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燃气领域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汇报
全县燃气领域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汇报
3月13日,XX镇发生燃气爆炸事故后,我县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和各级领导批示指示精神,立即召开了燃气领域安全生产专项会议,对相关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组织各乡镇、各有关部门会同燃气公司,对本辖区、本领域燃气使用情况开展了全面排查,深入查找问题隐患,限期整改提升,全力确保燃气安全形势持续稳定。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及时安排部署,强化燃气领域安全生产目标管理
事故发生以后,我县针对此次爆炸事故,主动分析事故原因,积极吸取教训,严格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一是按照县主要领导要求我县通过微信燃气安全群下发通知,要求各相关单位、乡镇、燃气公司当日开展燃气(液化气)隐患专项检查活动,并在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分别听取了燃气领域安全生产专项工作情况汇报。二是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主持召开燃气安全排查整治暨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防范工作会议,迅速贯彻落实省、市会议精神,全面安排部署我县相关工作,要求突出应急处置,切实提高应急救援能力;严肃纪律,严肃作风,严追责任,推动各项安全工作真正做到实处。三是县政府主要、常务负责同志带领应急管理局住建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消防队等责任单位对全县燃气使用场所及部分餐饮门店进行评估检查,要求要确保安全,杜绝违规操作,相关部门要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定期开展联合检查、联合执法,聚焦燃气生产、运输、销售、储存、使用等重点环节。四是县政府主管负责同志组织各乡镇、县直相关单位一把手及主管副职召开了全县城乡燃气领域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动员会,要求各乡镇、县直相关部门对其机关内部、分管行业、下属单位、属地内所有机关、单位、工商业、个人等液化气用户进行全面摸底排查,采取边排查边整改工作方式,重点对沿街餐饮门店、小作坊、早(夜)市、游商小贩、农家乐(家庭餐厅)、外卖企业、使用燃气的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机构(民政、医疗、教育等场所)、旅游场所、星级宾馆等用气单位,以及农村气代煤改造范围内仍存有和保留使用液化石油气钢瓶等问题进行整治,查处液化石油气黑窝点、非法倒灌违法行为。
二、全面排查整改,坚决杜绝监管死角死面
为严防燃气事故发生,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城乡燃气领域安全隐患专项检查整治行动。通过微信群下发通知对液化石油气用户进行摸底调查,并印发《城乡燃气领域安全隐患整治“联查互查”行动实施方案》,《实施方案》明确了县级、各乡镇“联查互查”工作组,交叉互查顺序及排查整治范围。同时,县政府常务副县长在县固定投资会上安排各责任单位、各乡镇对燃气(液化气)用户进行二次排查,主管副县长对燃气(液化气)安全排查进行再部署,印发了《城乡燃气领域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该《实施方案》再次强调了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内容,明确了各个责任单位责任分工与活动时限。截至目前,我县共统计燃气餐饮单位649家,排查问题隐患431处。其中完成隐患整改384处,剩余47处问题隐患,已责令其限期整改。
三、狠抓安全培训,持续提升用户燃气安全意识
为切实提升燃气行业安全管理水平和燃气用户安全防范意识,对全县重点行业、重点用户开展燃气(液化气)安全生产专项视频培训,本次培训邀请燃气行业专家现场授课,组织各乡镇、发改、市监、交通、教体等县直相关单位及其分管行业、下属单位、学校、餐饮等所有液化气用户和燃气行业从业人员召开了全县瓶装液化气安全培训会,培训内容包含瓶装液化气基础知识、瓶装液化气使用安全要求、安全管理要求、瓶装液化气泄露应急处置及事故案例分析等。培训主会场设在县市监局4楼会议室,由燃气专家现场授课,各乡镇、县直相关单位设分会场,分会场采取视频会议方式同步观看。通过此次培训,切实教会了燃气用户使用方法,规范用户使用行为,杜绝燃气事故发生,引导用户主动加装燃气泄漏报警安装装置、自觉抵制使用不合格的连接软管、燃气灶具等,确保用户端使用安全,共计培训人数785人。
四、存在的问题不足
部分餐饮门店燃气(液化气)用户私自更改泄压阀,未正确使用燃气泄漏报警器,新开业用户安全设施装配不到位等。
五、下一步工作安排
按照省统一要求,全面细致完成城乡燃气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做到“不漏一家,不掉一户”,杜绝燃气领域安全死角死面;积极开展燃气领域安全生产专项培训,加强燃气安全知识普及力度,提升职工群众安全用气意识,引导和督促从业人员增强燃气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广泛开展宣传引导工作,在全县范围内普及燃气安全知识。同时,对燃气安全工作开展动态化台账管理,对排查的问题进行“回头看”,查漏补缺,实行动态化清零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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