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管理 实用项目管理工作计划总结汇总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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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管理工作计划【第一篇】

(一)紧紧围绕“以项目建设为中心、项目管理和动态考评为基础”的管理理念,坚决把海外项目与国内项目一视同仁,同时纳入公司正常管理制度范围内,继续坚持质量、安全一起抓,确保新开工项目顺利进行,按计划继续做好在建项目的动态考核及分析。

(二)继续全面贯彻公司的管理制度和经营理念,发扬上半年工作中的优点、亮点,改进工作中的不足之处;加强基础性管理工作,谨防管理工作中的漏洞;认真参加公司、部门的各项检查工作和交流学习,找出不足,加强学习不断提升部门的管理水平。

(三)做好部门月度工作计划及绩效考核并进行分解细化,继续做好公司20xx年度项目的综合考评。继续抓好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下半年施工项目将逐步推行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确保公司全年安全生产指标按计划实现。做好各项目部安全管理人员培训和指导工作;做好各项目部施工质量的抽查和评定工作。

(四)完善并推广项目管理制度,将公司制度与经营理念融合进部门的日常工作管理中,发挥指导和协调作用,以促进公司总体战略的顺利实现。对部门组织结构进行重新的调整设计,将质量安全部的职责揉进项目管理制度中,更好的协同工作。将各个项目部人员岗位职责分工好,目的是使各部门职能清晰,岗位职责明确。20xx年下半年项目管理部工作计划

(五)按时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六)新的计划及体会

随着公司规模的日益壮大,增强公司市场竞争力和业内影响力,最终实现公司全年经济指标是今年全公司工作的主要指导思想,因此,项目管理部作为公司一分子,如何顺应公司的发展方向?如何更好完成今年的任务?如何进行制度化、科学化经营管理?实现这些目标需要投入更多的工作热情以及更加精细的个人工作计划。

通过以上几点,把计划分解并逐一付诸实施,相信20xx年的工作开展将会有一个全新的面貌,20xx目标也一定会实现。

项目管理方案【第二篇】

一、是管目标

根据企业战略导向下的经营目标实现项目维度的运营目标分解,事前做好目标的严格分级和管控,承接经营计划管理,实现指标的PDCA循环管理;

二、是控进度

1、针对项目总控计划和关键里程碑节点进行严格管控,强化协同与防范风险,最终实现开发目标的过程监控,支撑项目快速高效运营;

三是防风险强化价值链前端管控,通过构建投资收益跟踪体系,在项目重大节点和事件节点进行投资收益跟踪回顾,最终保证项目运营结束时完成既定目标。

2、项目运营管理体系包括什么?

答:项目运管管理体系是一个完整的。流程体系,包括针对项目的计划管理,基于报告的会议管理以及项目阶段性成果管理。企业规模和发展历程不同,可以分别选择完备型体系和简约型体系。

3、如何诊断房企业项目运营管理体系?

答:明源五步模型法用于诊断和评估房企运管管控体系是否有效。

a)体系与战略的匹配度

b)运营管理组织的有效性

c)运管管理制度和流程的可执行性

d)运营管理体系的落地执行能力

e)决策的频率和效果

4、什么是运营管理体系中的“管一年、看三年”

答:管一年:构建更有弹性的经营计划管控体系,应需而变,让开工节奏、销售计划等环环相扣,产供销高度匹配,减少大量资金被存货和土地占据,规避现金流风险。

看三年:通过经营计划的管控,能有效保证当年业绩的兑现,从长远来看,通过经营计划调整开发节奏,有利于保证未来3-5年业绩的持续稳定增长。

5、什么是运营管理的“四级管理体系”?

答:四级计划管理体系就是将计划分为:集团关键节点、项目主计划、专项计划、楼栋施工计划。四级计划的管理实质是在传统的三级计划管理基础上进行了进一步优化,抓大放小,合理授权,保障计划的合理性和科学性;另外一方面,各专业人员与部门能层层聚焦,做好各自的事情。

6、什么是运营管理的“阶段性成果管理体系”?作用是什么?

答:阶段性成果是指项目运营管理中阶段性工作的“成绩”,它以项目全生命周期和职能二个纬度为坐标,设计与各关键环节成果模板,同时建立与之相配套的制度与流程,系统构建阶段性成果体系。

项目管理工作计划【第三篇】

我乡总人口数为13250人,35岁及以上人口为7986人,占全乡总人口数的%,其中高血压患者应有2625例,占全乡总人口数的万分之两千。因此,慢性病的防治尤为重要。因为慢性病防治工作开展的比较晚,各种业务资料不够健全,所以在过去的一年里,我院规范管理高血压患者只有266例,较去年相比,今年应对去年的患者和新增病例进行规范管理,做到每季度进行随访,及时了解病人的病情变化、服药情况及监测血压。结合我乡实际情况,以确保人民群众的健康为目的,现拟定我院20xx年高血压患者管理工作计划如下:

一、工作目标:

建立健全符合我乡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全乡慢性病管理系统,按照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对高血压病患者的管理项目,建立我乡居民的慢性病及相关因素实施干预措施,减少主要健康危险因素,有效预防和控制高血压病等慢性病。

二、高血压患者的管理:

根据《高血压患者管理服务规范》对辖区35岁及以上高血压者进行管理。

1、高血压患者筛查途径为:对我乡35岁以上居民首诊测血压;居民诊疗过程中测血压,健康体检及高危人群筛查中测量血压;通过宣传教育让患者主动与乡村医生或医院联系;居民健康档案建立过程中询问等。

2、建立高血压患者健康档案。建立高血压患者健康档案,按要求对高血压患者进行体检、咨询、随访与健康干预等。按相关信息与活动记录在健康档案中进行登记。实现档案的规范化管理,加强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对高血压患者登记的规范化管理,实现工作流程制度化,登记资料规范化。达到全国高血压登记规范要求。在区疾控中心的指导下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机构对辖区高血压登记数据质量进行评估。上报到期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在对高血压患者实施健康管理过程中要用好用活健康档案,不断充实和丰富健康档案内容。

3、高血压患者的管理。对确诊的高血压患者,每年要提供至少4次面对面随访。每次随访要询问病情,开展血压测量等检查和评估。开展用药、饮食、运动、心理等健康指导。

4、高血压患者健康体检。高血压患者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健康体检,可与随访相结合,内容包括:血压、体重、随机血糖测量,一般体格检查和视力、听力、活动能力的一般检查。65岁及以上老人建议增加血常规、尿常规、血脂、心电图、肝功、肾功、胸部x片。B超,认知功能和情感状态的初筛检查。

以上是我院20xx年高血压管理的工作的初步计划,根据工作所需,在以后的工作中不断完善改进。

项目管理规章制度【第四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水利工程”)档案管理工作,明确档案管理职责,规范档案管理行为,充分发挥档案在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水利档案工作规定》及有关业务建设规范,结合水利工程的特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水利工程档案是指水利工程在前期、实施、竣工验收等各建设阶段过程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

第三条水利工程档案工作是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有关单位应加强领导,将档案工作纳入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中,明确相关部门、人员的岗位职责,健全制度,统筹安排档案工作经费,确保水利工程档案工作的正常开展。

第四条本规定适用于大中型水利工程,其他水利工程可参照执行。

第二章档案管理

第五条水利工程档案工作应贯穿于水利工程建设程序的各个阶段。即从水利工程建设前期就应进行文件材料的收集和整理工作;在签订有关合同、协议时,应对水利工程档案的收集、整理、移交提出明确要求;检查水利工程进度与施工质量时,要同时检查水利工程档案的收集、整理情况;在进行项目成果评审、鉴定和水利工程重要阶段验收与竣工验收时,要同时审查、验收工程档案的内容与质量,并作出相应的鉴定评语。

第六条各级建设管理部门应积极配合档案业务主管部门,认真履行监督、检查和指导职责,共同抓好水利工程档案工作。

第七条项目法人对水利工程档案工作负总责,须认真做好自身产生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工作,并应加强对各参建单位归档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大中型水利工程的项目法人,应设立档案室,落实专职档案人员;其他水利工程的项目法人也应配备相应人员负责工程档案工作。项目法人的。档案人员对各职能处室归档工作具有监督、检查和指导职责。

第八条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等参建单位,应明确本单位相关部门和人员的归档责任,切实做好职责范围内水利工程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和保管工作;属于向项目法人等单位移交的应归档文件材料,在完成收集、整理、审核工作后,应及时提交项目法人。项目法人应认真做好有关档案的接收、归档和向流域机构档案馆的移交工作。

第九条工程建设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是归档工作的直接责任人,须按要求将工作中形成的应归档文件材料,进行收集、整理、归档,如遇工作变动,须先交清原岗位应归档的文件材料。

第十条水利工程档案的质量是衡量水利工程质量的重要依据,应将其纳入工程质量管理程序。质量管理部门应认真把好质量监督检查关,凡参建单位未按规定要求提交工程档案的,不得通过验收或进行质量等级评定。工程档案达不到规定要求的,项目法人不得返还其工程质量保证金。

第十一条大中型水利工程均应建设与工作任务相适应的、符合规范要求的专用档案库房,配备必要的档案装具和设备;其他建设项目,也应有满足档案工作需要的库房、装具和设备。所需费用可分别列入工程总概算的管理房屋建设工程项目类和生产准备费中。

第十二条项目法人应按照国家信息化建设的有关要求,充分利用新技术,开展水利工程档案数字化工作,建立工程档案数据库,大力开发档案信息资源,提高档案管理水平,为工程建设与管理服务。

第十三条项目法人应按时向上级主管单位报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档案管理情况登记表》(附件1)。国家重点建设项目,还应同时向水利部报送《国家重点建设项目档案管理登记表》(附件2)。

第三章归档与移交要求

第十四条水利工程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永久、长期、短期三种。长期档案的实际保存期限,不得短于工程的实际寿命。

第十五条《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附件3)是对项目法人等相关单位应保存档案的原则规定。项目法人可结合实际,补充制定更加具体的工程档案归档范围及符合工程建设实际的工程档案分类方案。

第十六条水利工程档案的归档工作,一般是由产生文件材料的单位或部门负责。总包单位对各分包单位提交的归档材料负有汇总责任。各参建单位技术负责人应对其提供档案的内容及质量负责;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单位提交的归档材料应履行审核签字手续,监理单位应向项目法人提交对工程档案内容与整编质量情况的专题审核报告。

第十七条水利工程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应符合《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GB/T1182-20xx)。归档文件材料的内容与形式均应满足档案整理规范要求。即内容应完整、准确、系统;形式应字迹清楚、图样清晰、图表整洁、竣工图及声像材料须标注的内容清楚、签字(章)手续完备,归档图纸应按《技术制图复制图的折叠方法》(GB/)要求统一折叠。

第十八条竣工图是水利工程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做到完整、准确、清晰、系统、修改规范、签字手续完备。项目法人应负责编制项目总平面图和综合管线竣工图。施工单位应以单位工程或专业为单位编制竣工图。竣工图须由编制单位在图标上方空白处逐张加盖“竣工图章”(附件4-1),有关单位和责任人应严格履行签字手续。每套竣工图应附编制说明、鉴定意见及目录。施工单位应按以下要求编制竣工图:

(一)按施工图施工没有变动的,须在施工图上加盖并签署竣工图章;

(二)一般性的图纸变更及符合杠改或划改要求的,可在原施工图上更改,在说明栏内注明变更依据,加盖并签署竣工图章;

(三)凡涉及结构形式、工艺、平面布置等重大改变,或图面变更超过1/3的,应重新绘制竣工图(可不再加盖竣工图章)。重绘图应按原图编号,并在说明栏内注明变更依据,在图标栏内注明“竣工阶段”和绘制竣工图的时间、单位、责任人。监理单位应在图标上方加盖并签署“竣工图确认章”(见附件4-2)。

第十九条水利工程建设声像档案是纸制载体档案的必要补充。参建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各自产生的照片、胶片、录音、录像等声像材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归档的声像材料均应标注事由、时间、地点、人物、作者等内容。工程建设重要阶段、重大事件、事故,必须要有完整的声像材料归档。

第二十条电子文件的整理、归档,参照《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规范》(GB/T18894-20xx)执行。

第二十一条项目法人可根据实际需要,确定不同文件材料的归档份数,但应满足以下要求:

(一)项目法人与运行管理单位应各保存1套较完整的工程档案材料(当二者为一个单位时,应异地保存1套);

(二)工程涉及多家运行管理单位时,各运行管理单位则只保存与其管理范围有关的工程档案材料;

(三)当有关文件材料需由若干单位保存时,原件应由项目产权单位保存,其他单位保存复制件;

(四)流域控制性水利枢纽工程或大江、大河、大湖的重要堤防工程,项目法人应负责向流域机构档案馆移交1套完整的工程竣工图及工程竣工验收等相关文件材料(具体内容参见附件3)。

第二十二条工程档案的归档与移交必须编制档案目录。档案目录应为案卷级,并须填写工程档案交接单(见附件5)。交接双方应认真核对目录与实物,并由经手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确认。

第二十三条工程档案的归档时间,可由项目法人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可分阶段在单位工程或单项工程完工后向项目法人归档,也可在主体工程全部完工后向项目法人归档。整个项目的归档工作和项目法人向有关单位的档案移交工作,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后三个月内完成。

第四章档案验收

第二十四条水利工程档案验收是水利工程竣工验收的重要内容,应提前或与工程竣工验收同步进行。凡档案内容与质量达不到要求的水利工程,不得通过档案验收;未通过档案验收或档案验收不合格的,不得进行或通过工程的竣工验收。

第二十五条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水利工程竣工验收,应有档案人员作为验收委员参加。水利部组织的工程验收,由水利部办公厅档案部门派员参加;流域机构或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工程验收,由相应的档案管理部门派员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有关工程项目的验收,由组织工程验收单位的档案人员参加。

第二十六条大中型水利工程在竣工验收前要进行档案专项验收。其他工程的档案验收应与工程竣工验收同步进行。档案专项验收可分为初步验收和正式验收。初步验收可由工程竣工验收主持单位委托相关单位组织进行;正式验收应由工程竣工验收主持单位的档案业务主管部门负责。

第二十七条水利工程在进行档案专项验收前,项目法人应组织工程参建单位对工程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与归档情况进行自检,确认工程档案的内容与质量已达要求后,可向有关单位报送档案自检报告,并提出档案专项验收申请。

档案自检报告应包括:工程概况,工程档案管理情况,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归档与保管情况,竣工图的编制与整编质量,工程档案完整、准确、系统、安全性的自我评价等内容。

第二十八条档案专项验收的主持单位在收到申请后,可委托有关单位对其工程档案进行验收前检查评定,对具备验收条件的项目,应成立档案专项验收组进行验收。档案专项验收组由验收主持单位、国家或地方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地方水行政管理部门及有关流域机构等单位组成。必要时,可聘请相关单位的档案专家作为验收组成员参加验收。

第二十九条档案专项验收工作的步骤、方法与内容如下:

(一)听取项目法人有关工程建设情况和档案收集、整理、归档、移交、管理与保管情况的自检报告;

(二)听取监理单位对项目档案整理情况的审核报告;

(三)对验收前已进行档案检查评定的水利工程,还应听取被委托单位的检查评定意见;

(四)查看现场(了解工程建设实际情况);

(五)根据水利工程建设规模,抽查各单位档案整理情况。抽查比例一般不得少于项目法人应保存档案数量的8%,其中竣工图不得少于一套竣工图总张数的10%;抽查档案总量应在200卷以上;

(六)验收组成员进行综合评议;

(七)形成档案专项验收意见,并向项目法人和所有会议代表反馈;

(八)验收主持单位以文件形式正式印发档案专项验收意见。

第三十条档案专项验收意见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工程概况。

(二)工程档案管理情况:

1、工程档案工作管理体制与管理状况

2、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立卷质量与数量

3、竣工图的编制质量与整编情况

4、工程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性评价

(三)存在问题及整改要求。

(四)验收结论。

(五)验收组成员签字表。

第五章附则

第三十一条本规定由水利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二条本规定自20xx年12月10日起施行,原水利部制定的《水利基本建设项目档案资料管理规定》(水办[1997]275号),同时废止。

项目管理工作计划【第五篇】

技术科将以坚持“三个至上”为指导思想,紧紧围绕“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主体,树立好服务当事人和业务庭的思想意识,搞好本职工作,为审判工作提供优质的服务。在20xx年的工作中,将主要加强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第一、加强协调、勤于沟通。从服务全员工作大局出发,技术科在管理上将严格按照“多部门参与、集中管理、相互配合、相互监督”的原则,与审判业务庭、执行局、法警队之间相互协调、多加沟通,确保对外委托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二、加强监督管理,增强透明度。在委托评估、拍卖鉴定的活动中,严格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对外委托鉴定、评估、拍卖等工作管理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委托评估、拍卖和变卖工作的若干规定》以及《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外委托司法辅助工作管理规定。为保证委托事项处理过程和结果客观、公正,技术科将加强与纪检监察部门的联系、沟通,接受监督。20xx年进一步增强司法技术工作的透明度,对外委托案件的评估案件在选择评估机构时,在审判人员及执行人员工作时间允许的情况下,力争让主审人和执行人员参加。让当事人在程序上感到公正,减少当事人的疑惑,维护法院清正廉洁的形象。

第三、加强登记管理制度。严格按照上级法院要求,及时、准确真实报送各种数据和资料,在以往管理程序的基础上,设置司法技术咨询、审核的办理程序,制作司法技术审核委托书、司法技术咨询、审核登记表,做到对外委托到市中院登记备案。

第四、加强业务知识学习,全面提高业务水平。勤于学习涉及对外委托方面的新知识和新的法律规定,以达到准确地理解和运用;勤于积累和收集鉴定信息和资料,确保司法技术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第五、注重信息调研和法制宣传工作。

在新的形势发展下,司法技术工作也面临着新的机遇和挑战,我们将振作精神,开拓进取,为保障司法公正,努力做好新形势下的司法技术工作。在20xx年,技术科工作继续保持省级先进,努力作出更好的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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