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最新1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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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良好,资金分配合理,主要用于设备采购、人员培训及日常运营,确保了项目顺利推进,达成预期目标。下面是小编给各位分享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仅供参考,喜欢就支持一下啦。

项目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项目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篇1

根据省财政厅、省农委、省林业厅、省水利厅《关于开展20xx年度财政支农资金和项目检查工作的通知》(财农〔20xx〕346号)文件精神,我区财政局会同区项目主管单位对20xx年财政涉农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自查自纠,现将我区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

自省财政支农资金和项目检查工作的通知文件下达后,我区高度重视,成立了以区管委常务副主任鲍来花为组长,区财政局局长、农委主任为副组长,监察、审计及相关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20xx年度财政支农资金和项目检查工作领导组,负责组织、协调该项工作的开展。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区财政局,具体负责该项工作开展的日常事务。

二、全面落实自查自纠工作

20xx年上级财政部门下达我区支农项目资金共计万元。

(1)林业项目自查情况:20xx年我区收到上级拨入千万亩森林增长工程资金万元,其中:中央补助资金万元,省级补助资金万元,市级补助资金14万元。区配套资金200万元,整合资金万元。截止当前我区实际支出万元,其中:造林补贴打卡资金万元,间接补贴资金万元,造林采购种苗款万元。

(2)农业项目自查情况:20xx年我区收到上级拨入农业项目资金万元。其中: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建设与改革专项资金25万元,小麦抢收补贴资金5万元,农作物良种补贴资金万元,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万元。截止当前我区实际支出万元。其中: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建设与改革专项资金支出25万元,小麦抢收补贴资金支出5万元,农机购置补贴资金支出万元,农作物良种补贴资金现已通过审核正在打卡发放中。

(3)水利项目自查情况:20xx年我区收到上级拨入水利项目资金320万元,配套资金60万元。其中:农田水利建设补助资金280万元,区级配套资金60万元。特大抗旱经费35万元财政涉农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自查情况报告精编3篇财政涉农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自查情况报告精编3篇。排涝电费补助5万元。截止当前我区实际支出22万元,其中:农田水利建设补助项目已通过验收正在审计。特大抗旱经费支出22万元。排涝电费补助资金5万元结转至20xx年使用。

(4)财政项目自查情况:20xx年我区收到上级拨入财政项目资金559万元。其中:现代农业生产发展项目资金400万元,农业科技推广建设资金 50万元,财政支持合作社发展资金109万元。截止当前我区实际支出万元财政涉农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自查情况报告精编3篇文章财政涉农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其中:现代农业生产发展项目支出万元,农业科技推广建设支出50万元,财政支持合作社发展资金70万元。

三、规范管理提高效益

一是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管理。补贴资金的支付我区按照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制度规定执行,补贴资金使用中属于政府采购管理范围的,按照区有关政府采购的规定执行。

二是严格项目实施管理。在支农项目补贴管理制度上,严格实行验收程序,对补贴资金及工程项目资金,经业务主管部门及财政部门验收核查认定后,方进行资金拨付打卡,确保了支农资金使用效益。

三是严格资金报账管理。在支农项目补贴资金管理上,我区始终遵照《安徽省财政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安徽省财政补贴农民资金管理办法》严格执行专款专用,专户管理,对不符合报账打卡要求的一律不予拨付。

四、存在的`问题、原因及整改措施

在此次财政支农资金和项目自查中我区存在的问题主要。一林业方面:我区林业补助资金是以先验收合格后,方按规定补助标准拨付资金,加之乡办上报到户清册不及时影响补助资金打卡发放时间,与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兑付时间相对滞后。结余资金万元未使用,资金结余原因:根据叶政〔20xx〕65号文件规定,区财政配套资金用于对造林先进的乡办和造林大户进行奖励以及对造林大户第二、三年的管护费用,因管护时间未到期,所以这部分资金暂时还未发放。二水利方面:防汛抗旱资金用于抗旱机具设备购置补贴发放方面,由于受相关管理办法限制,难以满足兑现要求和条件,出现了资金结存13万元现象;排涝电费补助费资金5万元,在7月份强降雨农业排涝结束后下达,当时农业用电排涝费分散没有及时统计,因而未兑付。根据《安徽省省级农业排涝电费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规定,可结转用于20xx年排涝泵站排涝电费补助财政涉农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自查情况报告精编3篇论文。三财政方面:现代农业生产发展项目资金拨付进度较慢,因我区项目中标时间在20xx年2月份当时雨雪天气较多,开工后机械无法进驻项目区,相对工程项目进度过慢资金拨付相对滞后,我区财政支持合作社发展项目共计三个合作社,现已竣工通过验收两个,剩余一个项目正在实施中。

下步针对在自查中发现的问题,我区财政局将会同相关单位采取相应的整改措施,将加大支农项目宣传力度,提供支农项目技术支持,积极引导全区支农项目的实施。水利方面将在全区范围内引导抗旱服务组织、农业(水利)灌溉合作组织、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及生产联户参与抗旱,鼓励其按要求购置抗旱设备机具,真正让他们得到实惠。农业方面将提前做好农作物良种补贴等项目的基础数据的审核验收工作,在上级补助资金到位后将及时行文发放各类补贴资金。财政方面将利用此次支农资金和项目的自查工作为契机,加快推进工程进展及补贴资金的发放,加大对项目资金的监督管理和使用情况管理,严格按照财经制度管理规定使用财政支农资金,不让截留、挤占、挪用现象发生,确保财政支农资金安全有效使用。

项目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篇2

一、项目情况

支持家庭农场建设项目规划申报家庭农场培育工程和示范工程共涉及49个种养大户、24个家庭农场。中央财政资金总投资750万元。其中:培育工程所涉及49个种养大户,每户补助10万元,共计490万元;家庭农场示范工程涉及24户,共投资390万元。省级示范工程补助资金2个,每个补助20万元。市级示范家庭农场22户,每户补助10万元。

项目建设时间为20xx年8月-12月,项目申报内容与具体实施内容相符,无变更,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二、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经现场评价和资料查阅,项目建设内容与实施方案一致,与具体实施内容相符,无变更,申报目标合理可行。时间完成节点在项目建设期限内。

三、评价结论

项目建设过程中,严格按照要求对项目建设进行全程监督。项目完工后,区级业务主管部门及时组织相关部门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全面自查,进行整改和完善。经整改完善、复查验收合格后,报请区级验收。区农业、财政等部门组织开展区级验收。验收中,一是坚持逐级验收,多级把关;二是邀请村民代表全程参与,提高监督力度;三是进行结果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区级验收后,及时开展项目总结。总结经验,查找差距,同时完善搜集、整理项目建设资料,立档归案,建立项目信息库,为迎接上级验收做好准备。

为实施好此项目。是区农业农村局成立了以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股室和场站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工作任务。是区农业农村局、财政局联合对实施主体职责、建设内容、补助标准、项目验收,进行了全程监督管理,严格按照规定进行操作。确保项目建设主体按时、按质、按量完成。项目建设任务全面完成,自评得分100分。

四、绩效分析

(一)项目决策

达川区地处达州市主城区,总人口121万,是全省人口最多、面积最大、以农业农村为主的市辖区,也是全国、全省粮食生产大县(区)和全国肉类生产百强县、瘦肉型商品猪生产基地县、商品水禽基地县和秸秆养羊示范县、生猪调出大县,全国580个、全省45个蔬菜重点县和20个辣椒生产重点县(区)之一,全省畜牧业重点县、优质肉牛繁育示范基地县,达川青花椒被认定为四川省第二批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先后获得“中国苎麻之乡”“中国乌梅之乡”称号。20xx年8月,达川区辖区内整体划转7个乡镇至经开区和高新区,乡镇(街道)由原来的31个减少到24个,行政村由318个减少到237个,村民小组由2919个减少到2260个。

持续推进“一组一场”总体目标任务,20xx年在580个村民小组新増家庭农场580户,累计家庭农场达到1900户,新增%;实现1847个村民小组有家庭农场,占村民小组总数的%。在45个行政村新增区级示范场62户、市级示范场33户、省级示范场3户;实现237个行政村有示范场总数182户,其中21个乡镇拥有省级示范场26个(覆盖率%)、市级示范场69户、区级示范场87户。

一是家庭农场创建质量提高。截至20xx年12月底,全区家庭农场成员中有3人评为“全国农业劳动模范”“省劳动模范”,60多人当选市区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有95人兴办的家庭农场评为市级以上示范场,其中有3个家庭农场分别被评为“中国乡村旅游模范户”“全国巾帼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基地”;8人个农庄获得市级以上休闲农庄或农业主题公园称号;5人获得“四川省返乡创业明星”“四川省首批农村致富带头人”。二是自身创业能力增强。通过项目实施,引进新品种35个、推广新建大棚滴灌设施218亩、配备农业植保机械300套、修建塘堰和蓄水池152口、路网11850米,极大地改善了家庭农场生产条件,降低了生产成本。

(二)项目实施

项目资金下达相关实施单位后,均及时进行了会计核算及账务处理。严格按照方案规定和要求实行区级报账制。是落实任务,把建设项目、建设面积、建设任务逐一是落实到地块,做到有据可查;二是落实措施,针对不同项目区和建设任务,明确不同的建设措施,保证计划的顺利实施;三是加强资金项目管理,专人核算、专账管理、专款专用,并进行项目资金跟踪审计,保证项目资金安全。项目资金实行区级报账制,根据批复的项目计划,对资金的投入拨出进行核算。

(三)项目绩效

1.资金计划及到位。项目总投资750万元,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实际到位750万元。资金使用方向符合相关规定、与任务清单一致。

2.资金使用。目前已使用项目资金750万元,资金使用率100%。

通过实施省级家庭农场示范县创建培育工程、示范工程项目的家庭农场,每个家庭农场年均收入万元,家庭成员年均收入5万元以上。有效解决了本村及周边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务工,务工收入达亿元,为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将发挥重要的.促进作用。同时,推动种植养殖大户成为农民致富的榜样和农业发展的生力军。

五、存在主要问题

因自然灾害频繁、农业效益低下,大量有文化的农村青壮年劳动力外流;基础设施薄弱、投入资金大、回收周期长、生产经营风险大交通不便、水源缺失,机耕、病虫害防治等未能采用机械化作业,农业经营成本加大;种植养殖劳动密集性较强,加之平坝浅丘区较少,农业综合机械化水平提升难度加大等种种因素影响着家庭农场的良性发展。

六、相关措施建议

是持续培养家庭农场经营主体。加强大学生村官、返乡农民工创业、退伍军人、村社干部等人员的培训,为家庭农场创办和经营培养一批高素质人才,引导他们规范化、标准化创办家庭农场。

是持续加强涉农项目资金整合。加大对家庭农场给予政策扶持、财政支持、税费减免、提供用地保障和金融支持,有力改善家庭农场渠路、蓄水池、农机设施等基础设施建设。

是持续引导家庭农场规范化建管。按照有规模、有市场、有设施、有标准、有效益、有信誉“六有”标准,培育和扶持一批经营规模适度、人员素质高、综合效益好、示范作用强的家庭农场,充分发挥其典型带动示范引领的作用,促进全区家庭农场高质量发展。

四是持续落地落实金融支持政策。加大示范县创建宣传力度,及早谋划项目,认真组织实施,特别是对家庭农场专属贷款及早落地落实,计划并落实20xx年推荐专属贷款30笔以上,金额在600万元以上。

五是持续引导家庭农场加强联合与合作。构建“家庭农场 合作社 农业龙头企业 协会”的生产经营模式,引导各类家庭农场加入行业协会、合作社等加强联合与合作;充分发挥龙头企业或行业协会、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引领作用。同时要引导家庭农场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建设,推行标准化生产、质量安全可追溯建设等,将质量管理与品牌建设相结合,保障农产品的品质。

项目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篇3

一、计划投资情况

在自治区林业局、财政厅和自治区林业局相关处室(站)的大力支持下,市直开展了天然林保护工程、三北防护林工程、野生动植物保护及自然保护区建设项目、病虫害防治建设项目、森林防火项目、湿地工程、森林公安建设项目、森林抚育补贴试点项目及地方重点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项目等工作,全年计划下达资金1333万元,其中天然林保护工程万元、三北防护林工程60万元、野生动植物保护及自然保护区建设项目40万元、病虫害防治建设项目万元、森林防火项目万元、湿地工程800万元、森林公安建设项目万元、森林抚育补贴试点项目150万元、地方重点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项目万元、其他林业专项补助资金12万元。

二、资金使用情况

在自治区林业局、财政厅和自治区生态林业基金管理站的大力支持下,投入市直天保工程资金共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职工社保专项资金投入140万元,天然林保护封山育林工程国债资金28万元,天保工程区政社性及国有场圃培训专项资金万元。在天保工程建设资金管理上,我局认真执行《自治区〈天然林保护工程财政资金管理规定〉实施细则》的规定,严格实行“报帐制”和“一支笔”审批制度,加强林业财务管理机制,明确了天保工程资金支付结算办法,严格按年度合同的约定支付工程资金,全年资金使用中,未出现在森林管护费、社会保险补助费和政策性社会性支出补助费等项目之间进行调整以及对预算下达的.建设内容擅自改变的情况,坚决杜绝挤占、挪用、截留天保工程建设资金的现象发生。

1. 社会保险项目管理

我市对天然林保护国有林业单位职工参加社会保险项目采取项目管理,严格执行国家基本建设项目管理程序、标准,严格按照实施单位及实施内容每年具体落实,目前涉及的两个国有林场和两个苗圃职工参加养老等社会保险人数为906人,都实现了在职职工全员参保,到位的社保资金140万元也已由市林业局全额划拨给国有场圃,各场圃积极为职工缴纳了养老和“四险”保险金,并逐级落实到个人,解决了职工后顾之忧。

2. 天保封育工程建设

根据自治区发改委、林业局《关于下达天然林保护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文件精神,下达我市天保封育计划5000亩,市林业局与自治区林业局签订天保工程责任书,指导林业局认真制订作业设计,严格按照抓好工程实施,严格按规定做好资金使用,经过共同努力,已圆满完成了5000亩的封育任务,并通过了自治区林业局的验收。到位的20万元封育补助资金已全额用于封育工程建设,无结余资金。

3. 政社性工作

政社性工作主要是市森林公安分局对森林资源保护的执法、宣传和市园林场医疗卫生工作,天保工程计划投资5万元。市森林公安分局在抓好公安队伍建设,做好林业行政办案,落实信访工作,利用政社性资金2万元,加强了对我市森林资源保护的巡查和执法,制作了横幅、标语、展板,并通过刊登通告、分发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进行森林资源保护工作的宣传,实施森林资源保护培训等工作。市园林场利用政社性资金3万元给场卫生所医疗卫生工作人员发放工资补贴,有效的减轻园林场的困难,为全场职工家属提供有效的医疗服务。

项目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篇4

一、基本情况

我市面积万亩,其中:林地面积万亩,森林覆盖率达到%。

(一)林业绩效数量和补助资金总体概况

20xx年我单位共2项林业项目资金共计441万元。

1、20xx年收费成本性支出120万元。

2、20xx年国有林场补助支出321万元。

(二)绩效目标

我市林业项目实施绩效坚持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并重原则,因地制宜、科学规划,紧紧围绕《林业发展“十三·五”规划》要求,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力度,着力打造秀美山水邵东。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20xx年我市这2项林业项目资金总体实施情况较好,各项目资金严格按照有关资金管理要求进行使用,起到了较好的社会效益。

三、绩效评价工作内容

(一)绩效评价目的:通过对20xx年这2项林业项目资金进行绩效评价,核实每个项目实施进展、资金使用、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取得的成效,同时对每个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总结,保证了项目资金使用管理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为指导一下步预算编制,申报绩效目标,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公共服务水平提供决策依据。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导体系、评价方法

1.绩效评价原则:

(1)科学规范原则。绩效评价注重财政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有效性相结合,严格执行规定程序。

(2)公正公开原则。绩效评价坚持客观公正、标准统一、资料可靠、依法公开、接受监督。

(3)分级分类原则。绩效评价由林业部门、财政部门根据评价对象的特点分类组织实施。

(4)绩效相关原则。绩效评价针对具体支出及其产出绩效进行,评价结果应清晰反映支出与产出绩效之间的紧密对应关系。

2.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分三个级别,即一级指标、二级指标、三级指标。

3.绩效评价方法:目标效益分析法和公众评判法。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1.前期准备:一是向市政府汇报20xx年度林业补助项目资金情况;二是编制项目申报可行性报告。

2.组织实施:根据本级年度林业项目申报指南要求,组织项目实施,定额补助等政策。

3.分析评价:通过20xx年本级下达财政补助资金的实施,按照各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效果较好。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情况

(一)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20xx年财政下达这2项林业项目补助资金共计441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二)资金使用情况分析

年收费成本性支出120万元。用于办公支出30万元,印刷费支出30万元,委托业务费支出60万元。

年国有林场补助支出321万元,补助国有林场职工人数39人,其中:补助全额人员29人,每年补助9万元/人,补助差额10人,每年补助6万元/人。黄草坪油茶林场补助219万元,猪婆山林场补助支出102万元,全部用于支付林场职工工资及社保缴费等。

(三)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林业项目补助资金严格按照各项资金管理办法执行,确保了专项资金安全,并实行了专项核算,做到了专款专用,国有林场补助通过国库集中支付直拨国有单位。

(四)组织情况分析

各项林业补助资金,均按照有关资金使用和操作程序进行组织实施。

(五)绩效情况分析

1.实施进度分析:收费成本性支出、国有林场补助资金20xx年12月底全部支付到位。

2.完成质量分析:收费成本性支出有国有林场补助支项目质量较好,国有林场经济运行稳健。

(六)预期目标完成度

各项林业补助资金基本达到了预期目标。

(七)对经济和社会等领域影响

我市自实施林业补助项目以来,对改善生态环境发挥了重要作用,森林植被恢复效果明显,通过造林绿化、封山育林等措施,使邵东生态环境有效改善。

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一)综合评价情况

通过实施这2个林业专项补助资金項目合计441万元。从相关评价指标体系数据分析来看,各项补助资金管理、使用符合规定,林业补助资金发放规范,林业资金档案材料齐全,资金拨付程序规范,无截留、挤占、挪用等现象。

(二)评价结论

项目管理规范,资金管理到位,社会效益比较显著,群众满意率达到100%。

经自评,项目资金综合评分均为98分,绩效评价结论为“优”。完成了预期的'绩效目标。

六、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建议

通过开展林业补助资金绩效评价,有利于项目申报实施单位增强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观念,使有限财政资金发挥更好效益,就绩效评价体系指标来看,建议中长期指标评价采取分阶段设计目标值。

七、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问题和建议

(一)主要经验及做法

我市对林业补助资金项目高度重视,每个项目实施前必须公示,同时严格按照规定组织项目实施,实行项目跟踪督促,并对项目实行初期、中期、后期监督,较好的发挥了项目实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二)建议

1.深化改革,完善管理。提高国有林场补助标准。

2.加大对国有林场基础设施投入,结合乡村振兴,推动国有林场经济高质量发展。

项目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篇5

一、项目概况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农办等十一部门《关于实施家庭农场培育计划的指导意见》、省委农办等十七部门《关于推进全省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要求,20xx年中央财政安排我省支持家庭农场项目资金9400万元(其中2000万元支持地下水压采任务重点县家庭农场完成高效节水灌溉20万亩),完成农业农村部下达我省扶持940个以上家庭农场指导性绩效指标。通过项目实施,引导家庭农场开展适度规模经营,打造典型和示范样板,促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不断提升农业生产经营规模化、专业化、集约化水平,推进全省家庭农场高质量发展。

二、资金扶持重点、补助环节及方式

(一)资金扶持重点

一是首先满足脱贫地区扶持需求,支持脱贫地区家庭农场发展,助力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二是保障地下水压采任务需求,根据厅种植业处提出的资金使用意见,支持24个地下水压采任务重点县211个以上的家庭农场开展高效节水灌溉,完成新增浅埋滴灌等高效节水灌溉20万亩任务。县级以上示范家庭农场承担高效节水灌溉项目有难度的,可安排非示范家庭农场承担。三是优先扶持20xx年度部级典型案例、省级示范家庭农场、开展大豆油料扩种和玉米大豆复合种植的示范家庭农场。

(二)补助环节

围绕家庭农场在资金、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方面的需求,对发展节水农业、引进新品种新技术新装备新设施和开展融资保险等方面进行支持。承担实施高效节水灌溉项目的家庭农场,在小麦玉米一年两熟农田重点实施浅埋滴灌等,在蔬菜种植区重点推广滴灌、微喷灌等,在水果种植区,重点发展微喷灌、小管出流等。

(三)补助方式

项目资金由省级根据分配额度按资金拨付程序下达相关县(市、区),由县(市、区)按要求提出项目补助对象(家庭农场)、补助环节(内容)、补助额度等意见,报市级审核批准后实施,并坚持先建后补的`原则具体负责项目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三、补助标准

一是县级以上(含县级)示范家庭农场每个扶持额度掌握在5-20万元,项目资金可以不平均安排,部级典型案例和省级示范家庭农场优先安排并给予资金倾斜。二是承担实施高效节水灌溉项目的家庭农场,每亩补助200元,其中,省级利用中央财政资金补助100元,市县配套100元。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相关市、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要高度重视家庭农场发展,确定专人负责项目组织实施等工作,主动与县财政部门沟通协调,做好资金审核拨付、项目验收等工作,确保项目落实落地,取得良好效益。支持24个地下水压采任务重点县家庭农场开展高效节水灌溉,市、县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大实施、监管和验收力度,按量按要求完成节水任务(具体工作由种植业负责),同时完成扶持家庭农场数量的绩效指标。

(二)制定实施方案

项目县(市、区)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项目实施方案(内容包括实施条件、补助对象、补助额度、补助方式、实施要求、监管措施和绩效评价等)并报市级审批,市级农业农村部门按要求填写备案表(附件2),与实施方案一并于20xx年6月底前报省农业农村厅备案(一式三份)。

(三)严格项目要求

项目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要做好项目申报、实施、审核、验收、支付等工作。要加强业务指导,督促承担项目的示范家庭农场按照审核通过的申报内容开展项目建设,依法依规使用项目资金,保障资金使用效益和支出进度。每月10日前登录河北省农业财政项目管理信息系,填报上月项目执行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等内容。

(四)项目监督检查

项目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应当加强对项目资金分配、使用情况的监督管理,并于20xx年10月底前完成项目验收和资金审核拨付工作,形成验收报告报市级审核;市级农业农村部门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强化指导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核查验收情况并形成项目总结报告,于11月底前报省农业农村厅;省农业农村厅将加强项目抽查,组织开展项目绩效评价,评价结果作为确定下年度资金分配和实施区域的重要依据。

项目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篇6

一、绩效目标

20xx年计划扶持家庭农场8个,扶持资金总额万元(含20xx年结余资金万元)。每个乡镇街申报符合要求的家庭农场1个,没有符合条件的可由其它乡镇增补完成。

二、补助对象

区级以上示范家庭农场(已录入家庭农场名录系统)。上一年享受过同类项目补助的农场,今年不纳入申报范围。购买农机等享受国补的不再重复申报。

三、补助标准

按照省里下达的资金额度,采取先建后补的方式,补助额度不得超过项目总投资的`40%,单个农场补助最高不超过12万元。

四、申报条件

1、资格条件:

(1)家庭农场须在20xx年12月31日前依法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区级示范农场。

(2)财务管理规范、各项管理制度健全。

(3)家庭农场从区级以上示范家庭农场中选定。

2、申报材料(按此顺序装订档案)

(1)项目申报书;

(2)家庭农场的工商登记营业执照和开户许可证;

(3)项目申报乡镇街公示证明材料、家庭农场办公场所照片;

(4)20xx-20xx年度资产负债表、盈余分配表及章程制度等相关证明材料。

(5)项目真实性承诺书、安全管理责任承诺书。

(6)法人征信证明、诚信证明。

(7)法人无违法违纪证明(村委会签字盖章)。

(8)项目备案表

五、支持内容

提升生产加工能力,支持示范家庭农场改善生产条件,应用先进技术,开展社会化服务,提升规模化、集约化、信息化生产能力。

六、申报程序

1.乡镇审批。由乡镇(街)依据方案申报条件组织实施。按照项目条件要求组织申报工作。项目申报主体需要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开户许可证等证照;在银行开户、有与营业执照相符的银行账户名称、法人代表姓名及开户账号;要有至少20xx年度完整的财务会计资料;相关的会议记录;法人或负责人的真实性承诺书。项目申报主体对项目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由乡镇(街)对申报项目的真实性进行调查、审核并负责,项目初审后,报乡镇(街)政府负责人审批确定。

2.乡镇公示。乡镇(街)对审批通过的申报主体,在项目主体所在村组及乡镇(街)所在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无异议的,由乡镇(街)负责,将《项目申报书》(一式两份)、《项目申报书备案表》(一份),于20xx年8月22日前将纸质版、电子版报送区农经总站办公室。

3.区级复核。区农业农村局组成项目审核组,对乡镇(街)申报的项目申报材料进行复核。

4.区级备案。项目确定后,区农经总站将项目实施主体在政府的网站上公示并进行备案。

5、省级备案。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农业农村局及时报省农业农村厅备案。

6、项目完成时限。20xx年8月30日前完成申报、备案工作。20xx年12月31前完成验收并兑付项目资金。

7、项目验收。区农业农村局组织乡镇街成立联合小组进行逐个验收。验收的主要流程是:

(1)乡镇街提出书面申请。

(2)区农业农村局2人、乡镇街2人组成验收小组。

(3)验收方式,采取实地核查和查阅相关账目资料的形式。

(4)验收标准以项目申报书为依据,重点是审核是否在项目期内建设、是否符合用地要求、是否符合环评要求、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是否重复补贴、是否符合补贴比例要求、财务支出是否合情合理,资料是否齐全。

(5)验收合格后,农业局负责申请资金,财政局负责资金拨付,乡镇街负责将项目资金审核兑付到户,各项目主体签订项目真实性承诺书,对项目真实性负责。在验收中发现有虚报瞒报和不符合本项目实施要求的主体,取消当年的项目补助资格,并向同级部门进行通报,纳入负面清单管理。

8.项目管理。由乡镇(街)负责项目的全程监管。项目完成后,乡镇(街)同时报送项目工作总结和绩效报告。

七、工作要求

1.强化组织领导。区农业农村局(农经总站)负责指导乡镇(街)做好项目的落实工作。各乡镇(街)要成立项目实施的组织机构,制定本地实施方案,安排专人负责项目组织实施工作,按照工作程序开展项目的申报、核查、公示、审批等工作。各乡镇(街)要承担项目执行和资金使用的主体责任,统一思想,切实加强协作配合,完善配套制度,做好项目条件筛查、资格审批、组织实施、绩效评价;要按时报送相关材料;及时做好项目实施总结,全面总结分析项目执行情况、存在问题并提出有关建议。

2.强化责任分工。区农业农村局(农经总站)负责项目的业务指导工作。区财政局负责资金拨付工作。各乡镇(街)负责项目的日常管理、组织实施、审批、调度、督促项目实施主体组织项目建设,并开展项目自查绩效评估总结工作。

3.强化政策公开。乡镇(街)要及时将财政政策措施和实施方案向辖区家庭农场发布,按程序做好补助对象、补助资金等信息公开公示工作,强化群众监督和政策解答。要通过多种渠道方式宣传解读政策,使本辖区家庭农场和广大农民群众准确理解掌握政策内容,积极营造有利于政策落实的良好氛围。

4.强化资金管理。乡镇(街)要加强日常监督管理,要严格落实项目资金各项管理制度,切实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的管理,定期开展财政专项资金检查,切实实现带农增收,坚决防止发生侵害群众利益等违纪违法行为,确保农村社会经济稳定发展。

5.强化绩效评估。乡镇(街)要结合本地实际,依据绩效目标,组织开展绩效评价工作,并形成本级绩效自评报告,报区农业农村局(农经总站)。项目单位要在要求时间内,开展绩效自评,形成绩效报告,报乡镇(街)。承担项目的家庭农场要纳入农业部的信息直报系统管理,由乡镇街指导农场及时填报上报。

项目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篇7

根据《资兴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xx年度财政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资财绩〔20xx〕48号)文件要求,对项目前期经费使用、管理和效益情况进行自评,现将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专项概况

(一)专项基本情况及立项依据。项目前期经费专项主要包括项目前期工作经费和争资立项工作专项考核经费两部分。根据20xx年市政府第36次常务会议纪要精神,市财政每年预算安排1000万元争资立项工作经费(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用于项目前期包装、向上沟通衔接等。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由市发改局、市财政局负责统筹安排,财政设立专户统一管理,具体可分为项目前期经费和工作经费,前期经费主要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建议书、项目初步设计、项目实施方案、项目规划方案等文件资料形成过程中的业务工作,如研讨、编制、拟定、委托设计、论证、评估等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调研费、规划费、资料费、委托编制费等费用,不包括报批国土等审批费用以及按照相关规定能够计入项目成本的费用。工作经费主要指向上沟通、衔接、汇报等项目争取活动中产生的费用,包括差旅费、交通费等。项目前期经费安排范围为纳入当年度争资立项责任项目表的项目、依据国、省最新政策包装提出的争资项目以及其他经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其他重大项目。根据《资兴市争资立项工作专项绩效考核办法》(资办字〔20xx〕97号)文件要求,市财政预算每年安排1000万元作为争资立项专项考核经费,用于奖励争资立项责任单位和对争资立项有特别贡献的`人员。

(二)专项绩效目标设定情况。依据项目资金争取到位情况、项目前期推进情况,评价项目前期经费使用的质量和成效,科学系统评估项目前期经费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为以后项目前期经费的投入提供参考依据。20xx年全市争资立项工作目标20亿元。

二、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

(一)专项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情况。项目前期经费专项共2000万元,项目前期工作经费1000万元,争资立项专项考核经费1000万元,由市财政列入部门专项资金预算。

(二)专项资金安排落实及到位情况。20xx年经市委常委会研究讨论通过,共兑现20xx年全市争资立项工作专项考核奖励资金万元(《资兴市争资立项工作领导小组关于20xx年度全市争资立项工作考核结果的通报》(资争资﹝20xx﹞1号))。20xx年,经发改口商财政共安排两期项目前期工作经费,涉及30多家单位,100多个项目,共计万元,其中工作经费382万元,前期经费万元,建议走政府采购程序按合同据实拨付资金项目8个。经财政口安排项目前期工作相关经费万元,全年共安排项目前期专项经费约万元。

(三)专项资金实际支出使用情况。20xx年全市争资立项工作专项考核奖励资金和20xx年项目前期工作经费均已拨付到相关单位。

(四)专项资金管理情况。项目前期工作经费安排和使用严格依据《资兴市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管理暂行办法》(资发改发〔20xx〕11号)、《资兴市项目前期工作经费安排原则和标准》(资发改发〔20xx〕45号)文件执行,按照相关项目财务制度管理,做到专款专用,程序得当。要求各部门要严格遵守有关财务制度,对项目前期工作经费实行专帐管理,做到专款专用,不得挪为他用。争资立项工作专项考核奖励资金原则上主要用作单位争资立项工作经费和弥补单位的公用经费。市发改局、市财政局对前期项目前期经费使用情况、资金使用效益情况进行跟踪。

三、专项组织实施情况

项目前期经费的安排先由部门申报,市发改局会同市财政局对申报资料进行初审后,提出经费安排建议报市政府主要领导审定。各部门凭市发改局、市财政局联合下发的项目前期工作经费安排红头文件办理项目前期工作经费拨付手续。项目前期工作经费中属政府采购范围内的独立项目,必须履行政府采购程序。争资立项工作专项考核奖励严格按照《资兴市争资立项工作专项绩效考核办法》(资办字〔20xx〕97号)执行,由市发改局和市财政局负责对全市各责任单位争资立项工作情况进行考核,依据考核得分情况,由市争资立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奖励方案,经市争资立项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报市委、市政府审定并予以兑现。

四、专项资金绩效情况

20xx年度全市共争取国家、省、郴州市各类项目资金亿元,比去年同期(亿元)增长38%,超额完成全年20亿元争资立项工作目标,为资兴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资金保障。一批补短板强基础重大项目前期工作有序推进,相继开工建设,有效拉动了投资,带动了我市经济增长。

五、评价结论

根据综合评估,该项目得分100分(见附件: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共性指标评分表)

六、有关问题与建议

(一)有关问题。通过此次评价,以及结合在实际专项资金安排过程中部门反馈情况看,项目前期经费安排满足不了各部门实际需求,解决的只是项目前期工作推进过程中个别程序所需经费,后续前期工作推进经费得不到保障。个别部门政策研判不准确,项目前期论证不充分,项目前期工作停滞不前,项目资金难以争取到位,安排的前期经费难以产生经济效益。

(二)有关建议。建议市财政预算确保继续每年安排不少于1000万元的项目前期工作经费和1000万元的争资立项工作专项考核经费。结合部门项目需求以及当年可供安排的资金,在原有基础上适当增加部分项目前期经费,最大程度激发各部门的争资积极性,确保全市争资立项工作和项目前期工作顺利开展,促进资兴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

项目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篇8

根据市纪委《关于开展扶贫资金监管集中整治专项活动实施方案》精神,现将乡20xx年实施的扶贫项目和资金使用情况自查报告如下:

一、20xx年第一批财政扶贫资金项目

(一)村整村推进项目

1.基本情况

20xx年区扶贫办下达我乡村整村推进项目资金200万元,其中基础设施(道路)建设资金万元,增收项目建设资金万元,危房改造补助资金40万元,扶贫互助资金20万元,扶贫贷款贴息资金万元。

2.建设情况

20xx年项目按程序招投标和开工建设,年底竣工并完成验收、报账、投入使用。其中基础设施(道路)建设修建水泥硬化路公里,已完成路面硬化、路肩填平补齐、路标设立、群众通行;扶持70户贫困户新建养殖暖棚70座,每棚补助万元,共计补助资金56万元;扶持5户贫困户改造旧日光温室5座,每棚补助万元,共计补助资金万元;扶持15户贫困户改造旧养殖暖棚15座,每棚补助万元,共计补助资金6万元;扶持50户贫困户引进基础母牛50头,每头补助万元,共计补助资金25万元;扶持贫困农户11户50人进行危房改造,人均补助万元,共计补助40万元;成立并运行互助协会,补助互助资金20万元,向农户发放借款支持农户发展生产;扶贫贷款贴息资金万元由区级收回统一调整安排。

3.资金支付情况

按照工程完成情况,项目资金已全部拨付到位。直接补贴农户的项目资金已通过惠农账号发至农户;开工建设的项目资金由中标施工单位提供拨款验收申请并出具工程税务发票,经乡村初验和区级验收,报区扶贫办和财政局审批后核拨工程款。共计完成报账及拨付资金万元,其中基础设施(道路)建设万元,增收项目(养殖暖棚、日光温室、引进基础母牛)建设万元,危房改造补助40万元,扶贫互助资金20万元,扶贫贷款贴息资金万元由区级收回统一调整安排。

(二)20xx年两后生雨露计划

20xx年区扶贫办下达我乡两后生雨露计划补助资金万元,其中第一学年“一村一名大学生”1人,补助资金万元,中职15人,补助资金万元,高职28人,补助资金万元,共计补助资金万元;第二学年“一村一名大学生”1人,补助资金万元,中职13人,补助资金万元,高职26人,补助资金万元,共计补助资金6万元。根据财政扶贫资金管理要求,符合补助条件的学生全部出具资金补助申请审批及证明资料,汇总后上报区扶贫办。项目资金万元全部通过惠农“一折通”及时发至农户手中。

(三)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一是整村推进项目内容调整,万元的贷款贴息资金,由区级收回统一调整安排。二是整村推进项目实际实施情况与项目批复计划与有出入,批复危旧房改造计划共11户50人,年底实际改造危旧房11户48人,剩余2人的万元补助资金已退回区财政。

二、20xx年第二批财政扶贫资金项目

20xx年10月区扶贫办下达我乡4个贫困村互助资金各10万元,扶持成立村扶贫互助协会。20xx年底4个村互助资金项目按程序开始报批、成立、运行,截至目前全部完成协会成立、报账拨款、吸纳会员、验收报账、资金借贷运行。项目资金已全部拨付至互助协会银行专户封闭运行,向农户发放互助资金借款支持农户发展生产,发挥了相应扶贫效应。

三、20xx年市列1000元补助资金

20xx年区扶贫办下达我乡预脱贫农户市列1000元补助资金854人万元。项目资金已全部通过惠农“一折通”发至符合条件的农户。

四、20xx年实施的往年续建项目

20xx年区扶贫办下达我乡村扶贫互助协会项目续建(市区配套)资金各30万元,截止20xx年2月项目资金全部拨付至互助协会银行专户封闭运行。20xx年11月区扶贫办下达我乡村扶贫互助协会项目续建(市区配套)资金30万元,资金全部拨付至互助协会银行专户封闭运行。现我乡贫困村互助资金运行情况良好,发挥了扶贫效益。

五、20xx年第一批财政扶贫资金项目

(一)扶贫互助资金

1.区20xx年第一批财政扶贫资金下达我乡4个贫困村扶贫互助协会项目资金各10万元,20xx年5月项目资金全部拨至互助协会银行专户封闭运行。

2.区20xx年第一批财政扶贫资金下达我乡村插花型贫困村扶贫互助协会项目资金50万元,于20xx年8月全面完成项目建设、项目验收及报账拨款,项目资金全部拨至互助协会银行专户封闭运行,现资金借贷率高、运行良好。

(二)精准扶贫“853”挂图资金

区20xx年第一批财政扶贫资金下达乡级和6个村“853”挂图资金万元,于20xx年6月完成项目建设、项目验收、报账拨款及资金支付,项目实施统一和规范了全乡“853”村级挂图,达到了验收标准。

(三)产业发展资金

区20xx年第一批财政扶贫资金下达我乡贫困户新建养殖暖棚项目71户71座补助资金万元,于20xx年7月完成项目建设、项目验收及报账拨款,补助资金全部通过惠农“一折通”发至农户,有力支持了贫困农户发展设施农牧业。

六、20xx年市列1000元补助资金

20xx年区扶贫办下达我乡精准扶贫市列补助资金2695人万元,实际发2695人万元,补助资金全部通过惠农“一折通”发至农户,有力支持了贫困农户发展设施农牧业。

七、精准扶贫专项贷款

乡建档立卡贫困户884户3540人,共审批发放精准扶贫专项贷款883户4415万元,其中贫困户自主贷款771户3855万元,大户带动贫困户贷款112户560万元;自愿放弃贷款的农户1户。农户自主贷款主要用于贷款人及贫困户家庭从事设施种植养殖等富民产业的培育,有效解决了贫困户发展产业资金短缺的.困难。大户带动贷款主要是通过入股分红的形式解决贫困户的资金困难,根据相关政策贷款年分红比例为6%,每户每年可获得分红3000元。我乡第一年的分红资金每户3000元,均已落实到位。第二年分红资金先按每户3000元,已落实到位,提标后的2%分红金目前正在协调落实当中。因建档立卡“回头看”剔除贫困户,专项贷款整改应收回11户55万元,实际收回2户10万元,剩余9户45万元正在办理转为商业贷款。

项目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篇9

根据县财政局沅财绩函〔20xx〕78号《沅陵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xx年度部门整体支出和专项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我局对20xx年度部门专项支出绩效进行了全面综合评价。专项支出的评价重点是规范管理促发展,做到专款专用,提高资金绩效。经相关业务股室全面综合评价,我局20xx年度专项支出绩效自评得97分。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单位基本情况

沅陵县林业局为正科级行政事业单位,由1个全额拨款行政事业单位和2个自收自支单位组成。(沅陵国有苗圃、林业局劳动服务公司)编制情况和实有人员情况:编制238人。其中:行政编制11人,全额财政事业编227人。实有人员306人。其中:在职202人,退休104人(以上编制和实有人员不含2个自收自支事业单位)。

(二)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包括:

1、风沙漠治理万元

2、森林资源培育万元

3、森林资源管理万元

4、森林生态效益补偿万元

5、自然保护区等管理90万元

6、林区公共支出万元

7、林业草原防灾减灾万元

8、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万元。

二、项目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资金(包括财政资金、自筹资金等)安排落实、总投入等情况分析

20xx年度财政拨款项目资金共万元,其中安排用于风沙漠治理万元、森林资源培育万元、森林资源管理万元、森林生态效益补偿万元、自然保护区等管理90万元、林区公共支出万元、林业草原防灾减灾万元、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万元。

(二)项目资金(主要是指财政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分析

1、资金到位情况。截至20xx年12月31日,按项目实施和验收合格情已拨付涉林补助专项资金共万元,项目资金全部到位。

2、资金使用情况。截至20xx年12月31日,我局拨付专项资金万元。

20xx年度专项支出资金共万元,其中:其他风沙漠治理支出万元、森林资源培育支出万元、森林资源管理支出万元、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支出万元、自然保护区等管理支出90万元、林区公共支出万元、林业草原防灾减灾支出万元、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万元。

(三)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主要包括管理制度、办法的制订及执行情况

根据财政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中央财政林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xx〕196号)文件精神、《湖南省林业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湘林计〔20xx〕142号)、《沅陵县项目资金使用绩效跟踪考核暂行办法》和《沅陵县林业局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我局严格按照《中央财政林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组织申报、公示、下达、作业设计、实施、验收、兑付前公示公开。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林业建设专项严格按照项目规定执行,达到公开招投标的项目全部实行招标投标制、没有达到公开招投标的项目,按政策要求进行政府采购。严格按照“四制”要求(实施单位法人制、招投标制、建设监理制)终身负责。项目法人,负责合同管理、资金管理、进度控制等日常工作。工程完工后由建设单位会同财政、发改共同验收合格后,再由施工单位做出结算由建设单位审核后送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核出结论,再送审计审核。凭审计结论与工程施工单位结算。

林业涉林专项补助资金严格按照《中央财政林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xx〕196号)和《沅陵县农业奖补办法》规定作业设计、实施、验收、兑付前公示公开。

四、项目绩效情况

按照《20xx年全县林业建设目标管理考核任务》,已完成速生丰产林造林21500亩,油茶低改6000亩,竹产业基地400亩。完成全县补植补造10000亩,封山育林18000亩,中幼林抚育28960亩。完成绿化通道建设(三边造林、国省道绿化)10000亩,森林生态公益林管护210万亩,退耕还林万亩。完成685万亩林地病虫害检疫防治工作,森林防火,林政资源管理,森林督查,林业执法与监督等工作。森林覆盖率达到%。

1、经济效益:林业项目实施后,促使我县林农调整产业结构,提高林业生产积极性,解决我县长期以来林业产业结构单一的被动局面,林农充分利用森林资源和环境优势从事林森林旅游、林下种植、养殖业,积极开展生态养鸡、生态放牧、林下种植药材等,林农实现资源共享,促进林区经济协调发展,同时通过项目实施增加农村就业人口和解决剩余劳动力,安排生态护林员1156人,发放资金1156万元,增加林农收入,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有效地提高林区购买力,增加财政税收,拉动经济发展,林区社会得到稳定,促进农村居民脱贫致富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2、社会效益:林业项目实施后,生态效益补偿、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资金等项目都具有惠民性质,是国家政策红利反哺农民的体现,老百姓得到实惠,激发了他们参与保护生态的积极性和自觉性,促进了我县生态文明建设水平。同时,随着森林植被的增加和生态环境的改善,必将更好地推动林业第二、三产业的发展,进一步促进社会繁荣和可持续发展。

3、生态效益:林业项目实施后,沅陵县的`生态环境得到有效的保护,林分结构不断改善,林分质量不断提高,森林蓄积量不断增加;森林的涵养水源、保持水土、调节气候、降低噪音、净化空气、美化环境等功能得以大幅提升;对提高林业碳汇功能、减少水土流失、改善人民生存环境等发挥其显著作用。

4、可持续影响: 通过林业项目实施后,对我县森林可持续影响森林环境改变、森林资源的自我修复能力、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对森林资源的合理维护、气候、土壤、地形、地貌的为林业生产的,开发生态休闲旅游、秀美村庄、乡村振兴等多样化提供了有利条件。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一)后续工作计划

加强森林资源修复与管理,对所有项目所属地实行三年跟踪管理,对中央、省重大项目实行专人管理,保证项目发挥最大生态效益、社会效益、经济效益。

(二)主要经验做法、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1、政策宣传到位:我县每年对林业管理、执法和护林人员,开展大规模的学习培训。重点加强专项资金项目工程建设、档案管理、资金使用等知识进行学习。组织乡(镇)以广播、电视、标语、宣传碑(牌)等形式广泛开展宣传,提高林农关心和支持林业建设的积极性,自觉支持国家生态建设,自觉维护生态安全。引导广大群众了解、支持并积极参与项目工程建设和监督管理。

2、领导重视,措施得力:项目任务下达后,我县领导高度重视,成立了专门的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职能单位具体抓,确保组织到位、措施得力、责任到人。

3、科学规划,精心施工:根据专项资金各项目作业设计及实施方案,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及立地因子,科学规划,及时落实,统一标准、统一施工、统一管护,保障工程项目成效。

4、强化责任管理:一是严格执行项目申报程序,专项资金各项目的立项、可行性研究、作业设计和实施方案都经相关部门批复,从程序和依据上保证了项目的实施。二是推行政府采购制度和项目工程专人负责制。对项目工程所需设备、基础设施建设积极实行政府采购和招标制度,降低了造价,保证了质量。目前我县专项资金项目的林业生产性工程建设,主要依靠我局现有的技术力量,安排专人负责工程施工、质量检查及验收,在确保各项工程质量的同时,如期完成了各项目计划实施。三是基本健全质量保证体系。项目工程实行责任终身负责制、质量跟踪负责制、绝对指标项目责任人负责制度,动态指标相关人员跟踪负责,保证了工程质量,经省、市验收,各项目工程达到设计要求。四是强化监督。对各项目实行定期跟踪检查,加强质量监督,对各项目按时间节点检查进度和质量,对达不到标准的及时整改到位,确保项目质量达到设计标准。

5、资金使用管理:项目资金实行专款专用、专项专管的管理模式,项目资金做到专款专用,无挤占、挪用、串用现象。

6、会计核算:按照财政统一规定,各项目工程专项资金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并按照建设资金专款专用、专项管理、单独核算的原则分类别设置项目资金科目,同时严格按照财政部《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科目设置和会计核算。

7、资金拨付:为了确保专项项目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位,按照财政资金支出和林业重点项目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我们对项目资金发放程序进行了规范,对林业项目工程中凡应发放给林农个人部分的补助资金,一律实行县财政“一卡通”方式发放,对各项目资金发放明细表进行张榜公示。

8、由于林地流转程序复杂,要求高、难度大,流转过程中矛盾纠纷多,对开发企业、专业合作社和开发大户集中连片开发林业项目基地的积极性产生了一定的影响。

9、公益林补偿标准偏低问题。虽然国家级公益林补偿标准已提高到15元/亩,但公益林区林农普遍反映补偿标准仍然偏低。主要是公益林实行禁(限)伐,导致公益林区林农经济收入锐减,经济困难问题非常突出,林农生活受到很大影响,相当部分林农要求将公益林调整为商品林。为此,建议进一步提高补偿标准,每年每亩补偿提高到25-30元左右,逐年增加公益林区林农收入,使公益林林权所有者或经营者真心实意地积极支持国家生态建设。

项目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篇10

为认真落实反腐倡廉的工作部署,认真查究专项资金使用的问题,建立健全专项资金监管机制,确保专项资金使用的有效性、规范性和安全性,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我乡对20xx-20xx年农村安全饮水资金进行了全面清查,自查如下:

一、农村安全饮水资金使用情况

1、20xx年长河村25万元。该项目已全面竣工验收,已向县水务局报账完毕,工程材料自行采购,部分资金112500元拨入乡政府账户,已全部兑现到供应商。

2、20xx年县财政安排农村饮水资金80万元。其中村10万元、村10万元、村20万元、村40万元。、村饮水工程已全面竣工。、村饮水工程主体工程及管线工程已完成,已进入扫尾阶段。村已全部报账,其中工程材料自行采购部分及人工费拨入乡会记核算中心账户45940元,已兑现到承包人。村已拨入自行采购材料费10万元,已全部兑现到材料供应商,剩余资金尚未与县水务局结算报账。、村也未与水务局报账。

二、项目管理情况

1、严格专款专用。在农村安全饮水资金管理使用上,严格按照专项资金的'使用范围,专款专用、专户储存、专人负责,确保专项经费的使用效益和安全。

2、工程质量合格,项目实施真实。从项目申报、立项、实施等各个环节,严格按水务局的规划、资金预算、工程质量要求,有序地按计划执行。无弄虚作假、套取和骗取项目资金情况。工程材料采购严格执行实物验收入库、出库制度,工程质量各村成立专门的质量监督小组,跟班作业,现场监督,无“半粒子”工程。

通过自查,我乡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在资金使用范围和投资上都是严格按专项资金的要求管理,没有截留、挤占、挪用、贪污和骗取资金的现象。

项目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篇11

一、总体情况

本年度,我们公司共有8个项目,其中4个国家级项目,3个省级项目,1个市级项目,分别为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设施工程、广告设计业务等。在整个工程项目过程中,我们始终按照成本控制、质量稳定、安全保障的原则,全面保障了各项工程项目的顺利进展,并严格遵守劳动法、税法、环保法等国家法规。

二、资金预算与分配情况

根据公司年度工程项目计划书所预算的各项目经费总额,我们对各项目进行了稳妥的分配,确保了各项工程项目的开展。同时,在资金分配过程中,始终优先考虑国家和地方的重点和急需项目,确保了各项目资金使用的公正性和合理性。

三、资金使用情况

在资金使用方面,我们各个项目部门按照项目经费的预算和计划,严格执行一些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标准,确保工程质量和实际支出的可控性。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1.房屋建筑工程项目

在房屋建筑项目方面,我们充分利用国家政策,采取了多种措施,如采用新技术、新材料,降低材料、人工等成本,大大节约了资金支出,同时提高工程质量。

2.市政公用设施工程项目

这是我公司的重点项目之一,所需要的资金比较大,但是我们按照成本控制的原则,严格的预算和使用,以确保项目的实施质量和资金使用的可控性。

3.广告设计业务项目

在广告设计业务方面,我们根据不同的客户需求,不断创新产品和设计,以满足客户不同的需求,为公司带来了良好的'效益。

四、存在的问题

在项目资金使用过程中,我们发现了一些问题:

1.某些项目部门在预算和执行过程中没有科学规划,导致资金的浪费;

2.项目部门之间缺乏有效的信息交流和协调,导致了某些项目之间的资源浪费;

以上问题我们已经向有关部门进行反馈,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五、总结

在本年度,我们公司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充分保障了各项工程项目的资金使用和安全,达到了预期的财务目标。在未来,我们将继续努力,完善财务管理制度,提高项目资金使用效益,为公司的全面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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