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水利局度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报告热选(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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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水利局度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报告【第一篇】

20-年,-市财政局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法治思想,全面落实中央、省、市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决策部署,聚焦“高质量发展攻坚年”工作主题,以法治财政建设为抓手,统筹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各项工作,为实现财政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局主要负责同志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深入学习贯彻***法治思想,深入学习党史及党内法律法规,不断完善领导工作机制,全力推进财政工作制度化、法治化,为财政法治建设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一是亲自研究、亲自部署法治财政建设各项工作,确保财政部门各项工作在法治轨道上有效运行。二是以建设践行新发展理念的公园城市示范区为统领,协助共建四川财经职业学院国家会计学院成都基地,为我市产业与城市高质量发展赋能,助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三是组织制定市内跨区域协作招引财税利益分享办法等政策措施,实现区(市)县优势互补、利益共享、融合发展。四是在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会议上作经验交流发言,在市政府常务会议上宣讲预算法实施条例。

(一)放管结合,提升会计行业监管能力。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持续提升会计代理记账机构管理和监督工作效能,大幅度压缩审批时限,在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范围的区(市)县试点取消代理记账行政审批,其他区(市)县将审批时限由3个工作日调整为即时办结。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实现了代理记账相关业务“全程网办”。20-年,全市以“全程网办”的形式,累计为579家代理记账机构办理了代理记账许可证书。创新“互联网+监管”模式,在天府市民云app及相关网站、微信公众号推出代理记账机构相关信息公示、查询等功能。创新打造成都市会计中介服务平台,使购买服务过程更加公平高效、公开透明,推动形成有序竞争的会计中介服务市场。

(二)深入推进政府采购改革,打造规范优质高效的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全面落实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版政策措施,打通电子采购平台与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政务平台、信用平台等信息系统,实现数据共享和信息交互。督促采购人全面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支持“中国制造”、支持乡村振兴、支持绿色发展等政策,积极落实“蓉采贷”政策,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深入研究制定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版政策措施,通过推行采购意向公开、优化电子采购平台、推进全流程电子化采购、加大中小企业支持力度等综合举措,促进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建设提质增效。

(三)完善融资担保体系,着力**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难题。重点完善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这个中间环节,建立“政、担、银、企、户”五方合作机制。构建形成“5+2”全生命周期投融资服务体系,建设五大中小微企业融资服务平台,以及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地方金融监管平台两大金融信用基础设施。健全中小企业贷款风险分担机制,推动建设“政银担”风险分担体制。

(四)加强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对清理规范后保留的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实行目录清单动态管理,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一)参与重点领域立法。在财政部《罚没财物管理办法》出台后,就成都市地方法规《-市罚没财产管理规定》及时向市人大提出废止建议。积极参与涉及城市建设、营商环境、新经济发展等重点领域立法工作,提出财政意见建议。

(二)继续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完善转移支付制度和区(市)县财政管理工作考核办法,加快推进市县两级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市县政府间财政关系。

(三)持续完善预算绩效“1+n”制度体系。围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政府采购绩效管理、绩效跟踪问效及专家咨询机制等方面,不断拓展“n”的纬度,为预算绩效管理向纵深推进提供强有力的制度保障。

(四)推进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制定成都市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工作方案,提出9个方面21项改革措施,积极推动构建服务成都高质量发展的现代政府采购制度。

(一)落实重大决策程序。研究制定涉及本市财政管理体制、预算管理制度以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等政策措施时,严格落实调研、专家论证、社会风险评估、广泛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等决策程序,不断推进重大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二)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对制定出台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实施细则等规范性文件,严格合法性审查,落实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双备案”制度,做好政策解读并在局门户网站进行公开。

(三)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请常年法律顾问为重大行政决策、文书文本合法性审查等提供专业法律意见,有效防范各类法律风险。

(一)健全执法管理制度。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调整行政处罚“三张清单”,建立-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并制定议事规则,完善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工作协调和沟通机制,建立我市政府采购领域多部门联合监管机制,推动形成政府采购监管合力。

(二)加大政府采购案件查办力度。加强对新形势下政府采购监督工作的研究,加大政府采购案件办理力度,有力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撰写政府采购典型案例,指导相关参与主体规范开展政府采购活动,依法捍卫政府采购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三)推动解决行政裁决不足问题。探索开展行政裁决调解工作,建立诉前调解机制。出台成都市政府采购文件负面清单,对采购活动中的高频违法风险点进行精准预警,有效规范政府采购主体行为,加强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案源治理。

(四)加强财会监督。组织全市各级各部门持续深入开展严肃财经纪律及财务管理风险排查等工作,筑牢财政资金安全防线,提高各单位内部风险防控能力和财务管理水平。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预决算公开情况检查,全力打造百姓看得见、看得清的阳光政府。依法实施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加强财会监督,有效规范被查单位的财务管理,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对市级部门(单位)开展严肃查纠“四风”问题专项检查,有效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

(一)持续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不断扩大预决算公开范围,推进部门按规定组织所属单位开展预决算公开工作。推动地方政府债务信息、政府采购信息、惠民惠农惠企政策和专项资金下达文件等信息公开。2021年主动公开信息1062条。办理涉及征地拆迁补偿、财政预决算信息、资金政策文件、政府债务信息等依申请公开53件,按时办结率达100%。

(二)适时调整行政权力清单。根据法律、法规的颁布、修订、废止情况,结合本部门职能职责,对行政权力清单进行动态调整,将20-年60项行政权力在局官网公布。

(三)主动接受监督。参与“成都面对面·党风行风热线”活动,回应群众在基础设施建设、教育、环保等资金保障方面的关心关切,监督推动党员干部作风转变。认真做好预算报告解读工作,征集代表委员意见建议,20-年办理人大代表建议96件、政协委员提案74件。

(一)依法依规开展行政复议工作。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20-年受理行政复议案件17件,办结13件,其中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7件、驳回复议申请2件、撤销原行政行为4件。

(二)妥善处理被复议及行政诉讼案件。按要求提交案件材料,及时总结办案经验教训,切实防范案件办理风险。继续推动落实本局行政诉讼出庭应诉工作制度,依法做好出庭应诉各项工作,不断提升财政工作人员出庭应诉能力水平。20-年办理被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22件,办结18件。

(三)畅通渠道,及时解决群众诉求。通过市长电话、市长信箱、局长信箱、网络理政等渠道办理群众关心关注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财政补贴政策执行、政府采购举报投诉等方面诉求585件,按时办结率达100%。

(一)将宪法宣传教育贯穿全年始终。将宪法学习纳入局年度法治培训计划,积极开展“”宪法宣传活动,组织全局观看我市宪法宣传周启动仪式,参加宪法网上答题活动。

(二)广泛学习宣传***法治思想。组织全市财政系统法制机构相关工作人员开展专题培训,发放《***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读本300余册,参加网上答题活动,在全市财政系统掀起学习热潮。

(三)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深入学习宣讲***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通过党组中心组领学、支部集中学、个人深入学的方式完成四本指定学习资料和三本简史的学习,开展主题研讨、征文、演讲、知识竞赛、文艺汇演等系列活动庆祝建党100周年。

(四)加强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抓“关键少数”,组织开展领导干部集中学法8次。制作宣传展板,发放500余份宣传手册宣传预算法实施条例。运用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宣传政府采购、会计管理等方面政策法规,组织2300余人次开展财政法治、政府采购、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人员素质提升等专题培训,提升法治思维能力和财政相关业务工作水平。

20-年,我们在法治财政建设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然存在法治宣传教育覆盖面不够广、政策制度体系不够完善、政策实施后评估不足等问题。20-年,我局将以***法治思想为引领,立足本部门职能职责,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法治建设各项决策部署,以推进财政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目标,紧紧围绕财政中心工作,坚持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切实将法治建设贯穿于财政改革发展全过程,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推进。

二是按照中央、省、市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和实施方案,结合本部门实际,谋划部署我市财政“八五”法治宣传教育实施方案,并抓好组织实施。

三是持续深入推进营商环境建设,按照工作部署进一步完善惠企纾困、政府采购、政务服务等方面制度机制,改革创新措施;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刚性约束,进一步健全完善相关制度规则,适时组织开展涉市场主体政策措施清理,全力营造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

四是配合做好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相关工作,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定纷止争、化解矛盾的职能,做好被复议、行政诉讼案件办理工作,继续推动落实行政应诉负责人出庭制度。

五是修订完善局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进一步梳理明确起草单位与内设法制机构权责,细化明确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确保各项政策措施合法合规。

区水利局度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报告【第二篇】

(一)加大法治政府建设力度。根据《中共xx市委员会xx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xx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0-2020年)〉的通知》(钦发〔2020〕4号)和《xx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20年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钦法府发〔2020〕1号),确定了我局今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重点,为全年依法行政工作提供依据和保障,加强对重点工作的推进力度。

(二)按照中央、自治区和市委部署,稳妥推进机构改革。局党组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重要性紧迫性,切实增加“四个意识”,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策部署上来,按照xx市机构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党政机构改革调研的通知》的要求,结合中央对水利部门优化职能的要求,认真梳理本单位机构设置实际情况,理顺权责关系,扎实做好机构改革前的前期调研工作,按要求起草和上报机构改革方案。严格按照市委组织部关于严明机构改革期间有关干部人事纪律的要求。

(三)强化生态环境保护。继续推进实施取水许可制度、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排污许可制度,加强水资源费征收工作,配合国税部门做好水资源费费改税调研工作,推进我市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坚持依法治水、管水和用水,强化生态环境保护。

(四)加强立法工作。根据xx市人民政府2020年立法工作计划,做好《xx市青年水闸东西干渠保护管理条例》立法调查研究工作。2020年8月制定了调研方案,并按方案开展为期一个月的调研,按时报送调研报告和调研成果评审报告。

(五)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严格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和《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定》,依法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开展涉及产权保护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经清理,我局负责起草和实施的规范性文件中,没有涉及产权保护相关内容。今年以来我局没有制定新的规范性文件。

(六)按照市政府和水利厅的要求,在实施依法行政纲要的过程中,结合水利行业管理的难点、热点问题,健全、完善水利重大决策的规则和程序,落实决策跟踪与反馈、决策监督和决策责任追究制度,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履行职责。对涉及面广、事关重大的决策事项,我局都严格执行科学民主决策程序,以水利发展规划为依据,并经过仔细调查、研究和分析;涉及相关部门的,邀请有关部门充分协商;涉及县区的,事先征求意见;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多方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

(七)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执法公示制度、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确保行政执法合法适当。在局网站公示执法人员信息、权力清单、相关执法文书等内容,制定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并公示。

(八)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宪法。认真组织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宣传教育活动,认真参加水利部开展的宪法网络知识竞赛。严格执行领导班子学法用法制度,切实落实行政执法人员“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做好“七五”普法中期考核工作,推动领导干部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水平。

(九)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人员通用法律知识、专门法律知识、新法律法规等专题培训,多次派执法人员参加自治区和市里组织的培训,开展全市水行政执法案卷的自查自评工作,确保行政执法人员熟练掌握行政执法依据和流程,努力提升行政执法素养和水平。把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纳入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加大对公务员初任培训、任职培训中法律知识的培训力度。

(十)加强法治政府建设信息报送工作。加大法治政府建设的宣传工作,强化舆论宣传,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加强了法治政府建设信息报送工作,截至目前,我局今年共报送法治政府建设信息11条。

区水利局度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报告【第三篇】

****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关心指导下,x市水利和湖泊局深入贯彻落实《x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强化学法普法,严格依法行政,坚持依法治水管水,严查各类水事案件,维护了良好水事秩序。现将我局****年水利法治建设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法治水利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今年共召开**余次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水利法治建设有关工作(包括水政执法、规范性文件制定等);制定《****年全市水利法治建设工作要点》《****年全市水利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并认真组织实施。

开展街头宣传在白云湖闸坝显示屏播放宣传片等形式,向社会宣传宪法知识;同时,组织开展旁听庭审。

根据市司法局统一安排,我们做好“七五”普法验收准备资料,迎接全市“七五”普法验收工作。

——开展日常学法。开展《民法典》集中学习宣传,x月x日,组织局机关全体工作人员集中开展《民法典》集中学习,会前购买发放《民法典》法律文本;组织开展****年度无纸化学法用法工作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目前对照剖析我局所有人员已全部完成年度学法用法任务,并全部通过考试,优秀率**x%。

——开展“以案释法”。今年我局在《x日报》上以连载的形式公开曝光了x起非法采砂入刑的典型案例,对非法采砂分子形成强力震慑;组织全局干部职工集中观看警示教育片《重拳反腐警钟长鸣》等,通过观看违法违纪典型案件,给广大干部敲响警钟。

——在执法过程中普法。在办理河道非法采砂案件、水土保持案件、水资源保护案件以及河道拆违案件时,以及开展行政许可和监督检查过程中,积极向项目建设单位、有关从业人员、社会群众宣传讲解水利法律法规知识,积极引导其规范行为。

——开展水利法治文化建设。借助丰年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大贵寺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等水利普法宣传阵地,通过宣传长廊、宣传展板、水土保持治理现场等方式,向前来观光群众以及开展培训的学生宣传水土保持法律法规,提高群众水土保持意识,取得明显成效。

1、推进“放管服”和优化营商环境有关工作。制定《市水利和湖泊局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并认真组织落实。推进政务服务“一张网”建设。根据市政务服务局的要求,继续完善**项水利部门政务事项。今年以来,我局共办理行政审批**余件,实现了能网办尽网办,切实为群众办事带来便利。配合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开展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建设和电子证照库建设,及时提交相关共享数据资料。积极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配合修改完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改革审批事项清单、流程图;积极推广使用x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推进公平性竞争审查。组织对局规范性文件开展公平性竞争审查。启动“互联网+监管”。对所有的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监督投诉等录入监管系统,目前已录入接近**条信息。

2、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制定《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配套制度及实施细则》,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公示、全过程记录及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有关规定进行细化。领导讲话认真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在“x政务服务网”公示我局所有的职权信息,包括行政许可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检查等职权事项及基本信息;所有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全部在“信用x”等网站向社会公开,所有监督检查信息在“国家互联网+监管”系统向社会公开;在x市政府门户网站公示我局年度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执法事项清单及裁量基准、执法文书格式文本等。认真落实执法。

区水利局度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报告【第四篇】

(一)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目前,我局行政执法队伍人员共7名,其中领导2名,干部5名。所有行政执法人员都具有大专以上文化,并能熟练掌握相关法律知识。

(二)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一是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所有执法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亮证执法,严格执行公开、告知、说明理由义务。二是及时梳理本部门执法职权、执法依据,编制和优化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完善行政法程序,依法履行调查、听证程序,切实保障行政相对人的陈述权、申辩权、救济权,做到严格、公正、文明执法。三是加强部门之间的合作与协调,为法律法规的全面、顺利实施创造条件。四是实体与程序并重。在执法过程中,做到权力行使有据,查处违法行为有规,坚持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正确、程序合法。五是加强行政执法工作严格按照规范程序运作,切实杜绝执法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索贿受贿等违法行为发生。

(三)建立和完善防震减灾综合行政执法有关制度。根据上级有关通知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建立和完善《行政执法调查取证和告知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行政执法评价制度》《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等工作制度,进一步规范我局的行政执法行为。按照柳州市人民政府2020年立法工作计划,我局今年无立法工作任务。

区水利局度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报告【第五篇】

》《2020年全市水利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推动落实法治水利和依法行政各项工作。

(二)依法履行审批职能,全面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一是严格依法依规审批。受理行政审批事项共计94件,所有办理事项都按规定流程、规定时限办结。无被投诉情况发生。二是推动水利审批改革。按照权力事项“四级四同”改革要求,进一步梳理了“权责”事项清单,并向社会公示。三是加快园区全链赋权改革。完成海门经济技术开发区、如皋经济技术开发区、通州湾示范区、启东吕四港经济开发区全链审批赋权和苏锡通园区赋权工作,做到“应放尽放”。四是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全面实行取水许可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在全省率先制作完成水利系统取水许可电子证照系统电子印章。

(三)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制定、公示《南通市水利局2020年“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对涉及水利部门的15项抽查事项逐一制定工作指引,明确检查内容、方法、依据等内容。严格按照改革完善公平竞争审查和公正监管制度、加快清理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的有关要求,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推行“互联网+监管”改革、信用监管改革,完善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出台《南通市水利工程建设从业单位履约考核信用管理办法(试行)》,配合省水利厅完成我市3个项目履约考核信用评价工作,推广运用信用评价成果。

(四)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不断完善水法规体系建设。一是积极组织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及时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制定《南通市水利局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明确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审核、决定、公布、备案、清理等事项。对拟修订的《南通市地下水管理办法》《南通市城市河道管理办法》开展公平竞争审查,提出审查意见。深入开展涉水地方性法规修订、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对《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市区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实施意见》《南通市创建节水型城市实施方案》《市政府办公室关于2017年度全市农村水利建设的意见》明确失效。二是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履行实地调研、征求公众意见、组织论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公布、备案等程序制定规范性文件,对《南通市地下水管理办法》和《南通市城市河道管理办法》的合法性情况进行了全面评估,确保规范性文件修订程序合法。三是对规范性文件实行“三统一”管理。由局法规处负责对全局公文进行规范管理,属于规范性文件的使用“通水规”文号,确保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四是完善水法规体系。积极开展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申报工作,将《南通市水土保持办法》《南通市水文管理办法》申报列入2021年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

(五)建立健全决策机制,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南通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加强公众参与平台建设,依法对重大行政审批、规范性文件等重大事项,公开信息、解释说明,对重大民生决策事项进行民意调查,及时反馈意见采纳情况和理由。完善行政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不提交讨论。二是规范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按照规定程序完成了《南通市地下水管理办法》《南通市城市河道管理办法》的修订、专家评审、征求意见等程序,目前市政府已完成合法性审查。

(六)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强水行政执法能力建设。一是及时完善相关制度规范,严格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根据2018年制定的南通市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结合水利执法工作实际,制定我局《南通市水利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实施办法(试行)》《南通市水利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实施办法(试行)》《南通市水利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办法(试行)》等“三项制度”,出台《南通市水利系统涉企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和一般违法行为从轻减轻行政处罚清单》,配备必要执法装备,修订完善相关配套制度,加强专业培训,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人员业务能力、执法水平和执法服务意识。二是创新执法手段,改进执法方式。遵循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树立执法服务的理念,在依法行使水行政处罚权时,采取先教育规范、再限期整改、最后依法处罚的执法步骤和方式,说服和引导当事人自觉纠正违法行为。三是加大执法监管力度。充分发挥南通市长江河道采砂管理联席会议制度优势,出台《全市长江水域禁止采砂五项制度(试行)》。落实长江大保护,结合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开展打击长江非法采砂行动,加强执法巡查,强力推进采砂执法。全市全年出动采砂执法人员10754人次、4471车次、405艇次,开展205次联合检查、388次夜间检查,立案41起、罚款万元。切实履行水生态环境保护职责,与南通市人民检察院联合印发《关于加强水利领域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和检察公益诉讼工作联动的意见》,与2个案件20人开展了磋商工作,达成12份赔偿协议,累计赔偿金额18万元。四是全面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顾问作用。聘请上海市亚太长城(南通)律师事务所律师为局常年法律顾问,为我局提供法律咨询、合同审查、案件分析、专家论证及重大专项事务法律论证等多种类型的服务,充分发挥法治工作在促进依法办事、依法决策,增强法律风险防范能力。

(七)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一是及时办理人大、政协提案。2020年共承办人大、政协议提案26件,其中主办18件,会办8件,办结率100%,满意率100%。二是积极应对诉讼。今年我局作为第三人参与行政诉讼2起、作为被告参与民事诉讼1起,局主要负责人亲自过问、亲自督办应诉证据材料及答辩状准备工作,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三是畅通群众投诉举报绿色通道,常态化运行市长信箱、部门信箱、12345、12319,共办理157件。办理依申请公开5件,办结率100%。四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动态信息发布力度,通过“南通市水利局门户网”、“南通市河长办”微信公众号主动公开政务信息。

(八)严格落实普法责任制,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坚持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水法律法规宣传活动,为维护社会稳定、弘扬新时代南通治水精神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一是制定《南通市水利局2020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二是安排专题法治讲座。分别邀请省水利厅政策法规处处长曹东平和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周东瑞开展《江苏省水域保护办法》和《民法典》专题讲座。三是围绕“培育法治精神、强化法律意识”主题,坚持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水法律法规宣传活动,组织市、县水务部门开展“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全国节水宣传周”、“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主题宣传活动,通过成立北城小学志愿者节水小分队、寻找南通“最美+”网络评选、组织主题网课、南通广播电台节目播放节水宣传语音、线上问卷调查、在南通日报专栏发布吴晓春局长署名文章、与共青团南通市委联合发布节水爱水倡议书、开展“宪法宣誓”活动等方式,严格落实了普法责任制,增强了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水忧患意识和水法治观念。

虽然我局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上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我们仍清醒认识到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比如:重点领域立法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立法质量、效率有待进一步提高;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需要进一步加大力度,切实避免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问题。

下一步,我局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全面依法治国战略部署和中央、省、市有关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部署,以推进法治水利建设为主线,全力推进依法行政、规范执法,加强政策法规执行力建设,努力为全面推进水利改革发展提供法治和政策保障。一是加强法治建设绩效目标管理,对标省市法治建设考核目标任务,调整我局年度法治建设工作任务,通过法治规范化建设,强化普法宣传,进一步提升水利管理人员和执法人员法治思维能力和依法行政水平,确保顺利完成年度法治建设目标。二是进一步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制,加大对执法人员的培训力度,加强示范案例的总结宣传。三是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督促局执法部门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做好重大行政决定、规范性文件等的合法性审查。四是强化水事法规的立改废工作,继续做好全市涉水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根据实际开展有关配套性、可操作性的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工作,及时做好清理结果的公布、相关依据的变更等工作。五是持之以恒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优化办事流程,以“网上办”为重点,细化梳理审批服务事项,严格规范办理程序。六是加强全社会涉水法治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全社会涉水法律法规的普及率和遵守涉水法律法规的自觉性。

区水利局度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报告【第六篇】

下面是网友为大家分享的“区水利局度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报告热选(8篇)”,xx街道办事处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1年)》的文件精神,按照《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通知》要求,我街道以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为目标,坚持行政执法责任制,努力健全完善行政执法监督机制,行政管理日益法制化、科学化、规范化,依法行政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为和谐稳定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现将2021年街道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

(一)加强依法行政组织保障。

为切实。

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落实,年初,街道结合工作实际,根据领导分工、各部门人员变动等情况,及时调整了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及办事机构成员,进一步明确了任务,强化了责任,充分发挥法制机构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的主力军作用,以高度的责任心和使命感全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每个季度召开一次专题会议,研究讨论街道、社区(村)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二)树立依法行政思想意识。

为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制定了《西乡塘区xx街道办事处2021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计划》、《普法学习计划》、《领导班子会议前学法制度》,结合读书活动,开展一系列宣传活动。如:结合国际禁毒日等,组织开展计生、禁毒、宪法等法律法规宣传活动,组织领导干部认真学习行政工作涉及的法律法规,进一步强化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和服务水平。

(三)提高依法行政管理水平。

根据行政审批“三集中、三到位”工作,制定了《行政审批工作实施方案》,并认真清理上报了行政审批、行政服务、行政收费项目确认单,使行政审批进一步透明化、阳光化。2021年,截至10月底,共发放《计划生育服务手册》815本;一孩411本,二孩371本、三孩33本;市场监督管理所共受理食品经营许可申办事项1004起,小餐饮登记申办事项812起,小作坊登记申办事项32起,小摊贩登记申办事项17起,指导食品经营户申办许可534起;辖区范围内新生“两违”发现率及现场制止率达100%。

为有效预见和规避法律风险,保证行政权力在规范化、法治化的轨道上运行,街道强化了行政法制监督工作,在重大事项决策、大额资金使用等方面,均严格遵守城区的立项、报批、审查等制度,并对相关合同或协议的权限、范围、方式、程序等进行了严格审查,使各项工作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充分发挥了法制监督的效力和作用,保证了各项事业的正常有序运转。

为加强对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管,街道严格遵照《行政处罚法》、《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执法监督办法》,对行政处罚案件严格审核把关,对执法过错行为及时予以纠正。2021年,截至10月底,街道配合城区卫生监督所、派出所、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各社区村等相关部门联合行动,严厉查处辖区内超范围行医和“两非”行为,联合行动共出动3次,清查登记个体诊所53家。立案率100%。严厉查处辖区内超范围行医和“两非”行为,联合行动共出动0次,清查登记个体诊所0家。唐山市场所共接到投诉举报370起,其中职业打假31起,已办结308起,按时办结率达100%;共立案33起,已办结17起,完成案件信息双公开12起;共检查学校食堂28家,学校周边饮食店和小食品店72家;检查小作坊46家次,小餐饮586家次,小摊贩68家次,下达监督意见书47份、责令整改通知书2份。xx所共接到投诉举报566起,举报205起,已受理368起,已办结318起,按时办结率达%;今年共立案30起,已办结24起,完成案件信息双公开21起;共检查学校食堂66家次,学校周边饮食店和小食品店288家次;检查小作坊96家次,小餐饮1682家次,小摊贩125家次;街道组织拆违共拆除215次,面积万平方米。

为进一步保证法律法规的严格实施,街道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实行重大事项集体审议制度。对于涉及大额资金、重要人事任免等事项采取集中审理和民主决策,进一步强化了内部监督,确保了民主、公平、公正,避免了领导班子行使行政权力不严、处理不当以及失误等行为发生。

街道始终把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作为重要工作来抓,为规范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加强内部管理,重新整合城管中队与市容巡查队员划分到网格,强化食药执法人员综合管理,制定了《综合执法队管理制度》,严格落实日常巡查制度、学习制度、监督考核制度。在提高机关干部和执法队伍综合素质上下功夫,做到求真、务实、廉洁、高效,树立良好的行政执法形象。

(四)增强市场管理服务能力。在市场监管工作中建立市场日常监管长效机制,以加强乱摆乱卖、车辆乱停乱放、市场经营欠规范等为监管重点,规范经营秩序。一年来,出动联合执法人数万余人次,查处整治乱摆乱卖、跨门槛经营3600余起,整治人行道违章停车万起,罚款金额约万元,清除卫生死角4500多处,清理小广告万多张,清除杂物和建筑垃圾850车;营造了良好的市场氛围,推动了辖区繁荣健康和谐有序发展。

二、存在问题。

一年来,我街道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区委、区政府的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法治宣传工作有待加强,法律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等落实不够,需加大宣传力度,积极造法治氛围;二是在解决涉及执法方面的信访问题时,街道需要与相关职能部门协调,解决问题的时间较长;三是法治建设干部队伍素质、干部的服务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下一步计划。

今后,我街道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上级党委、政府的要求,深入开展法治政府建设,提升依法行政能力,促进街区经济社区事业更好更快发展。一是进一步创新工作思路,提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二是继续推进行政规范管理工作,加强制度建设,依法规范行政事务管理;三是继续加强行政执法,依法规范行政执法流程,按照政府权力清单、职责清单的要求,进一步强化依法行政,加强城市管理;四是继续加强法治宣传教育,不断拓展普法途径、平台和载体,开展形式多样的有特色的法律宣传活动;五是继续加强工作人员培训,积极强化法治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提升依法行政能力。

区水利局度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报告【第七篇】

2020年度,我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法治政府建设有关重要指示精神,充分认识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重大意义,以法治宣传教育和法律服务为切入点,以提升广大基层干部群力意识、法治素养为核心,积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现将我办全年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如下:

一、优化调整领导机构,进一步健全相关制度。

党工委以及办事处对法治政府工作高度重视,对xx街道办事处依法治理领导小组进行了优化调整,完善领导小组成员职责,建立街道办事处机关学习制度、会议制度、工作制度,坚持将普法宣传、依法治理等法治政府建设的内容列入年度目标考核,为我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以法治宣传教育为抓手,进一步提高依法办事能力。

(一)进一步强化政治理论学习。

严格按照《xx党工委中心组学习计划》、《xx工职人员学法用法工作方案》、《xx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xx村(居)民法治宣传教育培训制度》等开展了相关学习,重点开展了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学习贯彻了十九届四中全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第二次、第三次会议、省委依法治省办依法防控专题会议和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精神。党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也将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作为专题学习重要内容。干部职工和各村居也结合工作实际进行了系统的分类学习和培训,使得全办干部职工和各社区(村)工作人员对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有了进一步的认识,也更加了解推进开展法治政府的建设的意义。

(二)进一步强化业务知识学习。

我办在每月的集中学习会至少安排一个以上法律知识学习议题,由党政办牵头组织,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参会,会上由各科(室)负责人分别就本科(室)涉及到的各种法律、地方法规进行领学并一一解读,详细回答与会人员提出的疑问。2020年因新冠疫情停开了1月至3月的培训会,但也通过将学习资料发工作群等形式要求全体干部进行自学。通过常态化开展学习,一方面使参加学习的全体干部对在本职工作所需要掌握的法律法规有了更加深入的理解,另一方面对办事处其它工作所涉及的法律法规有了初步的认识,使得干部职工学法用法、依法办事的能力的到进一步提升。

(三)进一步推进党的领导制度化、法治化。

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党员干部开展谈心谈话,进一步加强从严管党治党工作。

(四)大力弘扬宪法精神,进一步深入开展尊宪活动。

在将宪法的学习列入干部职工日常学习的同时,还在舟水机关支部以及各社区(村)的支部的党员集中学习中加入宪法的内容,并按规材料订下发了《xx街道办事处2020年度“”国家宪法周的活动方案》,并撰写了活动开展简报及。

总结。

一是制作了内容为“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力弘扬宪法精神”的横幅,要求各社区(村)在辖区个人流量较多的区域和居民小区自行制作、悬挂法治宣传横幅标语20余条,并在各宣传栏张贴法治建设挂图,进一步营造了浓厚的法治宣传氛围二是由司法所、xx律师事务所的工作人员12月4日当天在xx辖区人口聚集地开展了“12·4”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通过在活动现场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读本、《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总则编》、《禁毒法》、《信访条例》等法治宣传资料,吸引大量群众前来咨询了解共计向群众发放法治宣传资200余份,现场解答群众的咨询50余人次三是召集各社区(村)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人民调解员以及部分群众代表参加了由xx律师事务所的赵律师主讲的《民法典》专题培训,围绕与人民群众息息相关的民法典中的《第五编婚姻家庭》、《第六编继承》以及《第七编侵权责任》等内容,以案说法,通过实例,深入浅出的进行解读进一步提高相关工作人员的法治理论水平,提升了依法办事的能力,推进了我办法治工作逐渐步入法制化和规范化的发展轨道。

三、

积极发挥司法职能,进一步深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根据《xx街道办事处组织开展“送法进社区(乡村)”活动的方案》、《法治顾问及法律咨询制度》、《法律服务室服务指南》、《法律援助的范畴及流程》等制度。重点开展了以下工作:一是和xx律师事务所建立联系,制作了一社区(村)一律师的岗位牌,上面注明了律师姓名、帮扶社区、联系电话,使广大群众可以直接联系律师解答法律疑问。二是进一步规范档案资料,分类装订xx街道办事处的法治宣传、制度建设、队伍建设、以案释法、法律服务站的工作登记记录册、经费保障、司法所法律咨询册、法律服务室的工作登记记录册、法律顾问咨询记录册、无偿法律援助登记册、人民调解记录、法治讲座专题培训会的档案。三是认真开展法治专题培训,全年开展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人民调解员法律知识和法治理论专题培训3次。

四、进一步健全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机制。

(一)切实优化调委会规范化建设。

共有专职调员数量1人,兼职调解员33人。坚持“稳定压倒一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有效疏通民意渠道,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

(二)着力提升调解水平,抓好业务培训。

召开了舟水片区人民调解员专题培训会,对调解卷宗的填写、相关的法律知识等内容进行了培训,进一步提高各社区(村)调解员队伍素质。

(三)抓三类重点案件。

警民联调室调解矛盾纠纷73起,正在调解过程中3起,司法确认2起。各社区(村)共计调解矛盾纠纷193起,其中口头调解175起,防止民转刑纠纷2起,防止群众性上访纠纷1起。对以上的矛盾纠纷,除口头调解外,均一一建立了调解卷宗。

五、深化全面依法治区实践,进一步推动法治政府建设。

(一)开展法律咨询活动,确保以法维权。

全年为来访群众无偿解答法律咨询43次,无偿起草民事起诉状4件,修改合同3次,初审合格后报区司法局无偿法律援助8人,其中涉及命案防控家暴离婚的2起,涉及劳动工工资追讨的1起,工伤要求补助的1起。解答退役军人法律咨询6次,推荐到局申请法律援助1人。

(二)开展法治宣传助力深文。

按时报送关于开展法治宣传助力巩文工作的方案,以及我办在建设过程中关于法治宣传、法治服务等信息、简报共6期。

(三)民主法制示范村居创建。

进行了xx社区、xx社区、xx社区、xx社区、xx村5个涉及民主法制示范村居创建的申报。在创建期间,区司法局与我办相关科(室)共同对涉及的5个社区(村)进行了4次资料检查,对发现的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并及时整改落实。自5月12日起,在5个居(村)公共法律服务群每天发布1条法律相关知识以供学习,共计发布各类法律原文、解读讲稿16篇,以案释法讲稿11篇。

(四)七五普法的网上申报。

在法宣在线的普法网上传了xx五年来七五普法相关文件、照片、简报等共计22页。

(五)依法治理建设。

按时起草、报送xx街道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自查报告、整改方案以及五年总结报告,在6月和8月分别报送了督查整改的清单和整改情况报告。起草并下发了法治宣传助力巩文工作的方案、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筑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方案。党政主要领导分别撰写并报送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述责。

述职报告。

(六)党建示范的法治平台建设。

通过和挂帮的xx律师事务所的联系,创建了“xx说法”的法治品牌,现已落实办公场所,人员台账资料等,现正按计划每月开展工作中。

区水利局度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报告【第八篇】

2020年,市财政局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化州市贯彻落实〈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年)〉实施方案》以及《化州市2020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的部署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依法行政工作的部署,以建设法治财政为核心,强化法治理念,加强法制建设,积极推进依法行政,自学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财政体制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财政法治建设取得了长足发展。现将我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依法推进行政决策民主化、科学化、法制化。

我局对依法行政严格把关,通过严格执法程序、案件法制审核常态化、重大复杂案件集体讨论常态化等制度,加强行政执法的法制化进程。

(二)深入学法,全局党员干部法治观念显著提升。

深入贯彻落实***总书记提出的“领导干部要做遵法守法学法用法的模范”讲话精神,以身作则,将学习宪法、法律列入《化州市财政局党组理论中心组2020年学习计划》,局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局主要负责人带头学习宪法法律,严格履行好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并结合财政工作实际加以运用。进一步完善我局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按照上级的统一部署,及时组织干部职工参加年度学法考试,并取得优异的成绩,我局依法行政工作顺利开展。

(三)参与法治建设“三级同创”活动,推动法治进程。

为贯彻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关于扎实推进全面依法治省的重要部署和法治化州建设中长期规划,根据化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化州市全面推开法治建设“三级同创”活动实施方案》、《化州市法治建设“三级同创”活动“一对一”挂钩联系示范点工作方案》要求,我局法治建设“三级同创”活动“一对一”挂钩联系示范点杨梅镇低冲村委会,工作期限为三年,从2017年11月起至2020年年底止。从2017年底开始,局主要负责人多次到挂钩联系点督促指导工作,深入了解挂钩点杨梅镇低冲村委会的法治创建情况,结合我局职能和挂钩点的实际,协助制定了《杨梅镇低冲村委会“三级同创”法治创建工作实施方案》,推动示范点按计划、按步骤、按标准开展创建活动;并督促指导杨梅镇低冲村委会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建立健全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加强法治宣传、创建工作台账等工作;推动挂钩联系示范点在法治框架内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营造良好的法治宣传氛围,推动挂钩联系示范点社会治理水平提升。2020年法治建设“三级同创”活动参与项目建设正在加紧进行中。

局班子会议定期听取法治建设、依法行政工作情况汇报,多次在党组会、局务会上研究法治工作,听取了我局涉诉讼纠纷案件情况汇报,并强调各有关局领导和股室要高度重视、积极准备、及时回应,防止事态扩大化,局法规股与相关职能部门、法院沟通协调,多次向原告进行解释沟通工作,积极化解矛盾。为有效化解我局的诉讼纠纷案件,贯彻落实市政府“一案一组一策”工作要求,我局聘请专职律师作为我局法律顾问,会同我局法规岗位专职人员一起认真研究案情,制定工作目标、诉讼策略,安排好工作进度,完善保障机制,确保达到化解我局诉讼纠纷的效果,防范财政法律风险。

(五)2020年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应诉。

本部门2020年度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均为零发生。一方面主要是受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有关行政执法检查未能如期开展,相应无行政处罚、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的发生,另一方面,我局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有效避免了针对我局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发生。

(六)“两度一率”提升工作。

为了进一步提升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对社会治安安全感满意度、对政法机关执法工作满意度和对平安创建的知晓率,我局积极利用干部职工大会、支部大会、微信等方式对本单位干部职工和广大群众开展各种宣传活动。

我局积极发挥财政优势,探索以财政拨款为主、多渠道筹措创建经费的保障机制。切实加大投入,提高保障能力。除了政法综治和法治创建部门正常的人均公用经费、办公经费以外,总体上2020年“平安创建”工作的专项经费县镇两级预算投入计划高于往年,在全国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的大环境下,我市财政当前的当务之急也是大力压减项目经费支出,削减预算经费,但对于该项平安创建工作经费,我局一如既往地保障投入,只增不减,年初安排“平安建设”预算经费12万元、“两度一率”预算经费40万元,分别比去年预算增加5万元、35万元,同比增长率分别为%,700%,预算保障水平大幅提升。疫情防控期间,财政局因势利导,创新方式方法,改变宣传阵地,转换宣传主战场,以手机微信、网上宣传的形式开展“两度一率”宣传工作。

在深化平安创建上,突出防范优先,提高综合防控能力。目前主要以防疫为主,防控结合,综合治理,筑牢基础,建立“两度一率”宣传工作长效机制。

(七)开展全局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再培训。

根据茂名市《关于加强全市行政人员综合法律知识培训工作的方案》(茂司办〔2020〕51号)的文件要求,为加强我局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和水平,对全局行政执法人员开展综合法律知识再培训,培训对象为目前已持有有效行政执法证的执法人员、新申领行政执法让已通过省司法厅审核但证件未发放到手的人员,培训时间为8-12月,时长共5个月.学员们学习热情高涨,按时学习了《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强制法》、《国家赔偿法》、《广东省行政检查办法》、《广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广东省行政执法公示办法》、《广东省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广东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等法律法规。3人完成全部学习任务,3人完成800分钟、4人完成1000分钟学时以上的学习任务。

(八)做好“双公示”目录编制工作。

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双公示”目录编制工作的通知》及国家“双公示”要求,我局规范编制“双公示”目录,将本单位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事项纳入“双公示”目录梳理编制范围,新增5项行政处罚事项,报送做好挂接更新工作。

(九)建立“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

1、严格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落实监管责任,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确保“双随机”抽查依法有序进行。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坚持公正、公平、文明执法,提升监管效能,减轻市场主体负担,优化市场环境。公开透明实施随机抽查事项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实行“阳光执法”,保障市场主体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接受社会监督。协同推进在事中事后监管领域建立健全随机抽查机制,形成统一的市场监管信息平台,探索推进跨部门跨行业联合随机抽查。

2、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除国家、省、市财政部门安排的专项检查事项外,对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检查事项,大力推广随机抽查,不断提高随机抽查在检查工作中的比重。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进一步简化监管流程,明确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内容、抽查方式等,并根据财政法律法规规章修订情况以及工作实际进行动态调整。

3、建立“双随机”抽查机制。建立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的“双随机”抽查机制,严格限制财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结合实际,建立健全具有广东省行政执法资格的财政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动态调整。

4、健全随机抽查的程序规定。根据全市财政工作实际,明确抽查依据和实施主体,细化随机抽查的具体任务、方式方法和抽查内容,坚持定向抽查与不定向抽查相结合,确保随机抽查对象公平、结果公平。对检查出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建议,提升抽查工作实效。同时,加强随机抽查全程跟踪监督管理,建立随机抽查记录档案,实现全程跟踪记录、运行透明、痕迹可查、效果可评、责任可追。

(十)做好“两法衔接”工作情况。

根据法治广东建设考评材料报送工作要求,我局联系市检察院,报送有关数据统计资料,接入信息共享平台,实现动态数据对接、导入,据统计,我局全年无发生行政处罚案件、涉嫌刑事案件、移送公安涉刑案件。

(十一)依法做好政务服务“三集中一分开”工作。

为进一步优化法治环境,优化营商环境,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我局作为市公共服务中心非常驻单位,经研究,我局将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审核、会计人员信息采集、设立除会计师事务所以外的代理记账机构审批、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等事项进驻市公共服务中心,委托市公共服务中心政务大厅综合窗口受理、出证,综合窗口受理后通过全市统一申办受理平台转送本单位相关业务股室远程审批。

(十二)做好2020年度建议、提案办理工作。

根据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的答复要求和相关规定,我局共答复各级人大、政协各类代表建议和委员提案合计78件,其中,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代表建议1件,茂名市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七次会议代表建议7件,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茂名市委员会第九届四次会议委员提案31件,化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代表建议4件,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化州市委员会十二届五次会议委员提案35件。按时将主办件书面答复代表和领衔委员,报送人大、政协、市政府,同时上传答复函至市政府网建议提案管理系统;按时提交会办件给主办单位,并报送人大、政协、市政府,同时将答复函同步上传管理系统。

我局进一步提升各股室(单位)人员素质,加强本单位的对外宣传工作,有效引导传媒和公众的舆论导向。采取“走出去”的方式开展培训,学习其他兄弟单位在部门政务公开信息、对外宣传等方面的先进经验,提升法治政府建设宣传水平。增强各股室(单位)宣传人员政治敏锐性和新闻敏感性,提高舆论引导和舆情应对意识,不断提高法治政府建设宣传水平。

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服务市委政法委平安化州建设和法治政府建设大局,我局走出传统宣传思维,**法治政府建设宣传难题,提升法治政府建设宣传时效。

1、利用微信工作群宣传法治政府建设,在我局的业务工作群、工会群、志愿者群等各类微信工作群,广泛进行法治政府建设宣传,利用新兴媒体,抢占舆论制高点,牢牢把握舆论引导的主动权、话语权。

2、利用手机短信群发平台,传递党委、政府声音,引导社会舆论,让广大干部群众知道市委、市政府在干什么、想什么,思路、目标是什么,引导舆论。

3、接通“掌上化州”、“云上化州”、“粤政易”、“盈政通”、“政务微信”等信息平台服务,要求全体干部职工人人注册激活、开通服务,学习、宣传法治政府建设,积极打造“指尖”上的宣传平台。

4、积极探索并建立新的法治政府建设宣传保障机制,切实做到政治上重视、工作上支持、要求上严格、经费上保障,2020年完成财政法制宣传专项资金5万元支出。

(三)协助法院审判,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2020年共发生28起工程建筑商状告学校等单位的合同纠纷民事案件,连带我局作为第三人出庭应诉。我局作为第三人,属于与案件有间接利害关系的法人,这种利害关系来源于法院对该类合同纠纷诉讼的原告和被告的争议的处理结果。我局参加诉讼既不是为了维护原告的利益,也不是为了维护被告的利益,即便有时参加到当事人一方进行诉讼,也不是为了维护所参与一方当事人的利益,而是以财政的名义,为维护政府的利益,协助法院审判而参加诉讼。我局参加诉讼的目的在于维护财政的权益,帮忙协助法院简化诉讼程序,彻底解决彼此有联系的纠纷,在审判实践中可以有效解决当事人之间的纠纷,防止诉累。

通过贯彻落实法规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组织各业务股室认真分析和改进工作存在问题,认真履行法院生效判决,化解社会矛盾,促进行政执法水平有效提升。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财政部和建设部制定的《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财建〔2004〕369号)等法律规定,结合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财政局关于对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工程概、预(结)、决算审查有关问题意见的通知》(化府办〔2009〕80号),就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的问题出庭进行答辩,切实维护财政利益。

(四)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深入推进法治教育。

1、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积极推进了财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全社会财政法律意识和对财政法律法规的认知感、遵从度,为财政工作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2、普法宣传教育经费保障到位。将普法宣传教育经费列入了部门预算,用于机关的法治宣传教育。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结合财政工作,2020年度安排落实全市普法各项经费,其中,依法治市10万元、法律援助3万元、公职律师事务所补助经费3万元、一村一律师工作经费128万元、人民调解75万元、“七五”普法3万元,行政复议3万元,大力保障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同时,我局内部也安排了5万元经费,用于化州市法治建设“三级同创”活动“一对一”挂钩联系示范工作以及普法宣传等。

3、积极参加普法活动。参加市司法局、普法办等有关部门组织举办的“国家宪法日法治宣传活动”和“宪法晚会”等普法宣传活动及普法培训班学习,不断提高财政部门依法行政水平。

4、参加普法评议活动。参加了市委依法治市办、市普法办举办的“2020年度化州市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活动”,我局作“谁执法谁普法”履职评议报告,作为普法成员单位,参加评议团。根据普法机制建设、系统内部学法、社会普法宣传、普法形式手段、普法成果实效5个方面标准,综合各项评议。

5、参加普法学习考试。全体干部职工参加由市普法办组织的全省普法系统学习和考试,积极性高,成绩突出,成绩较往年不断提高;新提拔的中层以上干部,必须参加法制理论考试,增强领导干部法律素养;在职干部职工在线学习得到落实,按照司法局要求完成学习任务,总体学习分数在普遍高分,大部分满分,整体学习情况良好。我局有116人参加学习,全部学满学分,116人参加考试,全部90分以上,合格率和高分率均为100%,其中,100分的110人,满分率%。

(五)依法推进全面政务公开工作。

1、强化组织领导,高效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为确保高效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调整充实了以局主要领导为组长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和以局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政务公开监督小组;办公室负责政务公开工作日常事务及拟公开政府信息的保密审查、发布协调工作;信息中心负责网络技术支持工作;监督检查股负责监督以及受理举报、投诉等问题;各相关股室为政务信息公开内容制作、提供的责任部门,负责及时、准确、完整地提供需主动公开和依申请经审批可公开的内容。

2、完善规章制度,规范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为规范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广东省政务公开条例》等规定,结合化州财政工作实际,我局制定了《财政制度文件汇编》(2015-2018)和《财政制度文件汇编》(2019-2020)等相关文件,明确规定了各机构在政务信息工作中的主要职责和分工,细化了主动公开及不得擅自公开的信息范围、依申请公开信息的受理及审批程序、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与保障的规定、拟公开的政府信息的保密审查以及各种文书格式等。为公民申请我市财政信息提供了详细的指引,保障公民和社会组织能够方便获取有关信息。

3、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主要通过化州市财政局门户网站、《化州财政简报》、《化州财政专报》、政务公开专栏、电子屏、报刊、广播、电视等方式主动公开市财政局的政府信息。

(1)局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我局切实加强网站管理,按规定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做好政府网站和政务运营维护工作。链接财政部、省财政厅的规章文件类信息,市政府、市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类信息和其它类信息。公众可通过市财政局门户网站的“文件查询”栏目或“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查阅并全文检索市财政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2)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情况。我局高度重视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抓好重点领域主动公开,进一步抓好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重大建设项目、减税降费等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贯彻落实,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做好财政预决算、ppp项目、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降成本政策等信息公开。局机关按时按质在市政府网站、局域网站对2019年市级政府财政决算、“三公”经费决算,2019年市直部门决算、“三公”经费决算,2020年市级政府财政预算、“三公”经费预算,2020年市直部门预算、“三公”经费预算进行了公开;主动公开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及时转发减税降费相关政策文件。

(六)建立公平竞争内部审查机制。

根据《反垄断法》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暂行)》,为确保我局制定的有关政策措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平竞争要求,防止出现排除、限制竞争的情况,切实加强对我局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协调指导,推进我局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有效落实,我局一是建立自查制度,二是规范审查程序,三是开展政策清理,四是严格责任落实。我局法规税政股和局聘法律顾问对审查工作进行把关。2020年12月28日,法规税政股与政府采购监管股和市投资审核中心,对委托广东某招标采购有限公司代理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供应商招投标方案,进行法制审核和监督审查,有效避免了对外地供应商的歧视和排斥。

(七)依法保障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2020年发生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以来,我局全体工作人员坚守岗位,依法保障疫情防控资金的拨付,确保局内不出现来自于新冠肺炎的影响,确保在关键节点不发生源于财政资金保障的问题。全体干部职工坚守岗位,站在疫情防控工作防线,及时保障支持,及时掌握疫情,及时采取行动,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财政人在日常生活作息中,勤戴口罩,不走家串门,不串岗闲聊,不聚会聚餐,不登门拜访亲友,不操办不参与年例,远离人群密集场所。

为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我局党组班子积极响应市委抽调党员下沉社区支援疫情防控工作的号召,组织共产党员先锋队,下沉到文仙社区充实基层一线防控力量,坚定与社区干部并肩作战。防控工作人员排除重重困难,全天候待命,中午不休息,周六、周日不休假,持续奋战在一线,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之中,战疫情,斗寒潮,从入户排查到重点人群监控,几经往返,拉网式排查,对辖区内全部住户所有居住人员进行全覆盖登记造册,细致做好疫情排查、宣传教育、复工复产、生活保障、帮扶济困、维护稳定等防控工作。市财政局疫情防控工作党员先锋队5人协助文仙社区居委会排查住户累计10120户,未发现可疑感染者,有效防控疫情。

一年来,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在局党组高度重视和各股室积极支持下,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与目前各项社会发展和改革要求相比,依然存在着不小差距,制度建设相对滞后,法治政府建设能力需要继续提升,行政执法有待进一步规范,行政决策的民主化法治化进程亟待加快推进。

(二)依法行政有待进一步加强。

近年来,不少企业维权意识日益增强,频频发生工程建筑商状告学校等单位的案件,连带财政局作为第三人出庭应诉。这一现象,对于我们加强依法行政的必要性进一步提出了更高要求,我们虽无过错,但在资金管理、资金支付、资金监管上显然做得还不够,监管不够全面、细化。

(一)加强收支环节和使用环节的财政监管。

我们在工作中首先要牢固树立法治理念,自觉践行全面依法治市活动,从本职工作入手,牢牢把握财政保障这一关键环节,认真细致地开展财政工作,用实际行动践行法治政府、法治财政理念,确实在保障和改善民生方面有所作为。从行业层面上来说,就是加强收支环节和使用环节的财政监管,尤其加强对风险较高的公共财政资金的监管,确保公共财政专项资金的规范和安全;从系统内部层面上来说,就是要加强财政队伍的建设,提高财政综合管理能力,提高财政人的服务质量和服务效率,更好地保障民生。

(二)从“被动行政”转变为“主动执法”

要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坚持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造福百姓重于一切,实现群众愿望先于一切。作为财政系统的工作人员就是要把财政资金的安全作为头等重要的大事,牢固树立风险意识,加强对易发风险资金以及财政工作环节中的薄弱环节方面的风险分析和管理,对不同风险的资金提出不同的监管要求。根据调研分析、座谈建议、群众举报等多种渠道,及时准确发现财政依法行政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制定措施积极应对,预防和减少行政风险,从“被动行政”转变为“主动执法”,不断提高财政法治工作的有效性。重点要加强财政资金的安全监管,发挥相关部门和基层政府的作用,建立“一岗双责”的多元共治的工作环境,形成对公共财政资金的安全管理合力。

(三)大胆创新法治政府服务方法,坚守安全底线。

对不同的单位资金可采取分类管理的方法。对不同使用单位采取不同的监管措施,对风险较高的工程建设单位要加强依法行政。坚持依法行政,改进机关作风,提高工作效能,完善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切实为人民群众服务。不断加强自身建设。走依治路线,就要求我们要不断提高自身能力素质和改进工作作风,要以把建设成学习型、创新型、法治型的单位为目标,持续加强自身建设。从个人而言,要把能力素质提高作为首要任务,不断学习业务知识和法制知识,努力提高依法行政技能在岗位实践中及时发现苗头,敏锐识辨风险,妥善应对风险,正确引导舆论,化解突出矛盾,缓和严重事态,平息不利因素,将风险降到最低程度。

(四)继续加强依法行政的组织保障。

进一步加强局领导班子在加强行政执法工作中的领导作用,建立和完善局领导班子和全体执法人员集体学法制度,建立和完善依法行政工作的监督和考核制度。

(五)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和行政执法工作。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的要求,按照依法行政和“阳光执法”的要求进一步开展和深化“双随机”抽查工作,规范监督检查过程,优化抽查程序,提升执法技能,及时公布随机抽查结果。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工作,通过开展培训、交叉执法活动等,提高干部行政执法能力;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对执法文书、执法程序、执法案卷的办理能力;配备配齐监督检查装备和行政执法车辆,为规范化执法提供保障。

(六)强化对行政执法的制约和监督。

进一步加强对行政执法、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等行为的法制审核,在执法全过程实行“三把关”制度,即办案人员把关、法制人员把关和法律顾问把关,同时加强与本级、上级法制部门的联络,严格执法行为,确保2021年度无行政复议案件纠错、行政诉讼败诉情况出现。

全面依法治国是党的要求,是民心所向,是大势所趋,全面依法治市、建设法治政府,是我们的责任和义务。我们将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加大工作力度,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相关要求,继续以“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创新行政管理方式,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的精神为指导,进一步健全完善制度体系,全力推进行政权力网上运行,不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财政领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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