。

(六)关于行业管理建议。

1.要完善政策法规体系,建立统一的行业管理部门,明确水行政主管部门的职责,统一管理农村供水工作,制定供水工程管理的政策、办法。建议自上而下成立农村饮水工程管理机构,并明确管理权限,加强对饮水安全工程的指导和监督,从而达到加强和规范农村供水工程的行业管理的目的,从根本上杜绝建管脱节、重建轻管的现象。

2.建立起定期对水源水质、制水水质、配水水质等的检测制度,保证工程受益范围内生活饮用水达到国家相关标准及要求。

3.建立科学的水价政策和水费征收体系。合理制定工程水价和足额收取水费是确保工程发挥效益、良性运行最有力的经济手段。所有工程都要实行有偿供水、计量收费,独立经营、自负盈亏。水价要经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报县级物价部门批准执行。供水单位要科学布设用水计量的总水表、供水点水表和入户水表,以表计量。要根据实际情况核定最高用水量,超过最高用水量的部分可以加价收费。水费收入要设专户管理,主要用于供水工程的管理、维修、更新、改造、集体福利基金等项开支。积极推行“水价、水量、水费”三公开,努力提高水费实收率。

(七)关于工程运行管理对策。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要以保障农村居民生活和生产用水为目标,以提供优质的供水服务为宗旨,按照市场经济要求,逐步建立和完善与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达到工程良性运行。

管理权,并组建供水管理站或公司,实行企业化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核算。二是对以国家投资、群众自筹及社会资金共同投资建设的集中供水工程,按照投资比例确定股份,组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供水管理站或公司,由供水站(公司)负责工程的建设与运行管理。三是对规模较小的单村供水工程,所有权归受益村集体所有。四是由个人独资和企业实体兴建的工程所有权归个人和企业实体所有,联股兴建的工程所有权归股东所有,接受水行政主管部门监督指导。在明晰产权的基础上,层层建立了管理组织,分级落实了管理责任。

(八)关于水源地保护对策。

要划定供水水源保护区,制定保护办法,设立警示牌,特别是要加强对水源地周边设置排污口的管理,限制和禁止垃圾、污水和有害物质进入水源区。杜绝垃圾和有害物品的堆放,防止供水水源受到污染。凡因采矿、建厂及其他人为因素引起水源变化、水质污染或工程损坏,造成群众饮水困难的,要按照“谁损坏谁负责,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限期由责任方解决问题,恢复供水。同步跟进做好农村污水处理工作,确保水源不受二次污染,维护可持续发展。

实施农村饮水安全项目,解决广大农村群众饮水安全问题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一项重要任务,是为农民办实事,让农民得到实惠的重要举措,对增强农民身体健康、改善农村生活环境、发展农村经济、密切干群关系、维护农村社会稳定都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优先安排项目,县委县政府将农村安全饮水工程的管护纳入考核;对乡镇分管领导实行问责制,让民生工程真真正正服务民生。

纳府发[2013]64号。

纳雍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纳雍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

运行管护办法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纳雍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纳雍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护办法》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纳雍县人民政府。

2013年12月31日。

纳雍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护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是解决农村人民群众生活用水,加快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公益性基础设施。为全面提高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管理水平,实现管理专业化、供水商品化、服务社会化,实现可持续利用的目标,达到水质、水量、保证率和取水时间四个标准。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发挥最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水利部《关于加强村镇供水工程管理的意见》(水农〔2003〕503号)、《毕节地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办法》等规定,制定本管护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以国家投资为主、经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包括集中供水工程(含乡镇供水工程)、单村供水工程和单户供水工程。

第三条各乡(镇、街道)和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谁投资、谁所有,谁受益、谁管理”和“以水养水、节约用水,有偿使用、适当补助”的原则,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护实行分级指导、分级承担维修管护费用补贴、分级监督管理,并明晰农村饮水工程产权,落实管理主体,成立用水户协会,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并对工程运行管理、计量收费、养护维修、水源保护、水质监测等工作进行管理和监督,保障工程正常运营,不断提高供水保证率。

第四条纳雍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县人民政府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负总责,制定惠民政策措施,依法保护供水经营者、用水户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工程管护范围、权限、方式、内容及职责。

第五条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护范围包括已实施完毕的“渴望”工程、“解困”工程、“因旱灾水源枯竭”工程及目前规划实施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

第六条管护权限。

(一)以国家投资建设为主,受益区域跨乡(镇、街道)的集中供水工程,由工程涉及的各乡(镇、街道)共同协商管理,并制定切实可行的管护措施报县水利局备案,县水利局负责监督。

(二)以国家投资建设为主,水源在其它各乡(镇、街道)的集中供水工程,水源由工程受益的乡(镇、街道)会同水源所在地的乡(镇、街道)负责协调落实,受益乡(镇、街道)负责对工程行使管护权,县水利局负责监督。

(三)以国家投资建设为主,水源在其它村(社区)或受益区域跨行政村(社区)的集中供水工程,由工程所在地的乡(镇、街道)负责协调落实水源和行使管护权,县水利局负责监督。

(四)以国家投资建设为主,水源在本村的单村集中供水工程,由当地村委会行使管护权,工程所在地的乡(镇、街道)负责监督管理。

(五)国家投资补助以户或联户建设的分散水窖工程,按照“户建、户管、户用、户有”的原则,由受益农户负责管护。

第七条管护方式。

(一)公司运作。由县水利局组建农村供水管理公司或供水管理站,负责对全县农村饮水工程进行管护;管理公司或管理站实行企业化管理,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二)出让经营权。将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通过项目所在地乡(镇、街道)、村(社区)推荐出让给农户或个人经营管理。对出让所得资金进行专户储存,并由县水利局负责资金的监督管理和使用,确保专项用于出让期满后工程的维修和设备更新。

(三)租赁承包。在进行资产评估的基础上,确定农村饮水工程租赁承包底价后竞标承包。中标者在足额缴纳抵押金并与县水行政主管单位签订租赁承包合同后,在规定承租期内对租赁承包项目进行独立经营和维护,并按期交纳租金;租赁承包金由农村饮水安全服务中心储存于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护资金专户,县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资金的监督管理和使用,并专项用于工程设备的大修更新。租赁承包期限一般为十年,也可以依据租赁承包人要求延长至二十年。租赁金缴纳标准为:租赁十年的,租赁金为评估价的10%;租赁二十年的,租赁金为评估价的20%。

(四)用水户协会管理。对供水规模在1000人以下的单村集中供水工程,可成立用水户协会负责工程管理运营和征收水费,并按国家规定提取5%的折旧费和%的大修费,所提取的折旧费和大修费由农村饮水安全服务中心储存于县农村饮水工程管护资金专户,用于工程的维修和设备更新,由县水利局监督使用。

(五)拍卖。以资产评估价为起拍价,向社会公开拍卖工程使用权,拍卖年限为二十年。拍卖所取得的资金可用于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设备的大修更新或新建其它饮水安全工程。

第八条管护内容。

一、水源保护。

(一)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依法划定工程供水水源保护区和供水工程管护范围,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水源保护区内进行相关活动,必须按有关规定报批。因突发性事故造成水源污染或存在饮用水水源污染隐患时,供水工程管理责任单位(人)应立即采取措施消除隐患,防治污染并报告当地乡(镇、街道)及卫生防疫、环境保护和水利等部门并请求予以处置,保障饮用水水源安全。

(二)水源地水量分配发生矛盾时,应优先保证生活用水。

二、水质检验。

(一)供水单位应建立水质检验制度。供水单位不能自行检验的项目应委托具有生活饮用水水质检验资质的单位进行检验,卫生防疫部门负责供水水质的监督和抽验。

(二)水质检验项目和频率应根据原水水质、净水工艺、供水规模确定,且不能低于《村镇供水工程技术规范》(sl310—2004)的相关要求。

(三)当检验结果超出水质指标限值并可能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时,应立即重复测定,并增加检验频率;水质检验结果连续超标时,应查明原因,并采取有效水质处理措施,防止疾病的发生和流行,必要时,可提请防疫机构介入并启动相关工作预案予以处置。水质检验记录应完整清晰并存档。

(四)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依法保护农村饮用水水源不受破坏的义务,并有权对破坏农村饮用水水源的行为进行检举。凡造成水源变化、水质污染或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损坏的,应按“谁污染、谁负责,谁损坏、谁补偿”的原则,由造成水源变化、水质污染等损害的单位或个人负责处理并赔偿损失,并根据国家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第九条管护职责。

(一)用水户职责:对自建自用的小水窖(池)和工程设施进行管护,对集中供水的水源保护区、水池、提水站、输水管道及管网、水处理设施、管理用房等设施主动参与监督管理,严禁人为损坏。

政管理部门备案;签订工程的管护相关协议;制定水价收费标准,报县物价部门审批执行,并按相关规定将收取的折旧费、大修费上交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储存于县财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护资金专户;建立健全管护制度和村规民约,对工程发挥持久效益负责;对管辖范围内的水源保护区、提水站、水池、输水管道、管网、管理房等设施进行监管;对因自然因素造成的损毁情况进行统计汇总,向相关管理部门申请维修,并完善项目维修及运行管理档案;向乡(镇、街道)水利站(水管所)提交年度工程运行情况报告。

(三)乡(镇、街道)职责:负责指导和落实本辖区内管理的供水工程运行管理工作,对工程发挥持久效益负责;监督村(居)委员会建立和完善相关管护制度和村规民约;制定属乡级管理的集中供水工程的水费收取标准,报县物价部门审批执行,并将收取的折旧费、大修费上交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储存于县财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护资金专户;依法查处辖区内破坏农村饮水工程的行为;监督工程项目的运行管护状况,对工程的运行管护工作进行考核。

(四)县农村饮水安全管理与技术服务中心职责:负责为辖区内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提供管理与技术服务,组织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后管护办法的可行性、可操作性等进行审核报批,对工程建设及维护提供有关技术服务。

(五)县水行政部门职责:监督和指导乡(镇、街道)、村(居)委员会建立健全相关管护制度和村规民约;在县人民政府的领导下,配合县环保部门划定水源保护区;依法查处辖区内破坏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行为,监督工程项目的运行管护状况,对辖区内管理机构的运行管护工作进行考核。

(六)农村饮水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在县人民政府的领导下,为农村饮水工程的顺利建设及可持续运行做好水源保护区的划定、水质监测、土地、炸材、供电等方面的协调工作。

第十条各乡(镇、街道)和水行政主管部门以及供水工程管理单位必须加强供水水源水质的管理和保护,依法打击在水源保护区内进行的任何有可能污染水源水质的活动。

第三章工程运行管理。

第十一条集中供水工程的水价按照“补偿成本、合理收益、公平负担”的原则,在县水利局指导下,经听证后合理确定供水价格,报县物价部门批准后执行。水价应当以公示的形式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第十二条农村供水工程实行有偿供水、计量收费、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应积极推广和使用节水技术、产品和设备,实行计划用水和节约用水;缺水地区或缺水季节要实行用水定额管理,施行超额累进加价和季节浮动水价等制度。供水站应对用水户逐户登记造册,与用水户签订供用水合同,并发放用水户手册。

第十三条集中供水工程应保证项目批准的供水范围内的村(居)民用水需要。需扩大供水规模的,由当地村(社区)委员会或乡(镇、街道)提出申请,按程序报批。

第十四条集中式供水工程主体部分的养护和维修由供水管理单位负责,入户工程由受益农户维修。

第十五条建立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专项补助资金。工程受益区经过县水利局核准和社会公示后确定的五保户、特困户等用水户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补助标准;对实际供水价格达不到成本水价或高于供水工程用水量达不到设计标准的由各地视情况自行界定并适当予以补贴。

第十六条供水管理单位(人)每天应记录水源取水量,定期观测取水口水位、水质变化和来水情况;及时清理取水口处的杂草及其他漂浮物,清除取水口处的淤泥和水生物;汛期应对洪水危害予以防控。

第十七条供水管理单位(人)每天应记录水厂供水量,并设立明显标志;防护范围内应保持良好的卫生状况,相关构筑物内部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清洗消毒;水厂管理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体检,并持体检合格证上岗。

记录仪表读数,观察机组的振动和噪声,一旦发现异常,应及时排查处理。

第十九条供水主管线应设立明显的指示标识,管线中的进(排)水阀,每月应至少检查维护1次;每年应对管道附属设施检修一次;未经供水管理单位同意,用户不得私自从配水管网中接管,不得私自更换水表和移动水表位置。受益村要根据供水规模,以村(社区)或组为单位建立群众管理组织,负责本村(组)调蓄池以下配水管网、检修井、进户工程等设施的管护;寒冬时节用水户应对进户管道和水表采取保暖防护措施,防止冻裂损坏。

第四章奖惩。

第二十条农村饮水安全集中供水工程管理纳入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为民办实事的重点工作年度考核内容,根据考核结果予以奖惩。对农村饮水安全集中供水工程管理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县(乡)级人民政府或县水利部门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十一条供水管理人员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其情节,由有关部门或管理单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解聘,直至追究法律责任,造成损失的要依法赔偿。

(一)擅离岗位,无故停水断水;

(二)玩忽职守,违章操作,致使设备损坏,造成重大经济损失;

(三)贪污挪用水费,或其它以权谋私的行为;

(四)对水源水质监管不力,酿成严重后果。

第二十二条私自接水窃水,毁坏供水设备设施,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二十三条因乡(镇、街道)管理不力,致使饮水工程损毁的,由乡(镇、街道)自行筹资解决。

第二十四条因煤炭、矿山工程修建等开采,致使饮水工程被破坏的,按照“谁破坏,

谁修复”的原则,由破坏方出资并及时修复。同时管理煤炭、矿山新建工程部门应督促相关单位做好周边的水资源保护。

第五章工程管护资金筹集及管理。

第二十五条工程管护资金由财政补贴、按国家有关规定提取的工程折旧费、大修费三项组成。县财政按辖区内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受益人数每人每年补贴1元的标准纳入县级年度财政专项预算,并专项储存于县财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护资金专户。按国家有关规定提取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折旧费和大修费同时储存于县财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护资金专户。

第二十六条农村饮水工程管护资金要专款专用,滚动使用,专项用于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供水设施非人为因素造成损毁的修复;对经审核确无力承担的部分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费进行补贴。由于人为因素破坏、运行错误等造成的损失由责任人负责。

第二十七条凡申报市级维修资金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经审查符合有关条件后,按市级财政30%、县财政60%、管理单位自筹10%的资金比例落实维修资金;凡申报县级维修资金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经审查符合有关条件后,按县级财政90%、管理单位自筹10%的资金比例落实维修资金。

第六章工程管护资金申报程序。

第二十八条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护资金的申报程序应坚持“管理单位申报,农村饮水安全管理与技术服务中心审核、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财政集中拨付”的原则。

第二十九条农村饮水工程补贴资金申报应具备的条件:

(一)成立了管护机构;

(二)有具体的运行管护办法;

(三)落实了管护人员和村规民约的集体性工程项目;

(四)落实了10%的自筹资金;

(五)维修方案经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确需财政予以补贴的。

第三十条因自然灾害或不可抗拒因素导致损毁的设施补贴申报程序:由管理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和具体实施方案,报县农村饮水安全管理和技术服务中心核实审定,由县水利局联合县财政局组织有关单位和人员对工程维修方案进行核查审批后,县财政再按审批资金比例拨付。

第七章监督管理体制。

第三十一条纳雍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护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认真履行各自职责,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共同搞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护工作,确保收到实实在在的成效。

水利部门:负责抓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护的监督管理工作,核查审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维修技术方案,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护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对维修项目实施组织验收,依法查处辖区内破坏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行为。

财政部门:负责按有关要求集中管理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护资金,设立专户,滚动使用;按规定拨付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所需维修补贴资金,并对各项目管护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审计部门:负责对批准实施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损毁修复项目进行审计,对水费收支及管护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公安部门:负责依法查处破坏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设施违法行为,为工程运行管理工作创造良好的治安环境。

供电部门:负责保障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电力设施的维护及运行供电,并落实农村饮水工程用电价格优惠政策。

卫生部门:负责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源点和受益区的水质进行检测和监测。

环保部门:负责搞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源保护区划定、水污染防治及执法等相关工作。

第三十二条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护资金及水费收支使用情况必须由管理机构在各项目区向村民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三条本办法由纳雍县水利局负责解释。

第三十四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023年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建设情况调研报告【第八篇】

今年,县政协把农村饮用水安全问题作为解决民生的重要调研课题,纳入工作要点。从6月1日以来,调查组按调查方案要求,认真听取了水利、环保、卫生、农业等相关部门汇报,先后深入全县9个乡镇,到水厂、入村屯、访农户,实地察看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和水源水质情况,随机询问了基层干部和群众,并召开乡镇、村干部和有关部门负责人座谈会,详细了解了我县农村饮用水安全情况。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县辖10镇1乡,有145个行政村,462个自然屯,总人口36万人,其中农村人口万人。

近年来,县政府非常关注农村饮水安全问题,在加强水源保护工作的同时,抓住国家政策机遇,积极争取资金,全力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使农村饮用水安全状况得到了较大改善。主要做法是:

和《辉南县三统河饮用水源保护区管理办法》,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分别由水利部门和环保部门牵头,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和三统河饮用水源保护区管理工作统一调度和指挥,精心谋划,周密部署、稳步推进,确保农村饮水安全工作有序进行。

2、抓住政策机遇,加快农村饮水工程建设。县政府紧紧抓住近年国家加大力度支持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机遇,有针对性的做好前期工作,千方百计争项目、争资金,在2015—2015年5年中,共争取上级投资2694万元,其中国家资金1500万元,省配套资金1194万元,为全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奠定了基础。政府在组织工程实施过程中,始终坚持“政府组织、水利负责、部门配合、群众参与”的原则,充分调动方方面面的积极性,合力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几年来,全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总投资2964万元,完成了84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建设任务,解决了万农村人口的饮水安全问题。截止2015年底,全县农村饮水安全人口达到万人,占农村总人口的%,一定程度的缓解了农村饮水安全方面的突出问题。

责任制》中,进一步提高了监管力度,建立和完善了水源地保护和监管的长效机制。各乡(镇)政府也设臵了专(兼)职管理机构和人员,制定岗位责任制,对工作进行责任分工,加强监管。

县乡两级积极投入资金进行水源保护工程建设,进行河道清淤、清理垃圾,设臵防护网、防护墙,建立沿河标准化石砌边沟和水源护岸堤,划界立标、绿化、改厕等,加快治污工程和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提高了生活饮用水源地保护的硬件水平。沿河乡镇还采取新建沿河标准化卫生箱、配备垃圾专用清运车、设立警示牌等一些保护设施。

县政府加强了河道两岸护岸和水源涵养林的保护和管理。对一级保护区内的耕地,在土地规划修编和水源保护工程中进行了必要的修改,为水源保护工程的实施提供了保证。在三统河两岸进行万亩“测土配方施肥”项目,减少施肥量吨,从而降低了农田对水源的污染。

在加强对保护区水源进行管理工作外,县政府还对散落在各乡镇、村、屯的集中式饮用水源进行了卫星定位、自然情况和供水人口调查、环境分析等工作,定期检查和不定期地随机抽查,及时处理水源保护中产生的问题,并进行了存档备案,逐步纳入水源保护工作中,拓宽了水源保护工作范畴。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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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我县农村饮水安全工作取得了很大成绩,但目前我县农村尚有饮水不安全人口万人, 占农村总人口的%,任务依然很重。在调查中,我们感觉存在以下问题:

1、生活饮用水的水质仍然较差。我县自来水普及率低,农村饮用水多为地表水或浅层地下水,饮水多为自取水。一些农村集中式供水消毒净化设施简易,无卫生防护设施,水质达不到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从卫生部门掌握的情况来看,全县农村饮用水总体来看存在铁、锰超标现象的村屯比较多,庆阳镇15个村、53个自然屯经县疾控中心20项农村饮用水指标检测,结果8个村、22个自然屯水质不合格,大多数为铁、锰超标。朝阳镇至团林镇一带有的村屯氟超标,如朝阳镇文家屯、团林镇西宁屯属于饮水型氟中毒病区,已在2015年率先进行了改水。庆阳镇、石道河镇一带含碱高。疾控中心在全县范围对涉及饮水人口达3万余人的64处水源进行了抽样,按照《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进行检测,检测结果为:合格率53%。不合格指标主要为铁超标20处,占%;锰超标22处,占%;色度超标8处,占%;浊度超标14处占%。

法是就地打深井取地下水,经必要的处理后饮用。但有的地方打深井也找不到水源,石道河镇大场院村打了三口井,三岔村打了两口井都没有找到水源。石道河每年出现季节性缺水时间都在6个月左右,地下水位逐年下降使部分水井出现干枯缺水等现象。杉松岗镇岗后屯,由于煤矿采煤,人为将该村地下水抽降至地面300米以下,导致该村断水,多年来饮用三井供的井下水,遇有三井停产,该屯500多口人就只好买水吃。

3、水源污染还比较严重。有的农民随意设取水点打手压机井,基础设施达不到卫生要求(无井裙、井台、井盖等),周边环境较差,有的与厕所、禽畜圈舍、垃圾堆较近,没有超出渗透范围,渗漏严重,机井水因此而受到污染。农业面源污染还很严重,河流沿岸农田在生产期投放大量的化肥、农药,在天然降水、地表径流的冲刷和淋溶作用下,被带入河流中,造成河流水体中有机物浓度升高,造成河水污染。农业固体废弃物与生活垃圾一起四处堆放,大量农膜残存于耕地、土壤和流入沟河中,在降雨的冲刷下,其大量渗滤液排入水体或直接被冲入河道,严重污染水源。

作无法开展,没有针对饮用水源开展过系统全面的调查与评价。致使农村饮用水水质缺乏相关部门的水质评估,对是否达到饮用标准缺乏科学依据,总体情况无法掌握。给农村饮水安全工作带来一定的影响。

5、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后运行管理不够完善。目前,我县已建成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后管理一般由受益乡镇水利所或村屯进行管理,收取的水费也只是当年的运行成本费用,没有计提设备维修、折旧等费用,设备出了问题,没有维修资金,将会导致工程无法正常运行。特别是近年安装的供水设施,里面有一些精密设备,我县又缺乏专业维修人员,一旦损坏维修困难。辉南镇反映供水没有享受到农村自来水电价政策,电价过高,运行成本高,而水费相对较低,经营困难。

工程量巨大,给供水改造带来了相当大的困难。

7、资金投入不足。目前供水工程建设主要依靠国家投资这一主渠道。由于我县农民收入水平不高,多数村集体又无资金积累,县乡财力极为有限,不但无力进行自主改造,甚至连改水配套资金都无法到位。2015至2015年,我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需要县、乡镇及农民自筹资金270万元,而实际配套资金万元,尚有万元资金没有配套到位。其中县里配套资金100万元,乡镇仅配套资金万元。2015年项目县、乡配套资金没有到位。这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饮水安全工程改造步伐。

8、有些村屯农民改水的积极性不高。部分群众的安全饮水意识淡薄,认为只要有水喝就行,“不干不净,吃了没病”,进不进行供水改造无所谓。甚至有的农民觉得花钱改水没必要,吃自来水还要交水费,存在部分农民不配合、入户不及时、接电不及时等情况,影响施工进度。更有甚者还阻挠施工,如2015年在团林镇潘家街实施农村饮水工程时,村民把已打完的水源井用土和石头进行填埋,严重影响了工程进展程度。

三、几点建议

确保水质达标。对距城镇现有供水管网较近的农村,可依托已有自来水厂的富余供水能力或扩容改建已有水厂,辐射延伸供水管网发展自来水。对人口较多,水源水量充沛,条件适宜的地方,可新建适度规模的跨村跨乡镇联片集中供水工程。有良好的山泉水、浅层地下水,农户居住分散的地方,在保证饮水环境和水质达标的前提下,可采取一村一井或一户一井的灵活方式,建造分散式供水设施。

2、保护环境,管好水源。一是切实做好饮用水水源地的保护工作。要依法划定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除三统河外,争取将我县其他规模较大、服务人口较多的水源(比如辉南镇水源)划为保护区,加强监管。二是大力防治产业污染。要严禁在饮用水水源地附近发展有污染的产业,杜绝产业废水直接排放。三是积极控制农业面源污染。指导农户合理施用化肥、农药,严禁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推进畜禽粪便处理和村庄河塘整治,开展农村环境治理。严格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从事网箱、围网等形式的水产养殖活动,防止水体的富营养化。四是坚持污染防治与生态保护建设并重,集中建设一批乡村垃圾处理中心和养殖小区,实行人畜分离,推进农村改厕和沼气池的建设,对生活污水和人畜粪便进行无害化处理,从源头上确保饮水安全。

责任制,对检查不合格的供水单位,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查处,并督促限期整改。要不断提高供水经营管理水平,完善和落实各项管理责任制,做好设备维护工作,降低损耗,提高经济效益。要兼顾农民承受能力和供水成本,由物价部门合理确定农村水价标准。

4、多方筹资,加大投入。一是向上争取项目资金,争取国家和省市专项资金。要紧紧抓住确定我县2015—2015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规划机遇,争取重新填报我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数据库,最大限度地将我县饮水安全改造工作纳入国家投资规划中。二是加大政府投入。在争取上级部门大力支持的同时,县乡财政要有适当的投入,促进农村饮水安全工作步伐。三是鼓励农民出资出劳,建设饮水工程。对农民自建的饮水工程,经验收合格后可实行以奖代补,调动群众兴修水利的积极性。

5、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建议在全县开展大规模的饮用水安全和节约用水科普宣传,要使宣传活动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户,普及节水和卫生知识,增强农民群众的水资源忧患意识、环境意识和饮用水安全意识,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一、概论

水是生命之源,它是生命的源泉,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不可缺少的最重要的物质资源之一。在农村地区,安全的水意味着家庭成员不必为取水而每天花费过多的时间,足够数量安全的水是指能够满足新陈代谢、卫生和家庭需要的量,通常为每人每天20l。

根据我国水利部、卫生部于2004年11月24日颁布的《农村饮用水安全卫生评价指标体系》中,将农村饮用水安全分为安全和基本安全两个档次,具体为水质、水量、方便程度和保证率4项指标,我国农村饮水安全是指饮用水的水质、水量、取水方便程度及保证率符合一定的标准及规定。

在水质方面,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15)要求的为饮水安全,符合《农村实用(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准则》要求的为饮水基本安全。

在水量方面,每人每天可获得的水量不低于40~60l为安全,不低于20~40l为基本安全。

在方便程度方面,人力取水往返时间不超过10min为安全,取水往返时间不超过20min为基本安全。

在保证率方面,供水水源保证率不低于95%为安全,不低于90%为基本安全。

上述的4项指标作为饮水安全评价的标准,只要其中有一项低于

安全或基本安全最低值,即为饮水不安全。

二、饮用水目前的现状

目前中国农村的饮水安全形势十分严峻,根据去年卫生部和水利部的初步调查,全国共有3亿农村人口存在饮水不安全问题,氟砷含量超标的饮用水、苦咸水、污染的地表和地下水成为严重威胁农民身体健康三大的隐患。

三、危及饮水安全的因素

(一)认识不到位。有的只看重眼前利益,单方面强调发展经济,淡化了饮水安全意识,放松并削弱了相关部门的责任。有的对原建的改水工程因资金、技术、运行、维修等问题没有解决,畏难情绪严重,有等、靠、要的思想,不积极主动采取措施,更缺少攻坚克难的精神。有的对农民群众饮水安全知识宣传不够,一些村民的卫生观念较差,对污水、泉水与自来水程度的认识不够。

(二)水源缺乏保护措施。一是有很多村人畜共用水源,临近的厕所和牲畜粪便离水源太近,周边农田中的农药、化肥、除草剂过量使用,加重了饮用水质的化学污染。二是近几年来畜禽养殖、水产养殖发展较快,规模不断扩大,绝大部分畜禽养殖(场)户没有污水、固体废弃物处理设施,70%的垃圾直接排放,造成第二次污染。三是乡镇小企业粗放经营,环境保护意识淡薄,缺少排污措施,严重污染地表水。四是乡镇集镇配套建设不完善,没有污染处理设施,导致水源污染。

(三)供水系统工程建设滞后。一些乡镇人口居住分散,地形高低差异大,又加上区域内没有合适的水源或水源水量不足,集中统一供水难度大。同时部分乡镇财政与村集体经济比较困难,要实行联片统一供水和相对集中供水,都需要兴建一定的水源工程或者供水工程,且后期对这些工程的运行维护也需要相应的资金,乡镇财政和村集体资金无力承担,导致建设区域性供水工程滞后,集中供水程度不高,自来水普及率较低。

(四)管理机制不健全。一是体制不健全,全县农村饮水安全体制未理顺,水务、卫生、环保、建设等行政部门只能对照其职能行使各自的管理服务职责,管理服务的整体效应难以发挥。二是制度不健全,职责不明,操作不规范,责任心不强,管理不到位,人为造成饮水不安全。例如,有的从业人员的业务素质偏低,加上管水人员的待遇没有保障,在处理和净化消毒等环节中,为节约成本,偷工减料,不加或少加消毒剂,致使饮水难以达标。三是管护不力。一些已建的供水工程,由于管理不善,蓄水池水泥面脱落,水管破裂,无资金维修,丧失了供水功能。

1 . 3 % 。长期饮用高砷水会造成砷中毒,导致皮肤癌和多种内脏器官癌变。砷及砷化物是世界卫生组织下属的国际癌症研究所等诸多权威机构所公认的人类已确定的'致癌物。

(六)干旱缺水问题。干旱缺水也是造成我国部分地区农村饮水不安全的重要因素,在北方干旱半干旱地区较易发生。主要原因是过去的供水工程标准太低,水源保证率低,不具备抵御干旱等自然灾害的能力。水源保证率低的情况主要发生在分散供水方式下。分散供水的形式抵御干旱等自然灾害的能力较弱,干旱季节可能会出现短时间缺水的情况;遇有大旱年或连续干旱年,甚至会出现常年无水的情况。干旱季节,降雨量不足,灌溉用水量大,地下水位下降严重,造成一家一户或联户使用的浅井供水不足或干枯。由于近年来部分地区的干旱有加重趋势,加之地下水开采量的不断增大,地下水位持续下降,此类问题今后相当长时间仍然存在,甚至会发生饮水困难现象。

四、加快建设农村饮用水的建议和意见

(一)从农民着手。引导农民转变陈旧观念,提高农民用水安全意识,向农民大力宣传用水标准,使每个人都认识到保护饮用水安全与自身利益的重要相关性,自觉参与到维护饮用水安全的行动中。

(二)充分发挥政府作用,加大政府财政投入 。加强政府对农村安全用水的管制,政府引导改善农村用水,帮助农民建设一个好的用水环境。对建在农村的污染大、规模小、设备落后,创新能力不强的企业或工厂进行关停并转。政府不仅要利用价格杠杆调节用水量,而且要履行好政府职能,控制水价。逐步建立城乡区域供水体系。

(三)充分发挥非政府组织在公共事业管理中的作用。提高用水供给率,满足社会多元化需求。

(四)法律、体制建设 。通过立法、制定相关法规去规范管理。加大监察力度,严肃处理违法乱纪行为。

(五)建立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站,科学规划农村排水系统,建立农村生活用污水处理厂。加大保护水源的力度,肃清源头污水。

(六)完善农村饮用水安全卫生评价指标体系。由政府派遣专业人员或专业机构对农村用水进行定期检测。

(七)多方筹资,加大投入。农村饮水安全建设最大困难是资金短缺。农村饮水工程作为社会公益事业,要充分利用国务院加大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入的政策支持,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加大投入力度,建立多元化投资机制。一是各级政府要按照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要求,对大型的农村饮水工程,要积极组合包装立项,争取国家、省里的支持。二是有条件的乡镇应从土地出让金中拿出一定的比例,用于农村引水工程建设。三是坚持“谁投资,谁受益”原则,采用市场化运作,积极鼓励支持民间资金介入改水项目,解决资金投入不足。四是充分利用国际机构的力量。

(八)加强农药化肥施用控制。针对水源上游及周围地区的农村进行农药使用的控制,包括对农药种类与数量的使用,特别是个别剧毒性农药,应严格进行监控以便改善饮用水源周围的水环境,并保护使其免受污染。

(九)注重储备,建立预案。历史的经验值得注意,干旱导致的饥荒和因水致病引起的惨痛教训应该给今天一个启示:即我们应该在灾难和不幸来临之前尽可能把这种风险降低到底线。因此,我们应该逐步建立饮水安全的储备体系,加快建设水源工程,建立片区应急预案。各乡镇要根据对水资源的配置,做好防旱饮水的供水储备,建立片区性的联合抵御干旱风险协作机制,加强片区间供水资源的调配与供给。同时,制定饮用水安全保障的应急预案,建立应急指挥机构,培训相应的技术人员,储备物资,落实预警与应急救援机制。

五.结语

农村饮用水安全问题是关系我国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一个重大问题,必须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以改善农村饮用水条件、实现饮水安全为指导,以提高农村饮用水质量为重点,统筹规划,分步实施,进一步加强农村饮水工程建设,保证农村人口喝上安全的饮用水。

一、全县农村安全饮水工程现状

镇赉县所辖11个乡(镇)、场,487个自然屯。农村常住总人口 万人。截止到2015年底共解决高氟水、污染水、锰铁超标等农村饮水不安全村屯325个,已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325处,解决农村饮水不安全人口万人,占农村总人口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取得了较好成绩。但自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实施以来,由于自然灾害、缺少建设及维修养护资金、建后管理不善等多方面原因,导致全县农村多达120余处安全饮水工程已经停用,其中:2015年冬天冻层深度达到米,管网冻坏46处;缺少电力设备配套资金未用11处;水质铁锰超标停用45处;管理工作不到位、运行经费不足、农民用自家小深井等停用18处, 仅205处工程能够正常使用,全县农村饮用安全水的人数不足14万人,占农村实施安全饮水工程总人数的80%,占全县农村常驻总人口的63%。全县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利用率正在逐年呈下降趋势。截止到目前全县农村还有162个自然屯、万人,由于村屯小、分布零散,地方配套资金较大等原因没有实施农村安全饮水工程。

二、存在的问题

(一)部分农村居民对安全卫生水的认识存在误区。现如今,由于部分农村居民健康观念滞后,制约着农村安全饮水工程的建设、管理和发展:一是大部分群众把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当做是政府的一种福利,认为这都是政府的事情,投工、投劳、投资等建设、维护、管理、运营等问题与自己没多大关系。二是一部分群众认为农村安全饮用水只能满足农户日常生活用水,畜禽及部分生产用水还得靠农户自掘深井解决,实用性不强。三是还有个别群众对安全饮水与健康的关系认识不深刻等。

(二)缺乏有效的运行管理机制。大部分农村安全饮水工程项目都是由乡镇政府协调申报、水利部门组织实施。项目工程建成后,乡镇政府和职能部门一般都认为任务完成了,对后期自来水厂的运营没有进行研究指导,缺乏有效运行管理的长效机制。目前,农村安全饮水工程管理责任主体不明确,绝大多数只简单地交由村集体管理,管理存在多样化和简单化,没有形成良好的运管机制。在村级财力不足、精力有限,乡镇政府和职能部门扶持管理不到位的情况下,使已经实施的农村安全饮水工程正在逐年走向半瘫痪状态。

水,不方便生产、生活。三是有的村屯小、分布零散,独立运转经费不足。

三、加强农村安全饮水工作管理的几点建议

依照**政发**6号《**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和管理工作实施意见》要求,尽快制定符合我县实际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和管理实施办法》,着重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要加强宣传,把实施农村安全饮水工作的重要意义和作用宣传到位。让农村干部群众深入理解安全饮水是国家重视、投入较大、改善农村居民的生活质量、保障广大农民及子孙后代健康的民生大事,从而引起高度重视和广泛参与。

二是要明确主体责任。工程建设依然采取水利部门组织实施,乡(镇)、场配合的建设模式;管理责任主体为乡、镇政府及其水管部门,负责《实施办法》的贯彻落实,设备维修、设施维护、运营监督的组织管理工作。

三是吸纳社会资金参与管理。可以采取个人承包或租赁等经营方式。同时考虑农村安全饮水工程有其公益性的特点,也不能完全市场化,不能以营利为目的,所以政府在调控水价的前提下,从水费中提留一部分作为饮水安全运行维护专项经费。大的维修改造项目由县乡两级政府承担。承包或租赁经营的好处是从管理到经营上规范、着实、可持续性强,也便于群众监督,提高服务质量,方便群众生产、生活。

四是要深入调研,形成长期有效的管理办法。县政府应责成水利局和各乡镇政府,调查掌握全县安全饮水工程现状,特别是已经停止运营的120余处自来水厂的恢复运营的可行性评估及维修方案。通过调研,形成全县农村安全饮水工程长期有效的建设和管理办法,使正常运营的逐步提高饮水安全标准,可维修恢复使用的自来水厂尽快运营。

总之,农村安全饮用水关乎全县农村百姓的生活质量和生命健康,关乎农村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必须引起县乡两级党委政府的高度关注。把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当做一项产业去管理和经营,是农村现实社会发展的需要,是农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的需要。让农村居民喝上干净水、放心水,是最基本的民生保障,要逐步提高饮水安全标准,切实把农村饮水安全成果巩固住,不反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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