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窨井盖整治工作汇报(汇总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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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窨井盖整治工作汇报【第一篇】
按照《****关于在全区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自查清理纠治的通知》要求,***街道对照整治内容开展了自查自纠,现将自查自纠情况报告如下:
一、违规公款吃喝方面。我街道严格落实公务招待管理制度,公务招待实行领导审批,控制用餐标准,外来人员用餐一律在街道食堂安排工作餐,不上烟、不上酒、不上高档菜肴,没有出现在内部食堂、培训中心或转移到“农家乐”、高档小区、写字楼等隐蔽场所公款吃喝现象,无虚列开支公款购买高档酒水,无以办公用品、会议费等虚假名义公款报销餐费或将违规吃喝费用混入食堂正常开支及其他违规用公款吃喝问题。根据区纪委要求,立足街道实际,制定了《***街道纪工委关于规范伙食费收缴有关事项的通知》。
二、违规配备使用公车方面。我街道严格落实公车管理制度,目前蔡公堂街道只有4辆公务用车,公务用车严格履行主要领导签批手续,不存在超标准配备、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既领补贴又坐公车等现象,也不存在擅用封存公车和长期借(占)用下属单位、企业、个人车辆等情况。
三、公款国内旅游问题方面。***街道不存在虚构名目公款旅游、借务执纪公款旅游、接受管理服务对象、下属单位等公款安排旅游、不存在其他用公款旅游的违纪问题。党政主要领导外出招商引资,每次只带1-2名负责招商工作的同志,做到了严格控制随行人员,严格按标准报销差旅费用,没有用公款旅游、借公务差旅之机旅游或者以公务差旅为名变相旅游。
四、公款出国(境)旅游方面。我街道、村(村居)干部无人持有护照,不存在公款出境旅游。
五、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方面。***街道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加强廉政教育,坚持元旦、春节、藏历年等重要时间节点礼品礼金明察暗访制度,做到逢节必查;建立日常检查、明察暗访,未发现收送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品、礼金、消费卡,未发现违规公款购买购物卡、节日礼品,违规收送电子红包等情况。
六、楼堂馆所违规方面。***街道严格落实办公用房制度,不存在超标准使用或多处占用办公用房,办公面积超标或装修超标,以会议室、接待室等名义另设房间办公、休息,其他楼堂馆所违规等问题。
七、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或福利方面。区委巡察组于**至**日对我街道及下辖村(居)党委、党支部开展了政治巡察,指出在***年至***期间,我街道两个村(居)存在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或福利,包括超标准使用党建经费、以实物形式变相发放福利津补贴现象、违规发放加班补助问题,针对巡察组指出的问题,我街道高度重视,及时制定整改方案,召开两次整改推进会议,目前正在整改中,前完成整改落实。
八、大办婚丧喜庆方面。认真落实党员干部个人及家庭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凡操办婚丧喜庆事宜需严格履行重大事项申报审批手续,向党员干部所在党委、党支部请示报备,未发现不按规定报告或不如实报告,邀请管理服务对象参加,将宴席化整为零或多次操办,以亲戚朋友等他人名义操办,违规异地操办,私下收受礼金等情况。
九、其他类问题。
我街道目前暂未发现其他类型的违规违纪问题。
问题窨井盖整治工作汇报【第二篇】
。
截至2020年5月,渭南市运行政府网站共55家,其中市政府门户网站1个,市政府工作部门及派出机构网站34个,县级政府门户网站及县级部门网站20个。按照省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基础建设专项整治工作部署,现将专项整治排查梳理阶段问题清单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依据省政务公开办《关于开展政府网站与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基础建设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参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在征求相关牵头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形成《渭南市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基础建设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目前文件已印发执行,并按省政务公开办的要求报送了整治方案。
二是根据《省政务公开办政务公开工作机构设置和队伍建设基本情况调查通知》要求,对市、县两级政务公开专门工作机构、政府信息公开、政府网站建设管理和政务新媒体管理工作部门以及队伍组成情况进行了调查,基本摸清了机构设置现状和人员队伍情况,并要求上报了调查汇总表。
三是指导市扶贫办按程序做好网站开办工作。目前网站开办申请已征得省政府同意,正在进行域名分配、上线检查、系统填报等工作。
四是按照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印发的《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结合专项整治工作任务,5月中旬对各县市区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进行了抽查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在市政府网站进行通报。
二、问题整改情况。
政府网站方面,渭南市应急管理局、渭南市发改委、渭南市商务局、渭南市文旅局、渭南市人防办存在栏目信息更新不及时等问题,已及时告知问题单位,并督促其完成了整改;渭南高新区管委会、渭南经开区管委会、渭南卤阳湖管委会、渭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原域名正在注销中;渭南市人社局、渭南市公安局、渭南市商务局原域名因涉及业务未迁移,尚未注销。部分单位icp备案信息在工信部查询系统中无法查到。以上两个问题,已反馈给相关单位,要求按照专项整治方案,研究细化措施,扎实做好问题整改。
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方面,渭南商务微信及今日头条号,渭南市公安局刑侦支队、渭南公安法制、渭南市公安局环食药侦支队微信账号超过2周无更新,已督促问题单位完成整改;白水发布、法润渭南、渭南水务、渭南市场监管、渭南行政服务中心、渭南禁毒、渭南网警巡查执法、大荔公安、白水公安公众号子栏目无法访问或长期不更新、无互动栏目,渭南生态环境、渭南市旅游局、渭你而来账号认证信息不准确。已要求相关单位建立问题清单,落实责任人员,推进问题整改。
三、下步措施。
下一步,我们将以政府网站和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专项整治工作为契机,围绕重点整治任务,加大督促协调,按照时间任务划分,一步一步整改,一项一项落实,确保整治活动有效果,整体建设上台阶。同时,将按省政务公开办要求,做好整治情况上报工作。
为深入推进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切实解决巡视指出的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格等突出问题,特别是坚决整治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隐形变异“私车公养”问题,经局党组研究,制定本工作方案。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按照区委统一决策部署,紧紧围绕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指出的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格等问题举一反三,对“私车公养”问题深入开展专项清理整治,坚持抓常抓细抓长,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严肃查处顶风违纪、隐形变异和打擦边球等典型案件,推动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到位,确保上级部门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落实,为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一)以各种方式违规用公务用车加油卡、油票、油本等(以下统称“加油卡”)为私车加油,私车加油后公款报销等“私油公供”问题;。
(二)违规将私车到定点维修厂维修、装饰,费用签字挂账等“私车公修”问题;。
(三)将私车私用产生的路桥费、保险费、年检费、违规罚款等发票公款报销,或捆绑在公车上报销等“私票公报”问题;。
(四)名义上将私车租赁给单位使用,燃油、税费、维修等所有费用借“公用”之名,由本单位“消化”,或由下属单位买单等“私车公用”问题;。
(五)利用其他各种方式“私车公养”问题。
专项清理整治从2018年12月12日开始,2019年2月底结束,共分为四个阶段。
(一)安排部署阶段(12月12日至12月16日)。局属各单位党政一把手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及时召开专题会议,讲明政策、明确要求,把专项清理整治精神传达至每一名同志,切实做到“三清”,即:讲清自查自纠政策、说清违规行为后果、查清本单位存在的问题。同时,彻底打消顾虑和观望心态,按照要求积极行动,把握时间节点,主动清查整改。要对本单位党的十八大以来公务用车费用等有关情况进行摸底排查,确保清理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清理整改阶段(12月17日至1月11日)。各单位要对照清理整治重点,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全面深入清理整治,列出问题清单,实行台账管理(附件1),严格把握政策要求,该纠正的纠正,该退缴的退缴,该处理的处理,确保在自查自纠窗口期(12月17日至1月11日)内清理整改到位。局纪检室、财务股要加强督促指导。自查自纠阶段工作结束后,各单位要形成书面专题报告(附问题清理整改清单及台账),经单位一把手签字,加盖公章后,于1月9日中午12:00前报局纪检室,电子版发送。
(三)监督检查阶段(1月12日至2月13日)。区纪委将对各部门、单位清理整治工作进行“全覆盖式”监督检查,通过扎捆滚动方式有针对性地开展监督检查,特别对自查自纠阶段“零报告”的单位要进行重点检查。
(四)总结提高阶段(2月14日至2月28日)。各单位要坚持治标与治本相结合、专项清理整治与巡视整改相结合,针对清理发现的问题,在彻底整改的基础上,及时查漏补缺、堵塞漏洞,完善并严格执行有关制度规定,不断巩固和深化整改成果。同时,要认真进行总结,梳理归纳经验做法,紧盯巡视整改反馈意见落实,紧盯群众反映强烈、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紧盯“四风”向题,特别是工作落实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抓住典型,坚决问责。
(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各单位党政负责人要旗帜鲜明讲政治,深刻领会把握“五个持续”的精神实质和科学内涵,切实增强“四个意识”,践行“两个维护”,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实际制定操作性强的具体工作方案,一把手要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靠前指挥、亲自部署、具体协调、亲自督办,采取有力措施,在清理整改阶段切实做到真查真纠、严查严纠,确保专项清理整治有力有序有效开展。
(二)准确把握政策界限。各单位要按照时间节点和方法步骤,不折不扣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要认真研究相关政策规定,针对清理整治重点进行全面起底,确保不留死角死面,积极主动清理整改,把握“实事求是、宽严相济”的原则,在自查自纠窗口期内整改到位的,可以免予处理或从轻处理;对拒不整改、整改不到位、整改后再次出现违纪问题的,从严从重处理。
(三)督导检查全程覆盖。局纪检室、财务股要加强协调联动,强化督促指导和监督检查,推动局属各单位严格落实主体责任,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全面彻底进行整改,对于发现的问题,要贯通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实事求是,力求科学精准。区纪检监察机关将结合当前正在全区开展的巡视巡察整改专项督导工作,对专项清理整治进行全程督导和监督检查,对工作推进不力,甚至搞形式、走过场的,严肃追究问责。
(四)强化工作反馈报告。各单位要明确专项清理整治的主管领导,同时指定具体联络人员负责上传下达情况反馈上报等事宜。认真做好专项清理整治各项工作。
这次“大棚房”专项整治工作是根据农业农村部、自然资源部《关于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坚决遏制农地非农化的方案》、全省“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会议要求及省市政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按照“严守红线、突出重点、分类处置、集中打击”要求,对占用耕地特别是永久基本农田建设非农设施,改变土地性质和用途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的一次全面的清理整治。
清理整治范围主要包括以下三类问题:
(二)在农业大棚内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建设商品住宅;
(三)建设农业大棚看护房(耳房)严重超标准,甚至违法违规改变性质用途,进行住宅类经营性开发。
对农民自建自用,用于存放农业生产资料和农具的看护房,且符合“每栋单层不超过15平方米”标准的,不纳入此次清理整顿范围。
2018年8月30日,省农业厅决定从9月―12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下发了陕农业发(2018)83号文件,对清理整治范围、主要工作任务、责任分工等方面做了说明,文件明确要求省级抓总、市级牵头、县级落实。随后,省市相继印发了《关于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坚决遏制农地非农化的方案》的通知,对行动任务、时限、责任等相关问题进行了明确、重申和强调。要求各级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从讲政治、讲大局高度,把大棚房问题清理整治作为当前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对违规违法问题以“零容忍”,动真碰硬遏制农地非农化现象。
11月3日,省委83号文件中,对清理整治的措施、标准做了严格的要求:
三是对于改变日光温室耳房用途,进行商住开发出租的,一律拆除产。
四是对各类园区中,建设农业生产辅助设施占地超过5%、上限超过10亩的,坚决整改到规定标准以内。
五是各类园区辅助设施占地未超出标准,但备案手续不完备的,务必于11月底前完善备案手续。
六是耳房面积不超过平方米、实际为农用的,不纳入整治范围。
七是将温室生产功能改变为生态餐厅的,依据国家有关政策进行规范。
省委文件中指出,各市、县必须成立清理政治行动领导机构,实行党政主要领导双“第一责任人”领导机制,领导小组负责人由党委主要领导承担,工作专班负责人由政府领导担任,具体负责专项行动组织落实,清理整治任务和责任要逐级压实到乡镇(街道)村组。
9月份以来,全县各级坚持把“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相关会议文件精神,精心部署,周密安排,扎实推进,清理整治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精心部署安排。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坚持把“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作为落实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和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自觉践行“两个坚决维护”的具体行动,及时成立了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县农牧局等相关部门和各镇办为成员的“北海县‘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督促指导和统筹协调。以县政府办名义印发了《北海县“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清理整治工作范围、方法步骤和工作要求。县农牧局、国土局抽调干部成立了5个包抓督导组分赴各镇办抓落实。10月6日、11月11日、11月23日先后召开专题安排会议和专项推进会议,对“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促进了清理整治工作顺利开展。
耳房232个,平均每个面积平米。经排查发现私自改变设施农用地用途、从事餐饮营业问题1处,占地亩。再未发现在农业大棚内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建设商品住宅和超标准建设耳房等行为。
三是依法进行整治。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对违法违规建设的3家责任主体,由国土部门按程序下发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对改变设施农业用地用途的行为,由国土部门依法查处,特别是对已排查出的李家大院私自改变设施农业用途的问题,11月25日,县国土局已向问题主体下发了整改通知书及相关法律文书,今天已督促其及时自行拆除整改。对用地未备案或备案手续不全的已责令责任主体限期补办相关手续。
二是农业用地备案管理等基础资料不够规范,仍需进一步完善;
三是排查范围不全面,宣传氛围不浓,群众参与度不高;
四是对已发现的疑似问题和经过核实的问题,坚决查处、依法整治的力度不够大。
针对目前存在的问题,下一步建议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进一步核清问题底数。对全县“大棚房”问题底数进行全面核准,以镇办为主体,以村组为单位,对“大棚房”再进行一步拉网式排查,登记造册,实行网格化管理,坚决杜绝漏查漏报。根据我县实际情况,对果园看护房、农业园区财政资金投入情况一并进行排查。镇办党政负责人要对排查结果负总责,核查报告必须有经手人、分管领导、主要领导签字,实行谁核查、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确保结果准确性和可靠性。
二是梳理问题清单。根据排查结果,严格按照中、省、市规定,由农牧部门、国土部门组成联合工作组,对查出的问题进行甄别分类,建立问题清单及整改台账。督促镇办按照所属辖区范围进行整改,明确整改时限,实行销号管理。
三是依法依规进行清理整治。按照省委办公厅陕办字2018(83)号文件中的七项具体要求,分门别类进行逐一清理整治。各镇办党政一把手做为第一责任人,要切实负起责任。真正做到相关问题件件亲自过问、整改结果逐一亲自审核。同时,坚持“谁破坏、谁恢复”的原则,对违法违规建设“大棚房”等非农设施占用的耕地,采取综合措施,尽快恢复农业生产。农牧、国土等部门要按照职能职责,做好技术支撑和检查验收等工作。
四是做好干部培训。县农牧部门、国土部门要积极组织系统工作人员开展自学,同时,邀请省、市专家领导,在我县开展专题培训,对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进行解读,对相关表格填写、数据上报和资料台账收集等进行专题培训。确保参加工作的干部职工能明白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吃透上级文件精神、掌握工作方法。每个镇办抽出一名副职干部、两名干事参加培训会议。
五是做好督促检查。由县两办督察室牵头,县“大棚房”清理整治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参与,组成联合督察组,对各镇办专项清理整治工作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督导检查,指导督促落实清理整治任务,确保全县“大棚房”清理整治专项行动各项任务按照时序节点要求落到实处。
六是构建长效机制。以专项行动为契机,强化永久基本农田用途特殊管制措施,建立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有奖举报制度。加强设施农业精细化管理,对设施大棚、温室等普遍建档立卡。加强对工商资本进入农业利用耕地的规范管理,完善配套规章制度,强化流转土地用途管制。
七是加强信息报送。实行专项行动信息周报制度,各镇办确定专人负责,于每周一上午9时前向农牧、国土部门报送工作进展情况。由各镇办主要负责同志牵头,在认真总结排查清理整治情况的基础上形成专项报告,经主要负责同志审核后连同清理排查调查表一并报专项行动办公室。县农牧局负责汇总整理,并形成县级专项报告后,报送市专项清理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根据省政府办政务公开办有关要求,市政务公开与政务服务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开展2019年第二季度全市政府网站和首次政务新媒体自查、抽查、整改工作,现将主要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政府网站抽查情况。
我市正常运行政府网站总数46个,随机人工抽查16个,抽查率%。从抽查结果看,11个政府网站合格,合格率%,略高于一季度。延津县、原阳县,市发改委、住建局、水利局网站为不合格网站,其中市发改委、住建局、水利局网站2019年连续两个季度抽查为不合格网站。
2019年二季度“我为政府网站找错”平台收到网民有效留言6条,总体办结率达100%。
从检查情况看,各级各部门能认真按照《政府网站发展指引》有关要求,从严从实加强政府网站管理,有效推进政府网站健康有序发展,但部分政府网站存在日常监管不到位、栏目更新不及时等问题。
(二)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
按照《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要求,组织对全市上报的405个政务新媒体(其中,微信275个,微博99个,客户端6个,第三方应用25个)进行自查和人工抽查,共抽查122个,抽查率%。各级各部门均能积极运用政务新媒体推进政务公开、优化政务服务、凝聚社会共识、创新社会治理,取得较好成效。但仍然发现一些问题:如有的政务新媒体管理不够规范,更新不及时,集约化程度较低。
二、具体问题。
(一)部分单位日常监管不到位。本次抽查的不合格网站依然是因为单项否决问题。原阳县政府网站出现严重错误字,延津县政府网站和市发改委、住建局、水利局网站首页栏目2周未更新及空白栏目超过5个。
(二)部分政府网站在季度抽查前未进行自查整改。第四季度只有少数政府网站进行自查并报送了自查报告,大多数政府网站未按要求进行自查。
(三)网站及新媒体管理、采编队伍能力不强,有待进一步提高。尽管当前在网站及新媒体方面投入一些人力、物力、财力,但随着老百姓公众意识的日益提高,仍不能满足现实需要。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的相关部署,认真对照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查缺补漏,确保我市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健康发展。
(一)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
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要结合机构改革和职责调整,对我市政府门户网站中涉及本地、本部门的栏目和信息及时核对、更新、完善,及时办理网民咨询。切实做好相关网站改版、整合、迁移、下线等工作,不再使用的网站及时关停并注销域名,并及时在全国政府网站信息报送系统中更新信息。
(二)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
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要切实履行政府网站监管责任,规范政府网站开办、整合、备案流程,抓好所属政府网站的检查、整改和提升工作。深入开展查遗补漏工作,加强对问题网站的督促整改,确保监管无死角、问题不反弹。
(三)进一步规范政务新媒体建设。
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要做好常态化监管工作,切实负起监管责任。对新媒体再进行全面摸底、排查。集中力量做优做强主账号,构建整体联动、集体发声的政务新媒体矩阵。对功能相近、用户关注度和利用率低的政务新媒体要清理整合,无力维护的应予以关停。
按照《关于深入全面开展“大棚房”问题清理整治工作的紧急通知》(陕农“大棚房”发〔2018〕1号)文件精神,我县按照要求,组织开展了三次全面排查,现将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11月12日,国家农业农村部、自然资源部联合召开全国“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推进落实视频会议后,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迅速对“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工作进行了再安排、再部署,各镇、各成员单位严格按照《关于开展“大棚房”问题排查的紧急通知》要求,在前一阶段“回头看”的基础上,再次深入开展了第三次全面排查,确保排查工作不留空档、不留死角。
经再次排查,全县塑料大棚813个,面积亩;日光温室5个,面积亩;其他11个,面积亩,无在农业大棚内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建设商品住宅,无违法违规改变性质用途、进行住宅类经营性开发情况。存在1处在耕地上违法违规建设非农设施,该处位于皇冠镇双河村河心堡渔业现代农业园区,修建非农设施占地亩,于2018年10月中旬拆除,已全部覆土恢复为耕地,种植了农作物。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委、县政府成立了县“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行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工作专班,由分管农业副县长任组长,分管国土副县长任副组长,具体负责推进工作落实。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工作专班办公室均设在县农水科技局,由廖文刚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协调落实等日常工作。
(二)认真排查梳理。在前一阶段“回头看”的基础上,按照县委、县政府《宁陕县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坚决遏制农地非农化工作方案》(宁办字〔2018〕109号)要求,以镇为单位,逐园逐棚再次进行全面排查,对存在的问题逐一登记造册、拍照留痕,建立问题台账,由镇主要负责同志签字确认,报县清理行动整治小组办公室和工作专班汇总。在农水科技局设立了举报电话,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严格依法依规开展工作,确保了各园区稳定。
(三)严厉督导复核。县清理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相关部门,对专项行动各个环节进行了督导复核,对工作不到位、整治不彻底的,要求立即整改,确保整改成效。同时,把本次专项行动纳入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作为各镇年度综合考核的重要指标。
根据农业农村部、自然资源部《关于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坚决遏制农地非农化的方案》、《福建省农业厅、福建省国土资源厅、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坚决遏制农地非农化方案的通知》(闽农综〔2018〕165号)及《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农业局等三部门关于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坚决遏制农地非农化方案的通知》(漳政办发〔2018〕80号)有关要求,南靖县于2018年9月至2019年3月在全县范围内集中开展了“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坚决遏制农地非农化。本行动工作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清查基本情况。
南靖县共清理排查设施农业温室大棚23361个,占地总面积亩。其中,塑料大棚23274个、面积亩;连栋温室21个、面积亩;日光温室0个、面积0亩;其他类型大棚66个、面积亩。全县发现“大棚房”违法违规问题8宗,违法违规占用耕地面积亩,其中:占用基本农田面积亩。
(二)图斑核查情况。
上海督察局下发南靖县疑似“大棚房”问题图斑3994个,其中疑似建设用地图斑3092个,疑似设施农用地或临时用地图斑902个,总面积8067亩,其中耕地面积亩。目前,全县已完成全部“大棚房”问题疑似图斑核查工作,共发现“大棚房”问题3宗,图斑面积亩,占用耕地面积亩。其中疑似图斑“4410”为已上报金山镇东建村迎达物流停车场;“2257”为已上报山城镇六安村刘阁兰园管理房;“2261”为已上报同兴兰园管理房,均已整改完成。另外发现不属于“大棚房”问题的一般违法用地15宗,南靖县自然资源局已另案查处。
(三)整治情况。
南靖县共排查出“大棚房”问题8宗,占地面积亩,其中耕地面积亩、基本农田面积亩。上海督察局下发2宗,2019年度新增排查6宗。截止目前已上报整改到位8宗,整改到位率100%,占地面积亩,其中耕地面积亩、基本农田面积亩。全县8宗“大棚房”问题的整治情况如下:
1.南靖迎达物流有限公司停车场。业主南靖迎达物流有限公司,位于金山镇东建村,在耕地上非法建设停车场,上海督察局下发图斑为亩,图斑中包括厦蓉高速改扩建工程高速护坡,这部分不属于大棚房整治范围,非法建设的停车场面积为亩,目前已拆除复耕到位,已整改完成。
2.路虎(福建)小镇旗舰体验中心。业主厦门明大路虎商务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位于龙山镇棠溪村,违法建筑作为路虎(福建)小镇旗舰体验中心使用,该项目为福建省现代服务业重点项目,项目规划红线范围亩,为旅游休闲项目。2016年11月南靖县人民政府与厦门明大路虎商务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签订该项目的投资协议书。2017年4月南靖县发展和改革局准予备案,2017年5月该项目开工建设。该项目规划为三部分:1、路虎接待中心:占地亩,建设配套简易木屋,在龙山镇(2006-2020)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为允许建设区,地类为水田及有林地,建成后作为接待中心使用。该地块已于2018年8月22日完成用地报批,报批面积亩,其中耕地亩,批文为闽政地(2018)685号;2、路虎赛道:主要利用原有林间小道、森林防火通道进行改建,平均宽度4米、全长公里,埋设枕木作为防滑障碍设施,道路护坡及道路边缘局部绿化,全程无硬化;3、旧鱼塘改造:项目区域内原有3口旧鱼塘共亩,于2017年6月起进行清淤改造及边坡绿化,2018年2月已重新注水恢复原状,无重新开挖、无硬化。该项目已整改完成。
3.锦绣庄园休闲餐饮场所。业主庄静凯,位于龙山镇奎山村,违法建筑作为休闲餐饮场所使用,为两层活动房一座,目前已拆除复耕到位,已整改完成。
4.赖达峰同兴兰园管理房。业主赖达峰,位于山城镇六安村,在兰花园内非法建设管理房及埕地,目前已拆除复耕到位,已整改完成。
5.黄海源开心菜馆餐厅。业主黄海源,位于山城镇六安村,违法建筑作为餐厅使用,现状为彩钢板板房一座,目前已拆除复耕到位,已整改完成。
6.黄海源海园兰花合作社管理房。业主黄海源,违法建筑作为管理房及埕地,位于山城镇六安村,目前已拆除复耕到位,已整改完成。
7.黄志伟祥绿菜馆农家乐。业主黄志伟,位于山城镇下潘村,违法建筑作为休闲餐饮场所使用,为砖混墙体彩钢板顶建筑一座,目前已拆除复耕到位,已整改完成。
8.刘顺理刘阁兰园管理房。业主刘顺理,位于山城镇六安村,在兰花园内建设看护房作为住宅及经营场所使用,目前已拆除复耕到位,已整改完成。
(一)成立领导小组,多部门联合督导。
县政府明传《关于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的通知》(靖政办发〔2018〕57号)通知,成立由副县长刘升蔚任组长,县农业局局长尤炎辉、县国土资源局局长简国顺任副组长的南靖县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推进专项行动,调度通报进展情况,研究提出政策措施,联合开展督导检查,指导和督促各地落实清理整治任务,总结进展和成效。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承担日常工作。
(二)出台行动方案,落实属地管理责任。
经县政府同意印发《南靖县农业局、南靖县国土资源局、南靖县城乡规划建设局关于印发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坚决遏制农地非农化方案的通知》(靖农〔2018〕150号)文件,成立由县农业局局长尤炎辉任组长的南靖县“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协调推进小组,协调推进小组下设办公室,承担日常工作。公布举报电话:县农业农村局0596-7822710、县自然资源局12336、县两违办0596-7823518)。各镇(园)政府承担实施专项行动的主体责任,镇(园)长为第一责任人,负责专项行动组织落实,做好进度安排、任务落地、资源调配、整治整改等工作。明确分工,压实责任,协调联动,形成合力,把清理整治措施落到实处,确保取得实效。
(三)召开行动部署会,提高行动成效。
1.2018年8月31日和9月7日分别召开全国和福建省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电视电话会议后,副县长刘升蔚进行强调要求各相关部门、各镇(园)思想上要高度重视,按照会议精神提前做好摸底排查工作。
2.2018年9月21日全市“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视频会召开后,副县长刘升蔚在会上对“大棚房”问题进行强调并对工作进行部署,要求认真解读掌握“大棚房”问题的整治范围,严格落实属地主体责任,不择不扣按市政府部署全面开展整治行动。
3.2018年9月12日召开南靖县“大棚房”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动员部署会。副县长刘升蔚强调“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工作是落实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维护土地管理利用秩序的重要举措。县农业局、国土资源局主要领导详细解读整治方案,要求增强责任意识,全面排查,做到无遗漏、全覆盖、无死角;各镇(园)要细化清理整治行动方案。
4.2018年10月12日召开全县“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工作推进会。县农业局局长尤炎辉强调要求准确摸排,找准问题,把握政策,实事求是,认真扎实抓好落实,部署“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具体工作,推进“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
5.2018年10月22日县长钟科主持召开县政府2018年第9次常务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大棚房”问题的重要指示精神,提出贯彻意见,要求各镇(园)、各部门要严管严控农地非农化现象,尽职尽责做好“大棚房”清理整治工作,以强烈的政治担当把清理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6.2019年1月11日召开全省落实“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春季攻坚战”工作视频会,由县委常委副县长何东平,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参加,会后县委常委副县长何东平要求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要分清各自职责,督促各镇(园)抓紧对各自辖区的“大棚房”疑似问题进行排查确认。
7.2019年1月14日召开南靖县落实“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春季攻坚战”工作会,会上县自然资源局局长简国顺强调,一要深化认识,提高思想站位;二要学懂弄通,及时如实上报;三要扎实推进,切实整治整改。
8.2019年3月1日召开全国、全省推进“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电视电话会暨全市“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视频会,会后县委常委副县长何东平、副县长刘升蔚再次强调要切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扎实推进“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
(四)遵照属地原则,各镇(园)开展自查。
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各镇(园)充分利用土地遥感监测成果,组织精干人员和力量,运用卫星图斑逐一对照核实、逐一现场勘查,在辖区内开展“大棚房”问题全面清理排查工作。各级农业农村和自然资源部门通过开展明察暗访,加强督查指导,及时发现问题,推动解决问题。对近期国家自然资源督察上海局明察暗访及卫片执法检查中发现的疑似“大棚房”问题线索,进行分解梳理核查,将涉及“大棚房“问题范围的违法组织力量整治整改到位。
(五)全面严格分类整治。
对排查清理发现的“大棚房”问题区分类型,依法依规,分类明确处理,做到一事一档,逐一对应建立整改整治清单,明确工作责任,切实抓好整改整治工作,确保不出现反弹回潮。对违法违规占用的耕地,尤其是基本农田,按照“谁破坏、谁恢复”的原则,采取有力措施恢复农业生产条件,做到农地农用。
(六)进一步开展深入查彻底查。
2019年1月,根据省、市相关文件通知,“大棚房”问题专项行动延长至2019年3月份。全县对各镇(园)再次进行了地毯式再排查,共发现并上报“大棚房”违法违规项目20宗。2019年2月1日,经漳州市“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召开的培训指导会现场确认,南靖县上报的“大棚房”违法违规项目,认定属于“大棚房”问题8宗,不属于“大棚房”问题12宗由县自然资源部门依法依规另案处理。
构建长效机制,强化耕地用途监管。以专项行动为契机,强化永久基本农田用途特殊管制措施,建立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有奖举报制度。加强设施农业精细化管理,对设施农业温室大棚普遍建档立卡。加强对工商资本进入农业利用耕地的规范管理,完善配套规章制度,强化流转土地用途管制。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有关部门、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部署安排,聚焦农民群众最关心、最现实、最急需解决的村庄环境卫生难题,充分激发农民群众“自己的事自己办”的自觉,从老百姓身边的小事抓起,一件事情接着一件事情办,不断增强亿万农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能源局、国家林草局、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国务院扶贫办、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等部门,将于2019年起在全国范围内集中组织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行动,带动和推进村容村貌提升。为此,研究制定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行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组织落实。
根据省纪委《关于纠正“私车公养”问题的通知》和市纪委《唐山市“私车公养”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综合所认真贯彻落实公务加油卡和私车公养等相关文件精神,我院领导高度重视,对/公务加油卡和“私车公养”情况进行了自查自纠,并对全体干警严明了纪律要求,进一步规范公车管理行为。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经自查自纠我院四张加油卡,加油卡由办公室统一交钱,七辆公务用车,无超编车、超标车、违规借车、换车等违规配备车辆情况,无公车私用、“私车公养”、驾驶员在公务用车运维费中违规报销费用等情况。
具体如下:
1、按照规定我院完成公务用车新标识喷涂工作。
2、我院无将购置的公务油卡发至个人供私车用;。
3、无单位为个人报销或发放燃油补助;。
4、我院无个人利用职务之便使用单位公务加油卡为私车加油或将油卡变卖套现;。
5、无报销私车维护保养费、装饰费、路桥费、违章罚款等。
(一)提高认识,加强教育。
加强公务加油卡和“私车公养”整治,规范领导干部用车行为,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的需要,也是维护维护党和政府形象及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迫切要求,我院严格按照要求,组织全体干警认真学习文件精神和有关廉洁自律要求的基础上对照通知有关规定,逐一排查“私车公养”规定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二)加强管理、严格纪律。
我院领导针对“私车公养”问题研究制定了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要求全体干警充分认识加强公车管理、执行公务用车规定的重要性,在切实抓好公车管理同时,要求领导干部带头执行好公车管理制度,为全体干警做好榜样。我院全体干警严格按照规定,不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严格执行公车定点停放、定点加油、定点维修,健全完善专人负责、领导审批、统一派车等措施,严格执行车辆派遣、驾驶、检查等规定,坚决杜绝公车私用、“私车公养”等问题。
(三)多措并举,强化检查。
我院不仅对公车私用“私车公养”制定针对性方案,也对公车各项安全措施予以认真落实,绝不允许酒后驾车,不准违章驾驶,不带故障行车,在车辆维修上,履行节约,采取有效措施,努力降低消耗,节省车辆费用开支。
(四)日常监管,举报监督。
为进一步规范我院公务用车,按照相关文件中关于公务用车和“私车公养”的有关规定,我院对公车进行了明确规定,强化日常监督,加大管理力度,采取对外公布举报电话,加强公众监督和舆论监督,形成一个严谨的监控环境。
为落实“四抓四促”环境卫生整治工作顺利推进、全年整治取得实效,结合镇域实际,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坚持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上级相关会议精神,按照各级关于人居环境整治的总体要求,解决农村广大群众最急需、最关切、最直接的环境卫生难题,从实际出发,循序渐进,通过长期努力,全面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切实解决农村环境“脏乱差”问题。
以“清洁村庄助力乡村振兴”为主题,综合整治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突出问题,将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与“四抓四促”、疫情防控、脱贫攻坚、乡村振兴、“三城同创”结合起来,到2020年底,按照规范建设、改善环境、分类实施、统筹推进的工作思路,发动全镇广大群众,广泛参与、集中整治,着力解决主干道路、村庄环境“脏乱差”问题,实现村庄内垃圾不乱堆乱放,污水乱泼乱倒现象明显减少,粪污无明显暴露,杂物堆放整齐,房前屋后干净整洁,村庄环境干净、整洁、有序,村容村貌明显提升,强化农膜源头防控,提升废旧农膜回收利用水平,文明村规民约普遍形成,网格化管理逐步完善,长效清洁机制逐步建立,村民清洁卫生文明意识普遍提高,卫生习惯基本养成的农村工作新局面。
加快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重点治理农村垃圾、污水和厕所。组织全镇党员干部参与人居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广泛宣传、动员广大农民群众参与村庄清洁行动,努力实现“三清两改一提升”的工作目标。以村庄清洁行动助力乡村振兴,着力解决村庄环境“脏乱差”问题,从而实现村庄内垃圾不乱倒,污水、粪污不乱流,杂物堆放整齐,房前屋后干净整洁有序,村容村貌明显提升,长效清洁机制逐步完善,村民养成良好卫生习惯、文明意识普遍提高的工作目标。
(一)集中清理整治全镇范围内农村生活垃圾。按照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的运行机制,充分发挥保洁员、公益性岗位人员的作用,对辖区内道路沿线、河道、沟渠及房前屋后的垃圾以及乱堆乱放进行大清扫、大清理、大整治,不留死角,彻底清除可视范围内的垃圾,基本做到无成堆暴露垃圾、无乱堆乱放。垃圾车负责全镇垃圾每日清运,做到日产日清,促使全镇环境卫生状况随时保洁。辖区内各企事业单位都要建立完善环境卫生管理制度,实行专人负责、专人清理、专人检查,做到单位院内保持整洁美观,办公场所环境优美,窗明几净,无垃圾污水、杂物堆放。(责任单位:镇政府、各村委会、村镇中心、辖区内各企事业单位)。
(二)全面开展农村道路交通沿线环境卫生整治。加大镇村道路沿线环境卫生整治和绿化美化,全面清除道路两侧的垃圾、杂物,拆除道路两侧违章建筑,整治沿线小卖部、小厕所,清理公路沿线违规小广告,不断提升对外形象。进一步落实公路巡查制度,重点抓好农村公路沿线的巡查,杜绝在公路沿线两侧乱堆乱放、乱搭乱建、乱设障碍、打场晒粮、放养牲畜、焚烧秸秆等违法违规行为。(责任单位:各村委会、村镇中心、公路管理所)。
(三)全面开展河道沟渠及大环境绿化区域的环境卫生整治。严格落实“河长制”,加大对河道排污整治力度,对河流沟道沿河排污口进行排查整治,对河道垃圾及漂浮物进行集中清理。采取生态修复等措施净化流域水质,美化河道环境。落实日常管理维护责任,定期巡查,严肃查处取土采砂、损毁河堤、偷排污水废液、倾倒垃圾杂物等违法违规行为。定期巡查和清理大环境绿化区域内的垃圾杂草、白色污染,切实整治绿化区域内垃圾乱堆现象,巩固城镇绿化成果,进一步优化生态环境。(责任单位:各村委会、农服中心、村镇中心、环保站、安监站)。
(四)全面开展辖区建筑工地环境卫生整治。按照文明施工管理的相关规定,做到工地内施工物品堆放整齐,工地出入口整洁有序,垃圾杂物清理及时。工地围墙围挡标准统一,无乱张贴、乱涂写现象。严格落实建筑工地“六个百分百”抑尘目标要求,集中整治建筑工地扬尘及周边环境,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加盖防尘网、洒水降尘、设置车辆冲洗设备和硬化路面及出入口,做到车辆不带泥上路。(责任单位:各村委会、村镇中心、环保站、安监站)。
(五)全面清理整治畜禽养殖面源污染等农业生产废弃物。镇内建有部分规模化养殖场所,为防止畜禽粪便直排现象发生,需要加强对养殖户教育宣传和惩处力度,坚决杜绝畜禽散养行为和粪便直排,加大对随意丢弃的病死畜禽尸体、农业投入品包装物、废旧农膜等农业生产废弃物清理力度,严格按照规定处置,积极推进资源化利用,防治农业面源污染。(责任单位:畜牧站、环保站、各村委会)。
(六)全面开展门头牌匾和沿街摊点环境综合整治。
1.加强门头牌匾、广告设施的规范和管理。对各路段建筑物、公共场所的公告牌、电子显示屏(牌)、橱窗、灯箱、条幅、实物造型等形式的广告牌匾进行规范整治,解决杂乱无章、年久破损、一店多牌、布局混乱、求高求大、视觉污染等问题。(责任单位:村镇中心、食药所)。
2.对在建筑物、市政设施上乱贴、乱喷以及利用其它形式在户外设置、悬挂张贴的小广告进行整治,严厉打击非法张贴喷涂“小广告”行为。对电力设施、通信设施进行清理整治,对乱拉乱挂的线缆,废弃线缆、线杆等设施进行清理拆除,消除街道上空“蜘蛛网”。(责任单位:各村委会、村镇中心、电信所)。
3.严格实施“门前三包”制度,保持环境整洁美观。加强对沿街小旅馆、小餐馆、美容美发店和生产加工店的监督管理,坚决整治占道经营、店外经营、违章搭建、乱设广告牌等行为,取缔无证加工点和无照经营户,对造成环境污染、销售不合格食品、卫生条件不达标的,坚决按规定进行罚没关停。加大对废品收购站、露天烧烤、夜市摊区等区域的环境卫生整治力度。(责任单位:食药所、村镇中心、交管站)。
(七)积极推进农村户用厕所改造工作。牢固树立“小厕所、大文明,小厕所、大民生”理念,按照城乡一体化、公共服务均等化要求,以数量充足、布局合理、设施完善、管理精细、人民满意为目标,充分尊重广大群众的意愿,因地制宜推进农村户用卫生厕所建设和旱厕改造,积极推进农村厕所粪污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厕所革命”是一项系统工作,是精神文明和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需要加强教育和引导广大群众对文明生活习惯的养成,普及卫生知识。(责任单位:各村委会、村镇中心)。
(八)扎实开展农村拆违治乱整治工作。切实将拆违治乱与乡村振兴和全域无垃圾整治等结合起来,到2020年底,在全镇范围内开展拆违治乱专项行动,全面清查处理各类违法占地、违法建设,坚决遏制新增违法建筑;全面治理镇村范围内乱堆、乱倒、乱占、乱摆、乱贴、乱画、乱停、乱养、乱拉、乱架、乱接、乱排、乱施工等现象,着力维护城镇规划、建设、管理良好秩序,努力营造整洁、有序、文明、优美的镇村环境。(责任单位:各村委会、村镇中心)。
(一)全面启动实施。即日起开始在全镇范围启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镇村两级建立健全组织,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发动,营造良好社会氛围,让村庄清洁行动做到家喻户晓。
(二)开展集中整治。各村要广泛发动广大干部党员群众集中力量开展“三清两改一提升”,提升村容村貌,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抓住重点组织集中开展整治活动,推动农户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充分利用元旦、春节及各大节假日等重要时段和节点,组织全镇干部群众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活动,对村庄环境卫生脏乱差问题进行集中整治。镇2020年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共需资金630万元,现因镇财力有限,特申请人居环境综合整治资金630万元。
李德金指出,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是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多次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和中央有关领导同志批示、讲话精神,多次召开会议听取汇报、研究部署清理整治工作。全省各级各有关部门务必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守土有责、守土尽责”的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坚决遏制农地非农化。
李德金强调,各地各部门要坚持问题导向,聚焦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精准施策、分类处置,坚决彻底整治整改到位。要进一步压实属地管理责任,对所有“大棚房”问题实行清单式管理,对疑似“大棚房”问题的图斑逐一对比,一宗一档,逐宗逐条梳理、排查、整治、销号。要加快整治整改进度,对标对表、挂图作战;要实事求是、依法依规,强化工作落实,确保按时保质全面完成整治整改任务。要健全联防联控、联合执法、联合监督的工作机制,研究完善相关用地政策,从源头上解决“大棚房”问题。要加强宣传引导,确保社会安定稳定。
1月18日上午,我区举行“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会议,传达中央、省、市相关会议精神,对我区“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进行再部署、再落实,确保在规定时限内全面完成整治任务。区委副书记、区长侯富光主持会议并讲话。
侯富光指出,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把“大棚房”问题清理整治作为践行“四个意识”、落实“两个维护”的现实检验,严格按照标准和要求,坚决遏制农地非农化乱象,确保按时完成任务。
侯富光强调,要认真学习吃透中央精神,把握政策要点层层落实责任,迅速推进“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要全面开展整治“回头看”,排查工作要再深入、再仔细,应查尽查,特别是对重点区域、重点问题、重点环节进行深入彻底排查核实,并摸清每一宗“大棚房”面积、违规事实等情况,做到精准归类。整改落实要迅速到位,分类推进、挂图作战、销号管理,切实推进清理整治工作。要层层压实责任,确保不折不扣完成“大棚房”专项清理整治任务。
据了解,去年10月,我区在全区范围内集中开展了“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重点清理整治违法占用农用耕地的建房行为,坚决遏制农地非农化。“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主要包括三类问题:在各类农业园区内占用耕地或直接在耕地上违法违规建设非农设施的问题,特别是别墅、休闲度假设施等;在农业大棚内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建设商品住宅的问题;建设农业大棚看护房严重超标准,甚至违法违规改变性质用途,进行住宅类经营性开发的问题。
会议传达了中央、省、市开展“大棚房”问题清理整治工作有关会议、文件精神,通报了全县“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并安排部署了下一步整治工作及整改措施。
庞新秀说,“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事关耕地红线和粮食安全底线,是当前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全县各级各相关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大棚房”问题的严峻性、危害性,坚决治理农业用地违规建设,着力解决好农地非农化的问题。
庞新秀说,各级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自觉高度警醒,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严格按照专项清理整治行动要求,开展拉网式排查摸底,建立问题台账,逐一分析研判,确保不折不扣整治整改到位;要强化领导,全面压实工作责任。各单位要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做到信息共享,形成工作合力。以乡镇为单位,再进行一次“拉网式”排查,深入查、彻底查、反复查,认真甄别,核准问题底数,坚决做到不漏报、不少报、不瞒报。县领导小组组长,要发挥好统筹作用,实地看、现场看,督促各乡镇落实清理整治任务和要求。各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对辖区内专项清理整治负总责,对辖区内专项行动工作严格把关。县公安局要将整治工作与扫黑除恶统筹结合,依法从严惩处阻碍清理整治工作的违法行为,切实为整治工作保驾护航。县国土局等有关单位要加强指导,及时传达上级要求,准确把握清理排查类型,全面排查清理,切实做到“逢区必核、逢园必进、逢棚必查”,确保排查清理整治整改全面彻底。同时,要正风肃纪,严肃追责问责。
各村委:。
为加快建设山清水秀美丽之地,有效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持续改善,进一步打造干净、整洁、有序的宜居宜游美丽乡村,不断增强农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根据《城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城口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五清理一活动”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城府办发〔2021〕9号)文件要求,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通过开展“五清理一活动”专项行动,全乡所有行政村基本做到村容村貌干净整洁、美观协调,村内无残垣断壁,无“蓝棚顶”,无乱搭乱建,垃圾及时清理,无丢弃的病死畜禽尸体、无农业生产废弃物,无黑臭水沟、池塘,无露天粪坑,无直排污水管口,房前屋后菜园、果园、花园围栏规范,无塑料袋破布乱披或彩条乱挂。
(一)清理“蓝棚顶”。对于农民群众搭建的功能设施性质的“蓝棚顶”,采取改建坡屋顶等方式进行风貌塑造。对于私搭乱建“蓝棚顶”,逐步依法依规进行拆除。
(二)清理无人居住废旧房。对长期无人居住的破旧房屋开展摸排,引导房主进行归整。在充分尊重房主意愿的前提下,鼓励农户对破旧房屋通过流转、退出宅基地进行复垦等多种形式加以盘活利用。
(三)清理房前屋后杂物堆。动员农民群众自行清理房前屋后、室内外的各种杂物,在确保消防安全的前提下将柴草码放整齐,杂物摆放规范整洁,实现庭院内外物品堆放整齐、整洁有序。
(四)清理田间地头废弃物。引导农民群众对田间地头乱搭乱围的围栏、围挡等统一进行清理、规范,及时规整废弃瓜果架、大棚架等。回收利用田间地头废旧农膜,回收处理农药、肥料、饲料等包装废弃物。
(五)清理管线“蜘蛛网”。梳理规范房前屋后、室内外的有线电视、通信、电力等管线。对于条件允许的地方开展管线规范入地,需架设外露部分采取归类捆扎、贴墙、穿管等方式进行规整。
(六)深入开展农村爱国卫生运动。广泛发动农民群众投入爱国卫生运动,聚焦重点场所、薄弱环境,继续推进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组织农民群众定期开展卫生大扫除,突出清理死角盲区。强化示范引导,大力推进卫生乡镇、卫生村创建。开展健康乡村建设,建设一批健康示范村镇。深入开展“讲卫生、树新风、除陋习”活动,进一步普及卫生健康和疫病防控知识,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引导农民群众养成良好卫生习惯。
(一)宣传发动。即日起至2021年2月11日,利用村民大会、走访入户、宣传标语、村宣传栏、微信等多种宣传方式,抓住农民返乡过年有利时机,结合村庄清洁行动,广泛宣传“五清理一活动”专项行动的目的意义,营造全民参与、共建共享良好氛围。
(二)建立台帐。2021年3月底之前,以行政村为单位,完成对“五清理”方面的问题全面摸底排查工作,事项化、清单化分类分档建立明细台帐,逐项细化整治措施,明确整治时限,落实整治责任。
(三)重点区域整治。根据乡情实际,重点围绕沿主干道(石厚路)、沿主河道(石溪河)、沿龙盘村景区周边、沿乡场镇周边作为重点区域,2021年6月底之前,基本完成重点区域内专项行动目标任务(“蓝棚顶”清理率达到90%;无人居住的废旧房清理率达到80%;房前屋后杂物堆整齐规范;田间地头废弃物明显减少;管线“蜘蛛网”规整有序;常态化开展农村爱国卫生运动,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
(四)全域覆盖。坚持先易后难,由表及里,纵深推进,在完成示范村专项行动目标任务的基础上,全域开展“五清理一活动”专项行动。2021年12月底之前,基本完成各行政村台帐任务,将问题清零。
(五)强化考核。在全域开展专项行动的基础上,开展督查考核,考核结果纳入年度考核计分。
(六)建章立制。总结好的做法、好的经验,完善村规民约,进一步明确农民群众维护村庄环境的责任义务;完善长效机制,进一步推动形成民建、民管、民享机制,切实巩固整治成效。
(一)成立领导小组。成立以乡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 肖体勇 党委书记。
詹 科 党委副书记、乡长。
副组长: 贾 飞 党委专职副书记。
冯宗宇 副乡长。
袁加伟 党委宣传委员。
成 员: 唐楷明 副乡长。
袁维静 纪委书记。
邓占英 民政办主任。
各村支书。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乡城环办,由高维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二)强化信息上报。将此项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各村年度考核,各村每季度末将工作开展情况(附件1)报送乡城环办。
(三)加强资料收集归档。各村建立专卷,在工作开展过程中注意保存各类资料(附件2),按照序时进度做好收集归档工作备查。
问题窨井盖整治工作汇报【第三篇】
20xx年,面对经济下行压力不断加大的复杂环境和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任务,全州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按照州委、州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积极担当作为,圆满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
(一)民生保障进一步加强。一是20xx年xxxxx户x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任务于20xx年x月底全部开工,到20xx年xx月底已竣工xxxxx户,%。其中:实施修缮加固危房开工xxxxx户,已全部竣工,在规定时限内实现了xxx%的竣工目标,其他20xx年度拆除重建任务将于20xx年x月全部完工;砚山、西畴x个脱贫摘帽县x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全部完工并达到入住条件,其他县(市)农村危房存量预计20xx年x月底可全部完成改造并达到入住条件。二是全州xxxxx套棚户区改造项目已全部开工,xxxxx套公租房已建成分配xxxxx套,分配率xx%,发放城镇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xxxx户。三是房地产市场总体保持平稳,共完成房地产开发投资x亿元,同比增长%;万平方米,%。四是住房公积金管理服务水平提升,全州归集总额x亿元,同比增长%;归集余额亿元,同比增长%;向xxxx户家庭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亿元,同比增长%;贷款总额x亿元,同比增长%;亿元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
(二)城乡功能进一步提升。高度重视城乡规划,xx市、麻栗坡县、丘北县、富宁县编制完成《县(市)域乡村建设规划》,各县(市)城市新一轮总体规划修编全部完成,xx市、丘北县全面启动城市设计试点工作。城市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平方公里、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公里、城市污水管网公里、城市公厕xx座,xx市、砚山县、富宁县启动城市公共停车场建设。城乡人居环境持续提升,全州累计查处“两违”建筑平方米;占道经营、乱摆乱放、乱贴乱画等整治力度不断加强,效果日趋明显;乡镇垃圾、污水处理设施进一步完善。2015-2016年度xx个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省级示范村已竣工xx个,在建xx个;xxxx年度xx个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省级示范村已完成前期准备工作,待省级贷款资金下达后组织实施。
(三)推动建筑业转型取得新成效。制定出台了《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全州建筑业总产值达xxx亿元,同比增长%。完成建筑业增加值亿元,同比增长%。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稳定可控,全年未发生工程质量事故,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四)住房城乡改革不断深化。规范网上审批流程,梳理调整州级行政审批事项xx项(“供水经营企业经营许可证核发”已正式取消),县市级行政审批事项xx项,州级所有行政许可事项已全部进驻政务中心办理。城市执法体制改革积极推进。顺利完成“滇盾—20xx”防空演练室内推演,广南县基本指挥所主体建设已完工,全年报建人防“结建”工程xx个xx万平方米,在建xx个xx万平方米,收缴人防易地建设费xxxx万元。
同志们,20xx年全州住房城乡建设事业成绩令人欣慰和鼓舞。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州委、州政府坚强领导和省住建厅具体指导的结果,是州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党委政府大力支持的结果,是全州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真抓实干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州政府向大家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回顾过去一年的工作,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对照州委、州政府的要求,对照人民群众的热切期盼,对照高质量发展标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国家对棚改融资政策作出重大调整,对多个棚改项目的开工建设造成较大影响。历年实施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带来的融资还款压力,造成各县(市)地方政府存在一定的债务风险。部分公租房项目未按国家、省的时限要求完成建设任务。二是房地产市场波动风险依然存在,调控的长效机制建立和完善还需加强,部分房地产项目存在规划执行不严、项目推进困难等问题。三是城乡基础设施“短板”依然存在,城乡品质不高和功能配套不够。四是城乡风貌还缺乏地域特色,乡愁记忆不明显,建筑设计、村庄和农房设计亟待加强。五是城市管理精细不够,系统化、智能化程度不高,部分乡镇、背街小巷“脏、乱、差”问题比较突出。六是系统党建联动载体不够丰富,行业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七是“放管服”不到位,营商环境有待提升。
问题窨井盖整治工作汇报【第四篇】
为进一步加强医疗服务市场监管,打击非法行医,净化医疗服务市场,规范医疗机构的执业行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霍城县卫生局多措并举扎实开展医疗机构清理整顿工作。
一是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成立了由卫生局局长任组长的医疗机构清理整顿领导小组,制定了《霍城县医疗机构清理整顿工作实施方案》。并严格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医疗机构管理办法》和《卫生部关于医疗机构审批管理的若干规定》以及相关配套文件精神,科学、有序地开展清理整顿工作。
二是全面开展清理整顿工作。清理整顿工作采取了书面审核、现场检查等多种形式开展。为了避免在清理整顿过程中发生不必要的纠纷,我局事先认真做好宣传工作,使全县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了解、掌握了清理整顿的目的和要求,积极配合开展整顿工作。重点对医疗机构科室设置、诊疗科目、人员资质等开展了全面的清理整顿。
三是进一步规范了医疗机构档案管理。严格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完善了我县医疗机构的档案管理工作。在县档案局工作人员的指导下对辖区范围内的所有以往审批的医疗机构档案进行了重新整理,建立了一套包括设置审批、执业登记、变更、校验、处罚等内容的完整的医疗机构管理档案,目前基本做到了一机构一档案,并确定了专人负责归档和管理工作。并进一步规范了办事流程的公开工作,有效地方便了申请人依法办事。
问题窨井盖整治工作汇报【第五篇】
工作报告是员工向上级汇报工作的书面材料。它是应用写作研究的风格之一。以下是为大家分享的“问题窨井盖整治工作汇报(汇总8篇)”,它损害的是老百姓切身利益,啃食的是群众获得感,挥霍的是基层群众对党的信任。”纵观今年上半年九原区纪委监委查办的案件,“微腐败”所带来的祸患已不容小觑。
一是“微腐败”涉及人数不“微”。基层腐败虽微,为恶既广且深。群众身边的“微腐败”,“微”在层级,“危”在民心。截止今年上半年,针对村民举报嘎查村干部利用职务便利,在分配占地款、新农村建设住房、承包土地及各类项目补贴资金发放过程中存在谋取私利、与民争利、优亲厚友等问题占信访总量的比重大幅提升增加。共受理村干部举报100件,占举报总量的58%,与去年同期46件相比上升了117%。
二是“微腐败”涉案金额不“微”。纪委监察机关和检察机关查处违法违纪案件中违法违纪金额小到几千几万元,大到几万几十万元都有。如某村主任魏某伙同两村民共同贪污工业园区征地补偿款万元。
三是“微腐败”社会危害不“微”。最底层的群众对“微腐败”现象有着切肤之痛,因为这些“微腐败”直接损害了基层群众的利益,尤其是影响了惠农政策的实施效果,激化了农村社会矛盾,影响党群干群关系。因为在群众看来,干部职位再低,都代表着党和政府的形象。群众身边的腐败看起来虽小虽微,但涉及的人多、面广,容易造成很坏的影响。往往一个好的政策,由于“吃、拿、卡、要”等“微腐败”,向群众传达中央精神的最后一公里被堵住了,党的信用也一点点被透支了。
四是“微腐败”滋生土壤不“微”。它多发生在基层,发生在群众身边。基层党员领导干部权力虽小,却是我国基层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其工作关乎老百姓的生产生活、大情小事,而基层群众维权能力低,违纪干部受到监督的力度不够,问题不容易被发现,为“微腐败”问题的产生提供了巨大的空间、时间。
五是“微腐败”社会存量不“微”。基层党员领导干部失职、渎职,违反机关工作纪律,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的问题,滥发津贴补贴、违规公款吃喝,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问题,屡见不鲜。三年来,全县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60个。
民心是最大的政治,正义是最强的力量。民心的一头连着中央牵挂,另一头连着百姓期盼。
我院结合自身实际狠抓了对照检查、征求意见、解决问题等三个方面的工作,通过自查自纠,使全院职工的纪律意识、责任意识、群众观念得到进一步增强,有力地推动了不作为乱作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现将第一阶段工作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专项整治活动取得实效已落实到位为确保专项整治活动取得实效,我院成立了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由院长陈延令任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我们在深入分析的基础上,结合实际,明确了这次不作为乱作为问题专项整治的各项整治重点的责任领导和责任科室,为确保专项整治活动取得实效奠定了基础。
我院召开了全体职工会议,传达学习《中共惠民县卫生健康局委员会印发〈关于深入开展不作为乱作为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并进行了宣传动员。
认真组织干部职工根据岗位职责的实际情况,采取召开座谈会的形式,广泛征求服务对象的意见和建议,对查摆出部分不作为、乱作为的问题进行专门研究,找准症结所在,分析问题根源,提出整改措施。
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各类问题坚持快查快办,发现一起,处理一起,公布一起,严格问责追究。问涉及违纪违法案件要从快从重查处,严肃追究监督部门及相关领导责任,并对典型案例在院内进行实名通报。对于对专项整治中不认真、不负责,态度消极、简单应付,突出问题隐瞒不报、整改不力,甚至顶风违纪的科室和个人,要加大追责力度,严肃追究科室和相关人员责任。
在整治过程中,所有干部职工敢于正视问题,对不作为、乱作为问题进行深入排查,对于发现的问题,深入分析问题原因和结症,并迅速拿出整改措施,确保本次专项整治工作逐步落实到位。
根据凤纪发〔2018〕14号文《关于开展顶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风景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第六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进一步推动各级党员干部持续加强作风建设,局领导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开展,把整治工作作为近期一项主要任务抓好抓实,将监督检查工作作为此项工作的重点任务,认真完成。现将监督检查工作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1、成立风景局专项工作监督检查小组,领导班子成员全员加入,负责领导亲自监管下属科室整改工作,随时监督检查。加强监督检查力度,坚决杜绝和反对“四风”,进一步深化和巩固党风廉政建设。
2、逐一对照,认真督检。
紧紧围绕4个方面13项具体专项整治内容一一对照检查,一一查明是否存在问题,认真分析原因,拿出措施严改实改、即查即改、真改实改。
3、强化监督,重点督查。
监督检查专项领导小组认真走访,严肃监管纪律,采取听汇报、个别访谈的方式,有针对性的开展重点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将监督检查工作做到实处,确保监管工作不走过场、不留死角。
1、倡导节约朴素,禁止大吃大喝。
2、严格规范公出旅费标准。
3、规范公款消费行为,严格杜绝公款私用,收受贿赂。
4、禁止在高消费、娱乐场所进行接待或被接待活动。
5、定期检查公款旅游、公物私用等以公谋私情况。
6、规范公车管理,禁止公车私用。
7、利用婚丧嫁娶大操大办,铺张浪费甚至借机敛财的问题。
经过严肃的监督检查,我局并不存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坚持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是一项长期的政治任务,我局将在市纪检委的领导下,防止“隐身”、“变种”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坚决克服工作中的困难和诱惑,加强自身的防腐抗污意识,提高防御能力,坚守一名党员干部应尽的责任和义务,严格遵照执行上级的文件精神,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专项监督检查工作作为一个常态,形成长效机制,融入日常的工作中去,使其成为我局全体党员干部的一个防范警醒,成为广大党员干部的保护屏障。
根据《***的通知》文件精神,对照《***具体分工安排》,结合我局实际,现将2020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工作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一)学习情况。
结合传达学习《关于在全党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总结报告》精神,将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为教育的重要内容。学习习近平在浙江考察时强调的讲话精神,学习有关要聚焦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开展全面检视、靶向治疗,切实为基层减负,让干部有更多时间和精力抓落实。
(二)为基层减负工作情况。
我局日常开展工作多为与街镇协商,共同实施开展,讲究求实效做实事,不存在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的现象,严控发文数量、规格和范围,协调内容联系紧密的多个文件,尽量不要求基层报送无实质内容的材料,以求做到真正减负。我局今年3月份以来,我局组织街镇开会3次,发文3份。
(三)为基层放权赋能工作情况。
我局本着“以民为本、热情高效、优质服务”的工作原则,恪守“坚持标准、快速审批、热心为民”的服务宗旨,简化服务程序,练好服务技能,优化服务态度,提升服务质量,努力做好服务企业工作。一是进一步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对进驻行政大厅的审批事项,简化审批手续,缩短办理时限。
窗口办理行政许可事项办理时限全部压缩,改为即办件。同时按照区政府的要求,配合做好行政事项下放工作。二是加强对企业服务。对招商引资的重点项目,*****主动介入、超前服务。进一步优化*****等行政审批环节,提高行政审批时效。
(四)联系群众工作情况。
我局精准扶贫帮扶贫困户有**户,其中一般贫困户**户、低保户**户、五保户**户。自实施精准扶贫以来,我局关心扶贫户生产生活情况,扶贫工作人员定期入户,在中秋、春节等重要节日定期送上节日慰问品。目前,我局帮扶的**户贫困户均已达到脱贫标准。
(五)以上率下情况。
我局领导班子履行主体责任,带领局全体干部职工扎扎实实开展工作。严格按要求开展民主生活会和年度述职。
目前,我局发文质量还有待提高,行政许可事项下放工作还没有真正下放,联系群众方面主动意识还可以进一步提高。
(一)继续减少发文量。按规定做到可不发文的、没有实质内容的一律不发文,同时发文内容讲实际问题,言简意赅,提升发文质量。
(二)继续做好为基层放权赋能。牢固树立为民服务的理念,对行政事项进行全面梳理,配合做好事项下放工作。在实施下放事项过程中,主动倾听基层和群众反映诉求,对不属于职责范围的咨询政策和反映,主动说明情况,有序引导,对自身职责范围的政策和反映,做到主动联系解答和积极沟通,为群众排忧解难。(三)继续做好联系群众工作。结合***等业务工作等,多去基层了解实际情况,与群众交心,总结经验,不断提升工作方式方法,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宗旨,多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
根据中纪委办公厅印发《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工作意见》和省市纪委有关通知要求,县委认真组织学习教育,围绕《工作意见》明确的四个方面12种情形,按照明确的十项举措,扎实开展自查整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纠治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作风建设既是一场艰巨的攻坚战,又是一场深入的持久战。近年来,我们坚持以“永远在路上”的思想和行动自觉,把整治“四风”问题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持续加强作风建设,驰而不息正风肃纪,不断提振干部队伍精气神,形成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把中央要求贯彻好。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总书记关于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持续深化“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等工作,推动全市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始终做到“两个维护”,自觉严守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关于处理陕西秦岭北麓西安境内违建别墅问题的情况通报精神,深入开展贯彻落实习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情况“回头看”行动,推动各级党员干部强化责任担当、狠抓工作落实,确保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在固安落地生根。坚持把作风建设列入县委全会、县委常委会重要工作内容,及时学习传达中央关于作风建设的相关会议、文件精神,连续四年在春节后上班第一天召开全县作风建设大会,推动广大党中不断改“四风”、树新风。
二是聚焦中央决策,坚决把重点工作落实好。对中央重要会议精神、重大决策部署、重点工作安排,我们都在第一时间学习传达、部署推进、贯彻落实,确保中央有要求、固安有行动、行动见成效。2013年以来,我们始终把中央和省市委决策部署作为每年全会和政府工作报告的总纲,不断提升目标追求、丰富发展内涵、拓展思路举措,使之成为全县上下的自觉行动和共同任务。特别是去年以来,我们紧紧围绕中央关于打好三大攻坚战决策部署,健全政府性债务风险管理机制,制定债务化解方案,守住了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扎实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扭住产业扶贫根本,累计实现万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脱贫,28个省县定经济薄弱村达标出列;坚决抓中央环保督查问题整改,关停淘汰一批化工生产企业、低端低效产能,生态环境满意率居全省第三。
三是强化问题导向,坚决把作风弊病整治好。扎实推进中央巡视反馈意见问题整改,及时召开县委常委会会议、县委书记专题会议、专题民主生活会,研究制订14个方面36条整改措施,并专门成立整改领导小组和六个专项小组,统筹督促推进六大板块问题整改,先后开展非法集资专项整治等16个专项行动,制定和修改完善相关制度39项,推动问题真整改改到位。去年以来,县委常委会先后召开四次民主生活会,把“四风”问题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作为重要对照检查内容,深入查摆问题,深刻剖析根源,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切实做到直面问题、立行立改。针对落实上级部署不到位、推进重大项目不担当、服务重点企业不主动、保障重要民生不贴心、履行法定职责不充分等问题,我们坚持正反双向发力整治作风问题,深化推进“为官不为、为官乱为”专项整治,累计为企业和群众解难题、办实事293件,从严查处不作为、慢作为、假作为等“新衙门作风”问题320个,问责145人。
四是注重改革创新,坚决把长效机制建立好。围绕激发调动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我们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按照中央和省市高质量发展要求,健全完善高质量发展考核体系、督考机制和奖惩办法,在全县上下树立担当作为、争先创优的鲜明导向。针对会议偏多问题,我们制定会议审批、计划管理制度,从严从紧控制会议数量、规模、时间,能不开的坚决不开,可合并的坚决合并,能用视频电话会议召开的不集中召开,六届县委五年共召开常委会(扩大)会议123次,其中扩大会议78次;七届县委两年共召开常委会(扩大)会议106次,其中扩大会议16次,占比15%,大大减少了县区、部门“陪会”现象。针对文件“泛滥”问题,我们出台年度发文申报计划制度,加强对县委(县委办)、县政府(县政府办)发文的前置审核,严控发文数量,严格发文程序,严把文件质量;实行文件限时办结、督办落实、结果反馈等机制,确保公文运转高效、有序、安全,有效减少了文件数量、提升了文件质量。
五是突出关键少数,坚决把表率作用发挥好。紧紧抓住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强化领导干部的责任担当,发挥领导干部在推进作风建设中的模范带头作用。县委县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带头开展“三进三帮”大走访活动,通过“微调研”“微督查”等方式,密切联系群众,研究解决基层工作中的矛盾问题,取得干部受教育、群众得实惠、基层能满意、社会真欢迎的“叠加”效应。围绕实施开展重特大项目攻坚年活动,我们建立健全领导挂钩重点企业、重大项目制度,推动领导干部带头深入项目、企业一线协调解决矛盾问题,促进项目加快推进,服务企业健康发展。认真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制定鼓励激励、容错纠错、能上能下“三项机制”实施办法,发布典型案例,旗帜鲜明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担当,着力营造既风清气正、又风生水起的干事创业氛围。
尽管我县整治“四风”问题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与上级要求和群众期待相比还有一定差距,特别是形式主义方面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
一是“文山会海”现象仍未根治。虽然会议、文件数量总体呈下降趋势,但显得较多,如会议方面,有县区、部门同志反映忙于“跑会”,没有多少时间下基层、到一线,在一定程度上牵扯了抓落实的时间和精力;有时还会“撞会”,分管领导无法分身,只能安排其他领导或处室同志代为参会;有时出现“虚会”,参加完会议之后,并没有什么实际工作需要自己去落实。分析原因,一方面因为有的领导干部仍然习惯于通过开会来统一思想、部署工作、推动落实,工作方式方法有待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另一方面有的工作在目标考核办法中就明确是否开会部署、领导讲话是否提到,否则就是不重视、就要扣分,这就导致了为开会而开会、为考核而开会。
二是检查考核过多过频现象仍然存在。主要呈现出“多、散、虚”的现象:“多”即督查检查考核事项总量较大,从调查情况看,32个县直部门共梳理出123项督查检查考核事项,其中个别部门对基层督查考核事项将近60项。“散”即缺乏统筹管理,特别是有的部门对工作内容相近的督查考核事项整合力度不够,如安全生产检查,市级面上有,部门条线也有;再如目标考核,原来全市有总的体系,各部门又另行建立考核名目,而且自行组织考核,现在统筹后全市只有一次考核,基层负担大为减轻。“虚”即形式上空泛、内容上空洞,有的督查考核只是看看台帐,有的不需要督查的工作也布置开展,有的把普通的调研或业务指导冠以督查的名义。分析原因,一方面有的部门依赖于以督查考核推动工作落实,对如何更好地指导推动激励下级争先创优抓落实思考不深、研究不透、方法不多;另一方面有的领导干部督查考核作为对下级施压的权力,通过督查考核树立上级权威、找“存在感”。
三是“重留痕、轻实绩”现象仍未杜绝。客观地讲,“痕迹管理”是一种有效的工作方法,既可以防范弄虚作假、欺下瞒上,又能压实责任、推动落实,还便于查找不足、对标补短,以此抓住不落实的事,追究不落实的人。但是,如果不注重“实际”“实效”,就很容易导致“痕迹管理”过多过滥、变味变调。如有的工作督查考核内容就是看看台账,台账不全就是工作没做好,而没有考虑实际工作成效和群众感受,导致一些干部把精力耗在准备资料、整理台帐等无谓的事务上。分析原因,一方面说明我们督查考核存在不足之处,存在“脱实就虚”现象,求真务实的导向还不够鲜明;另一方面说明有的干部政绩观存在偏差,纪律规矩意识不强,没有把“三严三实”要求完全付诸于实践之中。
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我们将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牢固树立“作风建设抓好是本职、不抓是渎职、抓不好是失职”理念,紧盯“四风”突出问题尤其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新动向新表现,采取坚决有力措施加以整治,不达目标决不罢休、不见成效决不收兵,坚决防止不良风气反弹回潮。
一是突出政治引领。“四风”问题,既是作风问题,更是政治问题,必须从政治的高度去解决。我们将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更加注重加强干部理念信念教育,尤其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把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决策部署作为重要政治责任、领导责任、工作责任,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推动广大党员干部“四个意识”更加坚固、“两个维护”更加坚决、“四个自信”更加坚定,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核心地位,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确保政令畅通、令行禁止。
二是注重标本兼治。作风建设贵在日常、难在长效,要走出“一抓就紧”“一松就散”的怪圈,必须动真格、出实招,打好组合拳,既着力解决当前突出问题,更注重建立长效机制。我们将持续抓好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落细落实,紧盯不敬畏、不在乎、喊口号、装样子的问题,坚定不移纠“四风”、树新风,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持续开展深化作风建设“防隐身防变异防反弹”专项行动、“两为”专项整治,对作风建设紧抓不放、一抓到底,不断压缩不正之风的滋生土壤和生长空间。同时针对工作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修订完善有关具体办法措施,形成管长远、固根本的制度体系,从制度上进一步规范作风行为。
三是强化执纪问责。“加强纪律性,革命无不胜”。教育引导全市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从西安违建别墅问题深刻汲取教训,自觉对照、深入查摆、时刻修正警醒自己,把党的纪律和规矩作为为官从政、修身律己不可逾越的底线和悬在头顶的“三尺利剑”,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进一步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既抓“关键少数”,又管“绝大多数”,充分发挥党的纪律在管党治党中的根本性作用。坚持铁腕手段,对典型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线索盯住不放,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充分释放“问责一人、警示一片、教育一方”的震慑效果,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四是坚持双向发力。党员干部既是特殊的人,应当具备担当的政治素质;也是现实的人,需要正向激励和反向约束。我们将认真贯彻中央《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和省市委鼓励激励、容错纠错、能上能下“三项机制”,牢固树立有为者有位、不为者无位、敢为善为者无过的鲜明导向,把干部干了什么事、干了多少事、干的事组织和群众认不认可作为选拔干部的根本依据,让干事者放下思想包袱,敢想敢干、敢为敢冲。同时对不愿担当、不敢负责、执行不力的人和事,坚决说“不”,该撤的撤,该换的换,坚决杜绝“劣币驱逐良币”现象发生,让“敢于担当、敢于作为”成为干部最鲜明的特质。
根据《关于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专项整治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我局认真开展了自查行动,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局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认真学习相关文件,深刻领会《关于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专项整治的通知》的精神实质,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将整治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责任、领导责任、工作责任,以实际行动切实抓好贯彻落实。
我局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规党纪,使党员干部明确党纪党规的要求,认清违法界限,提高思想认识,自觉抵制违规发放津补贴、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公务接待、公款吃喝、违规公款国内或出国旅游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的行为。
认真查找和梳理可能存在的问题,制定详细的自查表,由各股室和分管领导开展廉洁自律自查活动,深入清查党员领导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自觉接受廉洁自律监督,遵守政治纪律规定,严守廉洁自律底线。
经过认真仔细的自查自纠行动,暂未发现我局党员领导干部存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行为。
(一)提高政治站位。局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要认真贯彻落实相关文件精神,把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专项整治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摆在突出位置,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坚决杜绝党员领导干部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市区配套规定精神的违规违纪问题。
(二)加强党性修养。通过党组会、党员大会、职工大会加强学习,使领导干部和党员进一步明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等党内法规制度的要求,不断提高领导干部和党员的思想认识和党性修养。
1.明确重点,精心部署。根据《方案》的安排,全市共排查筛选出21家小型化工生产型企业纳入重点整治范围,其中,植绒胶生产企业8家,纸管胶生产企业4家,硅胶等其他化工产品生产企业9家。此外,根据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的实际情况,另有31家类似企业也均参照《方案》要求一并开展了整治工作。安监部门通过协调会、推进会等方式,积极会同相关部门进行监督与指导,同时利用专家技术优势,调动企业自身积极性,引导中介参与,强化宣传安全教育,较好推动此次安全综合整治工作进程。
2.推进顺利,成效明显。本次市以植绒胶、纸管胶为重点的小化工企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历时8个月,现已基本完成,整治工作成效显著。21家企业之中,8家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且未能完成整治提升的企业已完成淘汰关闭,1家企业纳入“退二进三”,其余12家企业完成了原地整治提升。另外31家参照执行的企业中,26家企业关闭淘汰,3家企业搬迁入园,1家企业纳入“退二进三”,1家企业淘汰部分落后生产线。
3.配合中心工作,促进转型升级。以植绒胶、纸管胶为重点的小化工企业安全综合整治作为提高全市安全生产水平的抓手,坚持与“腾笼换鸟”、“三改一拆”、“五水共治”、“出租房屋整治”等重点工作有机结合,统筹推进。例如街道化工园区占地120多亩,涉及化工企业14家,由于园区企业多且小,安全生产条件落后,缺乏科学管理且污染严重。在本次整治中,安监部门与环保、工商、质监等部门多次协调沟通,联合执法,对该园区化工企业采取整体集中关停,统一腾退,目前,园区内企业已全面停产关闭,营业执照均已注销或变更。在完成园区内化工企业整体关停腾退后,土地将用于建立“工业区小微企业科创园”,以此作为促进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手段。截至11月底,全市共腾退低效产出土地(包括租用土地)亩,拆除违法违规搭建的建筑物、钢棚共计约2030平方米,既消除安全隐患,保障生产安全,又助推“三改一拆”、减少污染排放、优化当地水质,同时也实现园区整体转型升级。
4.淘汰落后,提升产业结构。我市小化工企业呈现规模小、产能低、规范差、工艺低,通过综合整治工作的开展,淘汰落后的植绒胶生产装置8套,纸管胶生产装置2套,双氧水生产线1条,井冈霉素生产线1条,对羟基苯甲醛生产装置1套,氧化钴、氧化镍土法生产装置16套。通过规范化整治,从平面布局、生产工艺、安全设施、管理制度等进行整治,进一步提升和规范企业的生产基础,淘汰落后的产能,使其转型升级,实现产业结构调整。
5.从严标准,规范整治。小化工企业安全综合整治作为提高全市安全生产水平的抓手,一开始就制定了45条整治提升标准,明确要求和目的,提升化工企业本质安全。所有原地整治提升企业,聘请有化工设计资质单位开展安全设施设计诊断工作,进行安全评价,并根据中介机构提出的整改意见进行整治,实际消除安全隐患108个。同时,进一步推动企业开展安全标准化创建工作,到目前为止,共有6家企业已通过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审查验收,其余企业正由中介机构辅导整治。
1.调查摸底、动员部署。
2014年3月开始,通过市安监局的统一部署,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对辖区内化工生产型企业底数进行了调查排摸,市安监局在汇总梳理后,对于情况不明的企业进行了现场勘查,按照统一的标准进行筛选,确保了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完整性。安监部门在初步确定整治范围后,与市行业整治办化工行业整治名单进行核对,并向各有关部门、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征求意见,最终确定了本次整治企业的范围。
今年4月30日,安监部门组织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召开了第一次综合整治工作会议。会议明确了市委、市政府开展以植绒胶、纸管胶为重点的小化工企业安全综合整治的工作决心,重点解读了《市以植绒胶、纸管胶为重点的小化工企业安全综合整治方案》,并对综合整治工作作出部署,将各项任务落实到相关责任部门。5月5日,市安监局再次组织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21家整治企业召开第二次安全综合整治工作推进会议,传达试点要求,宣传了相关政策,动员企业自觉抓好各项整治工作,要求各辖区积极指导、协助企业,认真做好服务推动工作。会上,企业还签订了安全综合整治《承诺书》。
2.统一标准、扶优汰劣。
整治中运用“组合拳”,采取“药方”式进行,按照统一的整治提升标准,做到目的明确、内容详实。通过市场化调节,让企业自己对照整治标准要求,自主权衡利弊,自由选择原地提升、关闭淘汰、搬迁入园等整治方案,真正实现政府指导、部门监管、企业自治。
3.中介服务、引导提升。
根据方案的要求,所有列入原地整治提升的企业都要聘请具有化工设计资质单位开展安全设施设计诊断工作,编制《安全设施设计诊断报告》,从总图布置、设备布置、工艺管道、报警设施、自动化改造等方面给企业提出有针对性的整改意见,确保企业的整治提升过程具有可操作性。安监部门会同业主单位、设计单位、化工专家共同进行讨论研究,从企业实际情况出发,进一步完善整改实施方案,保证安全隐患能够消除,确保整治提升的实际效果。
在企业整改过程中,安监部门多次赴企业现场进行实地查看,与企业主积极交流沟通,了解企业遇到的困难,指导相关整改工作的开展,督促企业按时完成整治的相关任务。企业在完成整改工作后,聘请有资质单位开展安全评价工作,评价机构重点针对《安全设施设计诊断报告》中提出问题的整改情况逐一进行核查确认,同时还对企业的教育培训、制度建设、检测检验、应急救援等方面开展评价和指导,提出进一步完善提升的意见建议。
4.现场验收、确保成果。
今年10月,通报了以植绒胶、纸管胶为重点的小化工企业安全综合整治阶段性情况,部署整治验收的相关要求和程序。根据企业申请,安监部门组织业主单位、设计单位、评价单位和化工专家,开展现场验收审查,重点核查设计、评价单位提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抽查部分安全管理台账资料,提出限期整改要求,切实落实隐患治理闭环管理要求。同时,安监部门还到关闭淘汰企业进行实地核查,确认企业已经处于停产状态,督促业主妥善处置化工原料产品,尽早拆除相关设备设施,变更或注销《工商营业执照》。
市以植绒胶、纸管胶为重点的小化工企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推进过程较为顺利,整治成果明显有效,但同时也到了一些问题和困难。
1.通过综合整治,小化工企业的安全意识有了较大的提高,逐步了解到了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尤其是原地整治提升企业,切实消除了存在的大部分安全隐患,安全生产基础条件大幅度提升,安全风险有效降低。但是在整治过程中,对于整改尺度的把握还是存在一些难度。这些企业一直以来都没有作为安全监管的重点对象,按现行整治标准,原地提升企业整治后基本符合安全生产条件,但仍达不到一流水平。
2.纳入小化工企业安全综合整治的单位效益普遍较好,但普遍规模小、厂房旧、设备落后、整治资金投入大,若是不符合整治要求而需关停,心理认同感差,配合程度不高,而且缺乏经济补偿政策支撑,导致整治、关停慢,造成验收考核时间紧迫,工作被动。
3.设计单位和安全评价机构在本次综合整治工作中起到了十分关键的作用。但是也有少数中介机构存在报告编写效率低、质量差、整改方案制定不切合实际、指导服务不积极的情况,造成了整个整治工作进度、质量受到影响。中介服务机构是由企业自主选择,安监部门在技术力量与服务态度方面管控难度较大。
1.逐步建立长效机制关停、淘汰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且不具备搬迁入园能力的其他小化工企业。对于涉及搬迁或者关闭的小化工企业,按照有关要求做好过渡期及设备设施拆除过程的安全监管工作。
2.进一步强化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准入机制,严格按照《市工业投资项目前评估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和市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立项审批联席会议联审制度实施。
3.强化事后监管,巩固整治成果。安全生产是动态的,必须常抓不懈。一要强化事后监管,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要定期监督检查,掌握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情况,督促做好隐患排查治理整顿,进行跟踪评价;二要指导好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长效管理机制,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化、精细化管理,真正把本质安全落实到底。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安徽省公安厅、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关于持续开展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皖农机201959号)和宣城市农业农村局、宣城市公安局、宣城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宣城市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宣农201932号)文件精神,切实加强变型拖拉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宣州区多措并举开展变拖专项整治工作,现汇报如下:
一是领导高度重视,区农业农村局与应急管理局联合发文开展变拖专项整治工作的布署。2019年5月7日宣州区农业农村局、应急管理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印发宣州区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区农办201987号)文件。
二是开展全方位农机安全警示教育。迅速编发变拖专项整治精神的短信,告知全区拖拉机手,提醒全区拖拉机手开展安全自查,对变拖的安全性能进行一次全面检查,严禁“违法载人”、“病车上路”;进村入户发放“致全区变拖驾驶员的一封信”,面对面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到非煤矿山、水利兴修工地、用人较多的厂矿、相对集中的运输企业、施建工地等重点领域企业进行宣传。强化主体责任落实和承诺制,实行上道路安全全员承诺,全面提升变型拖拉机机手法制意识和安全意识。发放各类宣传材料3000余份,编发安全生产短信2000余条。集中培训十次,参加培训310余人。
三、组织工作小组深入到乡镇办事处,向当地政府汇报,争得支持,布置农机干部对变拖实际保有量进行全面摸排登记。做到家底清,各乡镇非常重视,召开专门会议进行部署,由分管领导亲自抓,给人给车给经费,建立台账,到七月底,各乡镇汇总外籍变拖486台。
四是部门联动开展变拖专项整治。与交警队召开变拖专项整治联席会议,制定变拖专项整治工作计划,所有变拖年检前必须到交警部门开具违章查询处理单,集中开展路面执法检查行动,对变拖相对集中路段加强检查,严查变拖超速超限、闯红灯闯禁令、违法载人、假牌假证、套牌等行为,并依据道路交通安全等法律法规,从严从重查处,上限处罚,营造变拖高压严管态势,查处套牌、假牌假证变拖5台,交警部门全部进行了切割处理。有力的震慑了假牌假证的黄牛的使用者,宣州区变拖数理急剧减少,很多人把变拖处理掉了。
五、严格源头管理:严把变拖年检关,对变拖年检实行“六见面”,即“见人、见证、见车、见违章查询单、见机动车检测合格报告、见保险单”,强化变拖的外检工作,对与登记信息不符变拖不予年检。严格执行一年两检制度。
六、严格执行“变拖强制报废政策”,对达到报废年限变拖一律不予年检,对达到报废年限和三个检验周期不来年检的变拖先行电话和短信通知,及时公告注销。
七、与变拖驾驶员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严禁拖拉机违法行为的发生。共签订变拖驾驶员安全生产责任书386份。
八、加强对上道路变拖的专项检查,1—11月共开展农机安全生产检查103次,隐患治理4个,开展变拖专项检查29次,派出执法人员515人次,检查农机合作社和农机大户33家,农机维修点15家,出动行动车辆93台次,检查车辆575台,共查处农机安全隐患5起,现场整改5起。发现变拖运输危化品三起,并责令整改,同时请求应急管理局和乡镇办事处、生产厂家进行配合,有力的打击了无证运输危化品的行为,排除了安全隐患。
存在问题:
通过监理人员与交警部门开展联合检查,现发现问题:
一、发动机动力严重超标。登记注册为四缸柴油机,而实际为六缸柴油机,动力严重超标。
二、省监理系统网上上传的变拖图片与《安徽省拖拉机变型运输机目录手册》(2003年)规定完全不符,张冠李戴。
三、网上数据除了发动机号、机架号与实际车辆相同外,车身颜色外观、发动机型号、动力、外廓尺寸、车厢尺寸、轮距、轴距、轮胎规格、总质量等技术参数与实际车辆不符。
四、假牌假证象仍然存在。(完)。
为深入贯彻落实《重庆市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精神,根据《中共xx县委办公室x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x县贯彻落实〈重庆市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实施方案〉的通知》(xx委办发〔2020〕15号)要求,为全面做好“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学笃用生态文明思想,深化落实对重庆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出的重要指示要求,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加强部门协作,压实乡镇(街道)责任,持续推进“散乱污”企业整治,助力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
二、整治目标。
按照属地、属事主体责任原则,摸底排查“散乱污”企业情况,按照“三个一批”(入园发展一批、整治规范一批、关停取缔一批)总体思路,依法依规开展“散乱污”企业分类整治工作,2020年11月10日前,制定“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2020年11月30日前,开展“散乱污”企业摸底排查工作,建立整治清单台账。2022年12月20日前,按时序分步完成“散乱污”企业整治。
三、整治措施。
(一)积极主动,解决清理整治不力。
2020年11月10日前,按照“三个一批”思路,坚持依法依规、因地制宜,印发《xx县“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按序时开展分类整治。
入园发展一批。对符合产业政策和园区规划环评等要求的企业,指导帮扶企业入驻工业园区(工业聚集区)一批。
整治规范一批。对符合产业政策、产业布局规划、城乡规划及土地利用、保护地等要求的,但不能入驻工业园区(工业聚集区)的企业,且污染物排放量小的,可通过办理完善相关手续,技术升级改造,建设和完善污染治理设施,实现污染物有效收集处理和稳定达标排放的,就近就地规范达标整治保留一批。
关停取缔一批。对既不符合进入园区发展,又不符合整治规范,且手续不全、污染严重、不能稳定达标排放或整治达标无望的企业,依法关停取缔一批。
(二)摸底排查,建立整治清单台账。
2020年11月20日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以下简称各乡镇(街道))、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全面摸排辖区内“散乱污”企业基本情况和环境管理现状,结合信访举报、污染源企业台账、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等现有基础和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数据,重点排查不符合当地产业布局、没有按要求进驻工业园区的规模以下的工业企业(场所);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工业企业,应办而未办理规划、土地、环保、工商、质量、安全、能耗等相关审批或登记手续的工业企业,违法存在于居民集中区的工业企业、工业摊点、工业小作坊;依法应安装污染治理设施而未安装或污染治理设施不完备的工业企业,不能实现稳定达标排放的工业企业进行摸底排查,并结合信访举报和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数据,摸清辖区内“散乱污”企业底数,建立整治清单台账。
(三)加强督查,巩固问题整治成果。
1.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不符合现生产经营所在地产业布局规划、未进驻工业园区的规模以下以及长期污染环境的工业企业,经过整治可以达到相关管理要求、符合产业政策的,县级有关部门(单位)要科学规划,按照产业发展规模化、现代化的原则,搬迁至工业园区并实施升级改造。同时,县级有关部门(单位)要依法责令上述企业停产,完成原有厂区拆迁和场地修复等工作,对符合条件的依法办理相关手续。
2.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现生产经营所在地产业布局规划、应办而未办理相关手续,未安装污染治理设施、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散乱污”及园区企业,县级有关部门(单位)全面分析企业的生产工艺、设施设备、产能,按照可持续发展和清洁生产的要求,督促企业在设施设备、工艺、污染治理等方面提升改造,实现稳定达标排放;依法责令上述企业限期进行整改,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按照程序补办相关审批或登记手续,纳入日常监管范围。
3.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无污染防治设施、不能稳定达标排放、治理无望的“散乱污”工业企业,县级有关部门(单位)按照“两断三清”(断水、断电,清除原料、清除产品、清除设备)的标准,依法完成取缔及场地修复等工作。
4.持续推进“散乱污”企业整治,相关县级部门(单位)按职责开展对乡镇(街道)指导帮扶,跟踪整治推进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定向移交限时整治到位;各乡镇(街道)加强“散乱污”企业日常排查,巩固“散乱污”企业整治成果。
5.认真落实乡镇(街道)的属地责任和相关县级部门(单位)的属事责任,对工作落实不到位,整改进度滞后及敷衍整治、表面整治、假装整治和搞“一刀切”的,视情节采取函告、约谈、考核问责等措施,压紧压实整改主体责任。
四、责任分工。
(一)各乡镇(街道)严格落实属地责任。
严格按照全县“散乱污”企业整治工作要求,因地制宜,制定“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工作细化方案,明确牵头领导、责任单位、整治时限、整治目标、整治措施等,对能够立即整治的,立即整治到位;对需要阶段推进的,限时整治到位,坚决防止整治“一刀切”。
(二)县级有关部门(单位)按照各自职能职责,指导督促乡镇(街道)依法依规开展“散乱污”企业清理整治工作。
县生态环境局:负责牵头组织除燃气、电力、民爆、农产品加工、采矿业外所有“散乱污”企业环境保护问题整治专项工作,指导乡镇(街道)对无污染防治设施或污染防治设施不完善、未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环评、未按相关规定申领排污许可证的企业进行清理整治;落实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对符合环评、排污许可等条件的,依法依规办理相关手续。
县经济信息委:负责组织榨菜加工、燃气、电力、民爆等“散乱污”企业环境保护问题整治专项工作及淘汰企业落后产能。指导乡镇(街道)对不符合产业政策、不符合产业布局规划强制性要求的园外分散工业企业进行清理整治;对符合“入园发展一批”的园外分散企业,指导督促企业按时推进入园发展;对符合在原址保留整治规范的企业,按照“整治规范一批”的要求,指导督促企业依法依规办理相关手续。
县规划自然资源局:负责牵头组织开展采矿企业环境保护问题整治专项工作;指导乡镇(街道)对不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现行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及“四山”地区开发建设的企业进行清理整治,对不符合相关要求的,新建的不予核准、审批和备案;已建成的限时搬迁或取缔。对符合在原址保留整治规范的企业,按照“整治规范一批”的要求,指导督促企业依法依规办理相关手续。
县农业农村委:负责牵头组织其他农产品加工企业(榨菜加工除外)环境保护问题整治专项工作,指导乡镇(街道)对不符合相关要求的,不予核准、审批、登记和备案;对符合相关要求的企业,依法依规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县市场监管局:负责指导乡镇(街道)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和《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的规定,对无证无照经营行为进行整治,对不符合相关要求的,不予审批、登记;对发现属于其他部门监管职责的,及时移交并配合处置。
县林业局:负责指导乡镇(街道)对涉及自然保护地及林地的企业进行清理整治,对不符合相关要求的,新建的不予核准、审批和备案。对符合在原址保留整治规范的企业,按照“整治规范一批”的要求,指导督促企业依法依规办理相关手续。
县工业园区管委会:负责组织清理排查工业园区“散乱污”企业,督促有关企业限期高质量完成环境保护问题整治,负责组织开展“散乱污”企业环境保护问题整治;负责入园企业的接收、管理等工作。
县发展改革委、县住房城乡建委、县城市管理局、县交通局、县水利局、县商务委、县卫生健康委、县应急局等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主动指导乡镇(街道)开展“散乱污”企业整治,对不符合相关要求的,不予核准、审批、登记和备案;对符合相关要求的企业,依法依规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属地监管,提升整治效果。
各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工作,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工作协调,明确工作目标,细化工作内容,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有序有效推进。在入园发展前、规范整治中及关停取缔前的企业,应加强对企业监督管理力度,督促企业在临时生产、经营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且做到污染物达标排放,保障环境安全。对涉及无证无照及其他违法违规生产、经营的,无证排污、超证(标)排污及不正常运行防治污染设施、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污染物等违法行为的,相应部门(单位)应按照职责依法予以查处;符合变更、吊销相关证照、许可的,应依法变更、吊销;符合规范整治的,指导帮扶并督促企业限期整治;符合搬迁入驻工业园区(工业聚集区)的,指导帮扶并督促企业限期搬迁入园发展;符合关停取缔的企业,相应部门(单位)应依法予以关停取缔;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二)强化督导指导,确保整治到位。
建立健全“建立台账-交办整改任务-督促企业落实整改-巡查回访-复核销号”的闭环长效管理模式。各乡镇(街道)、县工业园区管委会要对管辖范围内的“散乱污”企业开展拉网式排查整治,对发现的问题要做好台帐登记并及时交办整改任务,督促企业落实整改,严格落实后督查制度,落实专人定期开展巡查和回访,发现问题及时制止并报告,确保整改到位。
(三)建立长效机制,确保整治落实。建立常态化巡查工作机制,细化监管责任,引导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共同监督。对列入关停类企业,逐户实地核查,确保关停到位;对列入整治类企业,要建立“回头看”制度,不定期随机抽查整改完成的企业,确保整治要求落实到位,彻底杜绝“散乱污”企业异地重生,死灰复燃。
(四)加强督导督查,确保整治实效。县政府督查办要加强对县级相关部门(单位)、各乡镇(街道)督导督查,组织对问题整改进行抽查。对工作开展不到位、排查摸底不彻底、整改推进不力、问题解决不到位的,视情况采取约谈、通报、问责等措施,压紧压实整改责任。
六、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贯彻县委、县政府关于推动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的部署要求,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认真贯彻落实“散乱污”企业整治的工作要求,全力推进整治工作。
二是加强部门联动。各责任单位密切配合、协调联动,统一标准、联合检査、联合指导,把握时间节点,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及时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对应查未查、隐瞒问题的,要及时纠正、督促整改,确保目标任务完成。
三是严格落实责任。各责任单位严格落实责任,明确专人责任。对发现企业存在的违法行为,县级有关部门(单位)要依法依规予以严厉打击、严肃处罚。
四是严格督办落实。坚决禁止敷衍整改、表面整改、假装整改及整改“一刀切”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对整改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有关规定移交移送责任追究问题线索,依规依纪依法调查处理。五是及时报送信息。2020年11月13日前,县级相关部门(单位)、各乡镇(街道)将《分管领导和联络员名单》报送至县生态环境局。2020年11月20日前,各乡镇(街道)、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将《“散乱污”企业排查台账》经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后的扫描件及电子件报送县生态环境局;经清理无“散乱污”企业的乡镇(街道)/县工业园区管委会,仍需报送。2020年11月25日前,各乡镇(街道)、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将《“散乱污”企业整治台账》经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后的扫描件及电子件报送县生态环境局。2021年1月起,各乡镇(街道)、县工业园区管委会每月25日前将《“散乱污”企业整治进度表》、《“散乱污”企业整治汇总表》经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后的扫描件及电子件报送县生态环境局;整治完成后(最迟于2022年11月上旬)应报送“散乱污”企业整治情况以及整治过程中的经验做法、成效亮点等。2022年12月10日前,各乡镇(街道)、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将《“散乱污”企业整治销号表》经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后的扫描件及电子件报送至县生态环境局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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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窨井盖整治工作汇报【第六篇】
四、陈石两个三星级和二星级康居乡村示范点,加大绿化投入,增加绿量,因地制宜绿化美化,栽植垂柳、女贞、石楠2500余株,已投入资金30万元。
二、全面启动镇区绿化改造工程,对主次干道的花池、花园全面启动改造升级,更换死苗,增加绿量,提升绿化品位。高标准规划杨树成片林网建设全面打响垃圾突击清理和环卫体系建设攻坚战。结合全县生活垃圾清理突击月活动,我镇在突击开展生活垃圾集中清理的同时,加快建设覆盖镇、村联动的环卫保洁体系,提升了环境整治的效果和档次。一是全面动员,全民参与。通过动员会交办、发放宣传单,动员群众广泛参与卫生突击活动;严格落实卫生保洁“五包责任制”,对每家每户家前屋后的积存垃圾,明确由各家各户负责清理。对各村清理出的垃圾,均组织车辆将集中清理出的积存垃圾,统一运至镇压缩式垃圾中转站集中处理,严禁就地深埋、就地焚烧发生二次污染;镇垃圾中转站24小时接收,督查办每天督查通报一次各村每天参与卫生清理人数、运送中转站的垃圾量,本月底将统一组织卫生突击月活动观摩评比,结果作为考核各村清理突击活动效果的重要依据。二是理顺机制,规范管理。镇党委高度重视环卫管理工作,投入资金,配足人员,建全机制,确保环卫工作步入健康有序的长效化管理轨道。进一步强化属地管理责任,要求各村明确一名村干部作为环卫专管员,统筹负责村内环卫人员和保洁工作的日常管理工作,配备保洁员83人,建设垃圾站(房)55个。镇政府出台了专门的管理制度,明确工作时间、工作标准、处罚措施,保洁员按300元/人.月的薪资标准,核定各村环卫管理经费基数,以绩效考核,推动环卫保洁上台阶。三是严格执法,强行入轨。我镇坚持服务与管理并重的原则,全面加大城管执法的力度,将全镇分为镇区、西片、东片,由三个城管中队包干负责,明确赋予其环卫人员管理权、绩效考核权和违章行为查处权,通过说服教育与行政处罚相结合的办法,实现了环卫保洁长效化管理。四是发挥两支队伍引领示范作用。各村居成立了文明引导队和“夕阳红”管理队,充分发动全民参与,吸纳驻村干部、大学生村官、老干部为主体,各村均组建成立两支队伍,镇里专门为他们配发红袖标,队员工作积极主动,宣传政策,制止不文明行为,有效改变农民生产、生活中的陈规陋习,广大农民讲卫生爱护环境的意识明显加强。农村环境整治工作深入推进。
三、全镇农村环境整治坚持做到不松劲,不懈怠,全面深入加大重点线路“脏乱差”整治力度,突出抓好农村水源、村庄卫生和生活垃圾突击清理工作,强化督查,严格奖惩,形成“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全镇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由线向点、面纵深推进。全镇已拆除清理各类废旧猪圈、厕所、危房3000余处,清理池塘200个处,日垃圾清理量达到10吨以上,累计清理生活垃圾1518吨,清理乱写乱画15000余处,投入资金234万元。各村均公布了村民公约,引导农民群众自觉遵守。镇城管队进一步健全管理、管护、检查、监督规章制度,严格考核,严格奖惩,做到运行有效、管护到位、群众满意,保证村庄环境整治工作有成效、不反弹。
问题窨井盖整治工作汇报【第七篇】
为深入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区2019年毒品问题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办通〔2019〕48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在全区中小学中深入开展了形式多样的禁毒预防教育活动,使广大青少年学生认清毒品危害,让学生闻毒则惊、见毒则怕,从心里拒绝接近毒品,确保全区中小学校“学生不吸毒,校园无毒品”。现将有关工作汇报如下:
一、提高认识,强化领导。
充分认识到毒品的严重危害和禁毒的严峻形势,在全区中小学生开展预防毒品教育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为了加强对该项工作的领导,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以办公室、综合股、安稳办、各中小学校长等为成员的禁毒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安稳办主任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教育系统内警示教育活动的组织安排工作,确保此项工作的决策性实施和指导。各学校相应成立以校长为组长,少先队辅导员、政教主任具体负责,班主任为成员的学校禁毒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具体的实施意见,保证了学校禁毒教育活动的有效开展。
二、注重宣传,营造氛围。
(一)本学期我局相继出台了《**区教育系统2019年毒品问题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区教育系统2019年禁毒宣传教育工作方案》、《**区教育系统2019年禁毒宣传月工作方案》指导各学校开展禁毒宣传工作,要做好工作台账:1.召开动员部署会议,统一举行禁毒教育启动仪式;2.成立领导机构;3.制定工作方案;4.召开校会及主题班会(560多次);5.毒品预防教育展板(300块);6.挂宣传横副及标语(800多条);7.关注中国禁毒公众号(学校关注率100%);8.发放致家长一封信(30000份);9.制作固定宣传栏(200块);10.建设禁毒宣传走廊(10条);11.建设禁毒教育基地(园)5所;12.学校开设禁毒教育课程(100%);13.开展禁毒知识专题教育巡讲(44场);14.开展中小学生禁毒知识竞赛(44场次,其中全区统一组织开展中学生禁毒知识竞赛初赛1次);15.学校开展禁毒教育征文比赛(100%);16.学校链接中国禁毒数字展览馆达100%。
(二)我局将6月份定为禁毒宣传活动月,要求各学校积极宣传,大力营造良好的禁毒教育氛围。在“6·26国际禁毒日”来临之际,各学校邀请公安、法院、司法、学校法制副校长等到学校以举办禁毒防艾知识专题讲座,积极开展《健康人生、绿色无毒》宣传教育活动,召开“珍爱生命,远离毒品”为主题班会,同时动员学生对家长开展“小手牵大手”禁毒知识宣传,使学校禁毒教育辐射到家庭、社区和社会。并且要求学校通过家长微信群、发告家长书、召开家长会、家访等形式,要求家长教育自己的孩子自觉远离毒品,防止孩子与社会不良人员来往,切实增强学生对毒品的免疫力。
三、创新形式,增强实效。
开学初,我局对全区中小学禁毒教育工作作了具体部署。要求学校将禁毒教育与德育教育结合起来;与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教育结合起来;与学校法制教育结合起来。要求各学校针对学生心理、生理和认知特点,通过多种形式,切实加强宣传预防工作,让学生“识毒、明毒、拒毒”。根据我局工作安排,辖区各学校围绕禁毒宣传开展工作,拓宽渠道,创新形式,开展了一系列丰富多彩的教育活动。一是在新生入学教育中,把禁毒教育作为重要内容,结合军训、开学典礼等时间,为新生上好毒品预防教育第一课;二是利用班队课、升旗仪式等,结合具体事例对学生进行禁毒教育;三是把禁毒教育纳入课时计划,每年安排2课时,并由兼职教师上课;四是通过禁毒宣传黑板报、橱窗、手抄报、标语、知识竞赛等形式,营造校园禁毒教育氛围,时刻提醒学生“珍爱生命,远离毒品”,提醒广大学生增强对毒品危害的认识,千万不能去接触毒品。
四、部门联动,形成合力。
在开展禁毒宣传教育工作中,主动与其他部门联动,借助外力,形成合力,提高禁毒教育实效。在常规教育工作方面,我局和区禁毒委每年都会联合开展了禁毒教育活动,组织观看禁毒片、举办禁毒教育主题班会、组织学生开展禁毒教育征文活动、组织学生参加禁毒知识竞赛等。
五、存在问题和努力方向。
禁毒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我们在实践工作中也碰到诸多的困难,同时我们也在进行着禁毒预防教育新途径、新方式的思考和探索,以求得更大、更好的禁毒教育成效。如:留守儿童较多,法制知识淡薄;部分家长忙于生计,对毒品的危害认识不足,对子女监管不到位;个别学校领导思想上还不够重视,开展禁毒教育意识不强;学校禁毒宣传教育还不能与德育工作有机结合,个别学校禁毒宣传工作效果不大(主要是没有禁毒宣传专项经费);禁毒教育材料收集不全等。
今后,我们要进一步探索并实践更多形式的禁毒教育活动,扎扎实实做好青少年毒品预防教育工作,不断提高师生的防毒、拒毒意识,确保学校这片“无毒”净土不受污染。
问题窨井盖整治工作汇报【第八篇】
开发区建设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区党工委坚持把建章立制作为“查改治”重点工作贯穿始终。截至目前,先后出台*项制度文件,其中,修订完善原有的制度*个,新制定16个,有力推动了高新区各项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为推进*区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强的制度保障。
(一)健全完善政治建设制度,强化政治引领,进一步加强党对全面工作的绝对领导。
一是修订《高新区党工委议事规则》,明确了坚定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进一步规范了“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推动净化*区政治生态,确保*区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
二是制定《党工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年工作要点》和《党工委*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加强调研督导,推动“两个责任”落实。
三是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全面领导,修订印发《*区202*年宣传思想工作要点》、《*区党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2*年学习计划》,确保坚持不懈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二)健全完善执法监督机制,强化制度保障,进一步提高执法规范化水平。
一是在规范依法文明执法方面,编印《*建设制度汇编》和《*综合执法支队工作制度汇编》,督促城管队伍加强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学习,确保依法执法,文明执法。
二是在督查督办和安全生产方面,研究出台《*督查工作管理实施办法》,编制《*区202*年度安全*监督检查工作计划》、《监督检查计划》,重点加强对企业落实安全生产“双七条”法定职责的督查检查,持续深入推进高新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的工作目标。
(三)健全完善服务机制,强化权利运行,进一步助推经济社会发展。
一是招商引资方面,成立*区招商引资工作委员会(招委会),强化项目可行性论证。研究出台《*区招商引资项目合同评审办法》,建立科学论证机制,重点对产业政策、入园条件、环境安全影响评估、建设规划、土地利用、经济效益、科技含量、能源消耗、优惠政策、项目合同表述等各个方面进行评审。
二是落实优惠政策方面,印发《*区推进园区产业集中集约发展实施方案》,推进完善园区管理机制。根据产业不同特点修订招商引资优惠政策,*政府已草拟《*招商引资政策汇编》,高新区将参照执行,同时全面梳理各级各部门支持政策,针对不同产业的独有特点,研究制定各园区的产业扶持政策,形成“一个园区+一个*+一套*政策+一个管理办法+一个落地流程+一套决策机制”的标准模板,制定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的政策文件。
三是规划管理方面,*区规划分局按要求起草《*区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议决策制度》,待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专题会审议批准后印发执行,规范土规委会议事规则。
(四)健全完善清廉机制,强化风险防控,进一步为高质量发展提供作风保证。
一是坚持把权力关进笼子里,修订完善《*管理制度》、《*接待制度》、《*管理制度》及各种法律服务办案程序规则等防控风险的相关规章制度。
二是推进《*负责制》、《*承诺制》、《*办结制》等八项行政效能制度建设,推进构建“亲清”关系。
三是印发《*区社区居务公开工作实施办法(试行)》,规范社区政务公开。
四是加强社区“三资”管理督促各办事处研究制定《*资产管理制度》,不断健全完善风险防控机制,全力护航高质量发展。
(五)健全完善监管机制,强化资金安全,进一步防范资金使用风险。
一是制定《*区本级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暂行办法》,规范预算部门(单位)在编制年初预算时同步编报预算绩效目标,使预算资金使用目的明确,资金效益得到提高。
二是按照要求制定《进一步规范*决策和*资金审批拨付流程》,从而强化项目资金单位主体责任,资金申请拨付流程规范。
三是制定《*区征收资产评估评审委员会工作规程》,对高新区房屋征收价格做到有理有据、公平公正,减少房屋征收过程中矛盾和纠纷,促进拆迁工作有力开展。
(六)健全完善人事薪酬制度,强化绩效管理,进一步激励干部担当作为。
一是印发《*区岗位聘任人员*管理暂行办法》,推进实行全员双选聘岗、竞聘岗位,建立聘任岗位与工资挂钩制度,与绩效管理办法相配合,打破平均主义,树立实绩导向。
二是强力推进*区管理机构改革,进一步规范*区管理机构工作。印发《关于进一步理顺*处与各*部门之间职能职责关系的意见》,推动办事处改革后职能职责与工作机制进一步顺畅。
三是探索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双轨制”管理办法和员额管理选人用人机制,研究兑现年度人事*制度改革入额人员绩效工资,有效激励各类员额人员担当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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