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央督导组六个方面的自检自查报告
2024年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央督导组六个方面的自检自查报告
根据《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工作方案》的要求,我乡通过此次中央督导组督导重点开展自检自查,找准问题、补齐短板,紧紧围绕政治站位、依法严惩、综合治理、深挖彻查、组织建设、组织领导六个方面开展扫黑除恶治乱专项斗争工作情况作以下汇报:
一、围绕政治站位方面
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今年“扫黑除恶治乱”专项斗争行动取得实效,我乡调整充实了**乡扫黑除恶治乱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乡党委书记**同志、乡党委副书记、乡长**同志任组长(双组长制),乡专职维稳副书记**、乡派出所所长**同志任副组长,乡各站所负责人、各村党支部书记、主任任成员,**乡政府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乡综治办,办公室主任由**同志担任,负责全乡“扫黑除恶”工作的日常事务,切实形成扫黑除恶整体工作合力,为该项工作奠定了组织基础。
自开展扫黑除恶治乱专项斗争工作以来,乡党政班子召开了8场次扫黑除恶动员专题研究部署会,全乡党政班子成员和乡各站所负责人、各村委会支书、主任均到场参加会议。会议上**书记和**乡长分别传达了中央、省、市、县相关会议精神,强调要把扫黑除恶治乱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摆在工作突出位置。同时要求各部门、各村委会要认真按照《**乡2019年度扫黑除恶治乱实施方案》要求,对各自业务领域进行摸底排查黑恶势力,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围绕法治xx乡建设要求,把专项治理和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结合起来,统筹推进打击黑恶乱势力犯罪、开展反腐“拍蝇”、加强组织建设和创新社会治理,彻底铲除黑恶势力及其滋生土壤,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为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围绕依法严惩方面
强摸底排查,严厉依法打击。一是完善治安防控机制。充分发挥网格化服务管理重要作用,把8个行政村划分成68个网格,配备网格长8名,网格员68名;推进“芒关综治平安示范村”建设,已在芒关村建成16个摄像头监控点,严密监视重点部位、重点人群动向。近期,乡综治办联合乡派出所共排查出租房屋25户,流动人口120人,不稳定信息3条。二是重视摸底排查工作。坚持对扫黑除恶治乱专项斗争进行全面部署,统一治理、源头治理,加强重点区域排查整治,加强重点行业、领域日常监管,从源头上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利用村干部、乡派出所民警、各村综治员等力量,全面开展“村霸”和宗族恶势力等黑恶犯罪线索摸排工作,全方位、多领域排查掌握涉黑涉恶活动线索。通过全面摸排,摸排线索4条,群众举报线索1条,经查均已排除。乡司法所加强了对辖区内矫正人员严格管理,做到了防止脱管漏管现象发生。三是严格依法打击。坚持依法严惩方针,聚焦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重点行业、领域,依法严厉打击群众反映强烈的黑恶势力犯罪。对于符合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的,及时上报县政法机关和公安机关。同时,我乡利用扫黑除恶治乱契机整治一批毒品违法犯罪行为和农村赌博行为,办理34起吸毒案件,收戒吸毒人员30名,办理4起赌博案件,其中1起刑事案件,破获贩毒案件3起,抓获3人,缴获毒品数2公斤,办理3起非法持有枪支案、3起非法制造枪支案,收缴枪支70支,雷管12根。在配合扫除黑恶治乱犯罪过程中,积极排除干扰,坚决打掉“保护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三、围绕综合治理方面
加强综合治理标本兼治。高书记要求党政班子和各有关部门要结合自身职能,按照《关于成立**乡扫黑除恶治乱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专项工作组的通知》(四发〔2019〕11号)文件要求,主动承担好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职责任务,我们宣传部门从会议宣传到大街小巷,从版面制作到发放彩页,重点行业重点宣传、重点领域重点监管,严密社会面的防控工作。自开展行动以来我乡共发放市、县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告500余份;以群众安全感满意度宣传、综治宣传月活动等集中宣传活动为契机开展集中宣传活动8场次,累计发放各类宣传材料万余份,悬挂横幅20余条,永久性标语28条,粘贴扫黑除恶治乱宣传画100幅,;另在乡街道及政府机关大院内制作并安装宣传牌4幅,永久性宣传标语5条;另一方面结合工作队进村入户以及村组会议的契机,通过会议讲解宣传、村组广播播放宣传稿或借助脱贫攻坚工作群、综治维稳工作群等微信、QQ平台推送扫黑除恶工作举报电话、十三类线索、奖励办法等信息,口耳相传,让群众了解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意义,提高群众主动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觉悟,鼓励群众积极举报涉黑涉恶线索和乱点乱象问题。乡派出所把巡逻防范工作制度化常态化,实行全警夜巡布警街头,重点加强对人员密集场所、路段和其他治安复杂地区巡逻防控,压缩违法犯罪分子的作案空间,切实提高见警率。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对特殊行业、特种行业的管控及阵地控制,确保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管得住,充分发挥基础工作为实战服务的作用,有效防止行政不作为和乱作为,最大限度挤压黑恶势力生存空间。
四、围绕深挖彻查方面
强化监督执纪,深挖“保护伞”“关系网”问题。我乡党委政府坚持把扫黑除恶治乱与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对黑恶势力犯罪一律深挖背后的腐败问题,对黑恶势力的“关系网”“保护伞”一律一查到底、决不姑息。**书记要求:一是乡纪委要建立健全涉黑涉恶线索排查管理台账,重点摸排腐败背后“保护伞”、“关系网”脱贫攻坚领域等腐败问题线索,指定专人负责,严守保密纪律,受理发现的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问题线索,及时移送公安局或者县纪委监察委处理,确保线索“快速移送、快速反馈”确保不发生拖延、推诿、敷衍等行为。二是强化监督执纪,强化党纪教育。乡纪委要经常性组织干部群众学习《监察法》、《党章》等内容,全面总结“两个一律”“一案三查”中出现的问题,强化执纪监督检查,加大对党员干部的谈话力度,把对党员干部的监督管理放在日常,让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三是强化作风建设,紧盯重要时间节点如在国庆、中秋等节日期间,开展作风检查;畅通群众举报渠道,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线索,特别是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领域,坚决做到快查严处,绝不姑息迁就。
五、围绕组织建设方面
围绕组织建设,强力巩固基层基础。严把换届入口关,对全乡8个行政村“两委”换届进行“回头看”,对所有行政村“两委”成员“再过一次筛子”,坚决把受过刑事处罚、存在“村霸”和涉黑涉恶问题的人员从村干部队伍中清理出去,并及时补齐配强,通过排查全乡共查处十名村干部有违法违纪问题,分别是:一是**,**,2018年因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被县森林公安局给予取保候审强制措施。处置情况:经工作本人已主动辞去**党支部支部书记职务,等等。
通过此次基层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清查,使全乡干部职工、基层党员干部增强了风险意识,避免发生涉及辖区内职能管理范围的涉黑涉恶事件。乡党委强调,开展扫黑除恶治乱专项斗争行动,要从提高政治站位的高度出发,统一思想,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做好工作,敢于打击、敢于斗争。
六、围绕组织领导方面
我乡党委政府及时成立以乡党委书记为组长,乡党委副书记、乡长为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乡派出所、司法所等站所负责人,以及各村(社区)党总支书记为成员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乡综治办,由乡党委专职维稳副书记任主任,负责扫黑除恶日常工作及部门协调。2019年3月,成立了**乡扫黑除恶治乱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专项工作组,有综合组、案件侦办组、深挖“保护伞”等6个专项组,同时按照要求及时调整充实了乡扫黑除恶治乱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乡党委书记、乡党委副书记、乡长为组长(双组长制),乡专职维稳副书记、派出所所长、司法所所长为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各站所负责人,以及各村党总支书记为成员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和要求,切实抓好扫黑除恶治乱专项斗争工作。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
虽然我乡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在具体工作推进过程中,仍然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短板。主要表现在:
(一)工作开展不够平衡。各部门站所、村委对扫黑除恶工作的政治性、重要性、严肃性存在认识不足,将扫黑除恶工作当作一般性的工作安排、部署和推动。认为扫黑除恶是政法部门的职责,是公安机关的事,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不够,导致工作开展不平衡。
(二)宣传方式不够丰富。在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宣传发动的方式方法极为单一,创新不多,群众喜闻乐见、具有本土特色且通俗易懂的宣传方式、方法少之又少。宣传发动的载体还不够丰富多样,主要还是通过传统的张贴《通告》、悬挂标语及新闻媒体等方式宣传,群众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积极性没有充分调动,未真正有效形成浓厚的社会舆论氛围。群众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了解不深不多,对检举揭发黑恶势力还心存疑虑,担心打击报复,多为匿名或虚假姓名举报,举报的内容不真实、不详实,提供的有价值线索少,调查取证难度大。
(三)线索摸排不够透彻。线索摸排的广度和深度不够,对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的摸排未能紧密结合职能部门实际,工作措施不够具体、有力,摸排重点不够集中,摸排范围不够彻底,一些深层次、隐蔽性深的黑恶线索尚未排查出来,对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的关键风险点信息掌握不够。
(四)深挖彻查不够有力。在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腐败以及充当“保护伞”方面,从高危人员、警情案件、重点领域、群众举报、行业职能部门线索梳理研判看,有质量、有深度、有影响的案件没有取得实质性的突破。
(五)回应群众关切不够及时。有的群众虽然举报了案件线索,但因案件办理进展缓慢,回应群众关切不够及时。部分群众甚至认为自己举报的线索可能未进行立案办理,担心被打击报复,影响了后续线索来源。
八、下步工作思路
下步工作中,我乡将以这次督导检查为契机,进一步强化措施、补齐短板,不断加强对新形势下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形态、特征、规律的研究把握,不断完善专项斗争的思路、举措,做到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打霸、无霸治乱、无乱创安,持续发力,久久为功,坚决夺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面胜利。一是突出重点精准打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以人民是否满意作为工作的评价标准,围绕13类打击重点和70种表现形式,聚焦人民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强部门的沟通协作,完善会商机制,汇总摸排涉黑涉恶的腐败问题及充当“保护伞”问题线索,深挖彻查,实施精准打击,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二是持续加大宣传力度。总结2018年工作中一些好的经验做法,综合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创新宣传方式方法,及时宣传社会关注的典型案例,宣传专项斗争中的先进事迹,不断壮大宣传声势。三是深入开展“人民战争”。坚持专群结合,多渠道发动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积极投身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一步畅通举报渠道,加大举报奖励力度,提高奖励标准。完善并严格落实举报人、证人、鉴定人、被害人及其近亲属相关保护措施,消除人民群众的后顾之忧,使其积极投身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之中。严把换届选举资格审查关,深入摸排是否存在利用家族、宗族势力称霸一方、横行乡里的涉黑涉恶问题,坚决防止“村霸”、涉黑涉恶等不符合条件的人员进入村级组织。四是强化执纪监督问责。进一步压紧压实党委政府第一责任、政法机关主要责任和其他职能部门齐抓共管责任,进一步加大督导督查力度,对全乡各村该发现的问题没有发现和发现问题不处理不报告,以及工作不力、消极应付的村委及各站所部门,将适时启动约谈、通报等程序,对失职、渎职行为将给予党纪国法处理,确保专项斗争深入有效扎实推进。
**乡人民政府
2019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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