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危房改造的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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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实施农村危房改造的意义

实施农村危房改造是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全市干部职工要切实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旗帜鲜明讲政治,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持续强化思想理论武装,切实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继续整治“四风”问题,不断加强队伍建设,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更好为群众服务。

二、农村危房改造取得的成效

1、上万困难群众住房条件得到改善

2010年到2020年全市共有**多户困难群众享受了危房改造政策,发放专项补助资金共计**万元。

2、农村住房质量大幅提高。

3、推动农村规划管理水平提高。

4、拓展农村就业渠道,促进农民增收。

5、2020年底全面完成了我市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危房改造。

三、危房改造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农村危房改造工程的实施,有效改善了农村困难群众居住和生活条件,促进了新农村建设步伐,得到了广大群众的认可和支持,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但也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

(一)生产发展方面

1、农民的主体意识不到位。说起新农村建设,很多农民手舞足蹈。一个劲地感谢中央、感谢党。潜意识中,建设新农村似乎是上级政府的事,与己无关。对新农村建设期望很高,希望政府出资帮助,自己出资参与建设的积极性不高。

2、留守村民的综合素质较低。农民外出务工情况普遍,有一定能力和一技之长的青壮年长期在外,老弱病残及妇女留守现象严重。

3、资金来源不足。各级政府虽然加大了对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扶持力度,但危房户本身经济基础差,自筹资金难度大,资金的短缺是显而易见的。一是农民人均收入偏低,加上主要劳动力长期在外,老百姓不愿出钱进行房屋改造。二是政府投资有限。三是村级集体经济空白,无钱投入。

(二)房屋改造方面

1、质量保障措施有待进一步加强。农村建筑企业很少,多数危房都是依靠临工和略懂建筑的周边劳力来进行改造建设。近几年来,由于农村乡镇有许多年轻人都在外地打工谋生,余下在农村居住的多数是老人、妇女和儿童。这样,导致了农村劳力的缺失和劳动力组织困难,再加上建材价格上涨、技术工人严重不足等因素对工程进度影响很大。危房改造涉及面太广,时间进度要求高,在资金和专业技术人员普遍缺乏的情况下,质量控制难以细化,指导农民按图施工的力度不强,对水泥、沙石、墙砖等原材料的采购、房屋设计、工程检查验收等环节缺乏具体措施,对农房建设和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未能实施全程跟踪服务、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这样,每年改造建房的大市场,仅靠个体的工匠显然无法应对,同时缺乏有资质的建设单位和建筑技术工人进行施工,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建设质量和施工安全。

2、危房改造面积和标准的控制还需进一步加强。按有关文件规定,改造后每户村民的农房面积标准是40-60㎡,但实际上,普遍存在超面积改造现象,部分农户追求宽大,不切实际地改造,存在建筑面积“求大”倾向,大大超过了自身的承受能力。危房户本身经济基础差,自筹资金难度大,这样,大部分建房资金找亲戚朋友借,导致还款困难,再一次加剧了贫困现象。

3、危房户的界定还有待进一步明确。首先,危房的出现具有动态性,一次性排查,分年度实施存在不科学性,必然有部分危房没有列入改造计划;其次,危房改造的对象是困难群众,要求低保户、五保户、残疾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对象优先改造,并且所占比例也有要求。由于部分干部群众对危房改造对象在认识上存在偏差,将困难群众危房改造当成是一般的农房改造,对特困对象的危房没引起高度重视,导致个别特别困难群众的危房还没有改造;再次,部分乡镇的失地农民户口整建制转为城市户,部分危房户享受城市低保,他们具有双重身份,这部分贫困群体的危房是否按农村危房进行改造难以界定,导致这部分困难群众的危房没有列入农村危房改造范围。

四、原因分析

农村危房改造存在以上几方面的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原因是多方面的,但主要是以下几点:

1、农户对危房改造政策不了解知晓度不够,具体包括危房改造的补助对象、补助标准、改造方式等。虽然危改政策在乡镇公示栏、政府网站进行公示,但由于农户的工作性质、文化水平受限,导致农户不能及时了解政策。农户知晓的政策大多源于村干部上门宣传或村民之间的相互转达,消息易失真。

2、改造后的危房很多未能真正发挥惠民作用。由于目前建房成本高,除去国家补助2万元左右以外,其他建房资金无着落。农户由于自身家庭限制,不敢举债建房,致使有些房屋改造成了“半吊子”、“储藏室”、“家禽窝”。

五、对策和建议

(一)科学组织,整合项目与资金。

1、农村危房改造是一项涉及民生的德政工程和民心工程,政府组织牵头抓好这项工程既是政府责任,也是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突出体现。一方面要进一步强化政府主导组织作用,充分发挥政府统筹协调,整合资源的主观能动性。为了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按照渠道不变、用途不变的原则,整合各类资金,切实加大扶持力度,将农村危房改造与生态移民、易地搬迁、新农村建设等项目结合起来,整合水利、交通、林业、农业、文体、电力、通讯等方面的项目资金,制定扶持措施,千方百计加大投入,通过项目建设,借力推动危房改造,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另一方面,为切实解决补助标准偏低、经费不足问题,各级政府要加大政府预算,确保尽快实现农村困难群众的安居工程。要把农村危房改造问题彻底解决到位,首先要采取国家补助一点、社会捐助一点、对口帮扶一点、亲友帮助一点、农民自筹一点的模式,多渠道、多途径筹集资金;其次要争取上级主管部门对危房改造的投入,提高每平方米补助金额数,同时,还可由各级政府出面集中采购建材,降低危房改造成本,积极动员广大村民义务投工投劳,协调各方力量参与危房改造工作。

2、加强监管力度,确保危房改造质量。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对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督促检查,建立严格督查抓落实的工作机制。根据各地自然地理条件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充分考虑群众承受能力,适当控制面积,引导帮助群众建造减灾抗灾能力强、造价适中和安全舒适的房屋;坚持质量第一,严格标准,规范程序。对工程建设的每一个环节进行跟踪检查,要与施工单位签订施工协议,明确施工内容、工程质量、建设时间、安全责任等;及时组织力量对竣工的房屋进行逐项检查验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限期解决,确保不留任何安全隐患,坚决杜绝“豆腐渣”工程;实行严格的建房责任制、验收责任制及验房备案制度,严防建房材料以次充好、施工中偷工减料和建房质量不达标等问题。加强对重点工作的督查,建立和完善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和信息沟通制度,采取综合督查、反复督查、跟踪督查等方式,督促危房改造工作按进度保质保量完成。

3、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规范审核程序。农村困难群众的危房改造,重点是帮助居住在C、D级危房中五保户、低保户、特困户、建档立卡贫困户。按照“一申二评三核四批”(本人自愿申请、村委会民主评议和张榜公布、乡镇政府审核、市级相关部门审批)的程序确定危房改造对象。同时,严格实行分类救助,按照无自建能力、自建能力差和有自建能力等档次,地方分别给予不同等次款额的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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