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关系工作总结范文【精编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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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关系工作总结汇报【第一篇】

(一)劳动工资工作

一是推进企业工资收入分配宏观调控取得新进展。继续推进工资指导线、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和人工成本等工资宏观调控体系,切实发挥工资指导线和人工成本信息对企业工资增长的引导作用,发挥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对企业确定不同岗位、职位工资水平的指导作用,使劳动者工资水平与劳动力市场价格相适应。20xx年我们根据市产业结构和通用性,确定了150多个职业(工种)作为20xx年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调查的职业(工种),选定160家企业作为劳动力市场指导工资价位信息采集点,其涵盖了我市国有、股份制和个私等不同类型的企业,涉及职工2万多人,使我市劳动力市场指导价位的发布更具科学性和指导性。经过对企业工资采集的信息进行汇总、整理、分析和调整等,形成20xx年我市111个主要工种(岗位)的工资指导价位,于20xx年8月向社会公布。20xx年9月,及时转发了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发布安徽省20xx年企业工资指导线的通知”。12月份及时召开会议部署20xx年劳动力市场工资价位信息采集和人工成本调查工作。另外,为保障低收入职工的收入水平和基本生活,保证职工的合法报酬权益。根据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我市及时地调整了最低工资标准。自20xx年7月1日起调整为:市区每人每月800元,濉溪县每人每月680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市区每人每小时8。40元,濉溪县每人每小时7、10元。并及时向社会公布。这是我市自1995年建立最低工资保障制度以来,第九次上调最低工资标准。

二是认真贯彻执行《安徽省工资支付规定》,加大非标准工时审批的力度。今年先后对淮北今一纺织、中煤七十二工程处、苏果、沃尔玛、麦当劳、国信、皖信、啤酒厂、口子集团、金鹰等15家单位申请实行非标准工作制进行了批复。还有中国平安财产保险公司等5家单位正在审批中。

(二)劳动合同管理工作

1、通过“小企业劳动合同专项行动”、“春暖”行动等专项行动,促进劳动合同的签订。截止到20xx年年底,我市各类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352939份,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98%;其中,农民工签订合同35273份,劳动合同签订率达93%。

2、实施“彩虹计划”,推进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取得新突破。

一是成立机构,制定详细实施方案。二是以宣传贯彻“安徽省集体合同条例”为契机,联合市总工会、企联、工商局、国税局、地税局下发了“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安徽省集体合同条例》,推进全市集体合同工作的意见”。我市目前有已建工会企业714家,签订集体合同企业有583家,签订率为。涉及职工25万多人。超额完成省“彩虹计划”下达的今年集体合同制度覆盖率达到80%以上的`任务。

劳动关系工作总结【第二篇】

一、调查方式及内容

本次调查采用问卷调查,向全区中小学、直属事业单位共发放问卷34份,每份包含一张表格和一份文档,分别作定量和定性方面的调查。为便于统计,以电子稿形式回收,共收到调查问卷25,有效问卷25份。

调查主要是针对2010学年的劳务派遣情况,具体内容概括为三方面:一是劳务派遣工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年龄、学历、工作单位、工作年限、工作岗位等;二是劳务派遣工的经济待遇,主要指劳务派遣工的工资待遇和与同岗位的正式教职工收入比较;三是劳务派遣工的政治待遇,包括是否参与教职工代表大会、是否参与享有参加培训和外出学习权益,是否加入基层工会组织等。

二、调查结果及分析

(一)关于劳务派遣工的基本情况

经统计,这25所学校、单位共有教职工1583人,其中劳务派遣工78人,占教职工总人数的%。这25所学校、单位全都有劳务派遣工,最少的是马岙中心学校,占教职工总人数的%;最多的是金塘中学,占教职工总人数的%。78名劳务派遣工中女性56人,占劳务派遣工总人数的%。78人中,年龄在18-25岁和26-35岁的各14人,分别占总人数的%;36-45岁的33人,占总人数的%;46-55岁16人,占总人数的%;56岁以上的是1人,占总人数的%。从劳务派遣工的学历来看,初中学历的是36人,占总人数的%;高中学历(包括职高)的是18人,占总人数的%;大专和本科学历的是18人,占总人数的%;无硕士以上学历的;还有几个是小学学历的。从被调查的劳务派遣工的工作年限看,1-2年的40人,占总人数的%;3-5年的是31人,占总人数的%;6-10年的是4人,占总人数的%;11-15年的是0人;16-20年的3人,占总人数的%。这些劳务派遣工在我区教育系统从事教学岗位的是15人,占总人数的%;教辅岗位和医疗岗位的各1人;后勤保障岗位的是51人,占总人数的%;其他岗位是10人,占总人数的%。从这些劳务派遣工被我区学校使用的年限看,6个月至1年的是15人,一年以上的63人。最多一个劳务派遣工一年被派遣3次。

由上述情况可得出以下结论:一是我区教育系统已普遍使用劳务派遣工,因各学校工作岗位的需求不同使用的人数也不一样,有的学校的劳务派遣工已成为学校职工的重要组成部分;二是在2010学年全区学校所使用的劳务派遣工情况看,女性多于男性;三是劳务派遣工以中青年为主,其中年龄在36-45岁的劳务派遣工相对较多;四是劳务派遣工的学历层次有差异,其中初中学历的占的比例大;五是这些劳务派遣工的工作年限不长,大多集中在5年以内,说明工作经验不是很丰富;六是这些劳务派遣工在我区学校主要从事的是后勤保障工作,也有一部分在教学岗位和其他岗位;七是我区学校使用这些劳务派遣工的年限大多在一年以上,有一部分是只有一学期时间,这可能和学校工作性质有关;八是个别劳务派遣工一年多次被派遣,说明也有工作不稳定的可能。

(二)关于劳务派遣工的经济待遇

从被调查的78位劳务派遣工来看,工资收入在1000元以下的是19人,占总人数的%;1001-1500元的44人,占总人数的%;1501-2000的是9人,占总人数的%;2001-2500的是5人,占总人数的%;2501-3000元的是1人,3001元以上的没有。

可见,劳务派遣工的工资普遍比同岗位的正式职工低,甚至比同岗位的合同工低。这种同工不同酬的心理落差会影响到其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

(三)关于劳务派遣工的政治待遇

从上述数据分析,我区教育系统对于劳务派遣工的政治待遇比经济待遇考虑得多一点,可能一方面是为了学校的管理统一性,通过关心派遣工的日常生活,让他们切实融入到集体中;另一方面也是提高劳务派遣工的个人素质和业务能力的需要。但作为保护他们权益的角度看,还有提升的空间,尤其是在加入工会组织方面,还需破除一定的障碍。据被调查的各基层工会反映,有的认为劳务派遣人员加入工会不难,但上级部门还没有对临时人员提取活动经费的规定和途径;有的认为劳务派遣工没有与本单位签署劳动合同,只是与他们单位签署合同,与本单位没有劳动关系,不是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因此不应在本单位参加工会,而应由派遣企业组织他们进会;有的认为如让他们入会,会有多方面的问题,如工会经费怎么办,福利怎么处理,以什么标准收费等。

三、对策及建议

(一)行政部门方面

据了解,社会上对劳务派遣还存在概念不清、认识不到位的现象,包括我区教育系统,各基层工会在统计劳务派遣名单时,还是标准不一。所以建议行政部门,首先要做好宣传工作,让全社会对劳务派遣有明确的认识。其次要严把入口关,依法使用劳务派遣。工商管理部门要严格控制劳务派遣单位的审批入口关,认真对照《劳动合同法》、《公司法》的有关条款,审视创办劳务派遣公司的动因,及时与人社、住建等部门沟通,严防有不良信息的单位和个人借劳务派遣之名行坑蒙拐骗之实;人社部门要加强监管,严格劳务派遣单位和被派遣用工单位派遣和用工行为,避免产生与《劳动合同法》相悖的认识与做法,必要时可以在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单位签订劳务用工协议时,要求劳务派遣公司出具注册地工商部门、人民银行、人社部门或者住建部门确认的相关工资支付信息;劳动保障部门要加强对劳务派遣企业、用工单位执行劳动法律法规情况的监督检查,切实维护劳务派遣各方的合法权益,及时制止和纠正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

(二)劳务派遣组织方面

劳务派遣组织为依法成立的服务型企业,为各类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公益性社会组织和各类求职者提供劳务派遣服务,其基本特征是集“派遣就业、技能培训、社会保障、依法维权”为一体,并按“企业化经营,市场化运作,规范化管理”的方式运作。劳务派遣企业首先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依法与被派遣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被派遣人员按劳动合同到用工单位服务。要加强劳动合同管理,及时做好劳动合同的变更、终止等工作,同时要按规定为劳务派遣人员办理各项社会保险,建立相应的工资支付制度等,从源头上杜绝各类劳动纠纷和争议案件的发生。其次,劳务派遣企业要充分利用各类培训机构的资源,发挥社会化技能培训的作用,逐步形成与劳务派遣工作紧密联系的社会化培训基地和网络,加强对被派遣人员的技能培训,不断提高被派遣人员的素质。劳务派遣企业要根据被派遣人员多层次、多形式、多样化的就业特点,结合职业教育、技能培训的改革创新,根据发展需要,树立“期货”观念,积极采取“订单”、“订向”等灵活方式培训被派遣人员,并做好各类专业技术人才的预测、培训和储备等工作,努力打造有特色、有影响力的技能培训品牌。

(三)用人单位方面

劳务派遣用工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化配置人力资源、适用《劳动合同法》特别规定的补充用工形式,其最大特点是,用人的不建立劳动关系,建立劳动关系的不实际用人。但不管怎样,他总是为用人单位做事的,所以作为用人单位,应转变观念,提高认识,积极主动地将劳务派遣用工问题纳入人力资源战略统筹规划,用科学的用工制度,促进本单位健康有序可持续发展。针对我区教育系统,应重点把握以下五点。

1.加强常态教育培训,迅速提高派遣工素质。各学校、单位要将劳务派遣工的培训工作纳入整体教育培训体系,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岗同训。要结合岗位要求,有针对性地开展岗位培训,增加其对学校文化、岗位工作要求以及其他相关制度办法等的了解,提高劳务派遣工的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要通过高师带教、技能竞赛和学习交流,使劳务派遣工不断更新知识,提高工作水平。要鼓励劳务派遣工参加岗位学习、岗位练兵和各类劳动竞赛,使一批业务能手和精英脱颖而出。要鼓励和支持劳务派遣工通过专业技能培训,取得相关职业技能证书,帮助他们不断提升技能水平,开拓更广阔的职业发展空间。

2.加强日常工作研究,逐步规范队伍管理。要根据国家相应的法规、上级有关精神,研究制定与《劳动合同法》配套的、操作性强的实施细则和具体措施。可从日常管理、派遣员工享有的权利、应尽的义务等方面进行明确,减少日常工作中遇到与派遣员工相关事宜的一事一议、一事一定情况,以便能够依据办法规定顺畅开展工作。同时,要明确派遣制员工在岗工作期间的任务、任务完成时限、完成标准、应尽职责及岗位对其知识与技能要求,要对派遣员工的工作进行客观考核和评价。对有专业技能持证上岗要求的岗位,要确保通过考核取得相关证书后方可上岗。在业务管理中,为规避风险,要建立健全预警机制,拟制相应的规定办法,明晰岗位规范,强化措施监控;必要时,可根据岗位目标完成等考核情况,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相关条款,建立派遣员工使用退出机制,以保持教职工队伍的活力,逐步提高整体队伍素质。

3.畅通职业发展渠道,尝试转制晋级工作。要明确标准,畅通渠道,制定吸纳劳务派遣工转为劳动合同工的制度。对工作中表现优秀、业绩突出、热爱教育事业、符合用人要求的劳务派遣工,积极创造条件,将其有计划地转为劳动合同制员工,实现身份转换,增加其对自身未来发展空间的展望和信心,并予以正常的晋职、晋级,充分调动他们的工作积极性,进一步增强他们的归属感,提高凝聚力。

劳动关系工作总结【第三篇】

进一步强化劳动保证基础工作,为全面构建和谐社会夯实基础,以推进和谐稳定劳动关系为主线,以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构建和谐社会为目的充分发挥基层劳动保证工作平台作用,切实加强和完善社区劳动关系协调工作。

二、目标任务

将劳动关系协调工作延伸到乡(镇、街)和社区。完成4项任务:组建完善劳动关系协调工作组织体系,实现一个目标:以乡(镇、街)和社区劳动保证工作平台为依托。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扩建劳动保证监察组织网络,确保劳动者权益得到适时维护;创建劳动关系台帐和基础数据库,全面掌握劳动关系基础信息,实现动态管理;构建劳动用工备案制度,规范用工行为,切实提高劳动合同签订率。

三、方法步骤

推进工作从 年 月 日开始。共分为准备启动、组织实施、总结验收三个阶段。

(一)准备启动阶段

1.制定方案细则。各乡(镇、街)和社区要结合实际。分别制定实施方案和实施细则,建立组织机构,明确目标任务。

2.进行动员部署。7月6日召开全市启动大会。

(二)组织实施阶段

1.配备专职人员。此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内容新。目前劳动保证工作任务重、工作人员少的情况下,将推进工作放在重要位置,从各乡(镇、街)和社区劳动保证机构现有人员中,各选配56名素质高、业务熟的人员,专门负责推进工作,其他人员予以配合。

2.组织岗前培训。每个乡(镇、街)聘2名兼职劳动保证监察员。进行一次劳动保证业务知识全面培训,经考试合格者,分别聘为兼职劳动保证监察员和劳动保证法律监督员,并分别颁发证书。

3.建立备案制度。依照省全面建立劳动用工备案制度的总体要求。建立劳动用工备案管理制度。

4.开展全面调查。社区劳动保证协理员要对辖区内所有用人单位的基本情况进行一次全面调查。逐一采集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基本情况信息,并录入微机建立台帐。

5.组建协调机构。乡(镇、街)组建劳动关系协调委员会。

6.建立监察网络。将劳动保证监察工作延伸到乡(镇、街)和社区。建立检查、监督、指导、处分的完整工作体系。

7.分步专项治理。各乡(镇、街)和社区要根据调查统计的汇总结果进行综合分析。按专项、分步骤提出治理意见,逐级上报劳动保证监察部门和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并与市劳动保证监察大队联动,统一进行专项整治。

(三)验收阶段

1.检查分析。要组织所辖区进行自查,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找出劳动关系和睦谐的具体成因,并对加强社区劳动关系协调工作和基础平台建设工作等,向市推进工作领导小组提出建设性意见,全面总结推进工作的基础上,形成工作总结演讲,上报市推进工作领导小组。

2.联合检查。组织有关人员成立联合检查组,对各乡(镇、街)和社区推进工作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依照目标要求量化评比,同时将考核结果纳入年度考核指标。适时召开大会对全市推进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对推进工作中好的经验和先进典型进行总结惩处。

四、组织领导

成立推进劳动关系协调工作进社区工作领导小组,为加强推进工作的组织领导。组长由市长 担任,副组长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担任,成员:市劳动和社会保证局局长 ,市经济局副局长 ,市总工会副主席 ,市民政局副局长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 ,市地税局副局长 ,市劳动和社会保证局副局长 ,市劳动和社会保证局副局长 。

由市劳动和社会保证局局长 担任办公室主任,市推进劳动关系协调工作进社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劳动和社会保证局。办公室副主任由市劳动和社会保证局副局长 、市劳动和社会保证局副局长王 担任。办公室成员有:市劳动保证局机关各科室、市就业服务局、市医保中心、市劳动保证监察大队、市经济局创新服务科、市总工会法律工作部、市民政局社会事务科、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个体科、市地税局政策法规处。

五、几点要求

(一)加强领导。

一是时间紧,这次推进工作。省和 市要求我 月底前完成,需要我集中精力加快推进。二是任务重,劳动关系协调工作进社区,政府社会管理职能的延伸,内容涉及方方面面,需要我进一步明确任务抓紧落实。三是意义大,这次推进工作对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维护社会稳定,具有十分重要作用,全面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工作,需要我高度重视。为此,各乡(镇、街)各有关部门要把这项工作作为全年工作的一项重点工作来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乡(镇、街)主要领导要亲自组织、布置任务,要量化责任考核指标,任务分解到人,高标准地完成任务。

(二)加强指导。

要创造性的开展工作,各乡(镇、街)推进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工作进展情况,适时召开分析会,解决疑难问题。要经常组织工作人员深入基层,特别是要深入问题较集中、困难较大的单位面对面指导,全力抓好基础调查工作、掌握用人单位基础信息的基础上,重点解决用工不办理备案的问题、用工不签劳动合同的问题,从源头上杜绝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切实提高劳动合同签订率,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三)加强督导。

将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市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对推进工作进展较慢、动作缓慢的乡(镇、街)和社区进行督查、督办,对督查后工作改进不大或仍没有进展的要在全市进行通报批评,对工作扎实、效果突出的要予以表扬。

需要各部门整体行动,劳动关系协调工作进社区是一项系统工程。相互配合,才干形成合力。劳动和社会保证局、经济局、工会和民政局、工商行政管理局、地税局等各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各司其职,分工协作,相互支持,密切配合,适时协调解决存在问题,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共同推进工作目标的实现。

(四)加强引导。

劳动关系工作总结汇报【第四篇】

目前劳动关系工作既面临着良好的发展机遇,又存在着许多不利因素。一方面,^v^、^v^、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将发展和谐劳动关系作为改善民生的重要内容,给予高度重视。我国劳动保障法制建设不断加强,先后颁布实施了“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法律,对规范企业用工行为,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将起到巨大的促进作用。另一方面,当前国际金融危机尚未结束,企业生产经营依然困难重重,部分企业停产倒闭,劳动关系不稳定因素增多,劳动争议案件大幅上升,劳动关系协调工作面临巨大的困难和挑战。

一是社会深层次的矛盾凸现。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改革的进一步深化,企业经营者的经营自主权扩大和追求利益最大化与保障劳动者有尊严的劳动,工资福利等合法利益之间的矛盾逐步加深。普通职工处于弱势地位,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开展难度大,难保公平;工资增长指导线执行力度弱,一些企业工资增长缓慢;定员定额、计件单价、劳动班次等设置不合理;劳动时间长,劳动条件差,休息休假和加班报酬难以落实等现象存在。由于政府相关职能的弱化,作为主管部门,缺乏必要、有效的管理手段。

二是劳动合同管理中存在着部分行业签订率低等问题。一些规模较小的民营企业,特别是一些建筑、餐饮、娱乐等行业,其人员流动性强、点多面广,双方合同签订积极性不高,劳动合同的宣传、监督检查难以到位。企业用工不规范,不签劳动合同和随意解除劳动合同的现象不同程度存在。另外用工登记缺乏制约措施。部分中、小型非公有制企业和个体私营户,对用工登记认识不到位,认为办证是对用人单位的约束,增加企业负担等。同时,用工登记还是规范性文件设定的制度,执法检查和行政处罚缺乏法律法规依据。

三是集体合同制度实施难度较大。由于一些企业工会组织不健全或作用发挥不够,加上相对于企业主,工人是弱势群体,协商能力较弱,集体合同制度实施难度大。有的企业虽然签订了集体合同,但集体内容较为原则空泛,缺乏针对性,可操作性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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