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选打拐行动工作方案【精选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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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门打拐行动工作方案【第一篇】
根据县委主题教育办的安排和部署,强势启动“实现伟大中国梦,建设美丽繁荣和谐四川”主题教育活动。针对实际情况,精心组织策划了“五大专项行动活动”,积极引导党员干部把思想统一到建设丘区强县总体部署上来,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抓好“科学发展、加快发展”凝心聚力行动。积极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领会省、市、县委主要领导的一系列讲话精神,引导党员干部充分认识县情,充分认识中江与全国、全省、全市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差距和潜力,认真贯彻各级工作部署,树立人人抓发展、个个作贡献的意识,奋力推进中江跨越发展。
(二)抓好“遵守公德、学法守法”共建和谐行动。重点围绕优化中江的建设环境、治安环境、城乡环境、信访环境和安全环境,在党员干部群众中深入开展形势教育、公民道德教育、民族团结教育,引导全县人民充分认识和谐稳定对建设美丽繁荣和谐中江的重要性,倍加珍惜当前来之不易的大好局面,树立和谐稳定人人有责的主人翁意识。切实抓好社会主义法制教育,加强意识形态教育,引导干部职工正确认识各种社会思潮,明辨大是大非,弘扬新风正气。
(三)抓好“铭记党恩、奋发自强”感恩奋进行动。组织党员干部学习“”汶川特大地震抗震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取得的重大成就,学习抗击“”芦山地震取得的重大成果,学习近年来省、市、县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的新成效、新经验,充分认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深入开展“与党同心、感恩报国”、“爱国守法、感恩奋进”教育活动,引导党员、干部自觉为“实现伟大中国梦、建设美丽繁荣和谐幸福中江”作奉献。
(四)抓好“走基层、建台账、惠民生”亲民爱民行动。以“挂包帮”、“万名干部直接联系服务群众”、“局领导、县级部门直接联系服务基层”等活动为载体,结合民政职能,开展“三进”“三问”、“三送”、“三学”走基层、知民情;全面落实“两本手册”、“台账工作法”, 深入践行党员干部走出机关、走进基层、联系群众的有关要求,主动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努力为干部群众排忧解难。切实转变机关工作作风和党员干部作风,切实落实《中江县关于改进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十二项规定》。
(五)抓好“立足岗位、敬业奉献”创先争优行动。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领会事关全县的重要发展规划,引导党员干部充分认识中江在当前发展面临的形势,以及与全市同步建成小康社会就是中江县实现中国梦的辉煌篇章。适时开展主题报告会、座谈交流会、征文比赛等活动凝聚党员干部创业激情。将主题教育活动同践行“质朴、畅亮、奋进”的新时期中江精神结合起来,以等不起的紧迫感、慢不得的危机感、坐不住的责任感,尽最大努力推动工作落实,促进中江跨越发展。
《方案》明确,到2017年“五大行动”的部分目标包括:空气质量满足优良天数逐渐递增,在2016年按照新标准开展监测和评价后,次年增加10天以上;县城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稳定达到水域功能区要求,重点次级河流水质达标率达到95%,县城、城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分别达到90%、75%,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分别达到98%、85%;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低于54分贝;全县森林覆盖率达到45%,城市建成区绿地率达到45%,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21平方米;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50%,行政村生活垃圾收运覆盖率达到45%。
环保“五大行动”涉及多项工程项目和工作措施,每个行动又单独制订了实施方案,其中详尽地列举了工作目标,以解决当前大气、噪声、水、土壤污染等突出环境问题。从《方案》中可以看出,蓝天行动、宁静行动以城区为重点,碧水行动、绿地行动城乡互动、统筹推进,田园行动主要是在农村地区开展。
蓝天行动主要是“四控一增”,即控制燃煤及工业废气污染,控制城市扬尘污染,控制机动车排气污染,控制餐饮油烟及挥发性有机物污染,增强大气污染监管能力。
碧水行动“整”、“防”并举,即强化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确保人民饮用水安全;加大湖库及次级河流综合整治力度,有效改善水环境质量;深化工业污染源防治,实现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继续推进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提高污水、垃圾处理水平;加强三峡库区水环境风险防范方面,要强化跨界河流监测,防止重特大环境事故发生。
宁静行动主要是“四减一防”,即减少社会生活噪声、减缓交通噪声、减少建筑施工噪声、减少工业噪声,开展噪声源头预防,缓解城市活动与群众期望宁静生活、提高生活质量之间的矛盾。
绿地行动包括优化功能分区,实施分区管理;修复退化系统,加强城乡绿化;强化土壤生态保护,严格土壤环境管理;实施生态创建,打造宜居环境;增强监管能力,促进公众参与。
田园行动治理和建设并重,即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畜禽养殖污染综合防治,同时加强生态农业发展和农村环保监管能力建设。
热门打拐行动工作方案【第二篇】
为深化“讲文明树新风”活动,切实增强公民文明交通意识,着力纠正各类违反交通法规的现象,创造良好道路交通环境,进一步提升公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中央文明办、公安部决定,从20**年起至20**年,在全国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以努力提高公民文明交通素质为主线,以解决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的突出问题为切入点,以动员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共同参与为抓手,以“关爱生命、文明出行”为主题,大力开展文明交通活动,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科学精细管理,严格规范执法,为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工作生活创造安全畅通、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一)总体目标
力争通过三年努力,使公民交通出行的法制意识、安全意识、文明意识明显增强,交通事故明显下降,交通执法更加规范,交通管理更加科学,交通秩序明显改善,文明交通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
(二)具体目标
1、20**年,全面启动文明交通行动计划。
通过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大力组织专项整治行动,集中解决日常交通行为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强文明执法和科学管理,促进交通参与者知法、守法,努力实现行人、非机动车守法率明显提高,机动车驾驶人交通陋习及危险驾驶行为进一步减少,道路安全设施和管理设施进一步完善,党政机关公务人员进一步发挥文明交通表率作用,执法规范化水平明显提升。活动首先在直辖市、省会城市、副省级城市和一批重要中等城市取得明显实效。
2、20**年,大力解决交通行为中的痼疾。
通过组织专项检查,督促工作落实,促进交通参与者身体力行文明礼让,努力实现安全带、头盔使用率明显提高,机动车停放规范有序,路口、路段人行横道交通事故发生率明显降低,酒后、超速、疲劳等危险驾驶行为引发的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明显下降,道路安全设施和管理设施隐患治理取得阶段性成效,执法效率和科技应用水平明显提升。活动在全国中小城市广泛开展,并取得明显成效。
3、20**年,巩固前两年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的成果。
认真总结成功经验,扩大活动实效,形成长效工作机制,促进全社会文明交通良好风尚的形成,努力实现交通参与者守法出行的文明素质显著提高,机动车交通违法率、事故率显著下降,城市和公路建成一批交通秩序好、事故少的“示范路”,群众交通出行安全感以及对交通环境的满意度大幅度提高,执法能力显著增强,执法形象、执法公信力大大提升。活动向全国各县城和中心镇全面铺开,取得明显成效。
围绕“关爱生命,文明出行”这一活动主题,重点组织开展以下四项活动:
一是倡导“六大文明交通行为”。即大力倡导机动车礼让斑马线、机动车按序排队通行、机动车有序停放、文明使用车灯、行人/非机动车各行其道、行人/非机动车过街遵守信号等文明交通行为。
二是“摒弃六大交通陋习”。即自觉告别机动车随意变更车道、占用应急车道、开车打手机、不系安全带、驾乘摩托车不戴头盔、行人过街跨越隔离设施等交通陋习。
三是“抵制六大危险驾驶行为”。即坚决抵制酒后驾驶、超速行驶、疲劳驾驶、闯红灯、强行超车、超员/超载等危险驾驶行为。
四是“完善六类道路安全及管理设施”。即进一步完善城市过街安全设施、路口渠化设施、出行引导与指路设施、道路车速控制设施、农村公路基本安全设施、施工道路交通组织与安全防护设施。
(一)广泛开展文明交通行为教育。
组织力量深入机关、学校、企业、社区等基层单位,采取专题讲座、征文、演讲、座谈讨论、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文明交通知识教育培训,使广大公民增强“关爱生命、文明出行”意识,明确文明安全出行的基本要求,逐步养成遵章守纪的交通行为习惯。
要加大对重点群体的教育力度,将文明交通常识教育纳入驾校培训及记满12分驾驶人再培训内容。加强营运驾驶人安全行车责任意识教育,落实违法、事故信息抄告和通报制度。
发挥车友会、汽车俱乐部、汽车安全组织等团体和组织的作用,对私家车驾驶人进行文明交通教育引导。抓好《公共安全教育纲要》的贯彻落实,全面推行中小学生交通安全联系卡制度,推进交通安全“进学校”活动。深入劳务市场、建筑工地等外来务工人员集聚场所,开展交通安全巡讲活动。整合各类资源,大力开展安全常识普及等公益宣传活动。
(二)进一步完善安全和管理设施。
结合实际,排查治理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和管理设施隐患,为文明出行创造良好道路通行条件。重点完善城市道路交通标志标线、行人过街通行设施、路口渠化设施、出行引导与指路设施以及残疾人驾车无障碍设施。
进一步完善路口、学校、幼儿园、医院等门前路段警示、提示标志和减速设施的设置。优化区域路网交通组织,合理设置停车泊位,完善道路车速控制、防护设施、施工道路安全防护设施以及农村公路基本安全设施。对一些交通安全隐患比较突出的公路、城市道路等,实施挂牌督办,限期整改。加大科技投入,科学设置电子监控设备,规范使用非现场执法装备,提高科技应用与管理水平。
(三)大力整治交通秩序。
加强对重点路段、重点时段的管控力度,以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为目标,开展严重交通违法集中整治行动。以创造良好通行秩序为目标,对公路交通秩序混乱、易阻塞路段,城市非机动车、摩托车交通违法及机动车乱停乱放等行为进行专项整治。优化路口交通渠化、信号管控方式,合理分配通行权,为行人、非机动车提供安全、便捷的出行条件。
(四)努力提升执法水平。
值日警官制度,创新服务模式,继续推出交通管理便民、利民措施,提升管理服务水平。
(五)大力营造浓厚氛围。
以“关爱生命,文明出行”为主题,开展多种形式的主题实践活动,推广开展“排队日”、“让座日”活动的做法和经验,引导人们从规范自身交通行为做起,自觉遵章守纪,文明礼让。广泛开展文明交通志愿服务活动,动员党员干部、企事业单位员工、学生、社区居民等组成志愿者队伍,开展经常性交通违法劝导活动。组织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各类媒体,广泛宣传文明交通常识和基本要求。聘请热心公益、社会形象好的知名人士担任文明交通形象大使、交通安全宣传员,参与公益交通安全宣传活动。利用楼宇、地铁、公交车、长途客运车辆安置的媒体电视、道路电子显示屏播放交通安全宣传提示语、交通安全警示教育片。在街道社区设置交通法规宣传栏,使“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家喻户晓,在全社会营造践行交通文明,告别交通陋习的浓厚氛围。
(六)切实强化社会监督。
建立健全单位内部交通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公务车辆的监管,制定公务车辆交通违法、交通事故日常管理、考核、抄告制度。完善群众举报制度,选聘文明交通监督员并赋予其相应权限,通过照相、摄像等方式记录交通违法行为和不文明现象,利用新闻媒体进行批评曝光。探索将酒后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不良记录纳入征信系统,建立机动车保险浮动费率机制。
“文明交通行动计划”是适应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愿望,直接面向公众开展的精神文明建设实践活动。各地要按照“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综合治理、全民参与”的'原则,结合本地实际,推动“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健康顺利开展。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级文明办和公安机关要充分认识开展“文明交通行动计划”的重要意义,把这项活动作为坚持以人为本、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生动实践,作为提升公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举措,作为改善道路通行秩序、缓解交通拥堵、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创建文明和谐道路交通环境的重要措施,列入重要工作日程,制定实施计划,做出周密部署。要积极争取党委、政府领导的重视支持,成立“文明交通行动计划”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负责指导、协调、督促、检查等方面工作,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明确职责,形成合力。
各地要对“文明交通行动计划”进行任务分解,明确职责分工,在加强宣传教育、完善安全设施、开展交通秩序整治、强化社会监督等方面,各司其职,多管齐下,综合施策。各地文明办、公安机关要与教育、交通运输、城建、司法、保险监管等部门和新闻单位密切配合,共同推动“文明交通行动计划”的实施。要明确驾驶人所在单位、运输企业、出租车管理公司在“文明交通行动计划”中的职责,充分调动他们参与文明交通行动的积极性。要充分发挥基层单位、广大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形成全民参与、上下衔接、群策群力、全面推进的工作局面。
(三)分类指导,务求实效。
各地要紧密结合本地群众文明交通素质、交通出行需求、交通方式、交通行为表现、导致或诱发交通事故的违法行为特征等,确定工作重点,细化工作要求,分类分步逐年推进。要按照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要求,从具体事情抓起,从影响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抓起,确保“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要坚持以社会反响和群众评价检验活动成效,不搞形式主义。中央文明办将把“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实施情况纳入《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和城市公共文明指数测评的内容。
(四)典型引路,示范带动。
全国文明城市、文明县城及村镇、文明单位、文明社区要率先开展活动,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各地要及时总结“文明交通行动计划”中涌现出来的先进经验,推出一批“文明交通示范路”、“文明执法示范岗”、“文明行车标兵”等先进典型,并适时通过召开现场会、交流会等形式宣传推广。要不断完善相应的政策措施,探索建立长效机制,实现文明交通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热门打拐行动工作方案【第三篇】
》的通知
各科、室、站、队:
现将《云阳县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环境安全》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一年十月八日
云阳县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环境安全
根据环境保护部对当前全国饮用水源环境应急管理工作的统一部署,为进一步推进《集中式地表饮用水水源地环境应急管理工作指南(试行)》在我县的实施,切实保障群众饮水安全,按照《重庆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环境安全检查专项行动的通知》(渝环[2011]271号)的要求,结合我县饮用水源保护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饮用水源地环境安全检查专项行动,全面掌握我县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基础信息,整治和消除饮用水源周边及上游环境安全隐患,构建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预案体系,保障全县饮用水源安全。
二、工作机构
成立云阳县饮用水源地环境安全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县领导小组”),负责统一指挥专项行动工作,研究解决专项行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组 长:李兴琼 县环保局局长
副组长:黄道春 县环保局副局长
明兴家 县环保局纪检组长
吴发奎 县环境监察大队队长
成 员:建管科、污防科、总量科、农环科、监测站、县环境监察大队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环境监察大队,负责专项行动日常工作。各成员科室确定专人负责联络,相互配合、齐抓共管,确保此次专项工作行动任务的完成。
三、工作步骤
本次专项行动为期1个半月,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1年9月28日-10月9日)
成立集中式饮用水源安全专项领导小组,并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在2011年10月10日前制订我县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环境安全。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1年10月11日- 11月5日)
按照《集中式地表饮用水水源地环境应急管理工作指南(试行)》的要求制订完善我县内的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不得以水厂环境应急预案代替);同时开展饮用水源基础信息和环境质量调查评估,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及附近连接水体内污染隐患排查整治,对发现的问题督促企业及时整改,对保护较好区域巩固加强,并建立和完善风险防控体系。
(三)总结阶段(2011年11月10日-11月10日)
对本次专项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分析,确定1-2个饮用水源地环境安全防范示范区。
四、工作内容
(一)开展饮用水源基础信息和环境质量调查评估
一是全面掌握辖区内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的空间分布情况以及对应的供水量、供水服务人口、水环境质量现状等基础数据。二是结合环境风险源和化学品调查工作,动态更新“重点风险源登记及隐患排查整治系统”中有关临水临库企业风险源(含尾矿库)数据库,摸清水源地周边、连接水体区域内的及连接水体5公里范围内的排污口或污染源分布情况、污染源企业环保措施执行情况以及采取的风险防控工程措施情况;三是协调水利部门,掌握所在水体及其连接水体的水文参数、闸坝等水利工程建设分布情况。
(二)完善饮用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体系
根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环发2015113号)和《集中式地表饮用水水源地环境应急管理工作指南(试行)》之规定,完善我县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即时组织专人编写,并组织专家修订评审。
(三)建立饮用水源地环境风险防控体系
高饮用水源突发事件防范处置效率。
(四)开展环境隐患排查整治
对现饮用水源地周边及上游连接水体环境风险隐患实施全面排查,重点检查石油化工、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储贮、运输、非煤矿山尾矿库、工业固废(危险废物)、城市污水处理厂等重点行业领域,要建立隐患排查整治台账,对环境隐患和违法行为要建档立案,一查到底,直至整改完成。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落实责任
各科室要严格按照职责,切实抓好饮用水源环境安全工作,精心编制方案,认真排查,严查违法行为,有效遏制饮用水源地环境污染事故发生,坚决杜绝重特大环境污染事故,确保人民群众饮水安全。
(二)突出重点,确保实效
此次专项行动既要统筹兼顾,又要突出重点,应把握好4个“结合”:一是水源地与保护区外环境风险防范相结合,二是提高自身能力,加强与相关部门的联动;三是做好长期规划与推进近期工作相结合;四是加强预防体系建设与解决突出问题相结合。同时要加强督查确保实效,对现场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书面责令责任单位立即整改,逾期未完成的,按规定进行通报或行政处罚。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保障饮用水源地水质安全是一项重要的惠民工程。加强饮用水源保护宣传。要采取通俗易懂的方式,通过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新闻媒介及时宣传危害饮用水安全、保护饮用水源措施等知识,积极引导广大群众和企业增强保护饮用水源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四)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
对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的环境违法行为,按照《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重庆市饮用水源保护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办发[2015]126号)的规定,坚决立案查处。绝不姑息迁就,确保饮用水源地环境安全。
二〇一一年十月八日
**市**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市**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2015年**市机动车维修企业
“******”活动的专项工作方案
为认真落实**市道路运输管理处《关于开展2015年**市机动车维修企业“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文件,根据文件要求,特制定企业安全生产月的专项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安全生产的各规章、标准为依据,以安全生产为重点,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行动,切实解决当前生产可能存在的各项安全隐患,推动本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营造安全生产的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打击“三非”专项行动,坚决取缔非法建设、非法生产、非法经营等违法行为,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成立小组
组 长 ***
副组长 ***
***
组 员 **
***
**
**
内部资料
**市**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四、职责分工
由小组组织对公司部门、公司设备等进行排查,单位法人为第一责任人。
五、工作要求
分四个阶段进行工作。
(一)部署发动阶段(7月8日至7月9日)
召开安全工作会议,分工明确,权责落实。
(二)集中检查阶段(7月10日至7月15日)
各部门按各自的职责分工,进行全面的地毯式排查和认真检查,对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立即登记并向上级领导汇报。
(三)检查督导阶段(7月16日至7月28日)
通告各部门,对排查不彻底、检查不认真、措施不得力或发现隐患不上报,上报抓紧整改的,严肃追究其领导和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根据事故情节,追究责任。
(四)总结提高阶段(7月29日至8月10日)
认真总结此次专项活动的经验家训,使安全生产工作实现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
**市恒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二〇一三年七月
内部资料
“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523号)精神,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切实解决影响和制约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有效预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根据《**县安全生产》,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安全发展为目标,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关于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安排部署,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联合执法、群众广泛参与、企业合法经营”的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认真组织实施,突出打击重点,强化执法检查,加强跟踪问效,及时发现和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切实解决影响和制约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有效防范各类事故发生,努力实现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行动重点
重点范围:非煤矿山、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消防安全、特种设备、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冶金等行业和领域。
重点内容:重点打击共性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以及具有行业和领域特点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一)共性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1.无证、证照不全或过期从事生产经营建设的;
2.关闭取缔后又擅自生产经营建设的;
4.瞒报事故,以及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
5.未依法进行安全培训、没有取得相应资格证或无证上岗的;
6.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
7.未依法严格追究事故责任,以及责任追究不落实的;
8.其他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二)具有行业特点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1.非煤矿山
(1)非法盗采、超层越界开采矿产资源的;
(3)未依法履行有关审批程序,擅自勘探、建设和生产的,以及假借整合技改之名逃避关闭、擅自开采矿产资源的。
2.交通运输
(2)非营运车辆违法载人的。
3.建筑施工
(1)建设工程项目未经主管部门审批,不履行建设管理程
序,非法从事建筑活动的;
(2)建设单位任意肢解工程,随意压缩合理工期,干涉施工单位项目管理的;
(3)施工单位超越资质范围承包、违法分包、转包工程,违规托管、代管、挂靠的,以及施工企业无相关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非法从事建筑活动的。
4.危险化学品
(1)无证生产、经营或超许可范围生产经营的;
(2)非法违法运输危险化学品的;
(3)未试生产备案就投入试生产运行的,未经正规设计新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的。
5.消防安全
(1)“三合一”、“多合一”场所;
(2)人员密集场所疏散通道、楼梯和安全出口不符合要求的;
(3)公共聚集场所装修材料不符合要求的;
(4)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系统和消防栓等消防设施配备、管理不符合规定的。
6.特种设备
(2)违法使用无制造许可证特种设备的;
(3)特种设备制造和安装、改造、重大维修过程未按规定监督检验的;
(5)使用未经定期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特种设备的;
(6)未依照规定设置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兼职安全管理人员的;从事特种设备作业的人员,未取得相应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上岗作业的;未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进行特种设备安全教育和培训的。
7.烟花爆竹
(1)无证生产、经营或超许可范围生产经营的;
(2)非法使用氯酸钾,违法生产、经营礼花弹的'。
8.民用爆炸物品
(1)非法生产、销售、运输、储存、使用民用爆炸物品的;
(2)存在“四超”(超时、超产、超员、超量)和“三违法”(违法建设、违法生产、违法经营)行为的。
9.冶金有色
(1)违反冶金行业煤气安全管理法规标准进行交叉作业和检修作业的;
(3)有限空间作业严重威胁人身安全的。
三、实施步骤
全镇“打非专项行动”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15日前) 各村、各企业按照
“打非专项行动”的部署要求,召开专题会议,广泛宣传动员,成立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细化目标任务,完善工作措施,切实把“打非专项行动”各项工作抓细、抓实。
(二)排查摸底阶段(4月16日4月20日)各村、各企业结合各自实际,认真开展自查自纠,镇安监站组成检查组在全镇进行严格检查,切实抓好本镇“打非专项行动”工作。
(三)集中整治阶段:(4月21日-10月10日)专项行动要做到“四个一律”: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经济处罚;对存在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各村、各企业要对照“四个一律”,认真整改,确保“打非专项行动”落实到位。
(四)巩固提高阶段(10月11日-10月30日) 镇上对“打非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对成绩突出的,进行通报表扬;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进行责令“补课”,并追究有关领导和工作人员责任;对问题严重、拒不执行监管指令的,要实行企业挂牌督办,切实做到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问题隐患不整改不放过,责任追究不到位不放过,思想认识不提高不放过,确保“打非专项行动”取得成效。
五、工作要求
行为作为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精神、全面加强安全生产的有力措施,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行政首长负责制,及时解决专项行动中的难点问题,严格责任分工,周密部署、措施果断,强力推进、打击到位。
(二)抓住重点,严厉打击。要深入分析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产生的因素,对事故频发、隐患突出、非法违法行为突出的单位,要抓住关键环节,实施精确、重点、有效打击,该停产整顿的坚决停产整顿,该关闭的坚决关闭,该取缔的坚决取缔,以强有力的措施查处取缔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单位。对拒不执行监管指令的企业,将依法从重处罚。
(三)标本兼治,注重实效。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抓住关键、统筹推进,做到“六个结合”:要把属地为主与行业督导结合起来,全面深入推进;要把从严、从快与公正、规范执法结合起来,坚持依法办事;要把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与构建安全生产防控体系结合起来,注重强化基础工作;要把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与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结合起来,注重工作实效;要把日常执法与开展明查暗访结合起来,注重改进方法和手段;要把查找深层次问题与完善规范制度结合起来,打击一处、整治一处、巩固一处,规范安全生产法治秩序。
要责任的企业,其主要负责人终身不得担任本行业企业的厂长、经理;对非法违法生产行为造成人员伤亡的,依法从重处罚。
(五)营造氛围,强化监督。要利用各类媒体,大力宣传“打非专项行动”,加大舆-论和监督力度,充分依靠广大群众参与“打非专项行动”,鼓励群众举报安全生产各类非法违法行为。确保“打非专项行动”取得预期成效。
关于开展落实《施工方案专项整治
行动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珲乌建指办发20154号)关于转发《吉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全省公路建设工程落实施工方案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精神,我项目部收到文件当晚便由项目负责人组织项目副经理,项目总工程师,安全科长,桥涵队长,施工队长,材料科长,质检科长,计划科长,测量队长,试验主任,综合科长,拌合站站长等主要人员认真学习文件精神,研究各专项施工方案编制措施,划分各主要负责人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中相应承担的部分。
研究决定如下:
1、由项目总工程师、桥涵队长、施工队长负责编制各专项施工方案工程概况、施工计划及施工工艺技术。
2、由项目总工程师、安全科长、计划科长、质检科长、测量队长负责编制施工安全保证措施、劳动力计划、计算书及相关图纸。
3、最后形成各专项施工方案,报项目总工程师、项目负责人审阅,确认无误后报驻地办审批,经驻地办审核通过后报总监办进行审批,总监办审批通过后予以实施。
4、项目相关负责人要严格按照各专项施工方案进行施工,并指定专人对专项施工方案实施情况进行现场监督和监测。
业人员了解和掌握作业项目的安全操作规程和注意事项。
7、施工中不定期对专项方案实施情况进行自检。杜绝因违章操作而导致事故的可能。做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一、总体工作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专项行动,进一步强化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全面落实建筑施工企业和从业人员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及时消除施工现场安全隐患,并严格按照方案组织施工,有效遏制和防范建筑起重机械、模板支撑系统、深基坑等群死群伤事故的发生,促进安全生产。
二、整治重点
突出整治以下5类危大工程:
(一)基坑支护工程;
(二)土方开挖;
(三)脚手架;
(四)模板支撑体系;
(五)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
三、整治内容
(一)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情况。施工单位是否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二)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实施情况。施工单位在危大工程实施前是否技术交底工作是否彻底;是否下达到一线工人。施工过程中是否严格按照方案组织施工,并指定专人对专项方案实施情况进行监督监测。
(三)从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施工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起重机械司机、安装拆卸工、架子工等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等。
(四)是否对专项方案实施情况进行现场监督、检查,是否参加危大工程验收等。
四、根据文件内容需落实的5项规定
1、 工程概况;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概况、施工平面布
臵图、施工要求和技术保证条件;
2、 编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标准、规范及
图纸(国标图集)、施工组织设计等;
3、 施工计划;包括施工进度计划、材料与设备计划;
4、 施工工艺技术;技术参数、工艺流程、施工方法、检查验
收;
5、 施工安全保障措施;组织保障、技术措施、应急预案监测
监控等;
6、 劳动力计划;组织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等;
7、 计算书及相关图纸;
(二)、施工方案必须按规定审批或论证。专项方案由施工单位技术部门组织本单位施工技术、安全、质量等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审核。经审核合格后,由施工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签字。实行施工总承包的,专项施工方案应当由总承包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及相关专业承包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签字。不需要专家论证的专项方案,经施工单位审核合格后报监理单位,由驻地监理工程师、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字后实施。超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应当由施工单位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实施施工总承包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经论证合格后有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驻地监理工程师、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后,方可实施。
(三)施工作业前必须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专项方案实施前、编制人员或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就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向现场管理人员、施工作业班组、作业人员做出详细2说明(安全技术交底),并由双方签字确认。安全技术交底主要包括两方面内容:意识在施工方案的基础上按照施工的要求,细化、优化施工方案,从施工技术选择上保证施工安全;二是让一线作业人员了解和掌握改作业项目的安全操作规程和注意事项,减少因违章作业而导致的事故可能。
人身安全紧急情况的,应当立即组织作业人员撤离危险区域。
(五)施工方案完成后必须经验收合格。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当组织有关人员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经施工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及项目驻地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可进入下道工序。
五、工作实施步骤
(一)部署启动阶段:2015年5月中旬前。结合本项目部安全生产的实际情况,制定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做好相应的部署落实工作。
(二)自查自纠阶段:5月1日至5月9日底。项目部各部门、施工单位认真学习及贯彻落实专项行动有关要求,严格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中有关要求对施工现场开展自查自纠,检查情况由项目部填写相关表格,并存档备查。
(三)检查督导阶段:5月10日至11月底。项目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对所有在建工程项目进行全面排查。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立即督促整改。
(四)总结分析阶段:12月。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分析,根据检查的有关情况,研究提出深入开展专项行动的意见和建议,形成专项行动工作总结报告。
六、工作要求
经理、项目部总工、项目部副经理、各部门负责人等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领导,层层动员部署,迅速开展行动。
(二)加强监督检查,强化责任落实。全面动员组织各施工单位,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要将专项整治行动与打非治违、隐患排查治理、等各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相互促进、共同有序推进。要按照施工前,施工中,施工后的频次,由领导小组带队,对重点地区、重点项目进行监督检查。
(三)加强奖励惩罚机制,严厉查处。对施工现场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责令企业限期逐一整改到位;对施工现场不按方案及操作规程施工等重大隐患,一律要求其停工整改。对于隐患治理及整改不力,导致安全事故的责任人,一律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吉林省交通建设集团
通梅高速公路10标项目部
通梅高速公路10标项目部
关于开展落实《施工方案专项
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吉林省交通建设集团
通梅高速公路10标项目部
目 录
一、总体工作目标
二、整治重点
三、整治内容
四、落实5项规定
五、工作实施步骤
六、工作要求
平武卫发[2011] 18 号
关于印发《武台镇卫生院打击“两非”专项行动
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科室:
现将《平邑县武台镇卫生院》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一年十月八日
1
平邑县武台镇卫生院
为进一步规范我镇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行为,严厉打击“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以下简称“两非”)等违法行为, 根据临卫发201125号《关于印发《临沂市卫生局》的通知》要求及镇委、镇政府的工作部署,结合工作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镇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工作部署,进一步规范我镇医疗卫生机构用超声检查和其他技术手段进行胎儿性别鉴定、终止妊娠手术等行为,依法严厉打击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非法行医等违法行为。
二、工作任务
(一)加强宣传,营造舆-论氛围。各单位,各科室人员要广泛宣传《母婴保健法》、《山东省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的规定》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要求,加强对广大医务卫生人员相关法律法规教育和培训,熟悉相关职业纪律与行为规范,增强法制意识,提高对“两非”危害的认识,自觉做到依法执业,坚决抵制“两非”行为。在各级医疗保健机构超声诊断室、染色体检测室、药房、妇产科门诊及病房等工作场所,设置“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的醒目标志。要加强与宣传、广电、司法等部门的联系,加大打击“两非”的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定胎儿性别,禁止选择性别终止妊娠(医学上确有需要的除外)。未经许可,禁止实施输卵管、输精管复通术。对利用超声和染色体检查等技术手段从事“两非”的医疗保健机构,一经查实,依法追究单位负责人和直接主管人的责任;对进行“两非”行为的直接责任人员,依法吊销医师执业证书直至开除公职,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卫生监督所要加大对医疗市场秩序的整顿与管理,重点查处民营医院和个体诊所超范围执业。严厉打击非法行医机构,一经发现立即依法取缔;对非法行医人员,依法没收非法所得及相关医疗器械,从重给予经济处罚;构成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于组织、介绍、包庇“两非”行为的有关人员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各单位要建立举报制度,设立举报电话或举报箱,鼓励社会举报;对群众举报的案件要及时认真调查核实,一经查实,从严处理,决不手软。
的使用与管理,坚决杜绝倒卖、违规出具《出生医学证明》的现象。各级医疗保健机构要通过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打击“两非”专项行动的长效机制。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科室要高度重视打击“两非”专项行动工作,将此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负责人要亲自研究部署,科室人员要抓好督促落实。我院成立打击“两非”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1),各科室负责人要认真负责,开展好经常性工作。要明确职责,细化措施,责任到人,层层签订承诺书和责任书,确保责任明确,任务到人,落实到位。
(二)部门配合,协调联动。卫生监督机构要要加强监督检查和执法力度,加大对管辖区域各类医疗机构的日常监督检查频率。认真履行职责,主动加强与人口计生、公安、食品药品监管、妇联等部门的配合,定期或不定期开展执法检查,并将检查情况及时上报打击“两非”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开展自查,上报信息。各科室从现在起要立即开展自查自纠,针对存在问题,认真进行整改,针对现有超声诊断仪以及执机人员进行摸底造册、登记备案,同时建立“两非”专项行动信息定期报送工作制度,各科室要明确专人负责信息的收集、汇总和报送工作,并于每月5日前将上个月打击“两非”专项行动相关信息及单位计划生育情况书面上报局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专项行动办公室将于11月中旬对各有关医疗保健机构的“两非”整治情况进行抽查、通报。依法清理并查处非法购置、使用b超机行为,坚决杜绝“两非”现象。
附件:1、平邑镇武台卫生院打击“两非”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2、平邑镇武台镇卫生院b超机备案情况登记表
3、平邑县武台镇卫生b超机执机人员登记表
附件1:
平邑县武台镇卫生院打击“两非”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岳茂强 武台镇卫生院院长
副组长:孙喜 武台镇卫生院副院长
寇洪德 武台镇卫生院副院长
成 员:徐秀恩 b超室主任
魏雨 妇产科主任
孔庆兰 妇幼保健科主任
李翠 财务科主任
于雪梅 内科主任
马丽丽 内科护理士长
能艳红 药剂科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卫生院计生办,孙喜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热门打拐行动工作方案【第四篇】
药品安全春风行动能够促进群众的用药安全,保障人民的身心健康,下面是本站网友精心挑选的20xx春风行动。
供大家学习和参阅。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推进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农村建设和禁毒工作系列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根据肥东县禁毒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今冬明春扎实开展农村集中禁毒宣传教育暨“20xx春风行动”工作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局成立今冬明春扎实开展农村集中禁毒宣传教育暨“20xx春风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由局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局分管负责人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药械监管科负责人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全面负责禁毒宣传系列活动的联络协调和督促指导。
二、行动时间。
xx年12月至20xx年4月冬春时节。
三、行动目的。
充分利用冬春时节农村外出务工人员集中返乡、群众探亲团聚、农民农闲之时,面向广大农民群众,以凝聚乡情、亲情、感情的方式开展普遍深入的禁毒宣传教育活动,切实筑牢农村地区识毒拒毒防线。紧紧抓住岁末年初人员高度聚集、流动频繁的有利契机,集中组织开展社会面禁毒宣传活动,为20xx年全年禁毒工作开局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切实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青少年抵御毒品侵害的能力。
四、工作措施。
(一)突出农村地区的禁毒宣传。
要抓住农村地区的传统庙会、集市等时机,采取在药品经营企业led屏幕上滚动宣传禁毒知识,重点深入到人口相对集中的乡村集镇、农贸市场等,集中部署农村地区的禁毒宣传活动,采用散发“药物滥用监测小常识”宣传彩页等形式,集中开展返乡农民的禁毒宣传,以警醒提示和普法宣传为重点,组织开展好返乡过节务工人员的禁毒宣传教育。
(二)突出青少年群体的毒品预防教育。
“6·27”工程取得实效。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机关相关科室、各食品药品监管所要充分认识禁毒宣传教育的重要意义,精心谋划、精心组织,把此次禁毒宣传教育系列活动抓好、抓实、抓出成效,树立禁毒宣传教育工作一盘棋思想,确保宣传教育活动的内容与形式符合实际,为开展禁毒宣传活动提供坚实保障。
(二)精心组织,加强宣传。
根据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统一部署,为有效消除药品安全隐患,保障20xx年元旦、春节、元宵节和全国两会期间等特殊时段药品安全,决定在全市集中开展20xx“药品安全春风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关于药品安全一系列重要指示为统领,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国家药监局、省药监局关于加强药品安全决策部署,按照“四个最严”的要求,坚决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着力解决我市药品安全领域突出问题,努力构建严密高效的药品安全治理体系,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
二、工作目标。
坚持“问题导向、底线思维、务求实效”工作原则,按照重点生产经营单位全覆盖,重点品种全覆盖,深入排查节日期间和全国两会期间药品安全风险,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提高药品安全保障水平,确保我市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药品安全事件。
三、时间安排。
本次行动自20xx年12月18日开始,至20xx年2月28日结束。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12月18日—12月21日)。广泛宣传发动,细化行动方案,统筹工作部署。
(二)集中整治阶段(20xx年12月22日—20xx年2月20日)。其中:20xx年12月24日至12月29日和20xx年1月21日至1月25日开展两次“统一攻坚行动周”集中整治行动。
(三)总结提高阶段(20xx年2月21日—2月28日)。在巩固成果基础上开展“回头看”,全面总结经验及主要成效。
四、主要任务和措施。
(一)严格药械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以旅游景区、车站、码头、城乡结合部、农村为重点区域,以滋补药、感冒药、降压药、降糖药、消化系统用药、急救药品等为重点产品,在药品日常监管基础上,加强药品生产、经营、使用环节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违规生产、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等违法违规行为,防止假冒伪劣药品流入市场和特殊药品流弊。在生产环节,结合中药饮片质量集中整治,加强对西洋参、人参、红参、天麻、燕窝、冬虫夏草、石斛、三七、鹿茸等滋补类饮片品种以及节日重点品种生产情况巡查,强化源头管理。对药品批发企业重点检查药品购销渠道合法性,票账货款一致性,疫苗等冷链药品储运管理等情况;药品零售企业、个体诊所重点检查药品购进渠道合法性,是否存在非法回收药品,是否从非法渠道购进销售药品,是否存在执业药师挂证行为等。强化无菌和植入性等高风险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的监管,加强对装饰性彩色平光隐形眼镜等节假日期间需求旺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监督检查。按照互联网销售药品、医疗器械相关监管要求,做好“两节”期间网络销售药品、医疗器械的监测(监管)工作(责任单位:市局药化生产监管科、药化流通监管科、医疗器械监管科,各县区局)。
(二)严厉打击药械违法行为。充分发挥稽查执法“钢刀利刃”作用,坚持“最严厉的处罚”,加大对危害药械质量安全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对投诉举报、监督抽验、监管部门移送等案件线索,要依法严查快处,落实处罚到人;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畅通“12331”投诉举报渠道,鼓励消费者依法投诉举报,维护合法权益(责任单位:稽查支队,各县区局)。
(三)持续加强药械风险监测。加强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对药品不良事件聚集性信号和医疗器械严重不良事件进行实时监测。加强对高风险性、关注度高、量大面广的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的监测,坚持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理,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把问题消灭在萌芽阶段,坚决防范和有效杜绝群体性危害事件的发生(责任单位: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各县局,市局风险应急科)。
(四)加大科普宣传力度。要利用“两节”特色场所以及“两微一端”等互联网渠道,采取广大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深入开展药品安全科普宣教,提高公众安全用药意识和常识。适时发布药品安全警示,及时公布不合格产品信息,引导科学合理用药。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大力开展20xx“药品安全春风行动”进展情况和工作成果的宣传,加强与新闻媒体紧密协作、同频互振,形成强大的宣传声势,积极扩大行动的社会影响,形成公众广泛参与的良好社会舆论氛围(责任单位:市局办公室,人教科,各县区局)。
五、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各县、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及市局机关各科室,稽查支队,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要充分认识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既要落实属地管理职责,又要按照原定职责,全力抓好20xx“药品安全春风行动”,市局决定成立20xx“药品安全春风行动”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1),统筹抓好春风行动组织领导,各县区局应当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做好贯彻落实;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实施方案,逐级落实具体任务和目标;要统筹协调,加强协作,健全联动工作机制,加强部门配合,做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工作;加强区域协作,实现信息共享;加强共同治理,做好涉嫌违法犯罪案件信息互通,坚决杜绝“有案不办、有案不移、有案难移、以罚代刑”现象。
(二)强化督导,落实责任。各县区局要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制,克服机构改革影响,强化督促检查,坚持守土尽责,排除工作阻力,细化工作任务,层层抓好落实。集中整治期间,市局将加大调研指导,通报专项行动开展情况、重要情况和重大案件。对有案不办、违规销案、责任不落实、监管不到位、情况不报告、问题不解决,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按规定通报有关部门进行责任追究。
(三)强化信息运用和报送。各县区局应建立“春风行动”协调办公室,明确信息报送责任人,及时、准确收集汇总专项行动信息。要不断健全市场主体失信联合惩戒机制,依托市信用信息系统,部门门户网站进行公开。
专项行动期间,每周四下午17:00前报送相关报表及典型案例;“集中”行动期间,每日上午12:00前报送相关报表,并于20xx年12月29日、20xx年1月25日报“统一攻坚行动周”集中整治行动工作小结(含经验做法、行动成效、存在问题、下一步打算及违法典型案例和相关图片视频资料);20xx年3月1日前报20xx“药品安全春风行动”
工作总结。
报送途径:
1.各县、区局要按照要求将工作进展情况和相关统计报表报送市局办公室,遇有重要情况和重大案件及时报告,上报材料需经单位分管负责同志签字后报送。相关工作信息及时报送办公室。
市局药化流通监督管科联系人:缪志敏,电话:,。
邮箱:
2.市局各相关科室、稽查支队要及时从药化流通监管科获取工作进展情况和相关统计报表,报送省局对口处室,遇有重要情况和重大案件及时报告,上报材料需经单位分管负责同志签字后报送。
3.市局各相关科室、稽查支队专项行动期间,每周五中午12:00前报送相关报表及典型案例;“集中”行动期间,每日下午17:00前报送相关报表,并于20xx年12月29日、20xx年1月25日报“统一攻坚行动周”集中整治行动工作小结(含经验做法、行动成效、存在问题、下一步打算及违法典型案例和相关图片视频资料);20xx年3月1日前报20xx“药品安全春风行动”工作总结。
省局相关处室联系人:
为有效消除食品药品安全隐患,有力保障春节、元宵节期间和全国两会等特殊时段食品药品安全,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国家食药总局关于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部署,决定在全省集中开展20xx“食药安全春风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九大和实施食品药品安全战略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国家食药总局关于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一系列决策部署,按照“四个最严”的要求,坚决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着力解决我省食品药品安全领域突出问题,努力构建严密高效的食品药品安全治理体系,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二、工作目标。
以“食安江淮、共护安康”为主题,坚持“问题导向、底线思维、务求实效”工作原则,按照重点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单位全覆盖,重点品种全覆盖,深入排查节日期间和全国两会期间食品药品安全风险,严厉处罚违法违规行为,提高食品药品安全保障水平,提高百姓消费信心,确保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
三、工作任务。
(一)加强重点品种和重点区域食品安全监管。针对节日期间消费特点,以米面粮油、肉制品、水产品、乳制品、酒类、保健食品、炒货、饮料、茶叶、调味品、糕点等为重点品种,以食品生产集聚区、集贸市场、商场超市、旅游景区、城乡结合部、农村地区等为重点区域,加大日常监督检查和专项抽检力度,加强食品安全风险排查和食品安全隐患综合治理,深入开展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治理和畜禽水产品抗生素、禁用化合物及兽药残留超标、酒类质量安全专项整治,严防不合格食品流向餐桌。
(二)加强节日热销食品、民俗特色食品监督检查。重点开展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食品展销会、庙会、农家乐等场所的节日热销食品和民俗特色食品的监督检查,加强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养老院食堂、连锁餐饮企业、旅游定点接待单位、农家乐、年夜饭供餐单位等重点单位的监督检查,严格落实食品经营者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强化食品经营者主体责任意识,规范食品经营行为,严防食物中毒事故发生。
说明书。
广告虚假夸大宣传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查处不合格产品。同时,做好“两节”期间保健食品消费提示宣传推广,指导消费者科学合理选购保健食品。
(四)加强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监管。认真落实农村集体聚餐备案制度,严查使用非食用物质加工制作或处理食品行为,严查使用不合格食品原辅料行为,严查使用假冒伪劣酒水、饮料问题。对没有标签标识的散装白酒一律不得购进和销售,严防由于误食误用造成人员伤亡等恶性事故的发生。
(五)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监管。组织开展春节开学期间学校食品安全检查,督促学校食堂落实索票索证、购进查验、消毒保洁、留样管理、健康检查等相关要求,督促学校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防食物中毒事故发生。
(六)突出重点区域、重点产品,加强药品批发、零售和医疗器械流通监管。在药品日常监管基础上,强化对药品购进渠道、冷链管理等药品质量安全风险点进行重点检查,着力加强对药品流通、使用环节主渠道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等违法违规行为,防止假冒伪劣药品流入市场和特殊药品从药用渠道流失。加大对滋补类中药饮片生产的监督检查力度,重点对西洋参、人参、红参、天麻、燕窝、冬虫夏草、石斛、三七、鹿茸等滋补类饮片品种生产情况开展巡查,强化源头管理,重点检查原药材的购进质量。强化无菌、植入类等高风险医疗器械和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区域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监督检查,深入排查医疗器械市场安全隐患。进一步强化重点区域医疗器械零售企业的监督检查。按照现行互联网销售监管要求,做好“两节”期间网络药品、医疗器械销售的监管工作。
(七)开展食品药品网剑1号行动。对辖区内网络订餐第三方平台进行全面监测和排查,对在平台上外卖年夜饭的餐饮服务单位进行重点检查;利用政企协作平台,深挖平台推送的春节市场消费量大、可能存在问题的食品药品线索,发现一批案源,查处一批违法企业,关闭一些非法网站,向社会发布一次节前网络消费警示。
(八)加强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要对药品不良事件聚集性信号和医疗器械严重不良事件进行实时监测。加强对高风险性、关注度高、量大面广的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的监测,坚持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理,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把问题消灭在萌芽阶段,坚决防范和有效杜绝群体性危害事件的发生。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风险隐患排查。围绕本地实际情况,抓住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特别是带有“行业潜规则”性质的问题、区域性或行业性易发多发的问题、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过程中容易疏忽麻痹的问题,结合20xx“食药安全春风行动”的工作任务,确定本地区隐患排查的重点品种、区域、场所和监管对象。对存在的隐患问题,拿出解决对策办法,逐项落实防控措施,及时进行科学处置。能在短期内完成整改到位的,立即采取措施消除风险隐患;对情况复杂、短期内难以整改的,要控制风险,制定应对预案,限期完成整改;对突出问题,特别是反复发生隐患顽疾要开展专项专企治理,跟踪复查,并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二)加大打击力度。加大对食品药品制假售假、“两超一非”、食品欺诈和标签标识虚假夸大、不符合法律法规等违法行为打击力度,严厉查处违法行为,落实处罚到人,对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畅通“12331”投诉举报渠道,鼓励消费者依法投诉举报,维护合法权益。
(三)加大科普引导。利用年货市场、农村大集、民俗活动等“两节”特色场所以及“两微一端”等互联网渠道,利用广大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深入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科普宣教,提高公众食品药品安全意识。适时发布节日食品药品安全消费警示,及时公布不合格产品信息,引导科学合理消费。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举全局之力,上下戮力同心,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迅速成立本地行动领导机构,一把手亲自抓,指定一名领导专门负责,组建工作机构具体组织实施,做到职责明确,分工明晰,责任到人。要上下统一,确保政令畅通。要主动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行动工作情况,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工作支持和地方财政部门专项资金支持。
(二)加强督导检查。省局机关相关处室要结合工作职责加强对各地专项行动工作的督查指导,及时掌握各地工作进度及监督检查情况。各地要加强层级督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导解决,形成省、市、县三级联动、协同推进,切实将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三)加强宣传工作。采取多种方式大力开展20xx“食药安全春风行动”进展情况和工作成果的宣传。各地要与新闻媒体紧密协作、同频互振,形成强大的宣传声势,积极扩大行动的社会影响,形成广泛参与的良好社会舆论氛围。
(四)加强信息反馈。专项行动期间,各地要指定专人负责信息汇总和报送工作,省局机关各处室负责各地信息的收集审核工作。行动工作信息实行周报告制度,每周一各相关处室向办公室报送一周工作信息。省局将每两周向全系统通报信息报送情况,适时向当地政府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各地要于20xx年3月底前报送工作情况总结。典型经验和做法以及重要信息,各地要随时上报。
。
热门打拐行动工作方案【第五篇】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助推乡村振兴战略,打好脱贫攻坚战,围绕20xx年深入推进“产业项目建设年”活动要求,根据人社部、省市有关春风行动的工作部署,春节期间我县将举办“春风行动”系列招聘活动,为确保活动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促进转移就业、支持返乡创业、助力增收脱贫。
1、有劳动能力和转移就业意愿的城乡各类求职者及建档立卡农村贫困劳动力;
2、外出务工返乡人员;
3、有用工需求的企业、产业项目和各类单位。
20xx年xx月xx日至20xx年xx月xx日。
使农村劳动力了解公共就业服务政策,享有基本公共就业服务,有就业和培训意愿的农村劳动力都能获得岗位信息、职业培训;使有创业意愿的农民工都能获得创业服务、创业培训,知晓创业扶持政策,扶持更多农民工返乡创业;使有用人需求的用人单位都能得到招聘服务,动员更多用人单位吸纳农村劳动力;使农村劳动力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维权途径,进一步提高劳动权益保障意识。打造和谐用工环境,建立健全就业服务长效机制,引导和促进各类人员实现高质量充分就业。
“春风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一是组织准备和宣传阶段,二是集中开展阶段,三是跟踪服务阶段。
(一)组织准备和宣传阶段。(时间:1月21日至2月7日)。
1、全面搜集供求信息。
一是开展县内骨干企业用工需求摸底。由县人社局牵头,一区三园及重点乡镇配合,组织人员深入县内骨干企业,摸清企业当前生产用工亟需岗位(工种)、技能等方面的要求,全面掌握企业的招聘需求。
二是开展劳动力资源信息调查摸底。依托乡镇(社区)劳动保障服务中心,收集返乡农民工、农村富余劳动力特别是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的人力资源状况,全面掌握春节前返乡农民工和准备节后进城务工人员的就业需求,建立台帐,夯实服务基础。
2、集中发布招聘日程安排、企业用工信息。
一是通过电视、网络、手机短信平台以及基层就业平台等渠道,全方位、多角度、高密度、高频率地开展宣传,提前做好信息发布、活动宣传工作。
二是在xx政府网、新闻网等网站设立“xx县20xx年春风行动”工作专栏,发布各项活动信息、活动内容。
(二)组织实施阶段。(时间:20xx年xx月xx日至3月7日)。
1、组织开展“春风行动”系列招聘会。
创新服务手段,因地制宜组织开展“农民工专场招聘会”、“送岗位下乡”等特色招聘活动,并在活动现场设立专门的服务台,提供职业指导、技能培训、创业服务等方面的咨询服务。全县拟举办专场招聘会13场。同时充分发挥省劳务协作脱贫信息服务平台的作用,开展手机短信、微信推送、网上求职、远程招聘等,更加方便快捷地帮助劳动者和用工单位实现有效对接。
2、开展就业援助月活动。深入园区、企业、社区,为援助对象送政策、送岗位、送服务、送补贴,开展“一对一”的就业帮扶。一是全面组织基层平台工作人员深入辖区走访普查,对援助对象逐一登记,建立基础台账。二是针对就业援助对象的需要,通过公告栏、宣传单、举办招聘会等方式,动员各类用人单位提供就业岗位,开发公益性岗位,帮助就业困难人员及失业人员特别是残疾登记失业人员实现就业。
3、加强技能培训,引导返乡创业。一是统筹培训资源,动员各类培训机构以提高培训效果和质量为目标,开发一批适合当地农村劳动力的培训专业和课程。二是积极引导和组织农村劳动力特别是“两后生”主动参加技能培训,提高技能水平,并确保参加职业培训、技能鉴定的农村劳动力都能享受到相应补贴政策。三是大力宣传返乡创业政策,营造良好的创业氛围,强化创业服务和创业培训,激发广大农民工创业热情。
4、加强权益维护。广泛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提高农村劳动力的法律意识、风险防范意识和权益保护意识。对有维权需求的农民工,要告知维权途径,引导理性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对用人单位加强用工指导,引导督促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引导企业合理安排生产生活、保障劳动经济权益、丰富外来务工人员的物质文化生活。
热门打拐行动工作方案【第六篇】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推进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落实,巩固拓展党史教育成果,持续深化税务系统“放管服”改革,不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助力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20xx年“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的意见》(税总纳服发〔20xx〕5号)的有关要求,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全省税务系统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对税收工作的部署要求,坚持人民至上,围绕构建常态化、长效化党史教育制度机制,聚焦纳税人缴费人急难愁盼问题,深入开展“春风行动”,推出系列改革创新举措,持续深化智慧税务建设,推动执法更规范、服务更便捷、监管更精准、风险更可控,为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维护法治公平税收环境、服务“六稳”“六保”、稳定宏观经济大盘、推动高质量发展作出税务贡献。
(一)诉求响应更及时。
1.需求快速响应。贯彻落实税务总局组织开展的20xx年度全国纳税人缴费人需求调查,深入分析调查结果,准确掌握纳税人缴费人共性需求,持续优化改进管理和服务工作。贯彻落实税务总局工作部署,整合优化知识库,推进知识库在全国共享共用,基本实现全国咨询“一线通答”。优化升级12366智能咨询功能,完善智能咨询知识库,提高智能咨询的解答准确率,加快推动咨询服务向以24小时智能咨询为主转变。强化12366咨询数据的多维度分析和多场景运用,聚焦减税降费政策出台、重大改革推进和社会关注热点,及时研究提出改进建议,快速响应纳税人缴费人诉求。探索远程咨询和办税辅导新模式,纳税人缴费人可直接通过电子税务局、征纳互动平台等远程发起税费咨询求助,实现“办问协同”。进一步推动涉税文书电子化推送,逐步实现“无接触”送达。
2.政策及时送达。优化税费优惠政策精准推送机制,完善税费政策宣传辅导标签体系,发挥直联服务机制的作用,实现税费优惠政策的系统集成、精准定位、智能推送,帮助纳税人缴费人便捷了解政策。增加贴近实操的政策解读、操作指南等推送内容,开发图片、短视频、动漫等更加直观的新媒体产品,拓宽微信、抖音、税企沟通平台等推送接收渠道。
3.问题实时解决。积极拓展征纳互动平台、自助办税终端、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电子税务局等纳税人端税费办理渠道的征纳互动服务,实时解决纳税人缴费人办理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在电子税务局、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税收扣缴客户端,探索启用主管税务机关电子印章,在出具高频的表证单书上自动套印,提升办税效率。
4.关注个性需求。对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人群加强服务保障,优化线下服务流程,提供“一站式”综合服务、优先办理服务。推进办税缴费软件适老化改造。明确本地区申请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税的情形以及办理流程、时限,提高困难减免税办理的确定性。结合本地纳税人缴费人群体特征,组建由税务人员、志愿者组成的民族语言、方言和外语等服务团队,消除语言沟通障碍。
(二)智慧办理更便捷。
5.提升网办体验。扩大“非接触式”服务范围,持续拓展办税缴费网上办事项清单。试点推广税收完税证明线上开具,提升税收票证获取便利性。完善电子税务局增值税申报比对功能,优化异常申报在线提示提醒事项内容。增加环境保护税申报数据批量导入功能,纳税人填报完成后即可线上提交。扩大跨省异地电子缴税试点范围,逐步实现全国推广上线。在具备电子税务局移动端的地区实现非居民扣缴企业所得税套餐式服务掌上办理,方便纳税人办理相关业务。在全国率先实现全省范围数字人民币签约缴税功能,为纳税人缴费人提供缴纳税费新途径,办税便利度大幅提升。
6.精简办理流程。贯彻落实税务总局工作部署,对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依托税收大数据自动确定最高开票限额,并以动态管理为主、纳税人申请调整为辅,大幅简化发票申领流程、环节和相关文书。贯彻落实税务总局工作部署,推动纳税人延期缴纳税款、延期申报、变更纳税定额的核准,以及采取实际利润额预缴以外的其他企业所得税预缴方式的核定等4个事项由行政许可事项调整为其他权力事项,简化事项办理程序。贯彻落实税务总局工作部署,发布第一批全省通办税费事项清单,进一步方便纳税人缴费人跨区域办理税费业务。贯彻落实税务总局研究制定的简化企业涉税涉费事项跨省迁移办理程序措施办法,基本实现资质异地共认,便利生产要素合理流动。开展不动产登记区块链应用试点,进一步推动不动产登记税费信息共享,减轻纳税人缴费人提交资料负担,缩短办理时间。
7.减少资料报送。贯彻落实税务总局工作部署,将土地增值税税收优惠由事前备案改为纳税人“自行判别、申报享受、资料留存备查”,进一步减少纳税人报送资料,简化办理流程。开展整合企业所得税和财产行为税综合申报表试点,进一步统一不同税种征期、减少纳税人申报和缴税的次数。贯彻落实税务总局工作部署,发布第二批实行告知承诺制的税务证明事项,进一步减少纳税人需提交的证明材料。
8.便利发票使用。贯彻落实税务总局工作部署,配合做好发票管理办法修订相关工作。贯彻落实税务总局关于铁路、民航等领域发票电子化方案并组织实施,提高社会满意度。深化全面数字化电子发票试点的“首票服务”,为纳税人提供线上多渠道精准服务,同步提升线下网格化服务效能,显著优化纳税人体验。
完善电子发票服务保障体系,税务机关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向纳税人免费提供电子发票申领、开具、交付、查验等服务。
9.提速退税办理。进一步精简出口退税涉税资料报送、简化退税办理流程,将全国正常出口退税平均办理时间由7个工作日压缩至6个工作日以内。推进电子化方式留存出口退税备案单证。依托电子税务局,探索多缴退税业务由税务机关自动推送退税提示提醒,纳税人在线办理确认、申请和退税。
(三)分类服务更精细。
10.助力大型企业。提供大企业税收确定性服务,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提升大企业纳税人满意度。试点开展大企业集团遵从评价,根据企业集团遵从度,提供差异性服务和管理措施。试点开展税企数据互联互通,降低大企业集团办税成本,提升纳税人服务体验。通过线上沟通渠道,适时推送行业性税收优惠政策,开展政策宣传,助力企业及时、准确掌握政策。与部分遵从意愿强、遵从能力高的大企业集团签订税收遵从合作协议,提供定制服务。
11.扶持中小企业。扩大小微企业减税降费红利账单推送服务试点范围,帮助纳税人算清算细减税降费红利账。按照国务院部署,组织开展税务系统助力中小企业发展主题服务月活动。推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小巨人”企业“一户一档”服务措施落实,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深化规范“银税互动”合作,试点在税务和银保监部门间实现数据直连,安全高效助力小微企业缓解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与外部门联合,协同开展调研走访、宣传辅导活动。
12.完善缴费服务。发布社保费缴费事项清单,明确事项办理流程、办理方式、办理时限以及需提交的资料。推广社保退费申请网上受理,让缴费人“少跑路”。加强与人社、医保等相关部门数据共享,落实好特困人员、低保对象等困难人群分类资助参保缴费政策。以采矿业、制造业、建筑业等行业为重点,开展社保费政策进企业、进车间、进工地宣传和缴费服务活动。贯彻落实税务总局工作部署,规范和优化电力能源类、土地出让类等非税收入征缴流程,编制相关缴费指引,提高办理缴费业务的便利度。推进土地出让金、土地闲置费、矿产资源专项收入、海域使用金、水利建设基金、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等非税收入项目自动预填申报,改善缴费人申报操作体验。
13.服务个税汇算。积极协调动员社会力量,组织开展税收志愿服务活动,做好各项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的宣传辅导,让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及时享受红利。贯彻落实税务总局工作部署,对灵活就业自行缴纳社保费的纳税人,优化在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时的填报方式,提升纳税人的填报体验。运用税收大数据智能分析,完善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提示提醒,引导纳税人如实准确申报。优化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数据备份功能,使扣缴义务人在更换设备后恢复数据更加便利。
(四)执法监管更公正。
14.优化执法方式。推进区域间税务执法标准统一,更好服务国家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在部分地区推行非强制性执法方式试点,让执法既有温度又有力度。推出第二批全国统一的税务行政处罚“首违不罚”事项清单,对于首次发生清单中所列事项且危害后果轻微,在税务机关发现前主动改正或者在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期限内改正的,不予行政处罚,并对当事人加强税法宣传和辅导。推进简易处罚事项网上办理,实现违法信息自动提醒、处罚流程全程网上办、处罚结果实时传递。坚持依法组织税费收入原则,坚决不收“过头税费”,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15.加强精准监管。深入推进税收执法责任制,加强税收执法监督,持续督促规范公正执法。将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情况与数字人事结果运用挂钩。排查涉税代理人员并加强管理。推进税务系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拓展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覆盖范围,规范双随机的方式方法,提高监管效率。充分发挥税收大数据作用,严厉精准查处打击涉税违法行为,保障国家税收安全,为守法守规纳税人营造更加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试点推进动态“信用+风险”税务监控,简化无风险和低风险企业的涉税业务办理流程,提醒预警或直接阻断高风险企业的涉税业务办理,依托大数据分析进一步提高风险管理效能。
16.保障合法权益。开展税务规范性文件权益性审核,制发权益性审核操作办法,更好维护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将“枫桥经验”应用于税收实践,推动建设“公职律师涉税争议咨询调解中心”,开展涉税争议咨询、组织调解、出具意见等法务活动,推动争议化解,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
(五)税收共治更聚力。
17.推进部门联动。深化税务、海关两部门数据共享,优化电子税务局、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功能,进一步扩大出口退税申报“免填报”范围。联合省税协,为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开展业务宣讲。结合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跨省通办工作,加强与各级残联的双向数据共享,优化残疾人保障金申报表单,方便企业办理残疾人安置情况认证和申报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推进土地出让金、土地闲置费、矿产资源专项收入、海域使用金、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等项目与相关业务主管部门的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减轻缴费人缴费办证相关资料报送负担。完善涉税数据共享机制,拓展数据获取渠道,推进数据共享共用,减少纳税人缴费人重复报送。
(地区)投资税收指南,帮助“走出去”纳税人了解相关国家(地区)税制等信息,防范和规避跨境投资税收风险。贯彻落实税务总局工作部署,扩大和完善税收协定网络,推动与更多国家(地区)开展税收协定谈签工作,为纳税人跨境经营提供税收确定性,避免和消除国际重复征税,降低纳税人在东道国的税收负担。针对符合享受以利润分配直接投资暂不征收预提所得税政策但未实际享受的情况,向纳税人精准推送提示提醒信息,帮助境外投资者应享尽享优惠政策。
19.促进社会协同。制定出台相关措施,支持第三方按市场化原则为纳税人提供个性化服务。开展涉税服务虚假宣传及广告信息专项治理,帮助纳税人降低选择涉税专业服务的风险。曝光涉税专业服务机构违法违规典型案例,形成警示震慑效应,促进规范涉税专业服务行业秩序。
20.拓展信用应用。贯彻落实税务总局工作部署,编制税务领域公共信用信息目录,促进纳税人依法诚信纳税。扩大纳税信用修复范围,引导市场主体及时纠正自身涉税违规行为,强化纳税人信用意识。加大对破产重整企业纳税信用修复支持力度,帮助符合条件的企业及时修复信用。进一步优化守信激励措施,为守信纳税人在跨省迁移、发票使用、税收证明等事项办理时给予更多便利。对纳税信用连续三年a级的纳税人实行业务事项承诺办理。进一步完善纳税信用体系,规范个体工商户纳税信用管理,促进纳税人诚信自律,提高税法遵从度。实施《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信息公布管理办法》(税务总局令〔20xx〕54号公布),加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信息和当事人名单动态管理,积极开展信用修复工作,依法依规开展联合惩戒,引导市场主体规范健康发展。
(一)提升政治站位,加强党建引领。各单位要对标纳税人缴费人所需所盼,努力在提升办税缴费便利化水平等方面取得新突破。各级税务局党委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主要负责同志亲自部署,分管领导亲自抓落实,将落实“春风行动”与党史教育常态化长效化结合起来、与加强党的建设结合起来、与创建模范税务机关结合起来,形成各级党组织聚力推进、广大党员积极行动的良好局面。
(二)坚持统筹推进,抓好贯彻落实。各单位要深刻认识开展“春风行动”的重要意义,结合工作实际和“春风行动”的总体安排,细化落实措施,尤其是各市县局要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分工。
(三)强化督导检查,务求取得实效。各单位要坚持求真务实,坚决避免搞形式、走过场,把开展“春风行动”成效作为绩效考评和领导干部述职评议考核内容,通过工作调研、巡视巡察等方式,对行动开展情况和取得的实际效果进行督导检查和跟踪问效。
(四)加大宣传力度,发掘特色精品。各单位要加强宣传引导,发挥先进典型示范作用,及时总结推广在实践中形成的经验做法,形成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的常态化机制。各单位可在落实规定动作的基础上积极丰富自选动作,打造行动精品,切实提升纳税人缴费人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热门打拐行动工作方案【第七篇】
根据州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州总工会,州妇女联合会迪劳社〔xx〕10号文件精神,县三部门于3月9日在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召开会议,为了做好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统筹城乡就业,促进农民增收,搭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服务平台,实现本地劳动力就地就近转移就业。三部门经过协商、讨论,决定结合本县实际,开展春风行动。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服务进城务工,帮助就近就业,扶持返乡创业。
(一)准备外出务工的农村劳动者;
(二)外来务工的农村劳动者;
(三)就地就近就业的农村劳动者;
(四)有创业意愿的农村劳动者。
月10日至3月28日,主要工作内容:发放《外出务工知识读本》,各部门结合本部门工作制作外出务工人员维权读本,请县电视台报道春风行动开展情况。
月1日至4月10日,主要工作内容:免费为有创业意愿的农民工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在县城开发岗位引导农民工就地就近就业。
(一)宣传到位。有转移就业意愿的各类农村劳动者能够免费获得“春风卡”等宣传资料,了解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诚信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联系方式,以及本次专项活动开展的时间、活动内容等。
(二)服务到位。有转移就业意愿的各类农村劳动者能够获得免费政策咨询服务、针对性就业服务和及时准确的岗位信息;引进技术人员参与我县经济建设;帮助企业缓解用工紧缺压力。
(三)政策到位。有技能培训意愿的农村劳动者能够参加享受补贴政策的职业技能培训;有创业意愿的农村劳动者能够获得创业项目信息、参加享受补贴政策的创业培训、获得小额担保贷款和税费减免等政策扶持和相关指导帮助。
(四)维权到位。有维权需求的农民工能够获得相应的政策指导、维权支持和法律援助。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
就业是民生之本、稳定之基,各相关部门要从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到开展这次活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领导,把这次活动抓好、抓实。
(二)提高服务意识,讲求服务效果。
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在提供服务过程中,要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强化服务意识,在服务内容组织、服务形式安排、服务场所布置、服务信息提供等各个方面,都要采取适合不同人群的方式,确保就业服务取得实效。
(三)汇总统计,报送情况。
请各部门认真汇总报送相关工作进展情况,要做到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报送任务。
热门打拐行动工作方案【第八篇】
根据国家、省关于2011年春风行动的总体要求,为确保我市今年春风行动取得扎实成效,本着共同参与、温情服务、帮扶解困的指导思想,特制定本活动工作方案。
一、 组织领导
为加强全市春风行动活动的组织领导,确保春风行动期间各项活动的有效开展,市人社局成立2011年沈阳市春风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市人社局局长冯连旗担任,副组长由市就业和人才服务局局长孟庆伟、市总工会农民工维权中心主任傅宏宁、市妇联副主席杨利群担任,小组成员由各区县(市)人社局局长组成。领导小组下设春风行动工作办公室,设在市就业和人才服务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就业和人才服务局副局长杨万斋、市人社局农民工工作处处长刘彦担任,日常工作由市就业和人才服务局农村人力资源管理处负责。办公室成员单位由市、区县(市)人社局、就业和人才服务局相关部门、市总工会、市妇联组成,负责全市春风行动活动的组织、协调、指导、检查、总结工作。
二、 主要活动
“1+6+1”就业服务活动即:
第一项活动是市、区县(市)人力资源市场同时启动,统一举办的2011年“春风行动”农民工专场招聘洽谈会活动。全市拟组织2000家企业,为农村劳动者提供3万个招聘岗位,帮助农民工尽早实现转移就业。
六个分项活动是在春风行动期间,针对准备外出务工农村劳动者开展的“区县乡招聘会活动”、“送岗位下乡活动”、“送培训下乡活动”;针对正在进城求职的农村劳动者开展的“一站式推荐岗位活动”、“农民工专场招聘会活动”;针对女性农村富余劳动力开展的“春风送岗位活动”。
另一项活动是在全市开展推荐十个民办诚信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活动。
三、 工作安排
(一)准备工作
1、拟定于 3月2日上午10点,在就业和人才服务局三楼会议大厅,以春风行动工作办公室名义召开区县(市)人社局及相关部门春风行动活动动员部署大会,印发《关于开展2011年春风行动的通知》、《2011年“春风行动”活动工作方案》和春风卡2万份。
2、春风行动工作办公室按照各单位、各部门职责分工,部署工作任务,协调、督促完成各项准备工作。
(二)2011年沈阳市“春风行动”启动仪式暨农民工专场 2
招聘洽谈会活动安排
1、主办单位
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沈阳市总工会、沈阳市妇女联合会
2、承办单位
沈阳市就业和人才服务局
3、会 标
2011年沈阳市“春风行动”农民工专场招聘洽谈会
4、标语口号
见附件一
5、启动仪式时间
2011年3月11日,上午9点
6、启动仪式地点
中国沈阳人力资源市场二楼
7、参加启动仪式领导
辽宁省人社厅领导;沈阳市领导;沈阳市政府副祁鸣;沈阳市政府副秘书长刘祥;沈阳市人社局局长冯连旗;市总工会农民工维权中心主任傅宏宁;沈阳市妇联副主席杨利群;沈阳市就业和人才服务局局长孟庆伟。
8、启动仪式议程
主持人:沈阳市政府副秘书长刘祥
(1)冯连旗局长讲话;
(2)省人社厅领导讲话;
(3)祁鸣副宣布:2011年沈阳市“春风行动”农民工专场招聘洽谈会开幕。
9、活动内容
一是开展维权服务和政策咨询。设立政策咨询区,届时请市总工会、市妇联、市人社局、就业和人才服务局相关部门为进城务工人员和农村劳动者提供就业促进法、用工合同、工伤、维权及就业、创业、培训等方面的维权服务和政策咨询,同时免费发放春风卡等相关宣传材料。
二是举办农民工专场招聘洽谈会。设立招聘洽谈区,届时市人力资源市场将发布用工岗位信息,组织用工单位和求职人员进场,开展农民工招聘洽谈活动,并提供相应的“一条龙”就业服务。
三是现场进行招生报名。设立培训招生登记区,届时培训机构将对有愿望参加培训的人员进行登记报名。
四是大力开展春风行动的宣传报道。届时将邀请相关新闻媒体,对活动现场进行采访和宣传报道。
五是进行活动巡视督导。市春风行动工作办公室届时将派督导组赴各区活动现场进行巡视督导。
(三)开展各种专项服务活动
县乡招聘会”、“送岗位下乡”、“送培训下乡”、“一站式推荐岗位”、“农民工专场招聘会”、“春风送岗位”六个专项就业服务活动,尤其要深入基层,把活动办到企业、办到乡村、办到农户,注重活动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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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门打拐行动工作方案【第九篇】
江苏根据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的通知》精神及市《关于实施春风行动的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该市根据实际,全面实施春风行动,切实改善农民进城务工人员的就业环境,提升公共就业服务水平,促进农村劳动力协调转移,不断加快城乡统筹就业步伐。
此次活动主题为进城求职,帮您解难,活动时间到第一季度,重点服务对象为:准备外出务工;新进城务工;已经在城市中务工的农村劳动者和零转移农户家庭。
5、建立起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机制。主要公布全市各镇、区劳动监察投诉电话,接受进城务工人员的投诉,配合工商、城管等部门加大清理整顿劳动力市场秩序力度,严厉打击坑骗农民工的非法中介机构,重点打击一批侵害农民工劳动权益的事件。
热门打拐行动工作方案【第十篇】
一是新失去工作岗位后仍留在城市的`农民工能够得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供的免费就业服务;二是准备进城务工的农民工可以得到有效的就业信息和就业服务,并可以参加到有组织的劳务输出活动中;三是有培训意愿的农民工可以参加享受政策补贴的职业培训;四是组织一批农村富余劳动力在当地企业或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中实现转移就业。
农民工和农村富余劳动力,重点是其中新失去工作的农民工和被征地农民。
20xx年1月12日—3月20日。
(一)增强服务意识,开展免费服务。所有公共职业介绍服务机构都要将农民工特别是因失去工作而返乡的农民工和失地农民纳入公益性服务范围,为其提供免费的就业服务。在服务的过程中,要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强化服务意识,在服务内容组织、服务形式安排、服务场所布置、服务信息提供等各个方面,都要采取适合于农民工的方式,使服务见到实效。各地要根据有关要求,落实为农民工提供免费服务的职介补贴和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及时向当地政府汇报,并主动与财政等有关部门协调,建立有利于扩大对农民工免费职业介绍和职业技能培训服务范围的补贴发放机制。各公共职业介绍机构要提前做好一切准备工作,切实保证春节后对农民工免费提供职业介绍服务。
(二)建立返乡农民工数据库和企业沟通机制,为就业服务做好准备工作。春节前,各地要设立返乡农民工监测调查点,对已返乡农民工进行摸底调查,摸清返乡原因、今后外出务工或返乡创业意向,建立动态基础数据库,为节后有组织的开展劳务输出、培训和返乡创业提供基础数据。活动期间,各地要积极开展与农民工主要输入地建立就业信息沟通机制,同时要在春节前通过各种有效方式,摸清本地企业春节后一段时期的用工增减意向、规模和岗位技能要求,特别是要结合农民工就业意向数据库,集中采集一批合适他们的就业岗位,为春节后就业信息发布、开展有组织劳务输出和集中招聘洽谈活动做好充分准备。时要开展春季用工需求状况抽样调查,及时向社会公布企业用工需求状况,为农民工提供信息引导。
(三)开展“诚信服务”活动,推荐放心职介,引导农民工到合法职业中介机构求职。春节前,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民办职业介绍机构检查评选活动。各地通过检查评选活动,选出一批工作较好、经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审查确认无违规行为、群众较满意的民办职介机构,由市劳动保障部门授予“20xx年度放心职介服务单位”标牌。并充分发挥街道(乡镇)社区面向基层,深入群众的优势,以在黑板报或宣传栏上张贴的形式,公布出“20xx年度放心职介服务单位”及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名单。并于20xx年2月5日前将放心职介服务单位名单报省就业局备案。
(四)集中开展“春风送岗位”活动。在20xx年2月2日至3月25活动期间,各县、区要集中举办2至3次适合农民工的专场招聘洽谈会,在此基础上,各县、区至少指定一处公共职业介绍机构为农民工免费提供就业信息和职业介绍服务。2月16日至20日,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4部门共同组织,统一开展“春风送岗位”活动周,请各县、区要认真组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有关社会团体的基层组织、服务机构,提前收集适合的就业岗位信息,建立沟通平台,通过信息发布、召开专场招聘会、组织送岗下乡等方式,集中帮助一批进城务工妇女、青年等各类农民工实现转移就业。同时,要根据用工需求信息,开展有组织的劳务输出,重点强化有组织的就地就近就业工作,帮助农村劳动者实现就地转移就业。
(五)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农民工培训,提高农民工素质。活动期间,利用农民工返乡的时机,以“技能帮我找工作”为主题,有针对性的组织新失去工作的返乡或流动农民工就地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切实帮助一批农民工提高职业技能,增强就业竞争力。对有创业意向的返乡农民工或流动农民工,要积极对其开展创业培训和宣传创业优惠政策,鼓励返乡农民工或流动农民工创业,实现以创业带动就业。
(六)开展“劳动保障政策咨询、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周活动。20xx年2月9日至2月14日开展面向农民工的劳动保障政策咨询周活动。各县、区要设立专门窗口,开展创业促就业、职业介绍和劳动保障政策咨询。活动期间,各县、区要至少集中举行1次以《就业促进法》、《劳动合同法》为主的适合农民工的政策宣传活动。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印制一些方便农民工的各类宣传资料(简称“春风卡”)。“春风卡”的内容主要包括主要输入地区用工需求形势、进城务工基本常识、公共职业介绍机构和劳动保障部门授予的“20xx年度放心职介服务单位”名称、地址和联系电话、求职指南、劳动保障有关政策、维权事项、举报电话等。要在公共职业介绍机构、放心民办()中介服务机构、车站等地免费向农民工广泛散发。同时在进城求职务工集中的公共场所设置公益广告牌,引导农民工到依法开办的职业介绍机构求职择业。各地要免费对初次外出务工农民工开展以基本权益保护、法律知识、城市生活常识、寻找就业岗位等方面为主要内容的引导性培训。
(七)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活动。20xx年3月2日至3月8日。
各县、区劳动保障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联合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活动,对经审批设立的职业中介机构或人力资源机构进行检查,并根据举报投诉查处取缔非法或违规中介机构,严厉打击假借中介实施诈骗的各类犯罪行为。
(八)开展“春风行动在云南”系列宣传活动。各县、区要与新闻媒体联合开展“春风行动在云南”为主题的系列报道,对“春风行动”的内容和成效进行集中宣传。宣传重点包括:各级政府关于改善农民工就业环境的政策措施;政府给予返乡农民工自主创业的优惠政策;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对农民工提供免费就业服务的承诺和措施;民办职业介绍机构诚信服务的典型事例;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20xx年度放心职介服务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电话及劳动保障部门的投诉电话;对以职介为名的欺骗活动、非法职业中介行为和违法违规等行为进行曝光。
本次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准备阶段:(20xx年1月12日-2月2日)。
春节前重点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工作方案,进行部署安排。摸清返乡农民工基本情况和当地企业节后用工情况、加强民办职介机构检查、推荐放心职介服务单位。
(二)实施阶段:(20xx年2月2日-3月25日)。
春节后重点进行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打击一批侵害农民工劳动权益的事件、提供信息和服务、提供适合农民工的岗位信息、召开专场职业供求交流会、针对农民工开展形式多样的就业培训、发放“春风卡”、加强创业促就业和劳动保障政策宣传、引导和全面推动此项工作的开展。
(三)统一活动阶段:(20xx年2月16日-2月20日)。
依托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四部门共同组织,统一开展的“春风送岗位”周活动,各县、区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提前做好各部门的协调工作,收集适合的就业岗位信息,建立全国范围的沟通平台,切实帮助一批农民工实现转移就业。
(四)总结阶段:(20xx年3月15日-3月20日)。
总结本次行动的经验,上报统计报表和总结。
(一)各县、区劳动保障部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要根据本地劳动力流动的实际情况,以农民工在活动期间切实得到服务为目标,研究制定具体详细工作计划,并将各项工作落实到人,将“春风行动”落到实处。
(二)各地要继续加强和改善对民办职业中介机构的管理与服务,在春节前对民办职业中介机构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通过宣传诚信服务理念和树立诚信民办职业中介机构典型等方式,在民办职业中介机构中倡导诚信服务。在春节后要联合相关部门组织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活动,严厉打击假借职介进行诈骗的各类犯罪行为。
(三)在活动期间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将协调有关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各地开展情况进行抽查。各县、区要在20xx年3月20日前将本次行动的`开展情况总结和《20xx年春风行动系列统计报表》上报市劳动就业服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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